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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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見,如「五豝」,「五豵」,「葛屢五兩」;又如黑帝内二伯,官府二伯,邦國八伯。
冬與夏對,都鄙十二牧爲《帝典》二十二人。
八年 春,王正月,公侵齊。
齊爲東方春官。
互相侵伐,爲平行辭。
侵伐兵事,重,何以不日?不可以日計也。
政不在公久矣,何以主侵?非公也。
陽虎爲之,不可言,故目公也。
侵齊者,陽虎主之也。
政不在大夫,故以公主之。
此侵以報西鄙之役。
月者,危之。
公至自侵齊。
不講求鄰之道,大侵小,小傲大,故定、哀兵事尤繁。
故《春秋》特表二伯以息兵修約,公法約束諸侵,故盟會爲息戰之本。
二月,公侵齊。
以下無如齊文,皆爲方伯平行。
三月,公至自侵齊。
定、哀之世公不如齊。
晉、楚以二伯反之劉子,大小平行。
陪臣執國命,屢侵大國,故出入皆危之。
三月再侵,亟之。
曹伯露卒。
《詩經》十五《國風》,首三《風》在中,《鄘》、《衛》以下十二風,《緯》以配六呂十二月,終於《檜》、《曹》,《檜》、《曹》比於《春秋》許、曹。
昭以上以許、曹爲小國,定、哀用十二諸侯例,許、曹升爲大國。
十二諸侯,如《詩》之十二《風》。
疏《曹世家》:「靖公四年卒,子伯陽立。
」時者,惡之也。
露弑兄而立,惡其弑也。
弑不書,不言隱公卒,畧之也。
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隱、桓言官府,先正京師,故不言鄙;莊以下治邦國,以鄙近,故言鄙。
故《召南》言藩屏,定、哀治都鄙,治鄙不言鄙,亦如《經》。
上南四州不見夷狄,初言鄙方如太平,猶漸而進太平之世。
天下遠近大小若一,故後不言。
公會晉師于瓦。
齊、晉方伯,互求諸侯。
齊屢伐我,故與晉謀以伐齊起。
鞅所帥者鄭,以下不記從國。
疏事詳《左傳》。
公至自瓦。
離會不緻,與隱桓同。
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
陳、蔡同在東南,舊陳、徐、蔡、揚,故陳、蔡連文。
疏《陳注世家》:「四年,吳復召懷公,懷公恐,如吳。
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
陳乃立懷公之子越,是爲湣公。
」 晉趙鞅帥師侵鄭。
晉從前文爲二伯,因退爲方伯,故自召陵以後惟黃池一見晉侯,亦如在隱、桓世不見晉。
疏趙鞅,二《傳》作「士鞅」。
遂侵衛。
與齊争諸侯,報前伐注也。
趙鞅何以獨侵?鄭、衛與荀、士分黨。
葬曹靖公。
時卒時葬,畧之。
定、哀小國無盟會注,小國與小國無相見之事。
定、哀之世用三世例,文多同隱、桓。
隱、桓政在天子,莊、僖政在諸侯,文、宣政在大夫,定、哀政在陪臣;由此反推,成爲政注在大夫,襄、昭爲政在諸侯,定、哀政在天子,所謂世注愈亂而文愈治。
以陪臣比伯,大夫比王,諸侯比帝,天子比皇。
宣以前如述古,成以後如知來。
九月,葬陳懷公。
與曹相比,尊卑之義。
疏大國葬例月。
二月而葬,譏不及時。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
累數大夫,譏之。
侵衛,助趙鞅。
疏北諸侯分二黨。
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
兖、豫相盟,因侵而盟,謀拒趙鞅也。
外方伯盟不書,此何以書?一見例也。
疏隱、桓鄭爲卿士,以統二公四侯,如七政、七始,如《周禮》以皇統天地二公四時四官。
伯讀爲二伯之伯。
莊以下與秦、晉同稱伯,比于天子大夫,一居一從。
定、哀以下以王居中,如《詩》《周南》;以劉子、秦伯爲之輔,如《詩》《召》、《邶》。
秦在内,鄭在外,爲十二諸侯。
書秦伯卒不名,鄭伯卒則名,内外諸侯禮制不同也。
從祀先公。
不言祭祀者,見者不復見。
不斥言閔、僖,諱之。
從祀者何?此從祀言之。
順祀也。
此非善事,其以從祀言者何?成人之美,因以見正也。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諫不從而去之。
定公順祀,叛者五人。
諫不禮而去曰叛。
去與叛皆不書者,微也。
此由陽虎主謀,去三家。
疏《洪範》:「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
」後世議謀遂以從衆爲準則,不知當論是非,不以衆寡爲據。
《傳》言此,以明從衆之非。
《左傳》發明一人爲衆之義,所以破朋黨牽掣阻撓之失。
盜竊寶玉、大弓。
盜,大注竊事。
盜者孰謂?微而竊大,故問之。
謂陽虎也。
《王制》曰:仕于家者「不與士齒」。
賤乎賤者,故注窮諸盜。
陽虎者,曷爲者也?問其爵秩注。
季氏之宰也。
陪臣,賤。
季氏之宰,則微者也,治家事。
惡乎得國寶不與國政。
而竊之?陪臣不與諸侯之事。
陽虎專季氏,《論語》「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謂此矣。
季氏專魯國,由家及國。
陽虎拘季孫,謂專拘季孫,此事《左傳》未詳焉。
孟氏與叔孫氏疊而食之。
被囚不得食,二家私使人饋食。
睋而鋟其版注,惡漏于外,以瓜刻其饋食之版,言事密。
睋與「俄」同。
曰:「某月某日,《左傳》作「十月壬辰」。
將殺我于蒲圃,囚不在蒲圃,將享之而後殺。
力能救我則于是。
」此鋟闆之言也。
至乎日至壬辰日。
若時而出。
陽虎之衆以季孫出于拘所。
臨南者,《左氏》作「林楚」。
陽虎之出也,虎之外甥。
禦之。
