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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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也應學詩書 【原文】《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纴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

    觀于祭祀,納酒漿笾豆菹醢,禮相助奠。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于公宮;祖廟既毀,教于宗室。

    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 藻,所以成婦順也。

     【譯述】《禮記》說:女子十歲不出閨門,學習婦道:向女師學習柔順,聽從長者的教誨,學習織麻紡繩紡紗織布,學習女紅、縫紉。

    觀察學習祭祀之禮,學習祭祀中獻酒擺設祭器等各種禮數。

    女子十五歲舉行插簪之禮,已進入成人。

    二十歲出嫁。

    古時候,女子出嫁前三個月,如果祖廟未毀,就在公宮接受教育;祖廟毀掉之後,就在宗室接受教育。

    主要學習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等,學成之後再用魚祭祀,用 藻芼,這樣才能成為一個符合婦德的的女子。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檢其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志于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

    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顔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

    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已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于人,是謂婦言。

    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

    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齋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

    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

    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

    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

    于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禍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

    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

    其女功,則不過桑麻織績、制衣裳、為酒食而已。

    至于刺繡華巧,管弦歌詩,皆非女子所宜習也。

    古之賢女無不好學,左圖右史,以自儆戒。

     【譯述】曹大家的《女戒》說:如今的君子隻知道教育他們的兒子,讓兒子讀書學習,卻不知道對于女子來說,丈夫不能不侍奉,禮義也不能丢棄。

    隻教育兒子卻不教育女兒,不也忽視了男女之間的禮義教育嗎?《禮記》說:八歲開始教孩子讀書,十五歲就要立志學習。

    但不能以此作為女子的教育方法,所謂有婦德,不必才華絕代;婦人應有的言談應對,也不必辯口利辭;婦容,不必化妝得多麼美麗;婦功,也不必工巧過人。

    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舉止知廉恥,動靜有章法,這就是婦德。

    說話懂得挑選詞句,不說壞話,适時而言,不讓他人讨厭自己,這就是婦言的修養。

    洗刷衣物塵垢,做到服飾整潔,按時沐浴,幹淨衛生,這就是婦容。

    專心于紡織,不随便嬉笑戲鬧,制備酒食佳肴,招待賓客,這就是婦功。

    以上四者,是女子最大的婦德,不能沒有。

    這些做起來非常容易,關鍵是要時時銘記在心。

    做為一個人,不學習就不知道禮義法則;不知道禮義法則,就不能辨别善惡是非。

    于是自己違法作亂卻不知道自己的錯誤,禍辱臨身卻不知道其危險。

    這樣看來,為人都不能不學習,怎麼能因為男女的差别而不去學習呢?因此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以及《詩經》、《禮記》,最起碼要略通其大意。

    至于女功,不過是桑麻織布、做衣裳、辦酒食等等,至于刺繡華巧、管弦歌詩,都不适合女子學習。

    縱觀古代的賢能女子沒有不好學的,左圖右史,廣泛涉獵,以此來提高自身的修養。

     【原文】漢和熹鄧皇後,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

    諸兄每讀經傳,辄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

    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甯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号曰“諸生”。

    其餘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學顯當時,名垂後來者多矣。

     【譯述】漢代和熹鄧皇後,六歲就能讀史書,十二歲通曉《詩經》、《論語》。

     她的幾個哥哥每次誦讀經傳的時候,她就虛心請教,她的志向愛好全在學習典籍,不喜歡過問居家生活等事。

    母親經常責難她說:“你不學習女工,以備将來制作衣服,卻去讀書學習,難道要考博士嗎?”鄧皇後仍舊愛學習,于是她白天學習婦業,晚上就誦讀經書,家裡人稱她為“諸生”。

    其他的像班婕妤、曹大家等人,以學問文章顯揚當時,名垂後來的女子很多。

     【原文】漢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

    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

    及令死,當還葬。

    法,珠入于關者,死。

    繼母棄其系臂珠,其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母鏡奁中,皆莫之知。

    遂與家室奉喪歸,至海關。

    海關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鏡奁中。

    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繼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

    ”吏曰:“其狀如何?”初對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

    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奁中,夫人不知也。

    ”吏将初劾之。

    繼母意以為實,然憐之。

    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

    兒誠不知也。

    兒珠,妾系臂也。

    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棄,且置鏡奁中。

    迫奉喪,忽然忘之。

    妾當坐之。

    ”初固曰:“實初取之。

    ”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

    ”因涕泣不能自禁。

    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強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

    ”又因哭泣,泣下交頸。

    送喪者盡哭哀恸,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

    關吏執筆劾,不能就一字。

    關候垂泣,終日不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甯生之,不忍加文。

    母子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

    既去,乃知男獨取之。

     【譯述】漢代珠崖令有個女兒名字叫初,十三歲。

    珠崖這個地方寶珠很多,初的繼母将一些大的寶珠串起來,系在手臂上作妝飾。

    後來珠崖令去世,家裡人要将他的靈柩運回家鄉安葬。

    當時的法令規定,有攜帶珠寶進入關内的,判死刑。

    初的繼母隻好丢棄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歲,因為喜愛就把那串珠子撿起來,放在了母親的化妝盒裡,誰也沒有看見這一切。

    全家人扶柩來到海關,海關守吏檢查的時候,從化妝盒裡找出十枚珠子。

    守吏說:“啊!這正好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