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外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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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富邦國,養萬民,生百物數語,推想《冬官》一篇必有提倡科學技術之理論,暨工場、礦業,各種生産部門之創制,及其與地官等之聯事,其規模當極廣大,否則富邦國養萬民雲雲,隻是全無内容之胡說白道,聖人何至出此?戰國之世,啟發秦人吞并六國,統一諸夏之枭雄,如商鞅、韓非。

    呂政用韓非之說,見董生《疏》。

    今觀其書,皆以農耕為唯一生産至計,何況春秋時之社會前乎戰國其純為農業不待言,而孔子于《大易》導揚科學,于《周官經》特建掌百工之冬官,專主發展工業,以是為富邦國,養萬民,生百物之唯一塗徑。

    此在今日,似為人人皆備之常識,然在二千數百年前有此遠見,非上聖其能若是哉? 冬官掌工之官也,其職在生百物,可知其注重發明機械與技術。

    機械技術日益革新,革故創新,曰革新。

    則吾人可以運用極精利之工具控制與改造大自然,将使萬物之質量與功能俱顯神奇之變化,而吾人之樂利可以增大無量。

    《系辭傳》曰:“立成器以為天下利。

    ”即此道也。

    生百物者是人工非天工,聖人在古代已發明此學術,發明此治術,不亦奇欤! 地官與冬官之聯事最多亦最密,聯事一詞,見《天官篇》。

    惜《冬官篇》全亡不可征。

    而《地官篇》猶有可征者,如雲“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都者都市,鄙者鄉邑,以至國之四境。

