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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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至此,更要從宇宙論方面的觀點來詳核有宗的說法。
吾前屢雲,空宗破相,意在顯體。
但他們空宗因為一往破相,即于法相隻有遮撥,而無施設,所以說他們是不談宇宙論的。
有宗恰恰和空宗相反。
他們有宗開山的大師就是無著、世親兄弟。
無著的學問大抵參糅小乘談有一派,小乘原分二十部,雖互有異同,但從大端上看來,此二十部總不外空有二派。
空派,漸演而為大乘空宗。
有派,則自無著、世親始成大乘有宗。
并資藉大乘空宗,而後張其大有之論。
雖複談有,而超過小乘故,謂之大有。
其初期立說,實以三性義為綱要。
三性之談,本始于空宗。
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
遍計謂意識。
意識周遍計度,故雲遍計。
所執者謂遍計之所執,如依五蘊而計為我,實則于一一蘊上本無我相,但由意識妄計執着為有,故說此我相是遍計之所執。
又如依堅白等相而計為整個的瓶子,實則堅等相上都無瓶子,亦由意識妄計執着為有,故說此瓶子相是遍計之所執。
舉此二例,可概其餘。
二、依他起性。
他,謂衆緣。
如世間計執心或識是實有的,不悟心法隻依衆緣而起。
雲何衆緣?一者因緣,謂此心法不是無因而憑空得起的,故說有因緣。
二者所緣緣,若無所緣的境界,心亦不起,故說有所緣緣。
三者次第緣,如前念識能引生後念識,故說次第緣。
四者增上緣,如官能等為識所憑借以起者,故說增上緣。
增上者,扶助義。
據此,則所謂心法本無自體,隻依衆多的緣而起,故名為依他起性。
此中據空宗義,其所謂因緣尚無後來有宗所謂種子義,故此雲因緣但從寬泛的說法。
又複應知,心法既說為依他起性,而色法即物質現象,亦是依他起性,自不待言。
當知,色法上可假說有因緣及許多相關聯的增上緣,參看吾著《佛家名相通釋》。
三、圓成實性。
此謂真如。
圓者圓滿,謂真如體遍一切處,無虧欠故,說為圓滿。
成者成就,謂真如體本自恒常,非是生滅法故。
宇宙萬象都是有生有滅的東西,即名生滅法。
今此真如則非是生滅法,故名成就。
實者真實,亦雲真理,謂此真如是一切法真實性故,猶雲宇宙的實體,故名萬法真理。
如上已說三性名義。
按《大般若經》言,慈氏佛呼彌勒也。
應如是知,諸遍計所執,決定非有。
按可細看前文。
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設言說。
按想者,取象義。
如謂青唯是青而非白等,或甲唯是甲而非乙等。
名者,诠召義。
如色之一名即以呼召色法,而诠釋其為質礙物也。
吾人于一切事物,本由想立名,複因名起想。
由名想故,種種言說紛然而起,凡情緣名想言說而生執着,即計為有實現行界或宇宙萬象。
實則一切法,不論心法或色法,都是依他衆緣而起的。
故一切法都無自體,本來空無。
申言之,一切事物都是互相緣而有,都不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即衆緣亦是假設,根本無有實在的東西叫做緣,如中論等廣說其義。
故說一切依他起法,本來空無,唯有随情所起之名想,及依名想施設種種言說而已。
據實而談,名想言說都無有與之相應的實物,純屬虛構。
奇哉奇哉!空宗對于依他起性的說法,元是如此,極須認清。
諸圓成實,按諸字謂一切法。
諸圓成實,猶雲一切法的圓成實性。
空無我性,是真實有。
按空者,空一切執着相也。
無我者,此我字即是執着義。
凡由遍計的意識,所計執為實有的東西而絕不與真理相應者,通名法執,亦名為我。
亦為法我。
諸哲學家不能證見圓成實性者,皆以倒妄計度,成法我相。
而圓成實性本來寂淨,離諸戲論,畢竟無有如彼遍計所執法我相故,故說無我性。
遍計所執法我相,如實是無,但法我相空已,而圓成實性畢竟不空,故說是真實有。
推迹空宗始說三性的意思,他們空宗以初性遍計所執隻于妄情上有,而實際上本無。
這種見地自是誠谛,為甚又說依他起性呢?須知,凡妄情之所執,妄情即謂遍計。
亦必有其所依而後起此所執。
譬如執有現前的桌子,這個桌子隻是妄情之所執,根本完全沒有如所執的這種桌子。
事實誠然如此。
但是,人情總不得無執,将轉計雲,桌子縱然是所執,而此所執豈無所依,憑空得起?如說眼識但是黑色,乃至身識但得硬度,都不可得桌子。
所以這個桌子是現量證明沒有的,此雲現量,若順俗釋,即是依據感官經驗的知識。
在因明,則謂之五識現量。
不容诤執。
然而,黑色乃至硬度,通攝色蘊,此皆現證的物事。
現證,俱雲現量所證得。
即此又可見一切法相确然不是無有的。
故所執相宜遮,而一切法相究不可遮。
否則桌子的所執相全無所依,如何得起?又如依色等蘊而執為實人或實我相,固是妄情所執。
實人,猶雲實在的人。
實我,仿此。
