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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乃至一切為我所有者,皆是我所故。
故有我見,即有我所。
此是自私根源,萬惡都由此起。
或有問雲:“心理學家言自我觀念,大概以為意識作用間統一之形式。
古時外道亦立神我,然則計我者不必是計形軀為我也。
”餘曰:心理學家以心作用間統一之形式說明自我觀念,實無所謂計我之見也。
但謂心作用非零散的,非分裂的,而為人格的已耳。
此固别是一義,不須牽入此間相比較。
至外道言神我者,此由意識虛妄分别而構畫一個神我以為形軀之主宰,即所謂分别我執是也。
今此所雲計形軀為我者,此相極深細。
蓋人心隐微中念念執形軀為自我,無有一息而舍此執者,是乃與生俱生而不自覺其如是者。
此所謂俱生我執,不獨在人為然。
動物亦執形軀為自體,即是我執。
植物亦拘其自體,而隐有此我見,但甚暧昧耳。
大抵有生之類限于形氣而昧其本來,不了自性上元無物我種種差别,乃計其形軀為獨立的自體而執之為我,其實非我,特妄計耳。
猶如病目見空中華,空實無華,由目病故。
邊見者,亦雲邊執見。
執一邊故,名邊執見。
略說有二,日常邊、斷邊。
常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增上猶雲加上,言常邊見之起,亦由我見加上之力。
計有現前諸物攀援不舍,謂當常住;不了諸物元是刹那生滅,曾無實法,但假說為物。
變化密移,今已非昔,而迷者視之若舊,計此相續之相,謂是常恒。
此則堕常邊過。
斷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于物怙常不得,轉計為斷。
由見世間風動雲飛,山崩川竭,倏忽無迹,根身器界悉從變滅。
如經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壞。
”遂謂諸法昔有今無,今有後無。
此則堕斷邊過。
若悟物本無實,依何雲斷?故知斷見亦緣取物。
然常、斷二邊元是疊堕,又複當知。
疊堕者,有時離常即便堕斷,有時離斷還複堕常故。
邪見者,亦雲不正見。
略說以二,曰增益見、損減見。
增益見者,于本無事妄構為有。
如于色等法上增益瓶等相,眼識所取唯色,乃至身識所取唯堅,本無瓶等。
故瓶等相純是增益于色等之上的。
轉增益瓶等無常相。
隻是重重增益。
乃至于形軀不如實知故,妄增益我相;不如實知故者,形軀元屬幻化,非獨立的,非實在的,非有主宰用的,故析色至微,微相複空,便無形軀可得。
今于此不能稱實而知之,雲不如實知妄增益我相者,計形軀為自我,即是無端增益我相于形軀之上也。
于自性不返證故,妄增益外在實體相。
哲學家談本體者都是看做離自心而外在的東西。
此由不了自性,故向外杜撰一重實體,即是增益也。
故增益見幻構宇宙,猶如幻師謂幻術家。
幻現象馬種種形物。
損減見者,于本有事妄計為無。
治故籍者任情取舍,将于古人确實之紀事不肯置信。
故籍誠有可疑者,然亦不可謂全是作僞。
如益烈山澤、禹治水,古時當有此事實,而今或不肯信有禹其人者,非損減見而何?生長僻陋者,涉曆既狹,聞殊方異物則拟之齊諧志怪。
