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文詩古義疏證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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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所謂由身家以及天下也。

    而四方例中如「揚水」之類,先舉南者,則又以用功尤篤,故首及之,不在此先後例中也。

     一、南。

    二《南》,《左傳》仍名之曰風。

    王、鄭、秦俱爲風,則周、召二公亦爲風可知。

    其以南爲名,與「邶」對文。

    舜歌《南風》、南巡,皆此「南」字。

    王化自北及南,周時中國隻内四州,以洛爲中,冀西、兖北、豫南、青東,《鄭語》所謂東、南、西、北,隻《禹貢》之四州,故惟四州之國乃見《詩》風。

    而三《傳》以四州爲中國。

    孔子用夏變夷,乃化外四州合之雍州王畿,成九州之制。

    《詩》與《春秋》大例皆在用夏變夷,化外四州以成九州之制,南包荊、揚、梁、徐四州,本兼東西。

    以南言者,自北而南,取其正方也。

     一、周召。

    《詩》首二《南》,繫以周、召。

    《魯詩》傳:郟東主周,郟西主召,即中分天下之制。

    二公雖平列,然舊説以周爲王者,聖人化,又《周南》首言左右二風,文義多相出入。

    蓋周公代武攝政爲天子,魯所以列《頌》,正以《周南》之故。

    若《頌》所列皆魯,爲方伯事。

    召公一匡既隱,有君臣之分,故不無互見之例。

    《詩》二伯事專以召公主之。

    頗似傳之解經,其詩多以三篇分段。

    周首三篇治内,《樛木》二章治南,《螽斯》與《麟趾》相同,桃音近召,兼與臯陶同。

    《兔罝注》言王魯,《芣》言黜杞。

    《漢廣》東南末二章應《魯頌》,《召》前六篇召公事,次六篇則素統,末二章分結焉,中當詳外四州土地風俗也。

     一、風例。

    王者之化,首在移風易俗,至必聞政。

    孔子周遊,原以覘俗觀風,以爲移易之本。

    故諸風中必詳其地土俗,班《志》所引諸條是也。

    王者所居,亦有風俗。

    《國風》譜九州土宜民俗,不可反缺王畿。

    王降爲風,乃《毛詩》之誤説。

    但十五國世代不同,併亡各異,所以必取此十五國之故,則古無明説。

    今訂爲三例,有三統例,説詳上。

    三統各占五國,合爲十五。

    此從三《頌》推之,而諸詩中具有其證者也。

    有中分例,從周、召中分天下起法,而季劄觀樂用之,如二《南》周、召分左右矣。

    鄭南之卿也,統東方,故次及齊,次及豳,以豳代魯。

    而小國之曹附焉。

    此東方周南之五國也。

    次及秦與鄭比,次及魏唐與齊比,魏唐合爲一國,實即晉與齊同爲伯。

    次陳與豳比,小國檜與曹比。

    此西方之五國。

    而邶、鄘、衛爲東都三監,王爲西都,合計之,則東西京周召二伯、鄭秦二卿、齊晉魯陳四牧、未爲伯,則爲牧。

    檜、曹二小國,兩相比對,《左傳》所存之師説也。

    又以經意例爲歸宿於諸國,不拘世代存亡,以意起例,成一王之全制。

    以《邶》爲新王素統,故中言四風。

    以《周南》、《王風》爲王後,合於三《頌》。

    《召南》、《齊風》爲二伯,《召南·羔羊》見三「素」字,《齊風·著》見一「素」字,明其爲素王、二伯也。

    《豳》爲青牧,以三亡國鄘、魏、唐治徐、荊、揚,合之周、召,其國七,主東南兩嶽。

    檜爲荊屬,此存亡繼絶之大例也。

    新開外州,故以三亡國移封之。

