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經大義凡例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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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麗,亦如花離枝葉,花將焉附。

    且中多非據本書推考前後文義不能明者,所以讀此書,必不可不讀本經。

    學者明大義後,再推考本經,爲善之善。

    若得精華,遂鄙糟粕,殊失作者之意。

    是書義理精詳,文字淵雅,但推行中國,且必流傳海外。

    將來注本擬於陳氏《疏證》外,加入西説。

    西人昔繹經歸國,惜多高頭講章,冬烘庸語,讀此書然後知聖道廣大,包舉六合,其淺近者固撥正其政法風俗,其高深且在存而不論之列。

     十三、中國經學,非老師宿儒不能言。

    凡士宦官商,皆望而生畏。

    今於讀本略加淺注,詞取淺近,注本亦主明豁顯露,文簡義淺。

    凡入學堂者,人可手置一篇,使知本屬日用平常,並非高深玄遠之事,庶得推行,無遠弗屆。

     十四、前人刊本,每遇疑難,輒以己意校改,古義奧旨,多爲淺人改易,舊本脫誤,幾不可讀。

    陳本、盧本補改至數千字,號爲精善。

    其有校改不盡者,間爲補正,以期完善。

     十五、《白虎通義》稱論五經異同,今本異説絶少,蓋由班氏删汰。

    群經家法,惟《五經異義》最詳。

    今於原書異同折中之外,别撰《經學大同》一書,以平差舛,務永息幹盾攻戰。

     十六、門類有互見牽涉,不盡可分。

    又《五經異義》詳録宗派,多與是書相關。

    别編《群經折中録》附此篇而行。

     十七、《石渠異義》臚列姓名、家法源流燦然,或以不録爲此書病。

    然文若己出,一掃破碎紛争之見,未嘗非班氏長義。

    《疏證》補録姓氏、家法,今以大同爲主,故注本不盡甄録,如《詩》義無邪,不更詳疆界畛域。

     十八、總證下加以《經解》、《學記》,爲《古學制考》,以明群經宗旨。

    每分經目前略敘本經大例,摘録凡例,使知本經旨歸、先師姓名。

     十九、圖表今仿教科之例,凡有須圖表而明,及由起例以推所未見,以圖表附於各條下。

     二十、各題有正義,有異説,如五伯有五説。

    有存議,如或曰。

    有誤説。

    今仿教科,每門提明,以清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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