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六
關燈
小
中
大
舉,強幹弱枝,正婚姻之禮,杜朋黨之禍,以成文明之天下。
故當時本狄猾夏,《春秋》乃用夏變夷,舉二伯以統諸侯,明王法以統二伯,舉天以統王。
定制以後,秦、漢之君用博士説,以見之實事。
泰西諸國列強角立,圖富強以自救危亡,正如漢高之馬上經營,時勢爲之。
又,各邦朋黨,隱伏禍基,將來天心厭亂,竟歸統一,圖長治久安之策,是不得不取《春秋》,以塞亂原、圖平治。
考今輿地, 爲《春秋》禹州者百,百國各依據《春秋》,以爲立國之本;皇帝再以無爲之學經營于其上,立百國《春秋》而天下平。
或以禮有程度,《春秋》之法可行于中國,未必可推諸海外,不知皇、帝三統五瑞之變法,所謂損益可知。
至于《春秋》之綱常名教、典章制度,即百世不變,亦中外所同。
凡服色、正朔、號令、時節,可以循環參差,不能齊一者,皆在《春秋》之外。
萬國非各執一《春秋》不能上下相安,享大同之樂利。
泰西今日正當亂世,去《春秋》程度尚在數百年後。
每進愈上,變之不已,時會所趨,舍此無從,亦所謂困知勉行也。
大夫不敵君,大夫,臣。
知禮法文明之國,則臣不當君。
此其稱名氏以敵楚子何?如二君之辭,且以晉主。
不與晉而與楚子爲禮也。
楚莊有賢行,己由夷狄進中國,而中國蠻野,乃爲新夷狄。
中外反對,故不以常例待之。
曷爲不與晉中國,文明。
而與楚子爲禮也?賤内進外,適與内諸夏外夷狄反。
莊王伐鄭,勝乎皇門,放乎路衢。
鄭伯肉袒,左執茅旌,右執鸞刀,以逆注莊王,曰:「寡人無良,邊垂之臣以幹天禍,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
君如矜此喪人,錫之不毛之地,遠荒。
使帥一二耋老注卿稱老夫。
而綏焉。
請唯君王之命。
」莊王曰:「君之不令臣奸臣。
交易爲言,談爲譌言。
是以使寡人得見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
」微,無。
莊王親自手旌,左右撝軍,退舍七裡。
遠郊。
將軍子重諫曰:「南郢楚都。
之與鄭相去數千裡,地遠則師勞。
諸大夫死者數人,廝役扈養死者數百人。
當爲死者報怨。
今君勝鄭而不有,如靈王縣陳、蔡。
毋乃失民臣之力乎?」莊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于四方。
是以君子篤于禮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
此亦如今公法之言,禁暴改良而已,不貪土地。
告從已服。
不赦,不祥注。
吾以不祥道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讀作而。
晉師之救鄭者至,曰:「請戰。
」莊王許諾。
將軍司馬。
子重諫曰:「晉,大國也。
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
」莊王曰:「弱者鄭也。
吾威之,伐也。
強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
」令之還師而逆晉寇。
莊王鼓之,晉師大敗。
晉衆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也。
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還師而佚晉寇。
按,《傳》記戰事甚詳。
文與《左傳》異者,古人記述,多以己意潤色,不能相同;又多口授稱述之辭,故多質樸,不如《左氏》撰述典鉅繁博耳。
疏《楚世家》:「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
大敗晉軍于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日者,蕭爲魯屬,附庸國。
蕭者,蕭叔之國也。
何爲日之?近于我也。
據《左氏》,宋人救之,後其地爲宋邑。
晉人、宋人、衛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春秋齊桓一匡言同者,天下諸侯徧至之辭。
晉言同,以爲北方諸侯皆至,特南服諸侯未能交相見耳。
故《穀梁》以桓同爲尊周,晉同爲外楚;謂中分天下,惟南服不至。
晉新大敗于楚,書同以存晉伯。
外盟不日,正也。
