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鄭氏注箋釋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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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緻孝享,崇禮七字補。

    於朝,釋文。

    德教形于四海,至於八字補。

    越嘗重譯釋文。

    來貢。

    至德感應,無思不服。

    十字取感應章經注補。

     箋雲:書大傳説:「周公蔔洛邑,營成周,立宗廟,序祭祀,制禮樂,一統天下,合和四海,而緻諸侯,皆莫不依紳端冕以奉祭祀者。

    天下諸侯之悉來進受命於周,而退見文、武之屍者,千七百七十三諸侯,皆莫不磬折玉音金聲。

    然後周公與升歌而絃文、武,諸侯在廟中者,伋然淵其志,和其情,愀然若復見文、武之身。

    然後曰:『嗟子乎,此蓋吾先君文、武之風也夫。

    』故周人追祖文王而宗武王也。

    」 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 釋曰:此章言聖人至德,光被四表,不過盡孝之能事。

    蓋聖人治天下之道盡於愛敬,而愛敬之本出於愛親敬親之心,與生俱生。

    此心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橫乎四海,是以因性立教而天下之治出焉。

    此孝所以爲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

    曾子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否,因上文夫子極言孝道之大,欲更推闡以盡其義,故發此問。

    夫子申言之曰:聖人者,體天地立人極者也。

    天地以元氣生人生物,萬物資始於乾,資生於坤,各得天地之性以爲性,而物得其粗,人得其精,物得其偏,人得其全,故天地之性人爲最貴。

    天地之性,即元亨利貞易簡之善,在人爲仁義禮智信之德,而五常皆出於仁,仁本於孝。

    因性以立行,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德可久,業可大,而五倫始於父子,百行皆由此推,故人之行莫大於孝。

    孝之道盡愛敬於父母,而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家無二尊,母統於父。

    類族辯物,則血統相傳百世不亂,由父而祖而曾高而始祖,以推極於天。

    繼志述事,堂構負荷,則有子克家,資於事父以事母。

    生則子婦極甘旨歡心以養,沒則鋪筵同幾以配而享。

    敬守其父之業,乃能安樂其母,故孝莫大於尊嚴其父。

    嚴父之道,父作之,子述之。

    生則敬養,沒則敬享。

    仁人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此理無限尊卑。

    而聖人在天子之位,太平德洽,率天下尊其親以配天,尤爲立孝道之極。

    故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古之聖人周公是其人也。

    昔者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攝天子之政,明光上下,勤施四方,誕保文、武受命,格於皇天。

    攝政五年,於洛邑行郊禮祀天,本文王受命所自來,以始祖後稷配。

    又於明堂行宗禮祀上帝,以文王配。

    周公以孝治天下,行嚴父尊祖配天之禮如是。

    是以四海之内諸侯,各以其職貢來助祭。

    夫然,則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蓋大孝尊親,博施備物,使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祖父之所全付,凡有血氣,無不被我愛敬,以萬國之歡心事其先王,集天下之和氣升之郊廟,而後爲無所毀傷,而後孝之能事畢。

