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宗教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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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什麼[16] 宗族生活、集團生活同為最早人群所固有,但後來中國人家族生活偏勝,西方人集團生活偏勝,各走一路。

    西方之路,基督教實開之,中國之路則打從周孔教化來的,宗教問題實為中西文化的分山嶺。

    凡此理緻,于上已露其端。

    現在要繼續闡明的,是周孔教化及其影響于中國者,同時,對看基督教所予西洋之影響。

    于此,必須一談宗教。

     人類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且每依宗教為中心。

    人群秩序及政治,導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識以至各種學術,亦無不導源于宗教,并且至今尚有以宗教包辦一切的文化——西藏其一例。

    不僅文化不甚高的時候如此,便是高等文化亦多托庇在一偉大宗教下而孕育發展出來——近代歐美即其例。

    我們知道,非有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之統一,卻每都有賴一個大宗教。

    宗教之漸失其重要,乃隻挽近之事耳。

     蓋人類文化占最大部分的,誠不外那些為人生而有的工具手段、方法技術、組織制度等。

    但這些雖極占分量,卻隻居從屬地位。

    居中心而為之主的,是其一種人生态度,是其所有之價值判斷。

    ——此即是說,主要還在其人生何所取舍,何所好惡,何是何非,何去何從。

    這裡定了,其他一切莫不随之,不同的文化,要在這裡辨其不同。

    文化之改造,亦重在此,而不在其從屬部分。

    否則,此處不改,其他盡多變換,無關宏旨。

    此人生态度或價值判斷寓于一切文化間,或隐或顯,無所不在,而尤以宗教、道德、禮俗、法律,這幾樣東西特為其寄寓之所。

    道德、禮俗、法律皆屬後起,初時都蘊孕于宗教之中而不分,是即所以人類文化不能不以宗教開端,并依宗教作中心了。

     人類文化之必造端于宗教尚自有故。

    蓋最早之人群,社會關系甚疏,彼此相需相待不可或離之結構未著;然若分離零散則不成社會,亦将無文化,宗教于此,恰好有其統攝凝聚的功用。

    此其一。

    又社會生活之進行,不能不賴有一種秩序,但群衆間互相了解,彼此同意,從理性而建立秩序,自不能期望于那時的人。

    而且因沖動太強,不畏死,峻法嚴刑亦每每無用,建立秩序之道幾窮。

    宗教恰好在此處,有其統攝馴服的功用。

    此其二。

    此兩種功用皆從一個要點來,即趁其在惶怖疑惑及種種不安之幻想中,而建立一共同信仰目标。

    一共同相信目标既立。

    渙散的人群自能收攏凝聚,而同時宰制衆人調馴蠻性的種種方法。

    亦從而得到了。

     宗教是什麼?此非一言可答。

    但我們卻可指出,所有大大小小高下不等的種種宗教,有其共同之點,就是:一切宗教都從超絕于人類知識處立他的根據。

    而以人類情感之安慰意志之勖勉為事。

    [17]分析之,可得兩點: (一)宗教必以對于人的情志方面之安慰勖勉為其事務; (二)宗教必以對于人的知識方面之超外背反立其根據。

     世間不拘何物,總是應于需要而有。

    宗教之出現,即是為了人類情志不安而來。

    人類情志方面,安或不安,強或弱,因時代變化而異。

    所以自古迄今,宗教亦時盛時衰。

    ——這是從前一面看。

    從後一面看:盡管宗教要在超絕于知識處立足,而如何立足法(如何形成其宗教),卻必視乎其人之知識文化而定。

