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篇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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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意識和曆史責任感。
【原文】 18·7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1)。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谷不分(2),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
子路拱而立。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3)而食(4)之。
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隐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
至,則行矣。
子路曰:“不仕無義。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 【注釋】 (1)蓧:音di&agra一veo,古代耘田所用的竹器。
(2)四體不勤,五谷不分:一說這是丈人指自己。
分是糞;不,是語氣詞,意為:我忙于播種五谷,沒有閑暇,怎知你夫子是誰?另一說是丈人責備子路。
說子路手腳不勤,五谷不分。
多數人持第二種說法。
我們以為,子路與丈人剛說了一句話,丈人并不知道子路是否真的四體不勤,五谷不分,沒有可能說出這樣的話。
所以,我們同意第一種說法。
(3)黍:音shǔ,黏小米。
(4)食:音s&igra一ve,拿東西給人吃。
【譯文】 子路跟随孔子出行,落在了後面,遇到一個老丈,用拐杖挑着除草的工具。
子路問道:“你看到我的老師嗎?”老丈說:“我手腳不停地勞作,五谷還來不及播種,哪裡顧得上你的老師是誰?”說完,便扶着拐杖去除草。
子路拱着手恭敬地站在一旁。
老丈留子路到他家住宿,殺了雞,做了小米飯給他吃,又叫兩個兒子出來與子路見面。
第二天,子路趕上孔子,把這件事向他作了報告。
孔子說:“這是個隐士啊。
”叫子路回去再看看他。
子路到了那裡,老丈已經走了。
子路說:“不做官是不對的。
長幼間的關系是不可能廢棄的;君臣間的關系怎麼能廢棄呢?想要自身清白,卻破壞了根本的君臣倫理關系。
君子做官,隻是為了實行君臣之義的。
至于道的行不通,早就知道了。
” 【評析】 過去有一個時期,人們認為這一章中老丈所說:“四體不勤,五谷不分”是勞動人民對孔丘的批判等等。
這恐怕是理解上和思想方法上的問題。
對此,我們不想多作評論,因為當時不是科學研究,而是政治需要。
其實,本章的要點不在于此,而在于後面子路所作的總結。
即認為,隐居山林是不對的,老丈與他的兒子的關系仍然保持,卻抛棄了君臣之倫。
這是儒家向來都不提倡的。
【原文】 18·8逸(1)民:伯夷、叔齊、虞仲(2)、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
”謂虞仲、夷逸,“隐居放(3)言,身中清,廢中權。
”“我則異于是,無可無不可。
” 【注釋】 (1)逸:同“佚”,散失、遺棄。
(2)虞仲、夷逸、朱張、少連:此四人身世無從考,從文中意思看,當是沒落貴族。
(3)放:放置,不再談論世事。
【譯文】 被遺落的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這是伯夷叔齊吧。
”說柳下惠、少連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說話合乎倫理,行為合乎人心。
”說虞仲、夷逸“過着隐居的生活,說話很随便,能潔身自愛,離開官位合乎權宜。
”“我卻同這些人不同,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
” 【原文】 18·9大師摯(1)适齊,亞飯(2)幹适楚,三飯缭适蔡,四飯缺适秦,鼓方叔(3)入于河,播鼗(4)武入于漢,少師(5)陽、擊磬襄(6)入于海。
【注釋】 (1)大師摯:大同“太”。
太師是魯國樂官之長,摯是人名。
(2)亞飯、三飯、四飯:都是樂官名。
幹、缭、缺是人名。
(3)鼓方叔:擊鼓的樂師名方叔。
(4)鼗:音táo,小鼓。
(5)少師:樂官名,副樂師。
(6)擊磬襄:擊磬的樂師,名襄。
【譯文】 太師摯到齊國去了,亞飯幹到楚國去了,三飯缭到蔡國去了,四飯缺到秦國去了,打鼓的方叔到了黃河邊,敲小鼓的武到了漢水邊,少師陽和擊磬的襄到了海濱。
【原文】 18·10周公謂魯公(1)曰:“君子不施(2)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3)。
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
無求備于一人。
” 【注釋】 (1)魯公:指周公的兒子伯禽,封于魯。
(2)施:同“弛”,怠慢、疏遠。
(3)以:用。
【譯文】 周公對魯公說:“君子不疏遠他的親屬,不使大臣們抱怨不用他們。
舊友老臣沒有大的過失,就不要抛棄他們,不要對人求全責備。
” 【原文】 18·11周有八士(1):伯達、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
