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彙解凡例 注 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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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言。
《論語讖》:「仲尼沒,弟子子夏等六十四人纂孔子微事,以事素王。
」此《論語》專説。
然則所録皆授受微隱之秘傳,非《孝經》、《禮經》明白顯著日用行習者可比。
蓋天生孔子,祖述六經,師表萬世,匹夫制作,義屬非常,翻舊爲新,寓之前哲,實爲王者改制之事,猶託庶人不議之規,其中損益擇從、受命自作之事實,弟子著之此篇,故謂之微言。
使非此篇之存,古文家盡奪孔經歸之文周,國史舊文無預尼父,學者亦隨波逐流,無所依據,以重光聖學矣。
宗廟百官之美富,不能久湮,及門造之心傳,勢必更顯。
非常之説,專屬天生,固不可終絶,亦非後人所得藉口。
一、受命制作。
經義非天子不雲天生,不託天命。
《論語》動言天命,孟子以孔子爲五百年繼周之王者,又雲「仲尼不有天下」,即所謂素王之説也。
《論語》本記微言,故多非常可駭之論。
斯文則統承文王,躬稼則事比禹稷。
歎鳳鳥之不至,商餼羊之可存。
即以從周而論,魯國大夫,周家臣子,從周夫何待言?況言從,即有不從之義,本係受命,故語異常科。
後人不知此義,謂聖語皆屬庸言,學僮發口,便思攀擬,苟有異同,皆以俗解銷滅其跡。
以金科玉檢之祕書,下同《急就》、《蒙求》之讀本。
天生至聖,見解不出三家村學究之外,斯可傷也。
須知示人行習,别有專書,庠序微言,不可輕授,六經粗通大義,方可語以精微。
苟不明等級,妄欲實踐聖言,則亡身喪家,自罹刑網,乃歸過《論語》,晚矣。
一、分類編纂。
《朱子語録》行之未久,編爲《語類》,後儒雖有異同,而學者便之。
六經爲聖人手訂,次序各有精義。
屬辭比事,《春秋》之學,首重編例。
《論語》爲弟子雜記,本無次序可言,同類錯見,各篇依經排寫,殊少貫通之妙。
今編纂解説,預先分類,或同或異,各占一門,附以《集語》,再加新義。
編纂已定,仍依本經次第鈔寫,以還舊觀,兼取《語録》、《語類》之長,而祛其二者之弊,名曰《類解》,以示貫通之義焉。
一、空言義理之誤。
孔子教人,大而内聖外王,小而日用行習,六經言之詳矣。
凡《論語》所記,皆弟子從後追録,非經傳之要例,則制作之大綱,決不空言義理,如近世家訓、勸善之書。
魏晉以下,乃以爲聖門訓戒之專書,所言皆訓戒學人之語。
須知六藝所陳,精粗備舉,《春秋》之義,見者不再。
記録聖賢遺言,一條有一條之用,在當日皆衆人所不知,斯文不可少,如雷霆之震動,如日月之昭明。
凡在常言,皆别有隱義,如但言義理,則老生常談而已。
一、知聖。
聖學根柢六藝,包括九流。
宰我、子貢方窺美富,古學諸儒所言皆不得其髣髴者也。
「衛公孫朝」四章彙記子貢知聖之事,《孟子》「動心」章發明此義,可謂深切。
蓋自有天地以來,一聖而已。
前王因之聖,後王以爲師,前不必有孔子,後亦不再生孔子也。
學者必具此識力,方足以小窺宗旨,自擴心思。
魏晉以來,誤於「人皆可爲堯舜」一語,莫不師心自聖,實則委瑣迂腐,無鉛刀一割之效,人才之壞,經藝不明之過也。
須知聖人如天如海,極力追攀,不過得千萬分之一二,非假託玄遠可以坐緻。
又聖人行事,見於《世家》,舊解多與史異,史説皆有所本。
今考訂異同,以史爲歸,自強禦夷之術,固不必外求也。
一、群經總例。
《左傳》爲群經之總匯,《論語》則作述六經之要祕全在焉。
考《經解》一篇,兼説六藝,以一人通群經,其次第得失,各有條理,及門與聞,著之此篇,以明宗旨。
今類集總説六經總例者爲一類,如「興於詩」章、「雅言」章是也。
《易》。
群經惟《易》與《詩》多見「君子」明文。
《詩》皆稱頌之詞,《論語》以君子、小人對勘者,皆《易》説。
如周比、利同及損益三説,其明切者也。
外如「中正」、「過與不及」,莫不由爻象取義。
今列其文,證以實象,至於文句相同,如「先難後獲」、「不見知而無悶」、「得服」之類,附於後,推類鉤考,當更有新義。
至於陰陽消長,天道流行,與夫仁義、性命、道德之説,亦《易》之所統宗,今悉取之。
《詩》。
《論語》經説,於《詩》獨詳。
義例、篇章、功效、傳受各例,皆有專條明説。
而「思無邪」與「興觀群怨」均難得其實際。
今類集《論語》以説之,庶得其詳。
「素以爲絢」句,非逸詩文,乃師説,以釋上二句。
「後素」即《商頌》。
殿末解説亦用「兮」字者,如《易》文言、彖、象多學經體。
《關雎》兼指三篇,「一成」、「哀樂」,皆《詩》明文。
凡此類皆删去誤説,以求正義。
《書》。
《論語》中推詳帝王者皆《書》説。
「堯曰」章爲主,論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者附焉。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四章爲一類。
