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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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曰:「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
」翅,並與「啻」同,字亦作「適」。
家大人曰:《說文》:「適,從辵啻聲。
」適、啻聲相近,故古字或以「適」為「啻」。
《秦策》曰:「疑臣者不適三人。
」不適,與「不啻」同。
故高注讀「適」為「翅」。
《史記·甘茂傳》作「疑臣者非特三人」。
非特,猶「不啻」也。
《孟子·告子》篇曰:「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適,亦與「啻」同。
故趙注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邪!」「但」字正釋「適」字。
而孫宗古不為「適」字作音,蓋已不知其為「啻」之借字矣。
又曰:《莊子·胠篋》篇:「蹠之徒問於蹠曰:『盜亦有道乎?』蹠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
入先,勇也。
出後,義也。
知可否,知也。
分均,仁也。
』」案,「何適而無有道邪」,本作「何適其有道邪」。
適,與「啻」同。
言豈但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知、仁五者皆備也。
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為「適齊適楚」之「適」,因妄改之耳。
《淮南·道應》篇作「奚適其無道也」,「無」字亦後人所改。
《呂氏春秋·當務》篇作「奚啻其有道也」,(《魯語》「奚啻其聞之也」,句法正與此同。
)足正後人妄改之非。
而陸氏《莊子釋文》不為「適」字作音,則所見本已非其舊矣。
衹、多 《詩·我行其野》曰:「成不以富,亦衹以異。
」毛《傳》曰:「衹,適也。
」常語也。
字或作「多」。
襄二十九年《左傳》: 衹見疏也。
」正義「衹」作「多」,雲:「多見疏,猶《論語》雲『多見其不知量也』。
服虔本作『衹見疏』,解雲:『衹,適也。
晉、宋、杜本皆作『多』。
古人多、衹同音。
」家大人曰:襄十四年《左傳》,荀偃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
」多,讀為「衹」。
衹,適也。
言若不班師,則適為秦所禽獲而已。
杜注曰:「恐多為秦所禽獲。
」非也 。
又昭二十五年《公羊傳》,子家駒曰:「季氏得民眾久矣,君無多辱焉。
」多,亦讀為「衹」。
言君無適自取辱也。
昭二十九年《左傳》曰:「君衹辱焉。
」是也。
《釋文》「多」字無音,蓋不知為「衹」之借字。
引之謹案,定十五年《左傳》:「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
」多,亦讀為「衹」。
言事楚,則適自取貢獻之費也。
昭十三年《傳》曰:「衹取辱焉。
」二十六年《傳》曰:「衹取誣焉。
」定四年《傳》曰:「衹取勤焉。
」哀十四年《傳》曰:「衹取死焉。
」文義正相合也。
哀八年《傳》:「不足以害吳,而多殺國士,不如已也。
」多,亦讀為「衹」。
言不足以害吳人,而適傷魯之國士也。
僖十五年《傳》曰:「晉未可滅而殺其君,衹以成惡。
」哀十三年《傳》曰:「無損於魯而衹為名。
」文義正相合也。
《釋文》「多」字無音,皆失之。
適 適,謂「適然」也。
《詩·伐木》曰:「寧適不來,微我弗顧。
」昭十七年《左傳》曰:「鳳鳥適至。
」是也。
適,猶「是」也。
《荀子·王霸》篇:「孔子曰:『審吾所以適人(句),適人之所以來我也。
』」上「適」字訓為「往」,下「適」字訓為「是」。
言我之所以往,即是人之所以來,不可不審也。
《呂氏春秋·胥時》篇曰:「王子光見伍子胥而惡其貌,不聽其說而辭之。
曰:『其貌適吾所甚惡也。
』」言是吾所甚惡也。
劉歆《與揚雄書》曰:「今聖朝留心典誥,發精於殊語。
欲以驗考四方之事,適子雲攘意之秋也。
」言是子雲攘意之秋也。
適,猶「若」也。
《韓子·內儲說》:「鄭袖誡禦者曰:『王適有言,必亟聽從王言。
』」言王若有言也。
又曰:「秦侏儒善於荊王左右,荊適有謀,侏儒常先聞之。
」言荊若有謀也。
《外儲說右》篇:「國羊謂鄭君曰:『臣適不幸而有過,願君幸而告之。
』」言臣若不幸而有過也。
識 識,猶「適」也。
家大人曰:成十六年《左傳》:「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言適見不穀而趨也。
《晉語》作「屬見不穀而下」,韋注曰:「屬,適也。
」「適」與「識」之同訓,猶「適」與「直」之同訓也。