但色蘊法不可說無,前已略示。
受蘊乃至識蘊諸心法是内自覺知的,亦不可說無。
由斯,色蘊等等法相一一皆是實有。
故所執相如人我相,得依之以起。
凡情計執,大底如此。
總之,人情迷執,根深蒂固。
雖說初性遍計所執。
以對破其所執,卻隻破得膚表的一層,而一切法相之執乃是根株所在。
此根不拔。
即無由見真理。
真理,謂真如。
由是事故,故于一切法相,若色、若心,并說為依他起的,足見色和心都不是實有的。
解析心法,但依衆緣詐現,雲何有實心?解析色法,亦依衆緣詐現,雲何有實色?又複當知,本依色心,假說衆緣。
色心自性空故,衆緣亦都無自性,是故一切法相本來皆空,唯有名想,都無實義。
佛書中言無實義者,猶雲無實物。
故承初性而談次性,依他起性。
極有深意。
初性但遣所執,次性盡遣所執之所依一切法相,然後一真之體揭然昭顯,故終之以第三性。
圓成實。
夫于法相而計為法相,則不能睹其本真。
本真,謂一切法相之實體,即圓成實性是也。
情存于有相,故不得無相之實也。
本體是真實有,但無相狀。
次性遣相,而後可顯圓成,此《般若》了義也。
空宗說三性,實則初及二并在所遣,遣者除遣,他處準知。
唯存第三。
此中意雲初二性并遣,即離一切相,乃于一切法而皆目為圓成實。
古德有雲“信手所扪,莫非真如”。
妙符斯旨。
或有問言:“空宗一往破相,即真如涅槃,亦說如幻如化,此則三性俱遣,甯有第三性可存耶?”真如涅槃,複詞也,即是圓成實。
《般若經》說:“涅槃如幻如化。
”是第三圓成實性,亦在所遣。
答曰:《經》意恐人于圓成實性而起執故,故說如幻如化。
以破其執耳,豈真謂圓成實可撥為無哉?但其偏于破相,語勢嫌過,易滋流弊,是可議耳。
總之,空宗談三性,不但遣初性,所執。
即依他起以下或省雲依他。
亦必俱遣。
此處所關,極端重要。
因為依他不遣,即是執法相或現界為有,現界,俱雲現行界,猶雲現象界,即是宇宙萬象。
以此與圓成實性或本體界成為對立,即依、圓二性不得融而為一。
依、圓二詞,均系省稱。
如此便成戲論。
我們細玩《大般若經》及《中觀》等論,很分明的是遮撥一切法相,密示圓成。
圓成,系省稱。
密,謂密意。
法相不空,即無由見圓成,故遮撥法相,方令透悟真體。
此空宗秘密意趣也。
故空宗三性,依他與所執俱遣,所執,初性之省稱。
由遣依他故,即于法相不見為法相,所謂萬象森羅,元是一真法界,其妙如此。
一真法界,即圓成之别名。
故遣依他者,乃即依他而悟其本是圓成,故無依、圓二性對立之過,此空宗所為不可及也。
有宗自無著始盛張三性義,以自嗚為非有非空中道之教,矯異空宗。
蓋有宗以為,三性中初性純是所執,是誠非有。
依他不應說無,圓成則是真實有。
故通依圓,總說非空。
彼有宗自謂空有雙彰,所執非有,是彰空義。
依、圓非空,是彰有義。
故雲空有雙彰。
所以與一往談空者異撰。
其用意未嘗不是,然而有宗談三性雖原本空宗,而其歸卒與空宗絕異者,則因有宗關于依他性的說法根本與空宗違反。
由此,二宗遂劃鴻溝。
空宗說依他,元是遮撥法相。
有宗說依他,卻要成立法相。
在上章前面曾雲,兩宗對于法相的說法不同,至此便可對照。
遮撥法相,卻是不談宇宙論。
成立法相,便有宇宙論可講。
兩宗的分歧隻從依他性出發。
有宗因為要談宇宙論,根本就要改變空宗依他性的說法。
這個改變的步驟,也是逐漸完成的。
當初似猶未甚失空宗之旨,如有宗所宗的《解深密經》有雲:“如眩翳人,眩翳衆相或發毛輪等相,差别現前。
依他起性,當知亦爾。
釋曰:‘謂眩翳人似毛輪相,非實似實故,喻依他起非有似有。
’”見《一切法相品》,參看唐圓測疏。
詳此中非有似有的意思,即隻說為幻有,并非完全遮撥。
雖已稍異空宗,但其乖違猶不顯著。
迨後,無著創發唯識之論,即于依他起性而改變空宗遮诠的意義,因建立種子,使緣起說一變而為構造論。
緣起一詞,與依他起一詞,含義全同。
依他之他,即目衆緣。
諸法依采衆緣而起,曰緣起,亦曰緣生。
他處用此詞者,準知。
這樣一來,有宗便陷入情見窠臼,卻把空宗的精意完全失掉了。
今略為勘定如下: 一、有宗首變遮诠義者。
空宗談緣起,本是遮诠,此在上卷第三章後段業已說得很詳明,讀者可以覆按。
我相信,凡有神解的人讀過《般若經》及《中觀》等論,當然明了空宗談緣起的意思隻是一種遮诠。
雲何遮诠?謂由執實法相,不了真理故,真理,謂圓成實。
故依剖解術破除法相,即明示一切法相都無自體。
無自體故,即是空。
唯由法相皆空故,方可于此透悟圓成實性。
此空宗善巧處也。
空宗的緣起說,決不是表诠的意義。
易言之,即不是要說明一切法由衆緣會聚而構成的。
如果以為一切法是由衆緣會聚而始構成,則是執定有一切法而為之下解釋,即明其所由成就。
這樣隻憑意想來安立宇宙,妄加猜度,便不能透悟法相本空,即是不能于法相而洞澈其源底。
源底,為本體之形容詞,亦即圓成實性之代詞。
所以,哲學愛談本體者為得為失,就要看他在宇宙論方面是否善用遮诠。
此中有無限意思很難說出。
我對于空宗的偏尚遮诠,本不敢完全贊同。
然而,由其說當下便除遣法相而證實相,實相,謂本體,亦即圓成實性。
這裡确是不二法門。
