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關燈
》篇曰:「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

    」翅,並與「啻」同,字亦作「適」。

    家大人曰:《說文》:「適,從辵啻聲。

    」適、啻聲相近,故古字或以「適」為「啻」。

    《秦策》曰:「疑臣者不適三人。

    」不適,與「不啻」同。

    故高注讀「適」為「翅」。

    《史記·甘茂傳》作「疑臣者非特三人」。

    非特,猶「不啻」也。

    《孟子·告子》篇曰:「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適,亦與「啻」同。

    故趙注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邪!」「但」字正釋「適」字。

    而孫宗古不為「適」字作音,蓋已不知其為「啻」之借字矣。

    又曰:《莊子·胠篋》篇:「蹠之徒問於蹠曰:『盜亦有道乎?』蹠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

    入先,勇也。

    出後,義也。

    知可否,知也。

    分均,仁也。

    』」案,「何適而無有道邪」,本作「何適其有道邪」。

    適,與「啻」同。

    言豈但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知、仁五者皆備也。

    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為「適齊適楚」之「適」,因妄改之耳。

    《淮南·道應》篇作「奚適其無道也」,「無」字亦後人所改。

    《呂氏春秋·當務》篇作「奚啻其有道也」,(《魯語》「奚啻其聞之也」,句法正與此同。

    )足正後人妄改之非。

    而陸氏《莊子釋文》不為「適」字作音,則所見本已非其舊矣。

     衹、多 《詩·我行其野》曰:「成不以富,亦衹以異。

    」毛《傳》曰:「衹,適也。

    」常語也。

    字或作「多」。

    襄二十九年《左傳》: 衹見疏也。

    」正義「衹」作「多」,雲:「多見疏,猶《論語》雲『多見其不知量也』。

    服虔本作『衹見疏』,解雲:『衹,適也。

    晉、宋、杜本皆作『多』。

    古人多、衹同音。

    」家大人曰:襄十四年《左傳》,荀偃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

    」多,讀為「衹」。

    衹,適也。

    言若不班師,則適為秦所禽獲而已。

    杜注曰:「恐多為秦所禽獲。

    」非也 。

    又昭二十五年《公羊傳》,子家駒曰:「季氏得民眾久矣,君無多辱焉。

    」多,亦讀為「衹」。

    言君無適自取辱也。

    昭二十九年《左傳》曰:「君衹辱焉。

    」是也。

    《釋文》「多」字無音,蓋不知為「衹」之借字。

    引之謹案,定十五年《左傳》:「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

    」多,亦讀為「衹」。

    言事楚,則適自取貢獻之費也。

    昭十三年《傳》曰:「衹取辱焉。

    」二十六年《傳》曰:「衹取誣焉。

    」定四年《傳》曰:「衹取勤焉。

    」哀十四年《傳》曰:「衹取死焉。

    」文義正相合也。

    哀八年《傳》:「不足以害吳,而多殺國士,不如已也。

    」多,亦讀為「衹」。

    言不足以害吳人,而適傷魯之國士也。

    僖十五年《傳》曰:「晉未可滅而殺其君,衹以成惡。

    」哀十三年《傳》曰:「無損於魯而衹為名。

    」文義正相合也。

    《釋文》「多」字無音,皆失之。

     適 適,謂「適然」也。

    《詩·伐木》曰:「寧適不來,微我弗顧。

    」昭十七年《左傳》曰:「鳳鳥適至。

    」是也。

     適,猶「是」也。

    《荀子·王霸》篇:「孔子曰:『審吾所以適人(句),適人之所以來我也。

    』」上「適」字訓為「往」,下「適」字訓為「是」。

    言我之所以往,即是人之所以來,不可不審也。

    《呂氏春秋·胥時》篇曰:「王子光見伍子胥而惡其貌,不聽其說而辭之。

    曰:『其貌適吾所甚惡也。

    』」言是吾所甚惡也。

    劉歆《與揚雄書》曰:「今聖朝留心典誥,發精於殊語。

    欲以驗考四方之事,適子雲攘意之秋也。

    」言是子雲攘意之秋也。

     適,猶「若」也。

    《韓子·內儲說》:「鄭袖誡禦者曰:『王適有言,必亟聽從王言。

    』」言王若有言也。

    又曰:「秦侏儒善於荊王左右,荊適有謀,侏儒常先聞之。

    」言荊若有謀也。

    《外儲說右》篇:「國羊謂鄭君曰:『臣適不幸而有過,願君幸而告之。

    』」言臣若不幸而有過也。

     識 識,猶「適」也。

    家大人曰:成十六年《左傳》:「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言適見不穀而趨也。

    《晉語》作「屬見不穀而下」,韋注曰:「屬,適也。

    」「適」與「識」之同訓,猶「適」與「直」之同訓也。

    《孟子·告子》篇曰:「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言豈直為尺寸之膚也。

    (直,如「直不百步耳」之「直」。

    )識、直二字,於古音屬職部。

    「適」於古音屬錫部。

    「適」之為「識」,猶「適」之為「直」也。

    「識」與「適」同義而不同音。

    《九經古義》謂「識」當為「適」,非也。

     屬(音燭) 屬,適也。

    成二年《左傳》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

    」杜注曰:「屬,適也。

    」昭四年《傳》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

    」《魯語》曰:「吾屬欲美之。

    」韋注亦曰:「屬,適也。

    」 屬,猶今人言「適才」也。

    《晉語》曰:「屬見不穀而下,無乃傷乎?」韋注曰:「屬,適也。

    」《史記·留侯世家》曰:「天下屬安定,何故反乎?」 屬,猶「祇」也。

    昭二十八年《左傳》及《晉語》並雲:「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

    」言祇取厭足而已也。

    韋注曰:「屬,適也。

    適小飽足,則自節止。

    」近之。

    杜以「屬」為「足」,古無此訓,非也。

     止 《詩·草蟲》曰:「亦既見止,亦既覯止。

    」毛《傳》曰:「止,辭也。

    」 所 所者,指事之詞。

    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之屬,是也。

    常語也。

     所,猶「可」也。

    《晏子春秋·雜篇》曰:「聖人非所與嬉也。

    」非,猶「不」也。

    言聖人不可與戲也。

    《墨子·天志》篇曰:「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

    」所以,可以也。

    《莊子·知北遊》篇曰:「人倫雖難,所以相齒。

    」言可以相齒也。

    《鹽鐵論·未通》篇曰:「民不足於糟糠,何橘柚之所厭?」言何橘柚之可厭也。

    《史記·淮陰侯傳》曰:「非信無所與計事者。

    」言無可與計事者也。

    《漢書》「所」作「可」,是其證矣。

    「所」與「可」同義,故或謂「可」為「所」,或謂「所」為「可」,互見「可」字下。

     所,猶「若」也,或也。

    《書·牧誓》曰:「爾所弗勖,其於爾躬有戮!」言爾若弗勖也。

    (《史記·周本紀集解》引鄭注曰:「所,言且也。

    」義亦相近。

    )《詩·牆有茨》曰:「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言若可道也。

    僖二十四年《左傳》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言若不與舅氏同心也。

    《論語&mi
0.0988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