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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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解之曰:「順大道告四方。
」其後則又脫「大」字矣。
此改而復脫者也。
《大誥》在《多士》《多方》前,其「誥猷」之文,馬、鄭、王必皆有說,學者雖不悟「誥猷」之誤為「猷誥」,猶不得不載其異同。
至《多士》《多方》,「告猷」之義,已詳《大誥》,不復再釋,學者斯忽焉不察矣。
然以例推之,可得而知也。
後之說《書》者,或以「猷」為發語詞,或以為歎詞,皆不知文由誤倒,故多方推測,而卒無一當也。
因 因,由也,聲之轉也。
《書·禹貢》曰:「西傾因桓是來。
」常語也。
因,猶也,亦聲之轉也。
《楚策》曰:「王獨不見夫蜻蛉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俯啄 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飲之。
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
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飴膠絲,加已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
夫蜻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已。
」案,「已」字絕句,因是,猶是也。
已,語終詞也。
言黃雀之自以為無患,亦猶之蜻蛉也。
下文曰:「夫黃雀其小者也,黃鵠因是已。
」「夫黃鵠其小者也,蔡聖侯之事因是已。
」「蔡聖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已。
」義並與此同。
《文選·詠懷詩》注引延篤《戰國策論》雲:「因是已,因事已復有是也。
」所解雖未了,而其以「已」字絕句甚明。
今本改「已」為「以」,而以「黃雀因是以」五字連下句讀之,則義不可通矣。
下文皆放此。
用 用,詞之「以」也。
《一切經音義》七引《蒼頡篇》曰:「用,以也。
」以、用一聲之轉。
凡《春秋公羊傳》之釋經,皆言「何以」,《穀梁》則或言「何用」。
(桓十五年《傳》曰:「何用見其未易災之餘而嘗也。
」餘放此。
)其實一也。
《書·臯陶謨》曰:「侯以明之,撻以記之,書用識哉。
」用,亦「以」也,互文耳。
用,詞之「由」也。
《詩·君子陽陽傳》曰:「由,用也。
」「由」可訓為「用」,「用」亦可訓為「由」,一聲之轉也。
《禮記·禮運》曰:「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用,亦「由」也,互文耳。
用,詞之「為」也。
《詩·雄雉》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言何為不臧也。
《節南山》曰:「國既卒斬,何用不監?」言何為不監也。
莊六年《穀梁傳》曰:「何用弗受?」亦謂何為弗受也。
用、以、為,皆一聲之轉,故「何以」謂之「何用」,「何為」亦謂之「何用」。
互見「以」、「為」二字下。
允 家大人曰:允,猶「用」也(用亦語詞,義見「用」字下)。
《書·堯典》曰:「允厘百工。
」言用厘百工也。
(某氏《傳》曰:「允,信也。
」於文義未安。
下皆放此。
)《臯陶謨》曰:「允迪厥德。
」言用迪厥德也。
又曰:「庶尹允諧。
」言庶尹用諧也。
(庶尹用諧,猶言神人以和。
《周官·大司樂疏》引鄭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大誥》曰:「允蠢鰥寡。
」言用動鰥寡也。
《論語·堯曰》篇引堯曰:「允執其中。
」言用執其中也。
(包鹹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襄二十一年《左傳》引《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
」言用出茲在茲也。
(「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者,謂發一言,出一令,必本之於己而後民從之,故《傳》釋之曰:「將謂由己壹也。
」「允出茲在茲」,即出茲在茲。
允,語詞耳,非謂信出茲在茲也。
