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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記》繁博,號爲大經,鄭、盧作注,皆就易辟難,凡屬盤錯,不免遁逃。
茲之所志,專在犯難,陷鋭攻堅,務破強勁。
再就《記》文立此二十四事,已定巨綱,徐循節目。
合篇 《記》有一篇誤爲數篇者,當合之。
《禮運》、《禮器》、《郊特牲》三篇當合爲一篇,《大傳》、《服問》、《閒傳》三篇當合爲一篇。
此已寫定,謹就發凡,餘俟考定,再爲標目。
分篇 《大戴》四十餘篇,文不敵《小戴》四篇,蓋兼并者多矣。
《樂記》合三十篇爲一,《文王世子》三篇舊目猶存,《祭統》有鼎銘,《中庸》有孝記,《曲禮》、《雜記》尤爲繁雜。
以《大戴》例之,當近十篇,本文相貫,合猶可言,非類相從,彼此兩失。
茲悉分出,不使相妨注也。
篇章重出 禮論先有篇章,傳抄小異,先師取爲注,《記》則録寫並存。
如《儀禮·冠記》、《昏記》與《郊特牲》同,《儀禮》師取以注《禮經》、《詩經》,先師又取以注孔子禮説,此其證也。
兩戴二《哀公問》、三《投壺》文字小異,鈔録並存者也。
《祭義》之於《曾子》,《釁廟》之見於《雜記》,或爲鈔録别行,或爲流傳二本。
茲凡二篇同文者,改歸一卷。
儀節相同 《内則》古學養老一節與《王制》合,此今古所同,故先師取古説以注《王制》耳。
《祭統》今學,入廟儀注與《祭義》等同,亦今古同也。
唯其同爲一事,而文字有詳略異同,此當説爲一律者也。
經傳注淆亂 《小戴》各篇有經、傳、注者,十居其五六。
篇中有經有傳,有傳中傳,苟能整理,一絲不亂,如《王制》寫定本是也。
一自經傳淆亂,前後混同,讀者不得其宗旨,注者苦於無鍼線,絶域蒼茫,望而卻步。
茲凡各篇必先考定其文字有無經傳,務使綱目明白,然後爲之説。
傳者所以解經,注又所以解傳。
若《王制》,則注亦有注。
大約其書爲今學之祖,習者多,故説稍繁耳。
今當就《王制》以推其餘。
注記 兩《戴》有兼採漢人之語,如《王制》東田説、《保傅》昭帝冠辭是也,此蓋戴與先師取近事近説以注記者。
《保傅》乃自立爲篇,不附所解,後則又小戴取記
茲之所志,專在犯難,陷鋭攻堅,務破強勁。
再就《記》文立此二十四事,已定巨綱,徐循節目。
合篇 《記》有一篇誤爲數篇者,當合之。
《禮運》、《禮器》、《郊特牲》三篇當合爲一篇,《大傳》、《服問》、《閒傳》三篇當合爲一篇。
此已寫定,謹就發凡,餘俟考定,再爲標目。
分篇 《大戴》四十餘篇,文不敵《小戴》四篇,蓋兼并者多矣。
《樂記》合三十篇爲一,《文王世子》三篇舊目猶存,《祭統》有鼎銘,《中庸》有孝記,《曲禮》、《雜記》尤爲繁雜。
以《大戴》例之,當近十篇,本文相貫,合猶可言,非類相從,彼此兩失。
茲悉分出,不使相妨注也。
篇章重出 禮論先有篇章,傳抄小異,先師取爲注,《記》則録寫並存。
如《儀禮·冠記》、《昏記》與《郊特牲》同,《儀禮》師取以注《禮經》、《詩經》,先師又取以注孔子禮説,此其證也。
兩戴二《哀公問》、三《投壺》文字小異,鈔録並存者也。
《祭義》之於《曾子》,《釁廟》之見於《雜記》,或爲鈔録别行,或爲流傳二本。
茲凡二篇同文者,改歸一卷。
儀節相同 《内則》古學養老一節與《王制》合,此今古所同,故先師取古説以注《王制》耳。
《祭統》今學,入廟儀注與《祭義》等同,亦今古同也。
唯其同爲一事,而文字有詳略異同,此當説爲一律者也。
經傳注淆亂 《小戴》各篇有經、傳、注者,十居其五六。
篇中有經有傳,有傳中傳,苟能整理,一絲不亂,如《王制》寫定本是也。
一自經傳淆亂,前後混同,讀者不得其宗旨,注者苦於無鍼線,絶域蒼茫,望而卻步。
茲凡各篇必先考定其文字有無經傳,務使綱目明白,然後爲之説。
傳者所以解經,注又所以解傳。
若《王制》,則注亦有注。
大約其書爲今學之祖,習者多,故説稍繁耳。
今當就《王制》以推其餘。
注記 兩《戴》有兼採漢人之語,如《王制》東田説、《保傅》昭帝冠辭是也,此蓋戴與先師取近事近説以注記者。
《保傅》乃自立爲篇,不附所解,後則又小戴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