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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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一段裡斥破外境,并不謂境是無有的,隻謂境非離心獨在而已。

    或者聞吾的說法,以為我是把境來從屬于心的,當然是把心看作為實在的了。

    這樣來理解我的意思的人,卻不免有誤會的地方。

    我固然曾說過,攝所歸能而入實智。

    這話的意思,是要泯除心境對待的虛妄相,而獲得本有的實智。

    實智,即謂本來的心。

    實智才是獨立無匹的,因為境不能拘礙他,而他是能運轉境的,所以說攝所歸能,正顯實智獨立無匹。

    聞吾說者,應該了解我所謂心,是有妄執的心和本來的心這兩種分别的。

    本來的心是絕對的、真實的,俟本論全部講完了,自然知道的。

    至于妄執的心,就是取境的識。

    見第二章首段。

    這個也說為實在的,便成極大的錯誤。

    一般人大概不自承有本來的心,而隻是妄執的心奪據了他本心的地位。

    本來的心,省稱本心。

    因此,把妄執的心看做是實在的。

    這樣,便與執定外境是實有的見解成同樣的颠倒。

    我們要知道,妄執的心或取境的識,根本是沒有自體的。

    印度佛家,把這種心說為緣生的,就是說他沒有自體的意義。

    但是如何叫作緣生呢?此非加以解釋不可。

    緣字的意義,本是一種憑借的意思。

    生字的意義,是現起的意思。

    如甲憑借乙丙等而現起,即說乙丙等于甲作緣。

    若從甲的方面說,即雲甲以乙丙等為緣。

    若是把乙丙等這些緣都拆除了,即甲也不可得。

    由此應說甲的相狀,就是乙丙等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這就叫做緣生。

    甲是如此,乙丙等也都是同樣的。

    一切物沒有不是互相為緣而現起的。

    所以,一切物都是沒有自體的。

    換句話說,所謂一切物,實際上隻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既一一物都無自體,如何不是空呢?試就麥禾來舉例罷,通常以為麥禾是有自體的,是實在的,但自了達緣起道理的人看業,就知道麥禾隻是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一種相狀。

    如種子為因緣,水土、空氣、人功、農具、歲時等等均為助緣,如是等緣,互相藉待,而有麥禾的相狀現起。

    若将所有的緣都除去,也就沒有麥禾了。

    所以麥禾并無自體,并不是實在的。

    說至此,緣生一詞的意義,應該明白了。

    上來已經說過,所謂妄摯的心或取境的識。

    就是緣生的。

    換句話說,這個心就是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一種相貌,當然不是有自體的,不是實在的。

    若把衆多的緣一一拆除,這個心在何處呢?實際上可以說他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不過,說到這裡,應當補充一段話。

