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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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鄭注《禮記·檀弓》曰:「與,及也。

    」常語也。

     與,猶「以」也。

    《易·係辭傳》曰:「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言可以酬酢,可以祐神也。

    《禮記·檀弓》曰:「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

    」言以賓主夾之也。

    《玉藻》曰:「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

    」言必以公士為擯也(義見上文)。

    《中庸》曰:「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

    」言可以入德也。

    《論語·陽貨》篇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言不可以事君也。

    (孔《傳》曰:「言不可與事君。

    」皇《疏》曰:「言凡鄙之人不可與之事君。

    」皆非也。

    下文「患得」、「患失」,皆言鄙夫所以不可事君之故,非謂不可與鄙夫事君也。

    《後漢書·李法傳》:「法上疏諫,坐失旨,免為庶人,還鄉裡。

    人問其不合上意之由,法未嘗應對。

    固問之,法曰:『鄙夫可與事君乎哉!苟患失之,無所不至。

    』」法之言如此,是不說人以無罪而以鄙夫自貶,且自謂其不可以事君也。

    然則法之意,亦謂鄙夫不可以事君,非謂不可與鄙夫事君明矣。

    顏師古《匡謬正俗》曰:「孔子曰:『鄙夫可以事君也與哉!』」李善注《文選·東京賦》曰:「《論語》曰:『鄙夫不可以事君。

    』」變「與」言「以」,正與經旨相合。

    )《史記·袁盎傳》曰:「妾主豈可與同坐哉。

    」言不可以同坐也(《漢書》「與」作「以」)。

    《貨殖傳》曰:「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

    」《漢書·揚雄傳》曰:「建道德以為師,友仁義與為朋。

    」(《文選·羽獵賦》「與」下有「之」字,乃後人不曉文義而妄加之。

    )「與」亦「以」也,互文耳。

     家大人曰:與,猶「為」也(此「為」字讀平聲)。

    《韓子·外儲說左》篇曰:「名與多與之,其實少。

    」言名為多與之而其實少也。

    《西周策》曰:「秦與天下罷,則令不橫行於周矣。

    」言秦為天下所疲也。

    (今本作「秦與天下俱罷」,「俱」字乃後人不曉文義而妄加之。

    辯見《讀書雜志》。

    )《秦策》曰:「吳王夫差棲越於會稽,勝齊於艾陵,遂與句踐禽,死於幹隧。

    」言為句踐所禽也。

     家大人曰:與,猶「為」也(此「為」字讀去聲)。

    《孟子·離婁》篇曰:「所欲與之聚之。

    」言民之所欲,則為民聚之也。

    《秦策》曰:「或與中期說秦王曰。

    」(鮑本如是,姚本「與」作「為」。

    )言為中期說秦王也。

    《楚策》曰:「秦王令羋戎告楚曰:『毋與齊東國,君與子出兵矣。

    』」言吾為子出兵也。

    又《漢書·高祖紀》:「漢王為義帝發喪。

    」《漢紀》「為」作「與」。

     家大人曰:與,猶「謂」也。

    《大戴禮·夏小正傳》曰:「獺獸祭魚,其必與之獸,何也?曰:非其類也。

    」「與之獸」,謂之獸也。

    「來降燕乃睇室(今本脫「室」字,據傳文補)。

    其與之室,何也?操泥而就家,入人內也。

    」「與之室」,謂之室也。

    《曾子事父母》篇曰:「夫禮,大之由也,不與小之自也。

    」不,非也。

    與,謂也。

    言禮在由其大者,非謂由其小者而已也。

    李善本《文選·報任少卿書》曰:「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以異?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

