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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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有則。
’一切物都具有法則,非是混亂無理,故吾人能對物起解也。
佛氏以軌持二義釋物,與《詩經》闇合。
吾人的知識所以可能,與科學所由成立,實以萬物皆具軌持二義故。
今雲一切物才生即滅都不暫住,是則一切物從來不曾任持自體。
易言之,本無物存在。
物既不存在,自無軌範可求。
誠如此,知識将不可能,科學亦無安足處。
此說何可通乎?”今答汝曰:汝興此難,頗有意義,惜未觀其通也。
佛說凡物皆刹那滅,而又以軌持二義釋物,豈自相矛盾哉?夫釋物以軌持二義者,謂前刹物方滅,後刹有新物生,與前物相似相續,不斷絕故。
因此,假定一切物為實有,乃可進而尋求物則。
物所具有之法則或規律,曰物則。
此依俗谛,肯定世間法,不悖于真理也。
附識:佛家有二谛義:曰真谛,曰俗谛。
如物理世界世俗共許為有,佛亦随順世間而說,是為俗谛。
若乃超越世俗知見,進而求真,是為真谛。
十一、汝問:“凡物刹刹頓變,似太飄忽無根據。
”答曰:否,否。
變化非憑空忽然而起,定有真源,已如前說。
真源者,實體之形容詞。
真源含藏萬有,無窮無盡。
《中庸》以“淵泉時出”,形容其妙,可謂善譬。
淵泉,無窮盡者也,以比喻真源。
時出者,言實體變成大用,生生無盡,如淵泉時時流出無已止也。
此以比喻大用。
唯本性具足,實體是大用的本性,譬如大海水是衆漚的本性。
本性則一切無虧缺。
故萬變常新也。
上來談刹那生滅,明一切物都無暫住,以見一翕一辟之勢用,常創而不竭、常新而不守其故。
易言之,本體流行無有窮盡、無有停滞而已。
《易》所謂“妙萬物而為言者”,此也。
凡物才生即滅,理不容疑。
《易》家姚配中雲,一切事物祇有暫時的存在。
見姚氏《易傳》《乾卦》篇,今本其意而易其詞。
姚說猶嫌未透。
《易》《系辭傳》有言:“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此則明示刹那滅義,何物暫住?夫大變之力刹刹才生即滅,才滅即生,其舍故創新之迅速如此,并非猛疾作勢而然,故曰“不疾而速”。
又刹那滅故,前物不曾往于後;然由刹刹相似随轉,宛似前物至後。
故說“不行而至”。
相似随轉,義見前。
宣聖微言,意與釋迦異地遙合,豈不奇哉!莊子善發揮《易》義。
《大宗師》雲:有人怕舟失去,便把舟潛藏在險固的幽壑裡;怕山失去,便把山潛藏在淵深的大澤裡。
此亦可謂藏之甚固。
然而夜半喻冥冥中也。
居然有大力的怪物,喻變化。
将那藏在幽壑裡的舟、與藏在深澤裡的山,并負之而疾趨,杳然不可索其蹤迹。
喻變化神速,不可得其端倪。
舟和山竟都不知所在。
用語體文翻之。
此段話,宏闊深遠。
郭子玄注曰:“夫無力之力,莫大于變化者也。
故乃揭天地以趨新,負山嶽以舍故。
故不暫停,忽已涉新,則天地萬物無時而不移也。
世皆新矣,而目以為故;舟日易矣,而視之若舊;山日更矣,而視之若前。
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
故向者之我,非複今我也。
我與今俱往,豈嘗守故哉!而世莫之覺,謂今之所遇,可系而在,豈不昧哉!”子玄斯解,直由蒙莊以探《大易》,至可玩也。
凡物刹那滅,佛氏與吾儒《大易》都見此理。
老、莊深達《易》旨,然餘獨宗《易》,究與二氏殊趣。
老、莊同為道家,與佛家并稱二氏。
夫刹那刹那滅,實即刹那刹那舍故生新。
儒者以此,明人道與群治當體現天行之健,常去故取新自強而不息也。
儒者至此為句。
《乾卦》取象于天行健,以明本體之流行其德至健也。
《說卦》曰:“《革》去故,《鼎》取新。
”自強不息,亦《幹》象。
