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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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出在外,則與《左傳》迎公子雍于秦之説相同,非謂從師而奔不言出也。
如使先蔑身爲主將而出奔秦,則秦以前古書無是説。
《公羊》後師不主事實,時有誤者。
至于先師,當不如此。
狄侵我西鄙。
戎狄但言追諸侯,不言侵伐。
狄何以言侵?非狄也,齊也。
何以知爲齊?以言西鄙也。
失倚于齊,伐取其邑,因是而見侵伐,故諱不言齊,託之戎狄而已。
故伐取不書齊伐,亦避之也。
凡單言戎狄者皆託名,此起例。
疏狄者何?齊也。
齊乃言鄙不言齊者,爲内諱也。
以此之狄齊,起餘之狄魯,文世齊四伐我,狄亦四侵齊,相起以見意。
《左氏》以爲真狄者,後師説,抑或齊師連綺赤狄以爲聲援也。
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傳》與《左氏》皆就事實言之,實則略諸侯也。
趙盾以一大夫主諸侯,不可爲訓,故略之。
不可詳序諸侯,以主大夫也。
疏《晉世家》:「秋,齊、宋、衛、鄭、曹、許君皆會趙盾,盟于扈。
以靈公初立故也。
」 諸侯何以不序?據齊、宋、衛、鄭、曹、許新城諸侯。
大夫何以不名?新城趙盾名,此亦當名。
公失序也。
《左傳》:「公後至,故不書所會。
」按:公失序即後至之義,謂公後至,不得序于會。
公失序奈何?問人之若注。
諸侯不可使與公盟,據陳袁僑後至于會,諸侯已盟,别序袁僑,以已盟不可再盟也。
眣晉大夫使與公盟也。
此如諸侯大夫及袁僑盟例也。
趙盾主盟,公後至,不可與諸侯盟,乃自與趙盾盟耳。
辭則如公與諸侯大夫盟者然。
冬,徐伐莒。
徐者何?州舉之也。
徐不記事,爲莒記之也。
公孫敖如莒莅盟。
八年《年表》:宋昭公杵臼元年。
襄公之子。
春,王正月。
《月令》爲全地節令。
五帝分司五極,各主三月,合則爲皇,故《洪範》曰:「王省維歲,卿士維月。
」《春秋》首時則書,順時奉天,兼寓五極之義。
故《詩》篇有爲「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又有「六月」,則黃帝王長夏也。
夏,四月。
古有五曆六曆之説,正月魯曆,七月殷曆,四月夏曆,十月顓頊曆,中央爲周曆、大統曆。
《春秋》之首時,于地球爲五極分司,各主一時。
三皇之制,兼用五曆。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疏《周本紀》:「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頃王壬臣立。
」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會晉趙盾,盟于衡雍。
内大夫盟皆專盟也。
此有諸侯大夫,不言者,略之也。
乙酉,公子遂會伊雒戎,盟于暴。
伊雒戎者,以地繫之也。
西方曰戎,此豫州夷,故以地繫,以見非西方之戎也。
《春秋》不言要荒,九州夷狄必以地繫之,所以别于外夷也。
此遂事也,何以不言遂?以見公命也。
夷狄盟不日,此何以日?不日則不見爲二事也。
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
丙戌,奔莒。
大夫奔例日,此奔上繫事,有罪則不日。
有罪而日,則謹之也。
不至復者何?據遂言至乃復。
不至復者,内辭也,不言所至,未往也。
從内辭,故以不至言之。
不可使往也。
實不奉命而往。
不可使往,則其言如京師何?既未往,則不言如京師、言復,但書其奔可也。
遂公意也。
尊君命可言不至,不可言注不如。
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與先蔑同。
。
《詩》「衆維魚矣」,衆即古字。
宋人殺其大夫司馬。
