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魂魄鬼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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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族傳統文化中,獨不自創一宗教。
中國人亦無與其他民族同樣之靈魂觀。
此兩事乃有甚深關系。
中國人獨于人心有極細密之觀察。
中國人常以性、情言心。
言性,乃見人心有其數千年以上之共通一貫性。
言情,乃見人心有其相互間廣大之感通性。
西方希臘人好言理性,此僅人心之一項功能而止。
中國文化之最高價值,正在其能一本人心全體以為基礎。
中國古人常兼言“魂魄”。
《左傳》樂祈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
”是魂魄亦指人心言。
故曰“心魂”,又曰“心魄”。
又曰驚魂、斷魂、銷魂、傷魂,又曰詩魂、遊子魂。
此諸“魂”字,顯皆指人生時之心。
《水經注》:“瞰之者驚神,臨之者駭魄。
”《本草》:“安神定魄。
”張耒詩:“蕭森異人境,坐視動神魄。
”《雲笈七簽》:“主管精魄謂之心。
”此證凡諸“魄”字,亦皆指人生時之心。
劉向《新序》:“龍降于堂,葉公見之,失其魂魄。
”此“魂魄”字,明亦指當時之心。
中國人又常以心、身對言,而心更重于身。
故亦每分心為二。
有附随于身之心,有超越于身之心。
中國人重其後者,不重其前者。
《左傳》:“子産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此處魂魄字,即指人生時之心知。
《小戴禮》:“形既生矣,神發知矣。
”人之心知,其先乃附随于人之身軀而始有,故子産曰:“人生始化曰魄。
”魄即指人之心知之附随于人身者。
呱呱堕地即知饑寒,此皆魄之所為。
《史記》:“郦食其家貧落魄,無以為衣食業。
”無衣食之業則饑寒交迫,“落魄”猶言失其心知。
惟其所失落,乃屬體膚饑寒之知。
又如言病魄、醉魄,皆有關于人身。
《雲笈七簽》:“載形魄于天地,資生長于食息。
”言形魄,亦猶言體魄。
《左傳》:“趙同不敬,劉康公曰:‘天奪之魄。
’”不敬,乃屬體之失形,故曰天奪之魄。
故知中國“魄”字乃指人心之依随于形體者而言。
知己之饑,斯亦随而知人之饑;知己之寒,斯亦随而知人之寒。
人之饑寒屬于人之身,不屬己身,而己亦知之,此乃人心超越于身之知。
中國古人稱此曰“魂”。
江淹賦:“黯然銷魂者,惟别而已矣。
”傷離惜别,乃屬人心之一種情感。
親朋之身,離别遠去,與我身若無關。
故知傷離惜别,乃屬一種超越身體之知。
劉勰《文心雕龍》:“形在江湖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謂也。
”此種神思乃屬魂,非屬魄。
惟此種知屬後起,由附随于身之知發揚開放,乃始有之。
子産曰:“既生魄,陽曰魂。
”如知饑知寒,其心幽于一身,故曰陰。
由此發揚開放,乃能視人之饑寒一如己之饑寒,此心能超越己之形體以為知,斯其知乃始光明照耀,故曰陽。
《左傳疏》:“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
”形是各别所私,氣則共通之公。
魄之所知屬私,故僅曰“靈”。
魂之所知,超于私而屬于公,故異其名曰“神”。
此兩語分别魂魄兩字極明晰。
宋儒黃勉齋曰:“耳目之所以能視聽者,魄為之也。
此心之所以能思慮者,魂為之也。
”魏鶴山曰:“人隻有個魂與魄。
人記事自然記得底是魄。
如會怎地搜索思量底,這是魂。
魂日長一日,魄是禀得來合下怎地。
如月之光彩是魂,無光處是魄。
”此兩人言魂魄,亦皆就人心功能與其作用言,而魏氏言之尤深湛。
由此可知,中國古人言魂魄,自先秦下迄南宋之末季,無不指言人生前之心知。
惟有依随于身與超越于身之别。
魂、魄之分即在此。
魏伯陽《參同契》有曰:“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魂之與魄,互為宅室。
”月因日光以為光,故月屬陰,日屬陽。
己饑己溺,此屬形魄之知。
人饑人溺,乃超越己之形體以為知。
古人以前一種知歸之形,乃是魄之所知。
後一種知歸之神與氣,則屬魂之所知。
惟魂知仍必附随于魄知,故曰“互為宅室”。
惟魄知人所易有,如伊尹知民饑民溺,猶己饑己溺之,由是而樂堯舜之道。
堯舜之道在己身外,此等知乃屬神氣之知。
堯舜之道之在天地間,亦如神與氣之充盈無不在。
人若惟己身之知,則人道将暗塞不彰,故屬陰。
超越己身之知,乃可使人道光昌,故屬陽。
