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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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者莫如父。

    ”應當再加上一句:“知夫者莫如妻!”夫對妻,多是睜着一隻眼,閉着一隻限;妻對夫,多是兩眼齊睜,五官并用。

     有人說:“現在無論什麼,全是‘商業化’。

    甚至婚姻,也變成商業化了!”我說:“不錯,舊式的婚姻,是先行開張,然後交易;新式的婚姻是,先行交易,然後開張!” 清初,大理學家某甲,每夜安寝之前,必同他的夫人,互拜三拜,連說:“請!請!請!”清早起床之後,又必各拜三拜,連說:“多謝!多謝!多謝!”這種酸而且庸的舉動,不知是本于哪位聖賢。

    可見他對于易經與盂子的某某句,全未讀清楚! 有人說:“你以為夫妻之間,應當怎樣?。

    我說:“要敬而愛。

    敬而不愛,即覺呆闆;愛而不敬,便人淫邪!” 夫妻之間的敬愛,要有應守的範圍!互相尊重,彼此體貼,就是敬;互相溫存,彼此專一,就是愛;并非一天互相大拜六十四拜,也非每日彼此大吻七百二十吻。

     俗語說:“上床夫妻,下床客”。

    是說:在某時要發揮彼此的性能;在某時要各盡個人的奉份;在什麼時候,說什麼話;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 老式女子,以為出嫁就是“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摩登女子以為出嫁就是“嫁夫,嫁夫,享樂無束。

    ”全是誤認了嫁娶的原義! 嫁娶,是填補兩性的缺乏,減除獨陰孤陽的苦悶,度互助的生活,盡傳種延宗的義務。

    禽獸牝牡,度共同的生活,并不為穿衣吃飯,也不為尋歡取樂,它們也有夫妻的制度! 現在有某摩登女子,與某報寫信詢問:既嫁之後,她是否可以仍同别的男子,繼續交友?這種吃一,看二,眼觀三的辦法,在歐美也是少有。

    可見我國所謂改良維新,全是矯枉過正! 女子若有長生不老之術,一天連嫁五個丈夫,未嘗不可;否則,應及早打定主意,以免後來多流眼淚! 女子出嫁一夫的制度的起源,是古時的聖賢,看見二八月以後的母狗的結局,而創出的一種救濟辦法! 這幾年來,有許多有錢階級的青年學生。

    大交女友,大征女友,并不是起于結婚的念頭,不過是為解決一時的欲火。

    他們混了文憑得志之日,多是再尋一個更如意的女子,再正式結婚! 鄭氏易注說“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

    ”現今的摩登男女,被邪說所惑,彼此爾詐我虞,甚至在結婚時,預先立下離婚的條件。

    他們的連合,也不過是起于一時的同欲,焉有久長的可能?家既不能穩定,社會與國焉得不亂? 按《詩經》上說“刑于”之化;《禮記》上說“夫也者,以知帥人者也”;《白虎通》上說“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等等的話,全是丈夫所不可忽略的。

    要知夫正,婦賢;夫義,婦順。

    丈夫若不能修身正己,妻決不能四德無虧。

     鄉間的男女對物質的享用,萬不如城市中的男女;然而精神的安樂多,堕落的機會少,并且夫妻的愛情也更堅實;城市的男女則反是。

    與其娶一貪婦,不如娶一淫婦。

    前者能使丈夫死于氣憤;後者能使丈夫死于歡樂。

    換一句話說:甯可死于騷狐,不可死于财奴!。

     好性欲的妻可怕,她能使你骨枯精竭;好錢财的妻更可怕,她能使你肝崩肺裂! 隻要有錢财有勢力,男子全是賢夫;隻要有美色有嫩皮,女子全是良妻。

     情的發端,始于夫婦,達于社會,展于邦國,終于世界。

    若夫妻之間尚不肯用情,反高談愛國,愛民,愛人類,愛世界,即是舍本逐未,縱或略有表現,也不過等于無源之水,無根之木,決無耐久性! 情如同吸力,雖然也是無形的,但是維系力極大,宇宙間賴吸力維系;生物(人也在内)間,仗情聯屬。

    無吸力,三光不能定位;無情,則生物不能綿延。

    人類之有家庭,社會,邦國;禽獸之有團體,家庭;蜂蟻之群族,全是情的表現。

     家庭革命,是打倒不良禮俗,并非打倒父母,而不念他們的傷心;亦非憑私欲離婚,而不顧對方的死活! 小家庭制度,是不與弟兄同居,以免彼此受女人挑撥,傷手足的愛情;并非遺棄或鏟除父母,使兩個老東西獨立門戶,而不顧他們的老境! 不義的夫與不良的妻,如同身上的痛疽;縱然費盡心力,除掉之後,也要留下極大的傷痕。

    有時還隐隐作痛。

     選妻擇夫,與買馬票相類。

    徒看馬的外表,徒聽馬的聲名,徒認馬的出處,是靠不住的。

     包辦的婚姻,若娶妻不淑或逗人不良,還有父母或煤妁擔過;自由結婚,若遇不着滿意的,隻好有淚向肚裡流,如同重子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有些男子,一月耗盡心思所得的代價。

    不足供太太一日的随意揮霍;有些女子,終日忙斷手指,所得的收人,不足供丈夫一次的吃喝嫖賭!這全是不肯為别人想的表現。

     嫁娶是第二生命,是哀樂的基礎,應預先千酌萬斟,施行“先小人後君子”的辦法;假若預先模模糊糊,成婚之後,又施行“先君子後小人”的行為,悲劇即由此開始。

     離婚法中,有夫妻之間,一方久病不愈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一條,我不知是哪一位狠心的人定出來的。

    夫妻本是以互助為原則,應助之時不助,何必有婚嫁制度? 旁聽離婚案件的人,以摩登男女占十之八九。

    他們或她們。

    并不是出于好奇或看熱鬧,也不是對雙方,任何一方表同情;不過是為得些訴訟的知識,看些離婚的手續,以備将來作自己用的資料。

     我想天下有三種物,以老的為好——老妻,老友,老書。

    老妻能保命;老友能安心;老書能定神。

     男子中有十分之九,喜愛能理家政的妻;不喜愛能操國政的妻;喜歡富有女性美的妻;不喜歡糾糾武夫式的妻。

     金聖歎先生,認定與他同時的蜂蟻,全是有緣的;可見與我們同時的人類更是有緣的。

    那麼,同床共枕的夫妻,尤其是緣中之緣了!既是緣中之緣,豈可為求自己的一時幸福,忍令對方受無窮的悲苦! 有些青年男女,經家長代定了婚姻,自己并不深加可否;先存下娶過來看一看,嫁過去試一試的心理。

    豈知這正是誤己禍人!、現今某報上,征女友的告白中,有一句說:“合則結婚”。

    都用意就是;我們先試一試,我用錢,行我之試;你用肉,受我之試。

    女子應征而為女友,若不以結婚為目的;莫如痛痛快快,豎起豔幟而為明娼!, 先試後婚,是北平俗語“先嘗後買”!試而不婚,也是北平俗語“壞了您别要”。

     不說結婚,偏說同居!不說征婚,偏說征友;此中藏着無限的惡意!他們(或她們)既然預先擺脫夫妻的名義,所以後來更可任意離合! 賢婦是内助;悍婦是内患;得内助的男子,對外也易成功;得内患的男子,對内也必失敗。

    前者是升天之梯;後者是附骨之疽。

    所以英諺說:“埋葬一個悍妻,是快樂的悲傷。

    ” 英國俗語說:“賢德之妻。

    是丈夫的皇冠。

    ”皇冠本不易得,賢婦較皇冠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