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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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理作意力故,引生清淨勢用,即此淨勢葉合于心,而共趣所緣者是名信故。
清淨勢用,省言淨勢。
此與如理作意乃同時而起者。
葉合即相應義。
此信所緣義境,略說以二:一者,于真理有願欲故,此中假說真理為信之所緣義境。
真理者,隐目自性而言之。
吾人為惑所蔽,不見自性而又不甘同于草木鳥獸之無知,必欲洞明宇宙人生之蘊。
易言之,即欲自識本來,此即求真理之願欲。
能見真故,故起信。
見自性故,名見真理。
見真而起信者,是惟反求實證者乃能爾。
二者,于自力起信,即依自性發起勝行,深信自力能得能成故。
行者,造作義。
自思慮之微至身語之着,所有創造所有作為總說名行。
勝行者,以此行是依自性而起純善無染故,故名勝行。
此行既順性而發,故可深信自力能得而無失,能成而無虧也。
如印度哲人甘地抵抗強暴侵略之行,絕無己私惑染,乃順循乎其自性所不容己,故深信其自力于所行能得能成也。
孔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
”亦此旨也。
故信之為義極嚴格。
世言迷信者,誤以勝解為信,故有迷,勝解于迷悟心中通有之。
而信實無迷。
《論語》故貴笃信。
信者清淨相,與無慚、無愧渾濁相正相翻故,渾濁至于無慚、無愧而極。
故說信于無慚、無愧為正對治。
于決定境印持而不疑者,世之所謂信也。
實則但是印持而非即信。
蓋所謂信者,唯是自明自識而起自信。
易所謂“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是也。
吾友馬一浮曰:“此雲自信,即宗門所雲自肯。
”妙哉斯言!自肯之言深矣遠矣,必須自明自識才有自肯。
到此境地便已壁立萬仞,一切擾他不得,一切奪他不得,大雄無畏者以此。
然而世人都是自暴自棄,如何識得自肯二字。
無貪數者,正對治貪故,無染着故,故名無貪。
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貪勢用俱轉。
無貪者,謂于貪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貪。
無者禁絕之詞。
身非私有,元與天地萬物通為一體,即置身于天地萬物公共之地而同焉皆得。
各得其所。
何為拘礙形體,妄生貪着,梏亡自性?形雖分物我,而性上元無差别。
人若私其形而拘之,則必梏亡其性,自喪其本真,故深可哀愍。
故自體貪,應如是絕。
非絕自體,隻是絕自體貪。
蓋私其自體為己而染着不舍。
此即是貪,故須絕也。
萬物誘焉皆生,而實無生相可得,生生者不住故。
刹那滅故。
不住故無物。
無自體故名無物。
易曰“生生之謂易”,而又曰“易無體”。
此明生者未嘗有獨存的自體可得,其旨實通《般若》。
無物矣,則生者實未嘗有生也。
既生即無生,則寄之無生,而寓諸無竟,奚其不樂!何不悟生之幻化而欲怙之,妄執有一己之生,冀其後有耶?“何不”至此為句。
幻化一詞,不含劣義。
所謂生者,元來是頓起頓滅,沒有暫住的東西,故謂幻化也。
義詳《轉變章》。
妄執雲雲者,生者大化周流,本無所謂一己,而人之後有貪則妄執有一己之生,故惑也。
故後有貪,應如是絕。
非絕後有,隻是絕後有貪。
蓋于其生而妄計自體,即私為一己之生而怙留不舍者,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嗣續者,大生之流。
大生者,萬物同體而生故名。
如吾有嗣續,亦大生之流行不息故也。
物則拘形,私其種息。
動植傳種,各私其類。
人乃率性,胡容私怙我嗣我續。
