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經大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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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稱子、稱公、稱小子之别。
故《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於小寢。
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此踰年未葬稱公之證。
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未葬可稱公。
《韓詩内傳》曰:「諸侯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
」所以名之爲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絶也。
天子之子亦稱世子 何以知天子之子亦稱世子也?此爲正義。
《春秋》曰:「公會王世子於首止。
」《禮·文王世子》雲:「文王之爲世子也。
」又雲:「抗世子法於伯禽。
」 諸侯世子受命 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臣無自爵之義。
案:此節用今文《春秋》説。
童子受封 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惟此有來錫命之制。
明王者不與童子禮也。
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公羊·成十六年》。
經不以爲魯恥,不與童子爲禮也。
童子,諸侯。
諸侯世子服士服受爵 世子上受爵命,衣士服何?謙不敢自專也。
諸侯之子亦爲士。
故《詩》曰「有赩」,謂世子始行也。
世子士服。
王者既殯即位稱王 天子大斂之後稱王者,明民臣不可一日無君也。
故《尚書》曰:「王麻冕黼裳。
」此大斂之後也。
何以知不從死後加王也?以上迎子釗,不言迎王也。
王者既殯而後即位何?此如定元年殯而即位。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
故先君不可得見,謂已殯。
則後君繼體矣。
《公羊》:「是子也,繼文王之體矣。
」故《尚書》曰:「王再拜,興,對,乃受銅瑁。
」明爲繼體君也。
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定元年兩公,爲二君。
故《尚書》曰:「王釋冕,喪服。
」吉冕服,受銅,稱王,以接諸侯,明已繼體爲君也。
釋冕、藏銅、反喪服,明未稱王以統事也。
即三年不言意。
踰年改元 不可曠年無君,故踰年乃即位、改元。
元以名年,《公羊傳》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年以紀事,君統事見矣,而未發號令也。
何以知踰年即位、改元也?《春秋傳》曰:《公羊·文九年》傳文也。
以諸侯踰年即位,亦知天子踰年即位也。
《春秋》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改元即位也。
在喪越紼祭天地 王者改元,即事天地。
謂喪中之祭。
諸侯改元,即事社稷。
《王制》雲:「夫喪三年不祭。
」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在喪不言 《春秋傳》曰:「天子三年然後稱王者,謂稱王統事,發號施舊脫,據《通典》所引補。
令也。
」《尚書》曰「高宗諒闇三年」是也。
此引今文《無逸》。
《論語》:「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
」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
故三年除喪,乃即位統事,踐阼爲主,南面朝臣下,稱王以發號令也。
故天子、諸侯踰年即位,終始之義乃備,所以諒闇三年,卒孝子之道。
故《論語》曰:「古謂經詁,非往古。
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 冢宰攝政 所以聽於冢宰三年何?以爲冢宰職爲大伯,如舜之攝政也。
《春秋傳》曰:「宰周公,天子之爲政者也。
」制國用之冢宰,與百官總己之冢宰名同實異。
故《王制》曰:「冢宰制國用。
」所以名之爲冢宰何?冢者,大也;宰者,制也;大制事也。
夫《周禮》六官,首冢宰。
《春秋經》:宰周公稱公,宰渠伯糾何以爲大夫?制國用之冢宰也。
《王制》曰:「冢宰制國用。
」《王度記》曰:「天子冢宰爵録如天子大夫。
」故周公稱公,渠伯糾則稱字也。
宰咺何以名?宰之元士也。
諫諍篇 天子置諫臣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
《論語》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孝經》:「天子皇配天。
有諍臣七人,大一統用七政例,一方一人,故用七人。
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據下以三公四輔爲七人。
諸侯帝王爲臣,比於諸侯。
有諍臣五人,帝德五方、五士。
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論語·衛靈公》。
大夫皇之大夫於王爲公,如二伯。
有諍臣三人,大夫多以三爲節。
雖無道,不失其家。
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
爲修身之學。
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書》之四輔四鄰。
以順天道。
左輔主修政,刺不法。
《保傅篇》:「明堂之位曰: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
」彼充即此輔也。
故《賈子·保傅》雲:「充立於左,是太公也。
」右弼主糾亂害,匡正傾邪。
《保傅篇》:「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切者,謂之弼。
