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廣義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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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矛柄孤直勁挺,猶言木強也。
又借為“矜恤”之矜,徒柄無刃,無殺害之用,所以全其生也。
轉借為“矜寡”字,與“鳏”通用,則以矜、鳏音近,而老無妻,如獨柄無刃,人不畏之,自讀如字,不必音“鳏”。
幾 幾,本訓微也。
微則不能必存,故又為殆也。
“不幾乎”,猶言不殆乎。
“幾希”,幾于希也。
“月幾望”,殆将望也。
通為若幹之辭,物微僅存,可約略數也。
又借為“幾望”字,與“期”“觊”通,皆有“殆将”之意。
凡此俱可如字讀若“機”。
或發音“幾”及音“期”者,訓诂家之贅也。
惟 惟,本訓凡思也,言舉其大凡而思之也,故為語起詞,“惟天陰骘下民”之類是已。
用為但然之詞者,言大凡而思,僅此然也。
與“唯”通用。
“唯”正音以水切,應之速而決也;決然而更無疑,故可借與“惟”通。
乃事之固然,但此而無疑,則用“唯”;審思而見其僅此,則用“惟”。
自微有别,臨文者不可不知。
慇 慇,本訓痛也。
“憂心慇慇”,如抱痛也。
俗用為“慇勤”字者,非。
“殷勤”字不從心。
殷者,作樂之盛也,故借為“殷繁”字,殷勤繁勞也。
忻 忻,闿也。
忻忻,言心開釋也,與“欣”義别。
欣,喜也。
心先有所憂疑而得釋為忻;本無所憂而遇可喜為欣。
憿 憿,古堯切,讀如澆,幸也。
“憿幸”“惠憿”字本如此,經傳作“徼”者,傳寫之訛。
徼,循也,循行邊塞也。
漢官有遊徼。
憿、徼音同而義别。
若俗寫“憿幸”字作“僥”,尤謬。
僥,僬僥,小人也,音堯。
悠 悠,本訓憂也,有思之不已之意;從攸者,心有所系而不忘也。
借為“悠遠”字者,德念深遠而系于人心者,久而不已也。
度之,從籌從心。
籌者,投壺矢也,從竹,以竹為之;從壽,投壺行酒為人壽,與“酬”意同。
“度”從籌者,如投壺必度量其可中也;從心,度之于心也。
今“度”字作“籌”者,省;然如此類,從省亦可通。
但言籌即有度量之義,猶但言矢即有陳列誓發之義,雖省去心,而義自具。
字冗長,難于下筆,省之可爾。
恹 恹,安也。
“恹恹夜飲”字本如此。
今傳寫作“厭”,省。
厭音,迫也。
惛 心不能知之謂惛。
《孟子》:“吾惛,不能進于是。
”字必從心。
若“以其昏昏”字但作“昏”者,昏昏,夜也;昭昭,旦也,喻其明暗若旦夜也。
今俗寫“惛愚”字作昏,非是。
慊 慊,音戶兼切,讀與“嫌”同,疑也。
别慊明微,字本從心。
若從女之“嫌”,乃心懷不平之謂;嫌忌、猜嫌、憎嫌,字則從女。
其從欠之“歉”,有女念、古協二切;歲不熟曰歉,少也,憾也。
從心從兼者,心兼兩端,疑不決也。
從女從兼者,二女兼處則不相容也。
從兼從欠者,一切皆欠之謂也。
慊、嫌音同義異,慊與歉則音義皆殊,不可相通。
傳寫經典者誤以“慊疑”字作憾少之“歉”,又以“猜嫌”字作疑似之“慊”。
流俗相沿,不複分别。
其歉字但訓憾少,并無快足之義。
“此之謂自慊”,與“自欺”對。
自欺者冒不善以為善,自慊者雖善猶疑不善,以求誠也。
“吾何慊乎哉!”言何所疑也。
皆如字讀,與嫌同。
忿 忿怒之忿,敷粉切,其聲清;憤懑之憤,房吻切,其聲濁。