《列子》曰:“汝身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
孫子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蛻也。
”以嗣續為我之私有者,執形氣而昧于性體,故是大惑。
故嗣續貪,應如是絕。
非絕嗣續,隻是絕嗣續貪。
私嗣續為己有,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匹偶之合,用遂其生。
愛而有敬,所以率性。
敬愛之愛非貪。
狥于形者,愛變成溺,則同人道于禽獸。
中土禮教于夫婦之倫,義主相敬,故燕私之情不形于動靜,此相合以天也。
西人則言戀愛。
愛而曰戀,正是染着,則溺于形而失其性矣。
故男女貪,應如是絕。
非絕男女,隻是絕男女貪。
男女合不以禮,交不由義,居室恒渎亵而無敬,此即貪之表現,故應絕也。
本性具足,無待外求。
人的本性上哪有缺憾?隻因向外追求才起了缺憾。
養形之需,元屬有限。
随分自适,不虧吾性。
狂貪無餍,本實先撥。
逐物而失其性,是本撥也。
故資具貪,應如是絕。
非資具可絕,隻是絕資具貪耳。
并心外馳,殉物喪己,此貪過重,故應絕也。
莊生《逍遙》所謂“窅然喪其天下”,《論語》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是能絕資具貪者。
貪貪,蓋貪,參看貪數。
作繭自縛,心與物化,生機泯滅。
故此二貪,應如是絕。
真見性者,無己見可執。
己本不立,何執己見。
其有若無,其實若虛,循物無違之謂智,匪用其私。
循物雲雲者,謂率循乎物理之實然,而非以己見臆度與之相違也。
莊生曰:“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
”惟自私用知,讀智。
分畛始立,“是非之塗,樊然淆亂”。
故見貪者,應如是絕。
如上粗析八種對治。
說無貪略竟。
無瞋數者,正對治瞋故,無憎恚故,故名無瞋。
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瞋勢用俱轉。
無瞋者,謂于瞋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瞋。
于諸有情,利害等因引生憎惡。
此念萌時,反諸本心,恻然如傷,不忍複校。
校者計較。
心體物而無不在,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故也。
本心即性。
性者物我之同體,故雲心體物而無不在。
然瞋勢盛者,猶欲瞞心而逞其惑。
此在常途,故雲理欲交戰。
當此頃間,必賴無瞋勢用助葉于心方能勝惑。
心者天明,即性也。
性難自顯,必藉淨習以行。
無瞋數者則是淨習,乃順性而起者,故心得藉之以顯。
人能率性,不因利害瞋物而失慈柔。
體物所以立誠,此言體物者,視萬物與吾為一體故,故無瞋而盡其誠也。
備物所以存仁,無瞋故備物。
瞋則損害乎物而不能備之,故傷吾仁。
故人極立而遠于禽獸也。
禽獸非是無性,但因氣昏或重,故天性全汩沒,本心全障蔽了,所以隻知利害而不知其他。
如其善于逐食及厲爪牙以防患,皆動于利害之私,尋不出他有超脫利害的優點來。
至人則不然,卻能發展他底天性本心而有無瞋、無貪、無癡等善心數之着見。
此其所以異于禽獸。
設有難言:“于暴惡者,亦起瞋否?”應答彼言:于彼暴惡随順起瞋而實非瞋。
瞋因于彼而不以私,瞋因于彼雲雲者,彼為暴惡不利群生,公理所不容,因而瞋之,非以私利私害而起瞋故。
廓然順應,未常有瞋之一念累于中也。
故雖誅殺暴惡而不為瞋,因彼故也。
因彼之當誅而誅之耳。
吾無私也,故不為瞋。
世儒或雲嫉惡不可太嚴者,則是鄉願語。
惡既可嫉,焉得不嚴。
不嚴則必自家好善惡惡之誠未至,而姑容寬假之私。
須知嚴嫉者,亦因乎彼之惡耳,非可以私意寬嚴于其間也。
自鄉願之說行,而暴惡者每逞志,此可戒也。
然瞋之為私與否,此最難辨。
非私與無私之難辨也,人情恒以其私托于無私而自詭,故難辨也。