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
是主糾害,言失傾之義者也。
」前疑主糾,度定德經,《保傅》作道,謂篤行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
道者,導天子以德也。
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失。
《保傅》雲:「博聞強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丞。
丞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
」四弼興道,率主行仁。
《尚書》:「亂爲四輔。
」又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夫陽變於七,以三成,故建三公,上、中、下。
序四諍,前、後、左、右。
列七人,以合七政。
雖無道,不失天下,杖群賢也。
諸侯待諫臣之禮 諸侯之臣,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
」《孟子》:「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公羊·莊二十四年傳》:「三諫不從,遂去之。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孟子》:「諫不行,言不聽,膏澤不下於民。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公羊·宣元年傳》:「臣放之,非也;臣待放,正也。
」君待之以禮奈何?曰:「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
聖人之制,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至於郊。
《孟子》:「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
」 三諫待放 臣必三諫者何?以爲得君臣之義,據君日臣月之説,以月生三日成魄,諫必以三,臣道就也。
必待放於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
《孟子》:「三宿而後出晝,於予心猶以爲速,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所以必三年者何?古者臣下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與奪情之説相反,如丁憂去官,經説如此,實未通行。
所以復君恩。
今己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
《公羊傳》「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三年者,古者疑獄三年而後斷。
」《援神契》曰:「三諫待放,復三年盡惓惓也。
」惓惓,懇至之意。
所以言放者,臣爲君諱,《禮·曲禮》:「大夫、士去國,不説人以無罪。
」若言有罪放之也。
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
《公羊傳》:「放之者何?猶曰無去是雲爾。
然則何言爾?近正也。
」是則大夫本無罪而去,又不可揚君之過,故變出奔之例而言放,引罪於己,若爲君放然也。
《禮·坊記》:「善則稱君,過則稱己。
」皆是。
○所言似乎尊君卑臣,與時局不合,現今海外爲過渡時代,經多爲太平以後言之。
所諫事已行遂去不留 所諫事已行者,謂不用其言,事已施行。
遂去不留。
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
事已行,災咎將至,無爲留之。
《易》曰:「介如石,不終日,貞吉。
」《論語》曰:「三日不朝,孔子行。
」臣待放於郊,君不絶其祿者,示不合耳。
《孟子》:「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是三年待放,不絶其祿也。
以其祿參分之二與之,一留與其妻、長子,使得祭其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玦則去,《荀子·大略篇》:「絶人以玦,反以環。
」明君子重恥也。
《禮》:「事君三違不出境,則利祿也。
」又雲:「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
」是君子重恥之義也。
《王度記》曰:「反之以玦,其待放者,亦與之物,謂玦。
明有分土,無分民也。
」《詩》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如《楚辭》之「周遊六漠」、「上征下浮」。
天子臣與親屬皆不言放 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者,天子以天下爲家也。
《春秋》王子瑕奔晉,不言出也。
親屬諫不得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也。
《孟子》所謂同姓之卿,明異姓乃得去,故《公羊傳》:「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
君子辟内難,不辟外難。
」是則親屬有故不得去,但宜避之而已。
《春秋傳》曰:《公羊·宣十五年》。
司馬反曰:「君請處乎此,臣請歸。
」子反者,楚公子也,時不得放。
子反事不純同此,又先師借以立説耳。
記過徹膳 明王所以立諫諍者,皆爲重民而求己失也。
《禮·保傅記》曰:「於是立進善之旌,懸誹謗之木,建招諫之鼓。
」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爲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也。
動則當應禮,是以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
《禮·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之,工誦之,三公進讀之,宰夫徹其膳。
」是以天子不得爲非,故史之義,不書過則死,宰不徹膳亦死。
此爲記過、徹膳之禮。
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使」從「史」得聲。
