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鄭氏注箋釋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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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也者,非終父母之身,終其身也。
春秋傳歎喪家之大夫曰:「爲人子不可不慎乎哉。
」故卿大夫士必以能保守宗廟祭祀爲孝。
蓋親雖亡沒,事之若生,事君莅官,無敢失道,以貽父母羞。
是以孝子臨屍而不怍,有勿替引之慶,無弗克負荷之憂也。
禮,大夫士有大功善於其君,得爲壇墠,袷及其高祖。
又父爲士,子爲大夫,得祭以大夫;父爲大夫,子爲士,則祭以士,皆感動其孝思,而勉之爲高行。
此愛敬之教所以彌綸無間也。
〇治要引注雲:「不合詩、書,不敢道,不合禮、樂,則不敢行」。
又雲:「法先王服,言先王道,行先王德,則爲備矣。
」蓋就釋文所出字及唐注推之,義皆無誤。
惟「法先王服,言先王道」,當改「服先王服,道先王言」耳。
詩雲:『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釋文。
懈,佳賣反,注及下字或作解同。
臧雲:「此當作『解,佳賣反,注及下同,字或作懈。
』」據下標注「解惰」字,知鄭本經必作「解」,故陸音佳賣反。
若本作「懈」,正字易識,陸可不音矣。
蓋石臺本、唐石經、嶽本皆作「懈」,淺人遂據以易釋文也。
夙,早。
二字據詩箋補。
夜,莫如字,又音暮,下並同。
也。
釋文。
匪,非也。
解,惰古臥反,注同。
華嚴經音義作「懈惰」。
顧氏廣圻雲:「注同,當作下同。
」也。
華嚴經音義二十釋文出「解惰」二字。
早此字補。
莫釋文雲下並同,則此注再見「莫」字,士章引詩注亦當有之。
匪有二字補。
懈惰,見釋文。
以常尊事天子。
六字補。
此句共補九字。
用詩箋疏義。
箋雲:明皇曰:「義取卿大夫早夜不惰,敬事其君也。
」 釋曰:詩,大雅蒸民之篇。
匪懈,敬也,敬即不敢之義。
敬勝怠者吉,居官者懈怠之心一萌,則志氣昏惰,萬事廢弛,德義之緩,邪利之急,誤國殃民,禍及其親矣。
夙夜匪懈,恭恪於朝,職思其憂,乃能爲天子分任愛敬天下之責,以安其親。
諸侯之臣事其君亦然,故唐注通其義。
夙夜者,自朝至夜無時不然。
易三爲三公,乾之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子曰:「君子進德修業,與時偕行」,是其義也。
〇釋文:「莫,如字,又音暮。
」案説文無暮字,莫本訓日且冥,從日在茻中會意,茻亦聲,莫故切,引申爲有無之義,慕各切,兩音實一聲之轉。
「夜,莫」當以莫故切爲正,即後出「暮」字之音。
〇治要引注雲:「夙,早也。
夜,暮也。
一人,天子也。
卿大夫當早起夜臥,以事天子,勿懈惰。
」義無誤。
士章第五 釋曰:元氏雲:「次卿大夫者士。
説文曰:『數始於一,終于十。
孔子曰:『推一合十爲士。
』毛詩傳曰:『士者,事也。
』白虎通曰:『士者,事也。
任事之稱也。
』故禮辯名記曰:『士者,任事之稱也。
』傳曰:『通古今,辯然不然,謂之士。
』」又説:「白虎通雲:『天子之士獨稱元士。
』此直言士,則諸侯之士,而天子之士從可知。
」案諸侯之士不得稱元,而天子之士亦通稱士。
此章論士之孝,蓋兼天子諸侯之士言,猶上卿大夫章天子諸侯之卿大夫行孝同也。
又士有已仕而居位者,周禮上士、中士、下士是也,有未仕而爲學士者,王制選士、俊士之等是也。
此經雲「保其祿位」,則謂已仕之士,而孝敬忠順之道,則爲學士時皆已講明切究,隨其分而篤行之。
古者年七十而緻仕,老於鄉裡,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以教鄉中之子弟,是以胥天下之人,無不修其孝弟忠信。
其民之秀者,由庠序而層累升之,以至於大學。
凡六藝之教,所以察人倫、明王道者,漸漬服習,至深且久。
故可任職居位,進而爲卿大夫,盡愛敬之道,佐人君以博愛廣敬於天下也。
傳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
』算,猶擇也。
别也。
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
」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士之學在明倫,故夫子論士之孝,曲盡事親、事君、愛敬之義,禮教之大本也。
由是,居位則惟吉士用,勱相國家,成德則始乎爲士,終乎爲聖人。
故論語子路、子貢皆問士,而孟子論士曰:「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資者,人之行也。
釋文。
公羊定四年疏。
箋雲:易鄭説:「資,取也。
」乾卦注禮鄭、孔説:「資,猶操也。
操持事父之道以事母,而恩愛同。
」喪服四制注疏。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箋雲:公羊何説:「取事父之敬以事君。
」定四年解詁。
禮孔説:「操持事父之道以事君,則敬君之禮與父同。
」 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
兼之者父也。
兼,并也。
三字據釋文補,凡釋文之訓多本鄭,故以補注,後放此。
箋雲:劉氏瓛曰:「父情天屬,尊無所屈,故愛敬雙極也。
」疏。
禮喪服四制本此文以説服曰:「其恩厚者其服重,故爲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門内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
故爲君亦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
故父在爲母齊衰期者,見無二尊也。
」孔氏雲:「父母恩同而服有異,以不敢二尊故。
」 故以孝事君則忠, 移事父孝以事於君,則爲忠矣。
注疏。
嚴氏植之曰:「君父敬同,則忠孝不得有異,言以至孝之心事君,必忠也。
」疏。
以敬事長則順。
釋文。
丁丈反,注皆同。
案雲「注皆同」,則注中「長」字當再見。
移事兄敬以事於長,則爲順矣。
注疏。
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
上謂君三字補。
長。
見釋文補取疏義。
食稟爲祿,釋文。
官爵爲位。
四字取王制義補。
始爲日祭,釋文。
繼爲時祀。
四字取國語、祭法義補。
蓋士之孝也。
通古今,三字補。
别是非。
釋文。
謂之士。
三字補。
取白虎通義。
北堂書鈔引注「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
」辯然否與别是非義同文異。
箋雲:孝經緯曰:「士行孝曰究,當明審資親事君之道,能榮親也。
」 釋曰:此明士之孝。
士學以明倫,能審究三綱五倫之義,盡子臣弟少之道,以完孝行,而立愛敬德教之基者也。
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士始升公朝,將移孝以作忠。
故先明事父之行,爲事母事君所資,以起其義。
資,取也,取於事父之行以事母。
而愛母與愛父同,如和氣愉色婉容,飲食忠養,抑搔扶持,視無形,聽無聲,凡所以盡愛者,皆與父同,是也。