淺見者流,不悟深遠,則诋玄言為空誕。
大抵憑有限之經驗以推測事實,則不得事實之真而自陷于損減見者,此不善學者之通患也。
若乃淪溺物欲,不見自性,宇宙人生等同機械,是于自家本分事損減之而不惜,愚益甚矣。
凡增益見以無為有,凡損減見以有為無。
然增與損必恒相依,無孤起故。
如昔人說地靜者,于地上增益靜相,同時即于動相為損減故。
增益見無孤起之理,既增妄相必損真相故。
然而人生知識無往不是增益妄相,則睹真者其誰耶?或言綜事辨物務得其理,即不為增益者,不知約真谛言,則一切事物皆假設故有,元非實在,雲何非增益欤? 綜上三見,邪見最寬,一切謬解,皆邪見攝。
舊于邊見、邪見,但列舉外道諸計。
詳在《述記》三十六,亦堪參考。
本惑五數,各分粗細。
粗者猛利,動損自他。
粗者發動,必擾亂于心以損自。
又必不利于物,即損他也。
細者微劣,任運随心,于他無損。
随心者,言其受節制于心而不自恣。
然粗者必嚴對治,令不現起;細者恒共遍行,而與心俱。
共遍行雲雲者,與遍行數同行,而與感識、意識相俱以取境也。
當嚴對治,令其伏斷,具在善數中。
或有說言:“貪、瞋、癡、慢、惡見,此五本惑都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
若有生之類果斷盡此諸惑者,亦決定不能生活下去了。
如貪數中自體貪,這個若全斷了如何能生?其餘諸貪,亦可準知。
瞋數也是保特個體最需要的。
生物沒有這個,他如何分化而滋生呢?癡數亦然。
植物至人類,都是芒然而生存着。
慢數亦爾。
他如沒有高勝之心,又如何保持自己?下等生物亦有自勝心發見。
像吾國人今日對外這般卑賤,不問長短的模仿,願供魚肉的屈服,也失掉了生物底通性。
惡見又何得全無?他不計我,即失其個體了。
不起邊見及增益見,又如何進展于實際生活方面。
所以,此五本惑,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
經說‘八地菩薩猶留惑潤生’,可知生必與惑俱。
其粗者可令伏斷,其細者不可斷盡也。
”其說如此。
此謂衆生由惑故生,在世俗谛中則爾,然非勝義谛中所許。
吾友馬一浮曰:“留惑潤生之義,至為深隐。
”經言:“菩薩不住無為,不盡有為。
”蓋以安住寂泊,則不能繁興大用,譬如死水不藏蛟龍。
然雖回真入俗,而智用精純,亦如猛火不巢蚊蚋。
如《維摩诘》言“示行貪欲,而離諸染着。
示持瞋恚,于諸衆生無有恚礙。
示行愚癡,而以智慧調伏其心。
”此為攝受衆生故,權現惑相,非實有惑。
在易謂之“用晦而明”,禅宗謂之“異類中行”。
是乃吉兇同患,憂喜在人;雖複寄迹塵勞,而實宅心無上;出淤泥而不染,履虎尾而不咥,豈謂聖心尚餘惑種乎?若就衆生分上說,則唯其在惑,斯有對治法起。
若無煩惱,亦無般若,故一切塵勞是如來種。
孔子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
”若能深觀惑相,知惑本空,畢竟當斷,安得以無明為生命所系而有此保持個體之法耶?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此生本無惑之說,與生與惑俱之說異。
其理甚長,今不具說,亦學者所當知也。
