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古經左氏説漢義補證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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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見經旨,同者可以明傳意,不可以一端求之也。
一、三《傳》經例同出舊傳,《公》、《穀》先師引傳説經,乃成經本,然或引用失據,則違其真。
左氏懲空言説經之弊,凡有義例,皆託於時人之言,具其首尾。
例由事生,不能移易,此《左氏》不以空言説經之大例也。
如《公羊》言伯子男一等,而《左氏》則有鄭獻伯子男加等平禮之説;二《傳》敘次先後以爲經例,而《左氏》則有滕薛、衛蔡、晉楚争長之事;二《傳》以高子爲貴,而《左氏》則有管仲「天子之守」之言。
凡此之類,僕數難終,實爲真正古師遺範。
秘在傳中,伏而未發,盡力推求,可以補證二《傳》。
自來皆以傳文爲出國史,不知《左傳》本七十子之徒特爲六經作傳,語無泛設,而於《春秋》尤切。
故二《傳》説時可以移易,而《左氏》本文則不能。
此不以空言説經之效也。
三《傳》義例同出舊傳,爲口受之真。
其有異同,以説不一師,有先有後。
以未陳爲敗,此先師常例也;而後師引以説魯事,則誤以常例説内外例;以不名爲嘉説高子季子,此先師説也;而後師誤以説陳女叔。
先師知根原,故與經合,後師據文例,往往失真。
今於原文中立此一例,凡後師不安之説,則提出别爲一冊。
一、《傳》本意不專爲《春秋》,故所説禮制經意多不在見經之條,而附於無經之傳。
如説「婦人見兄弟不踰閾」雲雲,不在夫人會齊侯下,而附於不見經之事及執行人事是也。
漢師及杜氏皆引此以補經説。
今仍其例,凡不繫經之師説禮制,悉取以補録於經文之下。
《春秋》三傳,《左氏》立學最晚,因出孔壁,漢儒謂之古文,然其禮制大恉同于博士,《異義注》崇尚古學,引與《周禮》同類,非也。
《左氏》授受無人,《移太常書》亦不言其有師,則《漢書》所有《左氏》傳授與曾申六傳至賈誼雲雲,皆後人僞造注淵源,未可據也。
從來言《左氏》者,皆喜文采、詳名物,引以説經者少,治二《傳》者疑解經爲劉氏附益,輒詆諆之。
案博士謂《左氏》不傳《春秋》、《左》與《史記》文同者,凡解經之文,《史》皆無之,《史》、《漢》皆以《左氏春秋》爲《國語》,則解經爲後人所增無疑;然《魯世家》「魯人共令息姑攝位」,不言即位,正用隱元年傳文;《陳世家》「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正用桓五年傳文。
如此者數十條,則史公所見《左氏》已有解經語,疑不能明也。
門下士廖季平進士,精敏賅洽,據《漢書·五行志》於《左氏》經傳後引「説曰」有釋經明文,在劉氏説前,又《藝文志》有《左氏微》,謂左氏事業具於傳,義例出於説。
今傳事、説雜陳,乃先秦左氏弟子依經編年。
漢時《國語》通行,傳與説微,藏在秘府,獨史公得見之;《年表》爲《春秋》而作,且仿其式,與傳文疉矩重規。
因仿二《傳》之例,刺取傳中經説釋例之文附古經下,引漢師舊説注之,爲《春秋古經左氏漢義補證》十二卷,與傳别行。
意在申明漢法,刊正杜義;更爲外編若幹種,説詳首卷。
