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唯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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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窺基大師在他做的印度佛家《唯識論》底序裡面,解釋“唯識”二字的意義雲:“唯字,是駁斥的詞,對執外境實有的見解而加以駁斥,因為如世間所執為那樣有的意義,是不合真理的。
識字,是簡别的詞,對彼執心是空的見解而加以簡别,即是表示與一般否認心是有的這種人底見解根本不同。
因為把心看作是空無的,這便是沉溺于一切都空的見解,佛家呵責為空見,這更是不合真理的。
所以說唯識者,蓋謂世間所計心外之境,确實是空無,但心則不可謂之空無。
”窺基在這篇序文裡面如此說。
我們看來,還要稍加修正。
世間執為有離心外在的實境,這誠然是一種妄執,應當駁斥。
此中妄執一詞的“執”字,其意義極深,而難形容。
吾人底理智作用,對于某種道理或某種事物,而起計度或解釋時,恒有一種堅持不舍的意義相伴着,這就叫做執。
妄執者,他所執定以為怎樣怎樣的,其實是一種虛妄,而不能與真理相應,故名妄執。
妄執的過患極大,故應斥破,以後凡言執或妄執者,皆仿此。
但基師以為識是不可說為空無的,此則不甚妥當。
因為基師在此處所說底識字是與境相對的。
凡心所及到的一切對象,通名為境,後仿此。
換句話說,此所謂識,是取境的識。
此中取字,含義略有三:一、心行于境;二、心于境起思慮等;三、心于境有所黏滞,如膠着然,即名為執。
如堅持有離心實在的外物底人,就是由有此執,而不自覺。
具此三義名為取境。
以後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這個取境的識,他本身就是虛妄的,是對境起執的,他根本不是本來的心,如何可說不空?如果把妄執的心,當做了本來的心,說他不是空無的,那便與認賊作子為同樣的錯誤。
我們以為,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外物祇是妄境。
這種妄境,惟是依靠妄執的心才有的,并不是實在的。
我們隻要向内看,認明了自家妄執的心,便曉得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境界根本是空無的,隻是虛妄的心執着為有的,這個意思,到後面自然明白。
所以應當駁斥。
在這方面,我是贊成基師底說法的。
至于妄執的心,雖亦依本來的心而始有,但他妄執的心是由官能假本心之力用,而自成為形氣之靈,于是向外馳求而不已。
故此心妄執的心。
是從日常生活裡面,接觸與處理事物的經驗累積而發展,所以說他是虛妄不實的,是對境起執的。
他與本來的心,畢竟不相似的。
這個妄執的心和本來的心,根本不相同處,在前章裡《明宗章》已可略見,向後《功能章》和《明心章》自當更詳。
我們以為,妄執的心實際上是空無的,因為他是後起的東西。
隻有本來的心,才是絕對的、真實的。
基師在此處把妄執的心說為不空,這是應當修正的。
我在本章裡面,要分兩段來說。
第一段要說的,是對彼執離心有實外境的見解,加以斥破;第二段要說的,是對彼執取境的識為實有的這種見解,加以斥破。
在第一段裡,我底主張大概和舊師相同。
舊師,謂印度佛家唯識論派的諸大師,後凡言舊師者仿此。
古時外道小宗佛家把異己的學派名為外道。
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學,亦号小宗。
同是執着有實在的外境,離心獨存。
舊師一一斥破,辯論紛然,具在《二十》等論。
《二十論》,依據二十句頌而作,以說明外境唯是依識所現,而實無有外境。
推原外小底意見,所以堅持有心外獨存底實境,大概由二種計。
此中計字,含有推求的意義,但推求字,仍不能與之切合。
一、應用不無計。
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應用事物的慣習,而計有外在實境,即依妄計的所由而立名,日應用不無計。
二、極微計。
此實從前計中,别出言之。
乃依所計為名,極微是所計故。
日極微計。
應用不無計者,複分總别。
謂或别計有瓶和盆等物是離心而實有的,此雖世俗的見解,然外小實根據于此。