取於事父之行以事君,而敬君與敬父同,如君在踧踖,入門鞠躬,升堂屏氣,召不俟駕,恪居官次,竭力盡能,陳善閉邪,凡所以盡敬者,皆準乎事父之道以效其誠,是也。
簡氏雲:「母主於愛,敬行愛中。
君主於敬,愛行敬中。
」案愛敬出於天性,自然相因。
易曰:「家人有嚴君」,父母之謂。
前章雲:「愛敬盡於事親。
」後章雲:「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
」又雲:「孝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
」論語、禮記言孝,能養必敬,皆事父事母同言愛敬,但父尊親兼至,而母尤主於親,故事母以愛爲主。
愛敬相因,事父之愛,愛之至也,愛母與父同,則敬在其中矣。
大學雲:「爲人臣止於敬。
」孟子雲:「君臣主敬。
」事君章引詩「心乎愛矣。
」孟子又雲:「畜君者,好君也。
」則事君亦愛敬兼盡。
但父子主於恩,君臣主於義,雖元首股肱,休戚一體,而上天下澤,名分綦嚴,故事君以敬爲主。
忠孝一理,事父之敬,敬之至也。
敬君與父同,則愛在其中矣,愛則必慎重,敬則必懇誠。
事母之敬由愛出,事君之愛以敬行,故事母尤取其愛,而事君尤取其敬,三者皆資於事父。
并愛敬而行之兩盡者,事父之道也。
所以然者,人之生受氣於父,而鞠之育之,使成形以生者,母也;養之保之使得遂其生者,君也。
故人情莫不怙恃父母,而父尊母親;人類莫不倚賴君父,而君尊父親。
經文此數語,人倫之大本,禮教之綱領。
蓋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子者父之子,母統於父,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夫爲妻綱,故父爲子綱。
父者,子之天;君者,臣之天。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君爲臣綱。
三綱者,人倫之本,愛敬之原,凡民莫不由之,而知其義者士也。
故制禮自士始,士可不以名教綱常爲己任乎?此以上即詳説君親愛敬之義,則父子之道,即君臣之義所自出,事君猶事父也。
故以事父之孝事君,則爲忠矣。
孝則必弟,孩提愛親,少長即知敬兄,以事兄之敬事長,則爲順矣。
以孝事君,即資於事父之敬,敬中有愛,愛敬合是爲孝,移以事君是爲忠。
後章雲:「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事父孝,則事母孝在其中,凡經傳言事父多包事母,故此文總言孝,下章總言事親。
敬出於孝,愛親者兄弟必相愛,而兄長於弟,故弟又當敬,弟愛敬兄謂之悌。
敬兄之心由敬父出,知敬父自知敬兄。
由兄而推,内則師長,外則官長,皆行吾敬,是爲順。
此長對君言,則主官長,謂公卿大夫,位長於士者。
後章雲:「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
」故鄭以敬屬事兄。
上言事父之敬,此遽言敬兄者,孝弟同體,士既深明君親愛敬之義,則能由敬父以敬兄可知,一故字中實包含其義。
移孝作忠,移敬爲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秩官位,而守其先人之祭祀。
非惟生有祿養,且能備禮以祭,是蓋士之孝也。
禮,上士二廟,中士、下士一廟。
經於大夫言宗廟,於士言祭祀,互文。
諸侯言保其社稷,大夫言守其宗廟,士祿位、祭祀兼言保守者,皇氏謂:「保,安鎮也。
守,無失也。
」對文則保義較守爲重,散則通。
孟子雲:「諸侯不仁,不保社稷。
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
」易言:「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爲祭主。
」是保守義同。
此經以大夫對諸侯,故一言保一言守。
士兼言者,明能保君所授之祿位,乃能守先人之廟祀。
禮,大夫士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祭禮大,薦禮小,故必能保祿位,乃能備禮以祭。
保其祿位,由於忠順不失,初非後世庸臣持祿保位之謂。
君子之於祿位,非其道,則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由其道,則一命之榮,皆君父之恩,不敢失墜。
孟子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士之失位,猶諸侯之失國家,此孝經之義也。
蓋不義而得祿位,忝所生也,不義而失祿位,亦忝所生也。
君子之於祿位,得之以義,保之以義。
舊説雲:「入仕本欲安親,非貪榮貴也。
若用安親之心,則爲忠也;若用貪榮之心,則非忠也。
」案以安親之心事君,則知君民一體,休戚相同,正色立朝,竭忠盡智,公家之利,知無不爲,危急存亡,有死無二。
若用貪榮之心,則孟子所謂懷利以事君者,背君親而爲不義,敗國殄民,惟利是圖,行同狗彘,勢所必至。
鬥筲之人,何足算哉,豈得謂之士乎?〇喪服四制引孝經以説制服之義,蓋父至尊,君至尊,敬同故其服同。
母與父愛同,而家無二尊,父於子爲至尊,夫亦於妻爲至尊。
故父在屈於父,爲母齊衰期。
然服雖屈,仍心喪三年。
傳曰:「父必三年然後娶,逹子之志也。
」此仁之至,義之盡。
蓋可屈者,衰麻之服,不可解者,哀痛之志,所謂愛同也。
孝經此節,三綱大義,自伏羲定人道以來,至周公制禮而其理始曲盡。
學者以此治禮,若綱在網,一以貫之矣。
君,敬之極;母,愛之極,而兼之者父。
故孝莫大於嚴父,極於尊祖配天,而明王以孝治天下。
〇黃氏雲:「父則天也,母則地也,君則日也。
受氣於天,受形於地,取精於日,此三者人之所由生也。
地必受氣於天,日亦取精於天,此二者,人之所原始反本也。
故事君事母皆資於父,履地就日皆資於天,二資者,學問所由始也。
」案黃氏説甚有意理。
日麗於天,故雖天子必有父,而父子之道爲君臣之義所自出。
天所以照臨於下者惟日,天無日,則八表長夜,四時無由行,百物無由生。
天下無君,則彜倫顛倒,甚至非孝無親,人類惡慢相殺,無已時矣。
夫然,故父者,子之天也;君者,臣之天也,故孝子事君必忠。
推其本,則父子之道正於夫婦,故夫者,妻之天也,子以父爲天,母爲地。
兄先弟後出於父母,天倫也,故孝則必弟。
臣以君爲天,在朝長幼卑尊命於君,天秩也,故忠則必順。
順者,順理以事之,亦將順其美、匡救其惡之義,非阿諛曲從之謂。
〇注雲:「資者,人之行。
」此非以人訓資,乃謂所資者是人之行也。
「資」訓當如易注、記注訓取、訓操。
元氏雲:「取於事父之行」,孔氏雲:「操持事父之道」,皆得鄭意。
人之行,即道也,人之行莫大於孝,而事父之道,愛敬雙極,故事母事君皆資之。
所以必雲「人之行」者,父母生之,天性自然知愛,無待於資,此所資者,性發爲行,聖人所制之禮,民之所以體天經地義而爲行者,則事父之道愛敬兼盡,而事母資之,尤重於愛耳。
事君則由事父而推,自可知矣。
雲「食禀爲祿」,補雲「官爵爲位」者,王制雲:「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又歷陳上士、中士、下士之祿,是也。
雲「始爲日祭」,補雲「繼爲時祀」者,國語言天子之禮有日祭、月祀、時享,此雲「始爲日祭」,蓋謂始死朝夕奠,及下室燕養、饋羞、湯沐之饌,孝子不忍一日廢其事親之禮,祭之始也。
祭法:大夫享嘗乃止,但有四時之祀,無月祀,則士可知。
雲「通古今,别是非,謂之士」者,依上兩章注句法,取白虎通義以補闕文。
「别是非」,白虎通作「辨然否」,其義一也。
順人倫爲是,逆人倫爲非,古今通義。