此大敗而後盟。
稱人者,貶大夫也。
陳、蔡、鄭、許皆從楚,故不序也。
不言公會,宣從楚也。
疏《周禮》「時見曰會,殷見曰同」,三年爲時,内八州;殷者,要荒諸侯。
内至曰會,要荒皆至曰同。
時爲分方,三年;殷爲巡狩,十二年。
宋師伐陳。
清丘之盟陳不在,伐陳,爲晉討也。
伐稱師而救稱人,貶救者而伐得正可知矣。
衛人救陳。
衛人者何?孔達也。
爲何貶之?方盟于清丘,背盟而救陳,故貶之也。
大國乃言救,此何以言救?著其志也。
不當救而救之,譏也。
救者,二伯之正辭也。
疏詳記其事以見晉、楚與國彼此互異,謀國不臧,不能得諸侯之心。
十有三年一年四記事,簡之至。
春,齊師伐衛。
伐衛所以助晉也。
疏衛,二《傳》皆作莒。
《左》雲「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審是,當以莒爲是。
此蓋字之誤也。
夏,楚子伐宋。
《左》雲:「伐宋,以其救蕭也。
」 秋,。
記蟲災,譏農政不脩,捕除無法。
《月令》雖有幹時緻災之説,《經》則專責養民無法。
又以起冬蝝生。
冬,晉殺其大夫先縠。
殺大夫,外之大事也,何以不日?君日而臣時,不日所以辟君也。
疏《晉世家》:「先縠以首計而敗晉軍河上,恐誅,乃奔翟,與翟謀伐晉。
晉覺,乃族縠。
縠,先軫子也注。
」先氏以後不見,見三人:先蔑、先都、先縠。
十有四年 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刑不上大夫,不與專殺之義,已見前矣,何以累書不已?詳録之,以明禍原本末。
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
曹卒何以日?由月而日,循環以見例也。
曹歷循環以見日月無一同者,惟以下積于三見,以時卒終。
疏《曹世家》:「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彊注立。
」 晉侯伐鄭。
爲邲之戰故也。
疏《左傳》:「爲邲故也。
」 秋,九月,楚子圍宋。
圍何以月?重之也。
伐時圍月,内諸夏而外夷狄也。
晉省東方伯,楚與晉争,故惡之。
葬曹文公。
小國時葬,正也。
曹有月者,小國之同姓也。
不書月則不見過時不及時,畧之也。
小國比於天子大夫,禮文簡畧,不必如方伯以上也。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歸父何以不疏之?宣公之大夫也。
言歸父會者,明公得齊也。
疏下書仲嬰齊以疏之,此氏公孫,以起其爲三桓子。
十有五年齊、楚二會,相比見義。
屬辭比事之教,爲《經》大例。
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言歸父會者,明公得楚也。
不言公如楚者,諱公會也。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疏《宋世家》:「文公十七年,楚以圍宋,五月不解,宋城中急,無食。
華元乃夜私見楚將子反,子反告莊王,莊王問城中何如?曰:『易子而食,析骸而炊注。
』莊王曰:『吾軍亦有二日之糧。
』以信故,遂罷兵。
」按,晉又失宋,唯衛從晉。
外平不書,此何以書?暨齊平,亦内事。
大其平乎己也。
己,謂子反持和局。
何大其平乎己?據政不在大夫,當在于君。
莊王圍宋,軍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
于是使司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宋華元亦乘堙而出見之。
《左傳》作注「夜登子反之牀」,《傳》作「乘堙相見」,記録之互異。
司馬子反曰:「子之國何如?」華元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司馬子反曰:「嘻!甚矣憊。
雖然,吾聞之也,圍者被圍。
拑馬注而秣之,使肥者應客。
兵不厭詐,示整暇。
是何子之情也?」以軍情語敵。
華元曰:「吾聞之:君子見人之厄則矜之,小人見人之厄則幸之。
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
」司馬子反曰:「諾。
勉之矣!吾軍亦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
」揖而去之。
反于莊王,復闚城之命。
莊王曰:「何如?」司馬子反曰:「憊矣。