書王魯、夢見周公,則素王學。
元聖精神相通,見之寤寐,即《商頌》殿《魯頌》之意也。
《書》以政事爲歸,凡外王之事,如問政、安民、治國之類,悉以附於書説之後。
《論語讖》:「仲尼沒,弟子子夏等六十四人纂孔子微事,以事素王。
」此《論語》專説。
然則所録皆授受微隱之秘傳,非《孝經》、《禮經》明白顯著日用行習者可比。
蓋天生孔子,祖述六經,師表萬世,匹夫制作,義屬非常,翻舊爲新,寓之前哲,實爲王者改制之事,猶託庶人不議之規,其中損益擇從、受命自作之事實,弟子著之此篇,故謂之微言。
使非此篇之存,古文家盡奪孔經歸之文周,國史舊文無預尼父,學者亦隨波逐流,無所依據,以重光聖學矣。
宗廟百官之美富,不能久湮,及門造之心傳,勢必更顯。
非常之説,專屬天生,固不可終絶,亦非後人所得藉口。
一、受命制作。
經義非天子不雲天生,不託天命。
《論語》動言天命,孟子以孔子爲五百年繼周之王者,又雲「仲尼不有天下」,即所謂素王之説也。
《論語》本記微言,故多非常可駭之論。
斯文則統承文王,躬稼則事比禹稷。
歎鳳鳥之不至,商餼羊之可存。
即以從周而論,魯國大夫,周家臣子,從周夫何待言?況言從,即有不從之義,本係受命,故語異常科。
後人不知此義,謂聖語皆屬庸言,學僮發口,便思攀擬,苟有異同,皆以俗解銷滅其跡。
以金科玉檢之祕書,下同《急就》、《蒙求》之讀本。
天生至聖,見解不出三家村學究之外,斯可傷也。
須知示人行習,别有專書,庠序微言,不可輕授,六經粗通大義,方可語以精微。
苟不明等級,妄欲實踐聖言,則亡身喪家,自罹刑網,乃歸過《論語》,晚矣。
一、分類編纂。
《朱子語録》行之未久,編爲《語類》,後儒雖有異同,而學者便之。
六經爲聖人手訂,次序各有精義。
屬辭比事,《春秋》之學,首重編例。
《論語》爲弟子雜記,本無次序可言,同類錯見,各篇依經排寫,殊少貫通之妙。
今編纂解説,預先分類,或同或異,各占一門,附以《集語》,再加新義。
編纂已定,仍依本經次第鈔寫,以還舊觀,兼取《語録》、《語類》之長,而祛其二者之弊,名曰《類解》,以示貫通之義焉。
一、空言義理之誤。
孔子教人,大而内聖外王,小而日用行習,六經言之詳矣。
凡《論語》所記,皆弟子從後追録,非經傳之要例,則制作之大綱,決不空言義理,如近世家訓、勸善之書。
魏晉以下,乃以爲聖門訓戒之專書,所言皆訓戒學人之語。
須知六藝所陳,精粗備舉,《春秋》之義,見者不再。
記録聖賢遺言,一條有一條之用,在當日皆衆人所不知,斯文不可少,如雷霆之震動,如日月之昭明。
凡在常言,皆别有隱義,如但言義理,則老生常談而已。
一、知聖。
聖學根柢六藝,包括九流。
宰我、子貢方窺美富,古學諸儒所言皆不得其髣髴者也。
「衛公孫朝」四章彙記子貢知聖之事,《孟子》「動心」章發明此義,可謂深切。
蓋自有天地以來,一聖而已。
前王因之聖,後王以爲師,前不必有孔子,後亦不再生孔子也。
學者必具此識力,方足以小窺宗旨,自擴心思。
魏晉以來,誤於「人皆可爲堯舜」一語,莫不師心自聖,實則委瑣迂腐,無鉛刀一割之效,人才之壞,經藝不明之過也。
須知聖人如天如海,極力追攀,不過得千萬分之一二,非假託玄遠可以坐緻。
又聖人行事,見於《世家》,舊解多與史異,史説皆有所本。
今考訂異同,以史爲歸,自強禦夷之術,固不必外求也。
一、群經總例。
《左傳》爲群經之總匯,《論語》則作述六經之要祕全在焉。
考《經解》一篇,兼説六藝,以一人通群經,其次第得失,各有條理,及門與聞,著之此篇,以明宗旨。
今類集總説六經總例者爲一類,如「興於詩」章、「雅言」章是也。
《易》。
群經惟《易》與《詩》多見「君子」明文。
《詩》皆稱頌之詞,《論語》以君子、小人對勘者,皆《易》説。
如周比、利同及損益三説,其明切者也。
外如「中正」、「過與不及」,莫不由爻象取義。
今列其文,證以實象,至於文句相同,如「先難後獲」、「不見知而無悶」、「得服」之類,附於後,推類鉤考,當更有新義。
至於陰陽消長,天道流行,與夫仁義、性命、道德之説,亦《易》之所統宗,今悉取之。
《詩》。
《論語》經説,於《詩》獨詳。
義例、篇章、功效、傳受各例,皆有專條明説。
而「思無邪」與「興觀群怨」均難得其實際。
今類集《論語》以説之,庶得其詳。
「素以爲絢」句,非逸詩文,乃師説,以釋上二句。
「後素」即《商頌》。
殿末解説亦用「兮」字者,如《易》文言、彖、象多學經體。
《關雎》兼指三篇,「一成」、「哀樂」,皆《詩》明文。
凡此類皆删去誤説,以求正義。
《書》。
《論語》中推詳帝王者皆《書》説。
「堯曰」章爲主,論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者附焉。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四章爲一類。
書王魯、夢見周公,則素王學。
元聖精神相通,見之寤寐,即《商頌》殿《魯頌》之意也。
《書》以政事爲歸,凡外王之事,如問政、安民、治國之類,悉以附於書説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