上言大夫,此言大夫而兼言官何?明司馬即其大夫也。
不名者何?以爲其官尊也。
天子大夫以上不以名氏見,士乃言名氏。
此言官不名,知以尊故。
疏《左傳》以爲公子卬注。
宋司城來奔。
文世詳宋大夫,類序之例也。
疏《左傳》以爲蕩意諸,爲司城。
司馬者何?司城者何?據司馬、司城非名氏。
疏司馬、司空合爲二伯。
《詩》雎鳲二鳩,雎爲司馬,鳲爲司空,《詩》見二鳩,《春秋》之司馬、司城。
專詳二伯。
皆官舉也。
司馬、司空,天子之三公也。
宋何以言司馬、司城?宋王後,用天子禮樂,尊與諸侯異,故于宋言之也。
天子大夫言采言字,不以名氏也,唯士乃名氏,如石尚是也。
諸侯大夫如天子元士,故以名氏,大國尊不同列國,故不見名氏,言官而已。
宋如天子三公,其臣得比天子大夫,故不名。
疏以官名舉之,見三官之名也。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
王朝見宰周公、祭公,不見司馬、司城,以起之。
三公之名于宋見者,明宋變司空以爲司城。
曷爲皆官舉?據殺不舉官。
宋三世無大夫,故稱官。
《補例》:舉官而不名,明其尊也。
何爲明其尊?見王後之禮異也。
奈何不以名氏見?天子之公卿或以官舉,或以國舉,或以字舉,皆不以名氏見也,唯諸侯命卿以名氏見。
宋大夫何爲以有名氏見?有譏世卿也。
不言名氏,不見世卿也。
此何以不名氏?一見以明其例。
一見則其累言之何?三舉乃明也。
司城者何?司空也。
司空則謂之司城何?宋以武公廢司空。
名者,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注。
以名廢官,譏之也。
三世内娶也。
蕩意諸爲蕩伯姬子,魯外甥,又爲壻,有家難。
《經》不氏蕩,故《傳》以三世内娶説之。
疏意諸,杜以爲公子蕩孫。
按:七年公子蕩爲司城,九年司城出奔,且蕩乃字,公子蕩乃不當字,疑公子蕩即蕩意諸。
下壽納幣事隔四十餘年,乃爲意諸,伯、叔字有誤耳。
《解詁》以爲宋自娶,其因伯,尤誤。
九年 春,毛伯來求金。
不稱使者,天子當喪不稱使。
禮:天子居喪,諒陰三年,使冢宰攝政。
故三年中不言使,則不稱天王。
《論語》:「子張問曰:『高宗諒陰三年,何謂也?』子曰:『古之人皆然。
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
』」疏《年表》:「襄王崩,王使衛來求金以葬,非禮。
」 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據下殺文。
何以不稱使?據王臣來,非監,例言使。
當喪未君也。
如諸侯未成君。
踰年矣,何以謂之未君?據諸侯踰年稱爵不稱子。
即位矣,殯已即位,踰年而言之耳。
而未稱王也。
三年然後稱王。
未稱王,何以知其即位?内稱公然後即位,不稱王不足以見即位。
以諸侯之踰年即位,即諸侯之即位以見天子之即位。
此互文相起也。
亦知天子之踰年即位也。
其禮上推于天子。
以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特于此著三年稱王之禮,以起諸侯之當從同也。
亦知諸侯于其封内三年稱子也。
此一見例也。
正天子以正諸侯也。
諸侯多,名號紛繁,故以踰年正稱。
獨于天子見三年之制,知天子如此,而諸侯可知矣。
此《經》例也,《經》于先君之年稱子,雖即位,不稱公,明一年不二君之義也。
于封内三年稱子,而《經》踰年稱公者,不可曠年無君,特著有君焉耳。
踰年稱公矣,《經》有明文。
則曷爲于其封内三年稱子?《經》與事實出于兩歧。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此説是實于殯後即位,二君相繼不絶,未嘗一日無君。
此《顧命》之説也。
緣終始之義,一年不二君,此説《經》例也。
《經》于先君之年稱子,雖即位,不稱公。
明一年不二君之義也。
不可曠年無君。
雖于封内三年稱子,而《經》逾年稱公者,不可曠年無君。
此《經》例之説也。