雖複有其短處,謂于宇宙萬象,有偏于遮撥之嫌。
而長處究不可掩。
我希望治哲學者,都肯一受空宗的洗禮。
緣起說本導源釋迦,小乘經典中益盛張之。
夫言緣起者必須安立幾種緣,所謂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是也。
青目師雲:“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
”見《中論釋》。
據小乘《毗昙》說,心法待四緣,方乃得起。
四緣,可覆看前談依他性一段文。
色法亦待二緣,謂因緣及增上緣。
如一顆樹的生起和長盛,有他本身能生的力用,可假說為因緣。
人工的培植和水土、空氣、日光、歲時等等關系,均是增上緣。
大概小乘師談緣起者,頗有以為諸法心法和色法。
待衆緣會聚始起。
頗有二字,顯小乘中不皆持計此者。
如此言緣起,便是表诠的意義,顯然承認諸法是有,而以緣起義來說明諸法所由成就,這與後來大乘空宗遮诠的意義,便天淵相隔了。
我且把表诠、遮诠二種意義,對比如下: 表诠承認諸法是有,而以緣起義來說明諸法所由成就。
遮诠欲令人悟諸法本來皆空,故以緣起說破除諸法,即顯諸法都無自性。
亦雲無實自體。
如上所說,遮表二種意義,判若天淵。
小乘有部談緣起,既是表诠的意義,有部者,此派計執諸法實有,故雲有部。
所以,大乘空宗欲遮其執,便非根本把所謂緣一一破斥不可。
如果把緣破了,則彼妄計有從緣而生之諸法,乃不待破而自空。
這個真是霹靂手段。
龍樹菩薩在其所造的《中論》裡面,即将四緣一一破盡。
參考《觀因緣品》。
今不暇具述,略撮其旨,叙以二義如次。
一曰:緣者,由義。
若法由彼生故,此生即說彼法與此法作緣,此法望彼法為果。
若爾,是果固待緣成,即緣亦待果得成。
如無有果,則緣義不成,以緣名待果而立故。
既緣待果成,今應問汝:緣中先有果耶,先無果耶?若緣中先有果,便不應說果從緣生,果已先有故。
若緣中先無果,便應說緣能生果,緣中本無果故,無則不能生有故。
如汝計,雖緣中先無果,而有生果之能,故果後時得生者,此不應理。
緣中既有生果之能,應一切時恒生其果,而世共見無有此事。
如谷子有生芽果之能,在倉庫時奚不生芽果耶? 綜前所說,緣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不成,故知無有從緣所生果。
既無從緣所生果,則緣義不成。
何以故?果無即緣亦無故。
二曰: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
何故都無自性?由緣待果而成故,即緣無自性。
又果亦待緣而成故,即果無自性。
由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故,故知緣起唯是假說,都無實事。
空宗遮撥因果,所謂衆緣之緣,即相當于常途所謂因,故緣亦得名因也。
問:“四緣中初列因緣,何耶”?答:因義有寬狹。
從寬泛言之,一切緣皆名為因。
從狹義言之,唯于生果系最親切的有力者,方名因。
故四緣雖并得名因,而初之因緣則取義特狹,學者宜知。
至為卓絕。
古代學者都計執實有因果,并以為因是決定能創生果的。
空宗獨正其謬。
在古代有此稀奇的創見,真令人有不知所以贊歎之想。
又複應知,如我所說,即在本論所說。
一切法都是才生即滅、沒有刹那留住的。
覆玩上卷《轉變章》。
如此,則根本無有所謂一切物,從何而說有定實的因果耶?應知,因果法則隻是随情計假立,縱許由生滅滅生不已故,有迹象詐現,情計依之作物解,乃施設因果。
然既曰迹象,即了無一法當情,猶雲絕沒有一物相當于情見所計執的那模那樣的存在着。
易言之,即是本來無一物也。
将以何物目之為因?複有何物可字曰果?故知因果唯随情計假立,都無實事。
空宗以遮诠的意義談緣起,自是誠谛。
大乘有宗還是根據小乘有部的意思來反空宗。
他們大乘有宗談緣起,首先把空宗遮诠的意義改變殆盡。
他們比元來小有俱雲小乘有部。
更要變本加厲。
這個變本加厲處就在因緣義的改造。
緣這一番改造,有宗逐漸完成極有統系的唯識論。
其理論雖宏博精嚴,但構畫愈工,違真愈甚,畢竟如蠶作繭自縛,乃堕入遍計所執而終不自悟。
我嘗說,有宗全盤錯誤,隻于其談緣起或依他起性處便可見。
他們有宗。
談依他性,所以鑄成大錯者,根本就在因緣義的改造。
元來小乘談緣起,其于因緣尚是寬泛的說法,大概猶就一切法互相關系間立論。
如此法得生,由彼法與力故,故說彼法為此法作因緣。
是所謂因緣,實際上與增上緣無甚差别。
小乘說有六種因,實皆相當于增上緣。
參考基師《唯識述記》等書。
如此,雖未得空一切法相以透悟本真,然若但依俗谛作如是計,尚無有過。
獨至無著菩薩,大乘有宗開山人物。
一方依據小有,一方矯異大空。
其談緣起,乃特别改造因緣義以組成一套宇宙論,實則陷于臆想妄構,未可與空宗并論也。
尚考無著造《攝大乘論》,始建立功能,亦名為種子,種子亦省名種。
複建立阿賴耶識,攝持一切種。
種子為數無量,故雲一切。
依佛家說,人各一宇宙,故每人皆有八個識。
