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鄭氏注箋釋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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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從,則引爲己之罪,故凱風成言君子自責之志,而大夫去國,不説人以無罪,諫而從,則貴美於君親。
故易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記引書曰:「此謀此猷,我君之德。
」曲禮曰:「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
」逃之者,自以無益於君,不敢虛縻爵祿也。
又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號泣而隨之者,若小兒之有求不得而啼,以至誠感動之也。
夫然,故諍之而有濟,君父得以不失不陷,猶士之争友忠告善道,則能使不離於令名也。
經傳言諫諍之道詳矣,此章其提綱也。
〇黃氏雲:「君父皆聖明,而亦有不義何也?曰:聖明之過,不裁於義,則亦有不義者矣。
裁而後顯之,裁而後安之。
」案臣子視君親皆聖明,故凱風曰:「母氏甚善」。
昌黎述文王之意曰:「天王聖明」,於其有不義,視之若日月之食,言諍之如救天災也。
易曰:「王明,並受其福。
」王之不明,而曰王明,求其明而受福也。
此聖人所以爲人倫之至也。
〇賀氏長齡曰:「子不能成親,不得爲孝;臣不能成君,不得爲忠;君不能成天,則於君道有闕,萬古綱常所以爲天柱地維也。
此章乃萬世法鑒,與對定公一言興邦之問同義,乃於論孝發之,遂及天子、諸侯、大夫、士。
凡敗國喪家亡身,皆由便於己之一念爲之,便於己者必不便於人,故禍患隨之。
諫諍所以去其便己之私。
臣之所以成其君,子之所以成其父,士之所以成其友,扶綱常而維世道,此聖人大作用。
故曰:『我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春秋誅亂賊以罪臣子,而君父之失自見,是春秋乃萬世之争臣争子也,聖人之憂天下後世至矣。
」案此説甚有意理。
不善而莫之違,則一言而喪邦,故當不義則臣子不得不争。
孝子忠臣極愛敬之誠,以救其君父之失,則思患豫防,絶惡未萌,辯之早辯,而亂賊之篡奪,兵刑之覆亡無由至矣。
此孝經與春秋一貫之大義也。
義非學不明,臣子欲安樂其君親,必先博學篤行,明善誠身,以順乎親而獲乎上。
且通達古今治道,精義窮理,以權衡當世之務,方不至失言以誤家國,此又孝經與大學相成之要道也。
〇經「争」字,各本多作「争」,而白虎通引經作「諍」,臣軌引經注皆作「諍」。
釋文出注「諍」字,不出「争」字,文多脫誤,前已辨之。
竊意注當以章名「諫諍」釋「争臣」、「争子」之「争」,而「諍」從「争」聲,童蒙讀不能别,教授之師或於注旁添注「非争鬥也」四字,寫者誤以入注,故釋文詳辨鬥字之形。
或可注本有此語,以曉童蒙。
且當時漢室已衰,争奪之臣接迹,故鄭特辨之,以此坊民。
近世亂賊,猶有誣借争字以飾逆節者,豈知經所謂諫争,務以安利其君親,忠孝之至也。
彼乃敢肆行争奪以危害其君親,此孝經所謂五刑之罪莫大,春秋所必誅之亂臣賊子也。
亂賊侮聖言,故備論經義,以息邪説,詳校誤文,以爲寫古書不慎者戒。
〇「争臣七人」,注據文王世子以爲三公四輔,確不可易。
古者凡臣皆得諫,而七人特以老成人有盛德者充之,且官不必備,惟其人,如周公、太公、召公爲三公,加史佚又爲四輔,并下兼師氏、保氏之職,是也。
皮氏謂後世皆得諫而特設諫官,亦此意。
「争臣五人」,簡氏以酒誥太史友、内史友、圻父、農父、宏父三卿當之,近是。
「使不危殆」,與諸侯章「高而不危」注義相應,蓋釋不失其國之義。
「争臣三人」,經傳無成文可考,要不外室老、士、宗人之等耳。
臣軌引注「善隻爲善,惡隻爲惡」,謂善祗從而爲,善惡祗從而爲惡,不能諫諍以易其惡爲善。
臣軌之書,亦未免可疑,姑存之。
〇治要引注雲:「七人者,謂太師、太保、太傅、左輔、右弼、前疑、後丞。
維持王者,使不危殆。
」又雲:「尊卑輔善,未聞其官。
」又雲:「令,善也。
士卑無臣,故以賢友助己。
」又雲:「委曲從父命,善亦從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爲孝乎?」義皆無誤。
惟「使不危殆」四字,似當屬「諸侯」二句下。
「士卑無臣」,與禮注合,末條與臣軌引注大同,且似較勝。
兩文不謀而合,或治要所引不盡僞,約而論之,如此章「士卑無臣」二句,廣至德章「郊則君事天」三句之等,雖謂真鄭注可也。
