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外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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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言,孔子沒後,儒分為八,皆自以為真孔。

    餘謂三千七十之徒,其分派決不止于八,已說見前篇。

    《原學統》。

    獨惜故籍淪亡,無可考耳。

    孔門派别既多,其傳授外王自不一緻,如何而索孔子之真,此一大問題,不容忽視。

    康有為說《禮運》,以為孔子本有小康大同兩說。

    禮運一詞,後文當解。

    蓋因篇首雲:“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從來讀者不疑此中字句有攙僞,皆以“大道之行”屬大同,“三代之英”屬小康,丘未之逮而有志,則統承上大同、小康兩說。

    如此,則孔子之思想是以小康、大同兩相夾雜,猶如騎牆可左可右,而其示曾子及子貢,屢雲“吾道一以貫之”者,直是欺門人,欺後世,尚何學術可言乎?其實,此段文字明明有攙僞,“與三代之英”五字,增入“大道之行也”下,以文理言實不可通。

    若去此五字,則其文雲:“大道之行也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下接“大道之得也,天下為公”,至“是謂大同”,則文理極順,義旨顯明。

    “是謂大同”下,接雲“今大道既隐”,至“兵由此起”,正是孔子傷當時之亂制,雖未能驟革,而終不可不革,所謂“丘未之逮而有志焉”者是也。

     “兵由此起”下,轉到六君子之謹于禮,以緻小康,從此以後,大概由後倉、小戴輩采擇古典,間附己意,雜集成篇,無非張小康之禮教而已。

    中間有雲:“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天下人類雖衆,而立共同生活之制,如一家也。

    以中國為一人者,中國雖衆,而彼此相親如一體,故雲一人。

    非意之也,非徒意想可能也。

    必知其情,謂知人情之所公欲、公惡。

    辟于其義,辟、開也。

    開之以公義,毋自私而不知有人。

    明于其利,公義者,兩利之道也,未有損人以利己而可保其利者,非義故也。

    亦未有利人而不利己者,義必人己兩得也。

    達于其患,不達于人情之所公患,則不能領導天下勞苦人民合群以除大患也。

    然後能為之。

    ”能為天下一家,中國一人之治也。

    詳此所雲,本為大同說。

    而其下文,治七情,修十義,歸結于“君仁臣忠”。

    其言治情、修義,皆就個人反身修德言,不就群情公欲公惡,與天下衆民共同利樂或患害處說,即無有破除階級,達乎天下一家之可能。

    是則“天下一家”等語雖未删除,而其旨歸要不外小康之禮教。

    “君仁臣忠”,即其以禮為國之綱要也。

    為,猶治也。

    餘少時讀《禮運》篇首“大道之行也”至“是謂大同”一段,頗于人類前途懷無窮無盡之希願,然讀至“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于禮”以至篇末,乃覺其冗長之篇幅,所反複不已者,實以小康之禮教為歸宿,與篇首“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一段完全不相連屬,深以為怪。

    此篇是七十子之徒,記述孔子之說,宋儒胡緻堂以為子遊作,其說近是。

    此篇言大同,本據《春秋經》,由升平将進太平之規制,與《周官經》大旨亦相通,其原文當不少。

    小康之說蓋是論及古代私有制,極不均平之社會,得賢聖之君,如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以禮教相維系,猶可暫緻一時之小康耳。

    然此小康之禮教畢竟不是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之禮教,即小康之局未可苟安,當志乎大道以達于天下一家,中國一人,方為太平世禮教之極則也。

    餘推究原文之意必如此。

    今觀此篇,從六君子謹于禮,用緻小康,以逮篇終,殆将孔門記述原文完全改易。

    以擁護君主專政之亂制。

    其十義中“君仁臣忠”之雲,明明保持大人世及以為禮,大人,謂天子。

    世及,謂天子之位,為其一家世有之物。

    父傳之子曰世,無子則傳弟曰及。

    此與天下為公之道,孰得孰失不待辨而明。

    孔子既有志乎大道之行,胡為又弘揚小康禮教以護君統乎?小康禮教是,則天下為公之大道非;天下為公之大道是,則小康禮教非。

    孔子何至不辨是非而兩俱慕之乎?餘昔疑篇首“與三代之英”五字當是後倉、小戴輩妄增者,三代之英,即後文談小康處所稱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也。

    蓋以三代之英用維持私有制之禮教,僅緻一時小康。

    孔子已不滿之,乃發明天下為公之大道,其所志既在此,決不又志于小康禮教也。

    且此篇以禮運名者,誠以小康之禮教當變易而進乎大道。

    運字之含義,即有變易或轉移等意思。

    今觀此篇,僅首節略存大同義數條,其後文乃極意敷陳小康禮教,顯然與大同義旨極端反對,可見此篇原文經後倉、小戴輩削改殆盡。

    自趙宋至于清世,奴儒之說此篇者,迷謬百端不足一辨,究其所以,則漢人媚事皇帝之私,流毒孔長也。

    康有為盛弘此篇,而剽竊其篇首大同義數條,實未通曉全篇文義,不悟後倉、小戴已變亂聖言,乃臆想孔子元有大同小康二種之說,見道不真,立義不定,将令後學思想渾亂,行動無力,聖學何至如此?聖人明言“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見《易》《系辭傳》。

