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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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晝夜,日有先後,則因之以次甲乙,而日于是乎可紀矣。

    日統于月,故居三。

    第四件叫做星辰。

    蓋因星宿有動止,則别為經星緯星之名,因日月有交會,則分為周天十二辰之次,而星辰于是乎可紀矣。

    星辰乃日月之所經行,故居四。

    第五件叫做曆數。

    蓋歲月日星辰之在天,其盈縮遲疾,本都有個定數,則因其自然之數,制為一定之曆。

    于其常行也,有推步之法,于其變動也,有占驗之法,而天道之始終,于是乎可紀矣。

    曆數所以總歲月日星辰者,故居五。

    人君能用此五者以合乎天,則順時可以立政,而因天可以驗人矣。

    所以說協用五紀。

    ” 【原文】“五、皇極: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

    惟時厥庶民于汝極,錫汝保極。

     【直解】皇,是君。

    極,是至極可以為法的道理。

    建,是立。

    斂,是聚。

    五福,是壽、福、康甯、好德、考終。

    敷,是布。

    錫,是與。

    保,是保守。

    箕子衍皇極之疇說道:“洛書次五中數,如何叫做建用皇極?蓋人君一身,乃天下臣民的表率,凡綱常倫理,言動事為之間,必須都大中至正,盡善盡美,立個标準在上,然後天下之人,皆仰之為法則,所以說建其有極。

    夫作善降祥,有德獲福,此天道之不爽者。

    人君既盡道以為民極,則天心佑助,百順鹹聚,而五福之集于其身者,就似自己斂聚來的一般,所以說斂時五福。

    然這皇極之理,乃天下人同有的,人君為億兆君師,豈徒自善其身而已哉!又必将這人人本具至極的道理去化導天下,使天下百姓每都效法君上,修德行善,也都個個獲福。

    則我這五福,亦與天下共享之,就似我布散與他的一般。

    所以說敷錫厥庶民,是君之與民同福者如此。

    由是天下之民,見修德行善的,都得了為善之利,莫不觀感動慕,把君上教他這至極的道理,亦相與保守,不敢失墜。

    民安于下,則君身益安于上,順氣流通,海内清和鹹理矣。

    所以說錫汝保極,是民之與君同福如此。

    夫人君通天下為一身,必與天下同歸于德,而後其德為全;亦必與天下同受其福,而後其福為備。

    若君德有一毫虧欠,則無以安享全福,而化成天下。

    若萬方有一民未化,亦是福澤未遍,而分量為有歉矣。

    君天下者,其尚加意建極之義乎!此九疇以皇極為主,而居于中五之數也。

    ” 【原文】“凡厥庶民,無有淫朋,人無有比德,惟皇作極。

     【直解】淫朋,是邪黨。

    人,是有爵位的人。

    比德,是私相比附。

    箕子又說:“皇極之理,雖通于民,而倡率之機,全系于上。

    故凡天下的庶民,都循禮于法,各安生理,不交結那淫邪的朋黨,以相聚為非;在朝有爵位的人,也都奉公體國,各修職業,無有私立黨與,暗相比附,而誣上行私者,是豈無自而然哉?皆由人君執中守正,以身作極于上,可以為萬民之表率,百官之儀刑,故臣民鹹有所感發興起,而心術自端,趨向自正耳。