」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莊王曰:「嘻!甚矣憊。
雖然,吾今取此然後歸爾。
」司馬子反曰:「不可。
臣已告之矣,軍有七日之糧爾。
」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之,子曷爲告之?」司馬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也。
」莊王曰:「諾,舍而止。
雖然,吾猶取此然後歸爾。
」司馬子反曰:「然則君請處於此,臣請歸爾。
」莊王曰:「子去我而歸,吾孰與處于此?吾亦從子而歸爾。
」引師而去之。
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
子反保持和平。
此皆大夫也,其稱人何?宜兩氏。
貶。
人爲得衆辭。
曷爲貶?方大而書之。
平者在下也。
大之以賞其不欺,貶之以防專己不□。
疏今海外政治家競言平權、自由,中士亦艶稱之。
考平權之説出于封建苛虐以後,民不聊生,迫而爲此。
蓋海邦開闢甚晚,荒陬僻島,酋長苛虐;通達不隱,實爲救時善策,國勢少壯,因之富強。
然此乃初離蠻野之陳迹,與《經》説不可同年而語。
貴民詢庶,經典之常言,即以中國論,大事交議,何常不以勤求民隱爲主!唯積弊實深,未能實行。
主平權之説者,以爲囂囂然與上争權,《大學》「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又引《尚書》「如保赤子」,赤子不能自言其痛苦,父母能曲體其狀而撫育之,則呼龥之聲久已息絶。
持平權之説,每以人君酷虐爲辭,不知大同之世民智較今更甚文明。
天生聖賢,以爲君相,其德性道藝遠出臣民之上,鳥獸草木鹹得其所,何況同類之黎庶?夫人之聖愚賢不肖,萬有不齊,縱使民智極開,其中亦有優劣純薄之分,元首聖明,迥非聾盲所可臆度。
《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康衢民鼓腹而歌「于帝力何有」;平權之説,不啻滄海之一滴,泰倉之一粟。
或乃以海邦之説出于《經》、《傳》之上,甚矣!本末之倒置也已。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董子説:「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籲」也。
疏《春秋》用夏變夷,進潞氏以爲冀州卒正,故稱子也。
《左氏》以癸卯日敗,辛亥日滅潞,《經》書癸卯滅者,敗即所以滅也。
潞何以稱子?稱氏之國無君。
潞子之爲善也。
用中國則中國之。
善其能爲中國,稱子。
躬足以亡爾。
獨于滅後稱子,子爲以歸出,故以爲善以自亡耳。
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
能自勤于善,雖其術未至,不能自存,然《春秋》貴志,雖亡,不可不成之□。
離于夷狄稱子是能離于夷狄。
而未能合于中國,滅稱赤狄,是未能合于中國者,故不救之。
晉師伐之,因其孤弱。
中國不救,未能純于中國,故不待以中國而救之也。
狄人不有,有助也。
是以亡也。
據《左傳》,晉討酆舒之罪而滅潞子,非亡道,故《春秋》賢之,所以惡晉也。
楚莊王討夏氏猶不縣陳,晉討酆舒因而滅潞,晉、楚之不若也。
疏《經》之夷狄皆在禹九州内,故春秋所治不出方三千裡之外,皇輻大于《春秋》者百倍,《禹貢》者三十五倍,據《禹貢》以推,皇輻注方六千裡一州,内九州外十六州,以合《禹貢》五服之制。
皇幅既有外州,《春秋》何以獨用方三千裡而不及要荒?考三皇起數各不相謀。
五帝平分,各司一極,方萬三千四百裡;以方三千裡爲一州,是帝以王之九州爲一州也;地皇九分天下爲九州,《周禮》九畿,九千裡以爲一州,每州方九千裡,是合帝之九州爲一州。
合王九州以爲帝州,又合帝九州以爲皇州,驗小推大,由帝而皇加百倍,則九州即可包天下、括内,故不必有外州也。
秦人伐晉。
不言戰敗者,畧之也。
王劄子殺召伯、毛伯。
不言及者,皆大夫也。
疏事詳《左傳》。
王王,周號。
當注句絶。
劄子者何?據母弟稱季子。
長庶之號也。
據《左》,劄子稱王子捷。
不加叔、季,直稱實字,非何疏注之不言王子者。
庶子必以名,王爲周號,王子貴同大夫,不名。
秋,。
,蝗子,《詩》「螽斯羽」,又「爲魚矣」;以比八伯,爲皇之子。
《春秋》書者十一,合螽爲十二;二《南》之子以比螽斯,子孫衆多,共合爲十二,如定、哀十二諸侯注之義。