爲季孫禦。
於其乘焉,季孫謂臨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左傳》作「爾注先皆季氏之良也,爾以是注繼之」。
子可以不免我死乎?」責以義,復誘之以利。
臨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下更約如孟氏,傳文不備耳。
陽越者,陽虎之從弟也,爲右。
爲季孫車右,防掣之。
《左傳》作「陽越殿」。
諸陽之從者,其黨徒,不必皆陽氏。
車數十乘。
至于孟衢,孟氏衢。
四達謂之衢。
臨南投策而墜之,《左傳》作「臨楚怒馬,及注衢而騁」。
陽越下取策,臨南駷馬,策,馬棰也。
路近孟氏,故同謀釋之。
恐陽越不聽,故以計去之。
而由乎孟氏。
陽虎從而射之,矢著于莊門。
莊門,孟氏所入門名。
言其幾中季孫,賴門閉,故著門。
然而甲起于琴如。
甲,公斂處父所帥也。
琴如,地名。
二家知出期,故于是時起兵。
弑不成,下殺上謂之弑。
欲反注,舍于郊,三十裡之郊。
皆説然息。
《左傳》:「陽氏敗,陽虎脫甲如公宮,取寶玉、大弓以出。
舍于五父之衢,寢而爲食。
」或曰:《左傳》作「其徒曰」。
「弑千乘之主千乘,方伯地方三百一十六裡之所出。
季孫專魯,故假方伯以言之。
而不克,此先師約舉其辭。
舍此,可乎?」恐追將至。
陽虎曰:「夫孺子得國而已,孺子,謂季孫幼,圖專國家而已。
如丈夫何?」丈夫,自謂。
言彼無如我何,不足懼。
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見公斂處父師,而曰「彼哉彼哉」。
《論語》:「問子西。
曰:『彼哉!彼哉!』」國有人焉之辭。
趣駕。
」使疾去。
既駕,公斂處父帥師而至,《左傳》「成宰公斂處父」,孟氏之宰也。
慬然後得免。
自是走之晉。
按《左》、《史》,虎先入陽關以叛,後乃奔晉。
《傳》終言之。
寶者何?《傳》以國寶爲重,故「寶」字爲絶句。
璋判白,此言玉也。
弓繡質,此言大弓也。
龜青純。
《經》不言龜,此推廣説之。
九年《年表》:陳湣公越元年,曹伯陽元年。
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鄭伯囆卒。
隱、桓鄭統六相,居甸服,治官府。
定、哀秦統六相,居甸服,治官府;鄭則主東方都鄙,合三侯八小國,爲十二諸侯,合爲十九國。
所謂三世異辭注。
太平之世,天下大小遠近若一。
疏《鄭世家》:「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
當是時,六卿強,侵奪鄭,鄭遂弱。
」 得寶玉、大弓。
疏事詳《左傳》。
何以書?國寶也。
周公初封所分之物。
喪之,書;上書盜竊。
得之,書。
言此以見陪臣之禍。
六月,葬鄭獻公。
連書鄭、秦之卒葬,一名一不名,一月一不月,相比見内外之分。
秋,齊侯、衛侯次于五氏。
次于五氏,伐晉也。
不可言伐,故以次起之。
次,不進也。
五氏,晉地。
鄭不會者,在喪中。
疏言次,戰伐未成之辭。
大同息兵講和,故戰多不成,託之于次,如會宋弭兵會。
秦伯卒。
稱伯大國二,曰秦曰鄭。
隱、桓之世託于東方,所謂東周,鄭居中國之中,統二公四侯。
七國皆在中州,不及南北。
以隱、桓爲始基,一中以統上下前後左右,初治六官,正京師之法也。
定、哀之世託于西周,秦封在梁,爲正西,素統。
以秦居中,統二公、齊晉二侯;吳楚二子居甸服,晉在北,楚在南,中國夷狄一視同仁,二侯二子南北交相見。
中外一家,所謂遠近若一。
七國居内,亦如隱、桓。
舊説大平之世天下大小遠近若一,故又以四大八小居都鄙,配十二風,雖小邾婁亦與其列,所謂大小若一。
疏内七外十二,合爲十九。
鄭東陳西蔡南衛北,一伯三侯,爲羲和四子;十二牧之四兇,四方一大二小,如《易》之一君二臣;許、曹、莒、邾婁、滕、薛、杞、小邾婁八國分居四方,各得其二。
昭以上邦國八伯之治已詳,故不再言之。
《周禮》言三統天地人,六變九變八變。
隱、桓官府六,以鄭統之,爲地統之六變;莊以下八州八伯,合中而九,爲天統之九變;定、哀爲人統,以八起數,人統立十四州,以三世分三統之例。
秦何以卒而不名?從王臣例,字而不名也。
《春秋》晉、楚爲伯,則以鄭、秦攝方伯,爲外諸侯。
反伯于王臣,則晉、楚皆爲嶽牧,而以秦入爲王朝大夫,以輔劉子。
王朝大夫稱伯,召伯、毛伯、祭伯卒葬亦不名,如原仲夷伯。
故秦從大夫例,字而不名,而鄭則名,相比以見例。
冬,葬秦哀公。
以秦爲王朝卿士,卒不名,葬如葬劉文公,王臣之比。
疏定、哀之秦比于隱、桓之鄭。
以秦居中,象六合之心,統二公二侯二子。
《詩》鄭附東帝,秦附西帝,然則隱、桓託緇,定、哀託素,莊以下託黃。
劉文公劉即《詩》留,留爲留守,謂劉與秦爲留守也。
十年《年表》:鄭聲公勝元年,鄭益弱。
秦惠公元年。
春,王三月,及齊平。
二年中言平者二,「德不孤,必有鄰」,所謂太平世。
及者,我欲之也。
公初事晉,自此以後絶晉,與齊平,故特言平以起之。
内外皆微者,微者先定約,然後公會也。
疏《孔子世家》:定公十年,孔子由中都宰爲司空,由司空爲大司寇。
春,及齊平。
夏,公會齊侯于頰谷。
齊得魯、衛與鄭。
説詳《穀梁》。
疏《魯世家》:「十年,定公與齊景公會于頰谷,孔子行相事。
齊欲襲魯君,孔子以禮歷階,誅齊淫樂。
齊侯懼,乃止,歸魯侵地而謝過。
」 公至自頰谷。
何以不緻會?離不言會也。
疏《孔子世家》:「夏,齊大夫黎鉏言于景公曰:『魯用孔邱,其勢危齊。
』乃使使告魯爲好會,會于夾谷。
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孔子攝相事,曰:『臣聞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