    使以登萬民。

    登者,上也,進也。

    民有職業而後可發育其智德力以上進,故曰登。

    一曰稼穑,鄭注:“謂三農生九谷。

    ”二曰樹藝,園圃植果木、蔬菜。

    三曰作材,作、猶興也。

    山民振興林木等材,水濱之民振興水産百材。

    四曰阜蕃,鄭注:“養蕃鳥獸。

    ”五曰饬材,饬,修治也。

    凡野所産原料須以人工修治而變化之,以供民用。

    此雖由地官主其政,亦必與冬官有聯系也。

    六曰通财,鄭注:“商賈阜通貨賄。

    ”七曰化材,鄭注:“嫔婦化治絲枲。

    案鄭說亦隘。

    化材範圍極廣,如造紙之類皆化材也。

    ”八曰斂材,鄭注:“臣妾聚斂疏材。

    ”案鄭雲臣者,男子之貧賤者也,妾者婦女之貧賤者也。

    今當正名男工、女工。

    物材多棄于地而不知收者,若經考察而識之,當聚工徒采斂以備饬化也。

    九曰生材,鄭注:“謂閑民無常職,轉移職事。

    ”案鄭甚誤,其說當屬于十二項之服事,不可以釋此文。

    閑民轉移職事,何可說為生材乎?鄭玄注經不達義旨者甚多,清人無知而尊之,誤後學不淺。

    餘謂此中生材與五項饬材似同而有異,饬材可說為供給日常用品之制造,生材,則其制造難而利甚大矣。

    此等工場當是冬官所規設,而或因地點及物力等等關系,不能與地官無聯系,故地官亦着其文。

    十曰學藝,鄭注:“謂學道藝。

    ”案經文隻學藝二字。

    學者,學習;藝者,工、農、商、礦或諸業所有知識技能之通稱。

    學藝者,學習各種知能而已。

    鄭玄加一道字,不知其于道字作何解,漢人固不悟道也。

    工人須學藝不倦,否則其業務無改進。

    十有一曰世事,人民對于社會政治等等問題宜令其注意謀解決,天下大勢宜令通曉,所謂世事者即此類。

    十有二曰服事”。

    此指在機關或各種團體料理各項事務之人,所謂閑民無常職,其職事可随時轉移者是也。

    據此,地官以十二職事登萬民,其于民生計劃周詳,大無不舉,細無不備,今後猶莫能外也。

    《冬官篇》生百物、富邦國、養萬民之規制,今雖無從考,而其與地官之聯事猶可于《地官篇》“頒十二職事”一條見其概。

     附識:地官司徒掌内政,其所領之鄉遂即是農村社會。

    冬官司空掌百工之事。

    《周官經》以富邦國、養萬民生百物之職事屬于冬官,而農村之一切工業,其規模小者,地官皆置吏以掌其業,亦必與冬官有聯事。

    其規模大者,如生材之工場,生字甚吃緊,即利用自然物,而别自創生一新的物事出來。

    自是冬官主辦,而于地官亦必有聯事。

    工農之結合甚密,猶可于《地官篇》考見。

    學者治《周官經》處處須留意其聯事,宋人不明此意,故妄說《冬官》無專篇。

    十二職事中,其十有一曰世事,今雲政治。

    則工農皆必須學習者。

    民主之治必大地之人人皆明于世事,此意不可忽。

     其消滅私有制者,尋其策劃略說以三:一曰土地國有,二曰生産事業,其大者皆國營,乃至全地萬國亦逐漸合謀平等互助,以為将來世進大同,國際公營事業之基礎。

    大同時,舊有國界必須消滅,當将全地分為無數小國,而此小國之意義與其組織,亦決不同前,隻是文化團體而已。

    參考前談《禮運》中。

    三曰金融機關與貨物之聚散皆由國營。

    二三兩項政策實行,即無有私人得成資本家者。

     土地國有者,《地官篇》曰:“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

    ”又曰“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雲雲。

    見小司徒之職。

    井牧雲者,作井田之制以養民,以此經理田野,人莫得私占有之。

    案小司徒井田之制頗不詳,其“九夫為井,四井為邑”雲雲,是否後人改竄亦難知。

    但據“井牧其田野”之文,則惟廣漠寬平之地可劃為井田者,乃從而井之耳,非不論地勢如何,悉可井也。

    小司徒複有雲“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鄭注,“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則授之以上地”雲雲。