    又曰“吾道一以貫之”。

    見《論語》。

    康氏浮亂,不辨漢人之僞,後人治經不可蹈其失。

    康氏一方言大同,一方又謀複辟,向時人皆以為怪,實則康氏中漢人僞經學之毒太深,無足怪也。

     此篇元來決是單行本,其篇幅不必過多,亦決不至太少。

    其在晚周思想界影響極钜,何以征之?屍佼之書言墨子之兼,與孔子之公,名異而實同。

    學者頗疑其于孔子特以一公字撮要,未知所出。

    有興難雲:“墨氏以兼愛兼利為主旨、故舉一兼字甚顯然,惟孔子之道廣大悉備,欲以一二字撮其宗要,殊不易。

    昔人每以仁言之,蓋本于《大易》、《論語》。

    《易》以乾元為仁。

    仁者生生不息義。

    蓋以宇宙論而言,仁為萬化之原;以人生論而言,仁之德備萬善也。

    《論語》以仁為宗,門人問仁者甚多,可見。

    屍子于孔子獨舉一公字,毋乃泛而無據欤?”餘答之曰:《禮運》不雲乎?“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此屍子之所據也,而汝謂無據何耶?自三代之英以禮教彌縫統治階級與私有制之缺,圖緻小康,孔子深知其不可久,于是創發天下為公之大道,以斥破小康之禮教。

    子遊之徒記述夫子之說,而名以《禮運》,此在《禮經》中實為革故創新之一大典也,其義實與《春秋》、《周官》諸經互相發明。

    屍子特拈出《禮運》一公字不得不服其特識。

    《漢》《藝文志》稱屍子為商鞅之師。

    鞅死,乃逃入蜀,其書當是避禍居蜀時作,或悔其前事也。

    屍子佐鞅以用事于秦,其人格雖不足稱,然是戰國時一異才也。

    屍子能言禮運,則當時學人無不習《禮運》者亦可知也。

    禮運以天下為公之大道,見稱于屍子,可見其原本決不同于今《禮記》中之《禮運篇》。

    所以者何?今之《禮運篇》雖尚存“天下為公”數語,而省略太甚,其冗長之篇幅,所言之而不已者,仍是保持統治附級與私有制,稍有頭腦者讀之,當知通篇真意,還是天下為私,非天下為公也。

    以屍子之智,假令所讀者為今《禮記》中之《禮運篇》何至莫通其旨,妄以一公字稱孔子乎? 今之《禮運篇》,當是後倉、小戴師弟取《禮運》原本而削改之,因輯入《禮記》中,不複為單行本。

    據《漢》《藝文志》“禮十三家”,有《中庸》說二篇,顔師古注曰:“今《禮記》中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此之流。

