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唯識上
關燈
小
中
大
自然而然的要有這種内在的矛盾的。
心的方面是無對礙的,境的方面是有形成對礙的趨勢的,因此,說境和心是互相對待着,但又是互相和同的。
境對于心有力為因,能引發心令與己同時現起。
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
如瓶境當前,能引我的心,與瓶境同時現起。
心對于境能當機立應,即于自心上現似境的相貌,能識别和處理這現前的境,而使境随心轉,自在無礙。
所以說,境和心是互相和同的。
因為他們境和心是互相對待,而又是互相和同,所以能完成其全體的發展。
照此說來,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斷不可把境看做是心外獨存的。
如果說,心上現堅白等相有境為因,這是可許的。
但若說是外境為因,便不應理。
因為境和心,在實際上說,根本沒有内外可分的,如世間所計為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隻是取境的心慣習于向外找東西的緣故。
本無外而妄計為有外,遂不悟萬物原來不在我的心外,而妄臆為外在的世界罷了。
或複問言:“如公所說,心上現堅白等相,雖有境為因,卻不許境在心外,是義無诤。
但心所現相與境的本相,為相似、為不相似?”答曰:心上所現相,名為影像。
此影像有托現境而起者,如眼等五識上所現相是也。
有純從心上所現者,如意識獨起思構時,并無現境當前,此時意中影像,即純從心上變現。
凡相,托現境而起者,即此相與境的本相,非一非異。
此相是心上所現影像,不即是境的本相,故非一。
雖從心現,要必有現境為所托故,故與境的本相亦非異。
由非一非異故,此相與境的本相,決定有相似處,但不必全同。
凡相,純從心現者,大抵是抽象的,雖無現境為所托,然必包含過去及未來同種類的事物所具有的内容及通則等等,意中抽象的相方得現起。
如于思惟中構成一杯子的概念,此等概念在意識上即是一種相,而這個相并無現境如現前具體的杯子為所托,然必由過去時意識所了别的每個杯子所具的内容與通則等等,内容,謂如各種杯子,不論磁制和金制,而同具人工制造的條件,同有盛水或酒的用處等等。
通則,謂如可毀壞等等。
并預測将來的一一杯子,在與過去的杯子同樣情境之下,其所有内容和所循通則,也和過去是一緻的。
如此,才構成一杯子的概念。
換句話說,必如上述情形,意中才得現起抽象的杯子的相。
舉此一例,純從心上所現的相,也是于過去及未來的一一事物的共相,定有所似的。
這種相,和前面所說眼等五識托現境而起的相,依世間情見上說,都不是貧乏的,都不是空洞的,都是有相當的實在性的。
情見者,凡計有境物,即與究極的真理不相應,便謂情見,以不離妄情分别故。
但據最後的真實的觀點來說,凡所有相,又都是虛妄的,因為心的現相,常常把他自身殉沒于境裡面,即執着這境是實在的東西。
這樣,便不能與真理相應,所以堕入虛妄。
此中真理,謂最後的真實。
就真理說,所謂境者,隻是依于真實的現顯,而假名為境。
若執定這個境,以為境就是本來如此了,那麼就不能于境而見為是真理的顯現,即不悟神化而謬執迹象,此非虛妄而何?至若把境看做是離心獨在的,即于虛妄之中又加虛妄。
或複問言:“意識起時,恒現似境之相,決無有不現相的時候。
所以者何?一、因意識一向習于實用故,恒追求種種境,必現似其相故。
二、因意識富于推求和想像等力,能構造境相故。
三、因意識起分别時,眼等五識及其所得境同入過去故,意識複行追憶,必現似前境之相故。
由上三義,意識恒現似境之相。
唯眼等五識親得現境,不更現相,如看白時,眼識所得即是白的本相,眼識不更變現一似白之相。
所以者何?一、因眼識微劣,無推求想像等力故,故不能變現似境之相。
二、境的本相,因其距離及光線等等關系,直接投刺官能而呈顯于眼識的了别中,故眼識上更無須變現一似境之相,因為已經親得境的本相之故。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身識,皆可類推。