    餘謂鄭注取大家庭制,殊失經旨。

    經蓋以家之人數,至多以七人為定數,子既長則當别出為家也。

    據此,隻雲均土地而不曰井田,可見井田非通行之制。

    惟不妨于可升之處行之耳。

    其均土地也,先稽人民而遍知其數,然後因各家人數衆寡以别地之高下,而酌授之。

    家人多則授以上地,所養者衆也;次多則授以中地;家人寡則授以下地,所養者寡也。

    小司徒均土地之原則如此。

    土地皆屬國有,人民受之于國而不得據為私産,不得買賣,惟當升平之初期,家庭之制猶存耳。

     《地官篇》“載師掌任土之法”,任土,謂制貢賦也。

    其中頗有漢初儒生竄亂處,茲不及辨。

    惟宅田、士田、以至牧田,鄭司農、鄭玄諸說各有未妥,今當略釋。

    宅田,司農雲“民宅曰宅”,甚是。

    即民家所受田也。

    士田司農雲“士大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

    案革命撥亂,世祿制早廢,士大夫子弟亦與民衆一律受田自耕。

    賈田,玄謂在市賈人,其家所受田也。

    案升平之世,商賈不得謀利以肥家,其家之人自須受田。

    官田,玄謂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案玄說誤。

    庶人服役于官府者,其家之人得受田自不待言。

    餘謂官田乃國營之田,蓋大農場耳。

    牛田者,牛人之官,掌養國之公牛,其徒役亦各受田也。

    賞田,當是漢人妄增。

    國王不得擅以土地行賞也。

    牧田者,玄謂牧畜者之家所受田,亦是,如吾國西北諸地之民向以牧畜為生,宜令其受田,無廢地利。

    南中民俗,以蓄水種稻者謂之田,實則田亦為土地之泛稱,如高原之地種麥、豆或果樹等類者,皆謂之田。

    據“載師任土”一節文字,不見工人之家有受田者。

    工人家屬當在工場操作,故不須受田耳。

     生産事業歸國營者,如冬官之職,在富邦國,養萬民生百物。

    此篇雖亡,餘由其職推之可知開創一切工業之偉大規制,必特詳于《冬官》。

    其事業皆屬國營無疑,今雖不可考,而據地官所屬,凡關于生産業務之官,自農村之草人、稻人,以至分掌山林川澤各項專業之群吏,皆主持國營事業,亦皆冬官與地官之聯事也。

    據此,可見一切大規模之生産事業皆屬國營斷無疑義。

    生産事業歸國營,則人民皆有為疾、生衆、用舒之樂,為疾者,人民為國之主人,通力合作,故其為功極迅疾也。

    生衆者,所産之物衆多也;用舒者,物衆多,故人民食用無一不舒泰也。

    此皆借用《大學》語。

    而國内不至有貧富不均之大患。

    富者資産階級也;貧者無産階級也。

     然複須知,人民生計之永圖不宜拘于一國,要當為天下一家之計。

    天下,猶言全地萬國,或全人類。

    一國之在天下,譬猶手足之在全身;護手足而不顧全身,未可保其手足也。

    一國不能離天下而求獨治,其理昭然矣。

    是故《周官經》之治法在以大地萬國為一家,其根本大義已見于《大易》、《春秋》、《禮運》三經,而《周官經》則特詳其實行之策略。

    周官之政雖以六官互相聯,而政本究在冬官,其職曰富邦國,非僅就一國言。

    養萬民,亦欲萬國之民皆得其養。

    生百物,生百物者,《帝堯雲》“人代天工是也”,此乃科學益精而工業發展之結果。

    此禮樂教化之本也。

    六官之中其與冬官聯事最重大最密切者,莫如地官與夏官。

    地官主内政,其所屬之生産事業皆與冬官相聯,以冬官統籌全國富養大計故。

    夏官掌軍政與外交,其職在理平萬國,理者經理,平者平治,即以大均至平之道而協和萬國也。

    自當以冬官之國際經濟政策為招攜懷遠之實踐。

    懷遠者,以公道服遠人也。

    攜者攜貳,謂離心也。

    招者,以公道招之使合。

    冬官職在富養,所謂富邦國、養萬民。

    對于國内生産與對于國際之經濟政策,必有統籌之方略。

    方者方針,略者要略。

    雖《冬官》亡而無考,而地官所屬事業與冬官相聯者,前已略示其概,茲可不贅。

    若乃夏官所屬之諸外交官,其職事則皆奉行冬官與夏官協定之政策,此未可忽而不考也。

    夏官之屬,有訓方氏,此言方者,謂四方遼遠諸國。

    下職方、合方、皆仿此。

    “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道,猶說也;四方,謂四方遼遠諸國,猶言萬國。

    訓方氏常遠出考察萬國之政事與各國上下之情志,下,謂人民,上,謂其國之執政。

    訓方氏以考察所得,歸而為王國上下道之。

    王國領導四方,必據之以行勸戒也。

    誦四方之傳道,誦亦說也。

    四方之傳道,謂民情之所是非與趨向,所謂時行之說是也。

    鄭注,謂“世世所傳說往古之事”則謬解耳。

    正歲則布而訓四方,以訓方氏之所道與所誦者,布告四方,使知得失。

    而觀新物。

    ”四方有新器物之創作。

    亦告四方,令其互相觀而仿之,所以利用,亦獎發明也。

    鄭注大謬,不可從。

    又有“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與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數要,周知其利害”。