    西北則王、齊而下,鄭主冀,衛主兖,陳主豫,秦主梁,曹附焉。

    七存國主西北,恰與《春秋》封建相同。

    一周一王,各統六國,儼如二代而以邶冠於上,以爲之主,此又《春秋》之大例也。

    全詩主此,萬變不離其宗,尤當留意者也。

     一、邶。

    《邶》、《鄘》、《衛》首風者,因三監之制託之《召》、《洛》,與《商頌》殿末相起。

    《邶》如《周南》,《鄘》如召伯,故同以《柏舟》開首。

    又《尚書》康叔留守東都,邶、鄘之民遷於洛,以《邶》、《鄘》列《王風》之前,如先東都、後西都也。

    邶主北,與「南」字對文,地係商都,爲素統。

    《柏舟》「憂心」二句,孟子以爲孔子之詩,是也。

    因居中爲主,商、周都同在一地。

    故篇中備言四風。

    周公營洛,魯雖在洛青,而周公之東,則仍在洛矣。

    經義以邶爲總例,統十四國。

    鄘、衛雖相連,而存亡不同,取義自别。

    《國風》有三統例、中分例、東西通畿例、經義例,一風備數義,移步換形,不可執一以求。

     一、鄘、衛。

    鄘與魏、唐三亡國,遷南方,故三風多言行役。

    三國有相通之文,不可拘泥。

    本國説之詩三章者,又多取譬三國。

    如《綢繆》之薪、楚、蒲是也。

    鄘與宋同音,經義移封於徐、衛,春秋初在豫,後遷於兖,主北方。

    《詩經》義與《春秋》同。

    《鄘》與《衛》首四篇相應,《碩人》應「偕老」,《氓》應《桑中》。

    《鄘》以下六篇分應三公。

    《鶉奔》、《定之方中》,司空也。

    《蝃蝀》、《相鼠》,司徒也。

    《幹旄》、《載馳》,司馬也。

    《衛》之《竹竿》,左右二伯;《蘭》,二王後;《河廣》北嶽;《伯兮》西嶽;在西,故雲之東。

    《有狐》南嶽,《齊·南山》雄狐。

    《木瓜》東嶽。

    三言木,東方。

     一、王爲周統,配《周頌》。

    《春秋》王以西京爲主,東都爲行在注,與《詩》同。

    三統例,統畿内周、召、鄭、秦四國共五國。

    王命二公化南方,二伯二卿化自西而南。

    首三章爲西周,《揚之水》四篇分四方。

    《采葛》以下爲東周,首三章應《周頌》。

    秦末三篇應《周南》、《鄭》。

     一、鄭。

    舊封雍,後遷洛。

    《春秋》與秦爲二卿,因晉爲伯,代主冀州。

    《穀梁》以鄭爲冀州國,《詩》則因移封魏、唐於南,故以鄭代之。

    南北之事,鄭居間轉樞,如鄭介居晉楚之比。

    其風首二篇屬西京,次二篇屬從行東都。

    《清人》言左右爲總例,《羔裘》爲三公,《大路》爲二伯。

    中分例,鄭爲卿,統東而兼南。

    《女曰鷄鳴》二篇求東方,《齊》、《豳》、《扶蘇》四篇求南方,《豐兮》四篇東方,至《揚之水》四篇南方。

    至三統例,則屬王,爲卿主徐州。

    周、召開南服,鄭、秦從之。

    四州周、召主荊、揚,鄭秦主徐、梁,以王臣化外四州也。

     一、齊。

    次鄭者,中分以鄭爲伯,統齊、豳也。

    則齊爲侯牧,與魏、唐對舉,如春秋未伯之齊、晉也。

    此春秋初年鄭爲伯故事。

    以三統平分言,則豳爲天子,齊爲大伯,一匡天下。

    《史記》雲周公使召公命齊侯爲伯是也。

    衛、陳爲北、南之二牧。

    《齊風》屢言魯道齊從者,謂太公奉周公之法也。

    首三篇《雞》屬齊次,兩肩即衛、陳,《著》則總三統爲一段。

    下八篇分四方:二《東方》東,《南山》、《甫田》南,《盧令》、《敝筍》西,《載驅》、《猗嗟》北也。

    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