或總計有物質宇宙,是離心而實有的,此依世俗的見解,而鍛煉較精,以為吾人日常所接觸的萬物,就喚做宇宙,這裡客觀存在的,不須靠着我人的心去識他才有的。
外小都有此計。
極微計者,于物質宇宙推析其本,說有實在的極微,亦是離心而獨在的。
近世科學家所謂元子、電子,也和極微說相同的。
以上,略述外小諸計。
現在要一一加以駁斥,因為他們外小的見解,在今日還是盛行的,故非駁斥不可。
應用不無計者,或别計現前有一一粗色境,離心獨存。
粗色境,猶言整個的物體,如瓶和盆等之類。
殊不知這種境若是離開了我的心,便沒有這個東西了,因為我的識别現起,粗色境才現起。
識别,即用為心的别名。
若離開識别,這種境根本是無有的。
試就瓶來說,看着他,隻是白的,并沒有整個的瓶;觸着他,隻是堅的,也沒有整個的瓶。
我們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形相,名為整個的瓶。
在執有粗色境的人,本謂瓶境是離心實有的,瓶境者,瓶即是心所取的境故,此用為複詞。
但若以實事求是的态度來審核他,将見這瓶境,離開了眼識看的白相和身識觸的堅相,以及意識綜合的作用,瓶境還有什麼東西在那裡呢?由此可知,這瓶境在實際上說,全是空無的。
或有難言:“整個的瓶,畢竟不無。
因為看他确有個白相,觸他确有個堅相,故乃綜合堅和白等相,而得到整個的瓶,如何可說外界的瓶,無有實物,純由汝心上所構造的呢?”答曰:如子所難,縱令堅和白等相,果屬外物,不即在識。
但是,這堅和白等相,要自條然各别。
換句話說,眼識得白而不可得堅,身識得堅而不可得白。
堅白既分,将從何處可得整個的瓶?汝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相,以為是整個的瓶,即此瓶境純由汝意虛妄構成,如何可說離心有這樣的粗色境獨存? 附識:上段文中有眼識、身識等名詞。
按印度佛家,把心分為各各獨立的八個。
本論改變其義,詳見後明心章。
然佛家所謂五識底名詞,本論亦承用,但不視為各各獨立。
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發現,以識别色境者,名為眼識;依耳而發現,以了别聲境者,名為耳識;依鼻而發現,以了别香境者,名為鼻識;依舌而發現,以了别味境者,名為舌識;依身而發現,以了别一切所觸境者,名為身識。
精神作用本是全體的,但随其所依底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為之名,曰眼識乃至身識。
舊師總稱五識,本論亦總名之為感識。
又複以理推征,堅和白等相,謂是外物,亦複無據。
如汝所計,瓶的白相,是誠在外,不從識現。
若果如此,這個白應是一種固定的相。
汝近看他白,他是這樣的白;汝遠看他,他也是這樣的白。
然而汝去看白,或遠或近,白相便不一樣了。
并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樣的。
足見這個白,沒有固定的相,唯随着能看的眼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白相。
故汝所計,白相在外,理定不成。
又汝謂瓶的堅相不由心現,亦不應理。
堅若在外,也當是固定的相。
今汝觸瓶的堅,憶從少壯以至老衰,所得堅度前後不同。
各人觸堅,更不一緻。
是知堅相并非固定,唯随着能觸的身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堅相。
故汝計堅相在外與計白相在外是一例,都無征驗的。
綜前所說,堅和白等相均不是離心外在的,至于綜合堅白等相,而名為整個的瓶,這純是意識因實用的需要而構造的。
由此應知,如汝所計,心外獨存的粗色境,決定無有。
汝不應诤。
如上所破,雖斥别計,複有知解較精者,能不定執瓶等個别的粗色境,乃複總計有物質宇宙離心獨存。
故設難言:“瓶等粗色境,你許非實有,我亦無诤。
但是堅白等相雖從心所現,豈無外境為因而心上得憑空現起麼?如果這個心不仗外因而得自現堅白等相,便應于不看白的時候,眼識上常常自現白相,何故必待看白方現白相?乃至應于不觸堅的時候身識上常常自現堅相,何故必待觸堅方現堅相?由此應知,眼等識上有堅白等相,自以外境為因,方得現起。
如是許有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理無可駁。
”答曰:心上現堅白等相,必有境界為因,是義可許。
但是,這個為因的境,決定不是離心獨在的。