佛氏以刹那滅即是無常而作空觀,卒流于反人生。
老、莊雖見到刹那生滅而卒歸本自然,遂至守靜任化老莊修己與理群之道皆以守靜為本。
因任自然之化,曰任化。
而廢人能。
老莊皆無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功,是不悟《大易》聖人成能之旨。
二氏畢竟偏而失正,茲不及深論。
大哉變也,微妙難言。
略彰五義:一、幻有義。
翕辟成變,刹刹突躍。
譬如雲峰幻似,率爾移形,頓滅頓起。
萬有皆是一翕一辟之變耳,雖有而不固定,故謂之幻有。
率爾,乍起貌。
譬如風輪乍轉,排山蕩海,有大威勢。
萬變之詭谲亦猶是,故雲幻有。
幻有者,繁然大有,無固定相,相者,相狀。
《易》《大有》之卦,宜玩。
故狀之以幻。
此中幻字是形容詞,不含劣義。
二、真實義。
萬變皆是真實流行。
真實,謂本體。
一華一法界,一葉一如來,法界,謂實體。
如來者,無所從來故名。
今用為實體之代詞。
讵可離幻相而覓實相。
誰有智者懷寶而迷。
寶,以喻真實。
言人不當自迷其真也。
三、圓滿義。
大化周流,無往而不圓滿。
試以文字為喻,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簡一切非人。
否則此字不立。
故一“人”字已包通萬有而無遺。
人字如是,自餘無量字皆然。
莊生言:“泰山非大,秋毫非小。
”此非故作奇談。
從萬有不齊言,便分大小;從萬物并生言,無有孤立,一味平等,何小大之分乎?人亦有言:“攝億劫于刹那,涵無量于微點。
”億萬年雖長遠,而攝入一刹那頃;無量世界雖廣大,而涵在一微點。
大化周流,千形萬狀,互相含攝,一切處無虧欠。
其妙難思。
四、交遍義。
萬變繁興,故說世界無量。
諸無量界世界,省言界。
同所各遍。
無量世界同一所在,各各遍滿。
非猶多馬,一處不容;如室東隅置一馬,倘于該處層累多馬而置之,乃決不可能者。
就此等事而言,則交遍之義不得成,故句首雲非猶。
乃若衆燈,交光相網。
張千燈于一室,每一個燈光都遍滿于此室内。
易言之,千燈在一室中層複一層,交相網覆,各各不相障礙,故雲交光相網。
無量世界,同處各遍,理亦猶是。
如吾與多人同在北京,俗以為北京是一。
其實北京有多少人,便有多少北京。
如張人在北京,其生活與北京交感而日化,确有與李人不同。
化,猶變異。
下仿此。
李人在北京,其生活與北京交感而日化,亦有與張人不同。
故張李二人各有一北京也。
世俗以為北京非不一,而張李所攝受于北京者各有不同,遂疑北京不一耳。
殊不知張李所攝受于北京之不同,正由北京本不一。
如北京是一,張李所攝受者焉得成異?俗論倒果為因,未可據也。
總之北京極複雜,不得言一。
然多數北京在一個處所,各各遍滿,如千燈在一室光光相網,豈不奇哉。
光光者,以其多故,連言之。
五、無盡義。
太極是無窮無盡大寶藏,太極者,實體之名。
故其流行自無窮盡。
流行便是用。
舊稿有雲,即于本體之流行而名為用。
萬流澎湃,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将新新而起,刹刹故滅新生。
《易》家所以贊“萬物富有”,《中庸》歎“至誠無息”也。
如上以五義明變,雖複難窮其蘊,亦頗近之矣。
餘少時好探窮者,即為宇宙論。
會世變亟,參加革命而失學。
其後理舊業,深苦一己之智力有限,思博征載籍。
而晚周故籍淪亡,間有漢人保存一二單辭碎義,堪資玩索。
譬如爝火,何可啟大明乎?漢以後文集,求有助于餘之所究者更不可得矣。
無可如何,旁求佛法。
曾咨唯識之論于宜黃大師。
未幾,厭其為懸空之辨析,複上尋龍樹學。
餘于佛法所專力者,即在大乘空、有二宗。
然餘于佛家心物之争,并不甚注意。
此當别談。
餘所強探力索者,獨在其性相之論。
佛氏談性相,猶餘雲體用。
餘之宇宙論主體用不二,蓋由不敢苟同于佛法,乃返而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積漸啟悟,遂歸宗乎《大易》也。