    四夷、八蠻、七閩、九貉雲雲,隻是設想四方極遠之國而以夷蠻諸名,形容其無禮義耳。

    《周官經》本升平初期之治,是時夷狄猶未同于諸夏,故設為教導夷狄之事。

    鄭注妄以《周官》為周公作,便謂四夷八蠻等等,皆是周代所降服之國,後人皆從之,大謬。

    當知《周官》是孔子理想之書,不可作周代史事看。

    又有“合方氏,合者聯合。

    此官任聯合萬國之務,故名。

    掌達天下之道路,通其财利,以盈濟虛,以有助無,曰通。

    同其數器,權衡不得有輕重之殊。

    壹其度量,尺丈釜鐘不得有大小之異。

    除其怨惡,國與國之交易,必以真正平等互惠為主。

    我若侵削人則人必怨惡,人或侵削我則我亦不得無怨惡。

    必我以大公均平之道待人,而亦以毅力抑制人之侵我。

    如是,則國際将共守平等互惠之正義,而彼此都無怨惡。

    同其好善”。

    人之好善而無自私之詭圖者,我則引為同好,其不善者則擯抑之。

    綜前所述,訓方氏考察萬國政事及民情之好尚與趨向,且訪求新器物。

    職方氏辨四方遠國之人民,與其财用之數要,數謂其所需之數;要謂其所必需而不可缺者。

    周知其利害。

    合方氏乃與萬國通其财利,除其怨惡。

    由此可見,夏官兼長軍政、外交,而實不欲恃兵力以服夷狄,乃依據冬官之國際經濟政策以外交方式轉化夷狄,諸夏聯合而開太平之端其大機大用在此也。

    《周官經》以外交并歸掌軍之夏官最有深義,外交必有軍力為後盾故。

    餘嘗言,不通《周官》則《春秋》升平、太平之治為空談,漢以來二千數百年,《春秋》本義亡。

    而《周官》亦被屏棄,真可惜也。

    冬官掌百工,而商務與工業相聯,則商務自是冬官所兼領。

    猶如夏官掌軍而領外交。

    今由訓方、職方、合方之外交運用,猶可想見冬官之國際經濟政策,在與萬國通财利,除怨惡,是為夏官外交所循之以進行者。

    将使夷狄進于諸夏,必解決國際經濟問題,而以外交方式行之。

    升平之初,猶患夷狄,軍事不可不修,究不可恃武力以陷于人類自毀之境也。

    《周官經》特重冬官、夏官之聯事,意深遠哉!夫國與國之間,财利不通,怨惡斯起。

    财利者,人類所資之以生而不可一日缺也。

    古今之所謂富豪階級與霸國者,古雲霸國,猶今雲帝國主義國家。

    征斂天下之财利,而自居于有餘,則天下之貧于财,而不得遂其生者衆矣。

    天下不得遂生者衆,欲其無怨惡,亦弗可幾也。

    天下衆怨衆惡,并積矢于有餘财之富豪階級與霸國,則霸者富者雖雄于财,終無奈天下之衆怨衆惡何,而其崩潰之勢乃如江河日下,莫可挽矣。

    是故冬官、夏官聯合,解決國際經濟問題,惟以通财利,除怨惡為不二法門。

    不二法門,借用佛語。

    通之為言,均也,平也。

    不均不平,則此有獨盈,彼彼俱虧。

    彼彼,猶言多數。

    盈者如在天上,虧者若陷九淵,何可雲通?财利之在天下,與全人類通之,則怨惡化為太和,而萬國大同矣。

    通之于商務,尤貴通之于工業,彼此有無相濟,盈虛相調,是商務之通也。

    至于《禮運》所雲“以天下為一家”,即當合大地萬國而統籌生産之宜,如有缺乏生産力與生産工具者,先進國必扶助之,訓方氏訓四方諸國,觀新物,即有此意。

    如有不度萬國需要之數,而盲目擴大生産者,便當裁節,職方氏辨四方遠國之人民,與其财用之數要,周知其利害,正是為萬國生産之統籌作參考。

    聖明遠燭,今後不可忽斯意也。

    武器制造尤當嚴絕,天下之人人,如皆能堅持正義則此事不難禁止。

    倘以造武器之資力,而改造生養之需,則财利不可勝用。

    凡此,皆工業之通也。

    夫通者,公道也,大均至平之道也。

    公、均、平之道行,而天地位,萬物育。

    天地位者,天地皆循其序而不亂。

    萬物育者,萬物發育而無相殘害。

    人間若有大禍亂,便覺天傾地覆、是失位也。

    萬物互相殘,何育之有?此二語見《中庸》篇。

    聖人為萬世制法,千條萬緒其要在公、均、平而已矣。

     金融機關與萬物之聚散,皆由國營者。

    《地官篇》:市有泉府,“掌以市之征布,市者,都市。

    地官之屬有司市,猶今之市長也。

    《周官經》于市政頗詳,此未及述。

    市有泉府,即今之國家銀行。

    泉,古錢字。

    布,鄭司農雲,布謂泉也。

    征布,猶雲通行之泉币。

    斂市之不售,貨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賈買之,斂,收也。

    市所不售之貨物,民間滞而不用者,則泉府按其物之賈付錢收買之。

    賈,古價字。

    物揭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

    鄭司農雲:“物楬而書之,物物為揃書,書其價,楬着其物也。

    ”不時買者,謂将有急求者來買之也。

    此言泉府收買民間滞用之物,而于一一物皆書其價,以待有急求者來買也。

    買者各從其抵”。

    鄭玄雲,抵即柢字。

    柢,本也。

    鄭司農雲:“抵,故價也。

    ”案此謂買者仍照泉府先時購物之本價而買之。

    司農之解是也。

    “凡賒者,買物緩償其價,曰賒。

    延期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

    有司泉府屬吏也。

    人民有貸款者則泉府主官與其屬吏乃簡别其貸民之物一一定其價以授之。

    貸謂從官借本而營業也。

    故有息。

    據鄭玄說,以國服為之息者視其為國服事之工值多少為息也。

    此說頗當。

    但其舉例雲,于國事受園廛之田而貸萬錢者。

    則期、出息五百。

    此乃以意推想古法。

    不可從。

    凡國事之财用取具焉。

    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會,計也;納,入也。

    計其出入相抵而猶有餘,則入歸于公也。

     案國有泉府,掌錢币之流通,司萬物之聚散,利權操于國,以絕私商壟斷之患,而民利百倍矣。

    壟斷者,壟謂岡隴;斷者,其形如斷片也。

    古諺雲:有賤丈夫焉,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其心不正,欲邪行以謀利也。

    世遂謂凡攘衆人之利以為己有者,當呵為壟斷。

    漢武帝時,軍費過重,政亂,吏酷且貪,富商大賈蹛财,蹛,居積也。

    言天下之财多積蓄于富商大賈之家。

    黎民重困。

    時桑弘羊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置平準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李奇曰:委,積也。

    天下委積而輸歸京師之貨物,則平準之官都受之。

    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

    車諸器者,車是載貨與交通之重大工具,而一切須用之器具猶甚多,不獨車也,故又總雲諸器。

    大農召工官治辦車與諸器,其費則由大農給予。

    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盡籠者,天下貨物盡收羅來,包舉無遺也。

    上雲都受天下委輸者以此。

    貴即賣之,物價貴時,必由民間缺貨,公家則賣出,以平價而濟民。

    賤則買之。

    物價賤時,必由地方有餘物,公家則收買之,亦以蘇民困。

    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

    牟,取也。

    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

    至平之準,曰平準。

    反本者,《漢書》《食貨志》曰“畜賈遊于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雲雲。

    畜賈者,謂賈人多蓄積也。

    此輩因民衆之不足,而乘機特别牟利,計其所獲則視物之本價,乃獲利百倍,故曰百倍其本,剝削甚可畏也。

    今此雲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者,正謂計其所獲,隻反回其物之本價,不得多所剝削。