    郊祀宗祀配以祖父,此周公立人倫之極,爲制禮之本。

    孝莫大於嚴父,故周禮以尊尊統親親,萬世彜倫於是敘焉。

    此節之文,義理深廣,此述其略,更推説之如下。

    〇天地之性人爲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記曰:「人者,天地之德,五行之秀氣。

    」故聖人作易順性命之理,以人道仁義,參天道陰陽、地道剛柔。

    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孟子所以道性善也。

    人之行莫大於孝,良知良能,仁義達之天下,所謂「率性之謂道」也。

    孝莫大於嚴父,聖人制禮之本,所謂「修道之謂教」也。

    嚴父莫大於配天,孝治天下之極功,「大報本反始」,「緻中和,贊化育」,使「凡有血氣,莫不尊親」,「同於天」也。

    阮氏雲:「孝經言『天地之性人爲貴』,可見人與物同受天性,惟人有德行,行首於孝,所以爲貴,而物則無之也。

    性字本從心從生,先有生字,後造性字。

    商、周古人造此字時即以諧聲,聲亦意也。

    告子「生之謂性」一言,本古訓。

    而告子誤解古訓,竟無人物善惡之分,其意中竟欲以禽獸之生與人之生同論,與孝經人爲貴之言大悖,是以孟子闢之。

    蓋人性雖有智愚,然皆善者也。

    」焦氏循説伏羲之畫卦雲:「情性之大,莫若男女,人之性,孰不欲男女之有别也。

    方人道未定,不能自覺,聖人以先覺覺之,故不煩言而民已悟焉。

    民知母而不知父,與禽獸同。

    伏羲作八卦而民悟,禽獸仍不悟也。

    此人性之善所以異乎禽獸。

    」案人性之善,絶乎物而參天地者,在知三綱五常。

    孩提愛親,五常之本;别夫婦以正父子,三綱之本。

    聖人愛敬天下,生養保全萬萬生靈之盛德大業,皆從此出,故曰:「人之行莫大於孝」,「明王以孝治天下」。

    善父母爲孝,親生之膝下,罔極之恩同,以養父母日嚴,家人嚴君之義同。

    而父者子之天,母統於父,人道之正,父子世世相傳。

    下治則由子孫以迄於無窮,上治則由父而祖,以推極於天。

    子之生也,母養之,父教之。

    子續父業,乃能盡資父事母之孝,而祖父母以上皆敬養敬享。

    是以饋食之禮,薦歲事於皇祖,以某妃配某氏。

    而周人之詩,美太王、王季、文王之功德,並及太姜、太任、太姒,且上溯後稷而推本於姜嫄。

    惟嚴父,故歷千載之久而統系一貫,報本追遠,考妣同享,永永無極。

    此伏羲作易乾元統天、坤元順承之大義。

    至周公制禮而其道始盡者,孝莫大於嚴父,凡人所同也,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孝治天下者所獨,故特舉周公之事以明之。