    」言世人不謂我能死節也。

    (《漢書·司馬遷傳》作「不與能死節者比」,五臣本《文選》作「不能與死節者次比」,皆後人不曉文義而妄加增改。

    辯見《讀書雜志》。

    ) 《廣雅》曰:「與,如也。

    」《大戴禮·四代》篇曰:「事必與食,食必與位,無相越逾。

    」與,如也。

    言事必如其食,食必如其位也。

    《晏子春秋·問》篇曰:「正行則民遺,曲行則道廢,正行而遺民乎?與持民而遺道乎?」與,亦「如」也。

    言將正行而遺民乎,如其持民而遺道乎也。

    《墨子·兼愛》篇曰:「若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敖賤,此天下之害也。

    又與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

    又與今人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

    」「又與」,猶「又如」也。

    襄二十六年《左傳》引《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凡上言「與其」、下言「寧」者,放此。

    )《禮記·檀弓》曰:「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

    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凡上言「與其」、下言「不若」者,放此。

    )與其,皆謂「如其」也。

    或但謂之「與」。

    《晉語》曰:「與餘以狂疾賞也(宋本如是,今本作「是以狂疾賞也」,乃後人不曉文義而妄改之),不如亡。

    」《孟子·萬章》篇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 《呂氏春秋·貴直》篇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

    」《史記·魯仲連傳》曰:「吾與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誌焉。

    」是也。

    閔元年《左傳》曰:「猶有令名,與其及也。

    」王肅注曰:「雖去猶有令名,何與其坐而及禍也。

    」(見《史記·晉世家集解》。

    又《後漢書·荀爽傳》:「《傳》曰:截趾適屨,孰雲其愚?何與斯人,追欲喪軀?」)何與,猶「何如」也。

    二年《傳》曰:「與其危身以速罪也。

    」(《晉語》作「況其危身於狄以起讒於內也。

    」況,比也。

    比,亦「如」也。

    )杜注曰:「言孰與危身以召罪。

    」孰與,猶「何如」也。

    《秦策》曰:「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日韓、魏,孰與始強?』對曰:『弗如也。

    』王曰:『今之如耳、魏齊,孰與孟嘗、芒卯之賢?』對曰:『弗如也。

    』」《齊策》曰:「田侯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趙策》曰:「趙王與樓緩計之曰:『與秦城,何如不與?』」(今本「不與」下又有「何如」二字,乃後人不曉文義而妄加之。

    辯見《讀書雜志》。

    )是「孰與」,即「何如」也。

    故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乎」,郭璞注曰:「與,猶如也。

    」 與,語助也。

    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能靖者有幾也。

    (與,語助也。

    「與有幾」三字連讀。

    《釋文》曰:「其人能靖者與,音餘,絕句。

    」失之。

    )襄二十九年曰:「是盟也,其與幾何?」(又昭元年曰:「主民玩歲而愒日,其與幾何?」又曰:「叔向問子晳於行人揮,對曰:『其與幾何?』」又《晉語》曰:「雖謂之挾,而猾以齒牙,口弗堪也,其與幾何?」又曰:「郤子矜其伐而恥國君,其與幾何?」《吳語》曰:「民生於地上,寓也,其與幾何?」)言其幾何也。

    《周語》曰:「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言能幾何也。

    (韋注:「與,辭也。

    」)《晉語》曰:「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將與幾人?」言將幾人也。

    (韋注:「與,辭也。

    」)又昭十七年《左傳》曰:「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言其不然乎也。

    《周語》曰:「餘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辭之與有?」言何辭之有也。

    《晉語》曰:「亡人何國之與有?」言何國之有也。

    《越語》曰:「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言安知恥也。

    又《孟子·滕文公》篇曰:「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

    」「與」字皆是語助,無意義也。

     ?、以、已 ?,或作「以」,或作「已」。

    鄭注《禮記·檀弓》曰:「『以』與『已』字本同。

    」 以,語詞之「用」也。

    《書·堯典》曰:「以親九族。

    」是也。

    常語也。

     《漢書·劉向傳》注曰:「,由也。

    」《大戴禮·子張問入官》篇曰:「忿數者,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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