    因為,既說這個心是緣生的,必須分别哪幾種緣,才可成立緣生說,若是舉不出那些緣來,又如何可說緣生呢?據印度佛家的說法,這個心的現起,應由四種緣:一、因緣。

    二、等無間緣。

    三、所緣緣。

    四、增上緣。

    今當以次解釋諸緣的意義。

     雲何因緣?先要略釋因緣這個名詞,然後定因緣的義界。

    緣字的義訓,上面已經說過,毋須複贅。

    因字的義訓,就是因由的意思。

    凡事物的發現,不是忽然而起的,必有他底因由的。

    從前印度外道中有一派,主張世界是忽然而起的,沒有因由的,這派的思想太粗淺,為佛家所斥破。

    因此,就說事物所具有的因由,即是事物所待以現起的一種緣。

    這樣,便把因由說名為緣,故雲因緣。

    在四個緣的裡面,因緣特為主要,故列在初。

    現在要定因緣的義界。

    從前印度舊師,謂唯識論諸師。

    他定因緣的義界雲,以下用因緣一詞,亦省稱因。

    凡是具有能生的力用的東西,親生他自己的果,才把他說名為因。

    參考《成唯識論》卷七及《述記》卷四十四第一頁以下。

    舊師這樣的定下了因緣義界,于是建立種子為識的因,此中識字,在本論則說為妄執的心或取境的識。

    後凡言識者仿此。

    而說識是種子的果。

    今先詳核舊師的因緣義,而後評判他的種子說。

    按舊師所定因緣義界,應分三項來說明:一、對于果而作因緣的東西,決定是實在的,否則沒有生果的力用,不得為因緣。

    二、因所生的果,是别于因而有他底自體的,換句話說,因和果不是一物。

    三、因是決定能親自創生果的,這個意義最為重要。

    如或因不是能親生果,或不是決定能親生,那麼,這種因就是後面所要說的增上緣,而不得名為因緣。

    所以,第三項的意義很重要。

    舊師因緣的意義如此。

    再評判他的種子說。

    關于種子的說法,在舊派裡是很複雜的,讓我向後扼要而談。

    今在此中,但據心理的方面略為叙述。

    種子的含義,就是一種勢力的意思。

    他所以叫作種子,因為他具有能生的力用之故,世間說麥和稻等等都有種子。

    舊師大概把世間所謂種子的意義,應用到玄學上來,而臆想識的生起,由于另有一種能生的勢力,遂把這個勢力名為種子。

    但舊師所謂種子,在他說來并不是一個抽象的觀念。

    他以為種子是有自體的,是實在的,是有生果的力用的。

    他并且以為種子是各别的。

    是無量數的多的,不是完整的。

    他為什麼有這樣的說法呢?大概以為我們的識,念念起滅,總不是無因由的,于是憑他的臆想,以為有各别的、實在的種子為能生識的因,而識則為種子所生的果。

    元來,印度佛家大乘以為我們的識,不是完整的,而是各分子獨立的。

    于是把每人的識,析成八個。

    詳在後面明心章,由此,應說對于識作因緣的種子,也是各别的、無量的多的,不能是完整的。

    據他的說法,現前一念的眼識,有他自家的種子為因緣才得生起的。

    推之前念的眼識,或預測後念的眼識,都是同樣的道理。

    眼識如是,耳識、鼻識,乃至第八識,也都是同樣的道理。

    總之,各别的種子,各别親生各自的果,所以,他定因緣的義界,特别扼重親生自果一義。

    因為他的種子是多元的,若不是各各親生各自的果,豈不互相淆亂麼?舊師的說法大概如此。

    參考《攝論世親》釋種子六義,引自果條。

    現在我要簡單的加以評判。

    舊師析識為各各獨立的分子,如破析物質然,這是他的根本錯誤,且俟後文《明心章》辨正。

    至于以種子為識的因,以識為種子的果,因果判然兩物,如母親與小孩,截然兩人。

    舊說種子和他的所生果,是同時俱有的,則以因果各有自體故,參考《攝論》等種子六義。

    這種因果觀念,太粗笨,是他底玄學上的一種迷謬思想,容後《功能章》再說。

    總之,我于舊師的種子論,根本要斥破的。

    關于因緣的說法,自不便和他苟同。

     我們改定因緣的義界雲,識的現起,雖仗旁的緣,謂以下三緣。

    但他決定是具有一種内在的、活的、不匮乏的、自動的力。

    我們假說這種自動的力,是識底現起的因緣,此中兩力字的意義,很微妙,不可看做實在的東西。

    以後凡言力者仿此。

    不可說别有實在的種子,來作識的因緣。