《春秋》記物,以合比見義,地震、日食是也。
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牟婁。
初稅畝。
周實無公田助法,《春秋》擇善而從,即如龍子所雲「莫善于助,莫不善於貢」,則《春秋》制作自應取助,而去徹與貢。
疏稅畝,即周人百畝而徹。
《春秋》有立制之事,故以初稅畝譏之。
初者何?始也。
設以爲周本助,今乃初改。
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
不用公田,計畝取稅。
有公田,則取助力而已,不得爲稅。
初稅畝何以書?稅畝不必加「初」。
譏。
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
以爲改祖宗井田之成法。
何譏乎始履畝而稅?董子説:「稅畝者,就民田畝,擇美者稅其什一,是亂先王之制注,而爲貪利之舉也。
」古者《經》、《傳》所雲「古者」爲依託例,如古蠻野後文明、天下公理公例。
《傳》中文理似尊古抑今者,當以倒影法讀之,以百世下爲古,如《傳》以後之君稱堯、舜是也。
什一而藉。
《孟子》:「助者,藉也。
」疏《孟子》雲:「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是周本稅畝而不藉也。
孔子定取民之制,以爲莫善于助,故于貢、徹中擇用助法,《詩》雲「雨我公田」。
《春秋》譏稅畝,即乘殷輅之意。
以文、武之政爲古,非成、康以後之法度也。
古者《傳》中古法多百世下乃能行者。
曷爲什一而藉?龍子曰:「治地莫善于助。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
説詳《孟子》「白注圭」章。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十一之法,孔子以爲經制,由一時以推百世,由一國以推天下,無有改異。
什一行公田之法,徒爲經制,説始於孔子,於古實無徵。
或謂商鞅壞井田者非。
孟子以周無井田,又疑《大田》之詩有公田,以周亦有注公田,謂經制之周耳。
後來言井田者皆緻禍,惟今泰西各國言平等自由,貧富黨争競,勢不可遏
故當時本狄猾夏,《春秋》乃用夏變夷,舉二伯以統諸侯,明王法以統二伯,舉天以統王。
定制以後,秦、漢之君用博士説,以見之實事。
泰西諸國列強角立,圖富強以自救危亡,正如漢高之馬上經營,時勢爲之。
又,各邦朋黨,隱伏禍基,將來天心厭亂,竟歸統一,圖長治久安之策,是不得不取《春秋》,以塞亂原、圖平治。
考今輿地, 爲《春秋》禹州者百,百國各依據《春秋》,以爲立國之本;皇帝再以無爲之學經營于其上,立百國《春秋》而天下平。
或以禮有程度,《春秋》之法可行于中國,未必可推諸海外,不知皇、帝三統五瑞之變法,所謂損益可知。
至于《春秋》之綱常名教、典章制度,即百世不變,亦中外所同。
凡服色、正朔、號令、時節,可以循環參差,不能齊一者,皆在《春秋》之外。
萬國非各執一《春秋》不能上下相安,享大同之樂利。
泰西今日正當亂世,去《春秋》程度尚在數百年後。
每進愈上,變之不已,時會所趨,舍此無從,亦所謂困知勉行也。
大夫不敵君,大夫,臣。
知禮法文明之國,則臣不當君。
此其稱名氏以敵楚子何?如二君之辭,且以晉主。
不與晉而與楚子爲禮也。
楚莊有賢行,己由夷狄進中國,而中國蠻野,乃爲新夷狄。
中外反對,故不以常例待之。
曷爲不與晉中國,文明。
而與楚子爲禮也?賤内進外,適與内諸夏外夷狄反。
莊王伐鄭,勝乎皇門,放乎路衢。
鄭伯肉袒,左執茅旌,右執鸞刀,以逆注莊王,曰:「寡人無良,邊垂之臣以幹天禍,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
君如矜此喪人,錫之不毛之地,遠荒。
使帥一二耋老注卿稱老夫。
而綏焉。
請唯君王之命。
」莊王曰:「君之不令臣奸臣。
交易爲言,談爲譌言。
是以使寡人得見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
」微,無。
莊王親自手旌,左右撝軍,退舍七裡。
遠郊。
將軍子重諫曰:「南郢楚都。
之與鄭相去數千裡,地遠則師勞。
諸大夫死者數人,廝役扈養死者數百人。
當爲死者報怨。
今君勝鄭而不有,如靈王縣陳、蔡。
毋乃失民臣之力乎?」莊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于四方。
