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本位文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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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廣州的那幾天,有人告訴我某教授《中國本位文化宣言》的事。在他以為這或者合乎我的脾胃;其實,我一笑置之。後來某教授到濟南,濟南人士特為開一座談會,先請他發表意見。在他的說話中,卻露出不很負責。當時大家要我發表意見,我亦曾有所批評。今事過境遷,所說的話,已記不得。隻記得先批評那宣言原文意義不清楚,後說出我的見地主張。

    那宣言原文意義不清楚是在哪裡呢?惜原文不在手邊,不得指給大家看。他是将“文化”一詞,寬狹兩個不同的用法,混着用了。寬的用法,就是将政治經濟文化制度什麼都包括在内;——我用“文化”一詞,便常是這樣用。狹的用法,就是僅指學術思想,乃至文藝出版而言;例如:今日所說“文化界人”的便是。兩種用法,各為通常所許,任你擇用其一皆可;但在一篇文内,讨論一個問題,主張一個道理,則不得忽彼忽此,前後詭幻不同。那宣言裡便是犯了此病。

    我的見地主張是什麼?我的意見是不必标出中國本位文化的主張,而倒要不存成見才好。我以為雖不存成見,不建立一标準,而事實結果,自然落到中國本位,無可疑也。記得前幾年英國的羅素在其所著《中國之問題》一書中,曾說:

    中國今日所起之問題,可有經濟上政治上文化上之區别。三者互有連帶關系,不能為單獨之讨論,唯餘個人,為中國計,為世界計,以文化上之問題為重為要;苟此能解決,則凡所以達此目的之政治或經濟制度,無論何種,餘皆願承認而不悔。

    我那時便認為羅素其心雖好,其計則左。中國問題原來是混整之一個問題,其曰政治經濟文化三問題者,分别自三面看之耳,并不是當真有分得開的三個問題。因此,在這一大問題中,苟其一面得通,其他兩面皆通;若不通時,則一切皆不通。政治經濟兩面,彼此互不能離開而得單獨解決,大概人都曉得;其實,中國政治上出路,經濟上出路,不得離開他那固有文化的出路,亦是自明之理。因為問題之演成,原以固有文化為背景;問題的解決,天然亦就不能外于他而得解決。這種解決(或出路,或辦法),必含有文化上新成分,固無可疑;但同時還為過去的民族文化史所決定,亦無疑問。你看所解決的像是眼前事實問題;然此事實,卻從很遠的曆史演到眼前的。其曆史背景愈深遠,其被決定性将愈高;反言之,曆史淺者,就無多大決定力。但我們民族曆史之特殊深遠,則世所公認的。眼前事實,不論大事小事,無在不寓有過去文化上優點劣點長處短處在内。你救不了他的短處,固然不算一個辦法;你不順取他的長處,則這個辦法還是建立不起呢!所以不僅新出路被舊曆史所規定,而且固有長處還容納其中。凡相信中國文化有其優長處的人(如羅素與我),都無須顧慮在中國問題的解決上忽略其固有文化優點這件事。——這是不可能的事。

    在我研究中國問題時,隻見眼前政治經濟兩大難關,隻在實際的具體的事情上,求其如何做得通而已;初未嘗于此外,留心到什麼文化問題。我曾說過:“‘民族精神’這回事,在我腦筋裡本沒有的;‘東方文化’”這大而無當的名詞,我本是厭聽的。”我真是預先沒有成見。民族精神是從實際問題研究上慢慢發現的;有了實物可指,不得已乃從而為之名。是實有物,用不着捏造;若非實有,捏造還是白費。因此我敢相信,隻須在事實上求辦法,不必于政治經濟外,另提一個文化問題。而不然者,先懸不損固有文化之一限定,或中國本位之一标準,淩空虛渺,不好捉摸,一切讨論皆成窒礙,實際問題怕倒不得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