為什麼說境不是離心獨在的呢?因為依妄情而說,則離心有實外境。
順正理而談,則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
至後面轉變章談翕辟處,便知此理。
這個整體所以有兩方面不同,完全由于他本身的發展,是
識字,是簡别的詞,對彼執心是空的見解而加以簡别,即是表示與一般否認心是有的這種人底見解根本不同。
因為把心看作是空無的,這便是沉溺于一切都空的見解,佛家呵責為空見,這更是不合真理的。
所以說唯識者,蓋謂世間所計心外之境,确實是空無,但心則不可謂之空無。
”窺基在這篇序文裡面如此說。
我們看來,還要稍加修正。
世間執為有離心外在的實境,這誠然是一種妄執,應當駁斥。
此中妄執一詞的“執”字,其意義極深,而難形容。
吾人底理智作用,對于某種道理或某種事物,而起計度或解釋時,恒有一種堅持不舍的意義相伴着,這就叫做執。
妄執者,他所執定以為怎樣怎樣的,其實是一種虛妄,而不能與真理相應,故名妄執。
妄執的過患極大,故應斥破,以後凡言執或妄執者,皆仿此。
但基師以為識是不可說為空無的,此則不甚妥當。
因為基師在此處所說底識字是與境相對的。
凡心所及到的一切對象,通名為境,後仿此。
換句話說,此所謂識,是取境的識。
此中取字,含義略有三:一、心行于境;二、心于境起思慮等;三、心于境有所黏滞,如膠着然,即名為執。
如堅持有離心實在的外物底人,就是由有此執,而不自覺。
具此三義名為取境。
以後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這個取境的識,他本身就是虛妄的,是對境起執的,他根本不是本來的心,如何可說不空?如果把妄執的心,當做了本來的心,說他不是空無的,那便與認賊作子為同樣的錯誤。
我們以為,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外物祇是妄境。
這種妄境,惟是依靠妄執的心才有的,并不是實在的。
我們隻要向内看,認明了自家妄執的心,便曉得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境界根本是空無的,隻是虛妄的心執着為有的,這個意思,到後面自然明白。
所以應當駁斥。
在這方面,我是贊成基師底說法的。
至于妄執的心,雖亦依本來的心而始有,但他妄執的心是由官能假本心之力用,而自成為形氣之靈,于是向外馳求而不已。
故此心妄執的心。
是從日常生活裡面,接觸與處理事物的經驗累積而發展,所以說他是虛妄不實的,是對境起執的。
他與本來的心,畢竟不相似的。
這個妄執的心和本來的心,根本不相同處,在前章裡《明宗章》已可略見,向後《功能章》和《明心章》自當更詳。
我們以為,妄執的心實際上是空無的,因為他是後起的東西。
隻有本來的心,才是絕對的、真實的。
基師在此處把妄執的心說為不空,這是應當修正的。
我在本章裡面,要分兩段來說。
第一段要說的,是對彼執離心有實外境的見解,加以斥破;第二段要說的,是對彼執取境的識為實有的這種見解,加以斥破。
在第一段裡,我底主張大概和舊師相同。
舊師,謂印度佛家唯識論派的諸大師,後凡言舊師者仿此。
古時外道小宗佛家把異己的學派名為外道。
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學,亦号小宗。
同是執着有實在的外境,離心獨存。
舊師一一斥破,辯論紛然,具在《二十》等論。
《二十論》,依據二十句頌而作,以說明外境唯是依識所現,而實無有外境。
推原外小底意見,所以堅持有心外獨存底實境,大概由二種計。
此中計字,含有推求的意義,但推求字,仍不能與之切合。
一、應用不無計。
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應用事物的慣習,而計有外在實境,即依妄計的所由而立名,日應用不無計。
二、極微計。
此實從前計中,别出言之。
乃依所計為名,極微是所計故。
日極微計。
應用不無計者,複分總别。
謂或别計有瓶和盆等物是離心而實有的,此雖世俗的見解,然外小實根據于此。
或總計有物質宇宙,是離心而實有的,此依世俗的見解,而鍛煉較精,以為吾人日常所接觸的萬物,就喚做宇宙,這裡客觀存在的,不須靠着我人的心去識他才有的。
外小都有此計。
極微計者,于物質宇宙推析其本,說有實在的極微,亦是離心而獨在的。
近世科學家所謂元子、電子,也和極微說相同的。
以上,略述外小諸計。
現在要一一加以駁斥,因為他們外小的見解,在今日還是盛行的,故非駁斥不可。