    周公攝政,即王者之事也。

    據祭法,夏後氏郊鯀宗禹,殷人宗湯,則嚴父配天不始周公。

    孔子獨稱周公其人者,記言宗禹宗湯是後王之事,配天之祭與宗廟異。

    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堯授舜,舜授禹,皆天命。

    舜之大孝,以天下養,宗廟饗之。

    而配天之祭,則必順天意,以天命授己者爲神主而不敢私。

    禹勤事幹蠱,天下聖禹而神鯀,亦率萬國以享鯀於廟,而配天則當祀舜。

    及啟以後,乃以禹配宗祀,又以禹修鯀功而配鯀於郊。

    夏、殷宗禹宗湯,始自何王,經傳無文。

    惟周公以大聖緻天下太平,行郊祀宗祀之禮,而普天率土,各以其職,至於越裳重譯來貢,德教流行,莫不被義從化,極千載一時之盛。

    且當周家多難之時,而定八百年之丕基。

    昔武王欲以天下授周公,而周公不受,輔相教導成王,使能揜迹於文、武。

    制禮作樂,治定功成,復子明辟,立子道、弟道、臣道之極,故夫子心希神往而獨稱之。

    阮氏説:「周初滅紂之後,武王歸鎬,殷士未服者多。

    此時鎬京尚未以後稷配天,以文王配上帝,各國諸侯亦未全往鎬京,侯服于周。

    成王又幼有家難。

    於是周公攝政之五年,與召公謀,就洛營新邑,洪大誥治,祀天與上帝,以後稷、文王配之。

    後稷、文王爲人心所服,庶幾各諸侯及商子孫、殷士皆來和會,爲臣助祭多遜,始可定爲紹上帝受天定命也。

    惟時成王未遽來洛,於是召公先來洛蔔宅。

    十餘日攻位即成,惟位而已,各土功未成也。

    三月望後,周公來達觀所營之位,知殷民肯來攻位,遂及此時洪大誥治,即用一二牲於郊,以後稷配天,且祭社矣。

    召誥之『用牲於郊』,即孝經之『郊祀後稷配天』也。

    於是始定爲周基受天命矣。

    明堂功雖將成,尚未及配天。

    周公行宗祀之禮,當在季秋。

    月令季秋大饗帝,或以始祀之月爲常月。

    四海諸侯殷士皆來助祭。

    洛誥宗禮,即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禮也。

    故孔子舉配天專屬之周公其人。

    」案阮氏以召誥用郊、洛誥宗禮證孝經,至確。

    引其書、詩未盡當。

    孝經學解紛據陳氏澧所删取,猶有可疑,今更約而精之。

    詩思文,後稷配天也,此郊祀樂歌也。

    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也,宗祀樂歌也。

    至六年制禮作樂,朝諸侯,祭於明堂告成功也。

    祀五天帝、五人帝,以文王、武王配。

    書所謂:「單文祖德」,「曰明禋」者,則祖文王而宗武王矣,又率諸侯禋於文王、武王之廟。

    詩清廟,蓋其樂歌也。

    至七年緻政成王,王在新邑烝。

    明年正月朝享,又以二騂合祭文、武。

    自是用周禮郊祀宗祀,及宗廟禘祫時享之禮,諸侯皆來助祭以爲常,烈文之詩是也。

    孔子稱武王、周公達孝。

    據逸周書後稷配天之禮,武王已行之,而明堂則周公作雒始建。

    樂記「祀乎明堂而民知孝」,謂祀於文王廟,非祭天之明堂。

    嚴父必推始祖以配天,文王之志也。

    將定宗禮而先以文王配上帝,武王之志也。

    周公大聖,以博愛廣敬成文、武之德,故能行郊祀宗祀,合萬國之歡心,以尊事其先王,同於天帝。

    然則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後章言「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於四海」,亦此意也。

    周禮有「至德」、「敏德」,皆從孝德而推廣。

    孔子舉周公之事,以明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則周禮所謂「至德」者,孝之至而已。

    中庸「大孝」三章義同。

    〇注雲:「郊者,祭天之名。

    」據周禮、禮記鄭義,祭天大禮有三:冬日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曰禘,殷、周皆以帝嚳配;夏正,祀感生之帝於南郊曰郊,周人以後稷配;季秋,大享五天帝、五人帝於明堂曰祖宗,以文王、武王配。