緣孝子之心,言孝子之心者,以見與事實不同。
則三年不忍當也。
此又三年不稱天王之例也。
毛伯來求金,何以書?據譏求已見。
譏。
何譏爾?王者無求。
此古《傳》説,先師引之。
求金,非禮也。
《穀梁》:「求車猶可,求金,甚矣。
」然則是王者與?師先言非王,此又引王者無求應。
問果王者與。
曰:「非也。
」在喪仍非王。
非王者,則曷爲謂之王者?非王,則不得以無求説治之。
王者無求,師自説引王者無求之意。
曰:「是子也。
本爲子,非王。
繼文王之體,爲文王子孫。
守文王之法度。
宜用文王之法。
文王之法,無求而求,王者無求而求。
故譏之也。
」《春秋》之王,如周字文王,爲周始祖。
故《公羊》以王屬之文王,言王主文王,言二伯主周、召。
疏以其繼體爲王,可以王法治之,非此時遂正王稱也。
夫人姜氏如齊。
此何以書?明夫人奔喪之禮也。
何以不言公?不可言也。
何以不可言?有天王喪不奔喪,而奔妻父母之喪,以文公之行爲已傎也。
如不書緻、不言者,諱之也。
疏公同如齊也。
不奔天王喪,而同婦人如齊,譏之也。
二月,叔孫得臣如京師。
記大夫如,所以見公之不如也。
使人,非禮也。
疏葬同月也。
日在下者,繫本事。
辛醜,葬襄王。
天王尊,葬以時爲正例,此與大國同者。
天子以不葬爲例。
王者不書葬,此何以書?不及時書;簡、匡、景王是也。
過時書;桓王是也。
我有往者則書。
當時則我有往,亦書,如此是也。
天子崩,公當親奔喪會葬,言此譏失禮也。
《異義》:「《公羊説》:公會其葬。
又雲:天王喪,赴者至,諸侯哭。
雖有注父母之喪,越紼而行事。
葬畢,乃還。
」《白虎通》曰:「王者崩,諸侯悉奔喪何?臣子悲哀慟怛,莫不欲觀君父之棺柩,盡悲哀者也。
又爲天子守蕃,不可頓空也,故分爲三部:有始死先奔者,有得中來盡其哀者,有得會喪奉注送君者。
七月之間,諸侯有在京師親供臣子之事者,有號泣哀悲奔走道路者,有居其國哭注痛思慕,竭盡所供以助喪事者。
是四海之内鹹悲,臣下若喪考妣之義也。
葬有會者,親疎遠近盡至,親親之義也。
童子諸侯不朝而來奔喪者何?臣子于其君父非有老少也。
」又曰:「諸侯有親喪,聞天子崩,奔喪者注何?屈己。
親親猶尊尊之義也。
《春秋傳》曰:『天子記崩不記葬者,必其時葬也。
諸侯記葬,不必有時。
』諸侯惟有天子喪當奔,不得必以其時葬也。
」 晉人殺其大夫先都。
稱人以殺,殺有罪也。
疏據《左氏》,此箕鄭父、先都、士縠、梁益耳。
蒯得作亂,殺先克,此晉人討罪而殺先都也。
不書先克之殺者,兩下相殺不志。
此殺有梁益耳,不書者,非卿。
别出先都,不與下士、箕累數者,罪尤重,以同族相殺,故别出之也。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齊。
奔喪。
公與夫人同至齊,此以夫人緻,不緻公也。
諱,不可言公,故不出公。
疏夫人歸不緻,緻者,爲公同行也。
何以知公同行?以緻知之也。
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
稱人以殺,誅有罪也。
小國不得專誅大夫,晉大國,何以書?大夫尊,不得專殺也。
凡書殺大夫,惡君也。
此方有罪,其惡之何?《春秋》之義,刑不上大夫,有罪放之,所以盡君臣之禮。
大罪歸于天子治之,不得專殺大夫也。
疏此與先都同罪,何爲别出之?先都同族,故獨異之。
言者士縠,尊也。
蒯得不書者,非卿也。
楚人伐鄭。
有鄭公子堅、公子尨及樂耳。
鄭及楚平,不書者,爲中國諱也。
楚子師于狼淵,不序從國,亦爲中國諱也。
疏鄭穆公蘭元年。
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
善救鄭也。
此大夫,何以不稱名氏?不以征伐與大夫也。
疏晉率諸侯救鄭,此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也。
稱人者,至此會伐,猶不列也。
《傳》不言善救者,楚稱人已明。
夏,狄侵齊。
此狄内何?上方狄齊,此故狄内。
如是而稱乎?前事亦如内與曹同言戎。