近世不知上聲有清濁之異,将上濁字皆讀作去聲,不知妄作。
若《篇海》俗劣之書,為音韻蠹,輾轉迷謬,讀“忿”為“問”,“憤”為“糞”,夷語鳥音,于斯極矣! 憭 憭,力小切,讀如了,慧也。
“憭憭”“曉憭”,皆當作憭;今俗作“了了”“曉了”,省之尤陋者也。
或又以“憭”為“無憀”之“憀”,亦謬。
憀,賴也。
俗又别作“無聊”,益不典。
惹 惹,人者切,亂也。
恁,如甚切,安也。
詞曲家以“惹”為招緻之辭,“恁”為如此之辭,浮屠語錄亦然,皆委巷鄙猥之言,君子不道。
,存也,從簡省,從心,讀與“簡”同,謂書之于簡者,皆存之于心也。
“在帝心”,存于天心也。
借為減省不繁之詞者,發則繁,存則約也。
傳寫經文,相沿作“簡”,誤。
簡,冊牒也。
忼 “忼慨”之忼,字本從亢,心亢而不平也。
俗作“慷”,徐铉曰:“非是。
”心已康矣,何慨之有! 慘 慘,七感切,毒也。
憯,亦七感切,痛也。
“愁憯”字皆當作憯,“慘酷”字則作慘,俗互失之。
《老子》“兵莫慘于志”作“憯”,傳寫之誤。
愈 愈,不成字,從俞從心,于義無取。
其為勝也、益也之義者,則從辵作“逾”,舟行速越之意也,音俞。
其為病瘳之詞者,則從疾省,作“瘉”,音窳。
其為喜也、忘也之義者,則從餘作“悆”,音豫。
天子有疾稱“不悆”,見《逸周書》,猶言不快也,今或作“不豫”。
“惠”之,本但作。
加“夂”作“”者,本訓行貌。
今相沿以“愛”為“親”字,蓋工書者欲其茂美增之。
自鐘、王以其巧易天下,而六書之義蕩然,習久而難革矣。
唯草書、字無“夂”文,得之。
憲 憲,本訓敏也。
從心、從目、從害省,害至而心目交警應之,敏矣。
原憲字思,思之敏也。
《詩》所謂“無然憲憲”者,言時方艱難,當慎重詳緩,勿誇敏速也。
此則本無法則之義。
若“先王成憲”及“憲老乞言”之憲,皆當作“獻”。
獻者老成人,法所自出也。
漢人口授六經,因以同異成訛。
今謂法司為“憲司”,居是官者使人以“憲台”稱己,以實求之,一哂而已。
怕 怕,普駕切,又匹白切,皆訓安也。
《老子》:“我獨怕兮其未兆。
”憺怕,安靜也;憺,音徒敢切。
今或作“澹泊”,亦非。
詞曲家以“怕”為畏懼之辭,乃金元夷語。
心已白矣,則可安矣,何畏之有哉! 忽 忽,本訓忘也。
輕忽、傲忽,皆謂不足記憶也。
借為“忽然”雲者,妄其如此而遽如此也。
惪 惪之為言得也。
外得于人為“恩惪”,内得于己為“心惪”,從直從心,所得者心之直道也。
通為感人恩惠之辭,得于人者心不忘,亦道也。
加“彳”作“德”,升也。
俗于德字橫寫直内目字,以便隸、楷,猶之可爾。
于道惪、恩惪字以“德”字寫之,則失六書之本。
惡 過惡則可惡,故轉為憎惡之惡。
心惡其然而驚拒之,故又為怪歎之聲。
訓诂家發為鳥路、哀都二切,實則一意之所轉也。
乃今人咈然之聲如“垩”音,則知怪歎聲不必音“烏”。
至若“居惡在”之類,與烏、焉通用,不辨其誰何而诘之,與怪歎稱惡同義。
息 息,本訓喘也,謂呼吸之氣也,從自。
自,鼻也。
息出于鼻,生于心,象人之息以喉,靜以調之,使自心生,則息不戾矣。
借為休息之息,呼吸一作一止,有所休止之象也。
複借為息滅之息,止則滅矣。
息本與消同義,而合言“消息”,則死為消,生為息,因有生息、長息之訓。
息者,所以為複生之幾也,故于不生之中而見生,非如消之自有而之無也。
既借為“生長”字,因謂子為息;己向老而子方長,子,己所生也。
子謂之息,故子婦謂之息婦。
婦乃有姑之通稱,必言息婦,乃己之子婦。
俗乃加女作“媳”,因不言婦,而但稱媳,其大謬有如此者。