如矯托革命者,當其在野則瞋在位之暴惡而為群衆呼籲,固俨然不為私瞋也,然其實絕無矜全群衆之心,特欲肆一己之貪殘而苦于不得逞,故托于群衆以詭示革命之謀不為私瞋已耳。
彼既自詭如是,浸久亦不自覺為私,及一旦取而代之,其暴惡益厲于前,而後群衆乃察見其前此之隐衷,而彼猶不自承為私也。
果其瞋不以私,則當憎恚因物而起時,其中必有哀痛慘切之隐。
曾子所謂聽訟得情,哀矜勿喜者,稱心之談也。
是其發于本心體物之誠而不容已也。
若瞋發于私,則惑起而本心已失,心為惑所障故。
即物我隔絕,乃唯見有物之可憎,而何有于哀痛慘切耶。
此段吃緊。
于物暴惡,以瞋相報,便已随轉而弗自知,可懼孰甚。
故有情瞋,畢竟應斷。
安土敦仁,本《易傳》。
土者,境界。
言随境能安,乃所以敦笃吾之仁。
無入不得。
《中庸》雲:“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心為境縛,則天地雖大,詩人猶嗟靡騁;境随心轉,則陋巷不堪,賢者自有樂在。
故境界瞋,畢境應斷。
是非之執,每囿于情識。
守其一曲,斯不能觀其會通;取舍兩端,必有偏倚。
彼其明之所立,正其蔽之所成,莊子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
”此雲愛者屬所知障,當此文所謂蔽。
明與蔽相因。
斯執礙橫生,诤論競起,诋諆瑕釁,互為主敵。
故天竺外道,至以斬首相要;此土異家,亦有操戈之喻。
此見瞋之害也。
惟見性者,不為情識所封,故能因是因非,玄同彼我,息言忘照,休乎天鈞。
知辨者之勞,猶蚊虻之于天地,雖不得已而有言,始乎無取,終乎無得。
故智與理冥,而喜怒不用,豈複有龂龂之患乎?故見瞋者,畢竟應斷。
無癡數者,正對治癡故,于諸理事明解不迷故,故名無癡。
無癡依何而起?由定力故,于本心微明,保聚增長。
本心微明者,心為惑所障蔽而不得顯發,但于障蔽中微有呈露耳,故說微明。
參看定數。
由信力故,引發本淨,本淨者,謂本心本來清淨,但為惑所障,故賴信底勢用引發之。
于是有自性智生。
自性智者,即謂本心。
本心元是圓明遍照,故以智名之。
其在人則為人所以生之理,故以自性言之。
參看《明宗章》注。
依自性智故,遂起明解。
明解即是無癡異名。
蓋明解元屬後得,明解依自性智起而非即自性智,但是淨習故,故雲後得。
多于境轉,而積漸擴充。
多于境轉者,明解本是緣慮境事的,然亦能反緣自性,故于緣境而置多言。
積漸擴充者,明解于種種境事上練磨益深,則其勢用随練磨的推廣而擴充不已故。
然其勢用初兆,亦非無因突現,必有自性智為根本依,方得起故。
如火之燃,如泉之達,皆有依故。
《集論》說明解即慧,《識論》不許,權衡得失,宜從《識論》。
蓋嘗言之:明與慧,迹有稍似而實乃絕異。
明解亦省稱明。
迹稍似者,慧分别境事,猶言事物。
明亦分别境事故。
稍似者一。
又慧精者,其分别境事,明征定保必止于符,言其分别事物,必舉征驗而符于理。
先難後獲必戒于偷;其得理不由偷幸也。
而明于境起分别時,亦複如是故。
稍似者二。
實異者,慧一向逐境而與境化,與境化者,慧起必現似境相,雖極抽象的概念,還是現似一種境相。
故迷失其本有自性智而不知求之;慧是分别境事的,易言之,是向外去看東西的,所以不能反緣自性。
若任慧去推求自性,他撲着不得一物,便要大炫惑了,所以古德每斥知識為此理之障。
明則廓爾曠觀,能不縛于境故,故雲曠觀。
能得總相,總相即謂自性。
以其在人而言曰自性,以其遍為萬物實體而言曰總相。
雖不親證自性而疏緣故。
不親證自性者,若是自性智直接呈露,他便自己證知自己,即是親證。
今此明解,隻是依自性智而起者。
他已不是自性智底本身,雖能回顧自家底自性,隻是籌度之而作共相觀耳,所以謂之疏緣。
非自親證,故雲爾也。
然雖疏緣,比于全迷而不知求之者,其相去甚懸遠矣。
此實異者一。
又慧于事物簡擇,縱言如量而猶着相故,還複是癡,非真能如量者。
何以故?一切事物于俗谛中假設故有,推入真谛即皆亡實。
如慧比知比者比度。