若聖治章釋「君臣之義」及「君親臨之」兩注之等,則決非原文,學者擇焉可也。
感應章第十六 釋曰:自廣揚名章以上,言慈愛、恭敬、安親、揚名之道已備,更陳諫諍之事以盡其義,故此章遂概栝首章以來之旨,言孝德感通,天人皆應,以極歎美之。
易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
鹹,感也,彖曰:「二氣感應以相與。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天地所以生萬物,聖人所以繼天立極,盡其性以盡人物之性,緻中和,贊化育者,一感而已矣。
故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初、二皆曰鹹臨,感之所以臨之也,感則無不應。
先王以至德要道順天下,則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即感應之義。
全篇所言皆此理,而此章義尤明顯,故以名章。
今本作「應感」,謂應其所感,不如鄭本於經文爲順。
子曰:「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 盡津忍反,下同。
孝於父,釋文。
推以尊天,祭帝於郊,以定天位,欽若奉時,審諦五精,順其氣化。
二十四字補。
箋雲:春秋繁露曰:「事天與父同禮也。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篇。
禮哀公問記曰:「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
」鄭氏曰:「事親事天,孝敬同也。
孝經曰:『事父孝,故事天明。
』」 事母孝,故事地察; 盡釋文。
孝於母,推以親地,祀社於國,以列地利,教民美報,分别五土,二十三字補。
視其分符問反。
理也。
釋文。
箋雲:禮鄭説:「察,猶著也。
」中庸注。
長幼順,故上下治。
長釋文。
幼有序,故上下無相奪倫而十一字補。
治。
釋文。
天地明察,神明章矣。
釋文。
章,如字。
本又作彰。
案今本作「彰」。
箋雲:周禮曰:「天神降,地示出,可得而禮。
」易虞説:「章,顯也。
」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 謂養老也。
禮記祭義疏。
雖貴爲天子,必有所尊事若原誤君,今依嚴校。
父者,謂三老也。
北堂書鈔原本八十八養老無「謂」字。
祭義疏作「父謂君老也」。
「君」當作「三」,今正。
箋雲:春秋繁露曰:「教以孝也。
」爲人者天。
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必有所推先若兄者,謂五更也。
十二字補。
箋雲:春秋繁露曰:「教以弟也。
」同上。
白虎通曰:「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者何?欲陳孝弟之德以示天下也。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鄉射。
宗廟緻敬,不忘親也; 箋雲:高誘引此經曰:「四時祭祀,不忘親也。
」呂氏春秋孟秋紀注案此合喪親章「春秋祭祀」二句而約舉之,其意則是,足正唐注之失,故引之。
脩身慎行,恐辱先也。
箋雲:祭義曰:「父母既沒,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
」 宗廟緻敬,鬼神著矣。
事生者易,事死者難。
聖人慎之,故重其文也。
疏無「也」字。
釋文出「事生者易」,「故重」、「其文也」九字。
孝弟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
「弟」,釋文作「悌」。
據廣揚名章釋文則此字本作「弟」,今據改。
若周公成文、武之德,立孝十字補。
弟見廣揚名章釋文。
之極,通於神明,則天無疾風暴雨,光于四海,十七字補。
則重譯來貢,釋文。
明光上下,勤施四方,無所不通。
十二字補。
釋曰:此章概栝全經論孝弟之義,而與三才章以下三章尤相表裏。
天地明察,通神明,光四海,蓋就郊祀宗祀而極言之。
夫子言昔者明王事父盡孝,故事天能明,事母盡孝,故事地能察,在家長幼順序,故在國上下理治。
惟孝故順,孝而至於天地明察,則神明之道章矣。
天道遠,人道邇,神明章,天地應,則順之而無不順可知矣。
蓋事天明者,尊之至也,事地察者,親之至也。
孝莫大於嚴父,先意承志,纘緒成德,凡父所爲,子無不奉承而敬行之,不敢不緻如父之意。
推此以事天,則天之明以道民,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合天下愛敬之心以尊天,窮元氣運行、於穆不已之神而精意以享,是謂事天明。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