杜注訓「允」為「信」,與文義不合。
或曰:下文曰「信由己壹而後功可念也」,非釋「允」為「信」乎?曰:非也。
上文曰:「在上位者,灑濯其心,壹以待人,軌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後可以治人。
」故此復申之曰:「信由己壹,而後功可念也。
」「信」字正承「軌度其信」而言,非釋「允」字也。
且「信由己壹」雲雲,乃通釋《書》詞,非專釋「允出茲在茲」一句也。
哀六年《傳》曰:「《夏書》曰:『允出茲在茲。
』由己率常可矣。
」亦不以「允」為「信」。
)《詩·鼓鍾》曰:「淑人君子,懷允不忘。
」懷,思也。
言思之用不忘也。
(《箋》曰:「懷,至也。
古者善人君子,至信不可忘。
」失之。
)《公劉》曰:「豳居允荒。
」言豳居用荒也。
(《箋》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 《考工記·栗氏》量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
」言用臻其極也。
(鄭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詩·大明》曰:「聿懷多福。
」《春秋繁露·郊祭》篇引作「允懷多福」。
(此蓋出《三家詩》。
班固《明堂詩》亦曰:「允懷多福。
」)是「允」為語詞也。
後人但知「允」之為「信」,而不知其又為語詞,故訓釋多有未安。
《史記·五帝本紀》《夏本紀》於「允釐百工」、「允迪厥德」、「庶尹允諧」,亦皆以「信」字代之,蓋古義之失,其傳久矣。
允,猶「以」也。
《墨子·明鬼》篇引《商書》曰:「百獸貞蟲,允及飛鳥,莫不比方。
」言百獸貞蟲以及飛鳥也。
「以」與「用」同義,故「允」可訓為「用」,亦可訓為「以」。
《說文》曰:「允,從兒,13以聲。
」以、用、允,一聲之轉耳。
允,發語詞也。
《詩·時邁》曰:「允王維後。
」言王維後也。
又曰:「允王保之。
」言王保之也。
允,語詞耳。
《武》曰:「於皇武王,無競維烈。
允文文王,克開厥後。
」「允文」與「於皇」對文,則「允」為語詞益明。
《泮水》曰:「允文允武。
」允亦語詞,猶《逸書》言乃神乃武乃文耳(見《呂氏春秋·諭大》篇)。
《箋》皆訓「允」為「信」,失之。
於 《廣雅》曰:「於,於也。
」常語也。
亦有於句中倒用者。
《書·酒誥》曰:「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
」猶言無監於水,當監於民也。
僖九年《左傳》曰:「入而能民,土於何有。
」言何有於土也(凡言「於何有」者放此)。
昭十九年《左傳》曰:「其一二父兄,私族於謀而立長親。
」言私謀於族也。
(杜注曰:「於私族之謀,宜立親之長者。
」文義未安。
)又曰:「諺所謂室於怒市於色者,楚之謂矣。
」言怒於室而色於市也。
於,猶「在」也(見《呂氏春秋·期賢》篇高注)。
《易·係辭傳》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禮記·曲禮》曰:「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
」是也。
此亦常語。
於,猶「之」也。
昭四年《左傳》曰:「亡於不暇,又何能濟?」言亡之不暇也。
十年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
」言唯蔡之恨也。
「於」與「之」同義,故「於」訓為「之」,之亦訓為「於」,互見「之」字下。
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平聲)。
《禮記·郊特牲》曰:「埽地而祭,於其質也。
」又曰:「祭天,埽地而祭焉,於其質而已矣。
」皆謂為其質、不為其文也。
《大戴禮·曾子本孝》篇曰:「如此而成於孝子也。
」言如此而後成為孝子也。
《曾子事父母》篇曰:「未成於弟也。
」言未成為弟也(弟讀孝弟之弟)。
文六年《穀梁傳》曰:「閏月者,附月之餘日也,積分而成於月者也。
」言成為月也。
《孟子·離婁》篇曰:「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
」言殆為不可也。
《荀子·正論》篇曰:「是特奸人之誤於亂說以欺愚者而淖陷之。
」(今本「淖」訛作「潮」,茲據楊注改。
)誤,謬也。
(見《說文》)於,為也。
淖,溺也。
(《楚辭·七諫》:「世沉淖而難論兮。
」王注曰:「淖,溺也。
」)言奸人謬為亂說,以欺愚者而溺陷之也。