地動非靜,在任慧者固雲如量,實則慧取境時,非不着于地相動相。
須于當念察識。
着相即癡,以乖真故,雲何可言如量?乖真故者,着相則與真谛理不相應。
明乃異慧,雖于俗中事物亦假設為有,而析其理但不着相。
此處吃緊。
如起地動解時,實不曾執着地相動相。
宗門諸大德,嘗有此境地。
故此非癡,是真如量。
實異者二。
綜前所說,明非即慧,是義決定。
然明者非一般人所得有,非謂其本來無有此也。
人人固具此大寶藏而不自發展,故雲不得有耳。
夫明依自性智而起,若智不得顯者,明即不生。
自性智,亦省稱曰智。
然智雖不顯,要非無智,但為惑障而不顯耳。
惟夫一向任慧而又富于探求真理之願欲者,真理,同信數中說。
參看信數注。
久之自感慧用有限,而悟宇宙人生之蘊不可以物推觀,必更為鞭辟近裡之功,以求其在己。
于是而自明自識,而本有自性智卒顯發焉。
宋人小詞所謂衆裡尋他千百度,回頭蓦見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喻此最似。
及夫自性智起,則體立而用自行。
其推緻此智之妙用于事事物物而莫不得其理者,是即為明。
具雲明解。
明者智之用,其行于事物也,恒以練磨之多而明相增盛。
故明者亦緣分别事物而起,所以說為後得。
明者,是分别事物的,是待練磨而增盛的,所以說明是後得。
後得雲者,即習之謂也。
或有難者,以為若主後得,應全站在經驗上說,不應說個智之用又攙入固有底東西來了。
不知說到經驗,便須有個能經驗的。
這個能經驗的在此則謂之明;而所謂明者,自然不無根據,所以說是智之用。
因他是智之用,所以說是依智而起。
而他所以不同于慧者,元來隻此。
但又須知,才說到用,便是感物而動,應事而發,即已是後起而不是固有的自性之本然了。
若非應感事物,亦沒有這個用可見。
所以又說明者緣分别事物而起。
如此說來,明為智之用而卻是後得,于理無疑。
舊師言明亦稱正慧,正慧者,以别于常途所謂慧故。
猶嫌稍濫。
理實明依智起,是智之用故,亦得名智,或對自性名後得智。
即明與慧,稱名不濫。
或複問言:“明依智起,既得聞矣。
然慧亦有依否?”今答彼言:慧亦非不依于自性智。
有言慧全由經驗得來者,此說亦是。
但慧雖資經驗而起,要自有個能經驗的一種作用。
這個作用才是慧底本身。
此自不由外铄者。
既不由外铄
清淨勢用,省言淨勢。
此與如理作意乃同時而起者。
葉合即相應義。
此信所緣義境,略說以二:一者,于真理有願欲故,此中假說真理為信之所緣義境。
真理者,隐目自性而言之。
吾人為惑所蔽,不見自性而又不甘同于草木鳥獸之無知,必欲洞明宇宙人生之蘊。
易言之,即欲自識本來,此即求真理之願欲。
能見真故,故起信。
見自性故,名見真理。
見真而起信者,是惟反求實證者乃能爾。
二者,于自力起信,即依自性發起勝行,深信自力能得能成故。
行者,造作義。
自思慮之微至身語之着,所有創造所有作為總說名行。
勝行者,以此行是依自性而起純善無染故,故名勝行。
此行既順性而發,故可深信自力能得而無失,能成而無虧也。
如印度哲人甘地抵抗強暴侵略之行,絕無己私惑染,乃順循乎其自性所不容己,故深信其自力于所行能得能成也。
孔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
”亦此旨也。
故信之為義極嚴格。
世言迷信者,誤以勝解為信,故有迷,勝解于迷悟心中通有之。
而信實無迷。
《論語》故貴笃信。
信者清淨相,與無慚、無愧渾濁相正相翻故,渾濁至于無慚、無愧而極。
故說信于無慚、無愧為正對治。
于決定境印持而不疑者,世之所謂信也。
實則但是印持而非即信。
蓋所謂信者,唯是自明自識而起自信。
易所謂“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是也。
吾友馬一浮曰:“此雲自信,即宗門所雲自肯。
”妙哉斯言!自肯之言深矣遠矣,必須自明自識才有自肯。
到此境地便已壁立萬仞,一切擾他不得,一切奪他不得,大雄無畏者以此。