随惑數,舊說有二十法,今省略為十四。
曰:忿、恨、惱、害、嫉、覆、悭、诳、谄、無慚、無愧、掉舉、昏沉、放逸。
忿數者,瞋之分故,瞋相最粗之一分也。
于現前不順益境而憤發故。
憤發者,憤怒盛發故。
不順益境者,如他人于己為不饒益事,或他見與己見違反者,皆名不順益境。
憤發極盛者,必有身、語二不善業從中達外,如莫之懲,必損自他。
忿動必令自心毒惱,且将禍身,是損自也;又必傷人,是損他也。
禽蟲爪牙格鬥,人群興師殺伐,皆忿故也。
恨數者,由忿為先,懷惡不舍故,深結怨故,故名為恨。
恨亦瞋之一分,有如蛇蜴,又過于忿。
惱數者,忿恨為先,追觸暴熱,極很戾故,故名為惱。
追觸者,于夙所忿恨者,追懷毒怨故。
暴熱者,謂兇暴之毒,若烈火内煎也。
很戾者,兇毒至極,斷盡柔慈故。
惱亦瞋之一分,其毒過恨,故全失人性。
害數者,于諸有情損害逼惱,無悲愍故,故名為害。
禽獸相吞噬,人獵禽獸而食,又殘同類,皆由害故。
害多者,恒發而不覺。
常與人泛舟明湖,清波蕩漾,巨鱗騰躍,美感移人,忽乎喪我。
然而俗子于斯,方欲得魚而烹之,是其害心竊發于俄頃而且不自覺。
人性淪亡至是,亦可哀已。
害亦瞋之一分,然必與貪癡俱。
嫉數者,狥自名利故,于他妒嫉故,故名為嫉。
舊說嫉與喜違,懷嫉妒者,聞見他榮,深結憂戚,恒不安隐,故無喜悅。
嫉亦瞋之一分,其惡陰慝,君子恥之。
覆數者,于所作罪隐藏故,故名為覆。
覆亦貪分,諸覆罪者,多由恐失财利名譽等故。
貪分者,猶言貪之一分也。
覆亦癡分,覆罪則陷溺益深而不知懼,此即癡故。
悭數者,耽着财法,秘吝不舍故,故名為悭。
财者,貨利及諸饒益于己之事,皆得名财。
法者,學術技能,亦通名法。
悭亦貪分,心懷猥鄙,吝澀畜積。
悭于财者,于非所需亦但積聚。
悭于法者,秘其知能不肯授人,亦悭财之變相。
故悭之惡為卑私,是徇物以喪其生理者,故可哀也。
诳數者,為遂己私矯現不實故,務詭詐故,故名為诳。
诳亦由貪,諸矯诳者必挾私染故。
诳亦由癡,明不至則内歉,乃矯詐于外故。
内歉者,内力不足故。
诳之惡,大于覆。
覆者猶恐人知,诳則一切無複忌憚,悍然播其惡于衆而猶自謂得計。
诳習既久,則所行惟是罔人自欺,故惡至于诳而極。
研社會心理者,必知衰亡之代,其人皆習于诳。
懷诳之人,如穢腐中微菌,無複生理,故速亡也。
谄數者,為罔他故,罔者欺罔。
矯設方便,行險曲故,故名為谄。
凡谄者,必無真知正見,難自樹立,故由癡起。
耽着利譽,患得患失,亦由貪起。
谄必習為揣摩,多設羅網。
或偵一人好惡,恣為詭遇;或伺群衆風尚,巧與迎合。
此所以名險曲也。
無慚數者,輕拒賢善故,故名無慚。
此由癡故,不知自貴,甘居污下,故見賢不敬而輕忽之,聞善不樂而抵拒之。
羞恥不生于其心,昏迷傲逸,人理亡滅。
無愧數者,崇重暴惡故,故名無愧。
此視無慚,癡惡又進。
輕賢不足而乃崇暴,拒善不足而更重惡。
曆史所載暴人之雄,惡行之極,常為民群之所仿效。
此于衰世,尤可征也。
無慚、無愧,通名無恥。
掉舉數者,令心嚣紛故,嚣者嚣動,紛者紛馳。
故名掉舉。
此依不正尋求,閑雜思慮。
或複由念引令曾時愛憎等習勃然現起,愛憎即是貪瞋。
故有嚣紛相生。
舊以嚣動名掉舉,而别說紛馳名散亂,不知嚣則未有不紛者,紛亦未有非嚣者。
故今以散亂攝入掉舉,不别立之。
昏沉數者,令心懵懂故,故名昏沉。