其第八識曰阿賴耶。
阿賴耶者,含藏義,謂含藏一切種故。
于是,以種子為宇宙萬有的因緣。
因緣亦省稱因。
宇宙萬有,即諸行或一切法之總名。
西洋哲學家推求宇宙之本體,說為第一因,亦同此旨。
《攝大乘論》有言,于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按緣起者,謂種子為因緣,一切法得生起,故雲緣起,即指目種子也。
賴耶識中種子是一切法的本因,故名第一緣起。
愚者,言其不了。
此中意雲,若不了悟賴耶識中種子是萬法本因者,便起如下各種迷謬分别。
或有分别自性為因,按數論建立自性為心物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夙作為因。
按夙作猶雲夙世所造作,亦雲先業,如尼乾子等,計先業為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自在變化為因,按婆羅門等計有大自在天,能變化故,故為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實我為因,按僧佉等計有實在的神我為諸行因。
或有分别無因、無緣,按自然外道及無因論師,并空見外道等,并計一切法無有因緣。
複有分别我為作者、按勝論立神我,謂其有造作力用。
我為受者。
按數論立神我,謂其受用諸境,如色聲等物,是神我之所受用故。
譬如衆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複有以象說而示之。
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
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帚,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緣起性,無明生盲,亦複如是。
按謂,若不解了種子為諸行之因者,即由無明生盲,不悟正理。
将于宇宙的本體或因緣,純任臆想亂猜,亦如盲人猜象也。
無明亦雲無知。
據無著這一段話來看,他的因緣義确與小乘不同了。
小乘因緣,尚是據一切法相互相關系間立論,到無著手裡卻将因緣義改造,而成為玄學上最根本的原因。
他建立種子做因緣,可以說是一種多元論。
他以為各派哲學談到宇宙緣起一大問題,都是胡猜亂想,隻有他的種子說是為誠谛。
如上所引。
由他的說法,向外界去覓因的,如自性及梵天神我等計。
固是邪計,而主張無因無緣者,亦是戲論。
他建立賴耶識來含藏種子,即由此賴耶中一切種為心物諸行生起之因。
所以,宇宙不是無因,亦不是有外法為因。
他以此完成其唯識的理論,抑可謂精密已。
問:“賴耶識亦八個識中之一也。
賴耶中含藏餘七識各各種子,故餘七識得生,餘七識者,以第八識望前七個識,故置餘言。
各各二字注意。
每一識皆自有種,不雜亂故。
賴耶亦自有種否?”賴耶,采省稱。
答:賴耶從其自種故生,誰謂賴耶無種?問:“賴耶是所生果,賴耶之自種是能生因,如何果得藏因?”答:因果同時故,若因先果後,則果不能藏因。
今說因果同時,故果得藏因。
又互為能所故,約生義言,賴耶是所生,其自種是能生。
約藏義言,賴耶是能藏種子的,而賴耶自種及餘一切種,都是以賴耶為所藏的,故雲互為能所。
故彼所計,彼者,謂無著及其後學。
于理論上非不成立。
有宗本以一切衆生各具八識,各有八個識也,雖此說小宗已有端緒,要至大有始成體系。
而每一識都可析為相、見二分。
如眼識,其所緣青等色即是相分,而了别此青等相之了别作用即是見分。
合此相、見二分,通名眼識。
眼識如是,餘耳識所緣聲是相分,了别此聲相者是見分。
乃至第八賴耶識,各各有相、見二分,類準可知。
乃至者,隐含鼻等識,文從略故。
謂鼻識所緣香是相分,了香相者是見分。
舌識所緣味是相分,了味相者是見分。
身識諸所觸境是相分,了觸相者是見分。
意識緣一切法時,必變似法之相,是名相分,了一切法者是見分。
第七識緣賴耶見分為我時,必變似我之相,是名相分,計執有我相者是見分。
如上已說前七識各各相、見二分。
至賴耶識相分,則析以三部分:一器界,即俗雲自然界或物界是也。
二根身,即清淨色根,非世俗所謂肉體也。
肉體本屬器界。
但能扶助根身,與根身和合似一故。
三種子,賴耶自己種子及前七識種子,皆藏于賴耶自體内,而為賴耶之所緣。
如上三部分,通是賴耶識之相分。
問:根器自是相分,如何種子亦名相分?答:根器各從種子生,種子本不應與根器同類,但以其為賴耶見分之所緣故,故亦名相分耳。
凡為所緣時,即是相故,舊師之意蓋如此。
至賴耶見分,有宗經典則說為極深細,而為吾人所不可知雲。
據彼有宗所謂一切識、或一切相、見,通名現行,現者,現前顯現義。
行者,相狀遷流義。
亦可總稱現行界。
以今哲學上術語言之,即是現象界。
彼既肯定有現界,現行界之省稱。
故進而推求現界的原因,于是建立一切種子為現界作根源。
種子潛隐于賴耶識中,自為種界。
