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鄭氏注箋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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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天性自然。

    惟親之至,故父母於子,拊之畜之,顧之復之,恐其疾病,恐其不育,心誠求之,其難其慎。

    而子于父母,纏綿依戀,頃刻難離,色笑仰瞻,教令必從,自然而知尊嚴。

    親者天性,嚴者亦天性。

    聖人因其嚴而教之敬,且推敬親之心以敬人,以極於無所不敬;因其親而教之愛,且推愛親之心以愛人,以極於無所不愛。

    聖人能使四海之内合敬同愛,以相生相養者,一因乎性而已。

    中庸曰:「天命之謂性」,所謂天性也。

    曰:「率性之謂道」,因天性親嚴而爲父子之道,五達道皆由此起也。

    曰:「修道之謂教」,因嚴教敬,因親教愛,而禮達於天下也。

    孟子道性善,孩提愛敬,善之本也,如河出昆侖虛,其正源也;乍見孺子將入于井,怵惕惻隱,善端之發見也,如導河積石,其重源也。

    聖人因性立教,所謂道之大原出於天而不可易也。

     其言「追文反質」,何也?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

    孝者,本性至質,而經天緯地之文出焉。

    因性立教,稱情立文,則冠、婚、喪、祭、聘、覲、射、鄉,大而郊社、明堂,細而揖讓、周旋、進退、酬酢,繁文縟節,無一非愛敬精義所弭綸。

    非是而逐末忘本,則薄于德,於禮虛,人而不仁,如禮何?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所損益者,文也。

    所因者,質也。

    論語馬注「文質」據節文詳略言,此以禮之數爲文,其義爲質,理互通。

    記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

    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

    」其數,文也;其義,質也。

    故孔子於禮極論其義,而又作孝經,以明義之所從出。

    子曰:「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

    」六經之文約以禮,禮約以孝經。

    孝經之義明,則三代禮樂雖泯絶于秦,而有王者興,以至德要道順天下,禮之存者可舉而行,其亡者可以義起。

    所謂五帝、三王之治猶可以復也。

     其言「貴道德而賤兵刑」,何也?聖人者,代天地爲民父母以生人者也。

    先王以至德要道順天下,先之以博愛敬讓,而凡有血氣之倫,無不感發其善心,興孝興弟,親愛禮順,相生相養,和睦無怨。

    四海之内,皆生氣所弭綸,而殺機無由作,皆順氣所周浹,而逆節無由萌。

    是以兵革不試,五刑不用,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以協於天地之性。

    升中於天,配以父祖,惟天惟父祖所全付之赤子,無毫髮之毀傷,是謂孝治。

    聖人以四海兆民爲一體,如毛在躬,拔之無不知痛,故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勸賞畏刑,恤民不倦。

    孝經于天子章特引甫刑,惻然勝殘去殺,太平刑措之思。

    紀孝行章深重丁寧,戒孝子慎防禍亂兵刑。

    五刑章怵愓震動,爲萬世將自幹天討者大聲疾呼。

    出之禽門而返諸人,出之死地而返諸生,凡欲以道德化兵刑也。

    董子曰:「天道大者在於陰陽。

    陽爲德,陰爲刑。

    天使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爲事,陰長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

    」此春秋義,即孝經義也。

    夫孝,德之本,刑自反此作。

    當時王道衰,人倫廢,刑肅俗敝,極于暴秦,窮兵酷刑,民無所措手足,而亡不旋踵。

    後王觀于殷、周有道之長,秦無道之暴,而天下國家治亂興亡之由,斷可知矣。

     其言「定辟異端」,何也?聖人之教,一本天經地義,順人性固有之善而導之。

    是以教不肅而成,政不嚴而治。

    六經之文,自伏羲以迄周公,歷數十聖人之治,數千載之久,而其爲道也一,可謂正道定理,百世不可得與民變革者矣。

    自夏、商之衰,邪説暴行作,周末益甚,學非而博,言僞而辯,百家蠭起,其爲説不同,而歸於反易天常、傷敗彜倫則同。

    周禮曰:「孝德以知逆惡。

    」孟子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

    」孝經舉先王至德要道以明示萬世,昭昭揭日月而行,則人心自正,邪説自息。

    經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兇德。

    」明乎此則民知神姦,不逢不若,而忍心爲邪説者,不得以錦覆陷阱,飴和酖毒,陷吾民於積血暴骨之禍矣。

     其言「韋布而享祀」,何也?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

    此惟聖人在天位者得行之,降是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