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鄭氏注箋釋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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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禮。

    孟子言「親親仁,敬長義」,又言「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皆本孝經義。

    德禮本於愛親敬親,故以順天下而順,所謂「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

    若以悖德悖禮爲順,則是逆也,反易天常,拂人之性,民無則焉。

    不在乎博愛廣敬之善道,而皆在乎大亂之兇德。

    雖以詐力得人,終必積惡滅身。

    君子之所甚賤深惡,不以爲貴也。

    注以桀、紂擬之,蓋悖德悖禮之人,其愛敬他人,豈出於仁義之良心?不過與我善者則以爲善人,淫朋比德以大惡於民,若桀、紂不念厥祖,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以行暴虐姦宄,是也。

    凡善必吉,惡必兇,經上言善,下言兇德,即易吉兇垂教之義。

    德禮本主善,反之則爲悖爲兇。

    他經或言惡德,或言慝禮,皆同義。

    〇春秋傳季文子使太史克數莒僕之罪,以對宣公,曰:「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

    』作誓命曰:『毀則謂賊,掩賊爲藏,竊賄爲盜,盜器爲姦,主藏之名,賴姦之用,爲大兇德。

    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

    』行父還觀莒僕,莫可則也。

    孝敬忠信爲吉德,盜賊藏姦爲兇德。

    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弑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

    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姦兆也。

    保而利之,則主藏也。

    以訓則昏,民無則焉。

    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兇德,是以去之。

    」案史克述周公之訓,以正亂賊之罪,孝經用其語,此即魯之春秋其文則史,而孔子取其義,可見春秋、孝經相輔爲教。

    又可見孝經明大順,春秋誅大逆,皆本於周公之則。

    則,法也。

    至德要道則天下順,悖德悖禮則民無則,此可見人性之善好惡之同。

    「則以觀德」者,立父子君臣之則,以觀孝敬忠信之德。

    有孝敬忠信之德,則親親、仁民、愛物、相生、相養、相保之事功皆從此起,未有事功不本於德者。

    漢制使天下誦孝經,東漢節義之所以盛,國本之所以固也。

    曹操欲求不孝、不弟、污辱之人而有濟國安民之略者,魏之所以遽見篡奪。

    魏、晉以後,所以數百年天下大亂,綱常墜地,生民塗炭,所謂『雖得之,君子不貴』,聖人之言,豈不大彰明較著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爲大姦慝。

    不愛敬其親而愛敬他人者,豈真能愛敬他人哉?將收拾人心,要結死黨,以濟其大姦大惡,其始誘以鈎餌,其終納之湯火。

    先爲邪説淫辭,以蠱惑迷亂人之心志,而後使人忘其親、忘其身而從之,如病風發狂,蹈河掬火,陷於悖逆誅死之地而後已。

    故墨翟之兼愛,非兼愛也,兼惡也;其無父也,將以無君也。

    彼其人有精明強忍之才,博物多能之學,以兼愛之説招集徒黨。

    設積日累久,諸侯稍衰,將無事不可爲。

    彼見君臣之義之出於父子也,於是先決父子之倫,彼恐人之讀書,知大義而不信己也,於是教人不讀書。

    鞅、斯之焚書,以肆其兇虐,曹操之求不孝不弟之人,以爲篡漢先聲,皆此意也。

    三綱相須而成。

    今日之爲邪説者,又欲決夫婦之綱,以亂天下之父子,以顛倒君臣,則其智更奸,其禍更速矣。

    夫人情莫不欲人之愛己,聖人之愛人也以至誠,姦人之愛人也以大僞。

    誠僞之别,萬萬生靈生死之關,何以别之?以其愛親與不愛親别之。

    故孝經者,仁之至,智之盡。

    以孝經之道觀人,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心之厚薄邪正不爽毫黍。

    莊子曰:「盜不得聖人之道不行,爲之權衡以信之,則并與權衡而竊之。

    」夫苟以孝經爲權衡,兇德之盜惡從而竊之哉。

    鄭君謂「悖若桀、紂」,舉人所共知者以曉人。

    今更推此義,以見聖人憂患萬世之心。

    世衰道微,邪説爲暴行之先驅,天下將有生民糜爛、積血暴骨之禍,必先變亂是非,顛倒順逆,彼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實反易天明,以蕩衆心,使元元之民喪其所大欲,而得其所大惡,亂靡有定,悔無可及,所謂「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兇德」。