    若君身上有一毫道理未盡到至極的去處,而徒以法制禁令強教天下,又豈能感化得天下臣民盡無淫朋比德之私乎?信乎君之不可不建極也。

    ” 【原文】“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汝則念之。

    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

    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

    ’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

     【直解】有猷,是有謀慮。

    有為,是有幹才。

    有守,是操守廉潔。

    念,是眷念。

    罹字,解做陷字。

    咎,是過惡。

    受,是不棄的意思。

    康,是安和。

    福,指爵祿說。

    箕子告武王以造就人才之法,說道:“君能建于上,固足以感化乎下矣。

    然人之資質有高下,觀感有淺深,若不委曲而造就之,則無以使之盡歸于皇極。

    故凡此庶民之中,有識見會謀事,有才力能幹事,又且操守廉潔,義不苟取。

    這是上等的人才,入可以輔佐朝廷,出可以宣力四方者。

    汝不但寵以爵祿而任用之,尤當加意眷念,常常記在心上,不可忘也。

    又有一般人,質有所偏,雖未能合乎皇極中正之理,卻亦不敢放縱為非而陷于過惡。

    這是中等的人才,進之則可與為善,棄之則或流于惡。

    人君也須包含容受,設法教育,不可便拒絕了他。

    若他能感容受之恩,而加進修之力,雖未必翕然丕變,純然有得,但觀其色之安舒和悅,而近于有道之容,發于言則每每自說我能好德,而喜談樂道之不置,這等便是向上學好的人。

    汝于此人,便當加之以爵祿而錫之以福。

    蓋天下之人,上等者少,中才者多,造就作養,皆得其用,固不必責備而過求之也。

    夫既有因才之教,而又有彰善之典,将見惟時庶民,皆奮于感恩,樂于從善,斯能悉歸于惟皇之極,而所謂錫汝保極者在是矣。

    人君欲造就人才,以化成天下,可不于此加之意哉!” 【原文】“無虐茕獨,而畏高明。

     【直解】虐,是輕棄的意思。

    茕獨,是孤寒無依的人。

    高明,是勢位尊顯的人。

    箕子又說:“人君之于臣民,固當有造就之法,而其行法,又不可有偏私之心。

    蓋慶賞之典,施于善良,黜罰之法,加于邪惡,惟當觀其所行之善惡,豈宜論其勢分之類崇卑。

    但有能好德而趨于皇極的,便是善人,便當念之受之,而錫之以福,雖是身世孤寒茕獨的人,亦不可以其微賤而輕棄之也。

    若有比德而悖于皇極的,便是惡人,便當奪之黜之,而加之以法,雖是勢位烜赫高明的人,亦不可以其尊顯而畏憚之也。

    夫茕獨者,人之所易虐也,而勸善之恩及焉,則非茕獨者可知矣,人又何憚而不為善。

    高明者,人之所易畏也,而懲惡之法加焉,則非高明者可知矣,人又何恃而敢為惡。

    此王者之道,所以為至大至正,蕩蕩平平,而能造就臣民也。

    ” 【原文】“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

    凡厥正人,既富方谷。

    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時人斯其辜。

    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

     【直解】人、正人,是都指在官之人說。

    羞字,解做進字。

    昌,是盛谷,是善。

    好,是和好。

    辜,是罪。

    箕子又說:“國事在于任人,人才最為難得,為君者不可不愛惜而成就之。

    如在官之人,有優于才能,足以應務的;有長于施為,足以任事的。

    這等的人,在己每自負其長,而于俗或緻乖迕;在人恒忌其所有,而違之或俾不通。

    必須在上者,鼓舞振作他,使之加修其行,而盡展其才,庶幾人樂為用,百務修舉,而邦國有昌盛之休矣。

    然不但如此,凡有所資而後勸者,中人之情也。

    若此在官有能有為的人,又必使他俸祿優厚,有所仰給,不以内顧累其心,然後可責其進行而為善。

    苟廪祿不繼,俯仰不給,不能使其和好于家,則此人之心,亦将奪于身家之謀,雖有才能,何暇為國盡力,且不免于罪戾矣,況望其能為善乎?此所以不可不富之也。

    然富乃所以養賢而非可以濫及。

    苟徒以其在官之故,于其無能無為而不好德者,汝亦槩與之以祿焉,則為汝濫用咎惡之人,而反贻害于邦國矣,此又汝之所當戒也。

    ” 【原文】“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

    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

    會其有極,歸其有極。

     【直解】這一章是将皇極的道理敷衍為訓辭,使為臣民者,都歌詠之以消其邪罔,而歸于中正。

    其辭都諧音韻,如今之箴頌詩歌一般。

    無字,都是禁止之辭。

    偏,是不中。

    陂,是不平。

    作好、作惡,是好惡不順自然,而有心以為之的意思。

    黨,是不公。

    蕩蕩,是廣遠。

    平平,是平易。

    反,是倍常。

    測,是不正。

    會,是會合。

    歸,是歸宿。

    箕子說:“王者以大公至正的道理建極于上,以為臣民法則,又衍為訓辭以告之說道。

    這皇極的道理,本是人人可以遵行的,但人往往為私意間雜,則其意念便不公平,而處事亦不停當,便與皇極的道理相背了。

    凡爾臣民,其存諸心者,無或不中而至于偏,無或不平而至于陂,惟當遵王者所行的正義而與時宜之可也。

    無有意以為好,而縱一己之私喜,惟當遵王者所行的正道,而好所當好可也。

    無有意以為惡,而縱一己之私怒,惟當遵王者所行的正路,而惡所當惡可也。

    其見諸事者,無或偏而不中,黨而不公,以自流于狹小,試觀王者之道,何其蕩蕩然示人以廣遠也;無或不公而黨,不中而偏,以自淪于傾邪,試觀王者之道,何其平平然示人以坦夷也;無或反而倍常,側而失正,以自累于私曲,試觀王者之道,何其正大直率,示人以無私也。

