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之宗教信仰
關燈
小
中
大
,則亦可置于不足深論之列也。
六 由上論之,中國儒家之言禮樂,就廣義言,固不僅為人生教育之一端,實兼舉政治、宗教而一以貫之矣。
凡使小我融入于大群,使現世融入于過去與未來,使人生融入于自然,凡此層層融入,俾人類得以建造一現世界大群體之文化生命者,還以小我一心之敏感靈覺操其機,而其事乃胥賴于禮樂。
凡所以象征此文化生命之群體,而以昭示于小我,使有以激發其内心之敏感靈覺者,皆禮也。
誠使小我得融入此文化生命之大群體而不啻觌面親睹焉,則彼将自感其生命之無限,而内心不勝其和怡悅怿,而蹈拜之、歌頌之者,皆樂也。
故禮樂乃太平盛世之心情,亦太平盛世之景象。
凡其昧于此禮,喪于此樂,囿于小我之幽郁,以自外于大群之和怡悅怿,而不勝其私怖畏、私歆羨、私籲請、私祈求者,此皆謂之迷信。
其或仗小我之私智小巧,妄觊役使驅駕,以利用外物,攘竊大群,而暫得逞其私欲者,此皆謂之方術。
方術之與迷信,常與禮樂為代興,而終不敵禮樂之光昌而可久。
是為中國民族傳統信仰之大要,亦即儒家思想大義所在也。
故必待夫教育興明,政治隆盛,而後吾中國民族對于此廣深立方大群文化生命之傳統信仰,乃始有其存在與發皇。
此則北宋歐陽子之《本論》固已先我而言之。
七 按黑格爾論基督教,謂其未能與任何國家制度相聯合以造成一種民族性之活的發展,乃為一種道德之失敗。
故基督教者,乃純粹一種精神之宗教也,亦可謂是一種個人的宗教,耶稣命其門徒離棄父母,并放下其所有之一切,以謂如此庶可超出現實世界之束縛,而不緻受命運之宰割。
耶稣謂有人要你外衣,應并脫長袍與之。
命運當使為愛所調解。
故基督精神在饒恕一切仇敵,調節一切命運,超脫一切小己利害、世間沖突,而遊心于溥博自由之境界。
然基督教之缺陷乃亦即在此。
蓋基督教即在其個人權利之否定中,表現出基督教本身之限制。
由否定其自己個人權利義務所達到之愛,仍無法擴充成為任何現實生活之南針。
于是基督教不得不退回教會,離開現實社會,而求精神之統一。
基督教會除宣傳信仰外,于人類多方面的生活不能有所滿足。
教會既不能離世獨立,又不能與世諧和,基督教乃造成一種宗教與人生間不健全的對立。
反之,希臘宗教能将政治生活理想化。
希臘人對國家之觀念,認為一種超感官的較高之實在,小己生命之持續于國家生活中,乃其自己努力實現之目标。
自羅馬征服四鄰,進而破滅此種比較切近人生之自由公民的宗教,将吸收公民全部生命之有機的國家生活變為死的機械的政治制度,從外面管理此薄弱無力的民衆。
彼等在社會生活中尋不到安身立命可以不朽之點。
故羅馬覆滅,時人對宗教之要求特切。
本可以當下實現之天國,今既成為一種悠遠之願望,其到達之期,乃不能不展至世界之末日。
遂使上帝之外界化,與人生之堕落敗壞相與俱來。
今按:黑氏此論,正可借以發揮中國儒家精神。
儒家根本人心之仁孝,推擴身、家、國、天下以及于天人之際,而融為一體。
較之基督教教人離棄父母及一切,以解消人間世之争執與對立者,所勝遠矣。
惟黑氏所知限于西方,故識破彼中中世紀以來基督教之缺陷,則折而返于古希臘。
其實古希臘人對于政治理想之圓宏偉大,固尚遠遜于中國。
中國儒家所謂禮樂,固已括盡現實世界政治、社會、風俗、經濟、學校、教化之各方面。
内仁孝,外禮樂,欣合以成一體,以實現當下之天國,儒家思想之可以代替宗教者在此,宗教思想之不能盛行于服膺儒術之中國者亦在此。
中國儒家論禮樂,必從井田、封建、學校諸大端求之,其義亦在此。
若專從死喪哭泣祭祀歌蹈儀文細節處論禮樂,斯亦失之。
細讀歐陽修《本論》,可窺見此中消息。
又黑格爾論希臘人觀念,謂希臘人認國家不僅為外在之權威,而為實現個人自由之唯一處所。
