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佛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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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詳此所雲三時教,蓋大乘有宗假托釋迦氏随機施教,于三個時期對三種人說法,淺深不同,于是有三時教之判别。
有宗自以為傳承釋迦最上勝義,且判定空宗所承繼者為不了義教。
不了義者,其義尚淺,非最勝故。
明目張膽,反對空宗。
蓋僞托于釋迦,以自弘其教耳。
夫有宗以非有非空,對治空宗一往談空之弊,用意未嘗不美。
獨惜其所推演之一套理論,适堕情見窠臼,殊難折伏空宗。
今欲評判有宗得失,須從兩方面去審核:一、本體論;二、宇宙論。
先從本體論審核有宗之說。
有宗與空宗相反處,可就《寶性論》中找出證據。
《寶性論》,系元魏天竺三藏勒那摩提譯。
此論,本為《何義說品》第七。
問曰:餘修多羅中,修多羅,謂經籍。
皆說一切空。
按指空宗所宗經而言。
此中何故說有真如、佛性?按《寶性論》屬有宗。
佛性,亦真如之别名。
偈言: 處處經中說,内外一切空。
按内空外空等,曾見前文。
有為法,如雲及如夢幻等。
按以上謂空宗。
此中何故說,一切諸衆生皆有真如性,而不說空寂?按以上謂有宗。
答曰,偈言: 以有怯弱心,按此第一種過。
空宗說一切皆空,衆生聞之怖畏,以為無所歸趣,故有怯弱心也。
輕慢諸衆生。
按此第二種過。
如一切空之言,即衆生都無真如、佛性,故是輕慢衆生。
執着虛妄法,按此第三種過。
謂談一切空,而無真實可以示人。
故外道皆執着虛妄法,無可導之入正理。
謗真如實性。
按此第四種過。
凡執着虛妄法者,皆不知有真如性,故妄肆謗毀。
計身有神我。
按此後五種過。
如外道由不見真如故,乃妄計身中有神我。
為令如是等,遠離五種過,故說有佛性。
據《寶性論》所言,足見空宗所傳授之經典,處處說空寂。
及有宗崛起,其所宗諸經便都說真如實相,實相,猶雲實體。
真如實相四字,作複詞,有宗以法性名之為真如。
真者,真實。
如者,不變,恒如其性故,亦是真實義。
便與空宗迥異。
空宗祇說法性是空寂的。
有宗與之反對,說法性是真實的。
《寶性論》特别提出此異點,甚值得注意。
《大般若》說七空乃至二十空,詳《大般若》初分。
于一切法相皆作空觀。
觀者,觀察。
觀一切物本來是空,曰空觀。
遂至于法性亦防人于此起執,不惜說為空,此誠太過。
後來有宗,始以真如廣說法性。
參考《大論》七十七。
如《解深密經》及《大論》與《中邊》等論,皆說有七真如乃至十真實。
真實,亦真如之别名。
言七真如者,非真如可剖為七種。
但取義不一,而多為之名耳。
如第一曰流轉真如,流轉者,謂心與物是刹刹前滅後生相續而流,故名流轉法。
謂真如是流轉法之實體,故為此名。
非謂流轉即是真如。
乃至第七曰正行真如,正行,謂聖者修道,發起正行。
經文有道谛一詞,今不引用,恐解說太繁。
謂正行因真如而得起,故為此名。
亦非謂正行即是真如。
十真實,随義異名,茲不及述。
總之,二宗談法性,一說為空寂,一名之為真如,其異顯然。
或有難言:“《大般若經》已說真如,并非有宗創說。
