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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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能隻用一曆可知。

    故《漢志》、《春秋》用殷曆。

    《漢志》有六曆之説,東用魯曆,西用殷曆,北用顓頊曆,南用夏曆,中用黃帝曆,皇又用周曆;則合五曆爲一表,即宗天之義、測天之法注。

    分爲五曆,分爲六軍,此皆大統皇、帝師説,即《周禮》以十二起例之十二月、十二律呂、十二次、十二風、十二土、十二壤、十二教之古説。

    皇、帝所以必用律呂分十二次者,即《春秋》紀十二月紀三十六日食之義也。

    疏《年表》:「五月朔日食。

    」董子説「時宿在畢注,晉象也」。

     秋,郯子來朝。

    郯者何?青州之連帥也。

    其言朝何?明事方伯之禮也。

    疏《左傳》:「郯子來朝,公與之宴。

    昭子問焉,曰:『少皥注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大皥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

    我高祖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注:鳳鳥氏,曆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

    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

    五鳩,鳩民者也。

    五雉爲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

    九扈爲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

    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

    爲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

    』」 八月,晉荀吳帥師滅賁渾戎。

    此與楚殺戎曼子同,南北皆侵、滅自廣,所謂南夷北狄交侵。

    戎以賁渾名,别其種類,乃與中國雜處之戎,非真戎。

    賁,二《傳》作「陸」。

    疏《經》不見真四裔,又于外四州不見裔,惟北方稱爲中國,與華雜處則書之。

    夷狄滅不志,志者,因晉及之。

    賁渾戎甚睦于楚,晉侯以其貳於楚也,故襲滅之。

     冬,有星孛于大辰。

    《年表》:「彗星孛辰。

    」彗無定名,故雲有星而已。

    《周禮》以星定地,有分野之説。

    東宮蒼龍澤國,故以龍爲節;西宮白虎山國,故以虎爲節;北極居中原國,故以人爲節。

    北鬥居中,臨馭四方,周監二代,泰皇獨尊之説也。

    三統之素、青、黃,即春三月有王之説。

    《傳》曰大火爲大辰,參、伐爲大辰,北極亦大辰,星孛于大辰。

    三辰即三統。

    子爲天統,醜爲地統,寅爲人統。

    大火,東方《魯頌》;參伐,西方《商頌》;北鬥,中央《周頌》「西狩獲麟」,有改文從質、以鳥名官之義。

    彗者,所以除舊布新也。

    《詩》曰「羔裘翺翔,狐裘在堂」,又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爲兮。

    之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注兮」,改緇、黃而從素,明從質也。

    《春秋》三孛,孛于大辰,改文從質、羔裘翺翔也,孛入北鬥,不用周統,不用人統,狐裘所以在堂也;至于參伐,不曰孛于西方,而曰孛于東方,柄在東而尾在西,以明從質改文之義,所以書「西狩獲麟」也。