    人類知識文化各時各地既大為不等,所以其宗教亦就高下不等。

     據此而談,人類文化初期之需要宗教,是當然的。

    因那時人類對于自然環境,一切不明白;由于不明白,亦就不能控制,由于不能控制,亦就受其威脅禍害,而情志逐日在惶怖不安之中。

    同時,其隻能有極幼稚之迷信,極低等之宗教,亦是當然的,因那時人的知識文化,原隻能産生這個。

    在此後,一般說來,人類對付自然之知能是進步了。

    而天災雖減,人禍代興,情志不安的情形還是嚴重。

    且其法律和道德雖漸漸有了,還不足以當文化中心之任,為了維持社會,發展文化,尤其少不了宗教。

    所以上古中古之世,宗教稱盛,必待有如歐洲近代文明者出現,局勢乃為之一變: 第一,科學發達,知識取迷信玄想而代之。

     第二,征服自然之威力猛進,人類意态轉強。

     第三,富于理智批評的精神,于信仰之不合理者漸難容忍。

     第四,人與人相需相待不可或離之結構,已從經濟上建築起來,而社會秩序則受成于政治。

    此時作為文化之中心者,已漸在道德、禮俗暨法律。

     第五,生活競争激烈,物質文明之誘惑亦多,人生疲于對外,一切模糊混過。

     人們對于宗教之需要既遠不如前,而知見明利,又使宗教之安立倍難于前;于是從近代到今天,宗教之失勢,遂不可挽。

     有的人,輕率推斷宗教後此将不複在人類文化中有其位置。

    此證之以最近歐美有識之士,警覺于現代文明之危機者,又轉其眼光及興趣于宗教,而有以知其不然。

    我們說到此,亦不能不更向深處說一說。

     宗教是什麼?如我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所說: 宗教者,出世之謂也。

    方人類文化之萌,而宗教萌焉; 方宗教之萌,而出世之傾向萌焉。

    人類之求生活傾向為正,為主,同時此出世傾向為反,為賓。

    一正一反,一主一賓。

    常相輔以維系生活而促進文化。

    [18] 本書前章亦曾提及: 人類的生命,具有相反之兩面:一面是從軀殼起念之傾向;又一面是傾向于超軀殼或反軀殼。

    (中略)宗教正是代表後一傾向。

     宗教的真根據,是在出世。

    出世間者,世間之所托。

    世間有限也,而托于無限;世間相對也,而托于絕對;世間生滅也,而托于不生滅。

    超軀殼或反軀殼,無非出世傾向之異名。

    這傾向,則為人類打開一般生物之锢閉性而有: (上略)蓋生物進化到人類,實開一異境;一切生物均限于“有對”之中,唯人類則以“有對”超進于“無對”——他一面還是站腳在“有對”,一面實又超“有對”而進于“無對”了。

    [19] 世間,出世間,非一非異,隔而不隔。

    從乎有對則隔;從其無對則不隔——這些話隻是說在這裡,不及講明,講明待另成專書。

     人總是若明若昧地,或直接或間接地,傾向于出世,若不容已,此亦不必皆形成宗教,而宗教之本,則在此。

    費爾巴哈(L,Feuerbach)著《宗教之本質》一書,其第一章總括地說“依賴感乃是宗教的根源”。

    我們說到信教,亦恒雲“皈依”,其情恰亦可見。

    然依賴卻有多種不同,宗教最初可說是一種對于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卻實在就是自己。

    其所依賴者,原出于自己一種構想。

    但這樣轉一彎過來,便有無比奇效。

    因為自己力量源自無邊,而自己不能發現。

    宗教中所有對象之偉大、崇高、永恒、真實、美善、純潔,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卻相信不及。

    經這樣一轉彎,自己随即偉大,随即純潔,于不自覺,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并進一步之自我肯定。