爲之也。
謂之宰何?宰,制也,使制法度也。
宰所以徹膳何?陰陽不調,五穀不熟,故王者爲不盡味而食之。
《禮·曲禮》
故《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於小寢。
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此踰年未葬稱公之證。
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未葬可稱公。
《韓詩内傳》曰:「諸侯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
」所以名之爲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絶也。
天子之子亦稱世子 何以知天子之子亦稱世子也?此爲正義。
《春秋》曰:「公會王世子於首止。
」《禮·文王世子》雲:「文王之爲世子也。
」又雲:「抗世子法於伯禽。
」 諸侯世子受命 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臣無自爵之義。
案:此節用今文《春秋》説。
童子受封 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惟此有來錫命之制。
明王者不與童子禮也。
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公羊·成十六年》。
經不以爲魯恥,不與童子爲禮也。
童子,諸侯。
諸侯世子服士服受爵 世子上受爵命,衣士服何?謙不敢自專也。
諸侯之子亦爲士。
故《詩》曰「有赩」,謂世子始行也。
世子士服。
王者既殯即位稱王 天子大斂之後稱王者,明民臣不可一日無君也。
故《尚書》曰:「王麻冕黼裳。
」此大斂之後也。
何以知不從死後加王也?以上迎子釗,不言迎王也。
王者既殯而後即位何?此如定元年殯而即位。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
故先君不可得見,謂已殯。
則後君繼體矣。
《公羊》:「是子也,繼文王之體矣。
」故《尚書》曰:「王再拜,興,對,乃受銅瑁。
」明爲繼體君也。
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定元年兩公,爲二君。
故《尚書》曰:「王釋冕,喪服。
」吉冕服,受銅,稱王,以接諸侯,明已繼體爲君也。
釋冕、藏銅、反喪服,明未稱王以統事也。
即三年不言意。
踰年改元 不可曠年無君,故踰年乃即位、改元。
元以名年,《公羊傳》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年以紀事,君統事見矣,而未發號令也。
何以知踰年即位、改元也?《春秋傳》曰:《公羊·文九年》傳文也。
以諸侯踰年即位,亦知天子踰年即位也。
《春秋》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改元即位也。
在喪越紼祭天地 王者改元,即事天地。
謂喪中之祭。
諸侯改元,即事社稷。
《王制》雲:「夫喪三年不祭。
」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在喪不言 《春秋傳》曰:「天子三年然後稱王者,謂稱王統事,發號施舊脫,據《通典》所引補。
令也。
」《尚書》曰「高宗諒闇三年」是也。
此引今文《無逸》。
《論語》:「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
」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
故三年除喪,乃即位統事,踐阼爲主,南面朝臣下,稱王以發號令也。
故天子、諸侯踰年即位,終始之義乃備,所以諒闇三年,卒孝子之道。
故《論語》曰:「古謂經詁,非往古。
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 冢宰攝政 所以聽於冢宰三年何?以爲冢宰職爲大伯,如舜之攝政也。
《春秋傳》曰:「宰周公,天子之爲政者也。
」制國用之冢宰,與百官總己之冢宰名同實異。
故《王制》曰:「冢宰制國用。
」所以名之爲冢宰何?冢者,大也;宰者,制也;大制事也。
夫《周禮》六官,首冢宰。
《春秋經》:宰周公稱公,宰渠伯糾何以爲大夫?制國用之冢宰也。
《王制》曰:「冢宰制國用。
」《王度記》曰:「天子冢宰爵録如天子大夫。
」故周公稱公,渠伯糾則稱字也。
宰咺何以名?宰之元士也。
諫諍篇 天子置諫臣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
《論語》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孝經》:「天子皇配天。
有諍臣七人,大一統用七政例,一方一人,故用七人。
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據下以三公四輔爲七人。
諸侯帝王爲臣,比於諸侯。
有諍臣五人,帝德五方、五士。
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論語·衛靈公》。
大夫皇之大夫於王爲公,如二伯。
有諍臣三人,大夫多以三爲節。
雖無道,不失其家。
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
爲修身之學。
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書》之四輔四鄰。
以順天道。
左輔主修政,刺不法。
《保傅篇》:「明堂之位曰: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
」彼充即此輔也。
故《賈子·保傅》雲:「充立於左,是太公也。
」右弼主糾亂害,匡正傾邪。
《保傅篇》:「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切者,謂之弼。
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
是主糾害,言失傾之義者也。
」前疑主糾,度定德經,《保傅》作道,謂篤行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
道者,導天子以德也。