是非明,則人人敦孝弟忠順之行,而愛敬不可勝用,否則非法非道,邪説橫流,而天下受其亂矣。
持清議,正人心,教忠孝,遏逆亂,此士之責也。
〇治要引注雲:「事父與母愛同,敬不同也。
事父與君敬同,愛不同。
」此用唐注義,與經文語勢似反,孔氏禮記疏順經爲訓,蓋本孝經真鄭注。
元氏弭縫唐注之義,與記疏合,或亦本孝經、孔疏也。
又雲:「兼,并也。
愛與母同,敬與君同,并此二者,事父之道也。
」此則不誤,則爲忠矣。
治要「矣」作「也」,又雲:「事君能忠,事長能順。
二者不失,可以事上也。
」亦無誤。
詩雲:『夙興夜寐,無忝今本作爾。
所生。
』臧雲:「葉鈔釋文『無忝』下空闕。
據開宗明義章釋文作『毋念』,則此亦當作『毋』。
詩釋文『毋忝,音無』,可證。
」 忝,辱也。
所生,謂父母。
釋文訓。
言早以上十字補。
莫見前章釋文。
寢興,毋辱其親。
六字補。
釋曰:詩小雅小宛之篇。
言早起夜臥,修身慎行,本孝敬之道以不失忠順,毋或忝辱其所自生也。
黃氏曰:「夙興夜寐,蓋言學也。
孝不待學,而非學則無以孝。
」案孝本良知,學以緻其良知,而忠順之行立焉。
誠正脩齊治平之道,講求有素,措之裕如,此孝經與大學一貫之義。
國語曰:「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安。
」曾子曰:「晝則忘食,夜則忘寐,日旦就業,夕而自省。
」制言中。
又曰:「吾日三省吾身。
」此皆聖賢夙興夜寐,無忝所生之義。
引國語至此,阮氏福義。
省者,惟恐其有忝也。
惟然,故博學可以爲政,移學可以作忠。
簡氏曰:「夙興夜寐,勤事也。
檀弓事親事君皆以服勤言。
夙夜勤事,無辱其父母,是推事親以事上之道也。
」〇治要引注有「忝,辱也」二句,與釋文訓同。
下又雲:「士爲孝當早起夜臥,無辱其父母也。
」義不誤。
庶人章第六 釋曰:元氏雲:「庶,衆也,謂天下衆人。
」案庶人謂士、農、工、商四民,及在官給事、府史、胥徒之等。
士有已仕者,王制所謂上士、中士、下士,上章所陳是也。
有未仕者,禮士相見經曰:「庶人則曰刺草之臣。
」孟子説士不見諸侯之義,曰:「庶人不傳質爲臣」,則未仕之士在此章庶人中。
士之未仕者,資親事君之義雖已講明,而用天分地之事乃其職分。
士本由庶人而進者,孟子雲:「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又雲:「深耕易耨,脩其孝弟忠信。
」詩雲:「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
」則古者庶人固多有士行,但見道有深淺,故孝行有精粗耳。
天地之性人爲貴,能行庶人之孝,其上者進乎士,次者亦已無愧爲人,否則孟子所謂五不孝,不成人矣。
且士爲四民之首,士能深明孝弟忠順之道,爲農工商之倡,則天下之人心正矣。
庶人皆能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則人人親其親、長其長,無相惡慢而天下平矣。
此先王至德要道,順天下之成效也。
漢制使天下誦孝經,所以風俗茂美,長治久安,媲於三代也。
用天之道, 春生夏長,秋收本作斂。
冬藏,釋文。
注疏。
勤力務時。
四字用鄭君戒子書語補。
分地之利, 分别五土,視其高下。
若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麥。
丘陵阪初學記作「坂」,今依釋文。
險,宜種棗棘。
初學記作「棗栗」。
禦覽作「桑栗」。
今從釋文一本。
初學記卷五。
大平禦覽卷三十六。
釋文出「分别』、「五土」,「丘陵阪險」、「宜棗棘」十一字,雲「本作宜種棗棘」。
唐注用首二句。
司馬貞議無「若」字及末句.詩信南山疏引「高田」以下十字。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行不爲非釋文。
爲謹身,三字補。
度財爲費釋文。
爲節用,三字補。
什一而出,釋文。
公賦既充,則私養不闕。
九字取唐注補。
此庶人之孝也。
無所復謙。
釋文。
箋雲:孝經説:「庶人行孝曰畜,言能躬耕力農,以養其親也。
」疏。
諸葛孔明便宜十六策曰:「經雲庶人之所好者,「所好者」三字。
疑「所謂孝者」四字之譌。
唯躬耕勤苦,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制之以財,用之以禮,豐年不奢。
兇年不儉,素有積蓄,以儲其後。
」 釋曰:此一節明庶人之孝。
元氏雲:「庶人服田力穑,當用天四時生成之道,分地五土所宜之利。
謹慎其身,節省其用,以供養其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案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合而生五行,五氣順布,以行四時,生百物,是謂天之道。
太史談曰:「春生夏長,秋斂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
」民用之以盡力農畝,春耕夏耘,秋斂冬藏,無或失時,取法於天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地受天氣,生物以養人,而五土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所生不同,民並賴之,是謂地之利。
分别土性,各順其高下之宜,以稼穡樹藝,乃能各得其利,取材於地也。
人與天地參,此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因其質以爲養也。
下章「則天之明,因地之利」,本其性以爲教也。
黃氏雲:「君子資於天地,得其尊親,小人資於天地,得其樂利;小人資其力,君子資其志;君子緻其禮,小人緻其事,其要於敬養不敢毀傷則一也。
」案用天分地,顧養之本,又必謹慎其身,行不爲非,遠兵刑,慎疾病,常念身爲父母之身而不敢忽;節省其用,量入爲出,菲飲食,惡衣服,常念一日財用匱乏則父母何怙,如此則身安力足,能奉甘旨,備輕暖,以養其父母,使父母安樂壽考,庶人行此,可謂孝矣。
經言士以上之孝皆曰蓋,謙若不敢盡之辭,於庶人直曰此,無所復謙者,庶人之孝,孝之質也。
士以上,則當由此神而明之以緻其精,擴而充之以極其大,各隨其分以盡尊親之義,宏愛敬之施。
司馬氏光雲:「明自士以上非直養而已,當立身揚名、保其家國」是也。
夫五孝一理,庶人之謹其身,推而上之,即天子至士所以保其天下國家;庶人之能養其親,進之,即士以上之保其社稷、宗廟、祭祀。
但大小精粗有殊,故經文立言詳略語氣輕重亦異。
阮氏福説:「孔子言庶人之孝,即曾子所謂以力惡食,小孝用力,思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
大戴禮少間篇:『庶人仰視天文,俯視地理,力時使,以聽乎父母』,皆其義。
」簡氏謂:「或言蓋,或言此,互文,混君子野人而一之」,非也。
然能行庶人之孝,即已無負天地之性,亦足以爲立身,謹身節用,則無惡慢之事。
故下文言孝有終始,總五等結之。
庶人之孝,不引詩者,以下節首句「故自天子至於庶人」,立文與此節末句緊相承接故也。
〇内則:「降德於衆兆民」,抑搔、扶持、進食之等皆言敬,經雲:「謹身節用」,則養中自有敬。
但所以行敬也,君子與野人當有深淺之别。
故坊記雲:「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
」又資父事母之禮,如喪服四制所言,實上下之通制,庶人亦由之,士乃知其精義耳。