    上雲無所牟大利,以此也。

    有誤解反本,謂人民将皆反而重農者,不獨與上文無所牟大利不相應,下雲萬物不得騰踴,亦隻謂商人受控制耳,豈謂國人盡歸農耶?弘羊乎準之法,實模仿《周官經》之泉府。

    武帝采之,而天下用饒。

    自霍光廢罷桑大夫之政策,後遂無複行之者。

    此等政策唯民主與準備實行社會主義之國,方可進行順利。

    桑大夫欲行之于皇帝統治之世,宜其不可久也。

    統治階級畢竟利用少數人,以剝削天下衆庶。

    武帝所以納弘羊之策,亦因國用匮絕,無複可支,故勉從之以濟一時耳。

    地官之屬,有旅師掌聚野之公粟,野,謂鄉、遂各屬邑之農村。

    旅師所掌之粟有三種,今避解釋之繁,不引原文,隻總括之曰公粟。

    救助農民。

    春耕時以粟貸與民而為之券,及秋、五谷豐登,旅師則收回所貸出之粟。

    此其法意,猶今之農村銀行也,王荊公青苗法即仿此制。

     上來以四義,略說《周官經》之外王思想,雖未免疏漏,而大體亦可窺矣。

    細玩此經,其中乖亂處頗不少,今此不及舉,恐文繁故。

    鄭玄從劉歆以此經為周公作,時引周及殷代故事以說經,以孔子理想之書亂以古代典制,誣聖人,誤後學,其過失不小也。

    昔避寇入川,欲為《周官》新疏,曾屬周通旦執筆,餘随時授義,未幾餘出川,周生不克從遊,此願遂虛矣。

     本文當結東,猶欲略談《周官經》學校之制。

    經文雖多改竄,然考之黨正,每歲十二月,以禮屬民,屬,聚也。

    而歆酒于序。

    序者,今所稱學校也。

    注家稱古者五百家為黨,其學校百有五十所,今考之經殊無明文。

    餘由《論語》“有教無類”推之,此經定學制必令人民普遍受學,決不使有一人失教也。

    又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

    州為黨之上級政區,其學校之數必不少。

    鄉與遂并為地方政區之最高級,皆直隸于王朝,其最高學府當與王朝之太學相等。

     學校之教,當為德行、道、藝并重。

    鄉大夫之職,“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

    三年大比,亦考其德行道藝。

    據此,則《周官經》之教學法,有在課目之外者,德行是也。

    至其課目,則分為道、藝二種總目。

    道者道術,今之哲學。

    文學皆究明道術者也。

    《莊子》《天下篇》“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雲雲。

    可見古有道學。

    藝者藝事。

    《大學》所謂格物即藝事之學,猶今雲科學也。

    《禮記》中之《禮運篇》有雲“義者,藝之分”。

    注家謂藝以事言。

    案分者分理。

    藝有分,《詩》雲“有物有則”是也。

    《周官經》于學校課目,但标此二種總目,至二者之細目則後世學術發展,日益繁密,聖人固不能預計也。

     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鄭注引董生說,成均,五帝之學。

    成均之法,謂其遺禮可法也。

    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鄭注公卿大夫之子弟當學者,謂之國子。

    案鄭玄以擁護統治階級之思想而釋經,故謂國子限于貴族,然經明明曰“合國之子弟”,豈以公卿大夫之子弟為限乎?又地官之屬有師氏教國子弟,“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從來注家皆以貴遊專指王公子弟,不知經曰凡國之貴遊子弟,則通全國而合計之詞。

    王國所屬鄉、遂之子弟,與諸夏列邦之子弟可深造者,必令其來學于王朝之大學。

    來自遠方曰遊,寵異之曰貴,此其本義也,奴儒皆曲解為王公子弟,大叛經義。

    總之,兩漢以來儒生皆以皇帝專制之理論曲解經文,侮聖言而誤來學,甚可闵傷。

    餘以為六經皆須新注,所望有深思力踐之學者,能溫故知新,成茲大業也。

     附識:王公子弟受學于王朝之太學,本無所謂遠遊,杜子春亦知其難通,乃曰遊當為猶,言王公子弟雖貴猶學也。

    如此,強改經文以就己之邪解,鄭玄亦存其說。

    子春受學劉歆,歆好以私意竄亂經義,子春亦染其污習也。

     《天官篇》言“以九兩系邦國之民”。

    陸釋兩,猶耦也。

    所以協耦萬民。

    其三曰“師以賢得民”,其四曰“儒以道得民”。

    據此,則所貴乎師儒者,在能保持其學術獨立之精神與地位,而以德業系萬民之信仰,此教化所由興也。

     已說《周官經》,當附以農家為此篇之終。

    農家雖儒學之别派,而實得外王學之真髓,惜其經傳都亡,無從搜考。

    今惟《孟子》《滕文公篇》略存許行弟子陳相之說,至可寶貴。

    其文曰:“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

    廛,民所居也。

    文公與之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毛布,賤者之服也。

    捆履、織席以為食。

    賣履與席,以供食也。

    陳良之徒陳相與其弟辛,負耒耜而自宋之滕。

    ”陳良,楚之儒者。

    孟子稱其北學于中國,北方之學者未能或之先也。

    “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

    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

    賢者與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今也,滕有倉廪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厲,病也,言其剝削人民以自養也。