并認彼輩所崇奉之神靈,非外界一種作威作福之力量,而為自然機構與社會組織之理想的有機合一。
彼輩所生活居住之小世界,乃由彼輩精神所造成,且不斷在創造中。
因此彼輩對于世界頗能相安。
“我”與“非我”之區别,以希臘人之生活論,殆已在悠揚之樂聲中消失于無形。
然黑格爾又謂希臘人對于人生與世界之調和薄弱不完備。
蓋此種調和,并未根據内心生活與外界生活相對立之深徹意識,亦未根據對于征服此種對立之精神曆程之認識。
換言之,希臘式之合一,并未建築在理性上,亦未建築在超過其分别意識之合一上,實乃建築于對此分别之茫昧無知而已。
故不久即代之以自我孤立與世界相反對之意識,如斯多噶派,伊璧鸠魯派,及懷疑派的個人主義哲學之所表示是也。
亞裡斯多芬之喜劇,僅為希臘精神最後刹那之快樂,轉瞬即過渡而成斯多噶派之嚴肅主義,從外界生活回複到自己靈魂之壁壘,再過渡到羅馬人之俗世平庸生活,在此生活中,法律成為社會之惟一連鎖。
自此再過渡而為懷疑派之失望生活,懷疑一切,乃進而懷疑及于自身焉。
今按:希臘人生,乃人生的而非天國的,此固異于耶教之不能與現實相融和矣。
然希臘人生依然未脫個人主義之牢籠,不能與外界親切融和。
黑氏哲學欲以理性與邏輯打通一貫,又常以征服對立為言,其後繼起者乃有馬克思氏之階級鬥争之曆史進程觀。
此三十年間之兩度歐洲大戰争,又現于最近德、蘇兩國對陣之大屠殺。
竊疑理性與邏輯,固非消滅人世對立之工具;征服與鬥争,更非消滅人世對立之步驟。
中國古先聖哲以“仁”字作骨,以“孝”字立本,群己天人,融洽無間,不借徑于邏輯,更無事乎征服。
尼采又以憐憫為弱者道德,而唱超人之說,不知惟仁為勇,惟孝為強。
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
以此較之希臘思想與耶教道德,固遙為深透圓宏矣。
近世彼中惟德儒好于人生作深思,恨不獲告之以中國哲人之理想也。
(民國三十一年一月《思想與時代》雜志六期)
六 由上論之,中國儒家之言禮樂,就廣義言,固不僅為人生教育之一端,實兼舉政治、宗教而一以貫之矣。
凡使小我融入于大群,使現世融入于過去與未來,使人生融入于自然,凡此層層融入,俾人類得以建造一現世界大群體之文化生命者,還以小我一心之敏感靈覺操其機,而其事乃胥賴于禮樂。
凡所以象征此文化生命之群體,而以昭示于小我,使有以激發其内心之敏感靈覺者,皆禮也。
誠使小我得融入此文化生命之大群體而不啻觌面親睹焉,則彼将自感其生命之無限,而内心不勝其和怡悅怿,而蹈拜之、歌頌之者,皆樂也。
故禮樂乃太平盛世之心情,亦太平盛世之景象。
凡其昧于此禮,喪于此樂,囿于小我之幽郁,以自外于大群之和怡悅怿,而不勝其私怖畏、私歆羨、私籲請、私祈求者,此皆謂之迷信。
其或仗小我之私智小巧,妄觊役使驅駕,以利用外物,攘竊大群,而暫得逞其私欲者,此皆謂之方術。
方術之與迷信,常與禮樂為代興,而終不敵禮樂之光昌而可久。
是為中國民族傳統信仰之大要,亦即儒家思想大義所在也。
故必待夫教育興明,政治隆盛,而後吾中國民族對于此廣深立方大群文化生命之傳統信仰,乃始有其存在與發皇。
此則北宋歐陽子之《本論》固已先我而言之。
七 按黑格爾論基督教,謂其未能與任何國家制度相聯合以造成一種民族性之活的發展,乃為一種道德之失敗。
故基督教者,乃純粹一種精神之宗教也,亦可謂是一種個人的宗教,耶稣命其門徒離棄父母,并放下其所有之一切,以謂如此庶可超出現實世界之束縛,而不緻受命運之宰割。
耶稣謂有人要你外衣,應并脫長袍與之。
命運當使為愛所調解。
故基督精神在饒恕一切仇敵,調節一切命運,超脫一切小己利害、世間沖突,而遊心于溥博自由之境界。
然基督教之缺陷乃亦即在此。
蓋基督教即在其個人權利之否定中,表現出基督教本身之限制。
由否定其自己個人權利義務所達到之愛,仍無法擴充成為任何現實生活之南針。
