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魂魄鬼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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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人之死後。
人之生前,知饑知寒。
及其死後,形歸于地,魄亦随之歸于地,不複有饑寒之知矣。
魏鶴山有雲:“魂散則魄便自沉了。
今人說虎死則眼光入地,便是此理。
”虎視眈眈,其眼光何等有神氣!但虎死不複視,其眼光亦随之入地了。
惟超越形體之知,則不随形體以俱沒。
如見父知孝,見兄知弟,此等知,屬于陽,屬于魂,乃不随形體同歸失落。
亦如大氣之運行于空中,此等知亦常散播人間,表現于每一人之形體。
《詩》曰:“孝思不匮,永錫爾類。
”如堯舜與周公之知孝父母,此等知乃不随身俱殁。
後人之知孝父母者,不絕繼起,乃若與舜、周公同一知,而且會不斷引伸發揚。
如舜之孝瞽叟,父母感格,其事尚在舜之一家。
及周公孝文王,繼志述事,影響及于天下。
此下孝的故事,日益擴大普遍,而其影響所及,亦成為無微不至。
故一人之死,乃死其身,死其附随于身之知。
而别有超越其身之知,則可不死常在,而且引伸變化莫測。
故曰:形與魄則歸于地,魂與氣則歸于天。
人之生,不僅有身,乃亦有氣。
不僅有魄,乃亦有魂。
人之死,魄随形埋歸于地,魂則随氣散播于天。
古人之魂氣,仍可常在,流傳于後世千萬年之下,故曰歸于天。
《左傳疏》:“魂魄雖是性靈,但魄識少而魂識多。
”此明以魂魄說為人之性靈。
如知饑寒是人性,知孝弟亦屬人性。
人心有靈能知,即其性。
但知饑寒,必随身亡失。
抑且飯而飽,即失其饑之知。
衣而溫,即失其寒之知。
至于知孝弟,不因得父母歡心即失其知。
抑且其身既沒,其知猶存,并能綿延長存于千百世之後。
此亦即“魄識少,魂識多”之意。
《易系傳》:“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如言精誠、精識、精靈,亦言人之心知。
沈約《神不滅論》:“精靈淺弱,心慮雜擾。
”言精靈亦猶言心慮。
氣則猶言形,物者萬物,人為萬物之靈,亦一物也。
“精氣為物”,猶言合心與身而為人。
逮人之死,乃有不随人之身以俱死者,是為魂。
魂亦心知,乃已超越人身,不随俱滅,乃若能離此死人之體而遊于太空,又随後人之身而複活,故曰“遊魂為變”。
如舜之孝,變為周公之孝,又變為闵子骞、曾參之孝,又變為千百世下千萬人之孝。
凡此人文社會之文化傳遞,演進無極,皆是此遊魂之為變。
《小戴禮》亦曰:“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知氣即遊魂也。
若從人生論轉入宇宙論,如《淮南子》雲:“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此謂人身之魄,屬于地氣。
人身之魂,則屬于天氣。
此亦猶言魄屬陰,魂屬陽。
但所從言之微異其辭,不必拘說。
庾開《神論》謂:“天地者,陰陽之形魄;變化者,萬物之遊魂。
”此一說更超豁。
天地亦僅屬一形體。
若就形而下之具體平面觀之,則天地亦隻是陰陽之形魄;若就天地之無窮變化言,則皆萬物之遊魂為之。
如此則不僅人類有魂,即推之萬物亦各有魂。
隻從每一物之生命言,若僅見有形魄,各限于其體;若從萬物大生命言,則此大生命乃貫徹流通于每一小生命之内,而各成其為遊魂之轉變也。
老子稱魂魄為“營魄”,有曰:“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注:“營魄,魂魄也。
人載魂魄之上得以生,當愛養之。
喜怒亡魂,卒驚傷魄。
”陸機詩:“迨營魄之未離,假餘息于音翰。
”又曰:“營魄懷茲土,精爽若飛沉。
”注:“經護為營,形氣為魄。
經護其形氣,使之常存也。
”此言形魄知饑寒,魂之為知,則知所以經營護衛之方。
魏鶴山雲“魄主受納,魂主經營”是也。
《雲笈七簽》:“形骸以敗散為期,營魄以更生為用。
”此皆沿用老子“營魄”字,然亦明指魂魄,非有他義。
魂魄可分為二,故老子繼之曰“抱一”。
有附随于身之知,有超越于身之知,老子意,二者不當分離。
然又曰:“能嬰兒乎?”又曰:“為腹不為目,歸真反璞。
”蓋以人文演進,主要在人之心,而尤主要者,則在人心之魂。
老子之意,則在預戒其偏進之為害也。
如上所述,凡中國古籍言及魂魄,皆指其人生前之心知言。
惟魄乃附随其身之知,魂乃超越于身之知,此乃其主要之區别。
及人之既死,所謂鬼神,亦随其生前之魂魄而異。