由斯應說,所雲現相,唯在意識,五識則否。
”答曰:意識必現似境之相,如汝所說,甚符我的本旨,但謂五識親得境的本相,而不更現相,則與吾意相乖。
實則五識非不現相。
我所謂五識和意識本非各個獨立的,隻因他們五識和意識的發現,有分位的不同,故須分别來說。
眼等五識是憑借眼等官能而發現的,他五識是先于意識而追求當前的境的。
此中所謂追求,其作用極細微,是不自覺的一種追求。
意識雖是自動的現起,但他意識非不藉待五識的經驗的。
五識創起了境,本無粗顯的分别,意識緊接着五識而起,便憶持前境,更作明利的分别了。
此中前境,謂前念五識所了的境,以下言前境者仿此。
由此應知,意識一向習于實用,恒于種種境起追求。
他是以五識為前導的,如何可說五識不現相呢?又五識雖無推求等作用,而亦有極微細的了知;雖所謂了知是不明着的,然不能說是無知。
又五識和他所了的境,既成過去,意識繼起而能現似前境之相者,則以五識當過去時,于所了境曾現似其相故。
後念意識繼起,乃得憶持前境現似其相。
如果五識不曾現相,便是于所對的境冥然無知。
眼識看白時,既不現似白相,便如不看一樣,乃至身識觸堅時,既不現似堅相,便如不觸一樣。
我們須知道,心的知境,就因為心上必現似所知境的一種相,否則不成為知。
這種道理,我想在《量論》裡詳說,今不必深談。
總之,五識了境時必現似境之相。
所以,意識繼起才有似前境的相現起,這是無疑義的。
至于五識上所現似境的相,每不能與境的本相完全相肖。
大概由五識所憑借底官能和五識所了的境,以及二者間的關系,如距離和光線等等說不盡的關系,都有影響于五識了境時所現的相,而令這個相和境的本相不能全肖的。
此意,猶待量論再詳。
綜前所說,不論五識、意識,他們五識及意識取境的時候,都現似境之相。
可見心的取境此中心字,通五識和意識而總名之。
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是把境制造或剪裁過一番,來适應自己底期待的。
此中自己一詞,設為心之自謂。
總之,心現似境之相,而作外想,根本是要合于實用的緣故。
說到此,有好多問題要留在《量論》再說。
今在此中,唯欲說明世間所謂外境,隻是依靠着取境的妄心而現起的一種妄境。
若果認為真有離心獨在的境,那就不止是知識上的錯誤,根本失掉了物我無間的懷抱。
生活上的缺憾,是至可惋惜的。
或複問言:“公所謂妄境者,殆以心之取境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必現似其相,所以說為妄境欤?”答曰:所謂妄境者,非以心上現似境之相,方說為妄。
心于境起了知時,便有同化于境的傾向,所以必現似境之相。
這個相,又好像是對于所知境的一種記号,如了知白時必現似白相。
他所了知的是這樣的一個白,不是旁的。
所以心上現似白的相,就是對于白有了知的一種記号。
準此而談,心的現相,是知的作用自然會有的,無可非毀的。
但是,心上才現似境的相,便很容易賦予境以實在性,并且很似有封畛的。
換句話說,我們知的作用,就把所了的境當作離心獨在的東西來看,這才是吾所呵斥為妄境的,因為他妄境純是依靠着那浸漬于實用方面的妄心而起的緣故。
以上所說,對彼應用不無計,為總、為别、一一破訖。
次極微計,複當勘定。
印度外道,本已創說極微,至佛家小乘,關于極微的說法更多了。
現在如欲把外道和小乘的極微說,一一加以詳細的考核,那就不勝其繁。
不過,他們外道和小乘的說法,大端也甚相近,不妨總括起來一說。
凡建立極微的學者們,大概執定極微是團圓之相,而以七個極微合成一個很小的系統,叫做阿耨色。
阿耨色是譯音,其意義即是物質的小塊。
七微的分配,七個極微一詞,以下省稱七微。
中間一微,四方上下各一微。
這七微是互相維系的,而又是互相疏隔的,如此成一個小的系統。
無量數的極微,都是按照上述的說法,每七微合成一個小的系統。
即名為阿耨色。
再由這許多許多小的系統,輾轉合成幾子、桌子等等粗色,以及大地和諸星體,乃至無量世界。
此中粗色猶雲粗大的東西或整個的物件,以下言粗色者仿此。