    《邶風》西方之詩,曰「狐裘蒙戎,匪車不東」,言東以起西,以見孛于東方,其柄則在參、伐也。

    疏泰西天文家説彗亦行星,自有軌道,與五行星同繞日而行。

    記録星異,以明測天之學。

    王者法天,弧矢之學所以緻福。

     孛者何?據與入異辭。

    彗星也。

    因彗言孛,三孛皆發問者録舊傳也。

    其言于大辰何?據北鬥言入于大辰,東宿下言于。

    在大辰也。

    東方不止一辰。

    疏近人知《緯》之爲經師相傳微言,六經六緯,合爲十二經。

    定、哀多微辭,微辭即微言緯候,而于讖則以爲疑,專就中國妄言禍福,如「亡秦者胡」、「劉秀爲天子」,或爲術士所創,或爲漢儒所羼,誠不可究詰。

    然所言皇、帝符瑞徵應、象貌人種,則專爲《經》説,不爲中國而言,乃《周禮》五帝五土之師説。

    俗儒不知爲大統師説,專以中國説之,流于符瑞星象,妄談禍福,誘人爲惡,是在所禁。

    若言五行土注旺將興,當王之時,所有名物儀制則與緯同爲微言。

    蓋皇、帝之説全爲百世以下言,五帝五運即五土五大州,中國爲蒼天東帝;歐州地中,王者起,爲黃帝;北極黑道,爲黑帝;赤道以南,王者起,爲赤帝;美在西方,爲西帝。

    土域不同,各有形體性情土産瑞徵之不同;《經》有其文,故讖言其事,以爲百世下之應證。

    即五土之人民動植各物,又以天合地,地分十二外州,以應天文十二次,分野本爲全球言。

    當時海邦未通,不覩不聞,又中外言語文字各異,地域不能以中文預名之;又以無徵不信之故,託之天文星象。

    非談天,乃言地;非爲中國,乃爲全球耳。

    故凡昔所指爲荒謬迂誕者,證以今事,悉皆著明,知《經》、《傳》、《詩》、《易》之託比,不可不有緯讖以爲之應顯。

    知《公羊》俟聖大一統之義,再讀緯讖,則心安理得。

    昔日所詬詈者,悉化朽腐爲神奇,變艱險爲康莊。

    緯與讖不可強分優劣,故撰輯《七緯類編》以明其學。

    蓋馬輯本以書分,零璣斷璧,分裂散見,學者苦難貫通;又文重語複,每以原文各書徵引不盡依原文,或不録書名者,因緻歧爲數條,甚或同説各書分見,有至數十條者,此又繁重冗亂之足以困學人。

    因將馬本以類相從,每條下注原名;凡重文複義,文録義長者一條,下注互見書名,以歸簡易。

    舊本隨手鈔輯,苦無倫次,今審訂原文先後理緻,别引古説,爲之疏證,事多文,證顯理明注。

    凡與經、傳無與,確爲術士之言,及晚學俗學注妄改之條,删爲附篇,發其謬誤,庶不緻遺譏後賢。

    昔賢不明俟聖之旨,區分讖、緯,判爲兩派,今既知一原,又苦無明文可據,不復區其優劣。

    願與學者共明此微言,以復十二經之舊也。

    大辰者何?問星次之名。

    大火也。

    大火謂心,東方七宿之一。

    疏《詩》「七月流火」之「火」即大火,于西爲流服。

    大火爲大辰,東方心爲明堂,王者布令之所。

    東方天皇,緇衣羔裘。

    地于天上皆有分星,東帝所司萬二千裡,爲東極,于辰次上應蒼龍七宿。

    伐于《春秋》則比秦,于《詩》則比《商頌》。

    爲大辰,伐謂參伐也。

    大火與伐,天所以示民時早晚,天下所取正,故謂之爲大辰,辰,時也。

    《詩》「嘒彼小星,維參與昴」。

    西方七宿爲白虎,地西半球之分野,爲帝少昊以鳥名官之制。

    《詩經》主西皇,故于以鳥名官之制獨詳。

    心、伐東西相對,孛亘其間。

    北辰于《春秋》比天王,于《詩》比《周頌》。

    《秦本紀》博士議:「古有天皇、地皇,泰皇爲尊」,北辰,泰皇也。

    亦爲大辰。

    北辰,北極,天之中也,常居其所。

    迷惑不知東西者,須視北辰以别。

    心、伐所在,故加「亦」,亦者,兩相須之意。

    三言大辰,比于三統三皇。

    《詩》以素、青、黃爲三皇,伐素,心青,北辰黃。

    泰皇大一統,故加稱大,中央之極,爲黃衣狐裘。

    以地中言,崑崙爲中;以教化言,禹州爲中極。

    三《頌》《周》應北辰,以《魯》爲大火,《商》爲參、伐。

    疏《周禮》以星定地,有分野之説。

    東宮蒼龍澤國,故以龍爲節;西宮白虎山國,故以虎爲節;北極居中原國,故以人爲節。

    北鬥居中,臨馭四方,周監二代,泰皇獨尊之説也。

    三統之素、青、黃,即春三月有王之説也。

    《傳》曰大火爲大辰,參、伐爲大辰,北極亦大辰也,星孛于大辰。

    三辰即三統。

    子爲天統,大火,東方《魯頌》參、伐,西方《商頌》,北鬥中央《周頌》。

    「西狩獲麐」,有改文從質、以鳥名官之義。

    彗者,所以除舊布新也。

    《詩》曰「羔裘翺翔,狐裘在堂」,又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爲兮,之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注兮」,改緇、黃而從素,明從質也。