嗚呼,古之小人皆能養,今之號爲士大夫者乃或反不能,大本已蹷,無所不薄,此惡慢之禍所以毒遍天下也。
〇注雲「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者,皮氏説齊民要術耕田篇引魏文侯曰:「民春以力耕,夏以鏹耘,秋以收斂。
」朱彜尊經義攷謂是此經之傳,鄭蓋本之。
雲「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麥」者,元氏舉職方氏「青州宜稻麥,雍州宜黍稷」爲證。
雲「丘陵阪險,宜種棗棘」者,皮氏雲:「棘亦棗也,詩『園有棘』,孟子『養其樲棘』,皆棗類。
」棘,一作栗。
皮雲:「史記貨殖列傳曰:『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此宜棗栗之地。
」雲「什一而出」者,蓋謂什一之賦,能節用,則既出此賦,其餘奉養父母,綽有餘裕矣。
謹身以奉法,節用以供賦,此資親事君之義所自始,亦即法言德行,制節謹度之義所自始,故庶人之秀者,即進而爲士也。
士本出於農,民以食爲天,故鄭説用天分地,據農事言,工商亦如之。
簡氏引越語「夏資皮,冬資絺」,職方氏「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幽州其利魚鹽」,攷工記「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及書酒誥「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爲説,足與注義相輔。
〇治要引注「冬藏」下雲:「順四時以奉事天道」,事字宜删。
「棗棘」作「棗栗」。
下雲:「此分地之利」,又雲:「行不爲非爲謹身,富不奢泰爲節用,度則爲費,父母不乏也」,義皆無誤。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 患,禍。
疏雲:「鄭引倉頡篇爲釋。
」自上至下,皆惟孝有終始,十字補。
故患難不及其身也。
釋文。
未之有者,四字補。
言釋文作「善」,雲「一本作難」。
嚴氏謂難、善二本俱誤。
案「善」當作「言」,晉謝萬所據本已誤,又「言」字上下皆有脫文。
行孝終始不備,而患禍不及者,自古及今,十六字補。
取漢書顔注義。
未之有也。
釋文。
箋雲:杜欽説:「不孝則事君不忠,莅官不敬,戰陣無勇,朋友不信。
孔子曰:『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漢書本傳 釋曰:此一節承上説庶人之孝畢,遂總結五孝之義,首章言孝之始,孝之終,因歷説天子以下皆當終始於孝,以保其天下國家、身體髮膚,先王所以順天下,使有慶無患者如此。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行孝無終始而患難不及其身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
蓋無始者,不愛其親,不敬其親,不孝之罪,固五刑莫大,即有始而無終,居上驕,爲下亂,在醜争,敢於惡人慢人,亦必患及其身,以及其親,故深戒之。
黃氏雲:「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顯親,孝之終也。
謹身以事親,則有始,立身以事親,則有終。
孝有終始,則道著于天下,行立於百世。
敬愛其身而惡慢終之,案身,當爲始。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
且孩提愛親,少長敬兄,人固無不敬愛其始者,放其良心,則不能終矣。
小則毀傷其身,大則毀傷天下。
曾子曰:『旤患繇生自纖纖也,君子夙絶之。
』夙絶之如何,曰:敬而已矣,君子未有不敬而免於患者也。
」阮氏福雲:「孔、曾之學,皆以防禍患爲先。
曾子曰:『君子患難除之。
』又曰:『禍之所由生自孅孅也,是故君子夙絶之。
』又曰:『天子日旦思其四海之内,戰戰惟恐不能乂也。
諸侯日旦思其四封之内,戰戰惟恐失損之也。
大夫日旦思其官,戰戰惟恐不能勝也。
庶人日旦思其事,戰戰惟恐刑罰之至也。
是故臨事而栗者,鮮不濟矣。
』是天子至庶人皆恐禍患及身,明是曾子發明孝經之義。
曾子又曰:『忿言不及於己,五者不遂,災及乎身。
殺六畜不當,及親。
吾信之矣。
』蓋皆謂禍患之及身,而且及親也。
孔子於諸侯、卿大夫、士,皆言『然後能保其社稷』、『宗廟』、『祿位』,獨於天子庶人未言保守。
故於此總結,言及於禍患,五等所同,天子當防患及也。
明皇講此經,不知患及。
天子之戒,似孔子論孝之時,已豫括天寶之事,所繫豈不大哉?」案黃氏、阮氏説甚精當,首章言「孝之始」、「孝之終」,此言「孝無終始」,明以終始屬之孝道。
「孝無終始」,正反結首章始終之義,「患不及」、「未之有」,正反結前數章「德教加於百姓,形于四海」,「保守社稷」、「宗廟」、「祭祀」,及此章謹身之義。
經文首尾一氣,自相表裏,義至分明。
孟子「天子不仁,不保四海」一節,正此所謂患及。
杜欽説「不孝則事君不忠」雲雲,明孝無終始,禍之所以必及,所謂「五者不遂,災及於身」也。
天子終始於孝,人之所以參天地也;庶人終始於孝,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
庶人雖未及乎法天下、傳後世,然如經文所陳,能始終行之,即其所以立身,而患無由至矣。
聖人之道務在有始有卒,故周易首乾,自強不息,堯典始欽,禮主於敬,論語首學而時習,稱仁爲己任,死而後已。
學本於有恒,化成於久;道真積力久,則強立不反。
政如農功,日夜以思,思患豫防,則身安而國家可保。
堯戒曰:「戰戰栗栗,日慎一日」,詩曰:「我日斯邁,而月斯征。
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是以君子憂深思遠,朝夕匪懈,無有師保,如臨父母,惟恐百密一疏,以釀家國莫大之禍,以貽君親之憂,失生民之望。
傳曰:「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
」否則怠慢忘身,禍災所聚。
明皇注此經,不從鄭注訓患爲禍,蓋驕泰之心已萌,知得而不知喪,竟以英明之君而與昏亂者同禍。
阮氏謂孔子論孝之時,若已見幸蜀之變。
蓋聖人垂訓,炳如日月,萬世治亂,莫之能外。
即今西國之所以能富強,亦不過上下情通,同心協力,有合於愛之義;實事求是,弗能弗措,有合於敬之義。
故西學富強之本,皆得我中學之一端。
中國之所以貧弱,不在不知西學,而在自失我中學。
聖人之道,得其全者王,得其偏者強,有名而無實,甚至背馳而充塞之者亡。
夫必實踐我中學,而後可以治西學,而後可以富強無患,因論唐事而附及之。
〇釋文出注雲:「故患難不及其身也,善未之有也。
」「善」字下雲:「一本作難。
」案「善未」句難曉,陸但就誤文識其異字,反覆思之,「善」當爲「言」,形近誤爲善,義變又爲「難」,皆不可通。
「言」字既誤,上下又皆有脫文,以緻文義乖隔。
謝萬、劉瓛雖曲爲之説,而於訓患爲禍之義,仍不能合。
漢書師古注雲:「言人能終始行孝,而患不及於道者,未之有也。
」患不及於道,即自患其無終始,此本謝萬説,於經文語勢殊牽強,實唐注緻誤之由。
又雲:「一説,行孝終始不備,而禍患不及者,無此事也。
」約鄭注大意,解經甚明,今據以補注。
〇治要引注雲:「總説五孝,上從天子,下至庶人,皆當孝無終始,能行孝道,故患難不及其身。
」「無」字誤,嚴氏改「有」,是也。
謝萬雲:「謂孝行有終始」,可證。
但此節鄭注原本當多脫誤,若如此明白,謝萬、劉瓛等無庸迂囘,且可訂正下文脫誤矣,然其義則允。