現界雖從種子親生,但現行生已,即離異種子而别有自體,如親與子,截然兩人。
所以,種、現二界,元非一體。
無著言種子具六義,其一曰果俱有。
果謂現行,由種子為因,現行方起,故現望種而名果。
俱者,兩物故言俱也,謂種子與其所生現行果法,一為能生、
吾前屢雲,空宗破相,意在顯體。
但他們空宗因為一往破相,即于法相隻有遮撥,而無施設,所以說他們是不談宇宙論的。
有宗恰恰和空宗相反。
他們有宗開山的大師就是無著、世親兄弟。
無著的學問大抵參糅小乘談有一派,小乘原分二十部,雖互有異同,但從大端上看來,此二十部總不外空有二派。
空派,漸演而為大乘空宗。
有派,則自無著、世親始成大乘有宗。
并資藉大乘空宗,而後張其大有之論。
雖複談有,而超過小乘故,謂之大有。
其初期立說,實以三性義為綱要。
三性之談,本始于空宗。
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
遍計謂意識。
意識周遍計度,故雲遍計。
所執者謂遍計之所執,如依五蘊而計為我,實則于一一蘊上本無我相,但由意識妄計執着為有,故說此我相是遍計之所執。
又如依堅白等相而計為整個的瓶子,實則堅等相上都無瓶子,亦由意識妄計執着為有,故說此瓶子相是遍計之所執。
舉此二例,可概其餘。
二、依他起性。
他,謂衆緣。
如世間計執心或識是實有的,不悟心法隻依衆緣而起。
雲何衆緣?一者因緣,謂此心法不是無因而憑空得起的,故說有因緣。
二者所緣緣,若無所緣的境界,心亦不起,故說有所緣緣。
三者次第緣,如前念識能引生後念識,故說次第緣。
四者增上緣,如官能等為識所憑借以起者,故說增上緣。
增上者,扶助義。
據此,則所謂心法本無自體,隻依衆多的緣而起,故名為依他起性。
此中據空宗義,其所謂因緣尚無後來有宗所謂種子義,故此雲因緣但從寬泛的說法。
又複應知,心法既說為依他起性,而色法即物質現象,亦是依他起性,自不待言。
當知,色法上可假說有因緣及許多相關聯的增上緣,參看吾著《佛家名相通釋》。
三、圓成實性。
此謂真如。
圓者圓滿,謂真如體遍一切處,無虧欠故,說為圓滿。
成者成就,謂真如體本自恒常,非是生滅法故。
宇宙萬象都是有生有滅的東西,即名生滅法。
今此真如則非是生滅法,故名成就。
實者真實,亦雲真理,謂此真如是一切法真實性故,猶雲宇宙的實體,故名萬法真理。
如上已說三性名義。
按《大般若經》言,慈氏佛呼彌勒也。
應如是知,諸遍計所執,決定非有。
按可細看前文。
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設言說。
按想者,取象義。
如謂青唯是青而非白等,或甲唯是甲而非乙等。
名者,诠召義。
如色之一名即以呼召色法,而诠釋其為質礙物也。
吾人于一切事物,本由想立名,複因名起想。
由名想故,種種言說紛然而起,凡情緣名想言說而生執着,即計為有實現行界或宇宙萬象。
實則一切法,不論心法或色法,都是依他衆緣而起的。
故一切法都無自體,本來空無。
申言之,一切事物都是互相緣而有,都不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即衆緣亦是假設,根本無有實在的東西叫做緣,如中論等廣說其義。
故說一切依他起法,本來空無,唯有随情所起之名想,及依名想施設種種言說而已。
據實而談,名想言說都無有與之相應的實物,純屬虛構。
奇哉奇哉!空宗對于依他起性的說法,元是如此,極須認清。
諸圓成實,按諸字謂一切法。
諸圓成實,猶雲一切法的圓成實性。
空無我性,是真實有。
按空者,空一切執着相也。
無我者,此我字即是執着義。
凡由遍計的意識,所計執為實有的東西而絕不與真理相應者,通名法執,亦名為我。
亦為法我。
諸哲學家不能證見圓成實性者,皆以倒妄計度,成法我相。
而圓成實性本來寂淨,離諸戲論,畢竟無有如彼遍計所執法我相故,故說無我性。
遍計所執法我相,如實是無,但法我相空已,而圓成實性畢竟不空,故說是真實有。
推迹空宗始說三性的意思,他們空宗以初性遍計所執隻于妄情上有,而實際上本無。
這種見地自是誠谛,為甚又說依他起性呢?須知,凡妄情之所執,妄情即謂遍計。
亦必有其所依而後起此所執。
譬如執有現前的桌子,這個桌子隻是妄情之所執,根本完全沒有如所執的這種桌子。
事實誠然如此。
但是,人情總不得無執,将轉計雲,桌子縱然是所執,而此所執豈無所依,憑空得起?如說眼識但是黑色,乃至身識但得硬度,都不可得桌子。
所以這個桌子是現量證明沒有的,此雲現量,若順俗釋,即是依據感官經驗的知識。
在因明,則謂之五識現量。
不容诤執。
然而,黑色乃至硬度,通攝色蘊,此皆現證的物事。
現證,俱雲現量所證得。
即此又可見一切法相确然不是無有的。
故所執相宜遮,而一切法相究不可遮。
否則桌子的所執相全無所依,如何得起?又如依色等蘊而執為實人或實我相,固是妄情所執。
實人,猶雲實在的人。
實我,仿此。
但色蘊法不可說無,前已略示。
受蘊乃至識蘊諸心法是内自覺知的,亦不可說無。
由斯,色蘊等等法相一一皆是實有。
故所執相如人我相,得依之以起。