    《春秋》三孛于大辰,改文從質,「羔裘翺翔」也。

    孛于北鬥,不用周統,不用人統,狐裘所以在堂注也。

    至于參、伐,不曰孛于西方,而曰孛于東方,柄在東方而尾在西方,明從質改文之義,所以書「西狩獲麐」也。

    《邶風》西之詩,曰「狐裘蒙戎,靡車不東」,言東以起西,以見孛于東方,其柄則在參伐也。

    何以書?記異也。

    記異爲格緻學,推循天地,考究人物,驗小推大,皇、帝學之佐證,道德之説寓于其中。

    西人格緻反言道德者相攻注。

    究之道德其道德,非吾所謂道德;格緻其格緻,非吾所謂格緻也。

     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此吳伐楚。

    吳先敗而後勝,故不言敗。

    疏《吳世家》:「公子光伐楚,敗而亡王舟。

    光懼,襲楚,復得王舟而還。

    」 詐戰不言戰,據非結日戰,互有勝負。

    此其言戰何?據於越敗吳于檇李,言敗而已。

    敵也。

    平邱以後,諸侯遂亂。

    用都鄙十二州例,齊、晉、楚、吳爲四嶽,上齊、晉交伐,以見中國之敵;此楚、吳言戰,以見外國之敵。

    敵則不用大夷小夷之例。

    疏敵者謂尊卑相同。

    自晉、楚分伯,可以屬吳,故用大小例。

    楚不言戰,言戰則敗,因雞父入楚,以吳代乎楚爲南嶽。

    楚遷于鄀,如避吳,遷居申次,與齊對衝。

    又,同盟用邦國例,八州以後用都鄙十二諸侯例。

     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曹于《詩》備《國風》之數。

    十二諸侯例有以許、曹比鄫、曹。

    上諸侯亂,都鄙用十二諸侯例,故係曹、許。

    疏《曹世家》:「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

    」 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陳前外之,此記災,反之于中國。

    言陳以包蔡,故下蔡有中國辭。

    疏方伯以上例得記災,卒正以下不得記。

    全爲尊卑儀注,不爲遠近及我而然。

    凡例得記者皆記,不得記者絶不一記,不因特筆而有出入。

    宋、齊、晉記災多矣,此連記三國災,以見内陳例。

     何以書?同日四國有火災,非常可怪。

    但以災言,則事小不足記。

    記異也。

    大于災。

    疏此《春秋》特筆,以明記災之國止于此,《傳》因以異説之。

    何異爾?災在災例。

    異其同日二《傳》因有人火之説,以斷無此奇事,即有,亦不足記。

    而俱災也。

    四國同日事異,故入異例。

    外異不書,宋異已見石、鷁。

    此何以書?衛、鄭一見例。

    爲天下《春秋》有二例,十二公分三世,隱、桓官府,以下邦國,定、哀都鄙,由小及大,所謂家國天下三辭之分。

    又一例以宣居中,前四世皇、帝、王、伯,後四事伯、王、帝、皇,董子所謂三而易、九而易。

    疏天下無伯,諸侯遂亂,然終有南北之分,故以下城成周仍録北方諸侯,不記災,外國則楚、吳、秦、蔡、許,内則小國不記災,曹、莒、邾婁、滕、薛、杞是。

    記異也。

    所謂天下辭,非一國一家之可比。

    以定、哀反權于王臣,託于大同太平之世也。

     六月,邾婁人入鄅。

    入者,滅也。

    鄅近内,小國,諱滅言入。

    疏下宋伐乃歸鄅俘注。

     秋,葬曹平公。

    許、曹比鄫、曹。

    定世二國皆滅,故于此詳係之。

     冬,許遷于白羽。

    此由九年之夷遷,三遷矣。

    内卒正六見,外惟記一許而記其四遷,周歷外四州之辭。

    初近鄭,在豫;遷葉,荊州;遷夷,徐州;白羽當爲西方梁,下遷容則爲揚州辭。

    以四遷備四州卒正。