    ”餘謂今《禮記》之《中庸》當是後倉等削改《漢志》中之《中庸》二篇而成者也,惜原書早亡不可校勘,大概《禮記》中收入他書,而改竄以成篇者,當不少也。

     後倉、小戴改竄《禮運》當有所本。

    七十子之徒宗法三代之英,而不肯為無君之論者,如孟、荀二家之書尚在,可考見也。

    韓非所說八儒,孟、荀實各開宗派。

    孟、荀雖并言革命,而隻謂暴君可革,卻不言君主制度可廢,非真正革命論也。

    惟《禮運》言“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與讀舉,與舉古通用。

    而深嫉夫當時之大人世及以為禮,此乃革命真義,孟、荀識短,猶不敢承受也。

    七十子後學之同乎孟、荀者當不少,孔子之道所以難行也。

    孟、荀諸家皆自以為真孔,其傳授《禮運》,自必多所改竄。

    如孟轲言孔子之《春秋》是為誅亂臣賊子而作,分明變亂孔子本旨。

    可覆看《原學統》。

    後倉、小戴輩當是依據孟、荀諸家所傳之《禮運》本,而更有削改。

    俗學無正見,雜采以成篇。

    其僞迹不可掩也。

     孔子外王學之真相究是如何,自呂秦、劉漢以來,将近三千年,從來無有提出此問題者。

    呂秦以焚坑毀學,漢人竄亂六經,假藉孔子以護帝制,孔子之外王學根本毀絕,誰複問其真相。

    清末歐化東漸,守舊者仍護持漢代所揭綱常名教,革命黨人則痛詈六經為皇帝之護符。

    皮錫瑞《經學曆史》言當時有燒經之說。

    吾侪回憶少時群居非聖诋經,猶如目前事。

    維時博覽通人,如章炳麟則承章學誠“六經皆史”之論,以孔子為史家,而發揚民族思想,以排滿清皇室。

    六經本非史,二章不能通也。

    孫诒讓則宗劉歆之說,以《周官》為周公作,而襲其皮毛,以淬勉維新變法。

    孫之《周禮政要》本淺小之書,而在維新時期頗有影響。

    康有為虛揭《春秋》三世名目,又依《禮運》以言大同,而皆不究其義。

    康氏宗《公羊》與董生《繁露》,而皆不辨其僞。

    餘于《原學統》已言之。

    至其《大同書》亦是淺薄小說,全無根柢。

    人類如何可至大同,康氏尚不知探尋問題,便欲立說。

    清季,世界之變已亟,中國如在大夢中猝爾受驚。

    值中外接觸,種種沖突,中國學人對于百家學術所從出之六經,自當深切研究,嚴正批判,舍其短,揚其長,以為吸收外化之基本,惜乎當時名士皆志不在此也。

     孔子外王學之真相究為何種類型,其為擁護君主統治階級與私有制,而取法三代之英,彌縫之以禮義,使下安其分以事上,而上亦務抑其狂逞之欲有以綏下,将以保小康之治欤?抑為同情天下勞苦小民,獨持天下為公之大道,蕩平階級實行民主以臻天下一家,中國一人之盛欤?自漢以來,朝廷之宣揚與社會上師儒之疏釋或推演,皆以六經外王之學屬于前一類型。

    清末,革命黨青年诋孔子為皇帝之護符者,即由此。

    餘由《禮記》中之《禮運篇》而詳核之,已發見其削改原書,如前說訖,即由《禮運》之書被改竄而可判定六經外王之學,确屬于後一類型。

    由其反對當時大人世及以為禮,即是不容許統治階級與私有制存在,其于社會大不平之唯一禍根,見得如此分明,說得如此的當,非天縱之聖,真有與民同患之心者,其能若是哉? 《漢》《藝文志》言:“昔仲尼沒而微言絕,李奇曰:微言者,隐微不顯之言也。

    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康有為據此以言春秋,其無知混亂,至可惜也。

    有為祖述班固,以為大義者,即小康之禮教,而孟轲言誅亂臣賊子之類皆是也。

    微言者,即《禮運》大同之說,與《春秋》太平義通,皆隐微之言也。

    如有為所雲則《春秋》為大義、微言兩相淆亂之書。

    孔子本無一定之見,而著書以惑後世,聖人何至喪心若是哉?倘謂大義為據亂世所不能無,則《春秋》之作本欲撥亂世而反諸正,歸于太平。

    撥者撥去。

    升平隻是由撥亂至太平之過渡時期,未可停滞而不進,況據亂世不可苟偷安忍,直須汲汲撥去亂制。

    亂制,見《原學統》中說《春秋》處。

    彼時之所謂大義,彼時,謂據亂世。

    聖人自當破斥之,而忍張之以教七十子乎?征之《論語》,“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

    ’曰:‘未仁乎?’”仲與忽并事公子糾,二人與糾同有君臣之義。

    忽能為糾而死,仲獨不死,故子路疑仲為未仁。

    “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桓公行義,不以兵力威脅諸侯,故諸侯樂與齊國聯合,以共攘夷狄,安天下。

    管仲之力也。

    如其仁!如其仁!’”孔注,言誰如管仲之仁耶。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欤?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仲相桓公,而專齊國之政。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管仲能安天下。

    使北方之戎,南方之強楚,不能侵略中夏諸國也。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也。

    ’”二條,皆見《論語》《憲問篇》。

    據此,可見《春秋》時以人臣死君之難為仁,否則為不仁,正是據亂世之大義。

    子貢、子路皆孔門高弟,猶執此大義以責管仲,而孔子直斥二子之非,揚管仲匡天下之功,不以為君而死之奴德為貴,可證孔子不予據亂世之所謂大義為正義也。

    班固言“七十子喪而大義乖”,蓋以為七十子受大義于孔子而無或背,及戰國時農家主廢君,道家亦多為反對君權之論,故班固有大義乖之歎也。

    其實,孔子未嘗以據亂世之大義教七十子,如上引《論語》之文可證。

    七十子自有崇尚三代之英,服膺其大義者,而決不盡如此。

    假令七十之徒皆崇小康之大義,則《禮運》流行至戰國而屍子能通其旨,是誰傳之乎?《春秋》本義至漢初猶存,賴子夏傳之公羊氏,延及何休口義未泯。

    《詩傳》雖全亡,而《論語》《陽貨篇》“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朱注:興者,“感發志意”。