請具左右司馬。
』定公曰:『諾。
』具左右司馬,會齊侯于夾谷。
爲壇位,土階三等,以會遇注之禮相見。
揖讓而登,獻酬之禮畢,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四方之樂。
』景公曰:『諾。
』于是旄羽祓,矛戟斂撥,鼓噪而至。
孔子趨而進,厯階而登,不盡一等,舉袂而言曰:『吾兩君爲好會,夷狄之樂何爲於此?請命有司。
』有司卻之不注去,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
景公心怍,麾而去之。
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
』景公曰:『諾。
』優倡侏儒爲戲而前。
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
』有司加法焉,首足異處。
」 晉趙鞅帥師圍衛。
隱、桓爲政在天子,無伯,故無摟伐諸侯之事。
政在諸侯,而後同盟。
定、哀與隱、桓同,政在天子。
内六大國各治其事,王臣不合諸侯,故亦無累數至五國者。
晉與齊争衛以爲事,文若《經》義,則太平世齊、晉在内爲六官,衛、陳、蔡、鄭在四方爲十二牧之長;圍衛,如内官治都鄙。
齊人來歸運、讙、龜陰之田。
定、哀齊爲春官,比于宗伯,何以爲二伯主閒田?非主閒田。
魯、宋爲天地二公,齊若歸閒田于公,則魯尊齊卑之辭。
疏一説:貴者無統,待之以初。
田者,閒田也,繫之于運、讙、龜陰,不使齊取邑也。
齊人曷爲來歸《孟子》「則有慶,慶以地」,《王制》「諸侯有功,取閒田以祿之」。
運、讙、龜陰田?據齊嘗取魯邑。
孔子行乎季孫,《孟子》「孔子于季桓子有行可之事」。
孔子天命木鐸,爲百世法,絶無爲政當時之意,故《論語》以「子奚不爲政」爲問。
時文家不知此旨,乃爲聖人惜。
其小試期月,皆爲遊戲人間,非聖人本旨。
三月不違,此舊傳文,故此言三月,明年墮費亦言「三月」。
齊人爲是來歸之。
疏《孔子世家》:「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羣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魯君,爲之奈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
君若悼之,則謝以質。
』于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讙、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
」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
何爲圍郈?侯犯叛也。
疏《孔子世家》:「定公十三注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無藏甲,大夫無百雉之城。
』使仲由爲季氏宰,將墮三都。
于是叔孫氏先墮郈。
」 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注。
此克郈,固駟赤之力。
宋樂世心出奔曹。
一年注三記奔。
大同往來之義,故注不諱奔。
言曹者,起曹之亡也。
疏樂世心,二《傳》通作「樂大心」。
宋公子池出奔陳。
宋公嬖向魋,因奪馬,出奔。
疏池,二《傳》作「地」。
冬,齊侯、衛侯、鄭遊遬會于鞍。
齊爲春官,司東方諸侯,衛、鄭皆在都鄙。
疏爲伯糾合諸侯,故多與國;及爲内官,則所統者少,故定、哀累數無至五國者。
齊爲寰内諸侯,敘二國上。
會于鞍,齊得諸侯,晏子以其君顯,傷晉卿之禍。
鞍,二《傳》作「安甫」。
叔孫州仇如齊。
公不如齊而大夫如齊。
大同之世亦相往聘,如《周禮》之邦交。
記小國來朝,不詳大國聘;躬自厚而薄責注於人,自我先施。
如齊者,聘齊也。
與齊聘後,如齊不如晉。
疏自昭二十一年以後,《經》不書來聘。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五大夫出奔,詳宋亂也。
大國三卿,言五大夫者,宋尊也;尊,則大夫亦得書。
《周禮》時會、時聘與殷同、殷覜對文。
時謂《齊詩》上方,殷謂下方。
定、哀與隱、桓同以魯公爲《魯頌》,比上方,天;宋爲《商頌》,比下方,地;六大國居甸以内,爲赤道。
中心必與都鄙往來調劑,水火既濟,周遊六虛,故定、哀以事實言則極亂,以《經》義言則極治,所謂「世愈亂文愈治」。
奔陳,從赤道至黑道,《詩》:「誰能執熱?逝不以濯。
」疏大統之治,專以往來爲損益裁成之用,故小統爲禮之别,大同爲樂之和,故多記奔走,如「適彼樂土」,「我行其野」。
又,定、哀内七政外十二舍,宋奔陳,如從甸服奔要荒。
十有一年定、哀法太平,治都鄙,以十二諸侯分配四維。
疏《天文訓》:「東北爲報德之維也,西南爲背陽之維,東南爲常羊之維,西北爲蹏通之維。
」 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陳入于蕭以叛。
蕭者何?宋之邑也。
楚子所滅國,後地歸于宋,事詳《左傳》。
自陳入蕭,如從要荒至甸服。
疏《詩》葛屨履霜、女手縫裳,定、哀太平,以奔、叛爲往來辭,如《易》「周遊六虛」、《詩》「輾轉反側」,故記奔尤詳。
不嫌惡辭者,大同小統,美惡不嫌也。
夏,四月。
《春秋》天人大小分途,雖無人事,必記天道,《中庸》所謂「道不可須臾離」。
秋,宋樂世心自曹入于蕭。
詳録其事,著宋禍。
宋如居南赤道,曹自黑道入之。
疏定、哀以上,曹、莒、邾、滕、薛、杞連文者不勝數,定、哀不一見。
太平之世,遠近大小若一,八小國同升爲十二牧,故異其辭,八小國不連數。