又雲:「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
」改釋文「善」字爲「言」,得之。
然解如不解,鄭注原本久無可考,師古一説近之。
春秋傳歎喪家之大夫曰:「爲人子不可不慎乎哉。
」故卿大夫士必以能保守宗廟祭祀爲孝。
蓋親雖亡沒,事之若生,事君莅官,無敢失道,以貽父母羞。
是以孝子臨屍而不怍,有勿替引之慶,無弗克負荷之憂也。
禮,大夫士有大功善於其君,得爲壇墠,袷及其高祖。
又父爲士,子爲大夫,得祭以大夫;父爲大夫,子爲士,則祭以士,皆感動其孝思,而勉之爲高行。
此愛敬之教所以彌綸無間也。
〇治要引注雲:「不合詩、書,不敢道,不合禮、樂,則不敢行」。
又雲:「法先王服,言先王道,行先王德,則爲備矣。
」蓋就釋文所出字及唐注推之,義皆無誤。
惟「法先王服,言先王道」,當改「服先王服,道先王言」耳。
詩雲:『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釋文。
懈,佳賣反,注及下字或作解同。
臧雲:「此當作『解,佳賣反,注及下同,字或作懈。
』」據下標注「解惰」字,知鄭本經必作「解」,故陸音佳賣反。
若本作「懈」,正字易識,陸可不音矣。
蓋石臺本、唐石經、嶽本皆作「懈」,淺人遂據以易釋文也。
夙,早。
二字據詩箋補。
夜,莫如字,又音暮,下並同。
也。
釋文。
匪,非也。
解,惰古臥反,注同。
華嚴經音義作「懈惰」。
顧氏廣圻雲:「注同,當作下同。
」也。
華嚴經音義二十釋文出「解惰」二字。
早此字補。
莫釋文雲下並同,則此注再見「莫」字,士章引詩注亦當有之。
匪有二字補。
懈惰,見釋文。
以常尊事天子。
六字補。
此句共補九字。
用詩箋疏義。
箋雲:明皇曰:「義取卿大夫早夜不惰,敬事其君也。
」 釋曰:詩,大雅蒸民之篇。
匪懈,敬也,敬即不敢之義。
敬勝怠者吉,居官者懈怠之心一萌,則志氣昏惰,萬事廢弛,德義之緩,邪利之急,誤國殃民,禍及其親矣。
夙夜匪懈,恭恪於朝,職思其憂,乃能爲天子分任愛敬天下之責,以安其親。
諸侯之臣事其君亦然,故唐注通其義。
夙夜者,自朝至夜無時不然。
易三爲三公,乾之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子曰:「君子進德修業,與時偕行」,是其義也。
〇釋文:「莫,如字,又音暮。
」案説文無暮字,莫本訓日且冥,從日在茻中會意,茻亦聲,莫故切,引申爲有無之義,慕各切,兩音實一聲之轉。
「夜,莫」當以莫故切爲正,即後出「暮」字之音。
〇治要引注雲:「夙,早也。
夜,暮也。
一人,天子也。
卿大夫當早起夜臥,以事天子,勿懈惰。
」義無誤。
士章第五 釋曰:元氏雲:「次卿大夫者士。
説文曰:『數始於一,終于十。
孔子曰:『推一合十爲士。
』毛詩傳曰:『士者,事也。
』白虎通曰:『士者,事也。
任事之稱也。
』故禮辯名記曰:『士者,任事之稱也。
』傳曰:『通古今,辯然不然,謂之士。
』」又説:「白虎通雲:『天子之士獨稱元士。
』此直言士,則諸侯之士,而天子之士從可知。
」案諸侯之士不得稱元,而天子之士亦通稱士。
此章論士之孝,蓋兼天子諸侯之士言,猶上卿大夫章天子諸侯之卿大夫行孝同也。
又士有已仕而居位者,周禮上士、中士、下士是也,有未仕而爲學士者,王制選士、俊士之等是也。
此經雲「保其祿位」,則謂已仕之士,而孝敬忠順之道,則爲學士時皆已講明切究,隨其分而篤行之。
古者年七十而緻仕,老於鄉裡,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以教鄉中之子弟,是以胥天下之人,無不修其孝弟忠信。
其民之秀者,由庠序而層累升之,以至於大學。
凡六藝之教,所以察人倫、明王道者,漸漬服習,至深且久。
故可任職居位,進而爲卿大夫,盡愛敬之道,佐人君以博愛廣敬於天下也。
傳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
』算,猶擇也。
别也。
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
」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士之學在明倫,故夫子論士之孝,曲盡事親、事君、愛敬之義,禮教之大本也。
由是,居位則惟吉士用,勱相國家,成德則始乎爲士,終乎爲聖人。
故論語子路、子貢皆問士,而孟子論士曰:「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資者,人之行也。
釋文。
公羊定四年疏。
箋雲:易鄭説:「資,取也。
」乾卦注禮鄭、孔説:「資,猶操也。
操持事父之道以事母,而恩愛同。
」喪服四制注疏。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箋雲:公羊何説:「取事父之敬以事君。
」定四年解詁。
禮孔説:「操持事父之道以事君,則敬君之禮與父同。
」 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
兼之者父也。
兼,并也。
三字據釋文補,凡釋文之訓多本鄭,故以補注,後放此。
箋雲:劉氏瓛曰:「父情天屬,尊無所屈,故愛敬雙極也。
」疏。
禮喪服四制本此文以説服曰:「其恩厚者其服重,故爲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門内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
故爲君亦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
故父在爲母齊衰期者,見無二尊也。
」孔氏雲:「父母恩同而服有異,以不敢二尊故。
」 故以孝事君則忠, 移事父孝以事於君,則爲忠矣。
注疏。
嚴氏植之曰:「君父敬同,則忠孝不得有異,言以至孝之心事君,必忠也。
」疏。
以敬事長則順。
釋文。
丁丈反,注皆同。
案雲「注皆同」,則注中「長」字當再見。
移事兄敬以事於長,則爲順矣。
注疏。
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
上謂君三字補。
長。
見釋文補取疏義。
食稟爲祿,釋文。
官爵爲位。
四字取王制義補。
始爲日祭,釋文。
繼爲時祀。
四字取國語、祭法義補。
蓋士之孝也。
通古今,三字補。
别是非。
釋文。
謂之士。
三字補。
取白虎通義。
北堂書鈔引注「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
」辯然否與别是非義同文異。
箋雲:孝經緯曰:「士行孝曰究,當明審資親事君之道,能榮親也。
」 釋曰:此明士之孝。
士學以明倫,能審究三綱五倫之義,盡子臣弟少之道,以完孝行,而立愛敬德教之基者也。
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士始升公朝,將移孝以作忠。
故先明事父之行,爲事母事君所資,以起其義。
資,取也,取於事父之行以事母。
而愛母與愛父同,如和氣愉色婉容,飲食忠養,抑搔扶持,視無形,聽無聲,凡所以盡愛者,皆與父同,是也。
取於事父之行以事君,而敬君與敬父同,如君在踧踖,入門鞠躬,升堂屏氣,召不俟駕,恪居官次,竭力盡能,陳善閉邪,凡所以盡敬者,皆準乎事父之道以效其誠,是也。
簡氏雲:「母主於愛,敬行愛中。
君主於敬,愛行敬中。
」案愛敬出於天性,自然相因。
易曰:「家人有嚴君」,父母之謂。
前章雲:「愛敬盡於事親。
