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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初服膺無着世親之學,嘗據其義以造論。
潛思既久,漸啟疑端。
民國十一年,講世親唯識之論于北庠。
國立北京《大學》。
忽不自安,遂辍講。
翌年,改造《新論》。
《新唯識論》,省稱《新論》。
仍以未定稿講于北庠,自是曆十年,稿亦屢易。
壬申民國二十一年。
始删定成書,自印行世,是為《新論》原本。
戊寅以後,複依原本而改用語體文重述之,詳初印上中兩卷序言。
于是《新論》别有語體本。
《新論》之旨,本出入儒佛,而會其有極。
極謂理之至極而不二也。
觀衆理之萬殊而會其通,則不二。
然原其所由作,始則不惬意于無着一派之學,終乃于佛法全體之宗趣,亦有未敢苟同,書中評及有宗者特多。
上中兩卷印行時,每聞讀者于中卷評有宗大義處,辄以未易了解為苦。
實則,《新論》叙述有宗,提控綱要,極其詳明,讀者若肯細心往複尋索,則脈絡分明而義蘊昭揭矣。
前後文義相為鈎鎖,故有前所陳義,待後方顯;後所述義,承前以彰。
通前後往複數番,即衆義畢見。
然有宗之學,自昔以來号為難治,則亦有故。
其持論尚剖析,而析得太零碎;既破碎已,而又為之拚合排比,極穿鑿之能事。
故欲究其說者,非耐心以索之,則不可詳其條緒。
條緒未詳,則莫由察其所以立說之意,夫不得其意矣,而可辨其為說之短長乎?是以論正古學,貴乎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也。
或問:“佛家大乘學,向分空有兩宗。
龍樹、提婆實啟空宗,提婆乃龍樹弟子。
無着、世親是為有宗。
世親乃無着異母弟,而傳無着之學。
有宗亦曰法相宗,空宗亦曰法性宗。
參看《佛家名相通釋》。
近日歐陽大師複以無着、世親之學互有不同,因區别法相、唯識二宗。
世親成立唯識,是唯識宗;無着以方便解析一切法相,是法相宗。
參考大師所著《瑜珈師地論》序及諸論序。
章太炎盛贊其說,稱為“獨步千祀”。
據此而談,則《新論》評正有宗處,其内容多屬唯識宗,未可以概有宗也。
”答曰:宗者宗主義,凡學之異宗者,必彼此主張有特别不同處,非隻理論上疏密之異而已。
無着之學,根柢在《大論》。
《大論》取材甚博,自是彙集衆說而成書,然無着貫穿諸義,自有宗旨,故成其一家之學。
世親成立唯識,其中根本大義,如八識、及種子與緣生義、三性義,并據《瑜珈》。
《大論》本名《瑜珈師地論》,省雲《瑜珈》。
其以轉依為宗趣亦禀《瑜珈》。
轉依有二義,曰轉舍,曰轉得,轉舍雜染,轉得清淨故。
宗趣者,宗謂宗主,趣者歸趣。
自昔以來未嘗拔唯識于法相之外而别号一宗者,要非無故。
夫法相宗立言,其始詳于分析,猶未有嚴密之體系。
及世親秉無着之旨,盛張唯識,無着作《攝大乘論》,成立第八阿賴耶識,以授世親。
于是作《百法論》,道以識統一切法,色法即物質,是識之所變,故不離識。
乃至無為法即真如,是識之實性,亦不離識。
故一切法皆統于識。
又作《二十論》、《三十頌》,而後體系宏整,完成唯識之論。
故法相宗自世親唯識論出,其理論始嚴密,而面目一變。
要其根本大義悉據《瑜珈》。
無着析薪,世親克荷,精神始終一貫,似不必以一家之學強判為二宗也。
然大師弘闡久絕之唯識,其功要不可沒。
夫有宗談境,境謂所知,法相法性是所知故,說之為境。
法相即指宇宙萬象而言,法性猶雲宇宙本體。
莫備于唯識。
《新論》評有宗特詳唯識,亦有以哉。
學者研唯識,每苦不易了解,此或弗思之過耳。
夫振衣者揭其領而全章理,舉網者提其綱而衆目彰。