推此以事地,因地之利以利民,養其欲,給其求,樹木以時伐,禽獸以時殺,緻天下愛敬之利以親地,辨厚德載物、高下九則之理而美報其功,是謂事地察。
易乾爲天爲父,坤爲地爲母,王者父天母地,所以由事親而事天,而祭天地以祖考配,孝敬同也。
上下治者,順之至也。
長幼天倫,上下天秩,一家之中,長惠幼順則倫理正,恩義篤,群居和壹。
推此以治國,則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士讓爲大夫,大夫讓爲卿,官職相序,君臣相正,天下相厲以禮,尊讓不争,潔敬不慢,而犯上作亂之萌絶矣。
堯典九族既睦,然後百姓昭明,百姓,謂百官族姓。
黎民於變時雍,是上下治,此孝弟之感應也。
但上下治即長幼順之應,而事天明、事地察猶是明王孝德之感,故復申言「神明章」以著其應。
且弟出於孝,詳言孝而弟義該矣。
此事父事母之孝,蓋統王者爲世子時,及即位後奉養祭祀而言。
長幼順,謂王者自敬順其諸父諸兄,如族食、族燕『公與父兄齒』之等是也。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四句,承孝與順而申言之。
明王所以明察天地而治上下者,由孝與順,故雖天子之貴,必有所尊也,養老之禮,天子父事三老,以言有父也。
天子繼世而立,不得事父矣,而特起養老之禮,以明有父之義。
此所以追養繼孝,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而創業之君或父在者,則如舜之事瞽瞍以天下養也。
必有所先也,天子兄事五更,以言有兄也。
天子以正體繼世,無嫡長兄,而於養老明有兄之義。
此所以皇矣之詩,追述泰伯之德先於王季也。
養老之禮,教天下事父事兄,禮之大者,孝經古義皆以説此文。
明皇以尊諸父諸兄,蓋上文「長幼順」之義,貴老爲其近於父,敬長爲其近於兄,則諸父諸兄與尊者一體。
諸兄同出於父祖而年長,其必尊之先之可知。
詩行葦序曰:「内睦九族,外尊事黃耇。
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
」則理固一貫矣。
上兼陳事父母之孝,言有父,則天子母在者,自盡孝於母可知,故下文以「親」字總承之。
「宗廟緻敬」以下,承有父有兄而舉孝思以明感應,因極歎孝弟之至。
自天子至士皆有宗廟,庶人祭於寢,而緻敬則一。
宗廟祭祀,緻其誠敬,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不忘親也。
自天子至於庶人,皆以脩身爲本。
父母既沒,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將爲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
脩正其身,謹慎其行,惟恐辱其先人也。
夫惟脩身慎行,不辱其先,而後緻敬於宗廟者爲真能緻敬。
故孝子臨屍而不怍,祝史誠信於鬼神無愧辭。
宗廟緻敬,則合莫通微,祖考來格,鬼神之道著矣。
人神曰鬼。
上言神明章,天地之應也,此言鬼神著,祖考之應也,皆孝德之所感。
至孝者必至弟,孝弟之至,精誠通於神明,所以能嚴父配天,德教充於四海,故萬國各以其職來祭。
博愛廣敬,弭綸周浹,無所不通。
蓋聖人之爲孝也,必使天下盡被其愛敬,而後孝德乃大,必使萬世永被其愛敬,而後孝德乃久。
王者父天母地,孝於父母者,以身存父母之神,大孝尊親,博施備物,必合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使神罔時怨,神罔時恫,而後孝思乃盡。
孝於天地者,以身立天地之心,必使天之所生,地之所養,各得其所,升中於天,足以顯神明,昭至德,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而後孝道乃備。
故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夫天道遠,人道邇,行遠自邇,守約施搏,德極於神明彰,而不外事父母之孝,化極於上下治,而不外長幼之順,信乎「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堯、舜之道,孝弟而已」。
夫明天察地,孝德所推,宗廟緻敬,孝思之至,而繼以孝弟並言者,孝則必弟,合而成體。
且周公成文、武之德,宗祀明堂,初既以文王配帝,繼則祖文王而宗武王,率天下諸侯而見文、武之屍,則孝弟並立其極。
此章所言,蓋即指周公之事,與聖治章義相足。
孔子潛心文王,夢見周公,學禮從周,如有用我,其爲東周,蓋欲以此道順天下也。