”答曰:善學者窮究各家之學,須各通其大旨,注意各字。
不可尋章摘句而失其整個的意思。
《大般若經》非不說真如,要其用意完全注重破相。
若執真如為實有者,亦是取相,便成極大迷妄。
取,猶執也。
若将真如當作實有的東西來設想,此時之心便起一種執着相,故雲取相。
《般若經》大旨,畢竟空一切相,欲人于言外透悟真如。
故空宗着重點,惟在證會法性空寂。
這個着重點,是其千條萬緒所彙通處。
吾侪于此領取,方不陷于尋章摘句之失。
有宗雖盛彰真實,亦何嘗不道空寂,如《解深密經》及《瑜伽》皆說有十七空,《顯揚論》卷十五。
說十六空,《中邊》亦爾。
《中邊述記》卷一可參考。
此外真谛譯有十八空論。
以上諸空義,蓋有宗根據空宗《大般若經》而采撮之。
可見有宗亦談空寂,但其着重點畢竟在解悟法性真實。
學者将有宗重要經論任取一部玩索,便見得有宗立說大旨與空宗截然不同。
猶複須知,大乘廢用求體非無所本。
追維釋迦傳法首說五蘊,即用一種剖解術或破碎術,将物的現象與心的現象一一拆散,都不實在。
如剝蕉葉,一片一片剝完,自無芭蕉可得。
如此,不獨人相、我相空,即法相亦何容存在。
小乘承釋尊之緒,已有倡空教。
要至大乘龍樹諸公而後空得徹底耳。
空宗祇見法性空寂,有宗反之,則欲令人認識法性真實。
二宗對于法性之領會互不同,此甚可注意也。
然有宗仍不改出世法之本旨,其故何在?餘以為二宗畢竟共有一個不可變革之根本信念,即以萬法實體法性。
是無有生生、無有流動、無有變化,此中是字一氣貫下。
此法性所以有不生不滅之稱也。
有宗不肯改此根本信念。
雖複昌言法性真實,以救沉空溺寂之偏,而其異于空宗者,亦止此耳。
有宗仍堅守出世法,非偶然也,其骨髓不異大空也。
大乘空宗,簡稱大空。
後仿此。
有宗建立本有種子為萬法之初因,萬法,為心物諸法之總稱。
種子者,以其有能生的作用,故立此名。
蓋有宗推想萬法有其所從生之原,而名之曰種子,即以種子說為萬法之初因。
本有者,言此種子是本來有故,非後起故,又名法爾種子。
法爾者,自然義。
言此種子自然有故,不可問其所從來。
而仍承舊義說真如是萬法實性,頗有二重本體之過。
蓋舊說真如是不生不滅法,有宗不敢叛。
故别立種子為萬法作生因,為,讀衛。
有宗蓋自陷于巨謬而不悟也。
本有種子是萬法初因,不謂之本體不得也。
而又立真如為萬法實性,則有兩重本體矣。
無着開端已謬誤,不可專議世親也。
佛家自小乘以來談一切法,将有為即生滅法。
無為即不生不滅法。
破作兩片說去,已為後來大乘宇宙論中分别性相之所本。
無為是法性,有為是法相。
然精研萬法實相之學,在佛法中居最高地位,則自龍樹菩薩崛興,特張大乘之幟,乃弘此極則耳。
實相,猶雲本體。
龍樹之學當有淵源,但大乘之幟蓋自龍樹始張大耳。
極則者:極,猶至也;則,猶法也。
但此雲法者,則指大乘始談本體論而言。
以其弘闡實相,窮理到至極處,故稱極則。
大乘學派,龍樹始張,初未嘗标空宗之名,其後有宗起,反空而談有,亦稱大乘。
于是大乘分空有二宗。
《中論》雲:“大乘祇有一法印,曰實相印。
”曾見前。
可見龍樹以實相一印,印定《大般若》等經、《中觀》等論。
凡用等字者,因不及遍舉故。
但後來有宗所宗之諸經,若《解深密》之類,必不在龍樹所認為大乘經之列。
必不承認諸小乘師能窮實相,諸者,小乘宗派頗多故。
窮者,窮究。
必不承認諸小乘經、論,能談實相。
大乘所造之域,正是小乘未曾攀援之境。
龍樹諸師不得不獨标大乘之稱,以自别于小學也。