今将論及佛法。
實即綜括大乘空、有二宗性相旨趣,而平章之已爾。
’一切物都具有法則,非是混亂無理,故吾人能對物起解也。
佛氏以軌持二義釋物,與《詩經》闇合。
吾人的知識所以可能,與科學所由成立,實以萬物皆具軌持二義故。
今雲一切物才生即滅都不暫住,是則一切物從來不曾任持自體。
易言之,本無物存在。
物既不存在,自無軌範可求。
誠如此,知識将不可能,科學亦無安足處。
此說何可通乎?”今答汝曰:汝興此難,頗有意義,惜未觀其通也。
佛說凡物皆刹那滅,而又以軌持二義釋物,豈自相矛盾哉?夫釋物以軌持二義者,謂前刹物方滅,後刹有新物生,與前物相似相續,不斷絕故。
因此,假定一切物為實有,乃可進而尋求物則。
物所具有之法則或規律,曰物則。
此依俗谛,肯定世間法,不悖于真理也。
附識:佛家有二谛義:曰真谛,曰俗谛。
如物理世界世俗共許為有,佛亦随順世間而說,是為俗谛。
若乃超越世俗知見,進而求真,是為真谛。
十一、汝問:“凡物刹刹頓變,似太飄忽無根據。
”答曰:否,否。
變化非憑空忽然而起,定有真源,已如前說。
真源者,實體之形容詞。
真源含藏萬有,無窮無盡。
《中庸》以“淵泉時出”,形容其妙,可謂善譬。
淵泉,無窮盡者也,以比喻真源。
時出者,言實體變成大用,生生無盡,如淵泉時時流出無已止也。
此以比喻大用。
唯本性具足,實體是大用的本性,譬如大海水是衆漚的本性。
本性則一切無虧缺。
故萬變常新也。
上來談刹那生滅,明一切物都無暫住,以見一翕一辟之勢用,常創而不竭、常新而不守其故。
易言之,本體流行無有窮盡、無有停滞而已。
《易》所謂“妙萬物而為言者”,此也。
凡物才生即滅,理不容疑。
《易》家姚配中雲,一切事物祇有暫時的存在。
見姚氏《易傳》《乾卦》篇,今本其意而易其詞。
姚說猶嫌未透。
《易》《系辭傳》有言:“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此則明示刹那滅義,何物暫住?夫大變之力刹刹才生即滅,才滅即生,其舍故創新之迅速如此,并非猛疾作勢而然,故曰“不疾而速”。
又刹那滅故,前物不曾往于後;然由刹刹相似随轉,宛似前物至後。
故說“不行而至”。
相似随轉,義見前。
宣聖微言,意與釋迦異地遙合,豈不奇哉!莊子善發揮《易》義。
《大宗師》雲:有人怕舟失去,便把舟潛藏在險固的幽壑裡;怕山失去,便把山潛藏在淵深的大澤裡。
此亦可謂藏之甚固。
然而夜半喻冥冥中也。
居然有大力的怪物,喻變化。
将那藏在幽壑裡的舟、與藏在深澤裡的山,并負之而疾趨,杳然不可索其蹤迹。
喻變化神速,不可得其端倪。
舟和山竟都不知所在。
用語體文翻之。
此段話,宏闊深遠。
郭子玄注曰:“夫無力之力,莫大于變化者也。
故乃揭天地以趨新,負山嶽以舍故。
故不暫停,忽已涉新,則天地萬物無時而不移也。
世皆新矣,而目以為故;舟日易矣,而視之若舊;山日更矣,而視之若前。
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
故向者之我,非複今我也。
我與今俱往,豈嘗守故哉!而世莫之覺,謂今之所遇,可系而在,豈不昧哉!”子玄斯解,直由蒙莊以探《大易》,至可玩也。
凡物刹那滅,佛氏與吾儒《大易》都見此理。
老、莊深達《易》旨,然餘獨宗《易》,究與二氏殊趣。
老、莊同為道家,與佛家并稱二氏。
夫刹那刹那滅,實即刹那刹那舍故生新。
儒者以此,明人道與群治當體現天行之健,常去故取新自強而不息也。
儒者至此為句。
《乾卦》取象于天行健,以明本體之流行其德至健也。
《說卦》曰:“《革》去故,《鼎》取新。
”自強不息,亦《幹》象。
佛氏以刹那滅即是無常而作空觀,卒流于反人生。
老、莊雖見到刹那生滅而卒歸本自然,遂至守靜任化老莊修己與理群之道皆以守靜為本。
因任自然之化,曰任化。
而廢人能。