冬,及鄭平。
不言其人,以國與之。
據下書如鄭莅盟,知爲來聘盟。
不言盟而言平,盟非盛世之事。
平者,大信辭。
定、哀自爲一世,初與齊平,又與鄭平,以漸而天下平。
疏六年公侵鄭,齊爲魯鄭求和,故爲此平。
鄭大夫至,魯始叛晉。
叔還如鄭涖盟。
涖盟者,來報平。
不言聘者,初相成。
《禮經》朝聘以禮,化齊天下,故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
不用幹戈而講禮讓,《朝事篇》詳矣。
疏此魯大夫至鄭平,齊已得魯、衛、鄭。
始叛晉。
十有二年一年之中,具有晝夜寒暑,惟中國得其平。
南北二極有長晝長夜、永寒永暑之説,詳《列子》。
疏《列子·周穆王篇》:「西極之南隅有國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國。
陰陽之氣所不交,故寒暑亡辨;日月之光所不照,故晝夜亡辨。
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
五旬一覺,以夢中所爲者實,覺之所見者妄。
四海之齊,謂中央之國,跨河南北,越岱東西,萬有餘裡。
其陰陽之審度,故一寒一暑;昏明之分察,故一晝一夜。
其民有智有愚。
萬物注滋殖,才藝多方。
有君臣相臨,禮法相持。
其所注雲爲,不可稱計。
一覺一寐,以爲覺之所爲者實,夢之所見者妄。
東極之北隅有國,曰阜落之國。
其土氣常燠,日月餘光之照。
其土不生嘉苗,其民食草根木實,不知火食;性剛悍,強弱相藉,貴勝而不尚義。
多馳步,少休息,常覺而不眠。
」 春,薛伯定卒。
定、哀以八小國配十二《國風》。
隱、桓在邦國,定、哀則在都鄙,從内移外。
鄭、陳、衛、蔡以上爲大國,至此與八小國同等,故曰太平大小若一。
疏薛已從卒正辭,何以不日?薛下于滕也。
滕正卒,以下皆日。
滕、薛大小同,何爲辟之?決嫌明疑,禮之大也。
《經》薛在滕下,不可強同,定十三、哀十皆不日。
夏,葬薛襄公。
襄公時卒時葬,薛定例。
疏九旨九變,辭各不同。
然官府、邦國、都鄙分三段,邦國居中,故《經》以邦國八伯例爲主,雖有内外之變,常辭舉中以立法也。
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大統之典,先墮名城,善鄰息兵,不以城固。
又,《國語》言諸國皆以大邑受制于大夫,鄭櫟,衛戚,晉朝歌、曲沃,魯之費、郈,故「都城過百雉,國之害。
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疏大同有毀名城之説,中國詳于《始皇本紀注》,始皇詔書屢言其事。
今泰西英國倫敦毀城以便民居,設險于外。
世界太平,此其先兆。
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爲宋伐。
上言專兵,下言出奔,明禍本。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左傳》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穀梁》「凡城之志皆譏」。
疏事詳《左》。
《史·始皇本紀》博士説古之皇帝皆地不過千裡,則包海外、總六合乃俟聖,非述古也,定矣。
百世之事,無徵不信,博士空傳其文,河清難俟,故於小統經傳、秦漢典章,勉強附會大統。
如始皇并六國,威令不出《禹貢》外,仍小一統而非皇、帝。
考《本紀》所有章奏制詔全用大統,文辭斐然,實則無德,行事非其事也。
又如五帝運本謂五大州五帝各主一方,始皇自以爲水德,當用嚴酷,遂以慘刻亡天下,不得不謂爲師説之誤。
又如漢武帝征伐夷狄,北方開通頗廣,然均在《禹貢》要荒内,當時經師、博士因大統之説無所附麗,亦遂移以説之,後世遂以秦皇漢武真爲經説之皇、帝。
一誤無外,一誤以大説小。
如封禪爲皇帝典禮,小統王伯不得用之,秦、漢乃躬行實舉,《史記》因之著《封禪書》,亦其失也。
曷爲帥師墮郈、帥師墮費?三家方以城城自固,何爲而墮之。
孔子孔子知命在周遊之前,於畏匡引文王,於桓魋言天生,實是受命。
故自衛反魯,作《詩》言志,以殷末寓素王之義,明三統之法;特後來以《詩》之空言未能明切,恐後失其意,故再作《春秋》,實以行事。
《孟子》引《詩》與《春秋》明王迹,《史記》引空言不如行事,皆此義也。
行乎季孫,用從孔子。
三月不違,《論語》「期月可矣」。
曰:聖爲天口,故言可爲經。
疏六經孔子一人之書,學校素王特立之政。
劉歆以前皆主此説,《移書》以六經皆出于孔子。
後來欲攻博士,故牽引周公,以敵孔子;遂以《禮》、《樂》歸之周公,《詩》、《書》歸之帝王,《春秋》因史文,《易傳》僅注前聖;如此是六藝不過選文選詩,則孔子碌碌無所建樹。
蓋師説浸亡,學者以己律人,視孔爲教授老儒,語其事業,全無實迹。
豈知素王事業與帝王相同,位號與天子相埒;《易》與《春秋》則如二公也,《詩》、《書》、《禮》、《樂》則如四輔條例也,欲爲之事全見六藝。
學校之開,當時實能改變風氣,學之者多,用其弟子者亦多,所謂立行來和是也。
「家不藏甲,甲兵統於國君,私家不藏。
邑無百雉之城。
」《左傳》:「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三分之一注。
)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
」疏説者以爲大一統必用民主,不能家天下。
按,《孟子》雲:「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其説早定,説者蓋因桀、紂,遂欲廢棄君綱,不知首出庶物,元首萬不可少。
民智大開,羣進昇平,由卿相以至庶人,必公正廉明;一人在上,何能肆其暴虐?蓋有桀、紂之君,必先有桀、紂之臣。