《孟子·告子》篇曰:「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言豈直為尺寸之膚也。
(直,如「直不百步耳」之「直」。
)識、直二字,於古音屬職部。
「適」於古音屬錫部。
「適」之為「識」,猶「適」之為「直」也。
「識」與「適」同義而不同音。
《九經古義》謂「識」當為「適」,非也。
屬(音燭) 屬,適也。
成二年《左傳》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
」杜注曰:「屬,適也。
」昭四年《傳》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
」《魯語》曰:「吾屬欲美之。
」韋注亦曰:「屬,適也。
」 屬,猶今人言「適才」也。
《晉語》曰:「屬見不穀而下,無乃傷乎?」韋注曰:「屬,適也。
」《史記·留侯世家》曰:「天下屬安定,何故反乎?」 屬,猶「祇」也。
昭二十八年《左傳》及《晉語》並雲:「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
」言祇取厭足而已也。
韋注曰:「屬,適也。
適小飽足,則自節止。
」近之。
杜以「屬」為「足」,古無此訓,非也。
止 《詩·草蟲》曰:「亦既見止,亦既覯止。
」毛《傳》曰:「止,辭也。
」 所 所者,指事之詞。
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之屬,是也。
常語也。
所,猶「可」也。
《晏子春秋·雜篇》曰:「聖人非所與嬉也。
」非,猶「不」也。
言聖人不可與戲也。
《墨子·天志》篇曰:「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
」所以,可以也。
《莊子·知北遊》篇曰:「人倫雖難,所以相齒。
」言可以相齒也。
《鹽鐵論·未通》篇曰:「民不足於糟糠,何橘柚之所厭?」言何橘柚之可厭也。
《史記·淮陰侯傳》曰:「非信無所與計事者。
」言無可與計事者也。
《漢書》「所」作「可」,是其證矣。
「所」與「可」同義,故或謂「可」為「所」,或謂「所」為「可」,互見「可」字下。
所,猶「若」也,或也。
《書·牧誓》曰:「爾所弗勖,其於爾躬有戮!」言爾若弗勖也。
(《史記·周本紀集解》引鄭注曰:「所,言且也。
」義亦相近。
)《詩·牆有茨》曰:「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言若可道也。
僖二十四年《左傳》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言若不與舅氏同心也。
《論語&mi
」翅,並與「啻」同,字亦作「適」。
家大人曰:《說文》:「適,從辵啻聲。
」適、啻聲相近,故古字或以「適」為「啻」。
《秦策》曰:「疑臣者不適三人。
」不適,與「不啻」同。
故高注讀「適」為「翅」。
《史記·甘茂傳》作「疑臣者非特三人」。
非特,猶「不啻」也。
《孟子·告子》篇曰:「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適,亦與「啻」同。
故趙注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邪!」「但」字正釋「適」字。
而孫宗古不為「適」字作音,蓋已不知其為「啻」之借字矣。
又曰:《莊子·胠篋》篇:「蹠之徒問於蹠曰:『盜亦有道乎?』蹠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
入先,勇也。
出後,義也。
知可否,知也。
分均,仁也。
』」案,「何適而無有道邪」,本作「何適其有道邪」。
適,與「啻」同。
言豈但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知、仁五者皆備也。
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為「適齊適楚」之「適」,因妄改之耳。
《淮南·道應》篇作「奚適其無道也」,「無」字亦後人所改。
《呂氏春秋·當務》篇作「奚啻其有道也」,(《魯語》「奚啻其聞之也」,句法正與此同。
)足正後人妄改之非。
而陸氏《莊子釋文》不為「適」字作音,則所見本已非其舊矣。
衹、多 《詩·我行其野》曰:「成不以富,亦衹以異。
」毛《傳》曰:「衹,適也。
」常語也。
字或作「多」。
襄二十九年《左傳》: 衹見疏也。
」正義「衹」作「多」,雲:「多見疏,猶《論語》雲『多見其不知量也』。
服虔本作『衹見疏』,解雲:『衹,適也。
晉、宋、杜本皆作『多』。
古人多、衹同音。
」家大人曰:襄十四年《左傳》,荀偃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
」多,讀為「衹」。
衹,適也。
言若不班師,則適為秦所禽獲而已。
杜注曰:「恐多為秦所禽獲。
」非也 。
又昭二十五年《公羊傳》,子家駒曰:「季氏得民眾久矣,君無多辱焉。
