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思想史中之鬼神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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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月言者,則謂日以其光加于月魄而為之明,如人登車而載于其上也。

    三子之言,雖為兩事,而所言“載魄”,則其文義同為一說。

    故丹經曆術,皆有納甲之法,互相資取,以相發明,蓋其理初不異也。

    至于近世,而蘇子由、王元澤之說出,皆以魂為神,以魄為物,而欲使神常載魄以行。

    洪慶善亦謂陽氣充魄為魂,能運動。

    若如此,将使神常勞動,而魄亦不得以少息,雖幸免物欲沉溺之累,而窈冥之中,精一之妙,反為強陽所挾,以馳骛于紛拿膠擾之途,卒以陷于衆人傷生損壽之域而不自知也。

     朱子大儒博涉,此一節發揮方外長生精義,闡釋古今異說,可謂語簡而要。

    而其分析魂魄二字涵義,亦見邃深圓密。

    雖或有異于子産最先論魂魄之初意,而宋懦程朱一派對宇宙觀、人生觀之要旨,實可由此參究。

    蓋朱子對“魄”字,并不僅當作一死的物質看,故于蘇、王、洪三家之說,皆所不契。

    魄固屬于體質,而有賴于魂之光耀,但魂是陽動,魄是陰靜,同屬二氣良能,則魂魄決非如神物之辨,可以分作兩對而言者。

    換言之,亦不當如《莊子》外、雜篇乃及荀卿之所謂神形之别。

    蓋形即寓神,物必有理,一物一太極,則魄雖屬于形質,而自當有靈。

    朱子之所以特有取于鄭玄之注語者,其用意亦由此而顯。

    此亦後人之愈說而愈邃密之一例。

    惟朱子此條,本為道家言長生,與他處言魂魄,其間亦微有歧義,不可不辨。

    在子産,殆認為由形生神,《莊子·内篇》七篇,亦尚持此見。

    則魂之與魄,乃有一先後。

    而朱子此條,則說魂載于魄而行,如日光之照射于月;則從另一觀點言之,如程朱分辨“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亦常以物之受光與器之容水為喻,與此處解釋魂魄之義亦正相類似。

    如此則魂之乘載于魄,已是魂在魄外;以此光加于魄而為之明,如人之登車而載于其上。

    豈不與子産“既生魄,陽曰魂”之義有歧?若就宇宙原始言,就每一人之最初生命言,應如子産之說。

    惟就既有宇宙言,或就既有人文世界言,則朱子此節所言之魂魄,亦未始不可如此說。

    而孔《疏》所謂“魄識少,魂識多”,亦未全為非。

    惟若誤認魂魄為二非一,則又決非朱子本節之意耳。

    在子産,是那魄自能發光,其所發之光為魂。

    而在朱子,則以光加于魄而為明,如人登車而載其上。

    明儒羅整庵譏朱子之理氣論,謂如人騎馬上。

    不知人騎馬上,即是魂載于魄之喻,非真認人馬之為二也。

     十五黃幹的祭祀論 朱子大弟子黃幹,又申述朱子之論鬼神與祭祀,其說亦當引錄。

    黃幹曰: 諸人講祭祀鬼神一段,蓋疑于祖考已亡,一祭祀之頃,雖是聚己之精神,如何便得祖考來格?雖是祖考之氣已散,而天地之間公共之氣尚在,亦如何便湊合得其為之祖考而祭之?蓋不知祖考之氣雖散,而所以為祖考之氣,則未嘗不流行于天地之間。

