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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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法令,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家誰出來承擔這個罪責接受懲罰呢?”初在旁邊,她心想,恐怕是繼母摘下來放在化妝盒裡的,就說:“由我來承擔。

    ”守吏問:“你是怎麼放進去的?”初回答說:“我父親不幸去世,我繼母将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來扔掉,我覺得很可惜,就撿起來放在了繼母的化妝盒裡,繼母并不知道這件事。

    ”于是守門的官吏就要給初記錄犯罪事實。

    初的繼母以為真是這麼回事,然而,她有些憐憫初,就對那守門的官吏說:“請等一下,千萬不要錄我女兒的罪過,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

    是她的珠子,我系在了臂上。

    因夫君去世,需歸家安葬,我便将珠子解下來,但不忍心丢棄,就暫且放在了化妝盒裡。

    後來由于辦理喪事很急迫,就忘了這件事。

    所以我應當承擔責任。

    ”初還在堅持說:“确實是我撿起來放進去的。

    ”繼母又說:“你别再争執了,這失誤确實是我造成的。

    ”于是她流淚哭泣,不能自禁。

    初也說:“夫人是看見我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可憐我,所以她才冒名頂替要救我,其實就是我親身犯法,夫人确實不知道這件事。

    ”她也哭起來,淚流滿面。

    那些送喪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來,旁邊的人沒有不掉淚的。

    守門的官吏用筆記錄,竟因哭泣而不能寫一個字。

    守關的人流着淚,始終不忍心做出有罪的決定,便說:“這母子倆如此有情義,我甯願來承擔責任,也不忍心記錄和上報她們的過失。

    而且,她們母子相互争執,怎麼能知道誰是誰非呢?”于是便将那些珠子扔掉,把她們母子放走了。

    初和繼母離去之後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進去的。

     誰說女子不如男 【原文】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無男。

    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

    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

    遇歲饑,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裡稱為義門,多欲娶為婦。

    長女自傷茕獨,誓不肯行。

    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殡葬,為庵舍居墓側。

     【譯述】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兒沒有兒子。

    祖父和祖母年紀都在八九十歲,老得有些糊塗了,什麼事情都不知道。

    父親身患重病,母親棄家而去。

     家裡如此艱難,遇到饑荒年月,三個女兒就一起到西湖去采菱角,第二天到集市上去賣,她們竟然能夠很好地養活年老的祖父、祖母和重病的父親,鄉裡稱贊她們家為“義門”,周圍的許多男子都想娶她們姊妹三人做媳婦。

    長女想到父親膝下無子,非常孤獨,便不願出嫁。

    祖父祖母不久相繼去世,三姐妹靠自己将他們安葬,并在墳墓旁邊結廬守墓。

     【原文】又諸暨東洿裡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裡不容。

    女移父母,遠住纻舍,晝采樵,夜紡績,以供養。

    父母俱卒,親營殡葬,負土成墳。

    鄉裡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

     【譯述】還有諸暨東洿裡屠氏家的女兒,她的父親是個瞎子,母親有很重的病,她家的親戚和本鄉近鄰沒有人肯幫助他們。

    屠氏的女兒将父母親搬遷到遠處的纻舍,她白天砍柴,晚上織布,來供養父母。

    父母先後去世,她親自安葬他們,一個人靠擔土為父母親做成墳丘。

    鄉裡的人知道她很賢惠,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婦,可她想到自己家裡沒有兄弟,便決定自己為父母守墳,不肯出嫁。

     【原文】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為防狄卒,戍泾州。

    元和中,吐蕃寇邊,父兄戰死,無子,母先亡。

    和子年十七,聞父兄殁于邊,披發徒跣缞裳,獨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植松柏,剪發壞形,廬于墓所。

    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诏旌表門闾。

    此數女者,皆以單茕事其父母,生則能養,死則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譯述】唐代的孝女王和子,是徐州人,她的父親和哥哥從軍戍邊,駐紮在泾州。

    元和年間,吐蕃侵犯邊疆,和子的父親和哥哥戰死在戰場上,家裡再沒有兒子了,而且母親早年就去世了。

    這時和子年僅十七歲,她聽說父親、哥哥死于邊疆,就披麻戴孝,赤足步行,獨自前往泾州。

    她沿途乞讨,終于來到泾州,找到父兄的遺體,并帶回徐州安葬。

    她在墓地旁邊種植松柏,剪掉頭發,毀壞自己的容貌,在墓地旁邊結廬而居。

    節度使王智興将和子的這些情況奏聞皇上,皇上下诏表彰和子。

    以上這幾個女子,都是以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來侍奉父母,父母活着的時候,她們能夠贍養;父母死後,她們能夠安葬,也可以稱得上是女中英傑了。

     【原文】唐奉天窦氏二女,雖生長草野,幼有志操。

    永泰中,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

    二女皆有容色,長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間。

    盜曳出之,騎逼以前。

    臨壑谷,深數百尺,其姊先曰:“吾甯就死,義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

    盜方驚駭,其妹從之自投,折足敗面,血流被體。

    盜乃舍之而去。

    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奏之,诏旌表門闾,永蠲其家丁役。

    二女遇亂,守節不渝,視死如歸,又難能也。

     【譯述】唐代奉天有窦氏姐妹倆,雖然出生在尋常人家,但很小的時候就頗有志氣節操。

    永泰年間,數千強盜來她們居住的村落劫掠,她們姐妹倆長得都很漂亮,姐姐十九歲,妹妹十六歲,藏匿在洞穴裡。

    強盜搜出她們,将她倆拉出來,然後騎着馬逼她倆往前走。

    走到一處數百尺深的懸崖旁邊,姐姐先說:“我甯可去死也不受侮辱!”說罷,跳崖而死。

    強盜們正在驚駭之中,妹妹也跟着跳了下去,摔斷了腳,毀壞了容顔,血流滿身。

    于是這群強盜不再去理會她們,離開了這裡。

    京兆尹第五琦嘉其嚴守貞操,于是奏聞皇上。

    皇上下诏表彰她們,并永遠免除她們家的丁役。

    這兩個女子遭遇匪亂,尚能嚴守貞節,視死如歸,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原文】漢文帝時,有人上書,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诏獄逮系長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

    意怒,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

    ”于是少女缇萦傷父之言,乃随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切痛死者不可複生,而刑者不可複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

    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

    ”書聞,上悲其意。

    此歲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澤,後世賴其福,所及遠哉。

     【譯述】漢文帝時,有人上書說齊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應當受到懲處。

    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