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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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

     【直解】上日,是初一日。

    文祖,是堯的始祖。

    舜既不肯嗣位,而堯之命,又難以終辭,于是但受攝位之命,替堯權管國事。

    乃以正月初一日,告于文祖之廟。

    堯自此終了帝位之事,而舜承受之矣。

    必于正月初一日者,正始也;必告文祖者,尊祖也。

     【原文】在璿玑玉衡,以齊七政。

     【直解】在字,解做察字。

    璿,是美珠。

    玑,是觀天之器,以珠飾之,故名璿玑。

    衡,是玑上的管子,橫施于玑上,周旋運轉,窺測周天的度數。

    以玉為之,故名玉衡。

    齊,是考驗。

    七政,是日、月與金、木、水、火、土五星。

    其運行于天,有遲速順逆,随時布令,著見災祥,如人君之有政事一般,故名七政。

    帝舜攝位之初,未遑他務,首先整頓那觀天的器具,察視璿玑玉衡,考驗日月五星的厘度,将以定天時,授人事,而成天下之務焉。

    蓋帝王緻治之道,莫大于敬天勤民。

    故帝堯即位,即命羲和欽若昊天;帝舜受攝,即在璿玑玉衡以齊七政。

    其敬天勤民之心,先後一揆也。

     【原文】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直解】肆字,解作遂字。

    類、禋、望,都是祭名。

    類,是比類,郊天有常禮,今雖不是郊祀的時節,而其禮與之相類,故謂之類。

    禋,是精誠。

    宗,是尊。

    四時、寒暑、日、月、星、水旱,這六者皆禮所當尊,故謂之六宗。

    望,是望而祭之。

    遍,是周遍。

    舜既受終觀象,遂以攝位告于上下神祗。

    其行祭告昊天上帝之禮,則與郊祀的禮儀一般,無敢簡略;其行四時寒暑日月星辰水旱這六樣的祭禮,則皆精意緻享,無敢怠忽。

    天下名山大川,五嶽四渎之屬,其神遠在各處,不能親至其地,則随其方向,遙望而祭之,無有不備;丘陵墳衍,及曆代帝王聖賢之類,有功于民,載在祀典者,則一一周遍祭告,無有所遺。

    蓋人君一身,乃是天地百神之主,故舜于攝位之初,首舉祀典如此。

     【原文】輯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嶽群牧,班瑞于群後。

     【直解】輯,是斂。

    五瑞,是五等諸侯所執以為信的,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榖璧、男執蒲璧。

    既,是盡。

    四嶽,是四方諸侯。

    群牧,是九州牧伯。

    群後,就指四嶽群牧說。

    帝舜攝位之初,于正月内,先征召天下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将他所執的圭璧,都取來辯驗。

    蓋諸侯始封,天子授他圭璧以為瑞信,至來朝時,乃合符于天子,而驗其真僞也。

    到正月盡間,則四方諸侯,九州牧伯,漸次有至者矣。

    遠近不同,到有先後,舜則每日使他随到随見,不必取齊。

    蓋人少陸績相見,則接待之禮,既得周全,詢問政務,又得詳盡矣。

    既見之後,還将那五瑞依舊班賜與他。

    蓋諸侯所執圭璧前日皆受之于堯,今斂而班之,使知天下既歸于舜,這圭璧便是舜之所授,所以與天下正始,以示更新之意也。

     【原文】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東後。

    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複。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岱禮。

    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初。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嶽,如西禮。