于是基督教不得不退回教會,離開現實社會,而求精神之統一。
基督教會除宣傳信仰外,于人類多方面的生活不能有所滿足。
教會既不能離世獨立,又不能與世諧和,基督教乃造成一種宗教與人生間不健全的對立。
反之,希臘宗教能将政治生活理想化。
希臘人對國家之觀念,認為一種超感官的較高之實在,小己生命之持續于國家生活中,乃其自己努力實現之目标。
自羅馬征服四鄰,進而破滅此種比較切近人生之自由公民的宗教,将吸收公民全部生命之有機的國家生活變為死的機械的政治制度,從外面管理此薄弱無力的民衆。
彼等在社會生活中尋不到安身立命可以不朽之點。
故羅馬覆滅,時人對宗教之要求特切。
本可以當下實現之天國,今既成為一種悠遠之願望,其到達之期,乃不能不展至世界之末日。
遂使上帝之外界化,與人生之堕落敗壞相與俱來。
今按:黑氏此論,正可借以發揮中國儒家精神。
儒家根本人心之仁孝,推擴身、家、國、天下以及于天人之際,而融為一體。
較之基督教教人離棄父母及一切,以解消人間世之争執與對立者,所勝遠矣。
惟黑氏所知限于西方,故識破彼中中世紀以來基督教之缺陷,則折而返于古希臘。
其實古希臘人對于政治理想之圓宏偉大,固尚遠遜于中國。
中國儒家所謂禮樂,固已括盡現實世界政治、社會、風俗、經濟、學校、教化之各方面。
内仁孝,外禮樂,欣合以成一體,以實現當下之天國,儒家思想之可以代替宗教者在此,宗教思想之不能盛行于服膺儒術之中國者亦在此。
中國儒家論禮樂,必從井田、封建、學校諸大端求之,其義亦在此。
若專從死喪哭泣祭祀歌蹈儀文細節處論禮樂,斯亦失之。
細讀歐陽修《本論》,可窺見此中消息。
又黑格爾論希臘人觀念,謂希臘人認國家不僅為外在之權威,而為實現個人自由之唯一處所。
并認彼輩所崇奉之神靈,非外界一種作威作福之力量,而為自然機構與社會組織之理想的有機合一。
彼輩所生活居住之小世界,乃由彼輩精神所造成,且不斷在創造中。
因此彼輩對于世界頗能相安。
“我”與“非我”之區别,以希臘人之生活論,殆已在悠揚之樂聲中消失于無形。
然黑格爾又謂希臘人對于人生與世界之調和薄弱不完備。
蓋此種調和,并未根據内心生活與外界生活相對立之深徹意識,亦未根據對于征服此種對立之精神曆程之認識。
換言之,希臘式之合一,并未建築在理性上,亦未建築在超過其分别意識之合一上,實乃建築于對此分别之茫昧無知而已。
故不久即代之以自我孤立與世界相反對之意識,如斯多噶派,伊璧鸠魯派,及懷疑派的個人主義哲學之所表示是也。
亞裡斯多芬之喜劇,僅為希臘精神最後刹那之快樂,轉瞬即過渡而成斯多噶派之嚴肅主義,從外界生活回複到自己靈魂之壁壘,再過渡到羅馬人之俗世平庸生活,在此生活中,法律成為社會之惟一連鎖。
自此再過渡而為懷疑派之失望生活,懷疑一切,乃進而懷疑及于自身焉。
今按:希臘人生,乃人生的而非天國的,此固異于耶教之不能與現實相融和矣。
然希臘人生依然未脫個人主義之牢籠,不能與外界親切融和。
黑氏哲學欲以理性與邏輯打通一貫,又常以征服對立為言,其後繼起者乃有馬克思氏之階級鬥争之曆史進程觀。
此三十年間之兩度歐洲大戰争,又現于最近德、蘇兩國對陣之大屠殺。
竊疑理性與邏輯,固非消滅人世對立之工具;征服與鬥争,更非消滅人世對立之步驟。
中國古先聖哲以“仁”字作骨,以“孝”字立本,群己天人,融洽無間,不借徑于邏輯,更無事乎征服。
尼采又以憐憫為弱者道德,而唱超人之說,不知惟仁為勇,惟孝為強。
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
以此較之希臘思想與耶教道德,固遙為深透圓宏矣。
近世彼中惟德儒好于人生作深思,恨不獲告之以中國哲人之理想也。
(民國三十一年一月《思想與時代》雜志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