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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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談本體,更從宇宙論方面詳核有宗。

    上來已說,空宗破相,意在顯體。

    但一往破相,即于法相隻有遮撥而無施設,故雲空宗不談宇宙論。

    有宗恰恰與空宗相反,無着、世親兄弟參揉小乘談有一派,小乘原分二十部,總不外空有二派。

    并匡正大乘空宗,而後張其大有之論。

    雖複談有,而超過小乘故稱大有。

    其初期立說,實以三性義為綱要。

    三性之談,導源于空宗。

    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

    遍計謂意識,意識周遍計度,故雲遍計。

    所執者,謂遍計之所執。

    如依五蘊而計為我,實則一一蘊上本無我相,但由意識妄計為有,故此我相是遍計之所執。

    又如依堅白等相而計為瓶,實則堅等相上都無瓶相,亦由意識妄計為有,故此瓶相是遍計之所執。

    舉此二例可概其餘。

    二依他起性,他謂衆緣,佛說色心諸法,皆依衆緣而起。

    雲何衆緣?一者因緣,謂諸法非是無因而起故,說有因緣。

    二者所緣緣,如心法須有所緣境,方得起故,說有所緣緣。

    三者次第緣,如前念識為緣得引生後念識故,說有次第緣。

    四者增上緣,如官能等俱是識所藉之以起故,說有增上緣。

    如上四緣,心法全具,色法唯具二緣。

    謂色法不無因緣,若從其互相關聯而言,亦有增上緣。

    或說色法有次第緣,而未經衆師許可。

    唯空宗談因緣,猶是泛說,不立種子。

    三圓成實性。

    此謂真如。

    圓者圓滿,謂真如體遍一切處,無虧欠故。

    成者成就,謂真如體本自恒常,非是生滅法故。

    實者真實,亦雲真理,謂此真如是一切法之真實性故,猶雲宇宙實體。

    名萬法真理。

    如上已說三性名義。

     按《大般若經》言:“慈氏,佛呼彌勒也。

    應如是知,諸遍計所執決定非有;按可細看前文。

    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設言說;按想者取象義,如謂青唯是青而非白等。

    名者诠召義,如色之一名,即以呼召色法而诠釋其為質礙物也。

    吾人于一切事物本由想立名,複因名起想。

    由名想故,種種言說紛然而起,凡情緣名想言說而生執着,即計為實有宇宙萬象。

    實則心法色法都是依他衆緣而起,都無自體,本來空無。

    且衆緣亦是假設,根本無有實在之物可說為緣。

    《中論》可參究。

    是故一切依他起法本來空無,唯有随妄情所起之名想、及依名想施設種種言說而已,是則名想言說純屬虛構。

    奇哉奇哉!空宗初說依他起性,其義如此,須認清。

    諸圓成實按諸字謂一切法,諸圓成實猶雲一切法的圓成實性。

    空無我性,是真實有。

    ”按空者空一切所執妄相,無我者無有人法二我。

    法我者,謂執一切法為實有。

    人我者,謂依五蘊而計為我。

    空諸遍計所執,人法二我相都無,而圓成實性始全顯,譬如雲霧消而太陽出,故說圓成實性是真實有。

    推迹空宗始說三性意思,蓋以初性遍計所執。

    隻于妄情上有,而實際上本無。

    此說自是誠谛,而複說依他起性何耶?須知,凡妄情之所執,亦必有其所依。

    例如瓶相,雖是妄情所執,豈無白色及堅度等法相為依而瓶相可憑空突起?故知色等法相不破,則初性遍計所執。

    猶未失其所依,正是真理之障。

    真理謂法性。

    有法相存,即無由透悟法性,是障真理。

    空宗諸師有見于此,故說一切法相,若色若心,并是依他衆緣而起,都無自體,都不實在。

    是故一切法相本來皆空,唯有名想,都無實義。

    無實義猶雲無實物。

    見《大論》等。

    故承初性而談次性,依他起性。

    極有深意。

    初性但遣所執,次性盡遣妄執之所依即一切法相,然後一真之體揭然昭顯,故終以第三性。

    圓成實。

    夫于法相而計為實有,則不能睹其本真。

    本真謂圓成實性。

    情存于有相,故不得無相之實也。

    本體是真實有,而無相狀可睹。

    次性遣法相,而後可顯圓成,此般若了義也。

    空宗說三性,實則初及第二并在所遣,遣者除遣,他處準知。

    唯存第三。

    初二性并遣,乃于一切法皆見為圓成實。

    或有問言:“空宗一往破相,甚至說真如涅槃亦如幻如化,是乃三性俱遣,甯有第三性可存耶?”真如涅槃皆是圓成實之别名。

    答曰:《經》意,恐人于圓成實性而起執故,乃說如幻如化以破其執,豈真謂圓成實性可撥為無哉?但其偏于破相,語勢嫌過,易滋流弊,是可議耳。

    總之空宗談三性,不但遣初性,所執。

    即依他起性亦必俱遣。

    此處所關極端重要,若不遣依他,即依圓二性不得融而為一,依圓二詞均系省稱。

    便成戲論。

    細玩《大般若經》及《中觀》等論,明明遮撥一切法相,密示圓成,圓成系省稱。

    空法相,方見圓成,此空宗秘密意趣也。

    故依他與所執俱遣,所執乃初性之省稱。

    正是空宗不可及處。

     有宗自無着盛張三性義,以自鳴為非有非空中道之教,特異空宗,蓋以為三性中初性純是所執,是誠非有;依他不應說無;圓成則是真實有,故通依圓總說非空。