息又借為音息、信息,及事之微有端者曰消息,則以呼吸之氣微密,略可診知,而借其義。
若春秋有息國,漢有新息侯國,今為汝甯之息縣,字本從邑作“”,相沿省作息。
考文正名,宜還本字。
意 意,從音從心,察言而知意也。
則聞言而記、識之于心者,亦可曰意。
今文有“憶”字,《說文》所無。
意字已從心,更加以心,贅不成字。
“記意”“意念”,皆當作“意”。
一字而體用兼者多矣。
思、意皆心之動幾,而自體言之,思為心之靈,意為心之發;自用言之,思為推度繹,意為懷念記持。
各兼兩義。
思無别字,意亦不當别作“憶”及讀為于力切,明矣。
恰 恰,用心也,以心求合于道也。
其恰合、恰好及适然乍爾之辭,皆當作“惬”。
惬,快也。
惬合則快惬爾。
快,速也。
作“恰”者,俗省誤。
楚 楚,方書謂之牡荊,俗呼黃荊,其本叢生,故本訓雲:“木叢生者。
”古以作杖,撲有罪者,或用榎,或用荊,曰夏楚。
楚地多黃荊,故楚始入春秋曰荊,後曰楚,一也。
胡氏謂荊以州舉,非也。
借為痛楚、苦楚者,以罪人受撲言之。
又楚楚,整齊之辭,以荊木叢生茂盛而齊也。
謝朓詩“平楚正蒼然”,正用此意。
鬱 鬱,木叢生者,從林、從省。
鬯之“”,從臼從缶;缶以貯,臼,手奉薦之。
林人貢香草,築為,以合鬯酒。
未成曰,已成曰鬯。
故借為志未就而屈抑,鬯為志已行而舒遂。
則林州及“抑”字皆宜作“”,不當從“林”。
章 樂竟為一章,猶言一曲一阕也。
文辭一段亦曰章,取法于樂章也。
一章之中,一意相為始終,故一色成純曰章,衆色互成曰文。
一色則其色明著,故借為昭著之義,或加“彡”作“彰”,義同。
《易》“知微知彰”,亦成章大備之義,通作“章”,亦可。
竟 竟,樂曲盡也,故借為“畢盡”之辭。
古者“疆竟”字亦但作竟,一國之封域止于此也。
《說文》加土作“境”,音居領切,亦似贅。
臮 臮,衆詞與也。
某臮某,猶及某也。
俗省用“洎”字者,非。
洎,以水灌釜也,故又為肉汁之名。
鋪 鋪,宮門上金銅飾也。
其制:圜如覆杯,著扉上。
本訓雲“著門鋪首”者,謂此。
以其表著于門,故借為張設之義。
賈人鋪貨于肆,郵舍鋪設于道,皆謂之鋪。
今俗從舍作“鋪”、音普故切者,非。
鑪 鑪以貯火,非火用也。
以金為之,從金。
盧,瓦器,鑪形似之,從盧。
或從缶作“罏”者,非,盧即缶也。
從火作“爈”者,尤為俗謬。
鈔 鈔,楚交切,本訓叉取也。
從金者,以金為叉;從少者,不揀多少,盡叉收之。
徐铉曰:“今俗作抄,非是。
”“鈔沒”“鈔掠”,皆當作鈔。
鑲 鑲,作型中腸也。
謂鑄器模中有委曲,别為内竅以通金液者。
以其嵌于型内,故凡嵌入者通謂之鑲。
今以金銀飾器物填入陷中曰鑲,義取諸此。
,本音楚庚切,鐘聲也。
“槍”,七羊切,距也。
今俗呼矛曰槍。
矛以距人于遠,自當作“槍”,從金者非。
釘 釘,煉黃金也。
今俗以鐵戈貫物使固合者為釘,非是。
或可借用“丁”字,象形。
劉 《說文》無劉字。
許叔重漢人,略其國姓,殊不可曉。
若雲古本無此字,則“浏”字注又雲從劉,何也?“卯金刀”之谶,漢初已然。
而“镏”字訓雲“殺也”。
既殺矣,又何留之有?徐锴曰:“屈曲,傳寫誤作田”,是也。
金刀,所以殺也。
卯之為言,冒也。
冒犯金刀,則被殺也。
,貫縷以縫之鐵也。
上古草衣,以竹為箴刺綴之,故《禮記》作“箴”,《說文》亦曰“綴衣箴也”。
後世衣皮帛,改用鐵,故字改作“”。
從竹者,志其始也;從金者,因時制也。
俗或從“十”,殊不成字。
徐铉曰:“俗作針,非是。
”箴字借為“規箴”字,取刺入相成之義。