    疏《左傳》:「楚左尹王子勝言于楚子曰:『鄭、許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于鄭。

    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

    葉在楚國,方城外之蔽也。

    土不可易,國不可小,許不可俘,讎不可啟,君其圖之!』楚子説。

    冬,楚子使王子勝遷許于析,實白羽。

    」 十有九年《年表》:曹悼公午元年。

     春,宋公伐邾婁。

    爲鄅伐歸俘乃平。

    疏《左傳》:「鄅夫人,宋向戌注之女也,故向寧請師。

    二月,宋公伐邾,圍蟲。

    三月,取之,乃盡歸鄅俘注。

    」 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弑其君買。

    蔡世子弑不日,此何以日?非實弑也。

    宋以後,儒者不知《經》之取義不必盡符事實,乃有舍《傳》從《經》之説,以《傳》必同《經》爲準。

    既曰苟同,但就《經》立説可矣,何須考《傳》?故有獨抱遺經束閣三傳之派。

    家法之壞也久矣!疏《經》書弑,所以成許世子之孝。

    止爲孝子,因子道小有未盡,身被大惡之名而不能辭。

    《史記·敘傳》注引《公羊》師説:「爲人子,不可以不知《春秋》。

    」 己卯,地震。

    記地震,地質學也。

    地震多因而成災,亦不專爲記異。

    疏《詩》「高岸爲谷,深谷爲陵」,爲地震。

    齊學多詳《緯》,故鄭君有「《公羊》善讖」之説,大抵出于齊。

    《詩緯》雲:「《書》者如也,《詩》者持注也。

    」周衰,孔子修六藝,立言以俟後世。

    未可明言,惟托興微顯,乃可自附作述,此《緯》之所由來也。

    《緯》以二《南》爲二伯,邶、鄘、衛、王、鄭五國居中,爲地軸,唐、陳十二國分應十二月,三統説更詳,今推爲中外四嶽八伯諸例。

    《緯》更以天星配十五國風,今推廣其例,以邶、鄘、衛爲黃帝,王、鄭、齊爲文家,主東;豳、秦、鄭爲質家,主西;合邶、鄘、衛爲素、青、黃三統。

    《小雅》《緯》言四始五際,大綱與《風》相配,上半五神分方四遊,合爲三十輻,下半合數四方兩京八伯。

    《大雅》分應三《頌》,當是以二十八篇應列宿,終以大統。

    其中「文王」「殷商」對文,即《緯》文家質家之所由出。

    大統東西合并,文質彬彬之事也。

    《周頌》爲繼周之王,監于二代即文、武,《魯頌》主文王,爲中國,《商頌》主武王,爲海外,即《樂緯》「王者孰謂,謂文王」之義。

    兩《頌》爲青、素,居中則狐裘之黃帝,託之於三皇者也。

    《緯》以周、召爲二伯,與《詩傳》同,《傳》雲郟以東周公主之,郟以西召公主之,故《關雎》首言左右。

    全《詩》黃帝爲主,首周、召者,伯如《春秋》,故以爲始基。

    此《緯》中玄聖素王之説也。

    復起以爲事非一代,作非一人,錯亂紛紛,毫無義例,故後世説《詩》者直視《經》如古詩選本,望文生訓,雜亂無章。

    不知《詩》雖采《春秋》、録古作,既經序訂,機杼全在聖人;使摘句尋章,不考編《詩》之意,則微言奧義莫能明矣。

     秋,齊高發帥師伐莒。

    《左傳》:「齊高發帥師伐莒,莒子奔紀鄣。

    」 冬,葬許悼公。

    書葬所以赦世子,且以釋人之惑。

    許與邾婁、薛葬皆時,小國也。

    疏不書葬,則泥《經》者必以爲直弑,反以《傳》爲誣《經》,聖人虛加人以大逆之罪,如後儒《春秋》諸論矣。

     賊未討,何以書葬?《經》不見止奔、殺之文。

    不成于弑也。

    此以見非實弑。

    曷爲不成于弑?據《經》明言弑。

    止進藥而藥殺也。

    時悼公病,止進藥,因藥不達而死。

    止孝子之心,以爲父死于藥,藥進己手,直不啻親弑者然。

    疏《春秋》成人之美,以止立孝子之極,故成其志而書弑。

    亦如成魯隱公之讓志。

    止進藥而藥殺,據過在醫藥,非有無君父之心。