《新論》《轉變章》末後,叙述有宗唯識論,總其綱領而說以三,曰現界,一切現行,總稱現界。
曰種界,一切種子,總稱種界。
曰真如法界。
法界猶雲萬有之實體,真如即法界之名,此以真如法界連用為複辭。
循此三綱領而析求之,則有宗談境處宜無不可曉者。
《轉變章》結以此段文字,正為後二章《功能》上下評正有宗義,發其凡耳。
現行即識之别名。
現者顯現義,行者遷流義。
識從種子而生,不同種子潛伏,故說顯現。
識生而不暫住,念念前滅後生,複說遷流。
識之一名,義分廣狹。
狹義則識以對境或物而得名,即能緣名識,所緣名境或物。
廣義則識之一名,實赅全宇宙而舉之,蓋一切境或物皆攝屬于一切識,故一言乎識,便已包含境或物在内,非與境物對待立名。
此中則約廣義。
有宗談唯識,不許有離識而獨在的世界,故欲知其宇宙論,則八識之談宜詳玩也。
每一衆生身中皆具有八個識。
此八個識,前五皆是向外追求,其所追求之境物乃是五識各各自所變現。
如眼識變似色境,耳識變似聲境,鼻識變似香境,香與惡臭通名為香。
舌識變似味境,身識變似所觸境是也。
變似之言,簡異世俗執有離心獨在之境,謂諸識所緣境皆識自變似之,非是離心别有實境也。
第六意識能與五識同時變似色聲香味觸境,複能獨起思構,五識不起時,意識獨起。
變似獨影境。
獨影境者,謂所變境非如色聲香味觸等有實質故,如思維一切義理時,意中亦變似所思之相,此相無質,名獨影境。
第七末那識,唯内緣賴耶為自我,阿賴耶識省雲賴耶。
即依托賴耶見分,變現一自我之相而緣之。
五識及意識變似色聲等境時,便視為外物而追求之不已,故雲外緣;末那唯内執有自我,非外緣也。
第八賴耶識,其所緣境則有三:曰種子,此非賴耶之所變但是其所藏而已;曰根身,眼耳鼻舌身五根總名根身,賴耶即執持根身以為自體;曰器界,相當于俗雲自然界或物質宇宙。
根與器,皆賴耶之所變現,非離賴耶識而獨在也。
如上八識,各各析為二分,曰相分及見分。
如眼識所緣色境是名相分,而了别此色境者是名見分,即此二分,合而名識。
乃至第八賴耶所緣種子、根身、器界,是名相分,而了别此根器種者是名見分,二分名為識,複如前說。
乃至者中間略而不舉故。
其更析每一識為三分或四分者,取義别故。
詳《佛家名相通釋》。
此略不舉。
又複應知,凡言識者,義攝心所。
見《成唯識論》。
如說眼識,此非單一體,乃由一心與多數心所複合而名為一眼識。
心上所有的各種作用,非即是心,而實各有自體。
但與心相應合以取境,是名心所。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賴耶,皆可例知。
每一識,各各析為心及諸心所。
此中每一及各各等字須注意,心所有多,故置諸言。
而每一心,析以相、見二分,每一心所,亦複析以相、見二分。
故前言八識各各析為二分者,當知舉識則隐含心所,宜準知。
一切心及一切心所,總括而談隻是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而已。
據此看來,有宗唯識論竟将完整的宇宙剖得極細碎。
蓋其所謂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各各從種子而生,其種子亦複不共,相、見既是段段片片,則其所從生之種子,亦是紛然衆粒,故謂剖得極細碎也。
然則宇宙殆如一盤散沙乎?有宗亦知其不妥,故建立賴耶識。
賴耶所由立,略說有二義:一、含藏一切種子故。
蓋現行界或一切相見,非無因而得起,故應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