此由癡增,遂成懵懂。
懵懂初位,即是懈怠。
故懈怠數,今不别說。
舊以懈怠别為一數。
懵懂深者完全物化,而疑于無心與動植比,故可懼也。
下等動物與植物,隻是懵懂過深故。
于逸數者,令心縱蕩故,故名放逸。
放逸即是不敬,為掉舉、昏沉所依。
随惑略如上說。
此視本惑中粗,本惑五數,各各又分粗細,如前已說。
抑又過之。
随惑較本惑之粗者,又乃更粗。
如随中悭較本中貪的粗相必更猛,随中忿較本中瞋的粗相必更猛。
他準知。
故動損自他,注見上文。
必嚴對治,令其斷盡,猶如拔毒必須拔骨,毋或及膚而止。
昔明道少好田獵,既而自謂已無此好。
濂溪曰:“何言之易也!但此心潛隐未發,一日萌動,複如初矣。
”後十二年,因見獵者不覺心喜,果知未也。
故知斷染良難。
然凜其難而勿失之放逸。
十目十手嚴指視于幽獨之地,一瞬一息善存養于宥密之中。
善本既立,則諸惑自盡。
先難後獲,始識人生。
從困難中戰勝而有獲,才識人生意義底豐富。
因任無功,亦物而已。
物謂鳥獸之類,乃因任其與形俱始底染污習氣,而不知用對治之功故。
本随惑數,是染污性故,違礙善故,故名染數。
善數,舊說有十一法,今省并為七法,曰:定、信、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不放逸。
省去慚等五法,并入别境中定。
定數者,令心收攝凝聚故,正對治沉掉故,沉掉,謂随惑中昏沉、掉舉二數。
故名為定。
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定數生。
作意數見前。
如理者,作意若與惑俱者,即是染性法。
今此作意,乃背惑而順正理,深自警策,以引發其本心。
此即善性法,故名如理作意。
定數必由如理作意引生。
定者收攝凝聚,并力内注,助心反緣,注者專注。
助者是相應義。
此定以其收攝凝聚的力,應合葉助于心,而深自反觀故。
不循諸惑滑熟路故。
諸惑從無始來,與生俱有,與形相昵,未曾斷舍,故其現起如率循他滑熟的路子走一般,所以惑起如機械而不自覺。
今此收攝凝聚力者,即是自己新創造的一種定力,卻要背惑而行,不肯率循他底滑熟路子走了。
是能引發内自本心,使諸惑染無可乘故。
内者,謂此本心不由外铄故。
自者,即此本心是自性故,不從他得故。
諸惑無可乘者,本心既藉定顯發,得為主宰,故惑不容生。
夫本心者,元是寂靜圓明,毫無欠缺,寂靜者,澄湛之極,其應恒止。
圓明者,虛靈之極,其照恒遍。
但惑起障之,則心不得自顯,而等于亡失。
此昔人所以有放心之說也。
然心雖受障,畢竟未嘗不在,即惑染流行而此心法爾自運,亦未堪全蔽。
如浮雲蔽日而言無日,實則日亦未嘗不在。
雖複積陰重閉,要非絕無微陽呈露其間者,但勢用微劣而說為無陽耳。
無陽猶雲無日。
其定數者,即以其收攝凝聚勢用,乘乎本心之運不容全蔽。
如所謂微陽者,乃令其保聚益大,而無亡失之憂。
使本心浸顯而極盛,則諸惑亦漸伏而終盡。
故定力者,實能對治諸惑。
諸惑者,即綜全部染數而言之。
而雲正對治沉掉者,則以定相與沉掉相正相翻故,故乃舉勝而談。
然既置正言,即顯不獨對治沉掉可知。
定數如是,餘對治力,餘雲雲者,猶言其他善數底對治力。
可例觀也。
信數者,令心清淨故,正對治無慚、無愧故,故名為信。
世所言信者,大抵屬勝解而非即信。