應用不無計者,或别計現前有一一粗色境,離心獨存。
粗色境,猶言整個的物體,如瓶和盆等之類。
殊不知這種境若是離開了我的心,便沒有這個東西了,因為我的識别現起,粗色境才現起。
識别,即用為心的别名。
若離開識别,這種境根本是無有的。
試就瓶來說,看着他,隻是白的,并沒有整個的瓶;觸着他,隻是堅的,也沒有整個的瓶。
我們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形相,名為整個的瓶。
在執有粗色境的人,本謂瓶境是離心實有的,瓶境者,瓶即是心所取的境故,此用為複詞。
但若以實事求是的态度來審核他,将見這瓶境,離開了眼識看的白相和身識觸的堅相,以及意識綜合的作用,瓶境還有什麼東西在那裡呢?由此可知,這瓶境在實際上說,全是空無的。
或有難言:“整個的瓶,畢竟不無。
因為看他确有個白相,觸他确有個堅相,故乃綜合堅和白等相,而得到整個的瓶,如何可說外界的瓶,無有實物,純由汝心上所構造的呢?”答曰:如子所難,縱令堅和白等相,果屬外物,不即在識。
但是,這堅和白等相,要自條然各别。
換句話說,眼識得白而不可得堅,身識得堅而不可得白。
堅白既分,将從何處可得整個的瓶?汝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相,以為是整個的瓶,即此瓶境純由汝意虛妄構成,如何可說離心有這樣的粗色境獨存? 附識:上段文中有眼識、身識等名詞。
按印度佛家,把心分為各各獨立的八個。
本論改變其義,詳見後明心章。
然佛家所謂五識底名詞,本論亦承用,但不視為各各獨立。
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發現,以識别色境者,名為眼識;依耳而發現,以了别聲境者,名為耳識;依鼻而發現,以了别香境者,名為鼻識;依舌而發現,以了别味境者,名為舌識;依身而發現,以了别一切所觸境者,名為身識。
精神作用本是全體的,但随其所依底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為之名,曰眼識乃至身識。
舊師總稱五識,本論亦總名之為感識。
又複以理推征,堅和白等相,謂是外物,亦複無據。
如汝所計,瓶的白相,是誠在外,不從識現。
若果如此,這個白應是一種固定的相。
汝近看他白,他是這樣的白;汝遠看他,他也是這樣的白。
然而汝去看白,或遠或近,白相便不一樣了。
并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樣的。
足見這個白,沒有固定的相,唯随着能看的眼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白相。
故汝所計,白相在外,理定不成。
又汝謂瓶的堅相不由心現,亦不應理。
堅若在外,也當是固定的相。
今汝觸瓶的堅,憶從少壯以至老衰,所得堅度前後不同。
各人觸堅,更不一緻。
是知堅相并非固定,唯随着能觸的身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堅相。
故汝計堅相在外與計白相在外是一例,都無征驗的。
綜前所說,堅和白等相均不是離心外在的,至于綜合堅白等相,而名為整個的瓶,這純是意識因實用的需要而構造的。
由此應知,如汝所計,心外獨存的粗色境,決定無有。
汝不應诤。
如上所破,雖斥别計,複有知解較精者,能不定執瓶等個别的粗色境,乃複總計有物質宇宙離心獨存。
故設難言:“瓶等粗色境,你許非實有,我亦無诤。
但是堅白等相雖從心所現,豈無外境為因而心上得憑空現起麼?如果這個心不仗外因而得自現堅白等相,便應于不看白的時候,眼識上常常自現白相,何故必待看白方現白相?乃至應于不觸堅的時候身識上常常自現堅相,何故必待觸堅方現堅相?由此應知,眼等識上有堅白等相,自以外境為因,方得現起。
如是許有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理無可駁。
”答曰:心上現堅白等相,必有境界為因,是義可許。
但是,這個為因的境,決定不是離心獨在的。
為什麼說境不是離心獨在的呢?因為依妄情而說,則離心有實外境。
順正理而談,則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
至後面轉變章談翕辟處,便知此理。
這個整體所以有兩方面不同,完全由于他本身的發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