老莊皆無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功,是不悟《大易》聖人成能之旨。
二氏畢竟偏而失正,茲不及深論。
大哉變也,微妙難言。
略彰五義:一、幻有義。
翕辟成變,刹刹突躍。
譬如雲峰幻似,率爾移形,頓滅頓起。
萬有皆是一翕一辟之變耳,雖有而不固定,故謂之幻有。
率爾,乍起貌。
譬如風輪乍轉,排山蕩海,有大威勢。
萬變之詭谲亦猶是,故雲幻有。
幻有者,繁然大有,無固定相,相者,相狀。
《易》《大有》之卦,宜玩。
故狀之以幻。
此中幻字是形容詞,不含劣義。
二、真實義。
萬變皆是真實流行。
真實,謂本體。
一華一法界,一葉一如來,法界,謂實體。
如來者,無所從來故名。
今用為實體之代詞。
讵可離幻相而覓實相。
誰有智者懷寶而迷。
寶,以喻真實。
言人不當自迷其真也。
三、圓滿義。
大化周流,無往而不圓滿。
試以文字為喻,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簡一切非人。
否則此字不立。
故一“人”字已包通萬有而無遺。
人字如是,自餘無量字皆然。
莊生言:“泰山非大,秋毫非小。
”此非故作奇談。
從萬有不齊言,便分大小;從萬物并生言,無有孤立,一味平等,何小大之分乎?人亦有言:“攝億劫于刹那,涵無量于微點。
”億萬年雖長遠,而攝入一刹那頃;無量世界雖廣大,而涵在一微點。
大化周流,千形萬狀,互相含攝,一切處無虧欠。
其妙難思。
四、交遍義。
萬變繁興,故說世界無量。
諸無量界世界,省言界。
同所各遍。
無量世界同一所在,各各遍滿。
非猶多馬,一處不容;如室東隅置一馬,倘于該處層累多馬而置之,乃決不可能者。
就此等事而言,則交遍之義不得成,故句首雲非猶。
乃若衆燈,交光相網。
張千燈于一室,每一個燈光都遍滿于此室内。
易言之,千燈在一室中層複一層,交相網覆,各各不相障礙,故雲交光相網。
無量世界,同處各遍,理亦猶是。
如吾與多人同在北京,俗以為北京是一。
其實北京有多少人,便有多少北京。
如張人在北京,其生活與北京交感而日化,确有與李人不同。
化,猶變異。
下仿此。
李人在北京,其生活與北京交感而日化,亦有與張人不同。
故張李二人各有一北京也。
世俗以為北京非不一,而張李所攝受于北京者各有不同,遂疑北京不一耳。
殊不知張李所攝受于北京之不同,正由北京本不一。
如北京是一,張李所攝受者焉得成異?俗論倒果為因,未可據也。
總之北京極複雜,不得言一。
然多數北京在一個處所,各各遍滿,如千燈在一室光光相網,豈不奇哉。
光光者,以其多故,連言之。
五、無盡義。
太極是無窮無盡大寶藏,太極者,實體之名。
故其流行自無窮盡。
流行便是用。
舊稿有雲,即于本體之流行而名為用。
萬流澎湃,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将新新而起,刹刹故滅新生。
《易》家所以贊“萬物富有”,《中庸》歎“至誠無息”也。
如上以五義明變,雖複難窮其蘊,亦頗近之矣。
餘少時好探窮者,即為宇宙論。
會世變亟,參加革命而失學。
其後理舊業,深苦一己之智力有限,思博征載籍。
而晚周故籍淪亡,間有漢人保存一二單辭碎義,堪資玩索。
譬如爝火,何可啟大明乎?漢以後文集,求有助于餘之所究者更不可得矣。
無可如何,旁求佛法。
曾咨唯識之論于宜黃大師。
未幾,厭其為懸空之辨析,複上尋龍樹學。
餘于佛法所專力者,即在大乘空、有二宗。
然餘于佛家心物之争,并不甚注意。
此當别談。
餘所強探力索者,獨在其性相之論。
佛氏談性相,猶餘雲體用。
餘之宇宙論主體用不二,蓋由不敢苟同于佛法,乃返而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積漸啟悟,遂歸宗乎《大易》也。
今将論及佛法。
實即綜括大乘空、有二宗性相旨趣,而平章之已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