    餘謂志意盛,則不為強暴所摧折也。

    可以觀,朱注:觀者,“考見得失”。

    餘按詩采自民間,可以見群情之所患苦,而考察人民生計與社會政治制度之得失及教化風習之善惡。

    可以群,詩發于人情之自然,其休戚哀樂之感,常引起人之同情,故誦詩而合群之愛生。

    民主之治,基于群情之互相樂助,互相制約,故詩教重在群。

    可以怨。

    ’”怨詩皆代表勞苦大衆憂思之情。

    感于上層之壓迫侵削而有憂,憂而思,思然後積,積然後流,流然後發,情深而氣充,故其感人也深,而人莫不與之同情,革命所由興也。

    此數語猶存于《論語》,可窺孔子詩教概要,其異于據亂世之大義不待言。

    三千七十之倫當必有傳《詩》者,傳者,傳習與傳授。

    惜遭焚坑禍,而秦、漢間學《詩》者,不聞有護持孔子《詩》傳之儒,是可惜耳! 《尚書》《經》《傳》之出于漢者,有河間獻王所得,見《漢書》《景十三王傳》。

    有魯共王壞孔子宅所得,見《漢書》《藝文志》等。

    此皆古文也。

    獻王《書》是否獻之漢廷不可考。

    孔壁《書》漢朝秘藏,所謂中秘。

    始終不立學。

    餘論之于《原學統》中。

    《漢》《藝文志》稱“《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蓋即孔壁中書。

    《志》稱孔安國獻之于朝,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此與《論衡》《正說篇》所言者不同。

    《論衡》雲得百篇于孔壁,“武帝使使者取視之,莫能讀者,遂秘于中”雲雲。

    餘以為《論衡》較可據。

    班《志》據劉向、歆父子,每以己意立說。

    信向、歆不如信《論衡》也。

    班《志》言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

    《酒诰》、《召诰》二篇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向所說止此。

    至于中古文經本,與三家經本,彼此篇名有異同否?篇數多少有不齊否?《酒诰》、《召诰》而外其餘各篇異文多少?劉向均不言及,此甚可疑。

    豈隻校此二篇耶?抑此二篇外都無異文脫字耶?事實決不如此。

    餘揣劉向以中古文校正三家經本之結果,其懸殊必太甚。

    唯《酒诰》、《召诰》二篇彼此都有之,且異文猶少,故向獨舉之耳。

    龔自珍不信中古文。

    殊不知,中古文即漢武使使者所取孔壁書。

    《論衡》必有據。

    自珍疑難太疏謬。

    皮錫瑞贊同其說更謬甚。

    三家經本即伏生所傳之古書。

    孔壁所出必是孔子所删修之書,其取義決與古書大不同。

    漢初尊信之《尚書》至今存者,唯是秦博士伏生所傳之二十九篇。

    此誠小康禮教之書,即據亂世之大義也。

    伏生所傳之書流行至今,而中古文即孔壁之書,漢廷秘藏不立學,遂至廢絕。

    可見中古文為孔子所修之書必與據亂世之大義極不相合,必不容許大人世及以為禮,即不容許統治階級存在也。

    孔壁之古文書自當較秦博士伏生所傳之二十九篇為至可信,而漢之君臣或博士之屬始終不欲以此書立學,不以此書行世,豈不怪哉?其必以此書有大不便于皇帝者可知矣。

    班固以為七十子所受于孔子者為據亂世之大義,誣孔子亂六經,以護帝制,此本漢人奴習,無足為怪。

    餘從今《禮記》《禮運篇》發見後倉等改竄原書,以離大道而歸小康,要非原書本來面目。

    從孔壁書以中秘廢絕,而秦博士所傳之書盛行,可以想見孔子删修之書必與古書絕不同旨。

    秦博士所傳之書,大概據古書以改孔子之書。

    古書是據亂世之大義。

    秦博士所據。

    孔子所修書與據亂世之大義正相反。

    其一興一廢決不偶然,從《論語》以興、觀、群、怨,教弟子學《詩》,可想見孔子《詩傳》内容,必反對據亂世之大義。

    《詩》傳亡,而其義旨猶存于《論語》也。

    總之孔子六經皆本于天下為公之大道以立說。

    屍子據《禮運》而以一公字蔽六經,蔽,猶涵蓋也。

    猶之《論語》據《詩經》《魯頌》《駉篇》“思無邪”三字,蔽三百篇也。

    參考《論語》《為政篇》。

    據亂世之大義,正與天下一家之公道極端背反。

    天下一家,見《禮運》。

    前文已引。

    康有為不辨班固之邪謬而祖述其說,以大義、微言兩相淆亂,而妄說《春秋》。

    是故公羊陰變《春秋》改亂制之意,而為漢制法,有為不能辨其僞。

    《春秋》以天子、諸侯、大夫等統治階級為亂制,說見《原學統》中。

    後文當更詳之。

    《公羊》之為漢制法正是班固所謂大義,即擁護統治階級者也。

    董仲舒聞《春秋》于公羊壽,而乃倡事天之教,謂“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以種種頑陋不堪之論迎合皇帝,明明背叛大《易》、《春秋》,有為複不辨其妄。

    《繁露》一書,如有中才肯細心者,将其說條舉出,毋誤後學。

    其書亦時有深語,或是采自古義,須注意。

    夫有為以《春秋》自鳴,其所奉為法寶者,《公羊傳》與《春秋繁露》二書也。

    而二書之僞與妄,有為讀之己熟,乃毫無識别,不謂之怪事不得也。

    有為之所以陷于迷謬,蓋為班固所愚,以為孔子之教有大義,亦時有微言。

    六經皆以大義為主,而微言偶寓焉,班固之意如是,有為亦信為如是。

    《公羊》、《繁露》二書之僞與妄,有為習熟而不以為異,以其為大義所在故也。

    微言者,隐微不顯之言。

    有為以為《春秋》張三世而有太平世此微言也,《禮運篇》有大同義數條亦微言也,于是雜亂抄書而言孔子改制,不問孔子所欲改者,是何等制?言《春秋》有大義、微言,不悟大義、微言根本兩不相容,孔子何至渾亂一團?至其依據《禮運》大同義數條而拟大同草案,但大同如何可能,有為茫然昧然,絕不探尋問題。