春秋經世,先王之志,孝經其大本乎?〇黃氏雲:「凡爲明王,父天母地,宗功祖德,因郊祀以緻敬於祖禰,祀天以祖考配。
因禘嘗以緻愛於邦族,愛其所親,由孝而弟,即長幼順之義,此邦族,猶言公族。
因祖禰以敬人之父老,因邦族以愛人之子弟,博愛廣敬,長幼順而上下由此治。
因天下之父老子弟以自愛敬其身。
身者,天地鬼神之知能也。
天地鬼神有天子之身以效其知能,而後禮樂有以作,位育有以緻。
」案此論孝道,貫徹天人之立。
此章精義,見易、禮記者,取之可左右逢原,後世惟張子西銘最得其意。
〇又案鬼神之説,儒釋各家互争,惟聖人之言中正無弊,得乎人心之所同安。
禮記曰:「氣也者,神之盛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衆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骨肉斃於下陰爲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爲昭明。
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
」聖人之言鬼神也如是。
孝經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宗廟緻敬,鬼神著矣。
」又曰:「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禮記曰:「惟聖人爲能饗帝,孝子爲能饗親。
饗者,鄉也。
鄉之,然後能饗也。
」聖人之事鬼神也如是。
論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傳曰:「聖王先成民而後緻力於神。
」又曰:「國將興,聽德於民,將亡,聽於神。
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聖人之務民義而不瀆鬼神也如是。
蓋氣也者神之盛,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丘陵,皆積氣成形,則必有神以宰之。
神形合則爲人,形神離則爲鬼。
魂氣歸天,而祖考與子孫,喘息呼吸,精氣相通。
苟有子孫,則其必憑依之而不遽散。
其先有功德,後世賴其功思其人者,其神亦必依之而常存。
故天有神,地有祇,人有鬼。
雖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而其理固平易可得而質言也。
神與人異道,聖人之爲祭祀也,非曰神嗜飲食也,以爲萬物本天,人本乎祖,報本反始,時思追養,通其精誠於神明,因以教天下順天事親,以立愛敬之本也。
神與人異職,聖人之言禍福也,曰:「神福仁而禍淫」,曰:「求福不回」,曰:「自求多福」,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仁則榮,不仁則辱,國家明其政刑,則莫敢侮之,般樂怠敖,則自求禍。
故聽於民者必興,聽於神者必亡。
又曰:「賢者之祭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
福者,備也。
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之謂備。
彼諂瀆鬼神以求福者,其流入於左道亂政,蔑視鬼神爲無知者,其流至於悖逆不順,二者相反相因。
蓋瀆鬼神者,其心徒爲徼福求利,本不知有天人之理,本不出於敬天愛親之誠。
其畏父兄也,不若其畏鬼神,其信聖經也,不若其信釋氏。
故邪説左道易以惑,而一反之,則敢於慢天,忍於忘親,犯上作亂相因而至矣。
苟知孝經之教,則安有溺於虛無以誤家國,悖於倫理以陷逆亂之患哉。
〇治要引注雲:「盡孝於父則事天明,盡孝於母則事地察。
其高下視其分察「察」字誤,嚴改「理」。
也。
」義淺,文又不完。
又雲:「卑事於尊,幼事於長,故上下治。
」不誤。
又雲:「事天能明,事地能察,德合天地,可謂彰也。
」説『神明」章未當。
又雲:「雖貴爲天子,必有所尊,事之若父者,三老是也。
必有所先,事之若兄,五更是也。
」義不誤。
「兄」下脫「者」字。
又雲:「設宗廟,四時齊戒以祭之,不忘其親。
修身者,不敢毀傷,慎行者,不歷危殆,常恐其辱先也。
」亦不誤。
「事生者易」四句同疏引。
又雲:「孝至於天則風雨時,孝至於地則萬物成,孝至於人則重譯來貢,故無所不通也。
」亦無誤。
詩雲:『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 義取德教流行,莫不被唐注作「服」,今從釋文。
義從化也。
注疏。
釋文出「莫不被」三字。
箋雲:詩鄭説:「自,由也。
武王於鎬京行辟廱之禮,自四方來觀者皆感化其德,心無不歸服者。
