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古代對于鬼魂及葬祭之觀念
關燈
小
中
大
餘讀古朗士所著《希臘羅馬古代社會研究》(李玄伯譯本),于彼邦古代迷信,言之綦詳。
其首章論古代希臘、意大利人,信人死後其魂不離肉體,而與之同幽閉于墳墓中,詳舉當時諸土葬禮以為說明。
并謂此種信念,統治彼邦極長時期之思想,影響于其家族及社會之組織,幾皆以此項迷信為根源。
餘因念此等觀念,古埃及人先已有之。
埃及人視生人屋宇,不翅如逆旅,而死者之墳墓,則若為彼等永久之住宅。
其屍體用香料塗抹,以求永久保存,所謂“木乃伊”是也。
彼輩信靈魂死後離去,他日可重返,再附屍體,即得複活。
後代人言埃及,莫不盛稱其金字塔,若為古埃及文化之最高表征。
然古埃及文化之所以綿曆不永而終于衰歇不複振者,實亦受金字塔之賜。
竭生奉死,奈之何其可久。
又如耶教複活傳說,此亦西方人相信死後靈魂可來再附肉體之一證。
據是言之,自埃及、猶太、希臘、羅馬諸邦,古代西方有其共同的靈魂觀、永生觀乃及複活觀,都和我們東方人想法不同。
今考春秋以來,中國古人對于魂魄之觀念。
《易系辭》有雲:“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小戴禮記·郊特牲篇》謂:“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
”此謂人之既死,魂魄解散,體魄入土,而魂氣則遊揚空中無所不屬。
而中國古人所謂之“魂氣”,亦與西方人所謂之“靈魂”有不同。
《小戴記·禮運篇》有曰: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臯某複!然後飯腥而苴熟,故天望而地藏也。
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此處“魂氣”又改言“知氣”。
當時人信人既死,其生前知氣(即魂氣)則離體飄遊,故升屋而号,呼而複之。
而魂之離體,則有不僅于已死者。
故宋玉《招魂》有曰:“魂魄離散。
”又曰:“魂兮歸來,去君之恒幹,何為四方些。
”又景差有《大招》。
此等若為當時南方楚人之信仰。
然鄭人于三月上巳,出浴于潧、洧之間,其俗蓋亦寓招魂之意。
則此種信仰,顯不止于南方之楚人。
惟其人死而魂離,故中國古代于葬禮乃不甚重視。
《小戴禮·檀弓篇》有曰: 延陵季子使齊而返,其長子死,葬于嬴、博之間。
既封,曰:“骨肉歸複于土,命也。
若魂氣則無不之也。
” 《史記·高祖本紀》記高祖過沛,謂沛父兄曰: 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
則古人謂人既死,魂即離魄而遊,其事豈不信而有征。
人之生命,主在“魂”,不在“魄”。
“魂”既離魄而去,則所謂“魄”者,亦惟餘皮骨血肉,亦如爪發然,不足複重視。
孟子曰: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
其親死,則舉而委之于壑。
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
其颡有泚,睨而不視,蓋歸反蔂梩而掩之。
據孟子之說,亦謂其人不忍見其親之屍為狐狸蠅蚋所攢食,非謂其親之魂猶附死體,非葬埋則親魂永不安。
蓋葬者所以盡人事,非以奉鬼道。
《檀弓篇》又曰: 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
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
是故衣足以飾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樹之哉。
” 《呂氏春秋·節葬篇》亦曰: 孝子之重其親,慈親之愛其子,痛于肌骨,性也。
所重所愛,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也,故有葬死之義。
葬也者,藏也。
《淮南子·齊俗篇》亦曰:“葬薶足以收斂蓋藏而已。
”故《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
”因此中國古人絕不贊成厚葬之事。
厚葬之事始見于《左傳》。
成公二年: 秋八月,朱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謂華元、樂舉于是乎不臣。
然此所謂厚葬,較之埃及古俗,何翅千萬相去。
宋文公亦一國之君,其葬如此,君子已譏主其事者,而謂之“不臣”。
其後生事漸富,風俗漸奢,厚葬之風亦漸盛。
然所以為厚葬者,亦不為死者計。
《呂氏·節喪篇》論之,謂: 今世俗大亂之主,愈侈其葬,其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侈糜者以為榮,節儉者以為陋。
不以便死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譽為務,此非慈親孝子之心也。
惟其不如西俗,信人之既死,其魂猶附随于屍體。
故厚葬之在中土,其風終不大盛。
人死魂離,于是而有臯号,于是而有招魂,于喪也有重,于祔也有主以依神,于祭也有屍以像神,凡以使死者之魂得所依附而甯定,勿使飄遊散蕩。