現行界亦省雲現界。
然種子是個别的,紛散如衆粒,故建立賴耶為種子所藏之處。
賴耶者,藏義、處義,是一切種子所藏處故。
二、為諸現行作根本依故。
夫諸現行或一切相見,若唯任其散漫無有統攝,此于理論上亦說不通,故建立賴耶為前七現行作根本依。
賴耶亦名為根本依,見三十等論。
前七諸相、見各各有自家種子為因,故得生,本非賴耶所親生,然前七諸種子皆藏伏賴耶中故,又必賴耶生,前七方得生故,故說賴耶為前七之根本依也。
依字吃緊,前七各有種子,但依賴耶而生,非由賴耶親生故。
賴耶與前七并名現行,亦名為識,是前七識之所依,已如前說。
然賴耶深隐,難窮測雲。
賴耶析為相、見二分,其見分及根器相分,亦各從其自家種子而生。
賴耶自家之種子是因,賴耶則對因而名果,因果同時,故賴耶得含藏種子。
如種子先在,賴耶後生,即因果不同時,便不可說賴耶能含藏種子也。
今說因果同時,故無過。
佛家立第八識而分染淨,衆生自無始有生以來,其第八識唯從染種而生,即此第八識唯是染性,而名之曰賴耶。
賴耶非可寶貴之物,乃淪溺生死海,而大苦不可拔者也。
衆生以是故,應發心求無上菩提,菩提者覺義。
積劫修行,漸斷賴耶中染種,久之染種斷盡,即賴耶亦俱斷。
然非第八識可斷,注意。
蓋染種斷盡時,賴耶即舍,舍亦斷義。
斯時第八識中淨種發現,易言之,即是淨種生第八現行。
現行即識之别名。
由此,而第八識乃不名賴耶,惟名無垢識而已,此無垢識則永無可斷也。
故染種與賴耶斷時,隻是第八識舍染得淨,所謂轉依是也。
轉舍染第八識,而轉得淨第八識,前後第八識雖相續,而後之淨第八識與前之染第八識,确然不同性,前後種子染淨異故。
然則佛家第八識,無異神我論,其言無我者,謂不當于我而起執耳。
執之義甚深,貪瞋癡等惑,皆依執我而起。
執,即增長賴耶,而真淨之我終不得發現矣。
問曰:“有宗建立染種與賴耶,則與荀卿性惡之論相通矣。
”答曰:荀卿不見本體,其所謂性,非真性也,乃後儒所謂氣質之性耳。
氣質不能無惡。
有宗染種與賴耶之說,其不悟真性與荀卿同;而任空想以構成一套理論,則荀卿無是也。
上來略說現界,次談種界。
種子者,以其具有能生的勢用故名,種子省言種。
象物種為能生故。
象,猶取譬也。
物種如稻等種。
種子亦名功能,功者功用,能者能力,能生現行諸相見,是其功用,即是其能故。
更有許多異名,此姑不述。
有宗建立種子為現行生起之因,其構畫頗密,今以七義略述: 一、種子是個别的,不可說為全體。
姑據《瑜珈》種子七義及《攝論》種子六義,其為個别的意義已甚明白。
輕意菩薩《意業論》雲“無量諸種子,其數如雨滴”是也。
種子紛然如衆多粒子,故其所生現行或一切相見,則亦千條萬緒、各各獨立,所謂法相厘然不亂是也。
二、種子是有實自體的,故說藏在賴耶中,而為賴耶所緣之相分。
但其自體非兀然堅住法,卻是刹那生滅法。
易言之,每一個種子,其自體均是刹刹前滅後生,相續流而不絕。
唯其是生滅法,故有能生的勢用;若是堅住法,便等于死物,何能生? 三、種子與現行是一能一所互相對待。
餘嘗言,如種與現隻作為隐顯的說法,其潛藏則謂之種,其呈顯則謂之現,如此較有意義。
而有宗種現之談,确不如是。
蓋有宗以種子為能生,現行為所生,其一能一所乃相對峙。
藏伏賴耶中之一切種,是隐于現界之後而為現界作根源;現界雖從種而生,但既生,則有自體,即别為顯著的物事。
所以種現二界成為對峙。
四、凡種生現,各各不亂。
如眼識種,親生自類現行,即眼識。
決不生他現。
他現,謂眼識以外的識。
眼識種如是,耳識種乃至賴耶識種,各各生現不雜亂,皆可例知。
如世豆種不生麻,麻種亦不生豆。
五、種子分本始。