    夫王義、王道、王路,本是天下固有的道理,隻為私意間隔,遂與這道理相違,而不能會合為一。

    若是性情不偏,好惡都正,則意念所向,與君上所建之極,相為融會,就如水之會流一般,将合異為同矣。

    蕩蕩、平平、正直,也是天下同有的道理,隻為私事遷移,逐與這道理相背,而無所歸宿。

    若是中立無黨,又能守常持正,則日用常行與君上所建之極,相為依歸,就如水之歸海一般,皆得其所止矣。

    爾為臣為民者,隻是克去己私,便可以同進王道,由是而保極錫福,都在于此。

    此敷言之訓,所以使人吟詠自得,而引天下同歸于皇極者也。

    夫王者既以身建極而端化原,又設教以造就其才,又敷言以感動其心,其惓惓于天下臣民者,意何切哉!” 【原文】“曰皇極之敷言,是彜是訓,于帝其訓。

     【直解】皇極之敷言,是敷衍皇極的道理,以為言詞,即上文無偏無陂一章便是。

    彜,是理之常。

    訓,是教戒。

    帝,指天說。

    箕子既陳敷言之訓,乃贊美之說道:“人君以極至之理,敷衍為言,以訓告臣民,既戒其偏陂、好惡、偏黨、反側之私,又示以王義王道蕩平正直之體,反覆詠歎,不一而足。

    其理則易知簡能,皆切于民生日用,譬如菽粟布帛,一日也少他不得,是天下之常理也;其言則公平廣大,有關乎人心世道,譬如蓍龜藥石,萬世也違他不得,是天下之大訓也。

    夫天者,理之所從出也。

    今皇極之敷言,既純乎理,則亦純乎天矣。

    然則是為也,乃上帝之訓,但其陰骘下民之意,不能自顯于言,而王者代天以有言耳,所以說是彜是訓,于帝其訓。

    ” 【原文】“凡厥庶民,極之敷言,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

    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

     【直解】光,是道德之光華。

    曰,是庶民的說話。

    箕子說:“敷言之訓,既合乎天,則自感乎人。

    凡天下百姓每于這皇極之敷言,一竦動于聽聞,莫不奉之以為訓,而諷誦不忘,遵之以為行,而率由不悖。

    由是涵濡既久,感化益深,人欲日以消融,天理日以昭著。

    天子建極于上,其道德固有光華,而庶民之歸極于下者,亦庶幾乎帝德之光華,而與之仿佛。

    蓋天子庶民,分有尊卑,而理無上下,既順其理而不違,則亦近其光而不遠耳。

    夫庶民至此,其所得于君者深矣。

    将見以其感激之意,形之為稱頌之辭,莫不說:‘生我育我,莫如父母。

    今天子敷言以訓吾民,要成就我每都做好人,雖是父母教子以義方者,亦不能過,豈不是百姓的父母。

    君我長我莫如王者,今天子敷言以訓吾民,要成就我每都做好百姓,其于王者代天理物之道,夫複何愧,豈不真是天下的王。

    ’夫曰作民父母,所以親之也,曰為天下王,所以尊之也,敷言之感人如此。

    觀于庶民,而群臣之得于所感者,又可知矣。

    ” 【原文】“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

    平康正直,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

    沈潛剛克,高明柔克。

     【直解】克字,解做治字。

    友,是順。

    燮,是和。

    箕子說:“洛書第六疇,叫做乂用三德。

    蓋王者以身建極,雖由一理,以德治世,約有三端。

    其一是正直之德。

    蓋中正而無偏邪,直道而無私曲,無思無為,垂拱而治,乃上德也,故居第一。

    其二是剛克之德。

    政尚嚴明,教先振作,謂之剛克,君德以剛為主,乃聖人所以宰制群動而齊一海内者也,故居第二。

    其三是柔克之德。

    政尚寬容,教先委曲,謂之柔克,以柔道理天下,亦聖人維世作人不可廢者也,故居第三。

    夫三德之目如此,然其用則各因乎宜。

    若天下太平治安,人心風俗都好,這叫做平康之世,我則以正直之德治之,雖有政教之施,而無剛柔之用,與天下相安于無為,治之上也。

    但人之習俗氣禀,每有不齊,而我之政教寬嚴,亦異其用,于是有正治之者焉,有反治之者焉。