凡情計執,大底如此。
總之,人情迷執,根深蒂固。
雖說初性遍計所執。
以對破其所執,卻隻破得膚表的一層,而一切法相之執乃是根株所在。
此根不拔。
即無由見真理。
真理,謂真如。
由是事故,故于一切法相,若色、若心,并說為依他起的,足見色和心都不是實有的。
解析心法,但依衆緣詐現,雲何有實心?解析色法,亦依衆緣詐現,雲何有實色?又複當知,本依色心,假說衆緣。
色心自性空故,衆緣亦都無自性,是故一切法相本來皆空,唯有名想,都無實義。
佛書中言無實義者,猶雲無實物。
故承初性而談次性,依他起性。
極有深意。
初性但遣所執,次性盡遣所執之所依一切法相,然後一真之體揭然昭顯,故終之以第三性。
圓成實。
夫于法相而計為法相,則不能睹其本真。
本真,謂一切法相之實體,即圓成實性是也。
情存于有相,故不得無相之實也。
本體是真實有,但無相狀。
次性遣相,而後可顯圓成,此《般若》了義也。
空宗說三性,實則初及二并在所遣,遣者除遣,他處準知。
唯存第三。
此中意雲初二性并遣,即離一切相,乃于一切法而皆目為圓成實。
古德有雲“信手所扪,莫非真如”。
妙符斯旨。
或有問言:“空宗一往破相,即真如涅槃,亦說如幻如化,此則三性俱遣,甯有第三性可存耶?”真如涅槃,複詞也,即是圓成實。
《般若經》說:“涅槃如幻如化。
”是第三圓成實性,亦在所遣。
答曰:《經》意恐人于圓成實性而起執故,故說如幻如化。
以破其執耳,豈真謂圓成實可撥為無哉?但其偏于破相,語勢嫌過,易滋流弊,是可議耳。
總之,空宗談三性,不但遣初性,所執。
即依他起以下或省雲依他。
亦必俱遣。
此處所關,極端重要。
因為依他不遣,即是執法相或現界為有,現界,俱雲現行界,猶雲現象界,即是宇宙萬象。
以此與圓成實性或本體界成為對立,即依、圓二性不得融而為一。
依、圓二詞,均系省稱。
如此便成戲論。
我們細玩《大般若經》及《中觀》等論,很分明的是遮撥一切法相,密示圓成。
圓成,系省稱。
密,謂密意。
法相不空,即無由見圓成,故遮撥法相,方令透悟真體。
此空宗秘密意趣也。
故空宗三性,依他與所執俱遣,所執,初性之省稱。
由遣依他故,即于法相不見為法相,所謂萬象森羅,元是一真法界,其妙如此。
一真法界,即圓成之别名。
故遣依他者,乃即依他而悟其本是圓成,故無依、圓二性對立之過,此空宗所為不可及也。
有宗自無著始盛張三性義,以自嗚為非有非空中道之教,矯異空宗。
蓋有宗以為,三性中初性純是所執,是誠非有。
依他不應說無,圓成則是真實有。
故通依圓,總說非空。
彼有宗自謂空有雙彰,所執非有,是彰空義。
依、圓非空,是彰有義。
故雲空有雙彰。
所以與一往談空者異撰。
其用意未嘗不是,然而有宗談三性雖原本空宗,而其歸卒與空宗絕異者,則因有宗關于依他性的說法根本與空宗違反。
由此,二宗遂劃鴻溝。
空宗說依他,元是遮撥法相。
有宗說依他,卻要成立法相。
在上章前面曾雲,兩宗對于法相的說法不同,至此便可對照。
遮撥法相,卻是不談宇宙論。
成立法相,便有宇宙論可講。
兩宗的分歧隻從依他性出發。
有宗因為要談宇宙論,根本就要改變空宗依他性的說法。
這個改變的步驟,也是逐漸完成的。
當初似猶未甚失空宗之旨,如有宗所宗的《解深密經》有雲:“如眩翳人,眩翳衆相或發毛輪等相,差别現前。
依他起性,當知亦爾。
釋曰:‘謂眩翳人似毛輪相,非實似實故,喻依他起非有似有。
’”見《一切法相品》,參看唐圓測疏。
詳此中非有似有的意思,即隻說為幻有,并非完全遮撥。
雖已稍異空宗,但其乖違猶不顯著。
迨後,無著創發唯識之論,即于依他起性而改變空宗遮诠的意義,因建立種子,使緣起說一變而為構造論。
緣起一詞,與依他起一詞,含義全同。
依他之他,即目衆緣。
諸法依采衆緣而起,曰緣起,亦曰緣生。
他處用此詞者,準知。
這樣一來,有宗便陷入情見窠臼,卻把空宗的精意完全失掉了。
今略為勘定如下: 一、有宗首變遮诠義者。
空宗談緣起,本是遮诠,此在上卷第三章後段業已說得很詳明,讀者可以覆按。
我相信,凡有神解的人讀過《般若經》及《中觀》等論,當然明了空宗談緣起的意思隻是一種遮诠。
雲何遮诠?謂由執實法相,不了真理故,真理,謂圓成實。
故依剖解術破除法相,即明示一切法相都無自體。
無自體故,即是空。
唯由法相皆空故,方可于此透悟圓成實性。
此空宗善巧處也。
空宗的緣起說,決不是表诠的意義。
易言之,即不是要說明一切法由衆緣會聚而構成的。
如果以為一切法是由衆緣會聚而始構成,則是執定有一切法而為之下解釋,即明其所由成就。
這樣隻憑意想來安立宇宙,妄加猜度,便不能透悟法相本空,即是不能于法相而洞澈其源底。
源底,為本體之形容詞,亦即圓成實性之代詞。
所以,哲學愛談本體者為得為失,就要看他在宇宙論方面是否善用遮诠。
此中有無限意思很難說出。
我對于空宗的偏尚遮诠,本不敢完全贊同。
然而,由其說當下便除遣法相而證實相,實相,謂本體,亦即圓成實性。
這裡确是不二法門。
雖複有其短處,謂于宇宙萬象,有偏于遮撥之嫌。
而長處究不可掩。
我希望治哲學者,都肯一受空宗的洗禮。
緣起說本導源釋迦,小乘經典中益盛張之。