    宗教最後則不經假借,徹達出世,依賴所依賴泯合無間,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

    所以同一禮拜祈禱,同一忏悔清修,恒視其人而異其内容。

    宗教之恒視其時代文化而異其品第,亦正為此。

     “弱者而後需要宗教,愚者而後接受宗教”,過去或不免有此情形,非所論于一切。

    胡石青先生有雲“理智盡處生信仰”,此謂理智有盡,理智與信仰非必不相容。

    基督徒有雲“宗教之可貴,在它使人得到最大的好處”,此好處謂“永生”。

    “永生”雖為基督教名詞,而其旨引申可通于一切。

    這兩則說話都不及深,而宗教之可能,宗教之必要,端可識已。

     宗教問題之研究[20] 我們既說到此處,該把宗教來讨論讨論。

    形而上學之成就,是印度人之小成就,假使印度人要有成就一定在宗教上,因為印度原隻有宗教,而形而上學原是附屬于其内的。

    并且我們上面說他研究形而上學的動機是在宗教、出世,卻沒有說出宗教、出世的動機在什麼地方;此刻正好接續前邊來講宗教的動機,問他為什麼要出世。

    我曾有一篇舊文章在少年中國學會的是宗教問題講演,在那裡面我曾指明印度宗教的動機,并從以論定宗教的必要。

    此刻可以拿來叙說,并将原來要講明宗教的未盡之意補足之。

     宗教是人類文化上很普遍很重要的一樁東西。

    但是從近代遭許多人批評之後,各人都拿自己的意思來解釋宗教,你以為宗教是這樣,他以為宗教是那樣,以緻一般人對宗教都是莫名其妙。

    所以我們現在對于宗教問題之解決實在是很緊要的。

     我們現在要解決宗教的問題,頭一句自然要問宗教究竟是何物?知道了這層然後對于宗教的真妄利弊此後存在不存在的話方好去說,否則無從說起。

    差不多将“宗教是什麼”弄明白了,各種問題便算已經解決了。

    絕不應明确的宗教觀念未得到,便胡亂評斷什麼宗教的存廢! 我們看好多的宗教,形形色色,千奇百怪,什麼樣子都有,很不一緻。

    但我們要尋出他一緻的地方,方能漸漸曉得宗教是怎麼一回事,而有一個明白真确的“宗教”觀念。

    這所謂一緻的地方,就是所有宗教的共同必要條件。

    但若非是一緻的,就不算宗教的必要條件,不過是某宗教某項宗教的特殊現象罷了。

    斷不應把這殊象認作“宗教”觀念構成的一義。

    如此研究下去我們得到一個歸結是: 所謂宗教的,都是以超絕于知識的事物,謀情志方面之安慰勖勉的。

     我們就着衆人所認為宗教的去研尋,尋到如此的結果。

    無論怎樣高下不齊,種種的宗教,個個皆然,沒有一個例外,除非那聚訟未決的孔教,或那立意辟創,未經公認的赫克爾一元教,倭铿精神生活等,有些不合而已。

    這個不合,不但不能證明我們結論之非,反倒看出我們結論之是。

    孔家是否宗教之所以聚訟未決,正以他不甚合我們所說的,才招緻人家疑問。

    換句話說,如果孔家亦合乎這結論,就不緻聚訟不決了。

    這以見我們所說是深得宗教的本真——本來面目;而那赫克爾、倭铿,都是要變更宗教面目的,當然不會同我們就宗教本來面目尋出的說法相合。

    他之不合于我們,正為我們之吻合于宗教也。

    他們的說法都是拿着自己意思去說的,我們純就客觀的事實為材料而綜合研尋的,其方法原不同。

    方法所以不同,因為我們隻想知道宗教的真相,而他們則想開辟宗教。

    凡意在知道宗教真相的,我們的說法大約無疑問的了。

    至于孔教何以非宗教而似宗教,何以中國獨缺乏宗教這樣東西,與赫克爾、倭铿之徒何以立意謀宗教之辟創,俱待後面去解說。

    這結論分析開來可以作為兩條——宗教的兩條件: (一)宗教必以對于人的情志方面之安慰勖勉,為他的事務; (二)宗教必以對于人的知識之超外背反,立他的根據。