    若遇着強梗不順的人,則利用剛以治之,振之以威,加之以法,使之有所畏而不為惡;若是和柔委順的人,則可用柔以治之,錫之以福,施之以恩,使之有所勸而為善。

    斯二者以剛克剛,以柔克柔,所謂正治者也。

    又有資禀沉深潛退,過于柔者,則激勵而進之,柔而濟之以剛,使之有所企而思及;有高亢明爽,過于剛者,則裁抑而退之,剛而濟之以柔,使之有所俯而思就。

    斯二者以剛克柔,以柔克剛,所謂反治者也。

    然其為用雖有剛柔之異,治法雖有正反之殊,要不過矯其偏,去其薮,以同歸于平康正直而已。

    譬之天道,秋冬春夏,舒慘異宜,而皆一元之所運;雨露雪霜,生殺異用,而皆化育之攸行。

    帝王所以代天理物,其道莫要于此。

    圖治者宜緻思焉。

    ” 【原文】“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

    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兇于而國。

    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直解】辟,是君。

    玉食,是天子所用珍美之食。

    人字,指有職位的人說。

    側,是不正。

    頗,是不平。

    忒字,解做過字。

    箕子說:“人君欲行撫世之大德,當操禦世之大權,若非總攬乾綱于上,以緻權柄暗移于下,又何以盡三德之用哉!故爵祿慶賞,所以施德于天下的,叫做福。

    這福,惟君得以作之。

    蓋奉天道以命有德,乃天子之事也。

    刑罰征誅,所以示懲于天下的,叫做威。

    這威,亦惟君得以作之。

    蓋承天意以讨有罪,亦天之子事也。

    至于珍貴玉食之奉,雖非人主之所尚,然萬方之所以供一人者,品物為至貴也,亦惟君得以享之。

    蓋居天位,食天祿,亦天子之事也。

    若在下為臣子的,于君上威福之施,不過奉行之而已,玉食之養,不過供獻之而已。

    固無敢有竊君之福,以市私恩,無敢有盜君之威,以報私怨,亦無敢有僭用君之玉食,而越禮犯分,肆無忌憚者。

    若臣下而敢有作福、作威、玉食,則壞法亂紀,下陵上替,大亂之道,自此而生。

    在大夫有家者,必贻患害于而家;諸侯有國者,必緻兇禍于國。

    由是大臣不法,則小臣不廉。

    凡在朝有職位的人,都習以成風,固反側頗僻而不安其分。

    上無道揆,則下無法守。

    凡在下的小民,亦相率效尤,僭妄過分,而逾越其常矣。

    夫以下于上,其害遂至于此。

    然則為君者,其可不操大權于己以表正萬邦乎!”大抵治世三德,雖說剛柔并用,然君道還當主剛。

    故凡威福權柄之下移,皆優柔不斷之為害也。

    箕子之告武王者,為意深矣。

     【原文】“七、稽疑:擇建立蔔筮人,乃命蔔筮。

     【直解】擇,是選擇。

    蔔,是灼龜觀兆。

    筮,是揲蓍起卦。

    箕子說:“洛書次七疇,叫做稽疑。

    蓋以國有大事,人君雖是内斷于心,外詢于衆,然又必聽之于神,而其疑乃決。

    故或蔔龜以觀兆,或揲蓍以起卦,稽考其吉兇之理,以定吾趨避之宜,皆所以決疑也。

    故謂之稽疑。

    然龜蓍之所以靈者,以其至公無私,故能通鬼神之情。

    則蔔筮者,亦必得至公無私之人,而後能達龜蓍之意。

    故人君欲蔔筮以決疑,必須簡擇那至公無私,心與天通的人,建而立之,為大蔔大筮之官,使他專掌蔔筮之事。

    遇着國家有大疑不決,乃命這人,或用龜以蔔或用蓍以筮,庶幾以至公之心,傳至公之兆,可以定吉兇,可以成事業耳。

    苟非其人,豈可以輕命之哉!” 【原文】“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

     【直解】這是蔔龜觀兆之法。

    雨,是滋潤如雨一般。

    霁,是開明。

    蒙,是暗昧。

    驿,是絡繹相連屬的意思。

    克,是交錯相勝的意思。

    箕子說:“蔔之法,用火灼龜觀其文理,以斷吉兇。

    有其狀滋潤而如雨的,其兆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