    有宗自謂空有雙彰,所執非有,是彰空義;依圓非空,是彰有義。

    故雲空有雙彰。

    與一往談空者異撰,其用意未嘗不是。

    然而有宗雖原本空宗,其歸卒與空宗大異者,則因有宗依他性之論旨,根本與空宗違反,由此二宗遂劃鴻溝。

    空宗說依他,元是遮撥法相;有宗說依他,卻要成立法相。

    上章曾雲兩宗對于法相的說法不同。

    遮撥法相卻是不談宇宙論,成立法相便有宇宙論可講。

    兩宗分歧,隻從依他性出發。

     有宗因談宇宙論,根本須改變空宗依他性之意義。

    其改變步驟亦是逐漸完成,當初似未甚失空宗之旨。

    如其所宗之《解深密經》有雲:“如眩翳人,眩翳衆相或發毛輪等相,差别現前。

    依他起性,當知亦爾。

    釋曰:‘謂眩翳人,似毛輪相,非實似實故,喻依他起非有似有。

    ’”見一切法相品,參看唐圓測疏。

    詳此雲非有似有者,蓋隻說為幻有,并非完全遮撥,雖己稍異空宗,而其乖違猶不顯著。

    迨後無着盛揚唯識之論,其談依他起性首改變空宗遮诠之密意,因其建立種子遂使緣起說變為構造論。

    緣起一詞,與依他起一詞含義全同。

    依他之他字即目衆緣,諸法依衆緣而起曰緣起,亦曰緣生,他處用此詞者準知。

    有宗自此失去空宗精意。

    今略為勘定如下: 雲何有宗首變遮诠義?空宗談緣起是遮诠,已見上卷第三章,可覆玩。

     緣起說本導源釋迦,小乘經典益張之。

    夫言緣起者,必須安立幾種緣,所謂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是也。

    青目師雲:“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

    ”見《中論釋》。

    據小乘毗昙說,心法待四緣方乃得起,四緣,可覆看前談依他性一段文。

    色法亦待二緣,謂因緣及增上緣。

    如一顆樹生長,有他本身能生的力用,即說為因緣;人工、水工、空氣、日光、歲時等等關系,均是增上緣。

    小乘師談緣起,蓋以諸法心法與色法。

    待衆緣會聚始起。

    如此言緣起,顯然承認諸法是有。

    而以緣起義為諸法所由生成之說明,故是表诠。

    此與大乘空宗遮诠義,天淵相隔。

    今将表诠遮诠二種意義對比如下: 表诠,承認法相是實有,而以緣起義,說明諸法所由生成。

     遮诠,欲令人空法相而透悟法性,故說緣起,明一切法相都無自體。

    即法相本空。

     如上所說遮表二種意義,判若天淵。

    小乘有部談緣起,元是表诠;有部者此派計執諸法實有,故名。

    大乘空宗欲遮其執,便非将四緣一一破斥不可。

    如四緣破盡,則彼妄計有從諸緣而生之色心諸法,乃不待破而自空。

    龍樹菩薩《中論》力破四緣,參考《觀因緣品》。

    今略撮其旨,叙以二義如次: 一曰、緣者由義。

    若法由彼生故,此生,即說彼法為此法作緣,此法望彼法為果。

    若爾,是果固待緣始成,即緣亦待果乃成。

    如無有果,則緣義不成,以緣之名,待果而立故。

     既緣待果成,今應問汝:緣中先有果耶?先無果耶?若緣中先有果,便不應說果從緣生,果已先有故。

     若緣中先無果,便不應說緣能生果。

    緣中本無果故,無則不能生有故。

    如汝計,雖緣中先無果,而有生果之能,故果後時得生者,此不應理。

    緣中既有生果之能,應一切時恒生其果,而世共見無有此事。

    如谷子有生芽之能,在倉庫時奚不生芽欤? 綜前所說,緣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不成,故知無有從緣所生果。

    既無從緣所生果,則緣義不成。

    何以故?果無,則緣亦無故。

     二曰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

    何故都無自性?由緣待果而成故,緣無自性;又果亦待緣而成故,果無自性。

    既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故知緣起唯是假說,都無實事。

     空宗遮撥因果,衆緣之緣,即相當于通常所謂因。

    問:“四緣中,初列因緣,何耶?”答:因之義有寬有狹。

    從寬泛言,則一切緣皆名為因;從狹義言,唯于生果是最親切的有力者方名因。

    故四緣雖并得名因,而初之因緣則取義特狹。

    或議其詭辨。

    古代學者都計執實有因果,并以為因是決定能創生果,惟空宗獨反其說。

    蓋在其本體論與認識論中,主張破相顯性,故因緣亦不立也。

     大乘有宗談緣起,始将空宗遮诠意義改變殆盡。

    小乘說四緣,大概就一切法互相關系間立論。

    如此法得生,由彼法與力故,即說彼法為此法作因緣。

    是所謂因緣,實與增上緣無甚差别。

    小乘說有六種因,皆相當于增上緣。

    如此,雖未得空一切法相以透悟本真,然依俗谛說,卻無失。

    獨至無着菩薩,乃特别改造因緣義,以組成一套宇宙論,實乃陷于空想妄構,甚乖《般若》。

    考無着造《攝大乘論》,始建立功能,亦名種子。

    種子亦省言種。

    複建立阿賴耶識,攝持一切種,種子為數無量,故雲一切。

    阿賴耶者含藏義,謂含藏一切種故。

    于是以種子為宇宙萬有因緣。

    因緣亦省稱因,萬有猶雲諸行或一切法,哲學家推求宇宙本體說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