」多,亦讀為「衹」。
言君無適自取辱也。
昭二十九年《左傳》曰:「君衹辱焉。
」是也。
《釋文》「多」字無音,蓋不知為「衹」之借字。
引之謹案,定十五年《左傳》:「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
」多,亦讀為「衹」。
言事楚,則適自取貢獻之費也。
昭十三年《傳》曰:「衹取辱焉。
」二十六年《傳》曰:「衹取誣焉。
」定四年《傳》曰:「衹取勤焉。
」哀十四年《傳》曰:「衹取死焉。
」文義正相合也。
哀八年《傳》:「不足以害吳,而多殺國士,不如已也。
」多,亦讀為「衹」。
言不足以害吳人,而適傷魯之國士也。
僖十五年《傳》曰:「晉未可滅而殺其君,衹以成惡。
」哀十三年《傳》曰:「無損於魯而衹為名。
」文義正相合也。
《釋文》「多」字無音,皆失之。
適 適,謂「適然」也。
《詩·伐木》曰:「寧適不來,微我弗顧。
」昭十七年《左傳》曰:「鳳鳥適至。
」是也。
適,猶「是」也。
《荀子·王霸》篇:「孔子曰:『審吾所以適人(句),適人之所以來我也。
』」上「適」字訓為「往」,下「適」字訓為「是」。
言我之所以往,即是人之所以來,不可不審也。
《呂氏春秋·胥時》篇曰:「王子光見伍子胥而惡其貌,不聽其說而辭之。
曰:『其貌適吾所甚惡也。
』」言是吾所甚惡也。
劉歆《與揚雄書》曰:「今聖朝留心典誥,發精於殊語。
欲以驗考四方之事,適子雲攘意之秋也。
」言是子雲攘意之秋也。
適,猶「若」也。
《韓子·內儲說》:「鄭袖誡禦者曰:『王適有言,必亟聽從王言。
』」言王若有言也。
又曰:「秦侏儒善於荊王左右,荊適有謀,侏儒常先聞之。
」言荊若有謀也。
《外儲說右》篇:「國羊謂鄭君曰:『臣適不幸而有過,願君幸而告之。
』」言臣若不幸而有過也。
識 識,猶「適」也。
家大人曰:成十六年《左傳》:「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言適見不穀而趨也。
《晉語》作「屬見不穀而下」,韋注曰:「屬,適也。
」「適」與「識」之同訓,猶「適」與「直」之同訓也。
《孟子·告子》篇曰:「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言豈直為尺寸之膚也。
(直,如「直不百步耳」之「直」。
)識、直二字,於古音屬職部。
「適」於古音屬錫部。
「適」之為「識」,猶「適」之為「直」也。
「識」與「適」同義而不同音。
《九經古義》謂「識」當為「適」,非也。
屬(音燭) 屬,適也。
成二年《左傳》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
」杜注曰:「屬,適也。
」昭四年《傳》曰:「屬有宗祧之事於武城。
」《魯語》曰:「吾屬欲美之。
」韋注亦曰:「屬,適也。
」 屬,猶今人言「適才」也。
《晉語》曰:「屬見不穀而下,無乃傷乎?」韋注曰:「屬,適也。
」《史記·留侯世家》曰:「天下屬安定,何故反乎?」 屬,猶「祇」也。
昭二十八年《左傳》及《晉語》並雲:「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
」言祇取厭足而已也。
韋注曰:「屬,適也。
適小飽足,則自節止。
」近之。
杜以「屬」為「足」,古無此訓,非也。
止 《詩·草蟲》曰:「亦既見止,亦既覯止。
」毛《傳》曰:「止,辭也。
」 所 所者,指事之詞。
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之屬,是也。
常語也。
所,猶「可」也。
《晏子春秋·雜篇》曰:「聖人非所與嬉也。
」非,猶「不」也。
言聖人不可與戲也。
《墨子·天志》篇曰:「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
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
」所以,可以也。
《莊子·知北遊》篇曰:「人倫雖難,所以相齒。
」言可以相齒也。
《鹽鐵論·未通》篇曰:「民不足於糟糠,何橘柚之所厭?」言何橘柚之可厭也。
《史記·淮陰侯傳》曰:「非信無所與計事者。
」言無可與計事者也。
《漢書》「所」作「可」,是其證矣。
「所」與「可」同義,故或謂「可」為「所」,或謂「所」為「可」,互見「可」字下。
所,猶「若」也,或也。
《書·牧誓》曰:「爾所弗勖,其於爾躬有戮!」言爾若弗勖也。
(《史記·周本紀集解》引鄭注曰:「所,言且也。
」義亦相近。
)《詩·牆有茨》曰:「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言若可道也。
僖二十四年《左傳》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言若不與舅氏同心也。
《論語&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