勝解數見前。
如現見青色而信其為青。
測驗氣象,度明日将雨,因信明日有雨。
此皆常途所謂信,實則是勝解的印持相,而非信也。
又如宗教家信有上帝,此雲信者亦是印持而實非即信。
雲何信,由
故有我見,即有我所。
此是自私根源,萬惡都由此起。
或有問雲:“心理學家言自我觀念,大概以為意識作用間統一之形式。
古時外道亦立神我,然則計我者不必是計形軀為我也。
”餘曰:心理學家以心作用間統一之形式說明自我觀念,實無所謂計我之見也。
但謂心作用非零散的,非分裂的,而為人格的已耳。
此固别是一義,不須牽入此間相比較。
至外道言神我者,此由意識虛妄分别而構畫一個神我以為形軀之主宰,即所謂分别我執是也。
今此所雲計形軀為我者,此相極深細。
蓋人心隐微中念念執形軀為自我,無有一息而舍此執者,是乃與生俱生而不自覺其如是者。
此所謂俱生我執,不獨在人為然。
動物亦執形軀為自體,即是我執。
植物亦拘其自體,而隐有此我見,但甚暧昧耳。
大抵有生之類限于形氣而昧其本來,不了自性上元無物我種種差别,乃計其形軀為獨立的自體而執之為我,其實非我,特妄計耳。
猶如病目見空中華,空實無華,由目病故。
邊見者,亦雲邊執見。
執一邊故,名邊執見。
略說有二,日常邊、斷邊。
常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增上猶雲加上,言常邊見之起,亦由我見加上之力。
計有現前諸物攀援不舍,謂當常住;不了諸物元是刹那生滅,曾無實法,但假說為物。
變化密移,今已非昔,而迷者視之若舊,計此相續之相,謂是常恒。
此則堕常邊過。
斷邊者,由我見增上力故,于物怙常不得,轉計為斷。
由見世間風動雲飛,山崩川竭,倏忽無迹,根身器界悉從變滅。
如經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壞。
”遂謂諸法昔有今無,今有後無。
此則堕斷邊過。
若悟物本無實,依何雲斷?故知斷見亦緣取物。
然常、斷二邊元是疊堕,又複當知。
疊堕者,有時離常即便堕斷,有時離斷還複堕常故。
邪見者,亦雲不正見。
略說以二,曰增益見、損減見。
增益見者,于本無事妄構為有。
如于色等法上增益瓶等相,眼識所取唯色,乃至身識所取唯堅,本無瓶等。
故瓶等相純是增益于色等之上的。
轉增益瓶等無常相。
隻是重重增益。
乃至于形軀不如實知故,妄增益我相;不如實知故者,形軀元屬幻化,非獨立的,非實在的,非有主宰用的,故析色至微,微相複空,便無形軀可得。
今于此不能稱實而知之,雲不如實知妄增益我相者,計形軀為自我,即是無端增益我相于形軀之上也。
于自性不返證故,妄增益外在實體相。
哲學家談本體者都是看做離自心而外在的東西。
此由不了自性,故向外杜撰一重實體,即是增益也。
故增益見幻構宇宙,猶如幻師謂幻術家。
幻現象馬種種形物。
損減見者,于本有事妄計為無。
治故籍者任情取舍,将于古人确實之紀事不肯置信。
故籍誠有可疑者,然亦不可謂全是作僞。
如益烈山澤、禹治水,古時當有此事實,而今或不肯信有禹其人者,非損減見而何?生長僻陋者,涉曆既狹,聞殊方異物則拟之齊諧志怪。
淺見者流,不悟深遠,則诋玄言為空誕。
大抵憑有限之經驗以推測事實,則不得事實之真而自陷于損減見者,此不善學者之通患也。