    《禮運》雖經改易,而其原書根本旨要尚可于僞篇中考索,餘當于後文提出。

    僞篇,謂今《禮記》中之《禮運篇》。

    惜乎有為浮亂,雖熟讀《禮運篇》竟如不讀也。

    有為受漢人籠罩,于六經不求真解,隻剽竊《春秋》三世名目及《禮運篇》首數語,以此自炫新奇。

    而《大易》為《春秋》之原,有為不能通,則置之而不肯深究。

    《周官》、《禮運》皆與《春秋》為一貫,有為不信《周官》,則《春秋》撥亂而緻太平之經緯萬端,與其裁成天地之功用,皆不可得而見。

    餘謂有為虛揭三世名目者以此。

    或有難言:“《周官》之制度可行于後世欤?”曰:《易》不雲乎?“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不可為典要。

    ”六虛者,上下四方,猶雲大宇。

    “不可為典要”者,言當率循自然之則,不可以吾人主觀為之安立典常也。

    聖人之觀測于自然者如此。

    又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聖人之觀測于人群者如此。

    夫群變屢遷,聖人固不能為後世詳定一切之制,然窮、變、通、久自是存乎人群之公則,《周官》之為經實本此公則而樹義。

    為人群蕲進太平,而創明未來世治制之大體,雖未可預知一切以為之計,而其施設之大體固本乎窮變通久之公則,後人不容忽而不究也。

    其本乎窮變通久之公則者何耶?自有人類以來,貧富不均而富者侵貧,智愚不均而智者欺愚,強弱不均而強者噬弱。

    聖人作《周官》深知貧富、智慧、強弱種種之不均,為人道之窮也,故其全經之蟠際天地,經緯萬端者,一切皆懲不均之窮,而變之以一切皆均。

    為亨通可久之道,是故土田歸公,計口分配合作,人莫得私有。

    百工衆業相聯,讀《周官》者,須知其全經根本旨趣,一是均義,一是聯義,此兩義深遠至極,真切至極。

    處處要行之以均平,處處要互相聯系。

    工業尤然。

    天産地産之材,無不化裁之以增其量、變其質,化裁二字,見《易》《系辭傳》。

    化者變化之,裁者裁成之。

    凡物經化裁則其量增,而質亦變。

    《周官經》以事官掌工業,而明其職曰,以生百物,蓋言工以化裁而生物也。

    期于利用厚生。

    而一切工業皆屬國營,統之以事官,冬官亦名事官。

    人人在團體生活中各盡其智力體力,則貧富均矣。

    學校教以道藝,道者,本原之學,今雲哲學是。

    智慧與道德之涵養須有道學。

    藝字,含義最寬,有知能或技術等義。

    古言藝者,大概為知能義,如格物的知識即屬于藝。

    若今以繪畫名藝術則狹義也。

    社會厲行讀法。

    工人猶令習世事,後詳。

    人人自童年以至壯老,無一日曠學,則智愚均矣。

    《周官經》以冬官即掌工業者。

    與夏官之外交,聯系最密切。

    夏官有訓方、職方、合方諸氏,至後當詳。

    專主通達大地萬國人民之志願,而互相聯合為一體,從解決經濟問題入手,利害與共,休戚相關,生産統籌,有無互通,一切悉本均平之原理。

    如此,則強弱均矣。

    此乃略言大概,其詳非此所及。

    《周官》制度及升平之治,是為由據亂進入太平之過渡時期。

    而難者必謂《周官》不足侈談于後世,何其識之卑,見之小乎?康有為學《春秋》而疑《周官》,正是于《春秋》無所知耳。

     孔子五十歲前深究實用之學,詳在《原學統》。

    或者猶信小康禮教,即依大人世及以為禮,而不敢背其所謂大義。

    至五十學《易》後,二十餘年間其思想蓋已大變。

    孔子卒年七十四,從學《易》至卒之年,約二十五年。

    孔子修六經當在晚年,《大易》、《春秋》、《周官》三經之作或更後。

    晚而已知道之不行,思著書以開後世。

    六經為孔子晚年定論,其思想自是一貫,斷無大義、微言,渾亂一團之理。

    餘敢斷言,聖人心事如白日,決不至以大人世及為禮,與天下為公,兩種不同之說,是非莫定而苟且成書,诳惑後人。

    決有至三字,至此為句。

    六經為内聖外王之學。

    内聖則以天地萬物一體為宗,以成己成物為用;外王則以天下為公為宗,以人代天工為用。

    天下為公,必蕩平階級,故大人世及之禮制不容存,同時必作動人民自主之力量,如《尚書》言“協和萬邦,黎民于變”,《周官》言“作民”,《大學》言“作新民”皆是。

    人民不經一番作動,其情渙散,其力脆弱,難言民主也。

    《尚書》言“天工,人其代之”,解見本書緒言中。

    《易》《系辭傳》大闡此旨。

    《周官經》以掌工之官,職在生百物,亦此旨。

    六經之宗要既明,則外王學之真相,可不為邪說所蔽矣! 附識:《論語》一書,門人所記,當有孔子五十以前之語,亦有其晚年語。

    且因機酬對,不能無随順時宜語。

    此書萬不可不深究,但須簡擇。

     孔子天下為公之理想與制度,今當就《大易》、《春秋》、《禮運》、《周官》四經,而分别提控其要最,叙述如次: 易道廣大悉備,廣大則無所不包,番備則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欲以簡少之文,條分件系而揭明之,勢所難能。