春秋以後,屍體
其首章論古代希臘、意大利人,信人死後其魂不離肉體,而與之同幽閉于墳墓中,詳舉當時諸土葬禮以為說明。
并謂此種信念,統治彼邦極長時期之思想,影響于其家族及社會之組織,幾皆以此項迷信為根源。
餘因念此等觀念,古埃及人先已有之。
埃及人視生人屋宇,不翅如逆旅,而死者之墳墓,則若為彼等永久之住宅。
其屍體用香料塗抹,以求永久保存,所謂“木乃伊”是也。
彼輩信靈魂死後離去,他日可重返,再附屍體,即得複活。
後代人言埃及,莫不盛稱其金字塔,若為古埃及文化之最高表征。
然古埃及文化之所以綿曆不永而終于衰歇不複振者,實亦受金字塔之賜。
竭生奉死,奈之何其可久。
又如耶教複活傳說,此亦西方人相信死後靈魂可來再附肉體之一證。
據是言之,自埃及、猶太、希臘、羅馬諸邦,古代西方有其共同的靈魂觀、永生觀乃及複活觀,都和我們東方人想法不同。
今考春秋以來,中國古人對于魂魄之觀念。
《易系辭》有雲:“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小戴禮記·郊特牲篇》謂:“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
”此謂人之既死,魂魄解散,體魄入土,而魂氣則遊揚空中無所不屬。
而中國古人所謂之“魂氣”,亦與西方人所謂之“靈魂”有不同。
《小戴記·禮運篇》有曰: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臯某複!然後飯腥而苴熟,故天望而地藏也。
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此處“魂氣”又改言“知氣”。
當時人信人既死,其生前知氣(即魂氣)則離體飄遊,故升屋而号,呼而複之。
而魂之離體,則有不僅于已死者。
故宋玉《招魂》有曰:“魂魄離散。
”又曰:“魂兮歸來,去君之恒幹,何為四方些。
”又景差有《大招》。
此等若為當時南方楚人之信仰。
然鄭人于三月上巳,出浴于潧、洧之間,其俗蓋亦寓招魂之意。
則此種信仰,顯不止于南方之楚人。
惟其人死而魂離,故中國古代于葬禮乃不甚重視。
《小戴禮·檀弓篇》有曰: 延陵季子使齊而返,其長子死,葬于嬴、博之間。
既封,曰:“骨肉歸複于土,命也。
若魂氣則無不之也。
” 《史記·高祖本紀》記高祖過沛,謂沛父兄曰: 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
則古人謂人既死,魂即離魄而遊,其事豈不信而有征。
人之生命,主在“魂”,不在“魄”。
“魂”既離魄而去,則所謂“魄”者,亦惟餘皮骨血肉,亦如爪發然,不足複重視。
孟子曰: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
其親死,則舉而委之于壑。
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
其颡有泚,睨而不視,蓋歸反蔂梩而掩之。
據孟子之說,亦謂其人不忍見其親之屍為狐狸蠅蚋所攢食,非謂其親之魂猶附死體,非葬埋則親魂永不安。
蓋葬者所以盡人事,非以奉鬼道。
《檀弓篇》又曰: 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
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
是故衣足以飾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樹之哉。
” 《呂氏春秋·節葬篇》亦曰: 孝子之重其親,慈親之愛其子,痛于肌骨,性也。
所重所愛,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也,故有葬死之義。
葬也者,藏也。
《淮南子·齊俗篇》亦曰:“葬薶足以收斂蓋藏而已。
”故《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
”因此中國古人絕不贊成厚葬之事。
厚葬之事始見于《左傳》。
成公二年: 秋八月,朱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謂華元、樂舉于是乎不臣。
然此所謂厚葬,較之埃及古俗,何翅千萬相去。
宋文公亦一國之君,其葬如此,君子已譏主其事者,而謂之“不臣”。
其後生事漸富,風俗漸奢,厚葬之風亦漸盛。
然所以為厚葬者,亦不為死者計。
《呂氏·節喪篇》論之,謂: 今世俗大亂之主,愈侈其葬,其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侈糜者以為榮,節儉者以為陋。
不以便死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譽為務,此非慈親孝子之心也。
惟其不如西俗,信人之既死,其魂猶附随于屍體。
故厚葬之在中土,其風終不大盛。
人死魂離,于是而有臯号,于是而有招魂,于喪也有重,于祔也有主以依神,于祭也有屍以像神,凡以使死者之魂得所依附而甯定,勿使飄遊散蕩。
春秋以後,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