小學者,小乘之學。
總之,佛法自釋迦沒後,由小乘二十部發展,部,猶宗派也。
至龍樹崛起,集本體論之大成。
義海汪洋,歎觀止矣。
《大般若經》決非出一人之手,亦非一時期中少數人之合作,龍樹當是集先後衆師之說。
《大般若經》若有人焉于佛法無素養,驟閱之便索然短趣,不堪多覽。
若久研佛法者勿遽存反對之見,且随順出世法之途徑去玩索,便覺理趣深遠,窮于稱贊。
佛家實相之論,始于大空,至《大般若經》集成而備矣、至矣,無可複加矣。
有宗初興,造《解深密經》,妄貶《大般若經》,欲以自張,可謂不知量也。
不自知其分量。
然無着、世親兄弟皆有宗開山之大師。
畢竟歸心《大般若》。
玄奘晚年拚命譯《大經》,《大般若》之簡稱譯成,歡喜無量。
窺基在《唯識述記》中駁斥清辨。
其後乃雲:“清辨有言,應當修學。
”有宗始雖反空,而在本體論上不能于空宗經論之外别有發明。
世親晚年作《唯識三十頌》。
前二十四頌皆說法相,第二十五頌說法性,後五頌說修行位次。
見《唯識述記》卷二第五、六頁。
據此頌以衡論有宗,厥有三事可注意。
一事、無着早年集《瑜伽師地論》此論是采集衆家之說。
并撰十支,依《瑜伽》作《十部論》,稱十支。
其學宏博。
晚年欲成立唯識之論而未及就,以授其弟世親。
世親亦以暮年作《三十頌》,唯識論之大體完成。
有宗之學至此有嚴密體系,而其規模亦狹小矣。
二事、《三十頌》談法性者祇一頌,寥寥數語,可見世親于本體論無自得處。
其向所聞于無着者,恐亦無勝義也。
三事、《三十頌》以二十四頌詳說法相。
可見有宗之學,從無着傳世親,乃特别注重成立法相實有,正與空宗破相之旨極端反對。
餘竊謂有宗在宇宙論上反對空宗,其意本未可非,此中宇宙論,是狹義,專就法相或現象言。
獨惜其理論之敗缺太多。
特論不精不審,謂之缺。
不足攻敵,謂之敗。
今當别為下章猶複略論有宗,而于空宗有未盡之意亦加以申說。
詳此所雲三時教,蓋大乘有宗假托釋迦氏随機施教,于三個時期對三種人說法,淺深不同,于是有三時教之判别。
有宗自以為傳承釋迦最上勝義,且判定空宗所承繼者為不了義教。
不了義者,其義尚淺,非最勝故。
明目張膽,反對空宗。
蓋僞托于釋迦,以自弘其教耳。
夫有宗以非有非空,對治空宗一往談空之弊,用意未嘗不美。
獨惜其所推演之一套理論,适堕情見窠臼,殊難折伏空宗。
今欲評判有宗得失,須從兩方面去審核:一、本體論;二、宇宙論。
先從本體論審核有宗之說。
有宗與空宗相反處,可就《寶性論》中找出證據。
《寶性論》,系元魏天竺三藏勒那摩提譯。
此論,本為《何義說品》第七。
問曰:餘修多羅中,修多羅,謂經籍。
皆說一切空。
按指空宗所宗經而言。
此中何故說有真如、佛性?按《寶性論》屬有宗。
佛性,亦真如之别名。
偈言: 處處經中說,内外一切空。
按内空外空等,曾見前文。
有為法,如雲及如夢幻等。
按以上謂空宗。
此中何故說,一切諸衆生皆有真如性,而不說空寂?按以上謂有宗。
答曰,偈言: 以有怯弱心,按此第一種過。
空宗說一切皆空,衆生聞之怖畏,以為無所歸趣,故有怯弱心也。
輕慢諸衆生。
按此第二種過。
如一切空之言,即衆生都無真如、佛性,故是輕慢衆生。
執着虛妄法,按此第三種過。
謂談一切空,而無真實可以示人。
故外道皆執着虛妄法,無可導之入正理。
謗真如實性。
按此第四種過。
凡執着虛妄法者,皆不知有真如性,故妄肆謗毀。
計身有神我。
按此後五種過。