小乘學派中,有毗婆沙師,說一切極微彼此都相距甚遠,不得互
心的方面是無對礙的,境的方面是有形成對礙的趨勢的,因此,說境和心是互相對待着,但又是互相和同的。
境對于心有力為因,能引發心令與己同時現起。
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
如瓶境當前,能引我的心,與瓶境同時現起。
心對于境能當機立應,即于自心上現似境的相貌,能識别和處理這現前的境,而使境随心轉,自在無礙。
所以說,境和心是互相和同的。
因為他們境和心是互相對待,而又是互相和同,所以能完成其全體的發展。
照此說來,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斷不可把境看做是心外獨存的。
如果說,心上現堅白等相有境為因,這是可許的。
但若說是外境為因,便不應理。
因為境和心,在實際上說,根本沒有内外可分的,如世間所計為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隻是取境的心慣習于向外找東西的緣故。
本無外而妄計為有外,遂不悟萬物原來不在我的心外,而妄臆為外在的世界罷了。
或複問言:“如公所說,心上現堅白等相,雖有境為因,卻不許境在心外,是義無诤。
但心所現相與境的本相,為相似、為不相似?”答曰:心上所現相,名為影像。
此影像有托現境而起者,如眼等五識上所現相是也。
有純從心上所現者,如意識獨起思構時,并無現境當前,此時意中影像,即純從心上變現。
凡相,托現境而起者,即此相與境的本相,非一非異。
此相是心上所現影像,不即是境的本相,故非一。
雖從心現,要必有現境為所托故,故與境的本相亦非異。
由非一非異故,此相與境的本相,決定有相似處,但不必全同。
凡相,純從心現者,大抵是抽象的,雖無現境為所托,然必包含過去及未來同種類的事物所具有的内容及通則等等,意中抽象的相方得現起。
如于思惟中構成一杯子的概念,此等概念在意識上即是一種相,而這個相并無現境如現前具體的杯子為所托,然必由過去時意識所了别的每個杯子所具的内容與通則等等,内容,謂如各種杯子,不論磁制和金制,而同具人工制造的條件,同有盛水或酒的用處等等。
通則,謂如可毀壞等等。
并預測将來的一一杯子,在與過去的杯子同樣情境之下,其所有内容和所循通則,也和過去是一緻的。
如此,才構成一杯子的概念。
換句話說,必如上述情形,意中才得現起抽象的杯子的相。
舉此一例,純從心上所現的相,也是于過去及未來的一一事物的共相,定有所似的。
這種相,和前面所說眼等五識托現境而起的相,依世間情見上說,都不是貧乏的,都不是空洞的,都是有相當的實在性的。
情見者,凡計有境物,即與究極的真理不相應,便謂情見,以不離妄情分别故。
但據最後的真實的觀點來說,凡所有相,又都是虛妄的,因為心的現相,常常把他自身殉沒于境裡面,即執着這境是實在的東西。
這樣,便不能與真理相應,所以堕入虛妄。
此中真理,謂最後的真實。
就真理說,所謂境者,隻是依于真實的現顯,而假名為境。
若執定這個境,以為境就是本來如此了,那麼就不能于境而見為是真理的顯現,即不悟神化而謬執迹象,此非虛妄而何?至若把境看做是離心獨在的,即于虛妄之中又加虛妄。
或複問言:“意識起時,恒現似境之相,決無有不現相的時候。
所以者何?一、因意識一向習于實用故,恒追求種種境,必現似其相故。
二、因意識富于推求和想像等力,能構造境相故。
三、因意識起分别時,眼等五識及其所得境同入過去故,意識複行追憶,必現似前境之相故。
由上三義,意識恒現似境之相。
唯眼等五識親得現境,不更現相,如看白時,眼識所得即是白的本相,眼識不更變現一似白之相。
所以者何?一、因眼識微劣,無推求想像等力故,故不能變現似境之相。
二、境的本相,因其距離及光線等等關系,直接投刺官能而呈顯于眼識的了别中,故眼識上更無須變現一似境之相,因為已經親得境的本相之故。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身識,皆可類推。
由斯應說,所雲現相,唯在意識,五識則否。