    則曷爲加弑焉爾?非弑而書弑,故曰加。

    大惡不可虛加,弟子固早疑之,非後儒創獲,以爲傳《公羊》先師皆愚昧無知識。

    譏子道之不盡也。

    以此明孝子之至,《穀梁》「于止見孝子之至」是也。

    其譏子道之不盡奈何?不盡醫藥,何以遂加弑。

    曰:「樂正子春之視疾也,《檀弓》爲齊人所傳,多《公羊》義,亦引樂正子春孝行事。

    復加一飯宜以穀氣補益。

    則脫然愈,得食而愈。

    復損一飯宜飢以洩有餘。

    則脫然愈,有餘之證。

    復加一衣相寒而進衣。

    則脫然愈,適煖之節。

    復損一衣因熱而減衣。

    則脫然愈。

    」脫然,疾除貌。

    言消息得其節,一飯一衣,然必合節,何況于藥。

    止進藥而藥殺,止孝子之心,自以爲弑。

    是以君子加弑焉爾。

    孔子因止自以爲弑,故變史文加弑。

    凡言加者,史無其事,而孔子所補録。

    此爲筆例。

    曰曰者,作孔子筆削之意。

    「許世子止弑其君買注」,是君子之聽止也。

    聽猶聽訟也。

    止自以父由己死,讓位于弟,毀痛而卒。

    《春秋》如其志書弑,是成孝子仁人之美也。

    「葬許悼公」,未討賊而書葬。

    是君子之赦止也。

    特書葬以明非弑立。

    立臣、子之防。

    赦止者,書弑所以成止之孝,立人子之則;葬以明《春秋》之法,示人之疑。

    免止之罪辭也。

    明止之心。

    人子事親小有不謹,身被大惡之名而不能辭,所以明孝道、重人倫。

    《穀梁》:「于盾見忠臣之至,于止見孝子之至。

    」疏《經》與史不同,史以記事,《經》以立義。

    《孟子》引孔子説「事則桓文,義則竊取」,是《經》必異史乃足以見筆削褒貶。

    後儒不明此義,專以史該《經》,以據事直書爲止境,依口代筆爲聖作,創爲舍《傳》從《經》,故有三傳束高閣,獨抱一經之瞽説,如陸、啖以下,直乃無知妄作,至宋以下,尤爲夢囈,如歐陽氏《春秋論》者,誠聾瞽人語,學者所羞稱。

    故治《公羊》宜詳考博士説,《繁露》、《白虎通》尤爲專家,範甯以下,火之可也。

    近賢《通義釋例》、《義釋》、《例義》,疏融而未明,擇觀可也。

     二十年 春,王正月。

     夏,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

    曹大夫不氏,此氏公孫者,起爲子臧之子也。

    疏鄸,《穀傳》作「夢」。

     奔未有言自者,歸多目自國,言有奉。

    奔言出,則與國絶,出奔無言自邑者。

    此其言自何?據始出奔未有言自者,與宋華亥入宋南裡復出奔異。

    畔也。

    時會盜鄸以奔宋,實以鄸奔宋,《經》書爲「自鄸」耳。

    疏直奔曰出奔,據地以投他國曰叛。

    叛者,猶在其邑,未出奔;奔則以地還國,單身而去之辭。

    畔則曷爲不言其畔?畔者當先言畔,如宋五大夫事。

    爲公子喜時之後《經》公孫會,公子臧之子。

    諱也。

    喜時,《左傳》作「欣時」。

    喜時者,子臧之名。

    爲賢者之後諱,故不言畔也。

    《春秋》爲賢者諱,此舊傳大例。

    賢爲二伯,此推以説本事。

    何賢乎公子喜時?據喜時不書于《經》。

    讓國也。

    《春秋》所褒讓國之賢,子臧其一。

    其讓國奈何?問其事實。

    曹伯廬卒于師,在成十三年。

    則未知公子喜時從與?據《左傳》使喜時迎喪,喪在師,是喜時從。

    公子負芻從與?據《左傳》,負芻與大子留守,殺大子而自立。

    《傳》不直言者,師説流傳,恐失實。

    或爲主于國,據守者。

    或爲主于師。

    據從者。

    疏《喪服經記傳問彙解説》雲:是編以《儀禮·喪服》爲經,《禮記》爲記傳,首《喪服小記》,次以《大傳》,次以《間傳》,次以《喪服四制》,次以《服問》,次以《三年問》,次以《儀禮》,傳文共八篇,合爲此本。