本者具雲本有種,亦雲法爾種。
始者具雲始起種,亦雲新熏種。
無着在《瑜珈》及《攝論》等建立種子,尚無本始之争,及世親以後諸師始興異論。
有主種子唯是法爾本有不由後起者。
法爾猶言自然,法爾本有即不可更诘其所由來。
有主種子竟是始起者。
此派謂種子非本有,後來始起。
其說以為前七識皆為能熏,熏者,熏發。
如眼識隻是相見二分,此二分從其自種生起時,便能熏發一種習氣而投入第八賴耶中,成為新種子,是謂能熏。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七末那識,各各熏生新種,皆可例知。
至第八賴耶識,則唯是所熏,即接受前七一切熏發習氣,而持之勿失已爾。
新熏種複能為因,得生後來相見,其功用與本有種不異雲。
如上二說,互相乖競,及至護法師始起而折衷之。
乃謂種子所由來,有是法爾本有,亦有由新熏始起者,于是種子有本始二類。
若無本有種,則無始創生之現,便成無因;現者,具雲現行。
若無始起種,則現行才起即滅,無有習氣續流,亦不應理。
故本新并建,護法自以為折衷至當。
又複應知,由新熏義成立故,于是說前七現行熏發習氣投入賴耶時,即對于本有種之同類者,亦能熏令增長勢用。
因此,而一切種無論為本為新,得通名之以習氣。
有宗諸師談種子義至此,雖持論愈密,而其支離究不可掩。
夫既建立本有種矣,而又以現行熏發之習氣名為種,遂使習氣與法爾種混同不分,謂非矯亂論得乎?且如新熏之論,則吾人眼識緣青色時,便熏生一青色相分種在賴耶中,将來能為因,而生起有實質之青色,豈不太荒誕哉? 六、種子分相見。
蓋自世親以後諸師,既于每一識析為相見二分,因此不得不讨論二分之種為同為别。
同者,謂二分同一個種子而生,别者,謂二分各别有種,即相分有自家種子,非與見分同種故。
護法折衷衆說,謂二分種子有同有别。
如意識相分,有與自識見分同種生者,如思量一切義理時,見分上必變似所思之相,此相無有實質,即與見分同種生,是為相見同種。
至于五識等相分即色聲香味觸,皆有實質故,不應與見分同種。
乃至第八根器相分,若謂其與彼自識見分同種生者,何故見種忽生有質之相?亦複無理可說。
故相見自有别種者,何可一概否認?護法調融同别,頗近二元論。
于是有難者雲:“相分既有自種,如何說相由識變?”吾國窺基釋此難,則以見分種為主動,相分種隻依托見分種而起。
據此以談現行,仍可說相分從識變現。
七、一切種子性通染淨。
性者德性,德者得也,言種子之所以得成其為心物諸行之因也。
無量數種子有是染性,有是淨性,非一切種同一性也,故置通言。
淨性種子名為淨種,染性種子名為染種。
染種所生現行即是染法,染法猶雲染污的物事,切勿将法字誤解為規律。
下言淨法,準知。
淨種所生現行即是淨法。
衆生國土是穢,國土猶雲宇宙或世界,非謂國家壤地。
菩薩猶言聖者。
國土是淨。
則以菩薩能伏除本識中染種,而令淨種發現;伏者伏滅,本識即第八識之别名。
衆生不能斷除染種,即一向是染種發現,而淨種恒隐,直等于無。
上來略說種子義,今當簡述緣生義。
緣生者,謂依種及現安立諸緣,以說明現界由衆緣會合而得生起。
略舉四緣如下:緣亦得名為因,而因緣之因,則以其能親生自果故名,自餘三緣,便非能親生果,但于果有相扶助之關系而已。
因緣種子為現行之因緣,是能親生現行故。
次第緣前念現行對後念為因,是能引生後念現行故。
所緣緣現行相分對現行見分為因,以境能引生識故。
增上緣增上緣甚多,可考餘之《佛家名相通釋》。
每一現行生時,必具四緣,如上所述。
初因緣,依種子立,餘三緣,皆依現行立。
有宗雖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然非僅恃孤因,必待衆緣會合,方可生果。