」 釋曰:詩,大雅文王有聲之篇,引以證「光於四海,無所不通」之義。
天心即人心,四海無思不服,則通於神明可知矣。
孔氏雲:「辟廱之禮,謂養老以教孝悌也。
」案此經所引,正詩之本意。
周公治定功成,制禮作樂,此詩兼述文、
故易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記引書曰:「此謀此猷,我君之德。
」曲禮曰:「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
」逃之者,自以無益於君,不敢虛縻爵祿也。
又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號泣而隨之者,若小兒之有求不得而啼,以至誠感動之也。
夫然,故諍之而有濟,君父得以不失不陷,猶士之争友忠告善道,則能使不離於令名也。
經傳言諫諍之道詳矣,此章其提綱也。
〇黃氏雲:「君父皆聖明,而亦有不義何也?曰:聖明之過,不裁於義,則亦有不義者矣。
裁而後顯之,裁而後安之。
」案臣子視君親皆聖明,故凱風曰:「母氏甚善」。
昌黎述文王之意曰:「天王聖明」,於其有不義,視之若日月之食,言諍之如救天災也。
易曰:「王明,並受其福。
」王之不明,而曰王明,求其明而受福也。
此聖人所以爲人倫之至也。
〇賀氏長齡曰:「子不能成親,不得爲孝;臣不能成君,不得爲忠;君不能成天,則於君道有闕,萬古綱常所以爲天柱地維也。
此章乃萬世法鑒,與對定公一言興邦之問同義,乃於論孝發之,遂及天子、諸侯、大夫、士。
凡敗國喪家亡身,皆由便於己之一念爲之,便於己者必不便於人,故禍患隨之。
諫諍所以去其便己之私。
臣之所以成其君,子之所以成其父,士之所以成其友,扶綱常而維世道,此聖人大作用。
故曰:『我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春秋誅亂賊以罪臣子,而君父之失自見,是春秋乃萬世之争臣争子也,聖人之憂天下後世至矣。
」案此説甚有意理。
不善而莫之違,則一言而喪邦,故當不義則臣子不得不争。
孝子忠臣極愛敬之誠,以救其君父之失,則思患豫防,絶惡未萌,辯之早辯,而亂賊之篡奪,兵刑之覆亡無由至矣。
此孝經與春秋一貫之大義也。
義非學不明,臣子欲安樂其君親,必先博學篤行,明善誠身,以順乎親而獲乎上。
且通達古今治道,精義窮理,以權衡當世之務,方不至失言以誤家國,此又孝經與大學相成之要道也。
〇經「争」字,各本多作「争」,而白虎通引經作「諍」,臣軌引經注皆作「諍」。
釋文出注「諍」字,不出「争」字,文多脫誤,前已辨之。
竊意注當以章名「諫諍」釋「争臣」、「争子」之「争」,而「諍」從「争」聲,童蒙讀不能别,教授之師或於注旁添注「非争鬥也」四字,寫者誤以入注,故釋文詳辨鬥字之形。
或可注本有此語,以曉童蒙。
且當時漢室已衰,争奪之臣接迹,故鄭特辨之,以此坊民。
近世亂賊,猶有誣借争字以飾逆節者,豈知經所謂諫争,務以安利其君親,忠孝之至也。
彼乃敢肆行争奪以危害其君親,此孝經所謂五刑之罪莫大,春秋所必誅之亂臣賊子也。
亂賊侮聖言,故備論經義,以息邪説,詳校誤文,以爲寫古書不慎者戒。
〇「争臣七人」,注據文王世子以爲三公四輔,確不可易。
古者凡臣皆得諫,而七人特以老成人有盛德者充之,且官不必備,惟其人,如周公、太公、召公爲三公,加史佚又爲四輔,并下兼師氏、保氏之職,是也。
皮氏謂後世皆得諫而特設諫官,亦此意。
「争臣五人」,簡氏以酒誥太史友、内史友、圻父、農父、宏父三卿當之,近是。
「使不危殆」,與諸侯章「高而不危」注義相應,蓋釋不失其國之義。
「争臣三人」,經傳無成文可考,要不外室老、士、宗人之等耳。
臣軌引注「善隻爲善,惡隻爲惡」,謂善祗從而爲,善惡祗從而爲惡,不能諫諍以易其惡爲善。
臣軌之書,亦未免可疑,姑存之。
〇治要引注雲:「七人者,謂太師、太保、太傅、左輔、右弼、前疑、後丞。
維持王者,使不危殆。
」又雲:「尊卑輔善,未聞其官。
」又雲:「令,善也。
士卑無臣,故以賢友助己。
」又雲:「委曲從父命,善亦從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爲孝乎?」義皆無誤。
惟「使不危殆」四字,似當屬「諸侯」二句下。
「士卑無臣」,與禮注合,末條與臣軌引注大同,且似較勝。
兩文不謀而合,或治要所引不盡僞,約而論之,如此章「士卑無臣」二句,廣至德章「郊則君事天」三句之等,雖謂真鄭注可也。
若聖治章釋「君臣之義」及「君親臨之」兩注之等,則決非原文,學者擇焉可也。
感應章第十六 釋曰:自廣揚名章以上,言慈愛、恭敬、安親、揚名之道已備,更陳諫諍之事以盡其義,故此章遂概栝首章以來之旨,言孝德感通,天人皆應,以極歎美之。
易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