莊世内與曹同託戎,文世内與齊同託狄,二文相起。
秋,八月,曹伯襄卒。
曹卒何以月?由時而日,循環以見例也。
疏《曹世家》:「三十注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壽立。
」 九月,癸酉,地震。
劉子説:「《春秋》地震,爲在位執政盛也。
」又:「先是注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周襄王失道,楚穆王弑父,諸侯皆不肖,權傾于下,天戒若曰:臣下注強盛者將動爲害。
後宋、鄭、魯、莒、齊、陳皆弑君也。
」 地震者何?地運轉無已而人不覺。
動地也。
有物以動之,即西人火山之説。
何以書?記異也。
地質學:大塊空、成、住、毀,亦如歸息耳。
疏王莽説地本動物,震乃爲異,動則否。
冬,楚子使椒來聘。
言楚聘,明文得楚心也。
莊二十三年聘稱荊人,此進稱椒,下秦歸襚稱秦人,十二年聘稱遂楚,爲大夷,秦與吳皆從小夷之例。
此方伯之等著者也。
疏椒,一本作萩。
椒者何?楚大夫也。
楚無大夫,據荊人來聘,聘下不言大夫。
此何以書?始有大夫也。
入文公始録。
大夫以聘言之,純待以方伯之禮。
《補例》:楚夷狄,何以有大夫?《春秋》用夏變夷,合于中國則中國之也。
言聘者必出名氏,而不氏,非實聘也。
非聘而記聘,以見外方伯大小進陟之差等也。
何以知其非實來?以内無聘文。
蔡不言來,亦無如文,可知也。
何以知其非略而不言?以大國往來當一見以明之,不可略也。
始有大夫,則何以不氏?據《左氏》,椒氏鬭注越,所稱鬭越椒是也。
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
楚何以稱使?明其爲方伯也。
方伯大夫氏,此何以不氏?始進也。
始無大夫,後有大夫者,再進之也。
方伯何以不記災?陜以西之國也。
楚夷狄,何以謂之方伯?《春秋》立九州之制,新收四州用夏變夷,《春秋》之大例也。
疏引外四州以成九州,亦如今引西南諸國以成大九州。
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
僖公、成風其葬已久,來歸襚者,蓋以見非實事也。
何以獨記秦?以見漸進之義也。
此與上書椒相起,方伯以上乃言歸。
疏歸與聘同。
當稱君言使,其不稱君言使者,明實未歸也。
未歸而曰歸,待以外方伯禮也。
《春秋》大楚小秦,進楚言使,秦歸稱人,以明大小之義。
秦不與諸侯通逾年,今始歸襚,借以見成風之不正,亦以起非實事也。
其言僖公、成風何?惠公仲子,爲母以子氏。
兼之。
成風之薨已五年,僖公則九年,如以爲母以子氏,爲成風專使,不應遲至五年之久。
魯、秦不通,新通來使,故兼襚母子二喪。
兼之,非禮也。
禮,使不兼。
此因久而始通。
曷爲不言及成風?男、女當及。
成風尊也。
夫可及婦,子不及母,故爲尊。
葬曹共公。
文世内小國惟此一記葬。
疏小國葬時,正也,不以月見。
當時不時,略之也。
十年《年表》:曹文公壽元年。
春,王三月,辛卯,臧孫辰卒。
此魯卒大夫也。
三家爲三卿,外皆大夫也。
大國三卿,非卿不書,則臧叔諸氏皆不得書。
蓋方伯之國本國三卿其位尊,故得卒大夫,抑又因賢而書也。
夏,秦伐晉。
秦者,狄之。
疏《晉世家》:「靈公四年,晉伐秦,取少梁。
秦亦取晉之北徵。
」 楚殺其大夫宜申。
楚稱王,其臣稱王子,而曰公子、大夫,何也?辭尊居卑,引之中國也。
《傳》曰:物從正,名從主人,此亦物也。
據我言之,則爲公子大夫也。
舍尊而稱卑。
何以猶不氏?曰:夷狄之王比于中國之子、男,所以尊中國也。
此鬭宜申也,不氏者,猶從小國例。
至于宣、成,有大夫矣。
公子側稱大夫,是也。
疏稱大夫而不氏者,漸進也。
此何以書?明楚之執政臣也。
據《左氏傳》,此不氏,賤之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春秋》嘉僖公勤雨,責文公不勤雨。
二事相起。
及蘇子盟于女栗。
蘇子者何?天子之卿也。
及者何?不言其人,爲内諱也。
何以爲内諱?諱與天子盟也。