    祖考之精神雖亡,而吾所受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

    以吾所受祖考之精神,而交于所以為祖考之氣,神氣交感,則洋洋然在其上在其左右者,蓋有必然而不能無者矣。

    學者但知世間可言可見之理,而稍幽冥難曉,則一切以為不可信。

    蓋嘗以琴觀之,《南風》之奏,今不複見矣,而絲桐則世常有也。

    撫之以指,則其聲铿然矣。

    謂聲在絲桐邪?置絲桐而不撫之以指,則寂然而無聲。

    謂聲在指耶?然非絲桐,則指雖屢動,不能以自鳴也。

    指自指也,絲桐自絲桐也,一搏拊而其聲自應。

    向使此心和平仁厚,真與天地同意,則《南風》之奏,亦何異于舜之樂哉?今乃以為但聚己之精神而祭之,便是祖考來格,則是舍絲桐而求聲于指也,可乎? 此一理論,仍然沿襲橫渠、朱子,但又加進了新闡述。

    如黃幹意,人生隻如奏了一套樂,那身軀便如絲桐琴瑟,不憑絲桐琴瑟,奏不出樂聲來。

    人死了,譬如絲桐琴瑟壞了,再也不出聲。

    但若其人生時,曾奏出一套美妙的樂曲,那樂聲流散在太空,像是虛寂了。

    但那曲調,隻要有人譜下,後人依此譜再試彈奏,那曲聲卻似依然尚在,并未散失。

    所謂《廣陵散》尚在人間,《南風》之奏,無異舜時,便是這道理。

    依此言之,所謂祭祀感格,也必所祭者其人生時,有一番作為,有一番精神,像有一套樂曲流傳,後人才好依着他原譜來再演奏,使此樂聲重現。

    大之如聖賢之負荷天地間事,小之如祖宗創建一家基業,樂曲有高下,但總之有此一調,便可以舊調重彈。

    所謂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其實還是那人生前所彈奏的那一調,那一曲。

    再用朱子鬼神界分說之,絲桐隻是鬼,因絲桐必壞。

    樂聲便是神,因樂聲常留,可以重演。

    黃幹這一番話中所用絲桐、手指之喻,本為佛家所常用。

    其實黃幹之所謂樂聲與《南風》之奏,也略如佛家之所謂“業”。

    惟佛家對人生消極悲觀,把人生時一切作為,統稱為“業”,佛家認為正因于此等業而陷人生于輪回苦海。

    儒家對人生則積極樂觀,把人生時一切作為,看作如演奏了一套樂,人生無終極,便如樂聲洋洋,常流散在宇宙間。

     十六王船山的鬼神論 以上約略叙述了宋儒二程、張、朱的鬼神論。

    此下明代,對此方面讨論較少,此文隻拟拈舉明遺民王船山一人再一叙述,作為本篇之殿軍。

     船山推尊張、朱,尤于橫渠有深契,因此他對鬼神方面,也多所闡發。

    船山說: 形而上者,亘生死,通晝夜,而常伸,事近乎神。

    形而後有者,困于形而固将竭,事近乎鬼。

     如此說鬼神,全屬抽象的哲學名詞,顯距世俗所謂鬼神甚遠了。

    他又說: 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

    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

    形則有量,盈其量則氣至而不能受,以漸而散矣。

    方來之神,無頓受于初生之理。

    非畏厭溺,非疫疠,非獵殺斬刈,則亦無頓滅之理。

    日生者神,而性亦日生。

    反歸者鬼,而未死之前為鬼者亦多矣。

    所行之清濁善惡與氣俱,而遊散于兩間,為祥為善,為眚為孽,皆人物之氣所結,不待死而為鬼,以滅盡無餘也。

     此一節,指出“神”乃屬一種人生以後日生日長之氣,并非在人生前,先有一神,如俗謂靈魂,投入人胎,亦非人生一堕地,即有一神附随人體。

    鬼則是人生以後日衰日反之氣,亦非人死後才成鬼。

    即在人生時,已有日衰日反之氣,則早有幾分是鬼了。

    而亦非人死後其氣即滅盡,人死後,不僅其屍骨不遽壞爛,即其生前作業,也不消散遽盡。

    前引黃幹語曾以作樂喻人生,樂聲不是可以餘音繞梁,三日不絕嗎?當知人之死,其平生善行,可以為祥為善;其生平惡行,可以為眚為孽;其生前之餘氣,仍遊散于天地間,亦複有餘音袅袅,三日繞梁之概。