帝王非有輔佐,則一匹夫耳。
大之則如湯、武,小之則如伊尹、霍光。
故論者但當自責,先於學堂求修身立品之
冬與夏對,都鄙十二牧爲《帝典》二十二人。
八年 春,王正月,公侵齊。
齊爲東方春官。
互相侵伐,爲平行辭。
侵伐兵事,重,何以不日?不可以日計也。
政不在公久矣,何以主侵?非公也。
陽虎爲之,不可言,故目公也。
侵齊者,陽虎主之也。
政不在大夫,故以公主之。
此侵以報西鄙之役。
月者,危之。
公至自侵齊。
不講求鄰之道,大侵小,小傲大,故定、哀兵事尤繁。
故《春秋》特表二伯以息兵修約,公法約束諸侵,故盟會爲息戰之本。
二月,公侵齊。
以下無如齊文,皆爲方伯平行。
三月,公至自侵齊。
定、哀之世公不如齊。
晉、楚以二伯反之劉子,大小平行。
陪臣執國命,屢侵大國,故出入皆危之。
三月再侵,亟之。
曹伯露卒。
《詩經》十五《國風》,首三《風》在中,《鄘》、《衛》以下十二風,《緯》以配六呂十二月,終於《檜》、《曹》,《檜》、《曹》比於《春秋》許、曹。
昭以上以許、曹爲小國,定、哀用十二諸侯例,許、曹升爲大國。
十二諸侯,如《詩》之十二《風》。
疏《曹世家》:「靖公四年卒,子伯陽立。
」時者,惡之也。
露弑兄而立,惡其弑也。
弑不書,不言隱公卒,畧之也。
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隱、桓言官府,先正京師,故不言鄙;莊以下治邦國,以鄙近,故言鄙。
故《召南》言藩屏,定、哀治都鄙,治鄙不言鄙,亦如《經》。
上南四州不見夷狄,初言鄙方如太平,猶漸而進太平之世。
天下遠近大小若一,故後不言。
公會晉師于瓦。
齊、晉方伯,互求諸侯。
齊屢伐我,故與晉謀以伐齊起。
鞅所帥者鄭,以下不記從國。
疏事詳《左傳》。
公至自瓦。
離會不緻,與隱桓同。
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
陳、蔡同在東南,舊陳、徐、蔡、揚,故陳、蔡連文。
疏《陳注世家》:「四年,吳復召懷公,懷公恐,如吳。
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
陳乃立懷公之子越,是爲湣公。
」 晉趙鞅帥師侵鄭。
晉從前文爲二伯,因退爲方伯,故自召陵以後惟黃池一見晉侯,亦如在隱、桓世不見晉。
疏趙鞅,二《傳》作「士鞅」。
遂侵衛。
與齊争諸侯,報前伐注也。
趙鞅何以獨侵?鄭、衛與荀、士分黨。
葬曹靖公。
時卒時葬,畧之。
定、哀小國無盟會注,小國與小國無相見之事。
定、哀之世用三世例,文多同隱、桓。
隱、桓政在天子,莊、僖政在諸侯,文、宣政在大夫,定、哀政在陪臣;由此反推,成爲政注在大夫,襄、昭爲政在諸侯,定、哀政在天子,所謂世注愈亂而文愈治。
以陪臣比伯,大夫比王,諸侯比帝,天子比皇。
宣以前如述古,成以後如知來。
九月,葬陳懷公。
與曹相比,尊卑之義。
疏大國葬例月。
二月而葬,譏不及時。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
累數大夫,譏之。
侵衛,助趙鞅。
疏北諸侯分二黨。
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
兖、豫相盟,因侵而盟,謀拒趙鞅也。
外方伯盟不書,此何以書?一見例也。
疏隱、桓鄭爲卿士,以統二公四侯,如七政、七始,如《周禮》以皇統天地二公四時四官。
伯讀爲二伯之伯。
莊以下與秦、晉同稱伯,比于天子大夫,一居一從。
定、哀以下以王居中,如《詩》《周南》;以劉子、秦伯爲之輔,如《詩》《召》、《邶》。
秦在内,鄭在外,爲十二諸侯。
書秦伯卒不名,鄭伯卒則名,内外諸侯禮制不同也。
從祀先公。
不言祭祀者,見者不復見。
不斥言閔、僖,諱之。
從祀者何?此從祀言之。
順祀也。
此非善事,其以從祀言者何?成人之美,因以見正也。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諫不從而去之。
定公順祀,叛者五人。
諫不禮而去曰叛。
去與叛皆不書者,微也。
此由陽虎主謀,去三家。
疏《洪範》:「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
」後世議謀遂以從衆爲準則,不知當論是非,不以衆寡爲據。
《傳》言此,以明從衆之非。
《左傳》發明一人爲衆之義,所以破朋黨牽掣阻撓之失。
盜竊寶玉、大弓。
盜,大注竊事。
盜者孰謂?微而竊大,故問之。
謂陽虎也。
《王制》曰:仕于家者「不與士齒」。
賤乎賤者,故注窮諸盜。
陽虎者,曷爲者也?問其爵秩注。
季氏之宰也。
陪臣,賤。
季氏之宰,則微者也,治家事。
惡乎得國寶不與國政。
而竊之?陪臣不與諸侯之事。
陽虎專季氏,《論語》「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謂此矣。
季氏專魯國,由家及國。
陽虎拘季孫,謂專拘季孫,此事《左傳》未詳焉。
孟氏與叔孫氏疊而食之。
被囚不得食,二家私使人饋食。
睋而鋟其版注,惡漏于外,以瓜刻其饋食之版,言事密。
睋與「俄」同。
曰:「某月某日,《左傳》作「十月壬辰」。
將殺我于蒲圃,囚不在蒲圃,將享之而後殺。
力能救我則于是。
」此鋟闆之言也。
至乎日至壬辰日。
若時而出。
陽虎之衆以季孫出于拘所。
臨南者,《左氏》作「林楚」。
陽虎之出也,虎之外甥。
禦之。
爲季孫禦。
於其乘焉,季孫謂臨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左傳》作「爾注先皆季氏之良也,爾以是注繼之」。
子可以不免我死乎?」責以義,復誘之以利。