(楊倞注曰:「奸人自誤惑於亂說,因以欺愚者,猶於泥淖之中陷之。
」失之矣。
)「於」與「為」同義,故姚本《東周策》:「夫秦之為無道也。
」《秦策》:「楚亦何以軫為忠乎?」鮑本「為
」其後則又脫「大」字矣。
此改而復脫者也。
《大誥》在《多士》《多方》前,其「誥猷」之文,馬、鄭、王必皆有說,學者雖不悟「誥猷」之誤為「猷誥」,猶不得不載其異同。
至《多士》《多方》,「告猷」之義,已詳《大誥》,不復再釋,學者斯忽焉不察矣。
然以例推之,可得而知也。
後之說《書》者,或以「猷」為發語詞,或以為歎詞,皆不知文由誤倒,故多方推測,而卒無一當也。
因 因,由也,聲之轉也。
《書·禹貢》曰:「西傾因桓是來。
」常語也。
因,猶也,亦聲之轉也。
《楚策》曰:「王獨不見夫蜻蛉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俯啄 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飲之。
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
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飴膠絲,加已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
夫蜻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已。
」案,「已」字絕句,因是,猶是也。
已,語終詞也。
言黃雀之自以為無患,亦猶之蜻蛉也。
下文曰:「夫黃雀其小者也,黃鵠因是已。
」「夫黃鵠其小者也,蔡聖侯之事因是已。
」「蔡聖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已。
」義並與此同。
《文選·詠懷詩》注引延篤《戰國策論》雲:「因是已,因事已復有是也。
」所解雖未了,而其以「已」字絕句甚明。
今本改「已」為「以」,而以「黃雀因是以」五字連下句讀之,則義不可通矣。
下文皆放此。
用 用,詞之「以」也。
《一切經音義》七引《蒼頡篇》曰:「用,以也。
」以、用一聲之轉。
凡《春秋公羊傳》之釋經,皆言「何以」,《穀梁》則或言「何用」。
(桓十五年《傳》曰:「何用見其未易災之餘而嘗也。
」餘放此。
)其實一也。
《書·臯陶謨》曰:「侯以明之,撻以記之,書用識哉。
」用,亦「以」也,互文耳。
用,詞之「由」也。
《詩·君子陽陽傳》曰:「由,用也。
」「由」可訓為「用」,「用」亦可訓為「由」,一聲之轉也。
《禮記·禮運》曰:「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用,亦「由」也,互文耳。
用,詞之「為」也。
《詩·雄雉》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言何為不臧也。
《節南山》曰:「國既卒斬,何用不監?」言何為不監也。
莊六年《穀梁傳》曰:「何用弗受?」亦謂何為弗受也。
用、以、為,皆一聲之轉,故「何以」謂之「何用」,「何為」亦謂之「何用」。
互見「以」、「為」二字下。
允 家大人曰:允,猶「用」也(用亦語詞,義見「用」字下)。
《書·堯典》曰:「允厘百工。
」言用厘百工也。
(某氏《傳》曰:「允,信也。
」於文義未安。
下皆放此。
)《臯陶謨》曰:「允迪厥德。
」言用迪厥德也。
又曰:「庶尹允諧。
」言庶尹用諧也。
(庶尹用諧,猶言神人以和。
《周官·大司樂疏》引鄭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大誥》曰:「允蠢鰥寡。
」言用動鰥寡也。
《論語·堯曰》篇引堯曰:「允執其中。
」言用執其中也。
(包鹹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襄二十一年《左傳》引《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
」言用出茲在茲也。
(「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者,謂發一言,出一令,必本之於己而後民從之,故《傳》釋之曰:「將謂由己壹也。
」「允出茲在茲」,即出茲在茲。
允,語詞耳,非謂信出茲在茲也。
杜注訓「允」為「信」,與文義不合。
或曰:下文曰「信由己壹而後功可念也」,非釋「允」為「信」乎?曰:非也。