    備言則曰祖宗,約舉則惟曰宗。

    祀天有圜丘,有郊,有明堂;祀地有方澤,有北郊,有社。

    方澤祭大地之神,猶昊天也;北郊祭神州中土之神,猶感生上帝也;社祭五土之神,禮雖卑於明堂,而總祭山林川澤等五土,亦大享之意也。

    蓋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明,故識其氣之運行;察,故辨其形之分理。

    昊天上帝,乾元也。

    五精之帝,時之元氣,以王而行者也。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而陰陽之精爲五行。

    五行之氣,在一歲則分主四時,在古往今來則疊成運會。

    故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

    萬物資始於乾元,故冬至祭昊天,本乾元所始也。

    五精爲乾元之行,王者皆乘五德之運而興,本其祖之所感生,而以孟春郊祭之,乾元發生著見之始也。

    祖之所自出雖止一帝,而萬物皆備五行之氣以生,乾元周流無不遍,四時盛德雖各有所在,而實無時偏廢,故既有迎氣分祀,又以季秋大享五帝,乾元之成,且西北乾位也。

    此其理之灼然可推者。

    以萬物所自始言曰天,以主宰在上言曰上帝。

    昊天至尊無上,無所不生,以地擬之,則大地之神也。

    五精之帝專主一行一時、一運一方,以地擬之,在中土則神州之神也。

    地有山林川澤等五土,猶天有五精也。

    故五土皆有分祀,而總祀於大社。

    圜丘、方澤至尊,以遠祖聖人爲天子者配,不必一代之祖也。

    南郊以當代始祖配,本所自出也,北郊同。

    明堂以受命有天下之王配,始祖創業垂統之成功也。

    社稷與宗廟相對,惟以古之有功德者配矣。

    昊天之位在北辰,五帝之座在太微,大地之神主昆侖,此成象成形可見者。

    靈威仰、赤熛怒之等,蓋周禮所謂神號,如爾雅「閼逢」、「攝提格」之等,傳述必自有來矣。

    曰蒼龍精者,龍以喻陽氣天德,非蒼龍宿之謂。

    郊丘明堂,自王肅亂禮以來,聚訟紛紜。

    近儒孫氏星衍、阮氏元、陳氏澧始暢通厥旨,詳禮經。

    〇阮氏元雲:「禮記禮器正義,公羊僖公十五年疏,後漢書班彪傳注並引作「各以其職來助祭」,是經本有『助』字。

    」案此或所據本異,或以義增成,言來祭則助義自在其中,經文至重,不可輒增。

    〇治要引注「貴其」句同。

    又雲:「孝者,德之本,又何加焉。

    」又雲:「莫大於原脫「於」字,嚴增。

    尊嚴其父。

    」又雲:「尊嚴其父莫大於配天,生事愛敬,死爲神主也。

    」又雲:「尊嚴其父配食天者,周公爲之。

    郊者,祭天之名。

    後稷者,周公始祖。

    文王,周公之父。

    明堂,天子布政之宮。

    周公行孝於原脫於字,嚴增。

    朝。

    越裳重譯來貢。

    是得萬國之歡心也。

    」又雲:「孝悌之至,通于神明,豈聖人所能加。

    」義皆無誤。

     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

    釋文。

    日,人實反。

    注同。

     養則二字補。

    緻其樂,釋文。

    音洛,下樂同。

    居則緻其敬。

    五字補。

    日釋文。

    行孝無怠。

    四字補。

     箋雲:孟子趙氏説:「生之膝下,一體而分,喘息呼吸,氣通於親。

    」告子下章指。

    楚辭王逸説:「孝經曰:『故親生之膝下』,言下母之體而生。

    」離騷章句。

    陸氏曰:「日者,實也。

    日日行孝,故無闕也,象日。

    」數語或本注文,以未明引,疑未敢定,要爲鄭學古義。

    易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 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

     因親嚴之性,起愛敬之教,舊説:嚴主於父,十六字補。

    親近於母。

     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

     因性立教,民皆六字補。

    樂釋文。

    之。

    施于有政,五字補。

    不令而行。

    釋文。

     其所因者本也。

     本,謂孝也。

    注疏。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

     箋雲: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孟子曰:「人之有道也,父子有親,君臣有義。

    」經曰:「資於事父以事君。

    」 父母生之,續莫釋文作「焉」。

    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

     續,相續也,釋文訓,疑本注文。

    猶屬也。

    骨肉相連,屬毛離裏,恩至深,實生愛。

    有父之親,有君之尊,義至重,實生敬。

    人道大本,三十九字補。

    復何加焉。

    釋文。

     釋曰:此節正明孝爲德本,教所由生之義。

    上言聖人愛敬天下之極功,不過盡孝之能事。

    蓋愛人敬人本於愛親敬親,而愛親敬親之心出於民之初生,故此節復探本言之。

    「親生之膝下」,親,如親見親授之親,謂親身也。

    據趙邠卿、王叔師説,則經意謂親身生之膝下,惟親生之,故其性爲親,而即謂生我者爲親。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

    「以養父母日嚴」,謂既生而少長,以事父母,自然知尊嚴。

    養則緻其樂,居則緻其敬,皆由幼小浸長自然而然。

    蓋親則必嚴,有眷戀依慕之誠,自有慎重畏服之意。

    孩提之童,他無所知,惟父母教令是從,惟父母顔色不悅是懼。

    親者性,嚴者亦性也。

    言孝之道出於人之所由生,故親身生之膝下,鞠育漸長,以奉養父母日加尊嚴。

    聖人因其性之親以教愛,且推愛親之心以愛人,因其性之嚴以教敬,且推敬親之心以敬人。

    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施之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人之本性也,此孝所以爲德之本,教所由生也。