然而世人都是自暴自棄,如何識得自肯二字。
無貪數者,正對治貪故,無染着故,故名無貪。
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貪勢用俱轉。
無貪者,謂于貪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貪。
無者禁絕之詞。
身非私有,元與天地萬物通為一體,即置身于天地萬物公共之地而同焉皆得。
各得其所。
何為拘礙形體,妄生貪着,梏亡自性?形雖分物我,而性上元無差别。
人若私其形而拘之,則必梏亡其性,自喪其本真,故深可哀愍。
故自體貪,應如是絕。
非絕自體,隻是絕自體貪。
蓋私其自體為己而染着不舍。
此即是貪,故須絕也。
萬物誘焉皆生,而實無生相可得,生生者不住故。
刹那滅故。
不住故無物。
無自體故名無物。
易曰“生生之謂易”,而又曰“易無體”。
此明生者未嘗有獨存的自體可得,其旨實通《般若》。
無物矣,則生者實未嘗有生也。
既生即無生,則寄之無生,而寓諸無竟,奚其不樂!何不悟生之幻化而欲怙之,妄執有一己之生,冀其後有耶?“何不”至此為句。
幻化一詞,不含劣義。
所謂生者,元來是頓起頓滅,沒有暫住的東西,故謂幻化也。
義詳《轉變章》。
妄執雲雲者,生者大化周流,本無所謂一己,而人之後有貪則妄執有一己之生,故惑也。
故後有貪,應如是絕。
非絕後有,隻是絕後有貪。
蓋于其生而妄計自體,即私為一己之生而怙留不舍者,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嗣續者,大生之流。
大生者,萬物同體而生故名。
如吾有嗣續,亦大生之流行不息故也。
物則拘形,私其種息。
動植傳種,各私其類。
人乃率性,胡容私怙我嗣我續。
《列子》曰:“汝身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
孫子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蛻也。
”以嗣續為我之私有者,執形氣而昧于性體,故是大惑。
故嗣續貪,應如是絕。
非絕嗣續,隻是絕嗣續貪。
私嗣續為己有,此即是貪,故應絕也。
匹偶之合,用遂其生。
愛而有敬,所以率性。
敬愛之愛非貪。
狥于形者,愛變成溺,則同人道于禽獸。
中土禮教于夫婦之倫,義主相敬,故燕私之情不形于動靜,此相合以天也。
西人則言戀愛。
愛而曰戀,正是染着,則溺于形而失其性矣。
故男女貪,應如是絕。
非絕男女,隻是絕男女貪。
男女合不以禮,交不由義,居室恒渎亵而無敬,此即貪之表現,故應絕也。
本性具足,無待外求。
人的本性上哪有缺憾?隻因向外追求才起了缺憾。
養形之需,元屬有限。
随分自适,不虧吾性。
狂貪無餍,本實先撥。
逐物而失其性,是本撥也。
故資具貪,應如是絕。
非資具可絕,隻是絕資具貪耳。
并心外馳,殉物喪己,此貪過重,故應絕也。
莊生《逍遙》所謂“窅然喪其天下”,《論語》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是能絕資具貪者。
貪貪,蓋貪,參看貪數。
作繭自縛,心與物化,生機泯滅。
故此二貪,應如是絕。
真見性者,無己見可執。
己本不立,何執己見。
其有若無,其實若虛,循物無違之謂智,匪用其私。
循物雲雲者,謂率循乎物理之實然,而非以己見臆度與之相違也。
莊生曰:“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
”惟自私用知,讀智。
分畛始立,“是非之塗,樊然淆亂”。
故見貪者,應如是絕。
如上粗析八種對治。
說無貪略竟。
無瞋數者,正對治瞋故,無憎恚故,故名無瞋。
由定及信相應心故,有無瞋勢用俱轉。
無瞋者,謂于瞋習察識精嚴而深禁絕之,是名無瞋。
于諸有情,利害等因引生憎惡。
此念萌時,反諸本心,恻然如傷,不忍複校。
校者計較。