臨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下更約如孟氏,傳文不備耳。
陽越者,陽虎之從弟也,爲右。
爲季孫車右,防掣之。
《左傳》作「陽越殿」。
諸陽之從者,其黨徒,不必皆陽氏。
車數十乘。
至于孟衢,孟氏衢。
四達謂之衢。
臨南投策而墜之,《左傳》作「臨楚怒馬,及注衢而騁」。
陽越下取策,臨南駷馬,策,馬棰也。
路近孟氏,故同謀釋之。
恐陽越不聽,故以計去之。
而由乎孟氏。
陽虎從而射之,矢著于莊門。
莊門,孟氏所入門名。
言其幾中季孫,賴門閉,故著門。
然而甲起于琴如。
甲,公斂處父所帥也。
琴如,地名。
二家知出期,故于是時起兵。
弑不成,下殺上謂之弑。
欲反注,舍于郊,三十裡之郊。
皆説然息。
《左傳》:「陽氏敗,陽虎脫甲如公宮,取寶玉、大弓以出。
舍于五父之衢,寢而爲食。
」或曰:《左傳》作「其徒曰」。
「弑千乘之主千乘,方伯地方三百一十六裡之所出。
季孫專魯,故假方伯以言之。
而不克,此先師約舉其辭。
舍此,可乎?」恐追將至。
陽虎曰:「夫孺子得國而已,孺子,謂季孫幼,圖專國家而已。
如丈夫何?」丈夫,自謂。
言彼無如我何,不足懼。
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見公斂處父師,而曰「彼哉彼哉」。
《論語》:「問子西。
曰:『彼哉!彼哉!』」國有人焉之辭。
趣駕。
」使疾去。
既駕,公斂處父帥師而至,《左傳》「成宰公斂處父」,孟氏之宰也。
慬然後得免。
自是走之晉。
按《左》、《史》,虎先入陽關以叛,後乃奔晉。
《傳》終言之。
寶者何?《傳》以國寶爲重,故「寶」字爲絶句。
璋判白,此言玉也。
弓繡質,此言大弓也。
龜青純。
《經》不言龜,此推廣説之。
九年《年表》:陳湣公越元年,曹伯陽元年。
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鄭伯囆卒。
隱、桓鄭統六相,居甸服,治官府。
定、哀秦統六相,居甸服,治官府;鄭則主東方都鄙,合三侯八小國,爲十二諸侯,合爲十九國。
所謂三世異辭注。
太平之世,天下大小遠近若一。
疏《鄭世家》:「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
當是時,六卿強,侵奪鄭,鄭遂弱。
」 得寶玉、大弓。
疏事詳《左傳》。
何以書?國寶也。
周公初封所分之物。
喪之,書;上書盜竊。
得之,書。
言此以見陪臣之禍。
六月,葬鄭獻公。
連書鄭、秦之卒葬,一名一不名,一月一不月,相比見内外之分。
秋,齊侯、衛侯次于五氏。
次于五氏,伐晉也。
不可言伐,故以次起之。
次,不進也。
五氏,晉地。
鄭不會者,在喪中。
疏言次,戰伐未成之辭。
大同息兵講和,故戰多不成,託之于次,如會宋弭兵會。
秦伯卒。
稱伯大國二,曰秦曰鄭。
隱、桓之世託于東方,所謂東周,鄭居中國之中,統二公四侯。
七國皆在中州,不及南北。
以隱、桓爲始基,一中以統上下前後左右,初治六官,正京師之法也。
定、哀之世託于西周,秦封在梁,爲正西,素統。
以秦居中,統二公、齊晉二侯;吳楚二子居甸服,晉在北,楚在南,中國夷狄一視同仁,二侯二子南北交相見。
中外一家,所謂遠近若一。
七國居内,亦如隱、桓。
舊説大平之世天下大小遠近若一,故又以四大八小居都鄙,配十二風,雖小邾婁亦與其列,所謂大小若一。
疏内七外十二,合爲十九。
鄭東陳西蔡南衛北,一伯三侯,爲羲和四子;十二牧之四兇,四方一大二小,如《易》之一君二臣;許、曹、莒、邾婁、滕、薛、杞、小邾婁八國分居四方,各得其二。
昭以上邦國八伯之治已詳,故不再言之。
《周禮》言三統天地人,六變九變八變。
隱、桓官府六,以鄭統之,爲地統之六變;莊以下八州八伯,合中而九,爲天統之九變;定、哀爲人統,以八起數,人統立十四州,以三世分三統之例。
秦何以卒而不名?從王臣例,字而不名也。
《春秋》晉、楚爲伯,則以鄭、秦攝方伯,爲外諸侯。
反伯于王臣,則晉、楚皆爲嶽牧,而以秦入爲王朝大夫,以輔劉子。
王朝大夫稱伯,召伯、毛伯、祭伯卒葬亦不名,如原仲夷伯。
故秦從大夫例,字而不名,而鄭則名,相比以見例。
冬,葬秦哀公。
以秦爲王朝卿士,卒不名,葬如葬劉文公,王臣之比。
疏定、哀之秦比于隱、桓之鄭。
以秦居中,象六合之心,統二公二侯二子。
《詩》鄭附東帝,秦附西帝,然則隱、桓託緇,定、哀託素,莊以下託黃。
劉文公劉即《詩》留,留爲留守,謂劉與秦爲留守也。
十年《年表》:鄭聲公勝元年,鄭益弱。
秦惠公元年。
春,王三月,及齊平。
二年中言平者二,「德不孤,必有鄰」,所謂太平世。
及者,我欲之也。
公初事晉,自此以後絶晉,與齊平,故特言平以起之。
内外皆微者,微者先定約,然後公會也。
疏《孔子世家》:定公十年,孔子由中都宰爲司空,由司空爲大司寇。
春,及齊平。
夏,公會齊侯于頰谷。
齊得魯、衛與鄭。
説詳《穀梁》。
疏《魯世家》:「十年,定公與齊景公會于頰谷,孔子行相事。
齊欲襲魯君,孔子以禮歷階,誅齊淫樂。
齊侯懼,乃止,歸魯侵地而謝過。
」 公至自頰谷。
何以不緻會?離不言會也。
疏《孔子世家》:「夏,齊大夫黎鉏言于景公曰:『魯用孔邱,其勢危齊。
』乃使使告魯爲好會,會于夾谷。
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孔子攝相事,曰:『臣聞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
請具左右司馬。
』定公曰:『諾。
』具左右司馬,會齊侯于夾谷。
爲壇位,土階三等,以會遇注之禮相見。
揖讓而登,獻酬之禮畢,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四方之樂。
』景公曰:『諾。