是以君子篤于禮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
此亦如今公法之言,禁暴改良而已,不貪土地。
告從已服。
不赦,不祥注。
吾以不祥道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讀作而。
晉師之救鄭者至,曰:「請戰。
」莊王許諾。
將軍司馬。
子重諫曰:「晉,大國也。
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
」莊王曰:「弱者鄭也。
吾威之,伐也。
強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
」令之還師而逆晉寇。
莊王鼓之,晉師大敗。
晉衆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也。
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還師而佚晉寇。
按,《傳》記戰事甚詳。
文與《左傳》異者,古人記述,多以己意潤色,不能相同;又多口授稱述之辭,故多質樸,不如《左氏》撰述典鉅繁博耳。
疏《楚世家》:「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
大敗晉軍于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日者,蕭爲魯屬,附庸國。
蕭者,蕭叔之國也。
何爲日之?近于我也。
據《左氏》,宋人救之,後其地爲宋邑。
晉人、宋人、衛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春秋齊桓一匡言同者,天下諸侯徧至之辭。
晉言同,以爲北方諸侯皆至,特南服諸侯未能交相見耳。
故《穀梁》以桓同爲尊周,晉同爲外楚;謂中分天下,惟南服不至。
晉新大敗于楚,書同以存晉伯。
外盟不日,正也。
此大敗而後盟。
稱人者,貶大夫也。
陳、蔡、鄭、許皆從楚,故不序也。
不言公會,宣從楚也。
疏《周禮》「時見曰會,殷見曰同」,三年爲時,内八州;殷者,要荒諸侯。
内至曰會,要荒皆至曰同。
時爲分方,三年;殷爲巡狩,十二年。
宋師伐陳。
清丘之盟陳不在,伐陳,爲晉討也。
伐稱師而救稱人,貶救者而伐得正可知矣。
衛人救陳。
衛人者何?孔達也。
爲何貶之?方盟于清丘,背盟而救陳,故貶之也。
大國乃言救,此何以言救?著其志也。
不當救而救之,譏也。
救者,二伯之正辭也。
疏詳記其事以見晉、楚與國彼此互異,謀國不臧,不能得諸侯之心。
十有三年一年四記事,簡之至。
春,齊師伐衛。
伐衛所以助晉也。
疏衛,二《傳》皆作莒。
《左》雲「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審是,當以莒爲是。
此蓋字之誤也。
夏,楚子伐宋。
《左》雲:「伐宋,以其救蕭也。
」 秋,。
記蟲災,譏農政不脩,捕除無法。
《月令》雖有幹時緻災之説,《經》則專責養民無法。
又以起冬蝝生。
冬,晉殺其大夫先縠。
殺大夫,外之大事也,何以不日?君日而臣時,不日所以辟君也。
疏《晉世家》:「先縠以首計而敗晉軍河上,恐誅,乃奔翟,與翟謀伐晉。
晉覺,乃族縠。
縠,先軫子也注。
」先氏以後不見,見三人:先蔑、先都、先縠。
十有四年 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刑不上大夫,不與專殺之義,已見前矣,何以累書不已?詳録之,以明禍原本末。
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
曹卒何以日?由月而日,循環以見例也。
曹歷循環以見日月無一同者,惟以下積于三見,以時卒終。
疏《曹世家》:「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彊注立。
」 晉侯伐鄭。
爲邲之戰故也。
疏《左傳》:「爲邲故也。
」 秋,九月,楚子圍宋。
圍何以月?重之也。
伐時圍月,内諸夏而外夷狄也。
晉省東方伯,楚與晉争,故惡之。
葬曹文公。
小國時葬,正也。
曹有月者,小國之同姓也。
不書月則不見過時不及時,畧之也。
小國比於天子大夫,禮文簡畧,不必如方伯以上也。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歸父何以不疏之?宣公之大夫也。