果謂現行
潛思既久,漸啟疑端。
民國十一年,講世親唯識之論于北庠。
國立北京《大學》。
忽不自安,遂辍講。
翌年,改造《新論》。
《新唯識論》,省稱《新論》。
仍以未定稿講于北庠,自是曆十年,稿亦屢易。
壬申民國二十一年。
始删定成書,自印行世,是為《新論》原本。
戊寅以後,複依原本而改用語體文重述之,詳初印上中兩卷序言。
于是《新論》别有語體本。
《新論》之旨,本出入儒佛,而會其有極。
極謂理之至極而不二也。
觀衆理之萬殊而會其通,則不二。
然原其所由作,始則不惬意于無着一派之學,終乃于佛法全體之宗趣,亦有未敢苟同,書中評及有宗者特多。
上中兩卷印行時,每聞讀者于中卷評有宗大義處,辄以未易了解為苦。
實則,《新論》叙述有宗,提控綱要,極其詳明,讀者若肯細心往複尋索,則脈絡分明而義蘊昭揭矣。
前後文義相為鈎鎖,故有前所陳義,待後方顯;後所述義,承前以彰。
通前後往複數番,即衆義畢見。
然有宗之學,自昔以來号為難治,則亦有故。
其持論尚剖析,而析得太零碎;既破碎已,而又為之拚合排比,極穿鑿之能事。
故欲究其說者,非耐心以索之,則不可詳其條緒。
條緒未詳,則莫由察其所以立說之意,夫不得其意矣,而可辨其為說之短長乎?是以論正古學,貴乎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也。
或問:“佛家大乘學,向分空有兩宗。
龍樹、提婆實啟空宗,提婆乃龍樹弟子。
無着、世親是為有宗。
世親乃無着異母弟,而傳無着之學。
有宗亦曰法相宗,空宗亦曰法性宗。
參看《佛家名相通釋》。
近日歐陽大師複以無着、世親之學互有不同,因區别法相、唯識二宗。
世親成立唯識,是唯識宗;無着以方便解析一切法相,是法相宗。
參考大師所著《瑜珈師地論》序及諸論序。
章太炎盛贊其說,稱為“獨步千祀”。
據此而談,則《新論》評正有宗處,其内容多屬唯識宗,未可以概有宗也。
”答曰:宗者宗主義,凡學之異宗者,必彼此主張有特别不同處,非隻理論上疏密之異而已。
無着之學,根柢在《大論》。
《大論》取材甚博,自是彙集衆說而成書,然無着貫穿諸義,自有宗旨,故成其一家之學。
世親成立唯識,其中根本大義,如八識、及種子與緣生義、三性義,并據《瑜珈》。
《大論》本名《瑜珈師地論》,省雲《瑜珈》。
其以轉依為宗趣亦禀《瑜珈》。
轉依有二義,曰轉舍,曰轉得,轉舍雜染,轉得清淨故。
宗趣者,宗謂宗主,趣者歸趣。
自昔以來未嘗拔唯識于法相之外而别号一宗者,要非無故。
夫法相宗立言,其始詳于分析,猶未有嚴密之體系。
及世親秉無着之旨,盛張唯識,無着作《攝大乘論》,成立第八阿賴耶識,以授世親。
于是作《百法論》,道以識統一切法,色法即物質,是識之所變,故不離識。
乃至無為法即真如,是識之實性,亦不離識。
故一切法皆統于識。
又作《二十論》、《三十頌》,而後體系宏整,完成唯識之論。
故法相宗自世親唯識論出,其理論始嚴密,而面目一變。
要其根本大義悉據《瑜珈》。
無着析薪,世親克荷,精神始終一貫,似不必以一家之學強判為二宗也。
然大師弘闡久絕之唯識,其功要不可沒。
夫有宗談境,境謂所知,法相法性是所知故,說之為境。
法相即指宇宙萬象而言,法性猶雲宇宙本體。
莫備于唯識。
《新論》評有宗特詳唯識,亦有以哉。
學者研唯識,每苦不易了解,此或弗思之過耳。
夫振衣者揭其領而全章理,舉網者提其綱而衆目彰。
《新論》《轉變章》末後,叙述有宗唯識論,總其綱領而說以三,曰現界,一切現行,總稱現界。
曰種界,一切種子,總稱種界。
曰真如法界。