”答曰:意識必現似境之相,如汝所說,甚符我的本旨,但謂五識親得境的本相,而不更現相,則與吾意相乖。
實則五識非不現相。
我所謂五識和意識本非各個獨立的,隻因他們五識和意識的發現,有分位的不同,故須分别來說。
眼等五識是憑借眼等官能而發現的,他五識是先于意識而追求當前的境的。
此中所謂追求,其作用極細微,是不自覺的一種追求。
意識雖是自動的現起,但他意識非不藉待五識的經驗的。
五識創起了境,本無粗顯的分别,意識緊接着五識而起,便憶持前境,更作明利的分别了。
此中前境,謂前念五識所了的境,以下言前境者仿此。
由此應知,意識一向習于實用,恒于種種境起追求。
他是以五識為前導的,如何可說五識不現相呢?又五識雖無推求等作用,而亦有極微細的了知;雖所謂了知是不明着的,然不能說是無知。
又五識和他所了的境,既成過去,意識繼起而能現似前境之相者,則以五識當過去時,于所了境曾現似其相故。
後念意識繼起,乃得憶持前境現似其相。
如果五識不曾現相,便是于所對的境冥然無知。
眼識看白時,既不現似白相,便如不看一樣,乃至身識觸堅時,既不現似堅相,便如不觸一樣。
我們須知道,心的知境,就因為心上必現似所知境的一種相,否則不成為知。
這種道理,我想在《量論》裡詳說,今不必深談。
總之,五識了境時必現似境之相。
所以,意識繼起才有似前境的相現起,這是無疑義的。
至于五識上所現似境的相,每不能與境的本相完全相肖。
大概由五識所憑借底官能和五識所了的境,以及二者間的關系,如距離和光線等等說不盡的關系,都有影響于五識了境時所現的相,而令這個相和境的本相不能全肖的。
此意,猶待量論再詳。
綜前所說,不論五識、意識,他們五識及意識取境的時候,都現似境之相。
可見心的取境此中心字,通五識和意識而總名之。
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是把境制造或剪裁過一番,來适應自己底期待的。
此中自己一詞,設為心之自謂。
總之,心現似境之相,而作外想,根本是要合于實用的緣故。
說到此,有好多問題要留在《量論》再說。
今在此中,唯欲說明世間所謂外境,隻是依靠着取境的妄心而現起的一種妄境。
若果認為真有離心獨在的境,那就不止是知識上的錯誤,根本失掉了物我無間的懷抱。
生活上的缺憾,是至可惋惜的。
或複問言:“公所謂妄境者,殆以心之取境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必現似其相,所以說為妄境欤?”答曰:所謂妄境者,非以心上現似境之相,方說為妄。
心于境起了知時,便有同化于境的傾向,所以必現似境之相。
這個相,又好像是對于所知境的一種記号,如了知白時必現似白相。
他所了知的是這樣的一個白,不是旁的。
所以心上現似白的相,就是對于白有了知的一種記号。
準此而談,心的現相,是知的作用自然會有的,無可非毀的。
但是,心上才現似境的相,便很容易賦予境以實在性,并且很似有封畛的。
換句話說,我們知的作用,就把所了的境當作離心獨在的東西來看,這才是吾所呵斥為妄境的,因為他妄境純是依靠着那浸漬于實用方面的妄心而起的緣故。
以上所說,對彼應用不無計,為總、為别、一一破訖。
次極微計,複當勘定。
印度外道,本已創說極微,至佛家小乘,關于極微的說法更多了。
現在如欲把外道和小乘的極微說,一一加以詳細的考核,那就不勝其繁。
不過,他們外道和小乘的說法,大端也甚相近,不妨總括起來一說。
凡建立極微的學者們,大概執定極微是團圓之相,而以七個極微合成一個很小的系統,叫做阿耨色。
阿耨色是譯音,其意義即是物質的小塊。
七微的分配,七個極微一詞,以下省稱七微。
中間一微,四方上下各一微。
這七微是互相維系的,而又是互相疏隔的,如此成一個小的系統。
無量數的極微,都是按照上述的說法,每七微合成一個小的系統。
即名為阿耨色。
再由這許多許多小的系統,輾轉合成幾子、桌子等等粗色,以及大地和諸星體,乃至無量世界。
此中粗色猶雲粗大的東西或整個的物件,以下言粗色者仿此。
小乘學派中,有毗婆沙師,說一切極微彼此都相距甚遠,不得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