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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

    如「由」,用也;「猷」,道也;而又為詞之「於」。

    若皆以「用」與「道」釋之,則《尚書》之「別求聞由古先哲王」、「大誥猷爾多邦」,皆文義不安矣(此舉一以例其餘,後皆放此)。

    「攸」,所也;「迪」,蹈也;而又為詞之「用」。

    若皆以「所」與「蹈」釋之,則《尚書》之「各迪有功」、「豐水攸同」,《毛詩》之「風雨攸除,鳥鼠攸去」,皆文義不安矣。

    「不」,弗也;「否」,不也;「丕」,大也;而又為發聲與承上之詞。

    若皆以「弗」與「大」釋之,則《尚書》之「三危既宅,三苗丕敘」、「我生不有命在天」、「否則侮厥父母」,《毛詩》之「否難知也」、「有周不顯,帝命不時」,《禮記》之「不在此位也」,皆文義不安矣。

    「作」,為也,而又為詞之「始」與「及」。

    若皆以「為」釋之,則《尚書》之「萬邦作乂」、「作其即位」,皆文義不安矣。

    「為」,作也,而又為詞之「如」、與「有」、與「與」、與「於」。

    若皆以「作」釋之,則《左傳》之「何臣之為」,《晉語》之「稱為前世」,《穀梁傳》之「近為禰宮」,《管子》之「為臣死乎」,《孟子》之「得之為有財」,皆文義不安矣。

    又如「如」,若也,而又為詞之「而」、與「乃」、與「當」、與「與」。

    「若」,如也,而又為詞之「其」、與「而」、與「此」、與「惟」。

    「曰」,言也,而又為詞之「欠」。

    「謂」,言也,而又為詞之「為」、與「與」、與「如」、與「奈」。

    「雲」,言也,而又為詞之「有」、與「或」、與「然」。

    「寧」,安也,而又為詞之「乃」。

    「能」,善也,而又為詞之「而」與「乃」。

    「無」,不有也,而又為詞之發聲與轉語。

    「有」,不無也,而又為詞之「為」。

    「即」,就也,而又為詞之「則」、與「若」、與「或」。

    「則」,法也;「及」,至也;而又為詞之「若」。

    「茲」,此也,而又為歎詞。

    「嗟」,歎詞也,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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