法界猶雲萬有之實體,真如即法界之名,此以真如法界連用為複辭。
循此三綱領而析求之,則有宗談境處宜無不可曉者。
《轉變章》結以此段文字,正為後二章《功能》上下評正有宗義,發其凡耳。
現行即識之别名。
現者顯現義,行者遷流義。
識從種子而生,不同種子潛伏,故說顯現。
識生而不暫住,念念前滅後生,複說遷流。
識之一名,義分廣狹。
狹義則識以對境或物而得名,即能緣名識,所緣名境或物。
廣義則識之一名,實赅全宇宙而舉之,蓋一切境或物皆攝屬于一切識,故一言乎識,便已包含境或物在内,非與境物對待立名。
此中則約廣義。
有宗談唯識,不許有離識而獨在的世界,故欲知其宇宙論,則八識之談宜詳玩也。
每一衆生身中皆具有八個識。
此八個識,前五皆是向外追求,其所追求之境物乃是五識各各自所變現。
如眼識變似色境,耳識變似聲境,鼻識變似香境,香與惡臭通名為香。
舌識變似味境,身識變似所觸境是也。
變似之言,簡異世俗執有離心獨在之境,謂諸識所緣境皆識自變似之,非是離心别有實境也。
第六意識能與五識同時變似色聲香味觸境,複能獨起思構,五識不起時,意識獨起。
變似獨影境。
獨影境者,謂所變境非如色聲香味觸等有實質故,如思維一切義理時,意中亦變似所思之相,此相無質,名獨影境。
第七末那識,唯内緣賴耶為自我,阿賴耶識省雲賴耶。
即依托賴耶見分,變現一自我之相而緣之。
五識及意識變似色聲等境時,便視為外物而追求之不已,故雲外緣;末那唯内執有自我,非外緣也。
第八賴耶識,其所緣境則有三:曰種子,此非賴耶之所變但是其所藏而已;曰根身,眼耳鼻舌身五根總名根身,賴耶即執持根身以為自體;曰器界,相當于俗雲自然界或物質宇宙。
根與器,皆賴耶之所變現,非離賴耶識而獨在也。
如上八識,各各析為二分,曰相分及見分。
如眼識所緣色境是名相分,而了别此色境者是名見分,即此二分,合而名識。
乃至第八賴耶所緣種子、根身、器界,是名相分,而了别此根器種者是名見分,二分名為識,複如前說。
乃至者中間略而不舉故。
其更析每一識為三分或四分者,取義别故。
詳《佛家名相通釋》。
此略不舉。
又複應知,凡言識者,義攝心所。
見《成唯識論》。
如說眼識,此非單一體,乃由一心與多數心所複合而名為一眼識。
心上所有的各種作用,非即是心,而實各有自體。
但與心相應合以取境,是名心所。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賴耶,皆可例知。
每一識,各各析為心及諸心所。
此中每一及各各等字須注意,心所有多,故置諸言。
而每一心,析以相、見二分,每一心所,亦複析以相、見二分。
故前言八識各各析為二分者,當知舉識則隐含心所,宜準知。
一切心及一切心所,總括而談隻是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而已。
據此看來,有宗唯識論竟将完整的宇宙剖得極細碎。
蓋其所謂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各各從種子而生,其種子亦複不共,相、見既是段段片片,則其所從生之種子,亦是紛然衆粒,故謂剖得極細碎也。
然則宇宙殆如一盤散沙乎?有宗亦知其不妥,故建立賴耶識。
賴耶所由立,略說有二義:一、含藏一切種子故。
蓋現行界或一切相見,非無因而得起,故應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
現行界亦省雲現界。
然種子是個别的,紛散如衆粒,故建立賴耶為種子所藏之處。
賴耶者,藏義、處義,是一切種子所藏處故。
二、為諸現行作根本依故。