    惡得賢?’許行此言,明明主張廢除統治階級,是真能實踐《春秋》之道者,惜乎孟轲荀卿之徒皆不足語此。

    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

    ’陳相答曰然,言許子必自耕而食也。

    ‘許子必織布而後衣乎?’孟子又問。

    曰‘否。

    ’陳相答。

    ‘許子衣褐,許子冠乎?’孟問。

    曰:‘冠。

    ’陳答。

    曰‘奚冠’孟問。

    曰‘冠素’。

    陳答。

    曰:‘自織之欤?’孟問。

    曰:‘否,以粟易之。

    ’陳答。

    曰:‘許子奚為不自織?’曰:‘害于耕。

    ’陳答。

    曰:‘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孟問。

    曰:‘然。

    ’‘自為之與?’曰‘否,以粟易之。

    ’陳答。

    ‘以粟易械器者,不為厲陶冶;自此以下,皆孟子之言。

    農夫以粟向陶冶易械器,其于陶冶無病也。

    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豈為厲農夫哉?準上思之可知。

    且許子何不為陶冶,舍皆取諸其宮中而用之?孟子言。

    許子若能以一身兼作百工之事,則一切生養所需之物,皆可取諸其宮室之中而用之。

    許子何故舍是而不為乎?此欲逼令陳相窮于答也。

    舍,棄舍也。

    朱注誤。

    何為紛紛然與百工交易?何許子之不憚煩?’以上,皆孟子難陳相之言。

    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

    ’陳答。

    ‘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欤?自此以下,皆孟子之言。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

    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

    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

    言一人之身,備有百工之物,但可分工而作,交易而用之。

    非可一切自為而後用也。

    如欲自為之而後用,将紛勞無成,譬如奔走道路無時休息也。

    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于人者,唯以其勞力,供居上層者之食,故曰食人。

    治人者食于人,據上層而治人者,則以天下最大多數勞力者所生之物,供己之食,故曰食于人。

    天下之通義也。

    ’”以上,皆孟子破許子之言。

     案孟子以農夫、陶冶分工之說,助食于人之階級作詭辨,極無道理。

    社會有農夫、陶冶等等分工,是殊途合作,平等互惠,所以成其整體之發展也。

    至若食于人者高據統治階級,以侵削天下最大多數勞力之民衆,此階級之所由成,實由自恃為治人者,濫用其威勢,積漸以成茲毒物,是乃妨害社會之發展,必不可容其存在者也。

    餘深玩《孟子》此章,故曰或勞心五字,至治人者食于人一段,其上文當有陳相與孟子抗辨之辭,孟子竟略去而不述,是可惜也。

    夫勞心與勞力之分,治人與治于人之分,食人與食于人之分,正是社會主義者所詳究而不容蒙昧過去之根本問題。

    陳相見許行,棄其所學,而學許子之學,豈無真知明見,而輕被孟子淺薄之論駁倒哉?孟子不存陳相之言,而突爾有勞心勞力以下數語,且妄斷曰“天下之通義也”,甚矣!孟子之迂也。

    雖然,許子勞心勞力不分之主張,固是《春秋》太平世之極則,然必如《大易》所謂“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而後可遂許子之期望。

    則未知農家對于格物之學與工業,亦加意提倡否?惜乎其書悉亡,無從考矣。

     餘從《大易》、《春秋》、《禮運》、《周官》諸經,以抉擇孔子之外王學,于久被竄亂之遺經,求其真相之未泯者,譬之入深山,披荊棘而采寶物,雖勞苦不無,而大寶既獲亦有不知所以之樂也。

    漢以來崇儒者,以其為綱常名教之大宗;綱者三綱,常者五常。

    清季毀經非孔者則以其為帝制之護符。

    餘年鄰弱冠,棄科學而從軍,思振民權,以張華夏,其時于孔子六經茫然無所知,固攻之甚力,久而後自悔愚妄之罪也。

    今衰矣,惟念欲明孔子之外王學者,須注意二端。

    不明孔子注重格物之精神即無從研究其外王學,此一端也;仁義之蘊,禮樂之原,是乃萬物之所以統一,而複其本來無對之體,人極于以立,此又一端也。

    後者至微而難窮,本篇未暇詳,是吾憾也。

     附識:餘考定六經是孔子為萬世開太平之書,已詳之于《原外王篇》。

    稿成,複憶墨子所記異聞亦可為孔子倡導革命之一證。

    《墨子》《非儒下》稱晏子對齊景公雲:“孔丘之荊,知白公之謀,而奉之以石乞,君身幾滅,而白公戮。

    中略勸下亂上,教臣殺君,非賢人之行也。

    ”《墨子》此篇所引,是否假托晏子,今無從斷定。

    然墨子必因孔子有革命思想而後以“勸下亂上,教臣殺君”攻之。

    《墨子》《天志篇》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按此謂儒家。

    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

    既曰不可以不察義之所從出,然則義何從出?”子曰:“子者,墨翟自稱、或此篇為墨翟之徒所記,而稱翟也。

    “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

    ”知,讀智,下同。

    “夫愚且賤者不得為政乎貴且知者”,貴且知者“然後得為政乎愚且賤者,此吾所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