鹹,感也,彖曰:「二氣感應以相與。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天地所以生萬物,聖人所以繼天立極,盡其性以盡人物之性,緻中和,贊化育者,一感而已矣。
故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初、二皆曰鹹臨,感之所以臨之也,感則無不應。
先王以至德要道順天下,則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即感應之義。
全篇所言皆此理,而此章義尤明顯,故以名章。
今本作「應感」,謂應其所感,不如鄭本於經文爲順。
子曰:「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 盡津忍反,下同。
孝於父,釋文。
推以尊天,祭帝於郊,以定天位,欽若奉時,審諦五精,順其氣化。
二十四字補。
箋雲:春秋繁露曰:「事天與父同禮也。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篇。
禮哀公問記曰:「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
」鄭氏曰:「事親事天,孝敬同也。
孝經曰:『事父孝,故事天明。
』」 事母孝,故事地察; 盡釋文。
孝於母,推以親地,祀社於國,以列地利,教民美報,分别五土,二十三字補。
視其分符問反。
理也。
釋文。
箋雲:禮鄭説:「察,猶著也。
」中庸注。
長幼順,故上下治。
長釋文。
幼有序,故上下無相奪倫而十一字補。
治。
釋文。
天地明察,神明章矣。
釋文。
章,如字。
本又作彰。
案今本作「彰」。
箋雲:周禮曰:「天神降,地示出,可得而禮。
」易虞説:「章,顯也。
」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 謂養老也。
禮記祭義疏。
雖貴爲天子,必有所尊事若原誤君,今依嚴校。
父者,謂三老也。
北堂書鈔原本八十八養老無「謂」字。
祭義疏作「父謂君老也」。
「君」當作「三」,今正。
箋雲:春秋繁露曰:「教以孝也。
」爲人者天。
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必有所推先若兄者,謂五更也。
十二字補。
箋雲:春秋繁露曰:「教以弟也。
」同上。
白虎通曰:「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者何?欲陳孝弟之德以示天下也。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鄉射。
宗廟緻敬,不忘親也; 箋雲:高誘引此經曰:「四時祭祀,不忘親也。
」呂氏春秋孟秋紀注案此合喪親章「春秋祭祀」二句而約舉之,其意則是,足正唐注之失,故引之。
脩身慎行,恐辱先也。
箋雲:祭義曰:「父母既沒,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
」 宗廟緻敬,鬼神著矣。
事生者易,事死者難。
聖人慎之,故重其文也。
疏無「也」字。
釋文出「事生者易」,「故重」、「其文也」九字。
孝弟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
「弟」,釋文作「悌」。
據廣揚名章釋文則此字本作「弟」,今據改。
若周公成文、武之德,立孝十字補。
弟見廣揚名章釋文。
之極,通於神明,則天無疾風暴雨,光于四海,十七字補。
則重譯來貢,釋文。
明光上下,勤施四方,無所不通。
十二字補。
釋曰:此章概栝全經論孝弟之義,而與三才章以下三章尤相表裏。
天地明察,通神明,光四海,蓋就郊祀宗祀而極言之。
夫子言昔者明王事父盡孝,故事天能明,事母盡孝,故事地能察,在家長幼順序,故在國上下理治。
惟孝故順,孝而至於天地明察,則神明之道章矣。
天道遠,人道邇,神明章,天地應,則順之而無不順可知矣。
蓋事天明者,尊之至也,事地察者,親之至也。
孝莫大於嚴父,先意承志,纘緒成德,凡父所爲,子無不奉承而敬行之,不敢不緻如父之意。
推此以事天,則天之明以道民,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合天下愛敬之心以尊天,窮元氣運行、於穆不已之神而精意以享,是謂事天明。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
推此以事地,因地之利以利民,養其欲,給其求,樹木以時伐,禽獸以時殺,緻天下愛敬之利以親地,辨厚德載物、高下九則之理而美報其功,是謂事地察。
易乾爲天爲父,坤爲地爲母,王者父天母地,所以由事親而事天,而祭天地以祖考配,孝敬同也。