    惟惡氣眚孽,終不可久,必歸消盡,而祥和善氣,則不僅可以長存,并可引伸舒展,連帶生出其他許多善行來,這便是鬼神之别了。

     船山又說: 魄麗于形,鬼之屬。

    魂營于氣,神之屬。

    此鬼神之在物者也。

    魄主受,魂主施,鬼神之性情也。

    物各為一物,而神氣之往來于虛者,原通一于絪缊之氣,故施者不吝施,受者樂得其受,所以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琥珀拾芥,磁石引鐵,不知其所以然而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亦惟其固有可感之性也。

     此由鬼神說到感通之理。

    船山謂魂魄拘限于體,而鬼神則往來于虛,故言感通者,必言鬼神,不言魂魄也。

    船山又雲: 就其所自來,而為魂為魄,各成其用,與其所既往,而魂升魄降,各反其本,則為二物。

    自其既凝為人物者,和合以濟,無有畛域,則為一物矣。

    雖死而為鬼神,猶是一物也。

    實一物也。

    以祭祀言之,求之于陽者,神也。

    求之于陰者,鬼也。

    是所謂陰陽之靈也。

    思成而翕聚者,神也。

    未求之先,與求已而返于漠者,鬼也。

    是所謂至而伸,反而歸也。

     此條說魂魄在生前,可以認為是二物,也可認為是一物。

    鬼神在死後,同樣可認為是二物,也可認為是一物。

    人死氣散,合于冥漠太空,此即鬼者歸也。

    待生人祭祀之,思成而翕聚之,由于緻祭者之誠心思存,而受祭者之神氣若複臨現,此即神者伸也。

    此思成而翕聚者,與反歸而合漠者,本是一氣,故說鬼神是一。

     船山又雲: 陰陽相感,聚而生人物者為神。

    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則神随形敝,敝而不足以存,複散而合于絪缊者為鬼。

    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與天相通。

    鬼自明而返乎幽,然曆乎人之能,抑可與人相感。

    就其一幽一明者而言之,則神陽也,鬼陰也。

    而神者陽伸而陰亦随伸,鬼者陰屈而陽先屈,故皆為二氣之良能。

    良能者,無心之感,合成其往來之妙者也。

    若謂死則消散無有,則是有神而無鬼,與聖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異矣。

     此一節,仍本上節鬼神是一物之義,而引伸說之。

    天地間不僅神常存而鬼亦常存。

    正因人生後,經曆了一番作為,顯出了他一番能,所以死後,後人仍可感得。

    如推就曆史言,古代世界與現代世界,實仍息息相通,所以得成其為曆史與文化。

    當知古世界可以引伸出現世界,而現世界亦仍得感通到古世界,如此則古世界依然常存于天地間。

    此乃船山之鬼神合一論。

     船山又雲: 用則伸,不用則不伸,鬼而歸之,仍乎神矣。

    死生同條,而善吾生者即善吾死。

    伸者天之化,歸者人之能。

    君子盡人以合天,所以為功于神也。

     此條略似朱子之言蘊藏與運用。

    一切歸藏于冥漠者,隻待人善為運用,仍可推陳出新,化朽腐為神奇,又引生出其他變化來。

    故船山曰“鬼而神”。

    宇宙引伸出萬物,此為宇宙自然之化。

    而人能将其已化而過者,善而藏之,故有曆史,有文化。

    人類自古積累之曆史文化各項業績,此屬鬼。

    但人類又憑此引伸,故曆史文化不啻成為後代人之一種新自然,則又轉屬神。

    故船山此處謂盡人合天,以為功于神,這即是“鬼而歸之,仍乎神矣”之旨。

     船山又雲: 人之與物,皆受天地之命以生。

    天地無心而物各自得,命無異也。

    乃自人之生而人道立,則以人道紹天道,而異于草木之無知,禽獸之無恒。

    故惟人能自立命,而神之存于精氣者,獨立于天地之間,而與天通理。

    是故,萬物之死,氣上升,精下降,折絕而失其合體,不能自成以有所歸。