』于是旄羽祓,矛戟斂撥,鼓噪而至。
孔子趨而進,厯階而登,不盡一等,舉袂而言曰:『吾兩君爲好會,夷狄之樂何爲於此?請命有司。
』有司卻之不注去,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
景公心怍,麾而去之。
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
』景公曰:『諾。
』優倡侏儒爲戲而前。
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
』有司加法焉,首足異處。
」 晉趙鞅帥師圍衛。
隱、桓爲政在天子,無伯,故無摟伐諸侯之事。
政在諸侯,而後同盟。
定、哀與隱、桓同,政在天子。
内六大國各治其事,王臣不合諸侯,故亦無累數至五國者。
晉與齊争衛以爲事,文若《經》義,則太平世齊、晉在内爲六官,衛、陳、蔡、鄭在四方爲十二牧之長;圍衛,如内官治都鄙。
齊人來歸運、讙、龜陰之田。
定、哀齊爲春官,比于宗伯,何以爲二伯主閒田?非主閒田。
魯、宋爲天地二公,齊若歸閒田于公,則魯尊齊卑之辭。
疏一説:貴者無統,待之以初。
田者,閒田也,繫之于運、讙、龜陰,不使齊取邑也。
齊人曷爲來歸《孟子》「則有慶,慶以地」,《王制》「諸侯有功,取閒田以祿之」。
運、讙、龜陰田?據齊嘗取魯邑。
孔子行乎季孫,《孟子》「孔子于季桓子有行可之事」。
孔子天命木鐸,爲百世法,絶無爲政當時之意,故《論語》以「子奚不爲政」爲問。
時文家不知此旨,乃爲聖人惜。
其小試期月,皆爲遊戲人間,非聖人本旨。
三月不違,此舊傳文,故此言三月,明年墮費亦言「三月」。
齊人爲是來歸之。
疏《孔子世家》:「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羣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魯君,爲之奈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
君若悼之,則謝以質。
』于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讙、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
」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
何爲圍郈?侯犯叛也。
疏《孔子世家》:「定公十三注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無藏甲,大夫無百雉之城。
』使仲由爲季氏宰,將墮三都。
于是叔孫氏先墮郈。
」 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注。
此克郈,固駟赤之力。
宋樂世心出奔曹。
一年注三記奔。
大同往來之義,故注不諱奔。
言曹者,起曹之亡也。
疏樂世心,二《傳》通作「樂大心」。
宋公子池出奔陳。
宋公嬖向魋,因奪馬,出奔。
疏池,二《傳》作「地」。
冬,齊侯、衛侯、鄭遊遬會于鞍。
齊爲春官,司東方諸侯,衛、鄭皆在都鄙。
疏爲伯糾合諸侯,故多與國;及爲内官,則所統者少,故定、哀累數無至五國者。
齊爲寰内諸侯,敘二國上。
會于鞍,齊得諸侯,晏子以其君顯,傷晉卿之禍。
鞍,二《傳》作「安甫」。
叔孫州仇如齊。
公不如齊而大夫如齊。
大同之世亦相往聘,如《周禮》之邦交。
記小國來朝,不詳大國聘;躬自厚而薄責注於人,自我先施。
如齊者,聘齊也。
與齊聘後,如齊不如晉。
疏自昭二十一年以後,《經》不書來聘。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五大夫出奔,詳宋亂也。
大國三卿,言五大夫者,宋尊也;尊,則大夫亦得書。
《周禮》時會、時聘與殷同、殷覜對文。
時謂《齊詩》上方,殷謂下方。
定、哀與隱、桓同以魯公爲《魯頌》,比上方,天;宋爲《商頌》,比下方,地;六大國居甸以内,爲赤道。
中心必與都鄙往來調劑,水火既濟,周遊六虛,故定、哀以事實言則極亂,以《經》義言則極治,所謂「世愈亂文愈治」。
奔陳,從赤道至黑道,《詩》:「誰能執熱?逝不以濯。
」疏大統之治,專以往來爲損益裁成之用,故小統爲禮之别,大同爲樂之和,故多記奔走,如「適彼樂土」,「我行其野」。
又,定、哀内七政外十二舍,宋奔陳,如從甸服奔要荒。
十有一年定、哀法太平,治都鄙,以十二諸侯分配四維。
疏《天文訓》:「東北爲報德之維也,西南爲背陽之維,東南爲常羊之維,西北爲蹏通之維。
」 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陳入于蕭以叛。
蕭者何?宋之邑也。
楚子所滅國,後地歸于宋,事詳《左傳》。
自陳入蕭,如從要荒至甸服。
疏《詩》葛屨履霜、女手縫裳,定、哀太平,以奔、叛爲往來辭,如《易》「周遊六虛」、《詩》「輾轉反側」,故記奔尤詳。
不嫌惡辭者,大同小統,美惡不嫌也。
夏,四月。
《春秋》天人大小分途,雖無人事,必記天道,《中庸》所謂「道不可須臾離」。
秋,宋樂世心自曹入于蕭。
詳録其事,著宋禍。
宋如居南赤道,曹自黑道入之。
疏定、哀以上,曹、莒、邾、滕、薛、杞連文者不勝數,定、哀不一見。
太平之世,遠近大小若一,八小國同升爲十二牧,故異其辭,八小國不連數。
冬,及鄭平。
不言其人,以國與之。
據下書如鄭莅盟,知爲來聘盟。
不言盟而言平,盟非盛世之事。
平者,大信辭。
定、哀自爲一世,初與齊平,又與鄭平,以漸而天下平。
疏六年公侵鄭,齊爲魯鄭求和,故爲此平。
鄭大夫至,魯始叛晉。
叔還如鄭涖盟。