若乃淪溺物欲,不見自性,宇宙人生等同機械,是于自家本分事損減之而不惜,愚益甚矣。
凡增益見以無為有,凡損減見以有為無。
然增與損必恒相依,無孤起故。
如昔人說地靜者,于地上增益靜相,同時即于動相為損減故。
增益見無孤起之理,既增妄相必損真相故。
然而人生知識無往不是增益妄相,則睹真者其誰耶?或言綜事辨物務得其理,即不為增益者,不知約真谛言,則一切事物皆假設故有,元非實在,雲何非增益欤? 綜上三見,邪見最寬,一切謬解,皆邪見攝。
舊于邊見、邪見,但列舉外道諸計。
詳在《述記》三十六,亦堪參考。
本惑五數,各分粗細。
粗者猛利,動損自他。
粗者發動,必擾亂于心以損自。
又必不利于物,即損他也。
細者微劣,任運随心,于他無損。
随心者,言其受節制于心而不自恣。
然粗者必嚴對治,令不現起;細者恒共遍行,而與心俱。
共遍行雲雲者,與遍行數同行,而與感識、意識相俱以取境也。
當嚴對治,令其伏斷,具在善數中。
或有說言:“貪、瞋、癡、慢、惡見,此五本惑都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
若有生之類果斷盡此諸惑者,亦決定不能生活下去了。
如貪數中自體貪,這個若全斷了如何能生?其餘諸貪,亦可準知。
瞋數也是保特個體最需要的。
生物沒有這個,他如何分化而滋生呢?癡數亦然。
植物至人類,都是芒然而生存着。
慢數亦爾。
他如沒有高勝之心,又如何保持自己?下等生物亦有自勝心發見。
像吾國人今日對外這般卑賤,不問長短的模仿,願供魚肉的屈服,也失掉了生物底通性。
惡見又何得全無?他不計我,即失其個體了。
不起邊見及增益見,又如何進展于實際生活方面。
所以,此五本惑,是保持個體的生命底必需之具。
經說‘八地菩薩猶留惑潤生’,可知生必與惑俱。
其粗者可令伏斷,其細者不可斷盡也。
”其說如此。
此謂衆生由惑故生,在世俗谛中則爾,然非勝義谛中所許。
吾友馬一浮曰:“留惑潤生之義,至為深隐。
”經言:“菩薩不住無為,不盡有為。
”蓋以安住寂泊,則不能繁興大用,譬如死水不藏蛟龍。
然雖回真入俗,而智用精純,亦如猛火不巢蚊蚋。
如《維摩诘》言“示行貪欲,而離諸染着。
示持瞋恚,于諸衆生無有恚礙。
示行愚癡,而以智慧調伏其心。
”此為攝受衆生故,權現惑相,非實有惑。
在易謂之“用晦而明”,禅宗謂之“異類中行”。
是乃吉兇同患,憂喜在人;雖複寄迹塵勞,而實宅心無上;出淤泥而不染,履虎尾而不咥,豈謂聖心尚餘惑種乎?若就衆生分上說,則唯其在惑,斯有對治法起。
若無煩惱,亦無般若,故一切塵勞是如來種。
孔子曰:“天下有道,某不與易也。
”若能深觀惑相,知惑本空,畢竟當斷,安得以無明為生命所系而有此保持個體之法耶?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此生本無惑之說,與生與惑俱之說異。
其理甚長,今不具說,亦學者所當知也。
随惑數,舊說有二十法,今省略為十四。
曰:忿、恨、惱、害、嫉、覆、悭、诳、谄、無慚、無愧、掉舉、昏沉、放逸。
忿數者,瞋之分故,瞋相最粗之一分也。
于現前不順益境而憤發故。
憤發者,憤怒盛發故。
不順益境者,如他人于己為不饒益事,或他見與己見違反者,皆名不順益境。
憤發極盛者,必有身、語二不善業從中達外,如莫之懲,必損自他。
