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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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于殳、斨及伯與說:“這三人皆有才能堪居此任。

    ”帝舜以此三人雖賢,終不及垂,故但然其言,不許其讓,而命之說:“共工之任,非汝不足以當之。

    汝其往任此職,以諧和百工之事,可也。

    ”夫共工之職,在九官之中,雖若稍輕,然舜亦必咨訪責成,不肯輕授如此。

    蓋聖人為官擇人之心,不以崇卑而有間也。

     【原文】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

    ”益拜稽首,讓于朱、虎、熊、罴。

    帝曰:“俞,往哉!汝諧。

    ” 【直解】上,是山林。

    下,是澤薮。

    益,是臣名。

    虞,是掌山澤的官。

    朱、虎、熊、罴,是四個臣名。

    帝舜又咨訪廷臣說:“人君一身為萬物之主。

    山林川澤之間,有草木,有鳥獸,雖是天地所生之物,而樽節愛養以遂春生者,亦人君之責也。

    汝群臣誰能為我順而治之,取之以時,用之以節,使上而山林,下而澤薮,凡草木鳥獸,無不各遂生育者,我将用之。

    ”群臣同辭對說:“在廷之臣,惟伯益可當此任哉!”帝舜以群臣所舉為然,遂咨益而命之說:“汝當作我虞人之官,掌此山澤,以順草木鳥獸之性。

    ”伯益聞命,下拜稽首推讓于朱、虎、熊、罴,說此四臣,皆可使居虞人之職。

    帝舜雖然其言,不聽其讓,仍命伯益說:“山澤之事,惟汝為能。

    汝其往任此職,諧和其事,可也。

    ” 【原文】帝曰:“咨!四嶽,有能典朕三禮?”佥曰:“伯夷。

    ”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

    夙夜惟寅,直哉惟清。

    ”伯拜稽首,讓于夔、龍。

    帝曰:“俞,往,欽哉!” 【直解】三禮,是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祗,三件大禮。

    秩宗,是主叙次百神之官。

    夙,是早。

    寅,是敬畏。

    直,是心無私曲。

    清,是潔淨。

    夔、龍,是二臣名。

    帝舜咨訪四嶽說:“國之大事在祀,誰能為我掌管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祗之禮者,我将任而用之。

    ”四嶽與群臣同辭對說:“如帝所求,惟有伯夷,可當此任。

    ”帝舜然其所舉,乃嗟歎呼伯夷而命之說:“汝當作我秩宗之官,管奉祀天神地祗人鬼。

    必須每日之間,無論早晚,一惟緻其敬畏,不可少有怠忽,使方寸之間,常存正直,則自然心地潔清,無物欲之污染。

    這等方可以交于神明,而主三禮之事。

    ”伯夷聞命,拜下稽首,而讓于夔、龍,說此二人,皆可任典禮之職。

    帝舜以二臣雖賢,不及伯夷,故但然其言,不聽其讓,說:“典禮重任,非汝不足以當之。

    汝其往任此官,緻其欽敬,以典三禮,無失寅清之道,可也。

    ”夫禮主于敬,而事神之本在心。

    人君是天地百神之主,自己敬謹正直,清心寡欲,既無不盡,而掌禮之官,亦必能體此心,乃可感格神明。

    觀帝舜命伯夷典禮,待丁甯告戒之如此,則其平日治心之功,又可知矣。

     【原文】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

    詩言志,歌永言。

    聲依永,律和聲。

    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 【直解】典樂,是掌樂之官。

    胄子,是長子,自天子之太子,以至公卿大夫之嫡子皆是。

    溫,是和厚。

    栗,是荘敬。

    志,是心之所向。

    永,是吟詠。

    聲,是五聲。

    律,是十二律。

    倫,是倫序。

    石,是石磬。

    擊,是重敲。

    拊,是輕敲。

    帝舜因伯夷以典樂讓夔,遂呼夔而命之說:“養人性情,莫善于樂。

    今天子之太子,與公卿大夫之嫡子,将來都有天下國家的責任,不可不素教而豫養之。

    我今命汝作掌樂之官,教訓那胄子,時常把樂與他講習,以涵養其德性,變化其氣質。

    且如人性氣直遂者,或欠和厚,須教他直而又溫;性氣寬緩者,或欠荘敬,須教他寬而又栗,使其無不及之偏。

    剛勁的人,易至于刻虐,須教他剛而無虐;簡略的人,易至于傲慢,須教他簡而無傲,使其無大過之病。

    庶幾,胄子之德,悉底于中和,他日任天下國家之事,自無不當矣。

    然作樂之道何如?蓋樂音之起,生于人心者也。

    凡人心有所向,必形于言辭而為詩,是詩所以言其志也。

    取那詩辭來歌詠,便有長短的節奏,是歌所以永其言也。

    節奏既有長短,那聲韻便有高下清濁不同。

    宮、商、角、徵、羽,五聲都依那歌詠上出來,所以說聲依永。

    聲韻既有高下清濁,但未必其能和。

    又必取那十二律之管來調和之,律呂相間,損益相生,以葉五聲,然後高下清濁之節,才能成文而不亂,所以說律和聲。

    人聲既和了,乃将這歌聲,播之于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間而為樂,則八音皆能諧和,而不相侵亂,失其倫序。