    必不得已,略舉二義:一曰倡導格物學,古代格物學,猶今雲科學。

    二曰明社會發展,以需養為主,資具為先,資具,猶雲生産工具。

    始乎蒙,終于乾元用九,天下文明。

     倡導科學之理論,莫盛于《大易》。

    今征引《系辭傳》諸文,而加注如下: “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

    ”見《上傳》第四章。

    注曰:聖人之尊知而異乎反知也,于此可見矣。

    晚周哲人反知最力者,莫如老、莊。

    莊子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以有涯随無涯,殆已;郭象注:“以有限之生,尋無極之知,安得而不困哉?”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已困于知,而不知止,又為知以救之,斯養而傷之者,真大殆也。

    見《莊子》《養生主篇》。

    老子曰:“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見《老子》上篇十九章。

    莊子傷夫人之以有限之生,尋無極之知,是自傷其生,此等頹廢之論将使人道同于土石之無知。

    夫人者有知之物也,人與萬物無二本,乃互相連屬而為渾然之全體也。

    萬物一詞,即天地與人或一切物,皆為其所遍包廣涵,而無有遺。

    人心之知其周通于萬物也,是乃全體中自然之運,運者,運行或運用義。

    必然之幾,幾者,動之微。

    譬猶吾一身之血脈流通,不容遏抑者也。

    遏抑之,是自絕其大生廣生之機,豈止困殆而已乎?莊子歎為知之殆,而不為知者其殆尤甚,則莊子所不喻也。

    道家本任自然,而知之發展正是自然之理,莊子乃欲不為知,是逆自然,豈任自然乎? 或複有難:“孔子言知周萬物,是乃極端主知論,而迥異不可知論者,毋乃持論過高欤?夫萬物之理,無窮無盡,合大地古今人類知能之所及,與各種學術之所發見,而在無窮無盡之大寶藏中其所知終屬有限。

    試以此說,質諸當世博才通人,或待之後賢,當不容否認也。

    知周萬物,談何容易哉?”答曰:子之言,餘亦認為有當也,然忽視知能之績,究未免太過。

    自鴻荒肇啟,以至一切學術昌明之今日,人類對于大自然無窮無盡之法海,其所泛遊博覽而确有獲者,亦既廣且精矣。

    法海之法,此中則指理道言,或以自然規律言亦可。

    海者,形容其深廣也。

    自今以往,人類知能與學術發達之前途正未可量,則如孔子所言,吾人有周知萬物之可能,本非誇大。

    孔子言知周乎萬物,周者遍義。

    萬物之理,雖深廣無窮盡,而人類之知力亦無限,自能周遍知之也。

    即降一步言之,雖于無窮無盡之法海,不必能周遍知之,而人類繼續求知,亦随之無窮盡,雖複知之不必能周而積世積人,所知愈多,其庶幾近于周知。

    近字吃緊。

    終亦不息其努力,夫惟近于周知,而無可息其努力也,是乃人生之所以日新其德,而為至樂也。

    何至有莊生之所謂殆哉?信任知之權能,尊重知之價值,發展求知之愛好,此乃孔子與儒學偉大處,科學精神在是也。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異哉老子斯言!其有激而然耶?老子嘗曰“智慧出,有大僞”。

    《老子》上篇十八章。

    又曰:“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老子》上篇三章。

    又曰:“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老子下篇五十七章。

    又曰:“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老子》下篇六十五章。

    凡老子之言皆此類,其以為“絕聖棄智,民利百倍”者,蓋惡夫智慧出則大僞生,伎巧多,奇物起,嗜欲盛,人以是虧其性,喪其樸,違其常道。

    而推其原,則由于人之多知,故老子傷之,而以絕聖棄智,為斯民之大利也。

    老氏之見其果是欤?餘未敢以為是也。

    夫智慧非以為大僞,而大僞生;難得之貨非以招盜,而盜生;可欲之物非以緻亂,而亂生;技巧多,奇貨起,非以長嗜欲,而嗜欲生。

    民之多智非必難治,而多智之民難治者,其必有故。

    夫老氏之所患,孔子非不知也。

    孔子曰:“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

    ”老氏乃言“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一以濟天下之道,本于知;一欲無知而民始利,其相反若此之甚也,何哉?夫大僞随智慧以生,而作僞畢竟不是智慧;盜随難得之貨以生,而盜與難得之貨究無相依不離之關系;亂随可欲之物以生,而亂與可欲之物複無相依不離之關系;嗜欲随奇貨以生,而嗜欲與奇物都無相依不離之關系;民之多智不可說為難治之因;民之難治決不是其智多之果。