    歸,格于藝祖,用特。

     【直解】秩,是祭祀中牲币柷号之次第。

    五玉,即上文所謂五瑞。

    三帛,是諸侯世子以下所執的币帛,有、玄、黃,三樣。

    二生,是卿大夫所執的羔與雁。

    一死,是士所執的雉鳥。

    格,是至。

    藝祖,是始祖。

    特,是止用牛一隻,叫做特牲。

    舜攝位之初,四方諸侯來朝已畢,遂舉行巡守之禮。

    是年二月,先往東方巡守,至于東嶽泰山之下,燔柴祭天以告至,望秩以祀東方之名山大川。

    遂就此地,接見東方的諸侯。

    因察侯國中時侯之早晚,月令之大小,與夫日辰之甲乙,比羲和所頒布的曆書何如,有不合的,就責他改正,務使同奉朝廷的正朔。

    又審驗侯國中律呂之高下清濁,丈尺之長短,鬥斛之大小,權衡之輕重,比朝廷所降的規則何如,有不同的,也就責他改正,務使同遵朝廷的制度。

    又修明吉、兇、軍、賓、嘉之五禮,不使廢随墜,使天下的風俗無不同。

    至于諸侯朝見的,各執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以為贽。

    既修五禮,又将五禮中所用的器具,各處要一一相同,不許彼此異制,使天下的禮器無不一。

    此數事皆了畢,乃轉而回還。

    至五月的時節,又往南方巡守,到南嶽衡山之下,朝見南方的諸侯。

    凡告天、祀神、一正朔、考制度、同風俗等事,都與巡守東嶽的禮一般。

    至八月時節,又往西方巡守,到西嶽華山之下,其禮與初時所行的一般。

    至十一月時節,又往北方巡守,到北嶽恒山之下,其禮也與巡守西方時所行的一般。

    巡守既畢,于是回還京師,親到藝祖之廟,用一牛祭祀,而以巡守事完告之。

    蓋人君之于祖宗,事死如事生,凡出時必告行,返時必告歸,禮當如此。

    夫虞舜以一歲之間,遍巡四嶽,當時國不稱費,民不告勞者,蓋古時儀衛不多,凡事簡省。

    至于後世,一巡一幸,千騎雲從,供億浩繁,而萬民騷動,巡守之禮,殆不可複矣。

     【原文】五載一巡守,群後四朝。

    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直解】敷奏,是陳奏。

    試,是考驗。

    庸,是有功于民。

    舜既舉行朝觐巡守之禮,遂立為定制。

    每五年之間,天子以一年巡守,遍到四嶽,與諸侯相見。

    諸侯以四年次第來朝。

    天子巡守後之次年,東方諸侯來朝,又次年,南方諸侯來朝,又次年,西方諸侯來朝,又次年,北方諸侯來朝。

    四方諸侯都已朝畢了,又次年,則天子複出巡守。

    當諸侯來朝之時,都着他把在國所行的政事,一一敷陳奏聞于上。

    猶恐他說的雖好,而所行或不盡然,又明白考驗其治國之功績,果是實否。

    若真能修舉職業,有功于民,則賜他路車章服以旌異之,使善者愈有所勸,而不善者亦知所勉。

    五年之間,巡守朝觐,殆無虛歲,古之君臣,皆勞身勤民如此。

    故上無不究之澤,而下無不達之情也。

     【原文】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浚川。

     【直解】肇,是始。

    封,是表。

    浚,是開導。

    先時天下隻有冀、兖、青、徐、荊、揚、豫、梁、雍,九州。

    至舜即位因冀青二州地方太廣,政教難周,于是始分冀州以東恒山之地為并州,其東北醫無闾之地為幽州,又分青州東北遼東等處為營州。

    添此三州,通前九州,共成十二州,所以均疆域而通政教也。

    既分了十二州,又于每州之内,各擇其一山之高大者封表之,以為一州之鎮。

    如冀州則表霍山,兖州則表泰山之類,所以定望祭而攀瞻仰也。

    又浚導十二州之川,凡水道稍有不利者,即一一開通,不使壅塞。

    此時雖洪水已平,而猶以修舉水利為急務,蓋思患預防之意也。

     【原文】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

    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直解】象,是如天垂象以示人。

    典字,解作常字。

    刑,是墨、劓、剕、宮、大辟,五樣刑法。

    流,是遷徙遠方。

    宥,是寬宥。

    眚,是過誤。

    災,是不幸。

    肆,是釋放。

    怙,是倚恃。

    終,是再犯。

    賊,是殺。

    恤,是憐憫的意思。

    帝舜設為墨、劓、剕、宮、大辟,五樣刑法,明示下下,如日月星辰垂象一般,使人曉然皆知,不敢冒犯。

    所以待罪惡之重者,若雖犯在五刑,而情有可疑者,則發遣去遠方以寬宥之,此重中有輕者也。

    五刑之外,又以皮作鞭,用為官府之刑,懲治吏胥。

    竹片、荊條,二物名為撲,用為學校之刑,責治生徒。

    所以待罪之輕者,其或罪在可議。

    例難加刑者,則許他以黃金納官,贖免其罪,此又輕中極輕者也。

    此五者,皆制法之條理,法之正也。

    若是犯罪之人,有偶然差誤,出于無心的;有遭逢不幸,陷于有過的,這兩項情有可原,則徑從釋放,赦免其罪。

    若是依倚勢力,敢于作惡;或不改前非,至于屢犯的,這兩項情甚可惡,則依律治罪,或殺或刑,不準宥贖。

    這兩句,是用法之權衡,法外之意也。

    夫舜之制刑,輕重取舍,錯綜斟酌,極其謹慎,敬而又敬者,杲何心哉!惟念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再續,故雖兢業戒慎,猶以為不能盡得天下之情,深恐刑罰一或失當,則必濫及于無辜。

    其哀矜憐恤之仁,常寓于法制之内,所以又說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蓋刑罰以禁惡,乃聖人不得已之意,而欽恤以慎刑,尤聖人不忍人之心。

    以此為心,豈有刑罰不中者哉! 【原文】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

     【直解】流,是發遣。

    放,是安置。

    竄,是驅逐。

    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