    考各經記注、傳、問,惟《喪服》爲詳,故彙爲此編,既便專門講習,且以見諸經記傳問注先後之起例。

    《禮經》之外,以記爲最古,蓋記以補《經》之不足,當與《經》同時所出。

    《禮》有《喪大記》,今名《小記》,是尚有《喪服大記》而今不傳也。

    説《經》之書則以《大傳》爲先。

    按,除《喪大傳》以外,今可考者,《尚書大傳》、《易大傳》,史公引;《繫辭》,劉向引;《易本命》、《春秋大傳》,褚先生引。

    《大傳》之體,與《經》别行,總論綱領,不沾沾於隨文附義,今《大傳》、《繫辭》、《尚書大傳》可考。

    《大傳》當出於七十子之手,《大傳》後又有《間傳》,亦如《大記》之有《小記》也。

    後來教學授受,弟子因疑有問,師據記、傳答之,書以「問」名,然皆擇其精要者,不附《經》下。

    《服問》、《三年問》,師弟皆引《大傳》之文以爲説,故以「問」名。

    如《繫辭》中所載十餘條不附《經》下,亦當爲問,與《大傳》有先後之分者也。

    至《喪服》與《公》、《穀》經下所附之傳依《經》發問,又在《服問》之後,大約出於漢師,故與《公》、《穀》相同。

    今《公》、《穀》爲當日一家之本,則《喪服》附傳亦一家之本無疑。

    附傳所引「《傳》曰」今有《大傳》明文二條,與《穀梁》八引「《傳》曰」即《春秋大傳》之文相同,是今本附《經》下之傳乃問後之問,當以「問」名,而不可蒙《傳》之名。

    以此推之,則《易經》下每條必有一傳者,又在《喪服》、《公》、《穀》之後矣,以尚不如《喪服》、《公》、《穀》多無傳之經也。

    考訂經、記、傳、問先後源流爲治經第一要義,若空言立説,則實義難明,故合編此書,以明其例。

    治《喪服》者璧合珠連,可以互證,各經因此得以明其先後傳、問之分,庶不緻強後師之作以爲出於子夏雲。

    公子喜時見公子負芻之當主也,謂殺太子自立,當主猶當國。

    喜時如季劄,負芻如闔廬。

    逡巡而退。

    劉向雲:「宣公與諸侯伐秦注,卒于師。

    曹人使子臧迎喪,使公子負芻與太子留守。

    負芻殺太子而自立。

    子臧見負芻之當主注也,宣公既葬,子臧將亡,國人將從之。

    芻立,爲曹成公,懼,告罪,且請子臧,子臧乃反。

    負芻遂得爲君也。

    」賢公子喜時,則曷爲爲會諱?據《春秋》褒貶在本身,不遠録前事。

    君子之善善也長,《春秋》成人美,不成惡。

    俗説乃以爲責備注賢者。

    惡惡也短,據罪人不及注孥。

    惡惡止其身,此不遷怒也。

    如十一年《傳》「誅君之子不立」,大罪則不成其子,小惡則及身而止。

    善善及子孫。

    君子存心仁厚,善惡雖不能淆,而善善從長,惡惡從短,實垂忠厚之教也。

    賢者子孫,故君子爲之諱也。

    言此明善善之義。

    王者宜加土地,使得世也。

    疏魯則叔肸,衛則鱄,宋則公孫壽,吳則季劄,皆以讓國許之。

     秋,盜殺衛侯之兄輒。

    殺母弟,目兄者,甚之。

    有兄而爲盜所殺,譏衛侯也。

    疏盜者,齊豹也。

    曷爲稱豹?大夫相殺稱人,賤者窮諸盜。

    衛侯已出,何以不言?未踰竟也。

    輒,《左傳》作公孟縶,事詳《左傳》。

     母兄稱兄,《春秋》兄弟不得以屬通。

    正辭稱公子,親親之義。

    惟同母乃得名兄弟。

    疏母弟稱弟者多矣,稱兄則此一見。

    何以不立?據立嫡以長。

    有疾也。

    有天疾者不得入乎宗廟,則不得立,天之所以廢也。

    何疾爾?惡疾也。

    二《傳》皆以爲足疾。

    惡疾謂瘖、聾、盲、厲、秃、跛、傴僂,不逮人倫之屬也。

    書者,惡衛侯,兄有疾,不憐傷厚遇,營衛不固,至令見殺,失親親也。

    疏《白虎通》:「世子有惡疾,廢者何?以其不可承先祖也。

    故《春秋傳》曰:『兄弟何以不立?疾也。

    何疾?惡疾也。

    』」 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

    何爲奔陳?陳從楚。

    疏公攻之,乃出奔。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廬卒。

    疏《蔡世家》:「立九年卒。

    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是爲悼侯。

    悼侯父曰隱太子友。

    隱太子友者,靈侯之太子,平公立而殺隱太子,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代立。