上下治者,順之至也。
長幼天倫,上下天秩,一家之中,長惠幼順則倫理正,恩義篤,群居和壹。
推此以治國,則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士讓爲大夫,大夫讓爲卿,官職相序,君臣相正,天下相厲以禮,尊讓不争,潔敬不慢,而犯上作亂之萌絶矣。
堯典九族既睦,然後百姓昭明,百姓,謂百官族姓。
黎民於變時雍,是上下治,此孝弟之感應也。
但上下治即長幼順之應,而事天明、事地察猶是明王孝德之感,故復申言「神明章」以著其應。
且弟出於孝,詳言孝而弟義該矣。
此事父事母之孝,蓋統王者爲世子時,及即位後奉養祭祀而言。
長幼順,謂王者自敬順其諸父諸兄,如族食、族燕『公與父兄齒』之等是也。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四句,承孝與順而申言之。
明王所以明察天地而治上下者,由孝與順,故雖天子之貴,必有所尊也,養老之禮,天子父事三老,以言有父也。
天子繼世而立,不得事父矣,而特起養老之禮,以明有父之義。
此所以追養繼孝,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而創業之君或父在者,則如舜之事瞽瞍以天下養也。
必有所先也,天子兄事五更,以言有兄也。
天子以正體繼世,無嫡長兄,而於養老明有兄之義。
此所以皇矣之詩,追述泰伯之德先於王季也。
養老之禮,教天下事父事兄,禮之大者,孝經古義皆以説此文。
明皇以尊諸父諸兄,蓋上文「長幼順」之義,貴老爲其近於父,敬長爲其近於兄,則諸父諸兄與尊者一體。
諸兄同出於父祖而年長,其必尊之先之可知。
詩行葦序曰:「内睦九族,外尊事黃耇。
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
」則理固一貫矣。
上兼陳事父母之孝,言有父,則天子母在者,自盡孝於母可知,故下文以「親」字總承之。
「宗廟緻敬」以下,承有父有兄而舉孝思以明感應,因極歎孝弟之至。
自天子至士皆有宗廟,庶人祭於寢,而緻敬則一。
宗廟祭祀,緻其誠敬,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不忘親也。
自天子至於庶人,皆以脩身爲本。
父母既沒,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將爲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
脩正其身,謹慎其行,惟恐辱其先人也。
夫惟脩身慎行,不辱其先,而後緻敬於宗廟者爲真能緻敬。
故孝子臨屍而不怍,祝史誠信於鬼神無愧辭。
宗廟緻敬,則合莫通微,祖考來格,鬼神之道著矣。
人神曰鬼。
上言神明章,天地之應也,此言鬼神著,祖考之應也,皆孝德之所感。
至孝者必至弟,孝弟之至,精誠通於神明,所以能嚴父配天,德教充於四海,故萬國各以其職來祭。
博愛廣敬,弭綸周浹,無所不通。
蓋聖人之爲孝也,必使天下盡被其愛敬,而後孝德乃大,必使萬世永被其愛敬,而後孝德乃久。
王者父天母地,孝於父母者,以身存父母之神,大孝尊親,博施備物,必合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使神罔時怨,神罔時恫,而後孝思乃盡。
孝於天地者,以身立天地之心,必使天之所生,地之所養,各得其所,升中於天,足以顯神明,昭至德,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而後孝道乃備。
故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夫天道遠,人道邇,行遠自邇,守約施搏,德極於神明彰,而不外事父母之孝,化極於上下治,而不外長幼之順,信乎「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堯、舜之道,孝弟而已」。
夫明天察地,孝德所推,宗廟緻敬,孝思之至,而繼以孝弟並言者,孝則必弟,合而成體。
且周公成文、武之德,宗祀明堂,初既以文王配帝,繼則祖文王而宗武王,率天下諸侯而見文、武之屍,則孝弟並立其極。
此章所言,蓋即指周公之事,與聖治章義相足。
孔子潛心文王,夢見周公,學禮從周,如有用我,其爲東周,蓋欲以此道順天下也。
春秋經世,先王之志,孝經其大本乎?〇黃氏雲:「凡爲明王,父天母地,宗功祖德,因郊祀以緻敬於祖禰,祀天以祖考配。
因禘嘗以緻愛於邦族,愛其所親,由孝而弟,即長幼順之義,此邦族,猶言公族。
因祖禰以敬人之父老,因邦族以愛人之子弟,博愛廣敬,長幼順而上下由此治。
因天下之父老子弟以自愛敬其身。
身者,天地鬼神之知能也。