忿動必令自心毒惱,且将禍身,是損自也;又必傷人,是損他也。
禽蟲爪牙格鬥,人群興師殺伐,皆忿故也。
恨數者,由忿為先,懷惡不舍故,深結怨故,故名為恨。
恨亦瞋之一分,有如蛇蜴,又過于忿。
惱數者,忿恨為先,追觸暴熱,極很戾故,故名為惱。
追觸者,于夙所忿恨者,追懷毒怨故。
暴熱者,謂兇暴之毒,若烈火内煎也。
很戾者,兇毒至極,斷盡柔慈故。
惱亦瞋之一分,其毒過恨,故全失人性。
害數者,于諸有情損害逼惱,無悲愍故,故名為害。
禽獸相吞噬,人獵禽獸而食,又殘同類,皆由害故。
害多者,恒發而不覺。
常與人泛舟明湖,清波蕩漾,巨鱗騰躍,美感移人,忽乎喪我。
然而俗子于斯,方欲得魚而烹之,是其害心竊發于俄頃而且不自覺。
人性淪亡至是,亦可哀已。
害亦瞋之一分,然必與貪癡俱。
嫉數者,狥自名利故,于他妒嫉故,故名為嫉。
舊說嫉與喜違,懷嫉妒者,聞見他榮,深結憂戚,恒不安隐,故無喜悅。
嫉亦瞋之一分,其惡陰慝,君子恥之。
覆數者,于所作罪隐藏故,故名為覆。
覆亦貪分,諸覆罪者,多由恐失财利名譽等故。
貪分者,猶言貪之一分也。
覆亦癡分,覆罪則陷溺益深而不知懼,此即癡故。
悭數者,耽着财法,秘吝不舍故,故名為悭。
财者,貨利及諸饒益于己之事,皆得名财。
法者,學術技能,亦通名法。
悭亦貪分,心懷猥鄙,吝澀畜積。
悭于财者,于非所需亦但積聚。
悭于法者,秘其知能不肯授人,亦悭财之變相。
故悭之惡為卑私,是徇物以喪其生理者,故可哀也。
诳數者,為遂己私矯現不實故,務詭詐故,故名為诳。
诳亦由貪,諸矯诳者必挾私染故。
诳亦由癡,明不至則内歉,乃矯詐于外故。
内歉者,内力不足故。
诳之惡,大于覆。
覆者猶恐人知,诳則一切無複忌憚,悍然播其惡于衆而猶自謂得計。
诳習既久,則所行惟是罔人自欺,故惡至于诳而極。
研社會心理者,必知衰亡之代,其人皆習于诳。
懷诳之人,如穢腐中微菌,無複生理,故速亡也。
谄數者,為罔他故,罔者欺罔。
矯設方便,行險曲故,故名為谄。
凡谄者,必無真知正見,難自樹立,故由癡起。
耽着利譽,患得患失,亦由貪起。
谄必習為揣摩,多設羅網。
或偵一人好惡,恣為詭遇;或伺群衆風尚,巧與迎合。
此所以名險曲也。
無慚數者,輕拒賢善故,故名無慚。
此由癡故,不知自貴,甘居污下,故見賢不敬而輕忽之,聞善不樂而抵拒之。
羞恥不生于其心,昏迷傲逸,人理亡滅。
無愧數者,崇重暴惡故,故名無愧。
此視無慚,癡惡又進。
輕賢不足而乃崇暴,拒善不足而更重惡。
曆史所載暴人之雄,惡行之極,常為民群之所仿效。
此于衰世,尤可征也。
無慚、無愧,通名無恥。
掉舉數者,令心嚣紛故,嚣者嚣動,紛者紛馳。
故名掉舉。
此依不正尋求,閑雜思慮。
或複由念引令曾時愛憎等習勃然現起,愛憎即是貪瞋。
故有嚣紛相生。
舊以嚣動名掉舉,而别說紛馳名散亂,不知嚣則未有不紛者,紛亦未有非嚣者。
故今以散亂攝入掉舉,不别立之。
昏沉數者,令心懵懂故,故名昏沉。
此由癡增,遂成懵懂。
懵懂初位,即是懈怠。
故懈怠數,今不别說。
舊以懈怠别為一數。
懵懂深者完全物化,而疑于無心與動植比,故可懼也。
下等動物與植物,隻是懵懂過深故。
于逸數者,令心縱蕩故,故名放逸。
放逸即是不敬,為掉舉、昏沉所依。
随惑略如上說。
此視本惑中粗,本惑五數,各各又分粗細,如前已說。