    孔子見之甚明,是故智慧不可锢蔽,而去僞非無其道也。

    難得之貨,可欲之物,不可禁阻,而止盜息亂,非無其道也。

    奇物不可不獎勵,而嗜欲導之于正,非無其道也。

    民之多智,是乃易治,非難治也。

    夫去僞止盜乃至導嗜欲于正,俱非無其道者何?民之多智而易治者何?當知儒者有二道焉,曰興禮樂,曰本天下為公之道,以立制度。

    是二者,皆所以發揚人類周通萬物之知,以弘濟天下,而無往不利者也。

    雲何禮樂?禮者,敬以持己而不敢偷,敬者,禮之本。

    敬以待人而不敢侮,自大而侵人,非人道也。

    修于外以養其内也。

    樂者,沖和而不倚,沖者深也。

    和之德根于内,乃至深而不可測其缊。

    和者生命之本然。

    鬥争為戰勝不和之一種手段。

    不倚者,和自内發,非有待于外故。

    同物而無己,和則渾然與物同體,故無小己之私。

    誠于中,以形諸外也。

    禮樂交修,而和與敬之德本醇固,和與敬,皆萬德之本。

    則周通萬物之知,皆順循乎和敬以起用。

    見理明,智慧出,則見理明,老氏訾之、非也。

    而執德宏,德,謂和與敬;執者,謂常不失其和敬也。

    則邪僞自無由作。

    凡作僞者,必由于無智也。

    智者明知僞不足恃,何以僞為?又凡有智而貧于德者,私欲起而障其智,亦可作僞,故禮樂之化興。

    人心不失其和敬,則私欲不萌,而僞端自絕。

    邪僞不作,其有難得之貨,可欲之物交接乎前,而猶或亂心,或蓄盜志者,斷不至是也。

    人心常存和敬,則嗜欲從理,而毋妄逞,奇物足供利用,何患之有?老氏不知以禮樂育德,而深惡智慧技能,智慧一詞,有勝義,有劣義。

    知識雜,機變甚者,說為智慧,此屬劣義。

    若乃至高之明睿勝用,其于理道之玄遠幽微,能不待推論而徹悟者,此名智慧,而不當說為知識的,是乃勝義。

    《老子》書中智慧與聖智等辭,多屬劣義。

    厭文明而思返淳樸,此實褊狹之見耳。

    老氏以為上古之人群,無知而淳樸。

    其實無知之樸,不必為淳德也。

    僿野之群,以無知故,罕能為惡,亦以無知故,莫能為善。

    猶複當知,無知之族其于一切事物之理未有了别,其人猶未甚變革獸性,貪戾猜忍之習,不必亞于足智之倫。

    老氏顧欲常使民無知無欲,見《老子》上篇三章。

    豈不誤哉?未開化之群雖無知,而常有求知之欲,至于生存欲與飲食男女等欲,皆自然之理,人生必不可無者。

    老氏獨反自然何耶?申、韓演老氏使民無知之旨,呂政用之卒緻滅亡。

    逆自然者不祥,斯明驗也。

    夫人生有救知之欲,未可安于無知也。

    要在以禮樂養其和敬諸德,而後斯人開物之知,富有日新,有德以為之帥,其功用無有不善。

    官天地、府萬物、弘濟之道無窮,聖學所以俟百世而不惑也。

     雲何本天下為公之道以立制度?大人世及之禮與私有制悉廢除,即蕩平階級而建天下一家之新制,是謂公。

    夫群制之良否,群制,猶言社會組織與經濟制度。

    其于人類道德與智慧之表現,蓋相關最钜。

    在統治階級與私有制之下,大多數人受少數人之侵欺,其道德與智慧不易表現。

    在階級與私有制廢除,天下一家之制度下,人人可以表現其道德與智慧。

    所以者何?天下之人人皆化私而為公,戒渙散而務合群,則智慧超脫于小己利害之外,而與日月合其明。

    “與日月合明”,見《易》《乾卦》《文言》。

    日月大明,無私照也,智慧亦猶是。

    大明不容邪僞,譬如大海不宿死屍,老氏見不及此也。

    人類共同生活之制既已建立。

    則難得之貨,可欲之物,及諸伎巧奇物,皆為全群利用厚生之所必需。

    小己在全群之中,樂利與共,何至有盜與亂之事?嗜欲得正當之發舒,而吾人神智自有解粘去縛,精進向上之樂。

    老氏必欲常使民無知無欲,是冀返人類為塊土也,何可得哉?若夫人民多智,而上層統治者猶不悟,常鉗制而侵削之不已,人民困窮,而謀不執。

    老氏說為難治,殆未究難治之故耳。

    荀卿言民生在群,其義本于《大易》之比。

    比者,比輔。

    《易》有《比卦》,明萬物互相比輔而生。

    民智既開,自當舉革命,除階級,合群策群力,互相扶勉,互相制約,而為天下一家之制。

    太平盛治,非民之多智,無由緻也。

    而老氏必以民之無知為福,不亦謬哉?或曰:“老氏當晚周之際,惡夫霸者假仁義之名,而以術誘其民,故雲‘以智治國、國之賊’,其意未可厚非也。

    ”曰:若是,則如孟轲直斥霸道可矣,何得以民之多智為病?且民有正智,方不惑于霸者之術。

    正智一詞,借用佛典。