    聖人在千載上提撕警覺、大聲疾呼如此,可謂肫肫其仁,悲憫萬世之深者矣。

    〇董子雲:「『雖得之,君子不貴』,教以義也。

    」義者,好惡之正也。

    天地之性人爲貴,雖庶人之卑,廝役之賤,其可貴之性則同。

    故君子使民如承大祭,不敢失於臣妾,貴之也。

    若悖德悖禮之人,自賊其性,自外於人,雖以詐力取勝,惡燄鴟張,而君子避之若浼,賤之甚於狗彘。

    自古亂臣賊子如商臣、陳恒之等,能逭一時之王誅,必不能逃萬世人心之天討。

    雖刑餘隸人,之其罪狀,皆恥與爲比。

    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君子不貴,實人心所同賤。

    春秋記惡,與萬世之衆棄之,是義之至也。

    〇治要引注雲:「人不能愛其親而愛他人嚴雲:「疑有『之』字。

    」親者,謂之悖德。

    不能敬其親而敬他人之親者,謂之悖禮也。

    」「之」、「親」二字,於經外别生枝節,非,辨見前。

    又雲:「以悖爲順,則逆亂之道也。

    則,法。

    」不誤。

    又雲:「惡人不能以禮爲善,乃化爲惡,若桀、紂是也。

    」「惡人」二句非其義,疏引「若桀、紂」上有一「悖」字,與此二句不合。

    又雲:「不以其道,故君子不貴。

    」義無誤。

     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 言中丁仲反,下同。

    詩、書,釋文。

    故可道。

    三字補。

     行思可樂,釋文。

    如字,音洛。

    注同。

    盧引孔雲:「『如字』疑當在『行』字下。

    」案行,當讀下孟反。

     行此字補。

    中釋文。

    禮樂,故可四字補。

    樂。

    釋文。

     德義可尊, 箋雲:春秋傳曰:「詩、書,義之府,禮、樂,德之則。

    」 作事可法, 箋雲:孟子曰:「孰不爲事,事親,事之本也。

    」大學曰:「其爲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

    」 容止可觀, 箋雲:孟子曰:「動容周旋中禮。

    」易曰:「節,止也。

    」又曰:「艮其止,止其所。

    」 進退可度, 難進而盡中,當爲「忠」。

    易退而補過。

    釋文。

     箋雲:易虞説:「容止可觀,進退可度,則下觀其德而順其化。

    」觀卦注。

    春秋繁露曰:「衣服容貌者,所以説目也;聲音應對者,所以説耳也;好惡去就者,所以説心也。

    故君子衣服中而容貌恭,則目説矣;言理應對遜,則耳説矣;好仁厚而惡淺薄,就善人而遠僻鄙,則心説矣。

    故曰:『行思可樂容止可觀』,此之謂也。

    」五行對。

     以臨其民。

     箋雲:易臨:「説而順」,「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 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