若《春秋》“秦伯之弟”,注疏家讀為其廉切,不知何據?人名非有意義之不同,自當如字讀之,而别立異音,經師以矜傳授類如此。
铦 铦,息廉切,锸屬,其鋒利,故為铦刺字,銳而刺入捷也。
今俗謂稱物重而衡尾揚者曰铦,以衡杪昂起如銳刺也。
,镌也。
镌者,鑽也。
端銳而穿木,故俗通以銳而入兩木之中者為。
徐铉曰:“今俗作尖,非是。
”“尖”不成字。
錢 錢,有昨先、子淺二切,皆訓田器也。
《詩》“庤乃錢”,自可以平聲讀之。
字從二戈,平田塍之刀也。
古者鑄金為币,其形類刀,可以利用,可以充貨,不虛為無用之物而寶重之。
後世改為外圜内方之錢,蓋古者錢首刀環,去其刀,猶名之曰錢,非錢矣。
乃分讀“錢币”為前,“錢”為翦,多岐而喪其真矣。
若錢姓,乃籛铿之後,音翦,今讀平聲者,謬。
戉 斧戉之戉,從戈、從,象形。
加金作“钺”,音呼會切,車銮聲也。
相承以钺為戉,别立“”字為钺,而“戉”字廢。
古文不可複,類如此。
錠 镫曰錠,音丁定切,讀如訂。
若金銀成質之“铤”,自從廷,音徒頂切,今俗誤用。
錯 錯,本訓金塗也。
金塗者,以金屑塗物,若今時流金然。
古詩“金錯刀”,謂塗金飾刀也。
本訓無“錯”之義,而“”字訓雲:“錯銅鐵也。
”則以錯銅鐵成屑,使平勻者。
本音倉各切。
四聲随方言而轉,或讀倉故切,一也。
《史記》晁錯音措,非有異義,語音轉爾。
錯以平不平而去之,故借為“舉錯”字。
錯去者,置之不用,故借為廢置之辭。
錯置不用而置之以待用,故借為“錯諸位”之錯。
錯以治物而平之,故借為“安錯”之錯。
有龃龉,與金鐵相拂戾,故借為“錯謬”之錯。
之錯金鐵,一往一來,故《易·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陰往陽來,陽往陰來,為八錯卦。
一上一下曰綜,猶織者之綜也,故《屯》《蒙》以下二十八象成五十六卦為綜。
凡此諸義,去、入二聲皆可通讀。
俗分“錯置”“舉錯”“安錯”為去聲,“錯謬”“錯綜”為入聲者,強加分析,非音以義别也。
錫 錫有二義,不相為通。
《說文》本訓似鉛之金,從易者,易治也,錫于諸金柔而易治也。
經史言錫,則賜予也,從易者,交易授受也。
以貝授曰“賜”,以金授曰“錫”。
賞以金貝,因通諸車服、弓矢、納陛、卣鬯之命焉。
此二義不相假借,《說文》略其一爾。
,從甘從肰。
肰,犬肉也。
古者燕飲,以犬為羹,烹犬而甘則飽,故為飽也。
凡饑則嗜食,飽則否,故又為飽而憎棄之義,通為憎惡之辭,無馀味也。
其加廠作“”,音一琰、于辄二切,乃逼窄也。
久居山崖,而思去,則耳目如隘,而見為逼窄。
《大學》“見君子而後然”,迫迮無所容之貌。
《詩》“浥行露”,露浥裙裳,相為迫束。
音、音,自其本義,與“飽”“憎”字,音義皆異。
俗于“飽”“憎”加廠作“”,誤矣。
或加食作“”,從從食,愈不成字。
若“”,安也,而《詩》“良人”“夜飲”,傳寫皆省作“”。
“畏溺”字本從土,音烏甲切,而《禮記》省作,皆相沿之誤。
,從二火、從辛、從又,手執火以烹,而又益之以火則熟,故為大孰也。
從辛者,本訓雲“辛者物熟味”,未是。
凡烹調之事,已熟而後加以姜芥,若先加辛,則辛味散矣,故辛為大熟之候。
借為“理”字者,謂調熟也。
今俗寫此字從言、從三火,大謬。
修 修,飾也。
從攸、從彡。
彡,畫文也。
飾以文者,去陋增美,故借為修身之修。
“脩”肉脯也,治肉為脯,故從脩省,從。
今傳寫經傳者,以束脩之脩為“脩治”字,誤矣。
脩字借為長也,與短對者,以脯切肉為長條也。
漢淮南王安以父諱長,凡長短皆曰“脩短”,字則從。