    智無倒妄,故曰正。

    《易》《系傳》言“貞明”,亦正智義。

    老氏顧謂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是人民不當有智也。

    老氏之流為申、韓,豈偶然哉?總之老氏反知之論,褊淺而不可為訓。

    嚴複評點老子,以老為民主之治,以儒術為君主之利器,其于儒老,兩皆無知。

    儒道廣大悉備,其言“知周萬物,而道濟天下”,要歸于化民以禮樂,導民以天下為公,以立制度,此其所以司造化之權,樹人道之準也。

     “複,小而辨于物。

    ”見《下傳》第七章。

    注曰:《複卦》孤陽在群陰之下,故說為小。

    《複卦》六爻,初爻為陽,自二以上,五爻皆陰。

    初之孤陽,故有小象。

    《易》道包通萬有,包者包含,通者通貫。

    其取義不拘一端,故聖人于複卦特示格物學之方法,曰小辨于物。

    小辨者,分析術也。

    物理繁赜至極,非分析則難察其同中之異,異中之同。

    物理隐微難測,非分析則莫能由表以入裡,由粗而緻精。

    凡物轉變無窮,非分析則無可究其因果屢遷之妙。

    凡因,望後果而名因;若望其前因,則應名果。

    凡果,望前因而名果;若望其後果,則應名因。

    故知凡物轉變,都是因果屢遷而不斷。

    如上略說分析術之重要,是為格物學者所萬不可忽。

    《論語》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分析術乃格物學之利器。

    自漢以下,二千數百年間,格物學廢,而儒生不知有小辨術,亦可曰小辨術絕,故格物學亡。

     孔子于《易》之《複卦》首明小辨術,門人從之受《易》者,必有專研此學,惜乎《易經》傳記亡失,不可考矣。

    漢初司馬談曾言六藝經傳,以千萬數。

    《易》為五經之原,其傳記于多,惜皆亡于秦、漢。

    猶幸《大戴禮》有《小辨篇》尚存鱗爪,其稱孔子對魯哀公問忠信雲:“内思畢心曰知中,中以應實曰知恕。

    ”案“内思畢心”者,内心之功用,依據感覺而起思惟。

    思惟既據感攝之材料,能構造無數概念,而複分析與綜合之,殆成為重重無盡之理法界。

    理法界一詞,借用佛典,不必符其本義。

    此則思惟,畢盡其内心之功用,是謂“内思畢心”。

    知此,則知中矣。

    “中以應實”者,思惟似離感覺而上升,已構成重重無盡之理法界,則所謂“内思畢心”之中将入玄虛而不根于實物,惡乎可?孔子慮人之疑及此也,故又曰“中以應實”。

    概念皆有感攝之材料為依據,即思惟皆有實物為其所從出之源泉。

    思惟雖上升,終不離其所據之實際理地,是謂“中以應實”。

    知此,則知恕矣。

    孔子格物之學以實測為基。

    《大戴》《小辨篇》存此片言至可貴。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

    ”見《上傳》第四章。

    注曰:本書緒言引此文,曾為疏釋,今複略注。

    範圍者,朱子曰:範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

    天地之化無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于中道,所謂裁成者也。

    案朱子釋範圍二字,甚是。

    吾人對于天地,天地猶雲大自然。

    須能自為主宰,使天地之化皆在吾人之範圍中,而得免于過失。

    姑舉一二例:“昔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故鑿龍門,辟伊阙,析底柱,破碣石,堕斷天地之性。

    ”見《漢書》《溝洫志》。

    大禹所以“堕斷天地之性”,堕,毀也。

    即是以人功改造天地,使天地不得越吾人之範圍。

    洪水不獨不為人害,乃為人之大利。

    又如天高而不可升,江河險而不可渡,先民始造船以行水。

    墨子更造木鸢,為晚世空航之始。

    此皆吾人以自力範圍天地之事實。

    至科學昌明,則人力制天之偉績更不待言。

    天地之化,不能逾越人之範圍,西人言征服自然亦符此旨。

    “曲成萬物”者,吾人明于萬物之性能,因以人功利用之,或操縱之,或扶植之,使其性能發揮盛大,直成為新創之物事,故曰曲成。

    《中庸》二十二章:“其次緻曲,曲能有誠。

    ”朱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