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篇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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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篇第二 【本篇引語】 《為政》篇包括24章。

    本篇主要内容涉及孔子“為政以德”的思想、如何謀求官職和從政為官的基本原則、學習與思考的關系、孔子本人學習和修養的過程、一溫一故而知新的學習方法,以及對孝、悌等道德範疇的進一步闡述。

     【原文】 2·1子曰:“為政以德(1),譬如北辰(2),居其所(3)而衆星共(4)之。

    ” 【注釋】 (1)為政以德:以,用的意思。

    此句是說統治者應以道德進行統治,即“德治”。

     (2)北辰:北極星。

     (3)所:處所,位置。

     (4)共:同拱,環繞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周君)以道德教化來治理政事,就會像北極星那樣,自己居于一定的方位,而群星都會環繞在它的周圍。

    ” 【評析】 這段話代表了孔子的“為政以德”的思想,意思是說,統治者如果實行德治,群臣百姓就會自動圍繞着你轉。

    這是強調道德對政治生活的決定作用,主張以道德教化為治國的原則。

    這是孔子學說中較有價值的部分,表明儒家治國的基本原則是德治,而非嚴刑峻法。

     【原文】 2·2子曰:“詩三百(1),一言以蔽(2)之,曰:“思無邪(3)。

    ” 【注釋】 (1)詩三百:詩,指《詩經》一書,此書實有305篇,三百隻是舉其整數。

     (2)蔽:概括的意思。

     (3)思無邪:此為《詩經?魯頌》上的一句,此處的“思”作思想解。

    無邪,一解為“純正”,一解為“直”,後者較妥。

     【譯文】 孔子說:“《詩經》三百篇,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它,就是‘思想純正’。

    ” 【評析】 孔子時代,可供學生閱讀的書還不很多,《詩經》經過孔子的整理加工以後,被用作教材。

    孔子對《詩經》有深入研究,所以他用“思無邪”來概括它。

    《論語》中解釋《詩經》的話,都是按照“思無邪”這個原則而提出的。

     【原文】 2·3子曰:“道(1)之以政,齊(2)之以刑,民免(3)而無一恥(4),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5)。

    ” 【注釋】 (1)道:有兩種解釋:一為“引導”;二為“治理”。

    前者較為妥貼。

     (2)齊:整齊、約束。

     (3)免:避免、躲避。

     (4)恥:羞恥之心。

     (5)格:有兩種解釋:一為“至”;二為“正”。

     【譯文】 孔子說:“用法制禁令去引導百姓,使用刑法來約束他們,老百姓隻是求得免于犯罪受懲,卻失去了廉恥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導百姓,使用禮制去統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也就守規矩了。

    ” 【評析】 在本章中,孔子舉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治國方針。

    孔子認為,刑罰隻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恥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罰要高明得多,既能使百姓守規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恥之心。

    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國家時有不同于法制的特點。

    但也應指出:孔子的“為政以德”思想,重視道德是應該的,但卻忽視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

     【原文】 2·4子曰:“吾十有(1)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2),四十而不惑(3),五十而知天命(4),六十而耳順(5),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6)。

    ” 【注釋】 (1)有:同“又”。

     (2)立:站得住的意思。

     (3)不惑:掌握了知識,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

     (4)天命:指不能為人力所支配的事情。

     (5)耳順:對此有多種解釋。

    一般而言,指對那些于己不利的意見也能正确對待。

     (6)從心所欲不逾矩:從,遵從的意思;逾,越過;矩,規矩。

     【譯文】 孔子說:“我十五歲立志于學習;三十歲能夠自立;四十歲能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五十歲懂得了天命;六十歲能正确對待各種言論,不覺得不順;七十歲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規矩。

    ” 【評析】 在本章裡,孔子自述了他學習和修養的過程。

    這一過程,是一個随着年齡的增長,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過程。

    就思想境界來講,整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十五歲到四十歲是學習領會的階段;五十、六十歲是安心立命的階段,也就是不受環境左右的階段;七十歲是主觀意識和作人的規則融合為一的階段。

    在這個階段中,道德修養達到了最高的境界。

    孔子的道德修養過程,有合理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