    我們要知道,所謂識者念念都是新新而起的。

    前念剛滅,後念緊接着生起。

    念念都是新生的,但前念後念之間亦無間隙。

    換句話說,此識念念都是新新的、自動的力。

    何以見得他是自動的力呢?識是無形相的,我們所以知道他是有而不無的,因為他具有一個特征,就是了别。

    他能了别一切的境,應該承認他是自動的力。

    雖說他是要憑借官體才起的,此中官體一詞,包括五官和神經系統而言。

    但不可說他是官體的副産物,因為他是能主宰乎官體的。

    如耳目等官所交接的物,紛纭得很,而識的聰明不亂,可見識是能自作主的。

    雖說他是憑借境界才起的,俗所謂外界的刺激物,通名境界。

    但亦不可以刺激物的反映來說明他,因為他是能轉化一切境,如色聲等境,皆不足以溺心,而心實仗之以顯發其聰明之用。

    是心于境能轉化之,而令其無礙。

    并改造一切境的。

    我人的心,能改造現前一切的境,使适于生活,是分明不可否認的事實。

    我們内自體認,就知道識的現起,是具有一種内在的自動的力才得現起的。

    這種自動的力,是找不着他底端緒的,也看不着他底形相的,他好像電光的一閃一閃的,不斷的新新而起。

    這也奇怪啊!我們以為,識的現起,就是具有内在的自動的力。

    隻有把他底本身的自動的力推出來,而假說為因緣。

    除此以外,無所謂因緣。

    如果不明乎此,而憑臆想,以為别有所謂種子來作識底因緣,如舊師之說,這固然是極大的錯誤。

    即如世俗的見解,把識看做是官體的副産物,又有以外界刺激的反應,來做說明的這等見解,更是迷謬不堪。

    他不曉得他底心是能自主的、自在的、不受一切物的障礙故,故雲自在。

    自創的。

    他把他分明自有的東西否認了,這也可惜。

    或有問言:“你前說這個心,是妄執的心,是後起的。

    現在講因緣的時候,又說他是具有内在的自動的力。

    這個自動的力,是後起的麼?”答曰:此中所謂自動的力,實即性智的發用。

    性智,即是本體,見《明宗章》。

    但克就發用上說,則是性智的力用發現于官體中,官體,見前注。

    而官體易假之以自成為官體的靈明,是故由其為性智的發用而言,應說此自動的力是固有的,非虛妄的。

    若從其成為官能的靈明而言,又應說此自動的力是後起的,違其性智之本然,順形骸而動,故雲後起。

    是虛妄的。

    官體假藉之靈,逐物而起執,又雜以染習,失其本真,故是虛妄。

    然吾人如有存養工夫,使性智恒為主于中,不至役于官體以妄動,則一切發用,無非固有真幾。

    此義當詳之下卷。

    《明心章》。

     譯者按:本論的緣起說,和通常談關系的,迥不相同。

    關系論者,隻知着眼于事物的互相關聯,而未能深觀事物的本身,易言之,即不了解事物有他内在的自動的力。

    本論談緣生,首以因緣,這是獨到的地方。

     雲何等無間緣?此緣,亦名為次第緣,謂前念的識能引後念的識令生,所以說前念識是對于後念識而為次第緣。

    為什麼說前念識是後念識的緣呢?因為識是念念起滅的,換句話說,他識是念念前滅後生的。

    其所以前滅後生的緣故,就因為前念識能對于後念識而作次第緣,能引後念的識令他生起,所以生滅不斷。

    如果前念識不能作後念識的緣,那麼前念識一滅,便永滅,再沒有後念識生起來。

    這種斷見是不合道理的。

    印度古時有斷見外道,主張一切法滅已更斷,如人死已無複有生。

    由前能引後,故說前為後的緣。

    既後以前為緣,雖後是新生的,而于前仍不無根據,次第緣的建立,是很有意義的。

    或有問雲:“何故次第緣,亦名為等無間?”答曰:這個名詞,當以二義解釋。

    一、等而開導義;二、無間義。

    等而開導者,導字是招引的意思。

    開字,有兩義,一、是避開的意思,二、是把處所讓與後來者的意思。

    若是前念識不滅,他便占着處所,妨礙了後念識,令彼不得生。

    但前念識是才起即滅的,并不暫時留住的,他好像是自行避開,而給與後來者一個處所。

    他很迅速的招引後念識,令其即時生起,所以說為開導。

    等字是相似的意思,謂前為後緣,後起的識總和前念識相似,不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