【注釋】 (1)八士:本章中所說八士已不可考。
【譯文】 周代有八個士:伯達、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
【原文】 18·7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1)。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谷不分(2),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
子路拱而立。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3)而食(4)之。
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隐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
至,則行矣。
子路曰:“不仕無義。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 【注釋】 (1)蓧:音di&agra一veo,古代耘田所用的竹器。
(2)四體不勤,五谷不分:一說這是丈人指自己。
分是糞;不,是語氣詞,意為:我忙于播種五谷,沒有閑暇,怎知你夫子是誰?另一說是丈人責備子路。
說子路手腳不勤,五谷不分。
多數人持第二種說法。
我們以為,子路與丈人剛說了一句話,丈人并不知道子路是否真的四體不勤,五谷不分,沒有可能說出這樣的話。
所以,我們同意第一種說法。
(3)黍:音shǔ,黏小米。
(4)食:音s&igra一ve,拿東西給人吃。
【譯文】 子路跟随孔子出行,落在了後面,遇到一個老丈,用拐杖挑着除草的工具。
子路問道:“你看到我的老師嗎?”老丈說:“我手腳不停地勞作,五谷還來不及播種,哪裡顧得上你的老師是誰?”說完,便扶着拐杖去除草。
子路拱着手恭敬地站在一旁。
老丈留子路到他家住宿,殺了雞,做了小米飯給他吃,又叫兩個兒子出來與子路見面。
第二天,子路趕上孔子,把這件事向他作了報告。
孔子說:“這是個隐士啊。
”叫子路回去再看看他。
子路到了那裡,老丈已經走了。
子路說:“不做官是不對的。
長幼間的關系是不可能廢棄的;君臣間的關系怎麼能廢棄呢?想要自身清白,卻破壞了根本的君臣倫理關系。
君子做官,隻是為了實行君臣之義的。
至于道的行不通,早就知道了。
” 【評析】 過去有一個時期,人們認為這一章中老丈所說:“四體不勤,五谷不分”是勞動人民對孔丘的批判等等。
這恐怕是理解上和思想方法上的問題。
對此,我們不想多作評論,因為當時不是科學研究,而是政治需要。
其實,本章的要點不在于此,而在于後面子路所作的總結。
即認為,隐居山林是不對的,老丈與他的兒子的關系仍然保持,卻抛棄了君臣之倫。
這是儒家向來都不提倡的。
【原文】 18·8逸(1)民:伯夷、叔齊、虞仲(2)、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
”謂虞仲、夷逸,“隐居放(3)言,身中清,廢中權。
”“我則異于是,無可無不可。
” 【注釋】 (1)逸:同“佚”,散失、遺棄。
(2)虞仲、夷逸、朱張、少連:此四人身世無從考,從文中意思看,當是沒落貴族。
(3)放:放置,不再談論世事。
【譯文】 被遺落的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這是伯夷叔齊吧。
”說柳下惠、少連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說話合乎倫理,行為合乎人心。
”說虞仲、夷逸“過着隐居的生活,說話很随便,能潔身自愛,離開官位合乎權宜。
”“我卻同這些人不同,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
” 【原文】 18·9大師摯(1)适齊,亞飯(2)幹适楚,三飯缭适蔡,四飯缺适秦,鼓方叔(3)入于河,播鼗(4)武入于漢,少師(5)陽、擊磬襄(6)入于海。
【注釋】 (1)大師摯:大同“太”。
太師是魯國樂官之長,摯是人名。
(2)亞飯、三飯、四飯:都是樂官名。
幹、缭、缺是人名。
(3)鼓方叔:擊鼓的樂師名方叔。
(4)鼗:音táo,小鼓。
(5)少師:樂官名,副樂師。
(6)擊磬襄:擊磬的樂師,名襄。
【譯文】 太師摯到齊國去了,亞飯幹到楚國去了,三飯缭到蔡國去了,四飯缺到秦國去了,打鼓的方叔到了黃河邊,敲小鼓的武到了漢水邊,少師陽和擊磬的襄到了海濱。
【原文】 18·10周公謂魯公(1)曰:“君子不施(2)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3)。
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
無求備于一人。
” 【注釋】 (1)魯公:指周公的兒子伯禽,封于魯。
(2)施:同“弛”,怠慢、疏遠。
(3)以:用。
【譯文】 周公對魯公說:“君子不疏遠他的親屬,不使大臣們抱怨不用他們。
舊友老臣沒有大的過失,就不要抛棄他們,不要對人求全責備。
” 【原文】 18·11周有八士(1):伯達、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
【注釋】 (1)八士:本章中所說八士已不可考。
【譯文】 周代有八個士:伯達、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