    案墨子以此反革命是其蔽也。

     《外王篇》言《周官經》之王為虛君。

    蓋革命之初創開民主之治,其行政首長暫仍王者之名号,但實質則根本改變,非猶夫昔之所謂大君也。

    此義猶隐存于何休《公羊注》。

    《公羊春秋》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

    ”孔《疏》:《春秋》“稱天王者二十五,稱王者六,稱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

    《谷梁傳》曰:“天子何也?曰:見一稱也。

    ”言天子之稱,無别取義,隻是另一種稱呼耳。

    惟左《疏》引賈逵雲“諸夏稱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其說以為王與天王、天子三号,同為大君之稱。

    言大君者,以别于列國之君。

    而此三号實因所對異故,而别其稱。

    對畿内臣民則稱王,以親近故;對諸夏列國則稱天王,以稍疏遠而明其尊極,以臨之也;對夷狄則稱天子。

    夷狄不識尊極之理,唯知畏天,故言天子以威之也。

    許慎服虔并依此說,獨何休注《公羊》雲:天子者,爵稱也。

    古者以子為男子之美稱。

    天之所美,曰天子,故以為首長之爵名。

    此義與《左》、《谷》乃天地懸隔。

    左氏本記事之史,《谷梁》為史評之書,故其言王者三稱,皆據史實。

    何休特明天子為爵稱,蓋據公羊高所親受于子夏者,展轉傳來之義。

    公羊壽與胡毋雖失此義,而有口說流傳。

    是乃孔子創說,非曆史事實也。

    夫以天子為爵稱,則天子與百官之有爵無異,不過其爵列第一位,為百官之首長而已。

    孟轲曾聞是義。

    其答北宮绮問周室班爵祿之制曰“其詳不可得聞也。

    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

    言周之王室班爵祿之制度諸侯惡其妨害于己皆已毀去其典籍。

    然而轲也,嘗聞其略也。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雲雲。

    孟子既言周之典籍早被諸侯毀去,則無從聞其略矣,而又言天子至諸侯凡五等者,孟子蓋引孔子《春秋》之制,而假托為周制,欲以裁抑當時侯王耳。

    秦、漢儒生僞造古《周禮》說,言天子同号于天,何爵之有,此乃擁護皇帝而竄亂《周官經》,不可為據。

    然《周官經》之所謂王,必詢于萬民而後立,且無政權,明明同于民主國之首長,而非古之所謂大君,其本義猶可考也。

    顧亭林《日知錄》發揮孟子之義曰:班爵之意,天子與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

    秦、漢以後,皇帝尊貴超絕世間,等于上帝,威權無限,其于庶民侵之削之,生之殺之,随其意欲而已。

    孔子作《春秋》早防此患,蓋知統治階級如不廢,大君必成絕世之貴,故《春秋》以天子與百官同受爵于人民,而民始貴。

    代耕而賦之祿,有爵而任國事者,不得耕作以自給,故公家賦予之俸祿,俾足以代其耕而已,不得為分外之享受也。

    君、卿、大夫、士與庶人在官者,一也,而非無事之食。

    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則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祿以代耕之義,則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

    據此,則天子之職與俸,與民主共和國之首長正無異。

    孟子承《春秋》之說,而亭林能發其義。

    《易》《幹鑿度》亦以天子為爵稱,與《春秋》一貫。

    蓋撥亂初期,暫行之制耳。

    撥亂者,撥去亂制,即當據亂世而行革命之事也。

    漢人有持老氏人君無為之說,然絕無民主思想,與《春秋》、《周官》二經虛君之意絕不相同。

    董生等問采老氏無為義以說《易》、《春秋》,皆變亂孔子本義,不可從。

     《外王篇》言《周官經》,明學校之教分道藝二科。

    有以古無道學之名相難者。

    答曰:《論語》雲“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又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莊子》《天下篇》亦言“古之道術”雲雲。

    可見自古有道學矣。

    或問:“道學之義界雲何?”答曰:姑為之說曰,道學者,所以究明萬物所由成,萬變所由貞之學也。

    前一義本之王輔嗣。

    輔嗣注老曰:道者,由義。

    萬物由之而成。

    是乃就宇宙論而言,以道為宇宙本體之名。

    後一義則撮《大易》之旨要,宇宙變動不居,人群事變無窮,而通萬變之理則莫不會于大道,老、莊、管子亦有窺于此也。

    故古之道學即攝今之所謂哲學與文學等。

     餘謂漢初道家擁戴皇帝,此等思想實背叛其本宗,而今之人猶有不信者。

    餘曰:道家遺文今可考者,自老氏以及莊子之書莫不忿詈統治階層。

    齊稷下之徒聞隐君子之風,隐君子,謂老聃。

    非堯、舜,薄湯、武,其論亦偉哉。

    漢初道家思想乃變而擁護皇帝專制,完全叛其本宗。

    司馬談極崇君臣之倫,見于其論六家要旨一文。

    蓋公為秦、漢間道家耆德,而遊曹參之幕不敢謝絕相國之招也。

    黃生在漢初亦道家巨子。

    馬遷《史記》《自序》,稱其父談習道論于黃子,《儒林傳》稱黃生。

    則黃生為談之師矣。

    《儒林傳》稱齊人轅固生與黃生争論景帝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弑也。

    ”轅固生曰:“不然。

    夫桀、纣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

    湯、武順天下之心,而誅桀、纣,中略非受命而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履雖新必關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其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弑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雲,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耶?”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