     這兩條件雖是從上頭一句話分析出來的,也是就客觀事實研尋出來如此,無論怎樣高下不齊的宗教所共同一緻的。

    我們試去講明這兩個條件,然後再合起來講那一句總的。

     對于人的情志方面加以勖勉,可以說無論高低或如何不同的宗教所作皆此一事,更無二事。

    例如極幼稚低等拜蛇、拜黃鼠狼乃至供奉火神河神瘟神種種,其仙神的有無,且無從說他,禮拜供奉的後效,能不能如他所期,也不得而知。

    卻有一件是真的,就是他禮拜供奉了,他的心裡便覺得安甯舒帖了,懷着希望可以往下生活了。

    這便所謂對情志的勖勉。

    便是程度高了許多的大宗教,如基督教等其禮拜祈禱,喊上帝,語其真際,也還是如此。

    乃至基督教所作用于托爾斯泰的,托爾斯泰所受用的基督教的,也還是如此。

    宗教除與人一勖慰之外,實不做别的事。

    此即大家所謂得到一個安心立命之處是也。

    在托爾斯泰固然當真得到一個安心立命之處,得到一個新生命,而其他基督教徒也未嘗不可說是如此,在較高的宗教固然能給人一個安心立命之處,即其他若拜蛇拜鼠也何嘗不是如此呢?不過各人所懷問題不同,得到的答也不同——情志知識的高下淺深不同,得到的安慰勖勉因之而差異,若其得安慰勖勉則無二緻。

    在當初像是無路可走的樣子,走不下去——生活不下去——的樣子,現在是替他開出路來,現在走得下去了。

    質言之,不外使一個人的生活得以維持而不緻潰裂橫決,這是一切宗教之通點。

    宗教蓋由此而起,由此而得在人類文化中占很重要一個位置,這個我們可以說是宗教在人類生活上之所以必要。

    (是否永遠必要,将來占何位置,下文去說。

    ) 對于人的知識作用處于超外背反的地位,可以說無論高低或如何不同的宗教所持皆此态度,更無二緻。

    例如那蛇與鼠,在禮拜他們的,都說他們是大仙,具有特别能力。

    若照我們知識作用去論斷,總說不下去,他便不得立足了。

    所以他總要求超絕于我們知識作用之外。

    又如那火神瘟神,我們并不曾看見,而要認他們是有,也是在超乎知識作用地方去立足。

    基督教的上帝,婆羅門的梵天……沒有不是如此的。

    無論他們的說法怎樣近情近理,他那最後根據所在,總若非吾人所與知,或為感覺所未接,或為理智所不喻。

    由此大家一說到宗教就離不了“超絕”同“神秘”兩個意思。

    這兩個意思實在是宗教的特質,最當注意的。

    我們試略加講說: (一)超絕 所謂超絕是怎麼講呢?我們可以說就是在現有的世界之外。

    什麼是現有的世界呢?就是現在我們知識中的世界——感覺所及理智所統的世界。

    宗教為什麼定要這樣呢?原來所以使他情志不甯的是現有的世界,在現有的世界沒有法子想,那麼,非求之現有世界之外不可了。

    隻有沖出超離現有的世界才得勖慰了。

    那一切宗教所有的種種“神”“仙”“帝”“天”……的觀念都應于這個要求而出現的,都是在現有世界之外立足的。

    因此一切宗教多少總有出世的傾向——舍此(現有世界)就彼(超絕世界)的傾向。

    因為一切都是于現有世界之外别辟世界,而後藉之而得安慰也。

    “超絕”與“出世”實一事的兩面,從知識方面看則曰超絕。

    從情志方面看則曰出世。

     (二)神秘 所謂神秘是什麼呢?大約一個觀念或一個經驗不容理智施其作用的都為神秘了。

    這隻從反面去說他,他那積極的意味在各人心目中,不容說。

    宗教為什麼定要這樣呢?因為所以使他情志不甯的是理智清楚明了的觀察。

    例如在危險情境的人愈将所處情境看得清,愈震搖不甯。

    托爾斯泰愈将人生無意義看得清,愈不能生活。

    這時候隻有調換一副非理性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