觀其鉤沈繼絶,著於「長義」、「補例」二門,至異禮異例,□□不蹈争門戶者專己守殘之故智,以本傳爲主,亦不至膚引二《傳》。
又據《史記》,以左氏爲魯君子,在七十子後,不用國史史文之説。
其書乃尊以解經皆爲師説,與二《傳》一律,尤足釋劉申綬注附益之疑。
至以《左氏》禮同《王制》,歸還今學,不用漢説;其論雖創,其理則易明也。
季平謂史公引董子説是漢師説《左氏》不求異於二《傳》,餘謂史公治《左氏》實兼通《公羊》,其論述大旨主《左氏》而間用《公羊》。
如《宋世家·贊》推美宋襄公,與《敘傳》引壺生所述董子《春秋》説是也;《孔子世家》所言素王義,與據魯、新周、故宋、筆削、加損諸例,又季平所雲《左氏》與《公羊》同者矣。
今、古相争,勢同水火,皆在劉歆以後。
西漢十四博士,道一風同,諸儒多兼習數經;小夏侯采歐陽與諸經義,自成一家,與大夏侯同立學官,其明驗也。
劉文淇《左傳正義》伸明賈、服,抉擇甚嚴。
其言曰:《五經異義》所載《左氏》説皆本左氏先師;《説文》所引《左傳》亦是古文家説;《五行志》劉子駿説皆《左氏》一家言;《周禮》、《禮記》疏所引《左傳》注,不載姓名而與杜注異者,亦是賈、服舊説。
今閱是書,多所甄録,惟劉書于古注所無皆以杜注補之,此則不用杜説,推傳例、師説以相補,惟杜氏用二《傳》説者乃引之;句輯之功,無愧昔賢。
季平謬以餘爲知《春秋》,挾書求序,略爲述之,恐不足張之也。
案此書期月已成,加十年之功,當必有進于此者。
改官廣文,正多暇日,季平勉乎哉!光緒庚寅四月,吳縣潘祖蔭。
唐人設科,以《左氏》爲大經,固以卷帙煩重,亦因晚出,師法闕亡,貫通者稀,故與《戴記》注同號難治。
範升謂《左氏》授受無人,孝平以後乃暫立學,不如二《傳》師説詳明,其難一也。
太常指爲不傳《春秋》,傳中義例間説史事,與經例不同,二也。
史稱《左氏春秋》、《國語》,《劉歆傳》雲「引傳解經,由是章句理解備焉」,近人遂疑解經爲歆附益,三也。
一、三《傳》經例同出舊傳,《公》、《穀》先師引傳説經,乃成經本,然或引用失據,則違其真。
左氏懲空言説經之弊,凡有義例,皆託於時人之言,具其首尾。
例由事生,不能移易,此《左氏》不以空言説經之大例也。
如《公羊》言伯子男一等,而《左氏》則有鄭獻伯子男加等平禮之説;二《傳》敘次先後以爲經例,而《左氏》則有滕薛、衛蔡、晉楚争長之事;二《傳》以高子爲貴,而《左氏》則有管仲「天子之守」之言。
凡此之類,僕數難終,實爲真正古師遺範。
秘在傳中,伏而未發,盡力推求,可以補證二《傳》。
自來皆以傳文爲出國史,不知《左傳》本七十子之徒特爲六經作傳,語無泛設,而於《春秋》尤切。
故二《傳》説時可以移易,而《左氏》本文則不能。
此不以空言説經之效也。
三《傳》義例同出舊傳,爲口受之真。
其有異同,以説不一師,有先有後。
以未陳爲敗,此先師常例也;而後師引以説魯事,則誤以常例説内外例;以不名爲嘉説高子季子,此先師説也;而後師誤以説陳女叔。
先師知根原,故與經合,後師據文例,往往失真。
今於原文中立此一例,凡後師不安之説,則提出别爲一冊。
一、《傳》本意不專爲《春秋》,故所説禮制經意多不在見經之條,而附於無經之傳。
如説「婦人見兄弟不踰閾」雲雲,不在夫人會齊侯下,而附於不見經之事及執行人事是也。
漢師及杜氏皆引此以補經説。
今仍其例,凡不繫經之師説禮制,悉取以補録於經文之下。