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失。
《保傅》雲:「博聞強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丞。
丞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
」四弼興道,率主行仁。
《尚書》:「亂爲四輔。
」又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夫陽變於七,以三成,故建三公,上、中、下。
序四諍,前、後、左、右。
列七人,以合七政。
雖無道,不失天下,杖群賢也。
諸侯待諫臣之禮 諸侯之臣,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
」《孟子》:「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公羊·莊二十四年傳》:「三諫不從,遂去之。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孟子》:「諫不行,言不聽,膏澤不下於民。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公羊·宣元年傳》:「臣放之,非也;臣待放,正也。
」君待之以禮奈何?曰:「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
聖人之制,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至於郊。
《孟子》:「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
」 三諫待放 臣必三諫者何?以爲得君臣之義,據君日臣月之説,以月生三日成魄,諫必以三,臣道就也。
必待放於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
《孟子》:「三宿而後出晝,於予心猶以爲速,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所以必三年者何?古者臣下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與奪情之説相反,如丁憂去官,經説如此,實未通行。
所以復君恩。
今己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
《公羊傳》「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三年者,古者疑獄三年而後斷。
」《援神契》曰:「三諫待放,復三年盡惓惓也。
」惓惓,懇至之意。
所以言放者,臣爲君諱,《禮·曲禮》:「大夫、士去國,不説人以無罪。
」若言有罪放之也。
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
《公羊傳》:「放之者何?猶曰無去是雲爾。
然則何言爾?近正也。
」是則大夫本無罪而去,又不可揚君之過,故變出奔之例而言放,引罪於己,若爲君放然也。
《禮·坊記》:「善則稱君,過則稱己。
」皆是。
○所言似乎尊君卑臣,與時局不合,現今海外爲過渡時代,經多爲太平以後言之。
所諫事已行遂去不留 所諫事已行者,謂不用其言,事已施行。
遂去不留。
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
事已行,災咎將至,無爲留之。
《易》曰:「介如石,不終日,貞吉。
」《論語》曰:「三日不朝,孔子行。
」臣待放於郊,君不絶其祿者,示不合耳。
《孟子》:「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是三年待放,不絶其祿也。
以其祿參分之二與之,一留與其妻、長子,使得祭其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玦則去,《荀子·大略篇》:「絶人以玦,反以環。
」明君子重恥也。
《禮》:「事君三違不出境,則利祿也。
」又雲:「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
」是君子重恥之義也。
《王度記》曰:「反之以玦,其待放者,亦與之物,謂玦。
明有分土,無分民也。
」《詩》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如《楚辭》之「周遊六漠」、「上征下浮」。
天子臣與親屬皆不言放 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者,天子以天下爲家也。
《春秋》王子瑕奔晉,不言出也。
親屬諫不得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也。
《孟子》所謂同姓之卿,明異姓乃得去,故《公羊傳》:「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
君子辟内難,不辟外難。
」是則親屬有故不得去,但宜避之而已。
《春秋傳》曰:《公羊·宣十五年》。
司馬反曰:「君請處乎此,臣請歸。
」子反者,楚公子也,時不得放。
子反事不純同此,又先師借以立説耳。
記過徹膳 明王所以立諫諍者,皆爲重民而求己失也。
《禮·保傅記》曰:「於是立進善之旌,懸誹謗之木,建招諫之鼓。
」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爲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也。
動則當應禮,是以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
《禮·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之,工誦之,三公進讀之,宰夫徹其膳。
」是以天子不得爲非,故史之義,不書過則死,宰不徹膳亦死。
此爲記過、徹膳之禮。
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使」從「史」得聲。
爲之也。
謂之宰何?宰,制也,使制法度也。
宰所以徹膳何?陰陽不調,五穀不熟,故王者爲不盡味而食之。
《禮·曲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