天地鬼神有天子之身以效其知能,而後禮樂有以作,位育有以緻。
」案此論孝道,貫徹天人之立。
此章精義,見易、禮記者,取之可左右逢原,後世惟張子西銘最得其意。
〇又案鬼神之説,儒釋各家互争,惟聖人之言中正無弊,得乎人心之所同安。
禮記曰:「氣也者,神之盛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衆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骨肉斃於下陰爲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爲昭明。
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
」聖人之言鬼神也如是。
孝經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宗廟緻敬,鬼神著矣。
」又曰:「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禮記曰:「惟聖人爲能饗帝,孝子爲能饗親。
饗者,鄉也。
鄉之,然後能饗也。
」聖人之事鬼神也如是。
論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傳曰:「聖王先成民而後緻力於神。
」又曰:「國將興,聽德於民,將亡,聽於神。
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聖人之務民義而不瀆鬼神也如是。
蓋氣也者神之盛,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丘陵,皆積氣成形,則必有神以宰之。
神形合則爲人,形神離則爲鬼。
魂氣歸天,而祖考與子孫,喘息呼吸,精氣相通。
苟有子孫,則其必憑依之而不遽散。
其先有功德,後世賴其功思其人者,其神亦必依之而常存。
故天有神,地有祇,人有鬼。
雖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而其理固平易可得而質言也。
神與人異道,聖人之爲祭祀也,非曰神嗜飲食也,以爲萬物本天,人本乎祖,報本反始,時思追養,通其精誠於神明,因以教天下順天事親,以立愛敬之本也。
神與人異職,聖人之言禍福也,曰:「神福仁而禍淫」,曰:「求福不回」,曰:「自求多福」,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仁則榮,不仁則辱,國家明其政刑,則莫敢侮之,般樂怠敖,則自求禍。
故聽於民者必興,聽於神者必亡。
又曰:「賢者之祭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
福者,備也。
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之謂備。
彼諂瀆鬼神以求福者,其流入於左道亂政,蔑視鬼神爲無知者,其流至於悖逆不順,二者相反相因。
蓋瀆鬼神者,其心徒爲徼福求利,本不知有天人之理,本不出於敬天愛親之誠。
其畏父兄也,不若其畏鬼神,其信聖經也,不若其信釋氏。
故邪説左道易以惑,而一反之,則敢於慢天,忍於忘親,犯上作亂相因而至矣。
苟知孝經之教,則安有溺於虛無以誤家國,悖於倫理以陷逆亂之患哉。
〇治要引注雲:「盡孝於父則事天明,盡孝於母則事地察。
其高下視其分察「察」字誤,嚴改「理」。
也。
」義淺,文又不完。
又雲:「卑事於尊,幼事於長,故上下治。
」不誤。
又雲:「事天能明,事地能察,德合天地,可謂彰也。
」説『神明」章未當。
又雲:「雖貴爲天子,必有所尊,事之若父者,三老是也。
必有所先,事之若兄,五更是也。
」義不誤。
「兄」下脫「者」字。
又雲:「設宗廟,四時齊戒以祭之,不忘其親。
修身者,不敢毀傷,慎行者,不歷危殆,常恐其辱先也。
」亦不誤。
「事生者易」四句同疏引。
又雲:「孝至於天則風雨時,孝至於地則萬物成,孝至於人則重譯來貢,故無所不通也。
」亦無誤。
詩雲:『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 義取德教流行,莫不被唐注作「服」,今從釋文。
義從化也。
注疏。
釋文出「莫不被」三字。
箋雲:詩鄭説:「自,由也。
武王於鎬京行辟廱之禮,自四方來觀者皆感化其德,心無不歸服者。
」 釋曰:詩,大雅文王有聲之篇,引以證「光於四海,無所不通」之義。
天心即人心,四海無思不服,則通於神明可知矣。
孔氏雲:「辟廱之禮,謂養老以教孝悌也。
」案此經所引,正詩之本意。
周公治定功成,制禮作樂,此詩兼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