    」 二十有一年《年表》:蔡悼侯東國元年。

     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記卒葬,以見善終。

    疏泰西專宗墨,貴靈魂,死陵葬陵,死壑葬壑。

    故今泰西貴靈魂,輕軀殼,不講喪葬。

    即《莊子》水葬,食於螻蟻與食於魚鼈同。

     夏,晉侯使士鞅來聘。

    來聘,與三家惡結。

    疏朝聘爲外交例。

    《傳》詳禮制,事實則《左傳》詳之。

    即如今公法禮節。

    大統外交諸法詳于《周禮》,治外交當專門詳考。

     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於宋南裡以畔。

    畔,二《傳》作「叛」。

    南裡者,宋之南鄙也。

    其事詳于《左傳》。

    疏自中外通商以來,學人宜兼讀西書,故《勸學篇》擬編《羣經大義》。

    今以《白虎通》爲藍本,《春秋》師説共百餘條,不專門治經者讀《大義》可也,勝於删經之説多矣。

     宋南裡者何?據入、畔有四,通不繫國。

    若曰因諸者然。

    因諸,古語,謂因應之義。

    四入畔皆不繫國,俱從本國入據,此從外入,上既言自陳,則此不得不言宋,義應如此。

    此不言宋,則嫌所入非宋邑,如齊慶封封防事。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此爲陰陽五行學,《大學》平天下之道。

    自宋人誤講格緻,陷中國人才于無用。

    今張明《大學》。

    以脩身爲大學,非家國能盡,如欲發明格緻本旨,必删除荊棘,步履康莊。

    講《大學》不可不以天下爲志,欲知治法,不可不知先後一言。

    已明不能立正心誠意緻知格物等課程,課虛索隱,泛濫蒙混,以童蒙物理方名等事更向大學課成人。

    如今西人格緻,乃古蒙學,專屬伎藝,治術初不在是,即西士政治哲學,亦與格緻南轅北轍,並且相詆。

    蓋大學非高等選、造不得入,以爲百世法,並非一時之言。

    古者學亦多,人才量各别,原分爲十數途,故中士之論格緻乃蒙學,西人之格緻爲技藝,非大學立學宗旨,皆屬附會。

    總之,經文以修身爲本,屢言知本之爲要;是修身以上大學删去,不以此立課程也。

    疏《經》記地震以五方起例,言日食以六合起例,六六三十六,故《春秋》二百四十年共見三十六日食。

    乾爲西北隅,巽爲東南隅;乾爲天門,巽爲地戶。

    四時之外,以巳、亥爲上、下,託于天地。

    周正六月爲巳,六月記六日食;十二月爲亥,十二月五記日食,合十一月之一日食,爲六日食。

    惟此七月最多。

    上下兩方共十二見,以起四方各有六見也。

    三、四、五爲夏正之春,東方神州記日食者六;六、七、八爲午未,夏正之夏,以七見;申、酉、戌爲夏正之秋,以六見;正月二月記日食五見,以十二月之七見加一見于正二月之中,則合爲六六三十六之數。

     八月,乙亥,叔痤卒。

    痤卒,子鞅世其位。

    備其文以譏之也。

     冬,蔡侯朱出奔楚。

    董子説:蔡侯朱驕,君臣不悅,出奔。

    《解詁》據《左》、《史》以朱爲平侯子,與東國别爲一人,是也。

    《穀梁》以爲一人,誤。

    奔而名,失地也。

    不言卒葬,與獻武同,絶之也。

    疏按,朱即世子,所謂平侯子,不詳其名諡。

     公如晉,至河乃復。

    公不得至晉屢矣。

    有惡則不必如,既至河,乃不得至晉,三家之惡著矣。

    疏士鞅方來聘,而公不得入晉者,權在大夫也。

     二十有二年董子《循天之道》篇:「循天之道以養其身,謂之道也。

    天有兩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窮。

    是北方之中用合陰,而物始動於下;南方之中用合陽,而養始美于上注。

    其動于下者,不得東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養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

    然則天地之美惡不能成注在兩和之處,二中之所來歸,而遂其爲也。

    是故東方生而西方成,東方和自北方之所起,而西方和成南方之所養長。

    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養長注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