《易系傳》:“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小戴禮》:“宰我曰:‘吾聞鬼神
人之生前,知饑知寒。
及其死後,形歸于地,魄亦随之歸于地,不複有饑寒之知矣。
魏鶴山有雲:“魂散則魄便自沉了。
今人說虎死則眼光入地,便是此理。
”虎視眈眈,其眼光何等有神氣!但虎死不複視,其眼光亦随之入地了。
惟超越形體之知,則不随形體以俱沒。
如見父知孝,見兄知弟,此等知,屬于陽,屬于魂,乃不随形體同歸失落。
亦如大氣之運行于空中,此等知亦常散播人間,表現于每一人之形體。
《詩》曰:“孝思不匮,永錫爾類。
”如堯舜與周公之知孝父母,此等知乃不随身俱殁。
後人之知孝父母者,不絕繼起,乃若與舜、周公同一知,而且會不斷引伸發揚。
如舜之孝瞽叟,父母感格,其事尚在舜之一家。
及周公孝文王,繼志述事,影響及于天下。
此下孝的故事,日益擴大普遍,而其影響所及,亦成為無微不至。
故一人之死,乃死其身,死其附随于身之知。
而别有超越其身之知,則可不死常在,而且引伸變化莫測。
故曰:形與魄則歸于地,魂與氣則歸于天。
人之生,不僅有身,乃亦有氣。
不僅有魄,乃亦有魂。
人之死,魄随形埋歸于地,魂則随氣散播于天。
古人之魂氣,仍可常在,流傳于後世千萬年之下,故曰歸于天。
《左傳疏》:“魂魄雖是性靈,但魄識少而魂識多。
”此明以魂魄說為人之性靈。
如知饑寒是人性,知孝弟亦屬人性。
人心有靈能知,即其性。
但知饑寒,必随身亡失。
抑且飯而飽,即失其饑之知。
衣而溫,即失其寒之知。
至于知孝弟,不因得父母歡心即失其知。
抑且其身既沒,其知猶存,并能綿延長存于千百世之後。
此亦即“魄識少,魂識多”之意。
《易系傳》:“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如言精誠、精識、精靈,亦言人之心知。
沈約《神不滅論》:“精靈淺弱,心慮雜擾。
”言精靈亦猶言心慮。
氣則猶言形,物者萬物,人為萬物之靈,亦一物也。
“精氣為物”,猶言合心與身而為人。
逮人之死,乃有不随人之身以俱死者,是為魂。
魂亦心知,乃已超越人身,不随俱滅,乃若能離此死人之體而遊于太空,又随後人之身而複活,故曰“遊魂為變”。
如舜之孝,變為周公之孝,又變為闵子骞、曾參之孝,又變為千百世下千萬人之孝。
凡此人文社會之文化傳遞,演進無極,皆是此遊魂之為變。
《小戴禮》亦曰:“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知氣即遊魂也。
若從人生論轉入宇宙論,如《淮南子》雲:“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此謂人身之魄,屬于地氣。
人身之魂,則屬于天氣。
此亦猶言魄屬陰,魂屬陽。
但所從言之微異其辭,不必拘說。
庾開《神論》謂:“天地者,陰陽之形魄;變化者,萬物之遊魂。
”此一說更超豁。
天地亦僅屬一形體。
若就形而下之具體平面觀之,則天地亦隻是陰陽之形魄;若就天地之無窮變化言,則皆萬物之遊魂為之。
如此則不僅人類有魂,即推之萬物亦各有魂。
隻從每一物之生命言,若僅見有形魄,各限于其體;若從萬物大生命言,則此大生命乃貫徹流通于每一小生命之内,而各成其為遊魂之轉變也。
老子稱魂魄為“營魄”,有曰:“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注:“營魄,魂魄也。
人載魂魄之上得以生,當愛養之。
喜怒亡魂,卒驚傷魄。
”陸機詩:“迨營魄之未離,假餘息于音翰。
”又曰:“營魄懷茲土,精爽若飛沉。
”注:“經護為營,形氣為魄。
經護其形氣,使之常存也。
”此言形魄知饑寒,魂之為知,則知所以經營護衛之方。
魏鶴山雲“魄主受納,魂主經營”是也。
《雲笈七簽》:“形骸以敗散為期,營魄以更生為用。
”此皆沿用老子“營魄”字,然亦明指魂魄,非有他義。
魂魄可分為二,故老子繼之曰“抱一”。
有附随于身之知,有超越于身之知,老子意,二者不當分離。
然又曰:“能嬰兒乎?”又曰:“為腹不為目,歸真反璞。
”蓋以人文演進,主要在人之心,而尤主要者,則在人心之魂。
老子之意,則在預戒其偏進之為害也。
如上所述,凡中國古籍言及魂魄,皆指其人生前之心知言。
惟魄乃附随其身之知,魂乃超越于身之知,此乃其主要之區别。
及人之既死,所謂鬼神,亦随其生前之魂魄而異。
《易系傳》:“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小戴禮》:“宰我曰:‘吾聞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