」後章雲:「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
」又雲:「孝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
」論語、禮記言孝,能養必敬,皆事父事母同言愛敬,但父尊親兼至,而母尤主於親,故事母以愛爲主。
愛敬相因,事父之愛,愛之至也,愛母與父同,則敬在其中矣。
大學雲:「爲人臣止於敬。
」孟子雲:「君臣主敬。
」事君章引詩「心乎愛矣。
」孟子又雲:「畜君者,好君也。
」則事君亦愛敬兼盡。
但父子主於恩,君臣主於義,雖元首股肱,休戚一體,而上天下澤,名分綦嚴,故事君以敬爲主。
忠孝一理,事父之敬,敬之至也。
敬君與父同,則愛在其中矣,愛則必慎重,敬則必懇誠。
事母之敬由愛出,事君之愛以敬行,故事母尤取其愛,而事君尤取其敬,三者皆資於事父。
并愛敬而行之兩盡者,事父之道也。
所以然者,人之生受氣於父,而鞠之育之,使成形以生者,母也;養之保之使得遂其生者,君也。
故人情莫不怙恃父母,而父尊母親;人類莫不倚賴君父,而君尊父親。
經文此數語,人倫之大本,禮教之綱領。
蓋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子者父之子,母統於父,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夫爲妻綱,故父爲子綱。
父者,子之天;君者,臣之天。
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君爲臣綱。
三綱者,人倫之本,愛敬之原,凡民莫不由之,而知其義者士也。
故制禮自士始,士可不以名教綱常爲己任乎?此以上即詳説君親愛敬之義,則父子之道,即君臣之義所自出,事君猶事父也。
故以事父之孝事君,則爲忠矣。
孝則必弟,孩提愛親,少長即知敬兄,以事兄之敬事長,則爲順矣。
以孝事君,即資於事父之敬,敬中有愛,愛敬合是爲孝,移以事君是爲忠。
後章雲:「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事父孝,則事母孝在其中,凡經傳言事父多包事母,故此文總言孝,下章總言事親。
敬出於孝,愛親者兄弟必相愛,而兄長於弟,故弟又當敬,弟愛敬兄謂之悌。
敬兄之心由敬父出,知敬父自知敬兄。
由兄而推,内則師長,外則官長,皆行吾敬,是爲順。
此長對君言,則主官長,謂公卿大夫,位長於士者。
後章雲:「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
」故鄭以敬屬事兄。
上言事父之敬,此遽言敬兄者,孝弟同體,士既深明君親愛敬之義,則能由敬父以敬兄可知,一故字中實包含其義。
移孝作忠,移敬爲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秩官位,而守其先人之祭祀。
非惟生有祿養,且能備禮以祭,是蓋士之孝也。
禮,上士二廟,中士、下士一廟。
經於大夫言宗廟,於士言祭祀,互文。
諸侯言保其社稷,大夫言守其宗廟,士祿位、祭祀兼言保守者,皇氏謂:「保,安鎮也。
守,無失也。
」對文則保義較守爲重,散則通。
孟子雲:「諸侯不仁,不保社稷。
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
」易言:「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爲祭主。
」是保守義同。
此經以大夫對諸侯,故一言保一言守。
士兼言者,明能保君所授之祿位,乃能守先人之廟祀。
禮,大夫士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祭禮大,薦禮小,故必能保祿位,乃能備禮以祭。
保其祿位,由於忠順不失,初非後世庸臣持祿保位之謂。
君子之於祿位,非其道,則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由其道,則一命之榮,皆君父之恩,不敢失墜。
孟子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士之失位,猶諸侯之失國家,此孝經之義也。
蓋不義而得祿位,忝所生也,不義而失祿位,亦忝所生也。
君子之於祿位,得之以義,保之以義。
舊説雲:「入仕本欲安親,非貪榮貴也。
若用安親之心,則爲忠也;若用貪榮之心,則非忠也。
」案以安親之心事君,則知君民一體,休戚相同,正色立朝,竭忠盡智,公家之利,知無不爲,危急存亡,有死無二。
若用貪榮之心,則孟子所謂懷利以事君者,背君親而爲不義,敗國殄民,惟利是圖,行同狗彘,勢所必至。
鬥筲之人,何足算哉,豈得謂之士乎?〇喪服四制引孝經以説制服之義,蓋父至尊,君至尊,敬同故其服同。
母與父愛同,而家無二尊,父於子爲至尊,夫亦於妻爲至尊。
故父在屈於父,爲母齊衰期。
然服雖屈,仍心喪三年。
傳曰:「父必三年然後娶,逹子之志也。
」此仁之至,義之盡。
蓋可屈者,衰麻之服,不可解者,哀痛之志,所謂愛同也。
孝經此節,三綱大義,自伏羲定人道以來,至周公制禮而其理始曲盡。
學者以此治禮,若綱在網,一以貫之矣。
君,敬之極;母,愛之極,而兼之者父。
故孝莫大於嚴父,極於尊祖配天,而明王以孝治天下。
〇黃氏雲:「父則天也,母則地也,君則日也。
受氣於天,受形於地,取精於日,此三者人之所由生也。
地必受氣於天,日亦取精於天,此二者,人之所原始反本也。
故事君事母皆資於父,履地就日皆資於天,二資者,學問所由始也。
」案黃氏説甚有意理。
日麗於天,故雖天子必有父,而父子之道爲君臣之義所自出。
天所以照臨於下者惟日,天無日,則八表長夜,四時無由行,百物無由生。
天下無君,則彜倫顛倒,甚至非孝無親,人類惡慢相殺,無已時矣。
夫然,故父者,子之天也;君者,臣之天也,故孝子事君必忠。
推其本,則父子之道正於夫婦,故夫者,妻之天也,子以父爲天,母爲地。
兄先弟後出於父母,天倫也,故孝則必弟。
臣以君爲天,在朝長幼卑尊命於君,天秩也,故忠則必順。
順者,順理以事之,亦將順其美、匡救其惡之義,非阿諛曲從之謂。
〇注雲:「資者,人之行。
」此非以人訓資,乃謂所資者是人之行也。
「資」訓當如易注、記注訓取、訓操。
元氏雲:「取於事父之行」,孔氏雲:「操持事父之道」,皆得鄭意。
人之行,即道也,人之行莫大於孝,而事父之道,愛敬雙極,故事母事君皆資之。
所以必雲「人之行」者,父母生之,天性自然知愛,無待於資,此所資者,性發爲行,聖人所制之禮,民之所以體天經地義而爲行者,則事父之道愛敬兼盡,而事母資之,尤重於愛耳。
事君則由事父而推,自可知矣。
雲「食禀爲祿」,補雲「官爵爲位」者,王制雲:「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又歷陳上士、中士、下士之祿,是也。
雲「始爲日祭」,補雲「繼爲時祀」者,國語言天子之禮有日祭、月祀、時享,此雲「始爲日祭」,蓋謂始死朝夕奠,及下室燕養、饋羞、湯沐之饌,孝子不忍一日廢其事親之禮,祭之始也。
祭法:大夫享嘗乃止,但有四時之祀,無月祀,則士可知。
雲「通古今,别是非,謂之士」者,依上兩章注句法,取白虎通義以補闕文。
「别是非」,白虎通作「辨然否」,其義一也。
順人倫爲是,逆人倫爲非,古今通義。
是非明,則人人敦孝弟忠順之行,而愛敬不可勝用,否則非法非道,邪説橫流,而天下受其亂矣。
持清議,正人心,教忠孝,遏逆亂,此士之責也。
〇治要引注雲:「事父與母愛同,敬不同也。
事父與君敬同,愛不同。
」此用唐注義,與經文語勢似反,孔氏禮記疏順經爲訓,蓋本孝經真鄭注。