     心服曰畏,曲禮注文。

    言民畏敬而親愛之,法則而象十六字補。

    傚釋文。

    之。

    此字補。

    酌取疏義。

     箋雲:匡衡曰:「聖王之自爲動靜周旋,奉天、承親、臨朝、享臣,物有節文,以章人倫。

    蓋欽翼祗栗,事天之容也。

    溫恭敬遜,親承之禮也,正身嚴恪,臨衆之儀也,嘉惠和説,饗下之顔也。

    舉錯動作,物遵其儀,故形爲仁義,動爲法則。

    孔子曰:『德義可尊,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

    』」漢書本傳上疏。

     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教不肅而成,德行而其下順之,陸賈新語義。

    風化以十五字補。

    漸也。

    釋文。

    政不嚴而治,君爲正則百姓從正。

    十三字補。

    不令力政反。

    下文并注同。

    案此音當在經「政令」下。

    誤在此。

    下文,謂諫諍章經文。

    而伐謂之暴。

    釋文。

    令順民心,故行。

    六字補。

     釋曰:此節言其順以爲法,正孝經博愛廣敬,以順天下之事也。

    不然者,絶相反之辭。

    上言悖德悖禮,君子不貴,此即繼之曰:「君子則不然」,以撥亂反諸正之意。

    君子盡愛敬於事親,而後推以及人。

    言必思可道,非詩、書之法言則不言,故身言之,後人揚之也。

    行必思可樂,非禮樂之德行則不行,所謂「孝弟恭敬,民皆樂之」也。

    思,即「無念爾祖」之「念」,樂正子春所謂「一舉足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也。

    曾子十篇亦亟言思,思而後言,思而後動,所以可道可樂,而德義、作事、容止、進退皆當其可,所謂順,所謂則也。

    得於身曰德,宜於事曰義。

    周禮有三德、六德,禮記有十義。

    前章雲:「陳之德義而民興行。

    」凡所陳以教民者,皆脩之身而可爲民表,故可尊。

    詩、書,義之府,禮樂,德之則。

    德以處事,去私欲,從事於義。

    君子黃中通理,美在其中,發於事業,以愛敬之德,盡愛敬之義,立愛敬之事,故作事可法,曾子立事篇是其準。

    容,容貌也。

    止,所止處也。

    詩「人而無止」,鄭箋引此爲證。

    動容貌,斯遠暴慢,如足容重、手容恭之等。

    敬其所以自止處,故可觀。

    簡氏雲:「容止,禮容之節。

    止,節也。

    德容中禮節。

    」案容節以威儀言。

    進退,鄭以出處言,引表記「難進易退」,合事君章義爲説。

    難進者,仕爲行道,不爲利也。

    天下惟難進者能盡忠,熱中患失之鄙夫,其於君也,利之而已。

    易退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也。

    天下無不是之君親,故思補過。

    此進退之大者,盡忠補過,故可爲法度。

    其在威儀,則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亦其度也。

    皮氏雲:「鄭以此君子不專屬人君,如卿大夫亦可言臨民也。

    」案此君子,據聖賢在位者言。

    雖無其位而有其德,則其所以臨民者,已裕在身,所謂「大人之事備」也。

    以上六句,皆安親敬親之稱所推暨弭綸,根於心,生於色,施於四體,舉而措之事業。

    敦德崇禮,以臨撫其民,本立道生,盡性以盡人性如是。

    是以民心悅誠服,畏而愛之,有父之尊,有母之親,則而象之,如天之明,如地之義。

    故以德爲教而教無不成,由是發政施令而政無不行。

    蓋必如是,乃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非是則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所謂「雖得之,君子不貴」者。

    數語以左傳證上文,本唐氏。

    天下惟愛敬其親者,能愛人敬人,極於使天下觀感興起,合敬同愛,然則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〇阮氏雲:「此章兩言政字。

    論語引書雲:『孝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此政必從孝友而施,即孔子孝經之所由來,猶之詩雲:『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爲孟子性善所由來。

    孔、孟之學,未有不本之詩、書者也。

    」案經言政令者,政必申令,故易蠱卦爻稱「幹父之蠱,幹母之蠱」,而彖辭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先王以孝治天下,故敬事愛民如此其至。

    」注雲:「不令而伐謂之暴。

    」明經言政又言令之意。

    「伐」,或當作「罰」〇治要引注雲:「君子不爲逆亂之道。

    言中詩、書,故可傳道也。

    動中規矩,故可樂也。

    」又雲:「可尊法也。

    」又雲:「可法則也。

    」又雲:「威儀中禮,故可觀。

    」義無誤。

    惟「行思可樂」,鄭注原文當以禮、樂對詩、書,「尊法」二字以未甚協。

    又「難盡」二句與釋文同。

    「中」做「忠」是也。

    又雲:「畏其刑罰,愛其德義。

    」案以上六句,皆以德禮順民之事。

    此畏字,當與曲禮「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

    」大學「大畏民志」義同。

    言畏刑罰,非也。

    下五刑章始言刑,此非其語次。

    或據左傳引周書「大國畏其力」證畏爲畏刑。

    然彼據征討強暴諸侯,此據化民,義各有當。

     詩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 淑,善也。

    忒,差也。

    注疏。

    文選王元長策秀才文注引「忒,差也」句。

    釋文訓同。

     釋曰:詩曹風鳲鳩篇。

    言善人君子,其威儀不有差失,引以證愛敬德禮,有順無悖,爲民法則之義。

    大學引詩下二句,釋之曰:「其爲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

    」意正同。

    詩箋讀儀爲義,訓忒爲疑。

    親親仁民,愛敬各當其義,禮以行之,各有威儀,不疑則不差,義相表裏。

    黃氏雲:「君子而思以淑人善俗,非禮何以乎?禮儀之在人身,所以動天地也。

    孝子仁人必謹於禮,謹禮而後可以敬身,敬身而後可以事天。

    傳曰:『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於天。

    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待其人而後行。

    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至德者,孝敬之謂也。

    」〇阮氏雲:「晉、唐人言性命者,欲推之於身心最先之天。

    商、周人言性命者,祇範之於容貌最近之地,所謂威儀也。

    春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衞北宮文子見令尹圍之威儀,言於衞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他志。

    雖獲其志,不能終也。

    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終之實難,令尹其將不免。

    』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

    」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公曰:『善哉,何謂威儀?』對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