心體物而無不在,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故也。
本心即性。
性者物我之同體,故雲心體物而無不在。
然瞋勢盛者,猶欲瞞心而逞其惑。
此在常途,故雲理欲交戰。
當此頃間,必賴無瞋勢用助葉于心方能勝惑。
心者天明,即性也。
性難自顯,必藉淨習以行。
無瞋數者則是淨習,乃順性而起者,故心得藉之以顯。
人能率性,不因利害瞋物而失慈柔。
體物所以立誠,此言體物者,視萬物與吾為一體故,故無瞋而盡其誠也。
備物所以存仁,無瞋故備物。
瞋則損害乎物而不能備之,故傷吾仁。
故人極立而遠于禽獸也。
禽獸非是無性,但因氣昏或重,故天性全汩沒,本心全障蔽了,所以隻知利害而不知其他。
如其善于逐食及厲爪牙以防患,皆動于利害之私,尋不出他有超脫利害的優點來。
至人則不然,卻能發展他底天性本心而有無瞋、無貪、無癡等善心數之着見。
此其所以異于禽獸。
設有難言:“于暴惡者,亦起瞋否?”應答彼言:于彼暴惡随順起瞋而實非瞋。
瞋因于彼而不以私,瞋因于彼雲雲者,彼為暴惡不利群生,公理所不容,因而瞋之,非以私利私害而起瞋故。
廓然順應,未常有瞋之一念累于中也。
故雖誅殺暴惡而不為瞋,因彼故也。
因彼之當誅而誅之耳。
吾無私也,故不為瞋。
世儒或雲嫉惡不可太嚴者,則是鄉願語。
惡既可嫉,焉得不嚴。
不嚴則必自家好善惡惡之誠未至,而姑容寬假之私。
須知嚴嫉者,亦因乎彼之惡耳,非可以私意寬嚴于其間也。
自鄉願之說行,而暴惡者每逞志,此可戒也。
然瞋之為私與否,此最難辨。
非私與無私之難辨也,人情恒以其私托于無私而自詭,故難辨也。
如矯托革命者,當其在野則瞋在位之暴惡而為群衆呼籲,固俨然不為私瞋也,然其實絕無矜全群衆之心,特欲肆一己之貪殘而苦于不得逞,故托于群衆以詭示革命之謀不為私瞋已耳。
彼既自詭如是,浸久亦不自覺為私,及一旦取而代之,其暴惡益厲于前,而後群衆乃察見其前此之隐衷,而彼猶不自承為私也。
果其瞋不以私,則當憎恚因物而起時,其中必有哀痛慘切之隐。
曾子所謂聽訟得情,哀矜勿喜者,稱心之談也。
是其發于本心體物之誠而不容已也。
若瞋發于私,則惑起而本心已失,心為惑所障故。
即物我隔絕,乃唯見有物之可憎,而何有于哀痛慘切耶。
此段吃緊。
于物暴惡,以瞋相報,便已随轉而弗自知,可懼孰甚。
故有情瞋,畢竟應斷。
安土敦仁,本《易傳》。
土者,境界。
言随境能安,乃所以敦笃吾之仁。
無入不得。
《中庸》雲:“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心為境縛,則天地雖大,詩人猶嗟靡騁;境随心轉,則陋巷不堪,賢者自有樂在。
故境界瞋,畢境應斷。
是非之執,每囿于情識。
守其一曲,斯不能觀其會通;取舍兩端,必有偏倚。
彼其明之所立,正其蔽之所成,莊子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
”此雲愛者屬所知障,當此文所謂蔽。
明與蔽相因。
斯執礙橫生,诤論競起,诋諆瑕釁,互為主敵。
故天竺外道,至以斬首相要;此土異家,亦有操戈之喻。
此見瞋之害也。
惟見性者,不為情識所封,故能因是因非,玄同彼我,息言忘照,休乎天鈞。
知辨者之勞,猶蚊虻之于天地,雖不得已而有言,始乎無取,終乎無得。
故智與理冥,而喜怒不用,豈複有龂龂之患乎?故見瞋者,畢竟應斷。
無癡數者,正對治癡故,于諸理事明解不迷故,故名無癡。
無癡依何而起?由定力故,于本心微明,保聚增長。
本心微明者,心為惑所障蔽而不得顯發,但于障蔽中微有呈露耳,故說微明。
參看定數。
由信力故,引發本淨,本淨者,謂本心本來清淨,但為惑所障,故賴信底勢用引發之。
于是有自性智生。
自性智者,即謂本心。
本心元是圓明遍照,故以智名之。
其在人則為人所以生之理,故以自性言之。
參看《明宗章》注。
依自性智故,遂起明解。
明解即是無癡異名。
蓋明解元屬後得,明解依自性智起而非即自性智,但是淨習故,故雲後得。
多于境轉,而積漸擴充。
多于境轉者,明解本是緣慮境事的,然亦能反緣自性,故于緣境而置多言。