元氏弭縫唐注之義,與記疏合,或亦本孝經、孔疏也。
又雲:「兼,并也。
愛與母同,敬與君同,并此二者,事父之道也。
」此則不誤,則爲忠矣。
治要「矣」作「也」,又雲:「事君能忠,事長能順。
二者不失,可以事上也。
」亦無誤。
詩雲:『夙興夜寐,無忝今本作爾。
所生。
』臧雲:「葉鈔釋文『無忝』下空闕。
據開宗明義章釋文作『毋念』,則此亦當作『毋』。
詩釋文『毋忝,音無』,可證。
」 忝,辱也。
所生,謂父母。
釋文訓。
言早以上十字補。
莫見前章釋文。
寢興,毋辱其親。
六字補。
釋曰:詩小雅小宛之篇。
言早起夜臥,修身慎行,本孝敬之道以不失忠順,毋或忝辱其所自生也。
黃氏曰:「夙興夜寐,蓋言學也。
孝不待學,而非學則無以孝。
」案孝本良知,學以緻其良知,而忠順之行立焉。
誠正脩齊治平之道,講求有素,措之裕如,此孝經與大學一貫之義。
國語曰:「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安。
」曾子曰:「晝則忘食,夜則忘寐,日旦就業,夕而自省。
」制言中。
又曰:「吾日三省吾身。
」此皆聖賢夙興夜寐,無忝所生之義。
引國語至此,阮氏福義。
省者,惟恐其有忝也。
惟然,故博學可以爲政,移學可以作忠。
簡氏曰:「夙興夜寐,勤事也。
檀弓事親事君皆以服勤言。
夙夜勤事,無辱其父母,是推事親以事上之道也。
」〇治要引注有「忝,辱也」二句,與釋文訓同。
下又雲:「士爲孝當早起夜臥,無辱其父母也。
」義不誤。
庶人章第六 釋曰:元氏雲:「庶,衆也,謂天下衆人。
」案庶人謂士、農、工、商四民,及在官給事、府史、胥徒之等。
士有已仕者,王制所謂上士、中士、下士,上章所陳是也。
有未仕者,禮士相見經曰:「庶人則曰刺草之臣。
」孟子説士不見諸侯之義,曰:「庶人不傳質爲臣」,則未仕之士在此章庶人中。
士之未仕者,資親事君之義雖已講明,而用天分地之事乃其職分。
士本由庶人而進者,孟子雲:「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又雲:「深耕易耨,脩其孝弟忠信。
」詩雲:「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
」則古者庶人固多有士行,但見道有深淺,故孝行有精粗耳。
天地之性人爲貴,能行庶人之孝,其上者進乎士,次者亦已無愧爲人,否則孟子所謂五不孝,不成人矣。
且士爲四民之首,士能深明孝弟忠順之道,爲農工商之倡,則天下之人心正矣。
庶人皆能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則人人親其親、長其長,無相惡慢而天下平矣。
此先王至德要道,順天下之成效也。
漢制使天下誦孝經,所以風俗茂美,長治久安,媲於三代也。
用天之道, 春生夏長,秋收本作斂。
冬藏,釋文。
注疏。
勤力務時。
四字用鄭君戒子書語補。
分地之利, 分别五土,視其高下。
若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麥。
丘陵阪初學記作「坂」,今依釋文。
險,宜種棗棘。
初學記作「棗栗」。
禦覽作「桑栗」。
今從釋文一本。
初學記卷五。
大平禦覽卷三十六。
釋文出「分别』、「五土」,「丘陵阪險」、「宜棗棘」十一字,雲「本作宜種棗棘」。
唐注用首二句。
司馬貞議無「若」字及末句.詩信南山疏引「高田」以下十字。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行不爲非釋文。
爲謹身,三字補。
度財爲費釋文。
爲節用,三字補。
什一而出,釋文。
公賦既充,則私養不闕。
九字取唐注補。
此庶人之孝也。
無所復謙。
釋文。
箋雲:孝經説:「庶人行孝曰畜,言能躬耕力農,以養其親也。
」疏。
諸葛孔明便宜十六策曰:「經雲庶人之所好者,「所好者」三字。
疑「所謂孝者」四字之譌。
唯躬耕勤苦,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制之以財,用之以禮,豐年不奢。
兇年不儉,素有積蓄,以儲其後。
」 釋曰:此一節明庶人之孝。
元氏雲:「庶人服田力穑,當用天四時生成之道,分地五土所宜之利。
謹慎其身,節省其用,以供養其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案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合而生五行,五氣順布,以行四時,生百物,是謂天之道。
太史談曰:「春生夏長,秋斂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
」民用之以盡力農畝,春耕夏耘,秋斂冬藏,無或失時,取法於天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地受天氣,生物以養人,而五土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所生不同,民並賴之,是謂地之利。
分别土性,各順其高下之宜,以稼穡樹藝,乃能各得其利,取材於地也。
人與天地參,此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因其質以爲養也。
下章「則天之明,因地之利」,本其性以爲教也。
黃氏雲:「君子資於天地,得其尊親,小人資於天地,得其樂利;小人資其力,君子資其志;君子緻其禮,小人緻其事,其要於敬養不敢毀傷則一也。
」案用天分地,顧養之本,又必謹慎其身,行不爲非,遠兵刑,慎疾病,常念身爲父母之身而不敢忽;節省其用,量入爲出,菲飲食,惡衣服,常念一日財用匱乏則父母何怙,如此則身安力足,能奉甘旨,備輕暖,以養其父母,使父母安樂壽考,庶人行此,可謂孝矣。
經言士以上之孝皆曰蓋,謙若不敢盡之辭,於庶人直曰此,無所復謙者,庶人之孝,孝之質也。
士以上,則當由此神而明之以緻其精,擴而充之以極其大,各隨其分以盡尊親之義,宏愛敬之施。
司馬氏光雲:「明自士以上非直養而已,當立身揚名、保其家國」是也。
夫五孝一理,庶人之謹其身,推而上之,即天子至士所以保其天下國家;庶人之能養其親,進之,即士以上之保其社稷、宗廟、祭祀。
但大小精粗有殊,故經文立言詳略語氣輕重亦異。
阮氏福説:「孔子言庶人之孝,即曾子所謂以力惡食,小孝用力,思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
大戴禮少間篇:『庶人仰視天文,俯視地理,力時使,以聽乎父母』,皆其義。
」簡氏謂:「或言蓋,或言此,互文,混君子野人而一之」,非也。
然能行庶人之孝,即已無負天地之性,亦足以爲立身,謹身節用,則無惡慢之事。
故下文言孝有終始,總五等結之。
庶人之孝,不引詩者,以下節首句「故自天子至於庶人」,立文與此節末句緊相承接故也。
〇内則:「降德於衆兆民」,抑搔、扶持、進食之等皆言敬,經雲:「謹身節用」,則養中自有敬。
但所以行敬也,君子與野人當有深淺之别。
故坊記雲:「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
」又資父事母之禮,如喪服四制所言,實上下之通制,庶人亦由之,士乃知其精義耳。
嗚呼,古之小人皆能養,今之號爲士大夫者乃或反不能,大本已蹷,無所不薄,此惡慢之禍所以毒遍天下也。
〇注雲「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者,皮氏説齊民要術耕田篇引魏文侯曰:「民春以力耕,夏以鏹耘,秋以收斂。
」朱彜尊經義攷謂是此經之傳,鄭蓋本之。