抑又過之。
随惑較本惑之粗者,又乃更粗。
如随中悭較本中貪的粗相必更猛,随中忿較本中瞋的粗相必更猛。
他準知。
故動損自他,注見上文。
必嚴對治,令其斷盡,猶如拔毒必須拔骨,毋或及膚而止。
昔明道少好田獵,既而自謂已無此好。
濂溪曰:“何言之易也!但此心潛隐未發,一日萌動,複如初矣。
”後十二年,因見獵者不覺心喜,果知未也。
故知斷染良難。
然凜其難而勿失之放逸。
十目十手嚴指視于幽獨之地,一瞬一息善存養于宥密之中。
善本既立,則諸惑自盡。
先難後獲,始識人生。
從困難中戰勝而有獲,才識人生意義底豐富。
因任無功,亦物而已。
物謂鳥獸之類,乃因任其與形俱始底染污習氣,而不知用對治之功故。
本随惑數,是染污性故,違礙善故,故名染數。
善數,舊說有十一法,今省并為七法,曰:定、信、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不放逸。
省去慚等五法,并入别境中定。
定數者,令心收攝凝聚故,正對治沉掉故,沉掉,謂随惑中昏沉、掉舉二數。
故名為定。
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定數生。
作意數見前。
如理者,作意若與惑俱者,即是染性法。
今此作意,乃背惑而順正理,深自警策,以引發其本心。
此即善性法,故名如理作意。
定數必由如理作意引生。
定者收攝凝聚,并力内注,助心反緣,注者專注。
助者是相應義。
此定以其收攝凝聚的力,應合葉助于心,而深自反觀故。
不循諸惑滑熟路故。
諸惑從無始來,與生俱有,與形相昵,未曾斷舍,故其現起如率循他滑熟的路子走一般,所以惑起如機械而不自覺。
今此收攝凝聚力者,即是自己新創造的一種定力,卻要背惑而行,不肯率循他底滑熟路子走了。
是能引發内自本心,使諸惑染無可乘故。
内者,謂此本心不由外铄故。
自者,即此本心是自性故,不從他得故。
諸惑無可乘者,本心既藉定顯發,得為主宰,故惑不容生。
夫本心者,元是寂靜圓明,毫無欠缺,寂靜者,澄湛之極,其應恒止。
圓明者,虛靈之極,其照恒遍。
但惑起障之,則心不得自顯,而等于亡失。
此昔人所以有放心之說也。
然心雖受障,畢竟未嘗不在,即惑染流行而此心法爾自運,亦未堪全蔽。
如浮雲蔽日而言無日,實則日亦未嘗不在。
雖複積陰重閉,要非絕無微陽呈露其間者,但勢用微劣而說為無陽耳。
無陽猶雲無日。
其定數者,即以其收攝凝聚勢用,乘乎本心之運不容全蔽。
如所謂微陽者,乃令其保聚益大,而無亡失之憂。
使本心浸顯而極盛,則諸惑亦漸伏而終盡。
故定力者,實能對治諸惑。
諸惑者,即綜全部染數而言之。
而雲正對治沉掉者,則以定相與沉掉相正相翻故,故乃舉勝而談。
然既置正言,即顯不獨對治沉掉可知。
定數如是,餘對治力,餘雲雲者,猶言其他善數底對治力。
可例觀也。
信數者,令心清淨故,正對治無慚、無愧故,故名為信。
世所言信者,大抵屬勝解而非即信。
勝解數見前。
如現見青色而信其為青。
測驗氣象,度明日将雨,因信明日有雨。
此皆常途所謂信,實則是勝解的印持相,而非信也。
又如宗教家信有上帝,此雲信者亦是印持而實非即信。
雲何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