    舊說馬行多渴死,其肝有毒。

    言學者,無言湯、武受命不為愚。

    景帝惡夫學者言湯、武受天之命而為天子,恐天下臣民将以湯、武之事為正義,群起而效之,必推翻其帝位也,故欲學者勿言之。

    其曰:勿言之亦不為愚者,隐示學者如敢言此事,則将自取殺身之禍也。

    景帝禁锢思想之陰毒,固不下于呂政。

    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

    ”明,明言之也。

    學者因景帝将加罪于學人之敢言湯、武事者,故自是莫敢明言湯、武受命放殺。

    放者,湯伐桀,刻其帝号而遠徙之南巢,故曰放。

    殺者,武王伐纣,纣懼而自焚,武王猶斬其首,故曰殺。

    按漢初道家最著者,莫如蓋公、黃生、司馬談。

    今考其言行皆效法小康之儒而擁護皇帝,此老、莊所不及料也。

    然老氏以弱為用,不肯言革命,其後學益腐化,必然之勢也。

    餘嘗言,六國及秦、漢之際,孔子六經已為小康之儒所改竄,大道之學經呂政焚坑,至漢興而盡滅。

    墨、惠二家之科學書,漢初已不傳。

    法家民主論者之典籍與農家書皆無一字存。

    幸而《孟子》與《淮南》猶載片言,可以推見其概。

    道家僅存老、莊,亦不全,而其學之不絕者,惟玄言耳。

    至其厭嫉統治階層之深意,則漢初道家不複探究,乃背叛其先師而盛張君臣名分,以媚事皇帝。

    秦、漢專制之毒可畏也哉! 劉生問:“《公羊傳》闵公二年冬,《經》雲:‘齊高子來盟。

    ’《傳》曰:‘莊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此三君死,曠年無君,設以齊取魯,曾不興師,徒以言而已矣’雲雲。

    言魯國内亂,曠年無君,設若齊國欲取魯國則不必用兵,徒以空言收服之,魯國将自歸入于齊也。

    是時齊桓公行仁義,不忍滅魯國,乃使其大夫高子率少數之兵來魯,征魯人之同意,立僖公為君,且助修魯城而即退,不自居功。

    傳文大意如此。

    何休注曰:‘立僖公,城魯,不書者,諱微弱。

    齊高子來魯本為立僖公與城魯而來也,而經文祇書高子來盟,不書立魯君及城魯者,因《春秋》是魯史,魯人以微弱為恥,故諱之而不忍書耳。

    此等書法即國恥紀念之意。

    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齊桓繼絕于魯,故尊其使,起其功。

    魯國,鄰于亡絕,而齊桓定其亂,為之立君,而繼續其國命。

    齊人以平等待魯絕不居功,無所要索,故經文書其使曰高子。

    子者,美之之詞也。

    特表其功,曰起。

    明得子續父之道。

    ’父有危疾,子必竭盡一切之力,求延續其父之命。

    今齊桓與其國人,能盡力以繼續魯國之命而不自居功,尊重魯國之地位,故嘉美齊桓得子續父之道也。

    據何注所雲,明齊桓深有得于子續父之道,《公羊傳》殊無此意,而何休特言之。

    齊人為魯續國命可謂得慈父育子之道,而何休乃以子道比齊,以父之尊比魯,此何理耶?”答之曰:善哉汝問,何休所據者,必是公羊壽之先世,所傳孔子《春秋》之口義也。

    孔子之三世義,其升平世,諸夏列國互相親輔若一家,故能進于大同,卒廢除國界。

    但此事不易驟緻,必諸夏初聯合時,其領導之諸賢能虛懷自下,對于友邦微弱者,視之若父,而自盡子道,竭誠扶持,盡其誠愛,而不自尊。

    如此,至誠感物,天下之人人自然相親如一體,諸夏結合堅固,乃太平大同之起點。

    惟領導者有得于子續父之道,諸夏自然結合耳。

    太平世之人類絕不容有優劣等區别,《公羊傳》猶存此義,當另詳。

    領導者不自居于優越,天下之人人皆将感發,而有見賢思齊之志,故太平可幾也。

    孔子因齊桓之事,而明領導者當有得乎子續父之道,其義深遠矣哉!此義非何休所創,必子夏傳授之口義,後學相承,以及何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