    由是薦之郊廟則神無不和,奏之朝廷,則人無不和。

    蓋以和感和,自然之理也。

    以此而教胄子,豈有不感化者哉!”舜之命夔如此,夔因舉聲樂感通之妙,以見其果能和神人之意,說道:“八音之中,惟石聲最難諧和。

    我曾于磬之大者,重敲之以發越其聲,磬之小者,輕敲之以悠揚其韻,而石聲無不和。

    但見那百獸聞之,亦跄跄然相率而鼓舞。

    ”異類且能感動,而況其他乎?帝之所謂神人以和者,信矣。

     【原文】帝曰:“龍,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

    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 【直解】龍,是臣名。

    堲,是疾惡。

    讒說,是小人讒間之言。

    殄,是絕。

    師字,解做衆字。

    納言,是官名。

    允,是當。

    帝舜因伯夷讓龍,遂呼龍命之說:“我最疾惡那小人,造為讒間之言,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賢的卻說做不肖,不肖的卻說做賢,傷絕善人君子所行之事,使不得安其位行其志。

    他那讒言,能颠倒邪正,惑亂人心,變易黑白,驚動衆聽,其為治道之害不小,不可不防閑而禁絕之。

    今命汝作納言之官。

    汝于早夜之間,出納我之命令,必須仔細詳審,或将我的言語宣布于下,必用心審察停當,果無矯僞蒙蔽之私,方才傳出,有不當的,還要執奏;或将下邊的言語奏聞于我,亦必用心審察停當,果無希合巧侒之奸,方才進上,有不當的,也要斟酌。

    如此,則出納之間,所言皆合于理,矯僞者既無所托,邪僻者亦無自進,而讒說不得行矣。

    ”夫以帝舜明目達聰于上,百僚師師協恭于下,宜若無讒邪之說,得以行于其間,而其命官之詞,猶必惓惓若此者,蓋邪正消長之機,天下之安危所系,防微杜漸,雖聖人不敢忽也。

     【原文】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工。

    ” 【直解】二十二人,是指前面所命四嶽九官十二牧。

    亮,是輔相顯明的意思。

    天工,是天事。

    帝舜既分命諸臣各任其職,至此又嗟歎而總告之說:“咨!汝等二十有二人,職任雖有不同,然所理者,都是上天的事。

    蓋天生民而以治理托之于君,君不能獨理而委之于臣,苟有一事怠慢,一時忽略,則天工必緻廢缺矣。

    汝等都要常持一個敬謹的心,勤修職業,以輔相明亮上天之事。

    做四嶽的,要敬謹以進賢才、通壅蔽;做九官的,要敬謹以典禮、典樂、明刑、敷政、教養萬民,順遂百物;做十二牧的,要敬謹以足民食、安遠近,使上天之事,一一修明,無有廢墜。

    則我代天理物之責,亦庶幾克盡矣。

    汝等可不勉哉!” 【原文】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庶績鹹熙。

    分北三苗。

     【直解】考,是稽考。

    績,是政績。

    三考,是九年。

    黜,是罷斥。

    陟,是升用。

    幽,是無功的。

    明,是有功的。

    庶績,是衆功。

    熙,是廣。

    分比,是分别其善惡。

    帝舜命官分治之後,即立考課黜陟之法。

    令百官每三年任滿,即稽考他在任有無功績,以驗其職事之勤惰。

    三年一考,六年再考,待至九年滿日,然後通考其在任事績,大行賞罰。

    惰而無功者,罷黜之;勤而有功者,升用之。

    考績于三載,固不失于太寬,黜陟于九載,又不至于太嚴,賞罰大明,名實不爽。

    所以那時朝廷之上,政治清明,官府之中,職務精核,群臣各修其業,衆功無不熙廣。

    雖乍臣乍叛如三苗者,亦得以考其善惡而分别之,善者擇而留之,惡者竄而去之,無複向日之負固梗化者,亦因朝廷處置得宜,自然心誠畏服故也。

     【原文】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直解】征,是召。

    陟方,是升遐。

    史臣于《舜典》篇終總叙說,帝舜生三十年,堯起召于畎畞之中而登用之。

    後來曆試三年,居攝二十八年,通共又三十年,方才既帝位。

    在位又五十年,乃升遐而崩。

    計其壽,凡百有一十歲。

    孔子說,有大德者,必得其位,必得其壽。

    舜起匹夫而為天子,是得位;年百餘歲而後崩,是得壽。

    然本之有浚哲文明,溫恭允塞之德耳。

    觀史臣所記,與孔子之言,欲法堯舜者,可不以修德為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