然如伊尹之知樂堯舜之道,乃必附随于伊尹當身之知以為知,是亦“互為宅室”也。
《小戴禮》:“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此乃言
中國人亦無與其他民族同樣之靈魂觀。
此兩事乃有甚深關系。
中國人獨于人心有極細密之觀察。
中國人常以性、情言心。
言性,乃見人心有其數千年以上之共通一貫性。
言情,乃見人心有其相互間廣大之感通性。
西方希臘人好言理性,此僅人心之一項功能而止。
中國文化之最高價值,正在其能一本人心全體以為基礎。
中國古人常兼言“魂魄”。
《左傳》樂祈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
”是魂魄亦指人心言。
故曰“心魂”,又曰“心魄”。
又曰驚魂、斷魂、銷魂、傷魂,又曰詩魂、遊子魂。
此諸“魂”字,顯皆指人生時之心。
《水經注》:“瞰之者驚神,臨之者駭魄。
”《本草》:“安神定魄。
”張耒詩:“蕭森異人境,坐視動神魄。
”《雲笈七簽》:“主管精魄謂之心。
”此證凡諸“魄”字,亦皆指人生時之心。
劉向《新序》:“龍降于堂,葉公見之,失其魂魄。
”此“魂魄”字,明亦指當時之心。
中國人又常以心、身對言,而心更重于身。
故亦每分心為二。
有附随于身之心,有超越于身之心。
中國人重其後者,不重其前者。
《左傳》:“子産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此處魂魄字,即指人生時之心知。
《小戴禮》:“形既生矣,神發知矣。
”人之心知,其先乃附随于人之身軀而始有,故子産曰:“人生始化曰魄。
”魄即指人之心知之附随于人身者。
呱呱堕地即知饑寒,此皆魄之所為。
《史記》:“郦食其家貧落魄,無以為衣食業。
”無衣食之業則饑寒交迫,“落魄”猶言失其心知。
惟其所失落,乃屬體膚饑寒之知。
又如言病魄、醉魄,皆有關于人身。
《雲笈七簽》:“載形魄于天地,資生長于食息。
”言形魄,亦猶言體魄。
《左傳》:“趙同不敬,劉康公曰:‘天奪之魄。
’”不敬,乃屬體之失形,故曰天奪之魄。
故知中國“魄”字乃指人心之依随于形體者而言。
知己之饑,斯亦随而知人之饑;知己之寒,斯亦随而知人之寒。
人之饑寒屬于人之身,不屬己身,而己亦知之,此乃人心超越于身之知。
中國古人稱此曰“魂”。
江淹賦:“黯然銷魂者,惟别而已矣。
”傷離惜别,乃屬人心之一種情感。
親朋之身,離别遠去,與我身若無關。
故知傷離惜别,乃屬一種超越身體之知。
劉勰《文心雕龍》:“形在江湖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謂也。
”此種神思乃屬魂,非屬魄。
惟此種知屬後起,由附随于身之知發揚開放,乃始有之。
子産曰:“既生魄,陽曰魂。
”如知饑知寒,其心幽于一身,故曰陰。
由此發揚開放,乃能視人之饑寒一如己之饑寒,此心能超越己之形體以為知,斯其知乃始光明照耀,故曰陽。
《左傳疏》:“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
”形是各别所私,氣則共通之公。
魄之所知屬私,故僅曰“靈”。
魂之所知,超于私而屬于公,故異其名曰“神”。
此兩語分别魂魄兩字極明晰。
宋儒黃勉齋曰:“耳目之所以能視聽者,魄為之也。
此心之所以能思慮者,魂為之也。
”魏鶴山曰:“人隻有個魂與魄。
人記事自然記得底是魄。
如會怎地搜索思量底,這是魂。
魂日長一日,魄是禀得來合下怎地。
如月之光彩是魂,無光處是魄。
”此兩人言魂魄,亦皆就人心功能與其作用言,而魏氏言之尤深湛。
由此可知,中國古人言魂魄,自先秦下迄南宋之末季,無不指言人生前之心知。
惟有依随于身與超越于身之别。
魂、魄之分即在此。
魏伯陽《參同契》有曰:“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魂之與魄,互為宅室。
”月因日光以為光,故月屬陰,日屬陽。
己饑己溺,此屬形魄之知。
人饑人溺,乃超越己之形體以為知。
古人以前一種知歸之形,乃是魄之所知。
後一種知歸之神與氣,則屬魂之所知。
惟魂知仍必附随于魄知,故曰“互為宅室”。
惟魄知人所易有,如伊尹知民饑民溺,猶己饑己溺之,由是而樂堯舜之道。
堯舜之道在己身外,此等知乃屬神氣之知。
堯舜之道之在天地間,亦如神與氣之充盈無不在。
人若惟己身之知,則人道将暗塞不彰,故屬陰。
超越己身之知,乃可使人道光昌,故屬陽。
然如伊尹之知樂堯舜之道,乃必附随于伊尹當身之知以為知,是亦“互為宅室”也。
《小戴禮》:“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此乃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