鬀 鬀,從髟、從弟。
弟子,小兒也。
小兒不任栉沐,故為鬀去其發。
徐铉曰:“今俗作剃,非是。
”從弟從刀,于義不通。
小兒曰“鬀”,大人曰“髡”。
髡者,刑人矣。
《說文廣義》卷一終
又借為“矜恤”之矜,徒柄無刃,無殺害之用,所以全其生也。
轉借為“矜寡”字,與“鳏”通用,則以矜、鳏音近,而老無妻,如獨柄無刃,人不畏之,自讀如字,不必音“鳏”。
幾 幾,本訓微也。
微則不能必存,故又為殆也。
“不幾乎”,猶言不殆乎。
“幾希”,幾于希也。
“月幾望”,殆将望也。
通為若幹之辭,物微僅存,可約略數也。
又借為“幾望”字,與“期”“觊”通,皆有“殆将”之意。
凡此俱可如字讀若“機”。
或發音“幾”及音“期”者,訓诂家之贅也。
惟 惟,本訓凡思也,言舉其大凡而思之也,故為語起詞,“惟天陰骘下民”之類是已。
用為但然之詞者,言大凡而思,僅此然也。
與“唯”通用。
“唯”正音以水切,應之速而決也;決然而更無疑,故可借與“惟”通。
乃事之固然,但此而無疑,則用“唯”;審思而見其僅此,則用“惟”。
自微有别,臨文者不可不知。
慇 慇,本訓痛也。
“憂心慇慇”,如抱痛也。
俗用為“慇勤”字者,非。
“殷勤”字不從心。
殷者,作樂之盛也,故借為“殷繁”字,殷勤繁勞也。
忻 忻,闿也。
忻忻,言心開釋也,與“欣”義别。
欣,喜也。
心先有所憂疑而得釋為忻;本無所憂而遇可喜為欣。
憿 憿,古堯切,讀如澆,幸也。
“憿幸”“惠憿”字本如此,經傳作“徼”者,傳寫之訛。
徼,循也,循行邊塞也。
漢官有遊徼。
憿、徼音同而義别。
若俗寫“憿幸”字作“僥”,尤謬。
僥,僬僥,小人也,音堯。
悠 悠,本訓憂也,有思之不已之意;從攸者,心有所系而不忘也。
借為“悠遠”字者,德念深遠而系于人心者,久而不已也。
度之,從籌從心。
籌者,投壺矢也,從竹,以竹為之;從壽,投壺行酒為人壽,與“酬”意同。
“度”從籌者,如投壺必度量其可中也;從心,度之于心也。
今“度”字作“籌”者,省;然如此類,從省亦可通。
但言籌即有度量之義,猶但言矢即有陳列誓發之義,雖省去心,而義自具。
字冗長,難于下筆,省之可爾。
恹 恹,安也。
“恹恹夜飲”字本如此。
今傳寫作“厭”,省。
厭音,迫也。
惛 心不能知之謂惛。
《孟子》:“吾惛,不能進于是。
”字必從心。
若“以其昏昏”字但作“昏”者,昏昏,夜也;昭昭,旦也,喻其明暗若旦夜也。
今俗寫“惛愚”字作昏,非是。
慊 慊,音戶兼切,讀與“嫌”同,疑也。
别慊明微,字本從心。
若從女之“嫌”,乃心懷不平之謂;嫌忌、猜嫌、憎嫌,字則從女。
其從欠之“歉”,有女念、古協二切;歲不熟曰歉,少也,憾也。
從心從兼者,心兼兩端,疑不決也。
從女從兼者,二女兼處則不相容也。
從兼從欠者,一切皆欠之謂也。
慊、嫌音同義異,慊與歉則音義皆殊,不可相通。
傳寫經典者誤以“慊疑”字作憾少之“歉”,又以“猜嫌”字作疑似之“慊”。
流俗相沿,不複分别。
其歉字但訓憾少,并無快足之義。
“此之謂自慊”,與“自欺”對。
自欺者冒不善以為善,自慊者雖善猶疑不善,以求誠也。
“吾何慊乎哉!”言何所疑也。
皆如字讀,與嫌同。
忿 忿怒之忿,敷粉切,其聲清;憤懑之憤,房吻切,其聲濁。
近世不知上聲有清濁之異,将上濁字皆讀作去聲,不知妄作。
若《篇海》俗劣之書,為音韻蠹,輾轉迷謬,讀“忿”為“問”,“憤”為“糞”,夷語鳥音,于斯極矣! 憭 憭,力小切,讀如了,慧也。
“憭憭”“曉憭”,皆當作憭;今俗作“了了”“曉了”,省之尤陋者也。
或又以“憭”為“無憀”之“憀”,亦謬。