上文曰:「在上位者,灑濯其心,壹以待人,軌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後可以治人。
」故此復申之曰:「信由己壹,而後功可念也。
」「信」字正承「軌度其信」而言,非釋「允」字也。
且「信由己壹」雲雲,乃通釋《書》詞,非專釋「允出茲在茲」一句也。
哀六年《傳》曰:「《夏書》曰:『允出茲在茲。
』由己率常可矣。
」亦不以「允」為「信」。
)《詩·鼓鍾》曰:「淑人君子,懷允不忘。
」懷,思也。
言思之用不忘也。
(《箋》曰:「懷,至也。
古者善人君子,至信不可忘。
」失之。
)《公劉》曰:「豳居允荒。
」言豳居用荒也。
(《箋》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 《考工記·栗氏》量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
」言用臻其極也。
(鄭注曰:「允,信也。
」文義未安。
)《詩·大明》曰:「聿懷多福。
」《春秋繁露·郊祭》篇引作「允懷多福」。
(此蓋出《三家詩》。
班固《明堂詩》亦曰:「允懷多福。
」)是「允」為語詞也。
後人但知「允」之為「信」,而不知其又為語詞,故訓釋多有未安。
《史記·五帝本紀》《夏本紀》於「允釐百工」、「允迪厥德」、「庶尹允諧」,亦皆以「信」字代之,蓋古義之失,其傳久矣。
允,猶「以」也。
《墨子·明鬼》篇引《商書》曰:「百獸貞蟲,允及飛鳥,莫不比方。
」言百獸貞蟲以及飛鳥也。
「以」與「用」同義,故「允」可訓為「用」,亦可訓為「以」。
《說文》曰:「允,從兒,13以聲。
」以、用、允,一聲之轉耳。
允,發語詞也。
《詩·時邁》曰:「允王維後。
」言王維後也。
又曰:「允王保之。
」言王保之也。
允,語詞耳。
《武》曰:「於皇武王,無競維烈。
允文文王,克開厥後。
」「允文」與「於皇」對文,則「允」為語詞益明。
《泮水》曰:「允文允武。
」允亦語詞,猶《逸書》言乃神乃武乃文耳(見《呂氏春秋·諭大》篇)。
《箋》皆訓「允」為「信」,失之。
於 《廣雅》曰:「於,於也。
」常語也。
亦有於句中倒用者。
《書·酒誥》曰:「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
」猶言無監於水,當監於民也。
僖九年《左傳》曰:「入而能民,土於何有。
」言何有於土也(凡言「於何有」者放此)。
昭十九年《左傳》曰:「其一二父兄,私族於謀而立長親。
」言私謀於族也。
(杜注曰:「於私族之謀,宜立親之長者。
」文義未安。
)又曰:「諺所謂室於怒市於色者,楚之謂矣。
」言怒於室而色於市也。
於,猶「在」也(見《呂氏春秋·期賢》篇高注)。
《易·係辭傳》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禮記·曲禮》曰:「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
」是也。
此亦常語。
於,猶「之」也。
昭四年《左傳》曰:「亡於不暇,又何能濟?」言亡之不暇也。
十年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
」言唯蔡之恨也。
「於」與「之」同義,故「於」訓為「之」,之亦訓為「於」,互見「之」字下。
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平聲)。
《禮記·郊特牲》曰:「埽地而祭,於其質也。
」又曰:「祭天,埽地而祭焉,於其質而已矣。
」皆謂為其質、不為其文也。
《大戴禮·曾子本孝》篇曰:「如此而成於孝子也。
」言如此而後成為孝子也。
《曾子事父母》篇曰:「未成於弟也。
」言未成為弟也(弟讀孝弟之弟)。
文六年《穀梁傳》曰:「閏月者,附月之餘日也,積分而成於月者也。
」言成為月也。
《孟子·離婁》篇曰:「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
」言殆為不可也。
《荀子·正論》篇曰:「是特奸人之誤於亂說以欺愚者而淖陷之。
」(今本「淖」訛作「潮」,茲據楊注改。
)誤,謬也。
(見《說文》)於,為也。
淖,溺也。
(《楚辭·七諫》:「世沉淖而難論兮。
」王注曰:「淖,溺也。
」)言奸人謬為亂說,以欺愚者而溺陷之也。
(楊倞注曰:「奸人自誤惑於亂說,因以欺愚者,猶於泥淖之中陷之。
」失之矣。
)「於」與「為」同義,故姚本《東周策》:「夫秦之為無道也。
」《秦策》:「楚亦何以軫為忠乎?」鮑本「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