積漸擴充者,明解于種種境事上練磨益深,則其勢用随練磨的推廣而擴充不已故。
然其勢用初兆,亦非無因突現,必有自性智為根本依,方得起故。
如火之燃,如泉之達,皆有依故。
《集論》說明解即慧,《識論》不許,權衡得失,宜從《識論》。
蓋嘗言之:明與慧,迹有稍似而實乃絕異。
明解亦省稱明。
迹稍似者,慧分别境事,猶言事物。
明亦分别境事故。
稍似者一。
又慧精者,其分别境事,明征定保必止于符,言其分别事物,必舉征驗而符于理。
先難後獲必戒于偷;其得理不由偷幸也。
而明于境起分别時,亦複如是故。
稍似者二。
實異者,慧一向逐境而與境化,與境化者,慧起必現似境相,雖極抽象的概念,還是現似一種境相。
故迷失其本有自性智而不知求之;慧是分别境事的,易言之,是向外去看東西的,所以不能反緣自性。
若任慧去推求自性,他撲着不得一物,便要大炫惑了,所以古德每斥知識為此理之障。
明則廓爾曠觀,能不縛于境故,故雲曠觀。
能得總相,總相即謂自性。
以其在人而言曰自性,以其遍為萬物實體而言曰總相。
雖不親證自性而疏緣故。
不親證自性者,若是自性智直接呈露,他便自己證知自己,即是親證。
今此明解,隻是依自性智而起者。
他已不是自性智底本身,雖能回顧自家底自性,隻是籌度之而作共相觀耳,所以謂之疏緣。
非自親證,故雲爾也。
然雖疏緣,比于全迷而不知求之者,其相去甚懸遠矣。
此實異者一。
又慧于事物簡擇,縱言如量而猶着相故,還複是癡,非真能如量者。
何以故?一切事物于俗谛中假設故有,推入真谛即皆亡實。
如慧比知比者比度。
地動非靜,在任慧者固雲如量,實則慧取境時,非不着于地相動相。
須于當念察識。
着相即癡,以乖真故,雲何可言如量?乖真故者,着相則與真谛理不相應。
明乃異慧,雖于俗中事物亦假設為有,而析其理但不着相。
此處吃緊。
如起地動解時,實不曾執着地相動相。
宗門諸大德,嘗有此境地。
故此非癡,是真如量。
實異者二。
綜前所說,明非即慧,是義決定。
然明者非一般人所得有,非謂其本來無有此也。
人人固具此大寶藏而不自發展,故雲不得有耳。
夫明依自性智而起,若智不得顯者,明即不生。
自性智,亦省稱曰智。
然智雖不顯,要非無智,但為惑障而不顯耳。
惟夫一向任慧而又富于探求真理之願欲者,真理,同信數中說。
參看信數注。
久之自感慧用有限,而悟宇宙人生之蘊不可以物推觀,必更為鞭辟近裡之功,以求其在己。
于是而自明自識,而本有自性智卒顯發焉。
宋人小詞所謂衆裡尋他千百度,回頭蓦見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喻此最似。
及夫自性智起,則體立而用自行。
其推緻此智之妙用于事事物物而莫不得其理者,是即為明。
具雲明解。
明者智之用,其行于事物也,恒以練磨之多而明相增盛。
故明者亦緣分别事物而起,所以說為後得。
明者,是分别事物的,是待練磨而增盛的,所以說明是後得。
後得雲者,即習之謂也。
或有難者,以為若主後得,應全站在經驗上說,不應說個智之用又攙入固有底東西來了。
不知說到經驗,便須有個能經驗的。
這個能經驗的在此則謂之明;而所謂明者,自然不無根據,所以說是智之用。
因他是智之用,所以說是依智而起。
而他所以不同于慧者,元來隻此。
但又須知,才說到用,便是感物而動,應事而發,即已是後起而不是固有的自性之本然了。
若非應感事物,亦沒有這個用可見。
所以又說明者緣分别事物而起。
如此說來,明為智之用而卻是後得,于理無疑。
舊師言明亦稱正慧,正慧者,以别于常途所謂慧故。
猶嫌稍濫。
理實明依智起,是智之用故,亦得名智,或對自性名後得智。
即明與慧,稱名不濫。
或複問言:“明依智起,既得聞矣。
然慧亦有依否?”今答彼言:慧亦非不依于自性智。
有言慧全由經驗得來者,此說亦是。
但慧雖資經驗而起,要自有個能經驗的一種作用。
這個作用才是慧底本身。
此自不由外铄者。
既不由外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