憀,賴也。
俗又别作“無聊”,益不典。
惹 惹,人者切,亂也。
恁,如甚切,安也。
詞曲家以“惹”為招緻之辭,“恁”為如此之辭,浮屠語錄亦然,皆委巷鄙猥之言,君子不道。
,存也,從簡省,從心,讀與“簡”同,謂書之于簡者,皆存之于心也。
“在帝心”,存于天心也。
借為減省不繁之詞者,發則繁,存則約也。
傳寫經文,相沿作“簡”,誤。
簡,冊牒也。
忼 “忼慨”之忼,字本從亢,心亢而不平也。
俗作“慷”,徐铉曰:“非是。
”心已康矣,何慨之有! 慘 慘,七感切,毒也。
憯,亦七感切,痛也。
“愁憯”字皆當作憯,“慘酷”字則作慘,俗互失之。
《老子》“兵莫慘于志”作“憯”,傳寫之誤。
愈 愈,不成字,從俞從心,于義無取。
其為勝也、益也之義者,則從辵作“逾”,舟行速越之意也,音俞。
其為病瘳之詞者,則從疾省,作“瘉”,音窳。
其為喜也、忘也之義者,則從餘作“悆”,音豫。
天子有疾稱“不悆”,見《逸周書》,猶言不快也,今或作“不豫”。
“惠”之,本但作。
加“夂”作“”者,本訓行貌。
今相沿以“愛”為“親”字,蓋工書者欲其茂美增之。
自鐘、王以其巧易天下,而六書之義蕩然,習久而難革矣。
唯草書、字無“夂”文,得之。
憲 憲,本訓敏也。
從心、從目、從害省,害至而心目交警應之,敏矣。
原憲字思,思之敏也。
《詩》所謂“無然憲憲”者,言時方艱難,當慎重詳緩,勿誇敏速也。
此則本無法則之義。
若“先王成憲”及“憲老乞言”之憲,皆當作“獻”。
獻者老成人,法所自出也。
漢人口授六經,因以同異成訛。
今謂法司為“憲司”,居是官者使人以“憲台”稱己,以實求之,一哂而已。
怕 怕,普駕切,又匹白切,皆訓安也。
《老子》:“我獨怕兮其未兆。
”憺怕,安靜也;憺,音徒敢切。
今或作“澹泊”,亦非。
詞曲家以“怕”為畏懼之辭,乃金元夷語。
心已白矣,則可安矣,何畏之有哉! 忽 忽,本訓忘也。
輕忽、傲忽,皆謂不足記憶也。
借為“忽然”雲者,妄其如此而遽如此也。
惪 惪之為言得也。
外得于人為“恩惪”,内得于己為“心惪”,從直從心,所得者心之直道也。
通為感人恩惠之辭,得于人者心不忘,亦道也。
加“彳”作“德”,升也。
俗于德字橫寫直内目字,以便隸、楷,猶之可爾。
于道惪、恩惪字以“德”字寫之,則失六書之本。
惡 過惡則可惡,故轉為憎惡之惡。
心惡其然而驚拒之,故又為怪歎之聲。
訓诂家發為鳥路、哀都二切,實則一意之所轉也。
乃今人咈然之聲如“垩”音,則知怪歎聲不必音“烏”。
至若“居惡在”之類,與烏、焉通用,不辨其誰何而诘之,與怪歎稱惡同義。
息 息,本訓喘也,謂呼吸之氣也,從自。
自,鼻也。
息出于鼻,生于心,象人之息以喉,靜以調之,使自心生,則息不戾矣。
借為休息之息,呼吸一作一止,有所休止之象也。
複借為息滅之息,止則滅矣。
息本與消同義,而合言“消息”,則死為消,生為息,因有生息、長息之訓。
息者,所以為複生之幾也,故于不生之中而見生,非如消之自有而之無也。
既借為“生長”字,因謂子為息;己向老而子方長,子,己所生也。
子謂之息,故子婦謂之息婦。
婦乃有姑之通稱,必言息婦,乃己之子婦。
俗乃加女作“媳”,因不言婦,而但稱媳,其大謬有如此者。
息又借為音息、信息,及事之微有端者曰消息,則以呼吸之氣微密,略可診知,而借其義。
若春秋有息國,漢有新息侯國,今為汝甯之息縣,字本從邑作“”,相沿省作息。
考文正名,宜還本字。
意 意,從音從心,察言而知意也。
則聞言而記、識之于心者,亦可曰意。
今文有“憶”字,《說文》所無。
意字已從心,更加以心,贅不成字。
