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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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
平原君以告公孫龍。
公孫龍曰:亦可以發使而讓秦王曰,趙欲救之。
今秦王獨不助趙,此非約也。
"(同上)《韓非子》又告訴我們:"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
"(《問辯》)下面我們将看到,"堅白"是公孫龍的學說,"無厚"是惠施的學說。
從這些故事我們可以看出,惠施、公孫龍,在某種程度上,都與當時的法律活動有關。
公孫龍對于秦趙之約的解釋,确實是完全按照鄧析的精神。
《韓非子》認為,這兩個人有關法律的"言",效果很壞,像鄧析的一樣壞。
韓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對源出訟師的名家的"詞",以為它破壞法律,這也許令人奇怪。
但是在第十四章 中我們就會明白,韓非及其他法家其實都是政治家,并不是法學家。
惠施,公孫龍代表名家中的兩種趨向,一種是強調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強調名的絕對性。
這種區别,在着手從名實關系中分析名的時候,就變得明顯了。
我們來看一句簡單的話:"這是桌子",其中的"這"指具體的實物,它是可變的,有生有滅的。
可是"桌子"在這句話裡指一個抽象範疇,即名稱,它是不變的,永遠是它那個樣子。
"名"是絕對的,"實"是相對的。
例如"美"是絕對美的名,而"美的事物"隻能是相對美。
惠施強調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事實,公孫龍則強調名是不變的、絕對的這個事實。
惠施的相對論 惠施(鼎盛期公元前350一前260年)是宋國(在今河南省内)人。
我們知道,他曾任魏惠王的相,以其學問大而聞名。
他的著作不幸失傳了,《莊子·天下》篇保存有惠施的"十事",我們所知道的惠施思想,僅隻是從此"十事"推演出來的。
第一事是:"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
這兩句話都是現在所謂的"分析命題"。
它們對于實,都無所肯定,因為它們對于實際世界中什麼東西最大,什麼東西最小,都無所肯定。
它們隻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
為了充分理解這兩個命題,有必要拿它們與《莊子·秋水》篇的一個故事作比較。
從這種比較中明顯看出,惠施與莊子在某一方面有許多共同的東西。
這個故事說,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神)欣然自喜,順流而東行,至于北海。
他在那裡遇見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認識到,他的河雖然大,可是比起海來,實在太小了。
他以極其贊歎羨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談話,可是北海若對他說,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間,真不過是太倉中的一粒秭米。
所以隻能說他是"小",不能說他是"大"。
說到這裡,河伯問北海若說:"然則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說:否。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
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
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他接着下定義,說最小"無形",最大"不可圍"。
至大、至小的這種定義與惠施所下的很相似。
說天地是最大的東西,說毫末是最小的東西,就是對于"實"有所肯定。
它對于"名"無所分析。
這兩句都是現在所謂的"綜合命題",都可以是假命題。
它們都在經驗中有其基礎;因此它們的真理隻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
在經驗中,大東西、小東西都相對地大、相對地小。
再引《莊子》的話說;"因而所大而大之。
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
則萬物莫不小。
"(同上) 我們不可能通過實際經驗來決定什麼是最大的、什麼是最小的實際事物。
但是我們能夠獨立于經驗,即離開經驗,說:它外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無外");它内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無内")。
"至大"與"至小"。
像這樣下定義,就都是絕對的、不
平原君以告公孫龍。
公孫龍曰:亦可以發使而讓秦王曰,趙欲救之。
今秦王獨不助趙,此非約也。
"(同上)《韓非子》又告訴我們:"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
"(《問辯》)下面我們将看到,"堅白"是公孫龍的學說,"無厚"是惠施的學說。
從這些故事我們可以看出,惠施、公孫龍,在某種程度上,都與當時的法律活動有關。
公孫龍對于秦趙之約的解釋,确實是完全按照鄧析的精神。
《韓非子》認為,這兩個人有關法律的"言",效果很壞,像鄧析的一樣壞。
韓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對源出訟師的名家的"詞",以為它破壞法律,這也許令人奇怪。
但是在第十四章 中我們就會明白,韓非及其他法家其實都是政治家,并不是法學家。
惠施,公孫龍代表名家中的兩種趨向,一種是強調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強調名的絕對性。
這種區别,在着手從名實關系中分析名的時候,就變得明顯了。
我們來看一句簡單的話:"這是桌子",其中的"這"指具體的實物,它是可變的,有生有滅的。
可是"桌子"在這句話裡指一個抽象範疇,即名稱,它是不變的,永遠是它那個樣子。
"名"是絕對的,"實"是相對的。
例如"美"是絕對美的名,而"美的事物"隻能是相對美。
惠施強調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事實,公孫龍則強調名是不變的、絕對的這個事實。
惠施的相對論 惠施(鼎盛期公元前350一前260年)是宋國(在今河南省内)人。
我們知道,他曾任魏惠王的相,以其學問大而聞名。
他的著作不幸失傳了,《莊子·天下》篇保存有惠施的"十事",我們所知道的惠施思想,僅隻是從此"十事"推演出來的。
第一事是:"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
這兩句話都是現在所謂的"分析命題"。
它們對于實,都無所肯定,因為它們對于實際世界中什麼東西最大,什麼東西最小,都無所肯定。
它們隻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
為了充分理解這兩個命題,有必要拿它們與《莊子·秋水》篇的一個故事作比較。
從這種比較中明顯看出,惠施與莊子在某一方面有許多共同的東西。
這個故事說,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神)欣然自喜,順流而東行,至于北海。
他在那裡遇見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認識到,他的河雖然大,可是比起海來,實在太小了。
他以極其贊歎羨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談話,可是北海若對他說,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間,真不過是太倉中的一粒秭米。
所以隻能說他是"小",不能說他是"大"。
說到這裡,河伯問北海若說:"然則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說:否。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
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
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他接着下定義,說最小"無形",最大"不可圍"。
至大、至小的這種定義與惠施所下的很相似。
說天地是最大的東西,說毫末是最小的東西,就是對于"實"有所肯定。
它對于"名"無所分析。
這兩句都是現在所謂的"綜合命題",都可以是假命題。
它們都在經驗中有其基礎;因此它們的真理隻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
在經驗中,大東西、小東西都相對地大、相對地小。
再引《莊子》的話說;"因而所大而大之。
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
則萬物莫不小。
"(同上) 我們不可能通過實際經驗來決定什麼是最大的、什麼是最小的實際事物。
但是我們能夠獨立于經驗,即離開經驗,說:它外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無外");它内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無内")。
"至大"與"至小"。
像這樣下定義,就都是絕對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