    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

    中者,天地之所終始注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

    夫注德莫大於和,而道莫止于中。

    中者,天地之美達理也,聖人之所保守也。

    《詩》雲:『不剛不柔,布政優優。

    』此非中和之謂歟?」疏奉天爲皇、帝學,《月令》其大宗;宋人不知爲平治之用,專就一身穿鑿附會,如造楮葉、刺棘猴,墜落禪宗,陷學人于無用。

    今張明皇、帝道德本旨,「苟非其人,道不虛行」,非皇不能言道,以袪匹夫抱道之誤説。

     春,齊侯伐莒。

    再伐莒,求諸侯。

    事詳《左傳》。

     宋華亥、向寧、華定自宋南裡出奔楚。

    此有晉、吳之師,不言者,諱之也。

    疏事詳《左傳》。

     大蒐于昌姦。

    此蓋寅月。

    春田雖有其禮,非時不宜,以鳥獸懷妊、草木萌芽,非所以育養。

    故《尚書大傳》以蒐狩爲合禮,以此見田獵以秋、冬爲重。

    亦如祭祀之見烝、嘗不言春夏,再出烝者之爲不宜祭者也。

    疏春行秋令,好殺失時,直書其事而惡見。

    小事必書者,違天時也。

    此春田,其言蒐者,辟春田也。

    大蒐者,簡車徒也。

     夏,四月,乙醜,天王崩。

    景王襄公二十九年即位,至此二十五年不記事,惟言劉子而已。

    疏天王二十五年不記事者,微也。

    以下詳録之者,著其禍也。

    嫡庶不明,愛憎失道,詳《周本紀》。

     六月,叔鞅如京師。

    以葬之月加于如上,見以葬事如也。

    天子志崩不志葬,月葬,危之也。

     葬景王。

    公當奔喪,王崩而使臣會葬,非禮。

    直書而美惡見。

     王室亂。

    男以女爲室,女以男爲家。

    稱室者,閨門之内,嫡庶之禍,不關外事。

    《詩》「王室如注毀」,以王爲之子;王室有亂,託保護于父母,父母,二帝後,《春秋》則以王爲尊。

    王室之亂,楚爲之,故下記楚子卒,天王入成周,尹氏以朝奔楚。

    《易》有「王庭」、「王居」、「王家」、「王國」,以國爲正辭,餘皆借用。

    疏《晉世家》:「周景王崩,王子争立。

    晉六卿平王室亂,立周敬王。

    」 何言乎王室亂?據言在成周,亂不繫於室。

    疏宋亂直言宋,不加室,王亦爲號,以宋比,直可言王亂,如梁亡。

    此加室字。

    言不及外也。

    室謂其家事,嫡庶相争,自亂耳,無與之外事。

    言此深以譏景王嫡庶不明也。

    疏《大學》格緻,本義謂欲平天下必先治天下之國,欲治一國必先齊一國之家,欲齊其家必先修其一家人之身;故治平之功先從修身起。

    謂國與家中所積之身,非皇帝一人之身,一身正而天下國家自平治;如八比家所有感應話,皆宋人誤解。

    天下古今不惟無此事,並無此理。

    必使人各修其身,此中大有作用;如學校選舉,彰善癉惡,孔子籌衛所謂庶、富、教,缺一不可。

    古書所詳,莫如管子説齊桓,創伯事業,全爲經説,積伯成王,積王成帝。

    宋人則鄙棄事功,以此等瑣屑爲不足爲,但抱道在躬,天下自化。

    使世界果有此事,未嘗非簡便之捷徑,無如絶無此理。

    《大學》之「各」,其字通指天下國家,不指聖人之本身。

    宋賢本由禪入手,竊以《經》、《傳》皇、帝説頗似禪宗,因取禪、道二質,合爲所謂宋學,亦如化學家言水爲淡、養二氣所化合;一化爲注宋學,則如炭氣有毒,中者非死則病。

    皇帝無爲,其要在無不爲;無不爲,養氣也,可以生。

    宋學之盡性至命,則誤合不可合之氣質,以至變爲殺人之物。

    故自宋學盛,除八比之外,儒生别無長技,所稱性命學全爲誤解經傳,非果出于聖人。

    今分化宋學,各還原質,庶黃種不至靡有孑遺。

     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

    居者,君在外之辭,言居,貴猛之爲適子。

    猛有天倫,無父命;朝有父命,無天倫。

    二者相妨,不能兩是,故伯夷叔齊相率而逃,孔子以爲求仁得仁。

    反其道而爲之,即同王猛、子朝也。

    疏《周本紀》:「景王十八年,後太子聖而早卒。

    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争立,國人立長子猛爲王。

    子朝攻殺猛,猛爲悼王。

    晉人攻子朝而立丐,是爲敬王。

    」 其稱王猛何?本王世子,當不名,稱世子也。

    當國也。

    王如諸侯國號,以猛氏;如諸侯公子之氏國,故與氏國同爲當國也。

    録居者,書注所見也,不舉猛爲重者,時猛尚幼,以二子爲計,是故注加「以」。

    以者,行二子意辭也。

    疏猛當立,何以當國言之?無父命也。

    爲子受之父,爲臣受之君,有天倫而無父命,《春秋》之所不許也。

    其言居何?得正也。

    其稱劉子單子何?得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