“記意”“意念”,皆當作“意”。
一字而體用兼者多矣。
思、意皆心之動幾,而自體言之,思為心之靈,意為心之發;自用言之,思為推度繹,意為懷念記持。
各兼兩義。
思無别字,意亦不當别作“憶”及讀為于力切,明矣。
恰 恰,用心也,以心求合于道也。
其恰合、恰好及适然乍爾之辭,皆當作“惬”。
惬,快也。
惬合則快惬爾。
快,速也。
作“恰”者,俗省誤。
楚 楚,方書謂之牡荊,俗呼黃荊,其本叢生,故本訓雲:“木叢生者。
”古以作杖,撲有罪者,或用榎,或用荊,曰夏楚。
楚地多黃荊,故楚始入春秋曰荊,後曰楚,一也。
胡氏謂荊以州舉,非也。
借為痛楚、苦楚者,以罪人受撲言之。
又楚楚,整齊之辭,以荊木叢生茂盛而齊也。
謝朓詩“平楚正蒼然”,正用此意。
鬱 鬱,木叢生者,從林、從省。
鬯之“”,從臼從缶;缶以貯,臼,手奉薦之。
林人貢香草,築為,以合鬯酒。
未成曰,已成曰鬯。
故借為志未就而屈抑,鬯為志已行而舒遂。
則林州及“抑”字皆宜作“”,不當從“林”。
章 樂竟為一章,猶言一曲一阕也。
文辭一段亦曰章,取法于樂章也。
一章之中,一意相為始終,故一色成純曰章,衆色互成曰文。
一色則其色明著,故借為昭著之義,或加“彡”作“彰”,義同。
《易》“知微知彰”,亦成章大備之義,通作“章”,亦可。
竟 竟,樂曲盡也,故借為“畢盡”之辭。
古者“疆竟”字亦但作竟,一國之封域止于此也。
《說文》加土作“境”,音居領切,亦似贅。
臮 臮,衆詞與也。
某臮某,猶及某也。
俗省用“洎”字者,非。
洎,以水灌釜也,故又為肉汁之名。
鋪 鋪,宮門上金銅飾也。
其制:圜如覆杯,著扉上。
本訓雲“著門鋪首”者,謂此。
以其表著于門,故借為張設之義。
賈人鋪貨于肆,郵舍鋪設于道,皆謂之鋪。
今俗從舍作“鋪”、音普故切者,非。
鑪 鑪以貯火,非火用也。
以金為之,從金。
盧,瓦器,鑪形似之,從盧。
或從缶作“罏”者,非,盧即缶也。
從火作“爈”者,尤為俗謬。
鈔 鈔,楚交切,本訓叉取也。
從金者,以金為叉;從少者,不揀多少,盡叉收之。
徐铉曰:“今俗作抄,非是。
”“鈔沒”“鈔掠”,皆當作鈔。
鑲 鑲,作型中腸也。
謂鑄器模中有委曲,别為内竅以通金液者。
以其嵌于型内,故凡嵌入者通謂之鑲。
今以金銀飾器物填入陷中曰鑲,義取諸此。
,本音楚庚切,鐘聲也。
“槍”,七羊切,距也。
今俗呼矛曰槍。
矛以距人于遠,自當作“槍”,從金者非。
釘 釘,煉黃金也。
今俗以鐵戈貫物使固合者為釘,非是。
或可借用“丁”字,象形。
劉 《說文》無劉字。
許叔重漢人,略其國姓,殊不可曉。
若雲古本無此字,則“浏”字注又雲從劉,何也?“卯金刀”之谶,漢初已然。
而“镏”字訓雲“殺也”。
既殺矣,又何留之有?徐锴曰:“屈曲,傳寫誤作田”,是也。
金刀,所以殺也。
卯之為言,冒也。
冒犯金刀,則被殺也。
,貫縷以縫之鐵也。
上古草衣,以竹為箴刺綴之,故《禮記》作“箴”,《說文》亦曰“綴衣箴也”。
後世衣皮帛,改用鐵,故字改作“”。
從竹者,志其始也;從金者,因時制也。
俗或從“十”,殊不成字。
徐铉曰:“俗作針,非是。
”箴字借為“規箴”字,取刺入相成之義。
若《春秋》“秦伯之弟”,注疏家讀為其廉切,不知何據?人名非有意義之不同,自當如字讀之,而别立異音,經師以矜傳授類如此。
铦 铦,息廉切,锸屬,其鋒利,故為铦刺字,銳而刺入捷也。
今俗謂稱物重而衡尾揚者曰铦,以衡杪昂起如銳刺也。
,镌也。
镌者,鑽也。
端銳而穿木,故俗通以銳而入兩木之中者為。
徐铉曰:“今俗作尖,非是。