《春秋》三傳,《左氏》立學最晚,因出孔壁,漢儒謂之古文,然其禮制大恉同于博士,《異義注》崇尚古學,引與《周禮》同類,非也。
《左氏》授受無人,《移太常書》亦不言其有師,則《漢書》所有《左氏》傳授與曾申六傳至賈誼雲雲,皆後人僞造注淵源,未可據也。
從來言《左氏》者,皆喜文采、詳名物,引以説經者少,治二《傳》者疑解經爲劉氏附益,輒詆諆之。
案博士謂《左氏》不傳《春秋》、《左》與《史記》文同者,凡解經之文,《史》皆無之,《史》、《漢》皆以《左氏春秋》爲《國語》,則解經爲後人所增無疑;然《魯世家》「魯人共令息姑攝位」,不言即位,正用隱元年傳文;《陳世家》「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正用桓五年傳文。
如此者數十條,則史公所見《左氏》已有解經語,疑不能明也。
門下士廖季平進士,精敏賅洽,據《漢書·五行志》於《左氏》經傳後引「説曰」有釋經明文,在劉氏説前,又《藝文志》有《左氏微》,謂左氏事業具於傳,義例出於説。
今傳事、説雜陳,乃先秦左氏弟子依經編年。
漢時《國語》通行,傳與説微,藏在秘府,獨史公得見之;《年表》爲《春秋》而作,且仿其式,與傳文疉矩重規。
因仿二《傳》之例,刺取傳中經説釋例之文附古經下,引漢師舊説注之,爲《春秋古經左氏漢義補證》十二卷,與傳别行。
意在申明漢法,刊正杜義;更爲外編若幹種,説詳首卷。
觀其鉤沈繼絶,著於「長義」、「補例」二門,至異禮異例,□□不蹈争門戶者專己守殘之故智,以本傳爲主,亦不至膚引二《傳》。
又據《史記》,以左氏爲魯君子,在七十子後,不用國史史文之説。
其書乃尊以解經皆爲師説,與二《傳》一律,尤足釋劉申綬注附益之疑。
至以《左氏》禮同《王制》,歸還今學,不用漢説;其論雖創,其理則易明也。
季平謂史公引董子説是漢師説《左氏》不求異於二《傳》,餘謂史公治《左氏》實兼通《公羊》,其論述大旨主《左氏》而間用《公羊》。
如《宋世家·贊》推美宋襄公,與《敘傳》引壺生所述董子《春秋》説是也;《孔子世家》所言素王義,與據魯、新周、故宋、筆削、加損諸例,又季平所雲《左氏》與《公羊》同者矣。
今、古相争,勢同水火,皆在劉歆以後。
西漢十四博士,道一風同,諸儒多兼習數經;小夏侯采歐陽與諸經義,自成一家,與大夏侯同立學官,其明驗也。
劉文淇《左傳正義》伸明賈、服,抉擇甚嚴。
其言曰:《五經異義》所載《左氏》説皆本左氏先師;《説文》所引《左傳》亦是古文家説;《五行志》劉子駿説皆《左氏》一家言;《周禮》、《禮記》疏所引《左傳》注,不載姓名而與杜注異者,亦是賈、服舊説。
今閱是書,多所甄録,惟劉書于古注所無皆以杜注補之,此則不用杜説,推傳例、師説以相補,惟杜氏用二《傳》説者乃引之;句輯之功,無愧昔賢。
季平謬以餘爲知《春秋》,挾書求序,略爲述之,恐不足張之也。
案此書期月已成,加十年之功,當必有進于此者。
改官廣文,正多暇日,季平勉乎哉!光緒庚寅四月,吳縣潘祖蔭。
唐人設科,以《左氏》爲大經,固以卷帙煩重,亦因晚出,師法闕亡,貫通者稀,故與《戴記》注同號難治。
範升謂《左氏》授受無人,孝平以後乃暫立學,不如二《傳》師説詳明,其難一也。
太常指爲不傳《春秋》,傳中義例間説史事,與經例不同,二也。
史稱《左氏春秋》、《國語》,《劉歆傳》雲「引傳解經,由是章句理解備焉」,近人遂疑解經爲歆附益,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