夫諸現行或一切相見,若唯任其散漫無有統攝,此于理論上亦說不通,故建立賴耶為前七現行作根本依。
賴耶亦名為根本依,見三十等論。
前七諸相、見各各有自家種子為因,故得生,本非賴耶所親生,然前七諸種子皆藏伏賴耶中故,又必賴耶生,前七方得生故,故說賴耶為前七之根本依也。
依字吃緊,前七各有種子,但依賴耶而生,非由賴耶親生故。
賴耶與前七并名現行,亦名為識,是前七識之所依,已如前說。
然賴耶深隐,難窮測雲。
賴耶析為相、見二分,其見分及根器相分,亦各從其自家種子而生。
賴耶自家之種子是因,賴耶則對因而名果,因果同時,故賴耶得含藏種子。
如種子先在,賴耶後生,即因果不同時,便不可說賴耶能含藏種子也。
今說因果同時,故無過。
佛家立第八識而分染淨,衆生自無始有生以來,其第八識唯從染種而生,即此第八識唯是染性,而名之曰賴耶。
賴耶非可寶貴之物,乃淪溺生死海,而大苦不可拔者也。
衆生以是故,應發心求無上菩提,菩提者覺義。
積劫修行,漸斷賴耶中染種,久之染種斷盡,即賴耶亦俱斷。
然非第八識可斷,注意。
蓋染種斷盡時,賴耶即舍,舍亦斷義。
斯時第八識中淨種發現,易言之,即是淨種生第八現行。
現行即識之别名。
由此,而第八識乃不名賴耶,惟名無垢識而已,此無垢識則永無可斷也。
故染種與賴耶斷時,隻是第八識舍染得淨,所謂轉依是也。
轉舍染第八識,而轉得淨第八識,前後第八識雖相續,而後之淨第八識與前之染第八識,确然不同性,前後種子染淨異故。
然則佛家第八識,無異神我論,其言無我者,謂不當于我而起執耳。
執之義甚深,貪瞋癡等惑,皆依執我而起。
執,即增長賴耶,而真淨之我終不得發現矣。
問曰:“有宗建立染種與賴耶,則與荀卿性惡之論相通矣。
”答曰:荀卿不見本體,其所謂性,非真性也,乃後儒所謂氣質之性耳。
氣質不能無惡。
有宗染種與賴耶之說,其不悟真性與荀卿同;而任空想以構成一套理論,則荀卿無是也。
上來略說現界,次談種界。
種子者,以其具有能生的勢用故名,種子省言種。
象物種為能生故。
象,猶取譬也。
物種如稻等種。
種子亦名功能,功者功用,能者能力,能生現行諸相見,是其功用,即是其能故。
更有許多異名,此姑不述。
有宗建立種子為現行生起之因,其構畫頗密,今以七義略述: 一、種子是個别的,不可說為全體。
姑據《瑜珈》種子七義及《攝論》種子六義,其為個别的意義已甚明白。
輕意菩薩《意業論》雲“無量諸種子,其數如雨滴”是也。
種子紛然如衆多粒子,故其所生現行或一切相見,則亦千條萬緒、各各獨立,所謂法相厘然不亂是也。
二、種子是有實自體的,故說藏在賴耶中,而為賴耶所緣之相分。
但其自體非兀然堅住法,卻是刹那生滅法。
易言之,每一個種子,其自體均是刹刹前滅後生,相續流而不絕。
唯其是生滅法,故有能生的勢用;若是堅住法,便等于死物,何能生? 三、種子與現行是一能一所互相對待。
餘嘗言,如種與現隻作為隐顯的說法,其潛藏則謂之種,其呈顯則謂之現,如此較有意義。
而有宗種現之談,确不如是。
蓋有宗以種子為能生,現行為所生,其一能一所乃相對峙。
藏伏賴耶中之一切種,是隐于現界之後而為現界作根源;現界雖從種而生,但既生,則有自體,即别為顯著的物事。
所以種現二界成為對峙。
四、凡種生現,各各不亂。
如眼識種,親生自類現行,即眼識。
決不生他現。
他現,謂眼識以外的識。
眼識種如是,耳識種乃至賴耶識種,各各生現不雜亂,皆可例知。
如世豆種不生麻,麻種亦不生豆。
五、種子分本始。
本者具雲本有種,亦雲法爾種。
始者具雲始起種,亦雲新熏種。
無着在《瑜珈》及《攝論》等建立種子,尚無本始之争,及世親以後諸師始興異論。
有主種子唯是法爾本有不由後起者。