”“尖”不成字。
錢 錢,有昨先、子淺二切,皆訓田器也。
《詩》“庤乃錢”,自可以平聲讀之。
字從二戈,平田塍之刀也。
古者鑄金為币,其形類刀,可以利用,可以充貨,不虛為無用之物而寶重之。
後世改為外圜内方之錢,蓋古者錢首刀環,去其刀,猶名之曰錢,非錢矣。
乃分讀“錢币”為前,“錢”為翦,多岐而喪其真矣。
若錢姓,乃籛铿之後,音翦,今讀平聲者,謬。
戉 斧戉之戉,從戈、從,象形。
加金作“钺”,音呼會切,車銮聲也。
相承以钺為戉,别立“”字為钺,而“戉”字廢。
古文不可複,類如此。
錠 镫曰錠,音丁定切,讀如訂。
若金銀成質之“铤”,自從廷,音徒頂切,今俗誤用。
錯 錯,本訓金塗也。
金塗者,以金屑塗物,若今時流金然。
古詩“金錯刀”,謂塗金飾刀也。
本訓無“錯”之義,而“”字訓雲:“錯銅鐵也。
”則以錯銅鐵成屑,使平勻者。
本音倉各切。
四聲随方言而轉,或讀倉故切,一也。
《史記》晁錯音措,非有異義,語音轉爾。
錯以平不平而去之,故借為“舉錯”字。
錯去者,置之不用,故借為廢置之辭。
錯置不用而置之以待用,故借為“錯諸位”之錯。
錯以治物而平之,故借為“安錯”之錯。
有龃龉,與金鐵相拂戾,故借為“錯謬”之錯。
之錯金鐵,一往一來,故《易·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陰往陽來,陽往陰來,為八錯卦。
一上一下曰綜,猶織者之綜也,故《屯》《蒙》以下二十八象成五十六卦為綜。
凡此諸義,去、入二聲皆可通讀。
俗分“錯置”“舉錯”“安錯”為去聲,“錯謬”“錯綜”為入聲者,強加分析,非音以義别也。
錫 錫有二義,不相為通。
《說文》本訓似鉛之金,從易者,易治也,錫于諸金柔而易治也。
經史言錫,則賜予也,從易者,交易授受也。
以貝授曰“賜”,以金授曰“錫”。
賞以金貝,因通諸車服、弓矢、納陛、卣鬯之命焉。
此二義不相假借,《說文》略其一爾。
,從甘從肰。
肰,犬肉也。
古者燕飲,以犬為羹,烹犬而甘則飽,故為飽也。
凡饑則嗜食,飽則否,故又為飽而憎棄之義,通為憎惡之辭,無馀味也。
其加廠作“”,音一琰、于辄二切,乃逼窄也。
久居山崖,而思去,則耳目如隘,而見為逼窄。
《大學》“見君子而後然”,迫迮無所容之貌。
《詩》“浥行露”,露浥裙裳,相為迫束。
音、音,自其本義,與“飽”“憎”字,音義皆異。
俗于“飽”“憎”加廠作“”,誤矣。
或加食作“”,從從食,愈不成字。
若“”,安也,而《詩》“良人”“夜飲”,傳寫皆省作“”。
“畏溺”字本從土,音烏甲切,而《禮記》省作,皆相沿之誤。
,從二火、從辛、從又,手執火以烹,而又益之以火則熟,故為大孰也。
從辛者,本訓雲“辛者物熟味”,未是。
凡烹調之事,已熟而後加以姜芥,若先加辛,則辛味散矣,故辛為大熟之候。
借為“理”字者,謂調熟也。
今俗寫此字從言、從三火,大謬。
修 修,飾也。
從攸、從彡。
彡,畫文也。
飾以文者,去陋增美,故借為修身之修。
“脩”肉脯也,治肉為脯,故從脩省,從。
今傳寫經傳者,以束脩之脩為“脩治”字,誤矣。
脩字借為長也,與短對者,以脯切肉為長條也。
漢淮南王安以父諱長,凡長短皆曰“脩短”,字則從。
鬀 鬀,從髟、從弟。
弟子,小兒也。
小兒不任栉沐,故為鬀去其發。
徐铉曰:“今俗作剃,非是。
”從弟從刀,于義不通。
小兒曰“鬀”,大人曰“髡”。
髡者,刑人矣。
《說文廣義》卷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