涖盟者,來報平。
不言聘者,初相成。
《禮經》朝聘以禮,化齊天下,故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
不用幹戈而講禮讓,《朝事篇》詳矣。
疏此魯大夫至鄭平,齊已得魯、衛、鄭。
始叛晉。
十有二年一年之中,具有晝夜寒暑,惟中國得其平。
南北二極有長晝長夜、永寒永暑之説,詳《列子》。
疏《列子·周穆王篇》:「西極之南隅有國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國。
陰陽之氣所不交,故寒暑亡辨;日月之光所不照,故晝夜亡辨。
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
五旬一覺,以夢中所爲者實,覺之所見者妄。
四海之齊,謂中央之國,跨河南北,越岱東西,萬有餘裡。
其陰陽之審度,故一寒一暑;昏明之分察,故一晝一夜。
其民有智有愚。
萬物注滋殖,才藝多方。
有君臣相臨,禮法相持。
其所注雲爲,不可稱計。
一覺一寐,以爲覺之所爲者實,夢之所見者妄。
東極之北隅有國,曰阜落之國。
其土氣常燠,日月餘光之照。
其土不生嘉苗,其民食草根木實,不知火食;性剛悍,強弱相藉,貴勝而不尚義。
多馳步,少休息,常覺而不眠。
」 春,薛伯定卒。
定、哀以八小國配十二《國風》。
隱、桓在邦國,定、哀則在都鄙,從内移外。
鄭、陳、衛、蔡以上爲大國,至此與八小國同等,故曰太平大小若一。
疏薛已從卒正辭,何以不日?薛下于滕也。
滕正卒,以下皆日。
滕、薛大小同,何爲辟之?決嫌明疑,禮之大也。
《經》薛在滕下,不可強同,定十三、哀十皆不日。
夏,葬薛襄公。
襄公時卒時葬,薛定例。
疏九旨九變,辭各不同。
然官府、邦國、都鄙分三段,邦國居中,故《經》以邦國八伯例爲主,雖有内外之變,常辭舉中以立法也。
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大統之典,先墮名城,善鄰息兵,不以城固。
又,《國語》言諸國皆以大邑受制于大夫,鄭櫟,衛戚,晉朝歌、曲沃,魯之費、郈,故「都城過百雉,國之害。
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疏大同有毀名城之説,中國詳于《始皇本紀注》,始皇詔書屢言其事。
今泰西英國倫敦毀城以便民居,設險于外。
世界太平,此其先兆。
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爲宋伐。
上言專兵,下言出奔,明禍本。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左傳》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穀梁》「凡城之志皆譏」。
疏事詳《左》。
《史·始皇本紀》博士説古之皇帝皆地不過千裡,則包海外、總六合乃俟聖,非述古也,定矣。
百世之事,無徵不信,博士空傳其文,河清難俟,故於小統經傳、秦漢典章,勉強附會大統。
如始皇并六國,威令不出《禹貢》外,仍小一統而非皇、帝。
考《本紀》所有章奏制詔全用大統,文辭斐然,實則無德,行事非其事也。
又如五帝運本謂五大州五帝各主一方,始皇自以爲水德,當用嚴酷,遂以慘刻亡天下,不得不謂爲師説之誤。
又如漢武帝征伐夷狄,北方開通頗廣,然均在《禹貢》要荒内,當時經師、博士因大統之説無所附麗,亦遂移以説之,後世遂以秦皇漢武真爲經説之皇、帝。
一誤無外,一誤以大説小。
如封禪爲皇帝典禮,小統王伯不得用之,秦、漢乃躬行實舉,《史記》因之著《封禪書》,亦其失也。
曷爲帥師墮郈、帥師墮費?三家方以城城自固,何爲而墮之。
孔子孔子知命在周遊之前,於畏匡引文王,於桓魋言天生,實是受命。
故自衛反魯,作《詩》言志,以殷末寓素王之義,明三統之法;特後來以《詩》之空言未能明切,恐後失其意,故再作《春秋》,實以行事。
《孟子》引《詩》與《春秋》明王迹,《史記》引空言不如行事,皆此義也。
行乎季孫,用從孔子。
三月不違,《論語》「期月可矣」。
曰:聖爲天口,故言可爲經。
疏六經孔子一人之書,學校素王特立之政。
劉歆以前皆主此説,《移書》以六經皆出于孔子。
後來欲攻博士,故牽引周公,以敵孔子;遂以《禮》、《樂》歸之周公,《詩》、《書》歸之帝王,《春秋》因史文,《易傳》僅注前聖;如此是六藝不過選文選詩,則孔子碌碌無所建樹。
蓋師説浸亡,學者以己律人,視孔爲教授老儒,語其事業,全無實迹。
豈知素王事業與帝王相同,位號與天子相埒;《易》與《春秋》則如二公也,《詩》、《書》、《禮》、《樂》則如四輔條例也,欲爲之事全見六藝。
學校之開,當時實能改變風氣,學之者多,用其弟子者亦多,所謂立行來和是也。
「家不藏甲,甲兵統於國君,私家不藏。
邑無百雉之城。
」《左傳》:「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三分之一注。
)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
」疏説者以爲大一統必用民主,不能家天下。
按,《孟子》雲:「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其説早定,説者蓋因桀、紂,遂欲廢棄君綱,不知首出庶物,元首萬不可少。
民智大開,羣進昇平,由卿相以至庶人,必公正廉明;一人在上,何能肆其暴虐?蓋有桀、紂之君,必先有桀、紂之臣。
帝王非有輔佐,則一匹夫耳。
大之則如湯、武,小之則如伊尹、霍光。
故論者但當自責,先於學堂求修身立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