夫言緣起者必須安立幾種緣,所謂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是也。
青目師雲:“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
”見《中論釋》。
據小乘《毗昙》說,心法待四緣,方乃得起。
四緣,可覆看前談依他性一段文。
色法亦待二緣,謂因緣及增上緣。
如一顆樹的生起和長盛,有他本身能生的力用,可假說為因緣。
人工的培植和水土、空氣、日光、歲時等等關系,均是增上緣。
大概小乘師談緣起者,頗有以為諸法心法和色法。
待衆緣會聚始起。
頗有二字,顯小乘中不皆持計此者。
如此言緣起,便是表诠的意義,顯然承認諸法是有,而以緣起義來說明諸法所由成就,這與後來大乘空宗遮诠的意義,便天淵相隔了。
我且把表诠、遮诠二種意義,對比如下: 表诠承認諸法是有,而以緣起義來說明諸法所由成就。
遮诠欲令人悟諸法本來皆空,故以緣起說破除諸法,即顯諸法都無自性。
亦雲無實自體。
如上所說,遮表二種意義,判若天淵。
小乘有部談緣起,既是表诠的意義,有部者,此派計執諸法實有,故雲有部。
所以,大乘空宗欲遮其執,便非根本把所謂緣一一破斥不可。
如果把緣破了,則彼妄計有從緣而生之諸法,乃不待破而自空。
這個真是霹靂手段。
龍樹菩薩在其所造的《中論》裡面,即将四緣一一破盡。
參考《觀因緣品》。
今不暇具述,略撮其旨,叙以二義如次。
一曰:緣者,由義。
若法由彼生故,此生即說彼法與此法作緣,此法望彼法為果。
若爾,是果固待緣成,即緣亦待果得成。
如無有果,則緣義不成,以緣名待果而立故。
既緣待果成,今應問汝:緣中先有果耶,先無果耶?若緣中先有果,便不應說果從緣生,果已先有故。
若緣中先無果,便應說緣能生果,緣中本無果故,無則不能生有故。
如汝計,雖緣中先無果,而有生果之能,故果後時得生者,此不應理。
緣中既有生果之能,應一切時恒生其果,而世共見無有此事。
如谷子有生芽果之能,在倉庫時奚不生芽果耶? 綜前所說,緣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不成,故知無有從緣所生果。
既無從緣所生果,則緣義不成。
何以故?果無即緣亦無故。
二曰: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
何故都無自性?由緣待果而成故,即緣無自性。
又果亦待緣而成故,即果無自性。
由衆緣與所生果都無自性故,故知緣起唯是假說,都無實事。
空宗遮撥因果,所謂衆緣之緣,即相當于常途所謂因,故緣亦得名因也。
問:“四緣中初列因緣,何耶”?答:因義有寬狹。
從寬泛言之,一切緣皆名為因。
從狹義言之,唯于生果系最親切的有力者,方名因。
故四緣雖并得名因,而初之因緣則取義特狹,學者宜知。
至為卓絕。
古代學者都計執實有因果,并以為因是決定能創生果的。
空宗獨正其謬。
在古代有此稀奇的創見,真令人有不知所以贊歎之想。
又複應知,如我所說,即在本論所說。
一切法都是才生即滅、沒有刹那留住的。
覆玩上卷《轉變章》。
如此,則根本無有所謂一切物,從何而說有定實的因果耶?應知,因果法則隻是随情計假立,縱許由生滅滅生不已故,有迹象詐現,情計依之作物解,乃施設因果。
然既曰迹象,即了無一法當情,猶雲絕沒有一物相當于情見所計執的那模那樣的存在着。
易言之,即是本來無一物也。
将以何物目之為因?複有何物可字曰果?故知因果唯随情計假立,都無實事。
空宗以遮诠的意義談緣起,自是誠谛。
大乘有宗還是根據小乘有部的意思來反空宗。
他們大乘有宗談緣起,首先把空宗遮诠的意義改變殆盡。
他們比元來小有俱雲小乘有部。
更要變本加厲。
這個變本加厲處就在因緣義的改造。
緣這一番改造,有宗逐漸完成極有統系的唯識論。
其理論雖宏博精嚴,但構畫愈工,違真愈甚,畢竟如蠶作繭自縛,乃堕入遍計所執而終不自悟。
我嘗說,有宗全盤錯誤,隻于其談緣起或依他起性處便可見。
他們有宗。
談依他性,所以鑄成大錯者,根本就在因緣義的改造。
元來小乘談緣起,其于因緣尚是寬泛的說法,大概猶就一切法互相關系間立論。
如此法得生,由彼法與力故,故說彼法為此法作因緣。
是所謂因緣,實際上與增上緣無甚差别。
小乘說有六種因,實皆相當于增上緣。
參考基師《唯識述記》等書。
如此,雖未得空一切法相以透悟本真,然若但依俗谛作如是計,尚無有過。
獨至無著菩薩,大乘有宗開山人物。
一方依據小有,一方矯異大空。
其談緣起,乃特别改造因緣義以組成一套宇宙論,實則陷于臆想妄構,未可與空宗并論也。
尚考無著造《攝大乘論》,始建立功能,亦名為種子,種子亦省名種。
複建立阿賴耶識,攝持一切種。
種子為數無量,故雲一切。
依佛家說,人各一宇宙,故每人皆有八個識。
其第八識曰阿賴耶。
阿賴耶者,含藏義,謂含藏一切種故。
于是,以種子為宇宙萬有的因緣。
因緣亦省稱因。
宇宙萬有,即諸行或一切法之總名。
西洋哲學家推求宇宙之本體,說為第一因,亦同此旨。