    有儀而可象,謂之儀。

    君有君之威儀,其臣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有其國家,令聞長世。

    臣有臣之威儀,其下畏而愛之,故能守其官職,保族宜家。

    順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

    衞詩曰:「威儀棣棣,不可選也。

    」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大小皆有威儀也。

    周詩曰:「朋友攸攝,攝以威儀。

    」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訓以威儀也。

    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

    」言畏而愛之也。

    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言則而象之也。

    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之,可謂愛之。

    文王伐崇,再駕而降爲臣,蠻夷帥服,可謂畏之。

    文王之功,天下誦而歌舞之,可謂則之。

    文王之行,至今爲法,可謂象之,有威儀也。

    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下,謂之有威儀也。

    』又成公十三年曰:『成子受脤於社,不敬。

    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

    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

    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

    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

    勤禮莫如緻敬,盡力莫如敦篤。

    敬在養神,篤在守業。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祀有執燔,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

    今成子惰,棄其命矣。

    其不反乎?」』觀此二節,其言最爲明顯。

    書言威儀者二,顧命『自亂於威儀』,酒誥『用燕喪威儀』。

    詩三百篇中,言威儀者十有七,朋友相攝以威儀,已見於左氏所引。

    此外『敬慎威儀,維民之則』,『威儀抑抑,德音秩秩,受福無疆,四方之綱』,『抑抑威儀,維德之隅』,『敬慎威儀,以近有德』,則皆同乎北宮文子、劉子之説也。

    威儀者,言行所自出。

    故曰:『慎爾出話,無不柔嘉。

    淑慎爾止,不愆于儀』,此謂謹慎言行、柔嘉容色之人,即力威儀也。

    是以仲山甫之德,則『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是力』矣。

    魯侯之德,則『穆穆敬明,敬慎威儀,維民之則』矣。

    成王之德,則『有孝有德,四方爲則,颙颙卬卬,四方爲綱』矣。

    且百行莫大於孝,孝不可以情貌言也。

    然詩曰:『敬慎威儀,維民之則,靡有不孝,自求伊祜』矣,又言『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矣。

    且力於威儀者,可祈天命之福。

    故威儀抑抑,爲四方之綱者,受福無疆也。

    威儀反反者,降福簡簡,福祿來反也。

    此能者養之以福也,反是則威儀不類者,人之雲亡矣,威儀卒迷者,喪亂蔑資矣。

    且定命即所以保性,卷阿之詩言性者三,而繼之曰:『如圭如璋,令聞令望,四方爲綱。

    』凡此威儀爲德之隅,性命所以各正也。

    匪特詩也,孔子實式威儀定命之古訓矣。

    故孝經曰:『君子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詩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論語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

    』此與詩、左傳之大義,無毫釐之差也。

    」阮氏福曰:「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

    正顔色,斯近信矣。

    出辭氣,斯遠鄙倍矣。

    』亦曾子傳孝經容止威儀之義也。

    」案威儀所以定命,不敢毀傷,自力威儀始。

    凡人之目動言肆、舉趾高、心不固者,必有異事邪慮意外之憂。

    兇悍好陵人者,其後必有非常之禍;輕佻無度,作事有始無終者,其後多有夭折之患。

    四語得之吾友梁氏鼎芬。

    而家庭之閒,恣睢自由,疾行先長,尤爲世道之大憂。

    犯上作亂,必自幼而不孫弟始。

    此語得之吾友沈氏曾植。

    故曲禮、内則、少儀爲平治天下之本,其爲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詩曰:「威儀是力」,力者,躬行實踐之謂。

    君子有其容,則實以君子之德,若色取仁而行違,則忒而非力矣。

    〇治要引注雲:「善人君子威儀不忒,可法則也。

    」不誤。

     紀孝行章第十 釋曰:元氏雲:此章記録孝子事親之行。

    案説文:「紀,别絲也。

    」詩棫樸箋雲:「以綱罟喻,張之爲綱,理之爲紀。

    」自首章以來,論孝之大綱備矣。

    前章雲:「人之行莫大於孝。

    」故此章遂分别條理,紀録孝子事親守身之行,以申孝始於事親,及不敢毀傷之義,是行孝之大目,故以紀孝行名章。

    陳氏澧雲:「陶淵明有五孝傳,蓋陶公於家庭鄉裡,以孝經爲教,稱引故實以證之。

    故其庶人孝傳贊雲:『嗟爾衆庶,鑒茲前式。

    』司馬溫公家範録孝經『居則緻其敬,養則緻其樂,病則緻其憂,喪則緻其哀,祭則緻其嚴』五句,每句各引經史以證之。

    蓋孝經一篇,皆論以孝順天下之大道,惟此五句爲孝之條目,故加以引證,亦所謂『鑒茲前式』也。

    」案此章五緻,爲人子者,當深思力行,以保其天性;又宜將古來孝子仁人行事,依類纂輯,證明經義,隨時爲人講説,以感發其善心。

    則所以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培生機而挽殺運者,其益無方矣。

    前式不遠,願共勉之。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 居處溫愉,先意承志,聽於無聲,視於無形,溫恭朝夕,二十字補。