雲「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麥」者,元氏舉職方氏「青州宜稻麥,雍州宜黍稷」爲證。
雲「丘陵阪險,宜種棗棘」者,皮氏雲:「棘亦棗也,詩『園有棘』,孟子『養其樲棘』,皆棗類。
」棘,一作栗。
皮雲:「史記貨殖列傳曰:『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此宜棗栗之地。
」雲「什一而出」者,蓋謂什一之賦,能節用,則既出此賦,其餘奉養父母,綽有餘裕矣。
謹身以奉法,節用以供賦,此資親事君之義所自始,亦即法言德行,制節謹度之義所自始,故庶人之秀者,即進而爲士也。
士本出於農,民以食爲天,故鄭説用天分地,據農事言,工商亦如之。
簡氏引越語「夏資皮,冬資絺」,職方氏「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幽州其利魚鹽」,攷工記「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及書酒誥「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爲説,足與注義相輔。
〇治要引注「冬藏」下雲:「順四時以奉事天道」,事字宜删。
「棗棘」作「棗栗」。
下雲:「此分地之利」,又雲:「行不爲非爲謹身,富不奢泰爲節用,度則爲費,父母不乏也」,義皆無誤。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 患,禍。
疏雲:「鄭引倉頡篇爲釋。
」自上至下,皆惟孝有終始,十字補。
故患難不及其身也。
釋文。
未之有者,四字補。
言釋文作「善」,雲「一本作難」。
嚴氏謂難、善二本俱誤。
案「善」當作「言」,晉謝萬所據本已誤,又「言」字上下皆有脫文。
行孝終始不備,而患禍不及者,自古及今,十六字補。
取漢書顔注義。
未之有也。
釋文。
箋雲:杜欽説:「不孝則事君不忠,莅官不敬,戰陣無勇,朋友不信。
孔子曰:『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漢書本傳 釋曰:此一節承上説庶人之孝畢,遂總結五孝之義,首章言孝之始,孝之終,因歷説天子以下皆當終始於孝,以保其天下國家、身體髮膚,先王所以順天下,使有慶無患者如此。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行孝無終始而患難不及其身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
蓋無始者,不愛其親,不敬其親,不孝之罪,固五刑莫大,即有始而無終,居上驕,爲下亂,在醜争,敢於惡人慢人,亦必患及其身,以及其親,故深戒之。
黃氏雲:「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顯親,孝之終也。
謹身以事親,則有始,立身以事親,則有終。
孝有終始,則道著于天下,行立於百世。
敬愛其身而惡慢終之,案身,當爲始。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
且孩提愛親,少長敬兄,人固無不敬愛其始者,放其良心,則不能終矣。
小則毀傷其身,大則毀傷天下。
曾子曰:『旤患繇生自纖纖也,君子夙絶之。
』夙絶之如何,曰:敬而已矣,君子未有不敬而免於患者也。
」阮氏福雲:「孔、曾之學,皆以防禍患爲先。
曾子曰:『君子患難除之。
』又曰:『禍之所由生自孅孅也,是故君子夙絶之。
』又曰:『天子日旦思其四海之内,戰戰惟恐不能乂也。
諸侯日旦思其四封之内,戰戰惟恐失損之也。
大夫日旦思其官,戰戰惟恐不能勝也。
庶人日旦思其事,戰戰惟恐刑罰之至也。
是故臨事而栗者,鮮不濟矣。
』是天子至庶人皆恐禍患及身,明是曾子發明孝經之義。
曾子又曰:『忿言不及於己,五者不遂,災及乎身。
殺六畜不當,及親。
吾信之矣。
』蓋皆謂禍患之及身,而且及親也。
孔子於諸侯、卿大夫、士,皆言『然後能保其社稷』、『宗廟』、『祿位』,獨於天子庶人未言保守。
故於此總結,言及於禍患,五等所同,天子當防患及也。
明皇講此經,不知患及。
天子之戒,似孔子論孝之時,已豫括天寶之事,所繫豈不大哉?」案黃氏、阮氏説甚精當,首章言「孝之始」、「孝之終」,此言「孝無終始」,明以終始屬之孝道。
「孝無終始」,正反結首章始終之義,「患不及」、「未之有」,正反結前數章「德教加於百姓,形于四海」,「保守社稷」、「宗廟」、「祭祀」,及此章謹身之義。
經文首尾一氣,自相表裏,義至分明。
孟子「天子不仁,不保四海」一節,正此所謂患及。
杜欽説「不孝則事君不忠」雲雲,明孝無終始,禍之所以必及,所謂「五者不遂,災及於身」也。
天子終始於孝,人之所以參天地也;庶人終始於孝,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
庶人雖未及乎法天下、傳後世,然如經文所陳,能始終行之,即其所以立身,而患無由至矣。
聖人之道務在有始有卒,故周易首乾,自強不息,堯典始欽,禮主於敬,論語首學而時習,稱仁爲己任,死而後已。
學本於有恒,化成於久;道真積力久,則強立不反。
政如農功,日夜以思,思患豫防,則身安而國家可保。
堯戒曰:「戰戰栗栗,日慎一日」,詩曰:「我日斯邁,而月斯征。
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是以君子憂深思遠,朝夕匪懈,無有師保,如臨父母,惟恐百密一疏,以釀家國莫大之禍,以貽君親之憂,失生民之望。
傳曰:「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
」否則怠慢忘身,禍災所聚。
明皇注此經,不從鄭注訓患爲禍,蓋驕泰之心已萌,知得而不知喪,竟以英明之君而與昏亂者同禍。
阮氏謂孔子論孝之時,若已見幸蜀之變。
蓋聖人垂訓,炳如日月,萬世治亂,莫之能外。
即今西國之所以能富強,亦不過上下情通,同心協力,有合於愛之義;實事求是,弗能弗措,有合於敬之義。
故西學富強之本,皆得我中學之一端。
中國之所以貧弱,不在不知西學,而在自失我中學。
聖人之道,得其全者王,得其偏者強,有名而無實,甚至背馳而充塞之者亡。
夫必實踐我中學,而後可以治西學,而後可以富強無患,因論唐事而附及之。
〇釋文出注雲:「故患難不及其身也,善未之有也。
」「善」字下雲:「一本作難。
」案「善未」句難曉,陸但就誤文識其異字,反覆思之,「善」當爲「言」,形近誤爲善,義變又爲「難」,皆不可通。
「言」字既誤,上下又皆有脫文,以緻文義乖隔。
謝萬、劉瓛雖曲爲之説,而於訓患爲禍之義,仍不能合。
漢書師古注雲:「言人能終始行孝,而患不及於道者,未之有也。
」患不及於道,即自患其無終始,此本謝萬説,於經文語勢殊牽強,實唐注緻誤之由。
又雲:「一説,行孝終始不備,而禍患不及者,無此事也。
」約鄭注大意,解經甚明,今據以補注。
〇治要引注雲:「總説五孝,上從天子,下至庶人,皆當孝無終始,能行孝道,故患難不及其身。
」「無」字誤,嚴氏改「有」,是也。
謝萬雲:「謂孝行有終始」,可證。
但此節鄭注原本當多脫誤,若如此明白,謝萬、劉瓛等無庸迂囘,且可訂正下文脫誤矣,然其義則允。
又雲:「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
」改釋文「善」字爲「言」,得之。
然解如不解,鄭注原本久無可考,師古一説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