言歸父會者,明公得齊也。
疏下書仲嬰齊以疏之,此氏公孫,以起其爲三桓子。
十有五年齊、楚二會,相比見義。
屬辭比事之教,爲《經》大例。
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言歸父會者,明公得楚也。
不言公如楚者,諱公會也。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疏《宋世家》:「文公十七年,楚以圍宋,五月不解,宋城中急,無食。
華元乃夜私見楚將子反,子反告莊王,莊王問城中何如?曰:『易子而食,析骸而炊注。
』莊王曰:『吾軍亦有二日之糧。
』以信故,遂罷兵。
」按,晉又失宋,唯衛從晉。
外平不書,此何以書?暨齊平,亦内事。
大其平乎己也。
己,謂子反持和局。
何大其平乎己?據政不在大夫,當在于君。
莊王圍宋,軍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
于是使司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宋華元亦乘堙而出見之。
《左傳》作注「夜登子反之牀」,《傳》作「乘堙相見」,記録之互異。
司馬子反曰:「子之國何如?」華元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司馬子反曰:「嘻!甚矣憊。
雖然,吾聞之也,圍者被圍。
拑馬注而秣之,使肥者應客。
兵不厭詐,示整暇。
是何子之情也?」以軍情語敵。
華元曰:「吾聞之:君子見人之厄則矜之,小人見人之厄則幸之。
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
」司馬子反曰:「諾。
勉之矣!吾軍亦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
」揖而去之。
反于莊王,復闚城之命。
莊王曰:「何如?」司馬子反曰:「憊矣。
」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莊王曰:「嘻!甚矣憊。
雖然,吾今取此然後歸爾。
」司馬子反曰:「不可。
臣已告之矣,軍有七日之糧爾。
」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之,子曷爲告之?」司馬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也。
」莊王曰:「諾,舍而止。
雖然,吾猶取此然後歸爾。
」司馬子反曰:「然則君請處於此,臣請歸爾。
」莊王曰:「子去我而歸,吾孰與處于此?吾亦從子而歸爾。
」引師而去之。
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
子反保持和平。
此皆大夫也,其稱人何?宜兩氏。
貶。
人爲得衆辭。
曷爲貶?方大而書之。
平者在下也。
大之以賞其不欺,貶之以防專己不□。
疏今海外政治家競言平權、自由,中士亦艶稱之。
考平權之説出于封建苛虐以後,民不聊生,迫而爲此。
蓋海邦開闢甚晚,荒陬僻島,酋長苛虐;通達不隱,實爲救時善策,國勢少壯,因之富強。
然此乃初離蠻野之陳迹,與《經》説不可同年而語。
貴民詢庶,經典之常言,即以中國論,大事交議,何常不以勤求民隱爲主!唯積弊實深,未能實行。
主平權之説者,以爲囂囂然與上争權,《大學》「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又引《尚書》「如保赤子」,赤子不能自言其痛苦,父母能曲體其狀而撫育之,則呼龥之聲久已息絶。
持平權之説,每以人君酷虐爲辭,不知大同之世民智較今更甚文明。
天生聖賢,以爲君相,其德性道藝遠出臣民之上,鳥獸草木鹹得其所,何況同類之黎庶?夫人之聖愚賢不肖,萬有不齊,縱使民智極開,其中亦有優劣純薄之分,元首聖明,迥非聾盲所可臆度。
《詩》雲「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康衢民鼓腹而歌「于帝力何有」;平權之説,不啻滄海之一滴,泰倉之一粟。
或乃以海邦之説出于《經》、《傳》之上,甚矣!本末之倒置也已。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董子説:「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籲」也。