    顧氏炎武雲:「孩提之童,知愛而已,稍長然後知敬。

    知敬然後能嚴。

    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

    不敬,何以别乎?』故『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敬之始也。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今而後,吾知勉夫』,敬之終也。

    日嚴者,與日而俱進之謂。

    」案因親日嚴,家人嚴君之義,父母所同。

    而母養之,父教之,子之於親,每覺母親而父尤尊。

    子之事親,必由能敬以盡其愛,以養父母日嚴,即嚴父之義所由起。

    親嚴其親,孝也。

    因嚴教敬,因親教愛,即禮也。

    讀孝經而後知冠、昏、喪、祭、聘、覲、射、鄉,凡所以教愛教敬者,皆順乎人情而原於天性,故曰:「其所因者本也」。

    「父子之道」以下,又申足其義。

    親生之膝下而知親,此心與生俱生,是謂性。

    故父子之道,本天所生之性也。

    性者,生也。

    天性,猶雲天生。

    父母之愛其子,子之親其父母,且因親而生嚴,皆天生自然,是謂父子之道,家人有嚴君之義。

    由是資於事父以事君,而君臣之義起焉。

    人類有會歸,而後人人得保其父子,天下國家身體髮膚,父傳之,子受之。

    上下各思其永保其父子,而後君臣各盡其道。

    故父子之道爲君臣之義所自出,所以孝子事君必忠焉。

    「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承天性言之。

    「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承君臣之義言之。

    續,猶屬也。

    五服之親,皆骨肉相連屬,而父母生之,一體而分,血統相繼,故續莫大焉。

    長幼之施,朋友之誼,睦婣任恤,皆相厚之道,而有父之親,有君之尊,生養教誨,全付有家,永保勿替,故厚莫重焉。

    故愛敬他人,必自愛親敬親推之,而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

    此節言性道教,爲中庸義所本。

    子之親嚴其父母,天生自然,不學而能,不慮而知,所謂「天命之謂性」也。

    故孟子道性善,天性親嚴,是謂父子之道,五倫皆從此起,所謂「率性之謂道」,「天下之達道五」也。

    聖人因人親嚴之天性而教之愛敬,所謂「修道之謂教」也。

    「父子之道天性」,「自誠明,謂之性」也。

    「因嚴教敬,因親教愛」,「自明誠,謂之教」也。

    〇唐氏雲:「讀此經而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斯時人子親愛之心純然無所雜也。

    及長,父母日嚴即日疏,而人子親愛之心亦日漓矣。

    古人所以定父母惟親字,見其當終身親之,而痛其日疏日遠也。

    然則人子可不瞿然顧念,而及時盡孝乎?」案此説甚善,但父母日嚴,細擇經意,當屬以養讀。

    就人子言,蓋此嚴字,與上文「嚴父」下文「因嚴」義同。

    嚴即從親出,如視無形,聽無聲,戰戰兢兢,無敢怠忽是也。

    舜烝烝日緻其孝,可謂日嚴之至者矣。

    首章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此言「親生之膝下」,又言「父母生之,續莫大焉」,人受氣於父而孕於母,所謂資始乾元,由坤而生。

