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新義疏證凡例

關燈
六經終於《易》。

     孔子傳經垂教,始於《詩》,終於《易》,故經惟《詩》、《易》體裁相合,藉物託比,寄懷深遠,以《詩》在言志,《易》明陰陽變化之故也。

    蓋六經專明人事、制度、典禮、道術得失,平實顯著,一成不變。

    方體雖有據依,樞機或昧變化,終以《易》象,明示屈信進退之妙。

    六經稻秫,《易》則醴齊;六經營壘,《易》則兵法。

    以《易》視六藝,不無精華糟粕之分,然必先考典禮,明道德,詳治亂,知是非,下學已精,方語上達,微言啓悟,故意不盡言。

    非六經既成之後不作《易》,非六經既通以後亦不足以學《易》也。

     以筮立經。

     以《樂記》求《樂經》,即《雅》《頌》是也。

    樂有器舞、音律之分,而聖經惟重於辭語,以可傳者在辭語,而器舞、音律義既甚微,久而必變,難於立教,故取明著簡易者以爲經。

    古人龜重於筮,聖經舍龜而用筮,亦以占法微渺,不如《易象》之明著簡易也。

    《易》以陰陽相摩而成六十四卦,商之作者不必聖人。

    孔子因其象而翻其辭,所雲「繫」者,藉釘掛壺,其妙不在釘也,不過取其簡括顯明,使人不穿鑿於各爻之象,以便專力於所繫之辭。

    諸家圖表汗牛充棟,雖有可觀,君子不爲也。

     《易》出商人,經由孔修。

     《傳》兩言作《易》以爲當文王之時,詞疑不決,其不出於文王,是本經自有明文也。

    《記》雲「商得坤乾」,是《易》爲殷末人作,孔子得而修之,亦如《春秋》之魯史,是經出於孔修,亦無所謂《周易》、《連山》、《歸藏》之説也。

    古學家創爲三聖之説,以文王敵孔子,别爲「三易」之名,猶是攻博士經文不全之故智。

    文王不已,馬、陸更足以周公。

    總之經由孔修,事無異同,受命作述,豈如經師之爲?文王作傳,舊説甚明,要在學者之自悟耳。

     《左》、《國》引《易》,據經傳立説。

     《左》、《國》引《易》,不但經歸之古人,即《文言傳》例亦以爲全出於孔子之前。

    審是,則不惟經不出於孔子,即《十翼》亦皆古説矣。

    不知季劄觀樂,服注以爲傳家據已定言之。

    蓋聖人以經義附之於經,賢者以經説寓之於傳,其事其理同也。

    左氏作傳,兼傳諸經。

    所言某人筮得某卦爻者,實則卦爻即指其事以繫辭,以作爲述,故託於筮。

    其所有訓詁義例,皆爲漢師所祖。

    《左》爲《易》學之始師,今就諸條推考漢法,不如舊説之以末爲本。

     釋象出於七十子之徒。

     以僞《古文尚書》出於僞撰,閻氏作《疏證》,遂爲定案。

    《十翼》不出於孔子,自歐陽文忠注、楊慈湖以外,不下數十家,擬仿閻氏《疏證》體,作專書以明之。

    蓋文周不傳經,孔子不作傳,《大傳》有「子曰」明文。

    假如孔子作傳,乾坤爻辭一而已矣,奚爲至於五六見?此在先師當非一人之手,今乃以爲聖作,可乎?《繫辭》既有「子曰」明文,又有引「子曰」爲斷者。

    如:「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此之謂也。

    」則非孔子作可知。

    歐陽文忠《易童子問》言乾坤傳説重複同異,非一家之言,而《説卦》之取象,多於經無幹,爲術士影射之所祖,諸本多寡不同。

    又《繫辭》亦采合諸家而成,故所列多文異義同。

    正如《論語》「季康子問政」三章同一事,而記者三家文小異,并録之比。

    今欲尊經,必先明傳,衆星斂采而後日月光華也。

     《大傳》問先後不同。

     諸經皆先有《大傳》,以相傳授,繼傳弟子讀經疑問,師乃引傳説之,如《喪服》其明證也。

    引傳解經,如乾上九《文言》引《繫辭》爲説,是其明證。

    别經傳問多佚,惟《喪服》尚全。

    《禮記》之《大傳》爲《喪服》最初之説,當爲子夏所作,其名則與《易大傳》、《春秋大傳》、《尚書大傳》同,是《易》之《繫辭》如《記》之《喪服大傳》也。

    《大傳》統論大綱,不條列經文,是爲最初之本。

    次則弟子疑經而問,師引傳解之。

    如《服問》之引《大傳》立説,此其書大約爲二三傳弟子所作,以其但及大疑總例。

    尚未依經釋義。

    經每條皆有傳。

    如《繫辭》引經之十八條擇要而説,此《服問》之比。

    但論總巨,餘可意起,《三年問》與《服問》同例。

    至於《儀禮》中之《喪服傳》與今三《傳》、《夏小正》傳同爲弟子據經發問,師引傳説解之。

    一經一傳,此爲晚近之本。

    以《喪服》之例推之,當名「問」,不當名「傳」。

    《喪服傳》引「傳曰」有二條,文見《大傳》。

    引傳立説,則本書不當名「傳」。

    《穀梁》引「傳曰」者八條,近人不知傳、問之例,以爲刊本誤羨者,非也。

    《彖》、《象》一經一説,則例同《公》、《穀》。

    《喪服》爲後師晚出之書,以《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