法爾猶言自然,法爾本有即不可更诘其所由來。
有主種子竟是始起者。
此派謂種子非本有,後來始起。
其說以為前七識皆為能熏,熏者,熏發。
如眼識隻是相見二分,此二分從其自種生起時,便能熏發一種習氣而投入第八賴耶中,成為新種子,是謂能熏。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七末那識,各各熏生新種,皆可例知。
至第八賴耶識,則唯是所熏,即接受前七一切熏發習氣,而持之勿失已爾。
新熏種複能為因,得生後來相見,其功用與本有種不異雲。
如上二說,互相乖競,及至護法師始起而折衷之。
乃謂種子所由來,有是法爾本有,亦有由新熏始起者,于是種子有本始二類。
若無本有種,則無始創生之現,便成無因;現者,具雲現行。
若無始起種,則現行才起即滅,無有習氣續流,亦不應理。
故本新并建,護法自以為折衷至當。
又複應知,由新熏義成立故,于是說前七現行熏發習氣投入賴耶時,即對于本有種之同類者,亦能熏令增長勢用。
因此,而一切種無論為本為新,得通名之以習氣。
有宗諸師談種子義至此,雖持論愈密,而其支離究不可掩。
夫既建立本有種矣,而又以現行熏發之習氣名為種,遂使習氣與法爾種混同不分,謂非矯亂論得乎?且如新熏之論,則吾人眼識緣青色時,便熏生一青色相分種在賴耶中,将來能為因,而生起有實質之青色,豈不太荒誕哉? 六、種子分相見。
蓋自世親以後諸師,既于每一識析為相見二分,因此不得不讨論二分之種為同為别。
同者,謂二分同一個種子而生,别者,謂二分各别有種,即相分有自家種子,非與見分同種故。
護法折衷衆說,謂二分種子有同有别。
如意識相分,有與自識見分同種生者,如思量一切義理時,見分上必變似所思之相,此相無有實質,即與見分同種生,是為相見同種。
至于五識等相分即色聲香味觸,皆有實質故,不應與見分同種。
乃至第八根器相分,若謂其與彼自識見分同種生者,何故見種忽生有質之相?亦複無理可說。
故相見自有别種者,何可一概否認?護法調融同别,頗近二元論。
于是有難者雲:“相分既有自種,如何說相由識變?”吾國窺基釋此難,則以見分種為主動,相分種隻依托見分種而起。
據此以談現行,仍可說相分從識變現。
七、一切種子性通染淨。
性者德性,德者得也,言種子之所以得成其為心物諸行之因也。
無量數種子有是染性,有是淨性,非一切種同一性也,故置通言。
淨性種子名為淨種,染性種子名為染種。
染種所生現行即是染法,染法猶雲染污的物事,切勿将法字誤解為規律。
下言淨法,準知。
淨種所生現行即是淨法。
衆生國土是穢,國土猶雲宇宙或世界,非謂國家壤地。
菩薩猶言聖者。
國土是淨。
則以菩薩能伏除本識中染種,而令淨種發現;伏者伏滅,本識即第八識之别名。
衆生不能斷除染種,即一向是染種發現,而淨種恒隐,直等于無。
上來略說種子義,今當簡述緣生義。
緣生者,謂依種及現安立諸緣,以說明現界由衆緣會合而得生起。
略舉四緣如下:緣亦得名為因,而因緣之因,則以其能親生自果故名,自餘三緣,便非能親生果,但于果有相扶助之關系而已。
因緣種子為現行之因緣,是能親生現行故。
次第緣前念現行對後念為因,是能引生後念現行故。
所緣緣現行相分對現行見分為因,以境能引生識故。
增上緣增上緣甚多,可考餘之《佛家名相通釋》。
每一現行生時,必具四緣,如上所述。
初因緣,依種子立,餘三緣,皆依現行立。
有宗雖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然非僅恃孤因,必待衆緣會合,方可生果。
果謂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