《攝大乘論》有言,于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按緣起者,謂種子為因緣,一切法得生起,故雲緣起,即指目種子也。
賴耶識中種子是一切法的本因,故名第一緣起。
愚者,言其不了。
此中意雲,若不了悟賴耶識中種子是萬法本因者,便起如下各種迷謬分别。
或有分别自性為因,按數論建立自性為心物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夙作為因。
按夙作猶雲夙世所造作,亦雲先業,如尼乾子等,計先業為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自在變化為因,按婆羅門等計有大自在天,能變化故,故為諸行之因。
或有分别實我為因,按僧佉等計有實在的神我為諸行因。
或有分别無因、無緣,按自然外道及無因論師,并空見外道等,并計一切法無有因緣。
複有分别我為作者、按勝論立神我,謂其有造作力用。
我為受者。
按數論立神我,謂其受用諸境,如色聲等物,是神我之所受用故。
譬如衆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複有以象說而示之。
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
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帚,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緣起性,無明生盲,亦複如是。
按謂,若不解了種子為諸行之因者,即由無明生盲,不悟正理。
将于宇宙的本體或因緣,純任臆想亂猜,亦如盲人猜象也。
無明亦雲無知。
據無著這一段話來看,他的因緣義确與小乘不同了。
小乘因緣,尚是據一切法相互相關系間立論,到無著手裡卻将因緣義改造,而成為玄學上最根本的原因。
他建立種子做因緣,可以說是一種多元論。
他以為各派哲學談到宇宙緣起一大問題,都是胡猜亂想,隻有他的種子說是為誠谛。
如上所引。
由他的說法,向外界去覓因的,如自性及梵天神我等計。
固是邪計,而主張無因無緣者,亦是戲論。
他建立賴耶識來含藏種子,即由此賴耶中一切種為心物諸行生起之因。
所以,宇宙不是無因,亦不是有外法為因。
他以此完成其唯識的理論,抑可謂精密已。
問:“賴耶識亦八個識中之一也。
賴耶中含藏餘七識各各種子,故餘七識得生,餘七識者,以第八識望前七個識,故置餘言。
各各二字注意。
每一識皆自有種,不雜亂故。
賴耶亦自有種否?”賴耶,采省稱。
答:賴耶從其自種故生,誰謂賴耶無種?問:“賴耶是所生果,賴耶之自種是能生因,如何果得藏因?”答:因果同時故,若因先果後,則果不能藏因。
今說因果同時,故果得藏因。
又互為能所故,約生義言,賴耶是所生,其自種是能生。
約藏義言,賴耶是能藏種子的,而賴耶自種及餘一切種,都是以賴耶為所藏的,故雲互為能所。
故彼所計,彼者,謂無著及其後學。
于理論上非不成立。
有宗本以一切衆生各具八識,各有八個識也,雖此說小宗已有端緒,要至大有始成體系。
而每一識都可析為相、見二分。
如眼識,其所緣青等色即是相分,而了别此青等相之了别作用即是見分。
合此相、見二分,通名眼識。
眼識如是,餘耳識所緣聲是相分,了别此聲相者是見分。
乃至第八賴耶識,各各有相、見二分,類準可知。
乃至者,隐含鼻等識,文從略故。
謂鼻識所緣香是相分,了香相者是見分。
舌識所緣味是相分,了味相者是見分。
身識諸所觸境是相分,了觸相者是見分。
意識緣一切法時,必變似法之相,是名相分,了一切法者是見分。
第七識緣賴耶見分為我時,必變似我之相,是名相分,計執有我相者是見分。
如上已說前七識各各相、見二分。
至賴耶識相分,則析以三部分:一器界,即俗雲自然界或物界是也。
二根身,即清淨色根,非世俗所謂肉體也。
肉體本屬器界。
但能扶助根身,與根身和合似一故。
三種子,賴耶自己種子及前七識種子,皆藏于賴耶自體内,而為賴耶之所緣。
如上三部分,通是賴耶識之相分。
問:根器自是相分,如何種子亦名相分?答:根器各從種子生,種子本不應與根器同類,但以其為賴耶見分之所緣故,故亦名相分耳。
凡為所緣時,即是相故,舊師之意蓋如此。
至賴耶見分,有宗經典則說為極深細,而為吾人所不可知雲。
據彼有宗所謂一切識、或一切相、見,通名現行,現者,現前顯現義。
行者,相狀遷流義。
亦可總稱現行界。
以今哲學上術語言之,即是現象界。
彼既肯定有現界,現行界之省稱。
故進而推求現界的原因,于是建立一切種子為現界作根源。
種子潛隐于賴耶識中,自為種界。
現界雖從種子親生,但現行生已,即離異種子而别有自體,如親與子,截然兩人。
所以,種、現二界,元非一體。
無著言種子具六義,其一曰果俱有。
果謂現行,由種子為因,現行方起,故現望種而名果。
俱者,兩物故言俱也,謂種子與其所生現行果法,一為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