    方其初妊,母體即不能平安,一月而胚,三月而胎,以至弭月。

    子之形益長,即母之體益困,父之心益勞,所謂其血玄黃,未離其類,陽未出震,其象爲戰者也。

    及生之膝下,呱呱墜地之時,動乎險中,母之安危,懸於俄頃,父之喜懼,瞬息不安。

    子生之日,正母難之日。

    故乾、坤之後繼以屯,天地生人,父母生子,一也。

    由是而懷抱鞠育,不知幾經勞瘁。

    少長而教之,使之克家,又不知幾經勞瘁,故屯之後繼以蒙。

    言念及此,而親愛嚴敬之心,忍須臾忘乎?天地生人,屯建侯以作之君,故君臣之義,緣父子而起。

    蒙養正以作之師,故聖人之教,因性而立也。

    〇釋文出注「親近於母」四字,元疏雲:「舊注取士章之義,而分愛敬父母之别。

    」雲舊注不雲鄭注,竊謂經言「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

    非謂親專屬母,嚴專屬父。

    注引「緻其樂」以釋養,必引「緻其敬」以釋嚴,豈當以緻樂偏屬母,緻敬偏屬父?此處必自爲説而附存舊義,故補之如此。

    士章「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並非愛敬偏屬父母之謂。

    經凡言愛敬,皆先愛後敬,此獨先敬後愛者,乘上「日嚴」之文,由語勢便耳。

    舊説蓋以上言嚴父,則嚴義尤主於父。

    親生之膝下,謂兒墮地,則親義近於屬母。

    因此以教愛敬,則父母兼之。

    嚴主父,親主母,故此文獨先敬後愛,理亦通,故鄭兼存之。

    釋文解「日嚴」二字甚詳,蓋據鄭義爲説。

    然經義本明,而陸必雲爾者,竊疑漢書藝文志雲:「『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説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

    」今其異者無考,或「日」字舊有讀「曰」字者,則義較迂回,故陸正定之。

    又「續莫大焉」,釋文作「續焉大焉」,或舊有此本,上「焉」當訓「何」。

    然漢書及注皆作「莫」,陸不分别異字,則鄭本當與各本同,作「焉」當係别本,寫釋文者偶據之,附辨以廣異義。

    〇治要引注雲:「因人尊嚴其父,教之爲敬。

    因親近於其父,嚴據釋文改爲「母」。

    教之爲愛,順人情也。

    」案此與「緻其樂」義歧,非鄭注,辨見上。

    又雲:「聖人因人情而教民,民皆樂之,故不肅而成也。

    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不嚴而治。

    」義無誤。

    又雲:「本謂孝也。

    」與注疏同。

    又雲:「性,常也。

    」案性義本明,訓常反晦。

    此摘取唐注失之。

    又雲:「君臣非有天性,但義合耳。

    」釋君臣之義,與父子之性劃分兩事,上下乖隔,全失經文語,如此則「之」字何解。

    且既訓性爲常,又雲:「君臣非有天性」,君臣獨非天常乎?鄭注必不如此。

    又雲:「父母生之,骨肉相連屬,復何加焉。

    」不誤。

    又雲:「君親擇賢,顯之以爵,寵之以祿,厚之至也。

    」失與前同。

     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

    釋文悖,補對反。

    注及下同。

     悖,釋文。

    猶逆也。

    三字用鄭大學注補。

     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箋雲:明皇曰:「於德禮爲悖也。

    」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

    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兇德。

     以悖爲順,則逆天地之經,民所不則,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

    本實先撥,阿私黨惡,天下受其亂,四十一字細繹經注義補。

    若桀、紂是也。

    釋文。

    疏引此句上有「悖」字,蓋約注上文。

     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箋雲:春秋繁露曰:「『雖得之,原誤「難得者」,今讀正。

    君子不貴』,教以義也。

    」爲人者天。

     釋曰:此以下反覆推論。

    明聖人愛敬政教一本乎孝,更無以加。

    記曰:「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

    」此節言其反以爲戒,春秋所以討亂賊、撥亂世反諸正也。

    父母生之,續莫大,君親臨之,厚莫重。

    故愛親,愛之本也,推愛親之心以及他人,各稱其情以行吾愛,而仁不可勝用,是之謂德。

    敬親,敬之本也,推敬親之心以及他人,各隨其分以緻吾敬,而義不可勝用,是之謂禮。

    若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其愛也,於天性之恩反,謂之悖德而已。

    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其敬也,於天秩之義反,謂之悖禮而已。

    愛敬統言皆德也,亦皆禮也。

    析言則愛屬仁,敬屬義,德主仁,禮行義,德禮即仁義,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