疏《春秋》用夏變夷,進潞氏以爲冀州卒正,故稱子也。
《左氏》以癸卯日敗,辛亥日滅潞,《經》書癸卯滅者,敗即所以滅也。
潞何以稱子?稱氏之國無君。
潞子之爲善也。
用中國則中國之。
善其能爲中國,稱子。
躬足以亡爾。
獨于滅後稱子,子爲以歸出,故以爲善以自亡耳。
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
能自勤于善,雖其術未至,不能自存,然《春秋》貴志,雖亡,不可不成之□。
離于夷狄稱子是能離于夷狄。
而未能合于中國,滅稱赤狄,是未能合于中國者,故不救之。
晉師伐之,因其孤弱。
中國不救,未能純于中國,故不待以中國而救之也。
狄人不有,有助也。
是以亡也。
據《左傳》,晉討酆舒之罪而滅潞子,非亡道,故《春秋》賢之,所以惡晉也。
楚莊王討夏氏猶不縣陳,晉討酆舒因而滅潞,晉、楚之不若也。
疏《經》之夷狄皆在禹九州内,故春秋所治不出方三千裡之外,皇輻大于《春秋》者百倍,《禹貢》者三十五倍,據《禹貢》以推,皇輻注方六千裡一州,内九州外十六州,以合《禹貢》五服之制。
皇幅既有外州,《春秋》何以獨用方三千裡而不及要荒?考三皇起數各不相謀。
五帝平分,各司一極,方萬三千四百裡;以方三千裡爲一州,是帝以王之九州爲一州也;地皇九分天下爲九州,《周禮》九畿,九千裡以爲一州,每州方九千裡,是合帝之九州爲一州。
合王九州以爲帝州,又合帝九州以爲皇州,驗小推大,由帝而皇加百倍,則九州即可包天下、括内,故不必有外州也。
秦人伐晉。
不言戰敗者,畧之也。
王劄子殺召伯、毛伯。
不言及者,皆大夫也。
疏事詳《左傳》。
王王,周號。
當注句絶。
劄子者何?據母弟稱季子。
長庶之號也。
據《左》,劄子稱王子捷。
不加叔、季,直稱實字,非何疏注之不言王子者。
庶子必以名,王爲周號,王子貴同大夫,不名。
秋,。
,蝗子,《詩》「螽斯羽」,又「爲魚矣」;以比八伯,爲皇之子。
《春秋》書者十一,合螽爲十二;二《南》之子以比螽斯,子孫衆多,共合爲十二,如定、哀十二諸侯注之義。
《春秋》記物,以合比見義,地震、日食是也。
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牟婁。
初稅畝。
周實無公田助法,《春秋》擇善而從,即如龍子所雲「莫善于助,莫不善於貢」,則《春秋》制作自應取助,而去徹與貢。
疏稅畝,即周人百畝而徹。
《春秋》有立制之事,故以初稅畝譏之。
初者何?始也。
設以爲周本助,今乃初改。
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
不用公田,計畝取稅。
有公田,則取助力而已,不得爲稅。
初稅畝何以書?稅畝不必加「初」。
譏。
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
以爲改祖宗井田之成法。
何譏乎始履畝而稅?董子説:「稅畝者,就民田畝,擇美者稅其什一,是亂先王之制注,而爲貪利之舉也。
」古者《經》、《傳》所雲「古者」爲依託例,如古蠻野後文明、天下公理公例。
《傳》中文理似尊古抑今者,當以倒影法讀之,以百世下爲古,如《傳》以後之君稱堯、舜是也。
什一而藉。
《孟子》:「助者,藉也。
」疏《孟子》雲:「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是周本稅畝而不藉也。
孔子定取民之制,以爲莫善于助,故于貢、徹中擇用助法,《詩》雲「雨我公田」。
《春秋》譏稅畝,即乘殷輅之意。
以文、武之政爲古,非成、康以後之法度也。
古者《傳》中古法多百世下乃能行者。
曷爲什一而藉?龍子曰:「治地莫善于助。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
説詳《孟子》「白注圭」章。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十一之法,孔子以爲經制,由一時以推百世,由一國以推天下,無有改異。
什一行公田之法,徒爲經制,説始於孔子,於古實無徵。
或謂商鞅壞井田者非。
孟子以周無井田,又疑《大田》之詩有公田,以周亦有注公田,謂經制之周耳。
後來言井田者皆緻禍,惟今泰西各國言平等自由,貧富黨争競,勢不可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