如外道由不見真如故,乃妄計身中有神我。
為令如是等,遠離五種過,故說有佛性。
據《寶性論》所言,足見空宗所傳授之經典,處處說空寂。
及有宗崛起,其所宗諸經便都說真如實相,實相,猶雲實體。
真如實相四字,作複詞,有宗以法性名之為真如。
真者,真實。
如者,不變,恒如其性故,亦是真實義。
便與空宗迥異。
空宗祇說法性是空寂的。
有宗與之反對,說法性是真實的。
《寶性論》特别提出此異點,甚值得注意。
《大般若》說七空乃至二十空,詳《大般若》初分。
于一切法相皆作空觀。
觀者,觀察。
觀一切物本來是空,曰空觀。
遂至于法性亦防人于此起執,不惜說為空,此誠太過。
後來有宗,始以真如廣說法性。
參考《大論》七十七。
如《解深密經》及《大論》與《中邊》等論,皆說有七真如乃至十真實。
真實,亦真如之别名。
言七真如者,非真如可剖為七種。
但取義不一,而多為之名耳。
如第一曰流轉真如,流轉者,謂心與物是刹刹前滅後生相續而流,故名流轉法。
謂真如是流轉法之實體,故為此名。
非謂流轉即是真如。
乃至第七曰正行真如,正行,謂聖者修道,發起正行。
經文有道谛一詞,今不引用,恐解說太繁。
謂正行因真如而得起,故為此名。
亦非謂正行即是真如。
十真實,随義異名,茲不及述。
總之,二宗談法性,一說為空寂,一名之為真如,其異顯然。
或有難言:“《大般若經》已說真如,并非有宗創說。
”答曰:善學者窮究各家之學,須各通其大旨,注意各字。
不可尋章摘句而失其整個的意思。
《大般若經》非不說真如,要其用意完全注重破相。
若執真如為實有者,亦是取相,便成極大迷妄。
取,猶執也。
若将真如當作實有的東西來設想,此時之心便起一種執着相,故雲取相。
《般若經》大旨,畢竟空一切相,欲人于言外透悟真如。
故空宗着重點,惟在證會法性空寂。
這個着重點,是其千條萬緒所彙通處。
吾侪于此領取,方不陷于尋章摘句之失。
有宗雖盛彰真實,亦何嘗不道空寂,如《解深密經》及《瑜伽》皆說有十七空,《顯揚論》卷十五。
說十六空,《中邊》亦爾。
《中邊述記》卷一可參考。
此外真谛譯有十八空論。
以上諸空義,蓋有宗根據空宗《大般若經》而采撮之。
可見有宗亦談空寂,但其着重點畢竟在解悟法性真實。
學者将有宗重要經論任取一部玩索,便見得有宗立說大旨與空宗截然不同。
猶複須知,大乘廢用求體非無所本。
追維釋迦傳法首說五蘊,即用一種剖解術或破碎術,将物的現象與心的現象一一拆散,都不實在。
如剝蕉葉,一片一片剝完,自無芭蕉可得。
如此,不獨人相、我相空,即法相亦何容存在。
小乘承釋尊之緒,已有倡空教。
要至大乘龍樹諸公而後空得徹底耳。
空宗祇見法性空寂,有宗反之,則欲令人認識法性真實。
二宗對于法性之領會互不同,此甚可注意也。
然有宗仍不改出世法之本旨,其故何在?餘以為二宗畢竟共有一個不可變革之根本信念,即以萬法實體法性。
是無有生生、無有流動、無有變化,此中是字一氣貫下。
此法性所以有不生不滅之稱也。
有宗不肯改此根本信念。
雖複昌言法性真實,以救沉空溺寂之偏,而其異于空宗者,亦止此耳。
有宗仍堅守出世法,非偶然也,其骨髓不異大空也。
大乘空宗,簡稱大空。
後仿此。
有宗建立本有種子為萬法之初因,萬法,為心物諸法之總稱。
種子者,以其有能生的作用,故立此名。
蓋有宗推想萬法有其所從生之原,而名之曰種子,即以種子說為萬法之初因。
本有者,言此種子是本來有故,非後起故,又名法爾種子。
法爾者,自然義。