    必原誤也。

    嚴雲:「明皇注『平居必盡其敬』,則『也』字當做『必』。

    」盡禮也。

    釋文。

     養則緻其樂, 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

    據内則補。

     病則緻其憂, 色不滿容,行不正履。

    注疏。

     喪則緻其哀, 擗踴哭泣,盡其哀情。

    注疏。

    北堂書鈔原本九十三居喪無「哀」字釋文出「擗」、『踴」、「泣」三字。

     祭則緻其嚴。

     齊書鈔作「齋」,此依釋文。

    戒沐浴,明發不寐,齊必變食,居必遷坐,敬忌踧踖,若親存也。

    北堂書鈔八十八祭祀總釋文出「齊」、「必變食」、「敬忌踧」七字。

    雲「齊,本又作齋。

    」明皇注有「齋戒」二句。

     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

     箋雲:陸賈新語曰:「曾子孝於父母,昏定晨醒,周寒溫,適輕重,勉之於靡粥之間,行之於衽席之上,而德美重於後世。

    」慎微。

    孟子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 釋曰:人之行莫大於孝,孝始於事親,故夫子既極論孝道之大,遂指實事親之行曰:孝子之事親也,隨父母舉出則緻其恭敬,奉養父母則緻其愉樂,父母有疾則緻其憂謹,不幸而遭喪則緻其哀戚,喪畢而祭則緻其尊嚴,五者皆備矣,然後爲能事親。

    緻,盡也,謂行之至也。

    此五句,事親之大目,凡禮經、記所言事親之道皆統之。

    故孝經,孝之經也,群經所言孝道,皆孝之傳也。

    居也,養也,病也,喪也,祭也,事親所歷之境也。

    敬也,樂也,憂也,哀也,嚴也,愛敬之天性發而不能自已者也。

    緻則積誠積學以盡其性,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居則緻其敬」者,居,謂隨父母居處。

    論語、禮記皆以養與敬對,統居而言,所謂「就養無方」也。

    此以居與養析言,則養專謂供奉飲食,而其餘隨侍之事皆屬之居。

    事親主於愛,而愛必將以敬。

    曲禮稱:「爲人子之禮,冬溫夏清,昏定晨省,出必告,反必面,居不主奧,坐不中席,恒言不稱老。

    」内則稱:「子事父母,婦事舅姑,雞鳴盥漱,衣服佩用,以適父母舅姑之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問所欲而敬進之。

    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還慎齊。

    」傳言:「舜見瞽叟,虁虁齊栗。

    」「文王之爲世子,雞初鳴,至寢門外,問安否何如,安乃喜。

    日中又至,亦如之,莫又至,亦如之。

    」商子教伯禽見周公,入門而趨,登堂而跪。

    伯魚見孔子獨立,趨而過庭,皆緻敬之事。

    敬者,愛慕之深,卑順之至,眷戀捧持,此心長存也。

    唐氏雲:「曲禮『聽於無聲,視於無形』八字,最得難達之隱。

    鄭注『恒若親之將有教使然』,以曲得孝子之心,所謂敬之至也。

    人子事親,首能緻敬於無形無聲之際,則於所謂先意承志者,庶乎能曲體一二,而於安親之心,樂親之情,代親之勞,預防之疾病,或可以少有所失矣。

    」案推緻敬之心,即身不在親側,而依戀慎重之意,無斯須閒。

    故曾子在外,母思之嚙指,而心痛急歸,誠感千裡也。

    「養則緻其樂」者,孝子以親之加餐爲樂。

    曾子曰:「飲食移味,居處溫愉。

    」記曰:「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

    有和氣者,必有愉色。

    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祭時之和氣愉色婉容,即生時所以緻樂也。

    惟其和順婉愉出於深愛至隱,如幼小嬉戲忭躍之真,故父母樂而安之,内則所謂「樂其心,不違其志」也。

    由緻樂之心,則所以深體食性,調和滋味,慎察寒溫,必曲中幾微,且使家人供殽中饋,皆欣欣有勸勉之心,而以善養爲樂矣。

    文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