    惟人之死,則魂升魄降,而神未頓失其故,依于陰陽之良能以為歸,斯謂之鬼。

    鬼之為言歸也,形氣雖亡,而神有所歸,則可以孝子慈孫誠敬恻怛之心合漠而緻之,是以尊祖祀先之禮行焉。

     此一節,仍伸鬼神合一之旨。

    所謂鬼者,乃指其神之有所歸。

    此惟人道始能之,而萬物不能,故曰“以人道紹天道”。

    蓋船山力主人類曆史文化乃可與宇宙自然合一相通者,此為船山思想中有創辟而重要之一義,亦即于其論鬼神之一端而可會也。

    船山又曰: 水之為漚為冰,激之而成,變之失其正也。

    漚冰之還為水,和而釋也。

    人之生也,孰為固有之質,激于氣化之變而成形?其死也,豈遇其和而得釋乎?君子之知生者,知良能之妙也。

    知死,知人道之化也。

    奚漚冰之足雲? 昔橫渠有漚冰之喻,東漢王充已說之,而朱子謂其近釋氏。

    船山雖崇橫渠,而其持論創說,并不一一遵橫渠之舊。

    若以漚冰喻人生,則人之死,猶漚冰遇和而得釋,而不知人生有其不釋者。

    此猶如莊周之說薪盡火然。

    當知薪在火中盡,而人生如薪亦如火,有其盡,有其不盡。

    此與子産所謂人以強死而始得為鬼者,義又不同。

    船山之視曆史文化,正是一化境,能與天地自然合一無間,此正《中庸》所謂“所過者化,所存者神”。

    亦是惟知其神,才能知其化也。

     船山又曰: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

    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

    不可象者,即在象中。

    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

    人生而物感交,氣逐于物,役氣而遺神,神為使而違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此說人生,本是禀賦了陰陽二氣中之清通之理而生,所以人生有氣兼有神。

    但人生後,氣逐于物,役氣遺神,把此禀賦所得之神即清通之理随便使用,如是則神為形役,便失卻了人生之本然。

    生時如此,死後可知。

    當其生時,神早不存,則死後又那得會有鬼? 船山又雲: 鬼神之道,以人為主。

    不自慢易,而後容氣充盈,足以合漠。

    異端唯不知此,草衣木食,凋耗其氣魄,而謂之為齋;疲敝衰羸,且将與陰為野土者為類,亦惡以通神明而俾之居歆乎? 然則鬼神即是人生自然之理,故曰:“善吾生,乃所以善吾死。

    ”若人在生時,以氣逐物,役氣遺神,此固不當。

    但如方外佛釋之徒,刻苦己生,草衣木食,凋耗其氣魄,未盡人之生理,背乎自然,是謂不善歸,又何能更生起神化?如此說來,則仍還是鄭子産所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以至于神明也。

    ”可見船山思想,雖較之子産若已遙為博大宏深,但大體仍是中國思想之大傳統,前後一脈,精旨相通。

    故本文上引子産,下至船山,備列其所論魂魄鬼神之大旨,僅亦以明此一理論曆久相傳,遞有演進,而首尾宛成一體。

    而其推衍所及,即在将來之人類思想文化史上,仍當不斷有其作用,仍當不斷另有所引伸發揮。

    固未可謂前人思想,早已死滅不存,而又未可逆測其演變之所終極、之所将止。

    此即是中國古人論鬼神一觀念之當前一種具體的示例與實證也。

    船山雲:“鬼神之道,以人為主”,此一語更為扼要。

    故謂中國思想史中所有的鬼神觀,其實盡隻是一種人生觀,并由人生觀而直達通透到宇宙觀。

    宇宙人生,于此合一,則亦所謂“鬼神之德,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新亞書院文化講座演講,原題為“中國哲學中之鬼神觀”。

    一九五五年改寫後刊載于是年八月新亞書院《學報》一卷一期,改題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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