言此種子自然有故,不可問其所從來。
而仍承舊義說真如是萬法實性,頗有二重本體之過。
蓋舊說真如是不生不滅法,有宗不敢叛。
故别立種子為萬法作生因,為,讀衛。
有宗蓋自陷于巨謬而不悟也。
本有種子是萬法初因,不謂之本體不得也。
而又立真如為萬法實性,則有兩重本體矣。
無着開端已謬誤,不可專議世親也。
佛家自小乘以來談一切法,将有為即生滅法。
無為即不生不滅法。
破作兩片說去,已為後來大乘宇宙論中分别性相之所本。
無為是法性,有為是法相。
然精研萬法實相之學,在佛法中居最高地位,則自龍樹菩薩崛興,特張大乘之幟,乃弘此極則耳。
實相,猶雲本體。
龍樹之學當有淵源,但大乘之幟蓋自龍樹始張大耳。
極則者:極,猶至也;則,猶法也。
但此雲法者,則指大乘始談本體論而言。
以其弘闡實相,窮理到至極處,故稱極則。
大乘學派,龍樹始張,初未嘗标空宗之名,其後有宗起,反空而談有,亦稱大乘。
于是大乘分空有二宗。
《中論》雲:“大乘祇有一法印,曰實相印。
”曾見前。
可見龍樹以實相一印,印定《大般若》等經、《中觀》等論。
凡用等字者,因不及遍舉故。
但後來有宗所宗之諸經,若《解深密》之類,必不在龍樹所認為大乘經之列。
必不承認諸小乘師能窮實相,諸者,小乘宗派頗多故。
窮者,窮究。
必不承認諸小乘經、論,能談實相。
大乘所造之域,正是小乘未曾攀援之境。
龍樹諸師不得不獨标大乘之稱,以自别于小學也。
小學者,小乘之學。
總之,佛法自釋迦沒後,由小乘二十部發展,部,猶宗派也。
至龍樹崛起,集本體論之大成。
義海汪洋,歎觀止矣。
《大般若經》決非出一人之手,亦非一時期中少數人之合作,龍樹當是集先後衆師之說。
《大般若經》若有人焉于佛法無素養,驟閱之便索然短趣,不堪多覽。
若久研佛法者勿遽存反對之見,且随順出世法之途徑去玩索,便覺理趣深遠,窮于稱贊。
佛家實相之論,始于大空,至《大般若經》集成而備矣、至矣,無可複加矣。
有宗初興,造《解深密經》,妄貶《大般若經》,欲以自張,可謂不知量也。
不自知其分量。
然無着、世親兄弟皆有宗開山之大師。
畢竟歸心《大般若》。
玄奘晚年拚命譯《大經》,《大般若》之簡稱譯成,歡喜無量。
窺基在《唯識述記》中駁斥清辨。
其後乃雲:“清辨有言,應當修學。
”有宗始雖反空,而在本體論上不能于空宗經論之外别有發明。
世親晚年作《唯識三十頌》。
前二十四頌皆說法相,第二十五頌說法性,後五頌說修行位次。
見《唯識述記》卷二第五、六頁。
據此頌以衡論有宗,厥有三事可注意。
一事、無着早年集《瑜伽師地論》此論是采集衆家之說。
并撰十支,依《瑜伽》作《十部論》,稱十支。
其學宏博。
晚年欲成立唯識之論而未及就,以授其弟世親。
世親亦以暮年作《三十頌》,唯識論之大體完成。
有宗之學至此有嚴密體系,而其規模亦狹小矣。
二事、《三十頌》談法性者祇一頌,寥寥數語,可見世親于本體論無自得處。
其向所聞于無着者,恐亦無勝義也。
三事、《三十頌》以二十四頌詳說法相。
可見有宗之學,從無着傳世親,乃特别注重成立法相實有,正與空宗破相之旨極端反對。
餘竊謂有宗在宇宙論上反對空宗,其意本未可非,此中宇宙論,是狹義,專就法相或現象言。
獨惜其理論之敗缺太多。
特論不精不審,謂之缺。
不足攻敵,謂之敗。
今當别為下章猶複略論有宗,而于空宗有未盡之意亦加以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