據與單子、尹子同。
《詩》曰蘇公,即此。
疏《左傳》:「秋七月,及蘇子盟于女栗注,頃王立故也。
」然則盟者不必魯一國,因諱其事,通無主名。
冬,狄侵宋。
狄一侵宋。
狄言侵而不言伐。
疏狄者,楚、蔡也。
蔡何以言狄?從楚伐宋,故狄之也。
楚子、蔡侯次于屈貉。
侯何以在子下?狄之也。
中國從夷狄不書,此何以書?一見以明之。
此有陳、鄭、宋,何以不書?爲中國諱也。
何以獨見蔡?以蔡爲徐州國,故言之也。
疏將伐宋,宋逆之,遂爲孟諸之田也。
十有一年 春,楚子伐圈。
圈者何?梁州國也。
梁州之國奈何?秦爲方伯,梁、蜀、巴、庸、隗、鄀爲卒正,一州共見七國。
舉其大而
如使先蔑身爲主將而出奔秦,則秦以前古書無是説。
《公羊》後師不主事實,時有誤者。
至于先師,當不如此。
狄侵我西鄙。
戎狄但言追諸侯,不言侵伐。
狄何以言侵?非狄也,齊也。
何以知爲齊?以言西鄙也。
失倚于齊,伐取其邑,因是而見侵伐,故諱不言齊,託之戎狄而已。
故伐取不書齊伐,亦避之也。
凡單言戎狄者皆託名,此起例。
疏狄者何?齊也。
齊乃言鄙不言齊者,爲内諱也。
以此之狄齊,起餘之狄魯,文世齊四伐我,狄亦四侵齊,相起以見意。
《左氏》以爲真狄者,後師説,抑或齊師連綺赤狄以爲聲援也。
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傳》與《左氏》皆就事實言之,實則略諸侯也。
趙盾以一大夫主諸侯,不可爲訓,故略之。
不可詳序諸侯,以主大夫也。
疏《晉世家》:「秋,齊、宋、衛、鄭、曹、許君皆會趙盾,盟于扈。
以靈公初立故也。
」 諸侯何以不序?據齊、宋、衛、鄭、曹、許新城諸侯。
大夫何以不名?新城趙盾名,此亦當名。
公失序也。
《左傳》:「公後至,故不書所會。
」按:公失序即後至之義,謂公後至,不得序于會。
公失序奈何?問人之若注。
諸侯不可使與公盟,據陳袁僑後至于會,諸侯已盟,别序袁僑,以已盟不可再盟也。
眣晉大夫使與公盟也。
此如諸侯大夫及袁僑盟例也。
趙盾主盟,公後至,不可與諸侯盟,乃自與趙盾盟耳。
辭則如公與諸侯大夫盟者然。
冬,徐伐莒。
徐者何?州舉之也。
徐不記事,爲莒記之也。
公孫敖如莒莅盟。
八年《年表》:宋昭公杵臼元年。
襄公之子。
春,王正月。
《月令》爲全地節令。
五帝分司五極,各主三月,合則爲皇,故《洪範》曰:「王省維歲,卿士維月。
」《春秋》首時則書,順時奉天,兼寓五極之義。
故《詩》篇有爲「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又有「六月」,則黃帝王長夏也。
夏,四月。
古有五曆六曆之説,正月魯曆,七月殷曆,四月夏曆,十月顓頊曆,中央爲周曆、大統曆。
《春秋》之首時,于地球爲五極分司,各主一時。
三皇之制,兼用五曆。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疏《周本紀》:「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頃王壬臣立。
」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會晉趙盾,盟于衡雍。
内大夫盟皆專盟也。
此有諸侯大夫,不言者,略之也。
乙酉,公子遂會伊雒戎,盟于暴。
伊雒戎者,以地繫之也。
西方曰戎,此豫州夷,故以地繫,以見非西方之戎也。
《春秋》不言要荒,九州夷狄必以地繫之,所以别于外夷也。
此遂事也,何以不言遂?以見公命也。
夷狄盟不日,此何以日?不日則不見爲二事也。
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
丙戌,奔莒。
大夫奔例日,此奔上繫事,有罪則不日。
有罪而日,則謹之也。
不至復者何?據遂言至乃復。
不至復者,内辭也,不言所至,未往也。
從内辭,故以不至言之。
不可使往也。
實不奉命而往。
不可使往,則其言如京師何?既未往,則不言如京師、言復,但書其奔可也。
遂公意也。
尊君命可言不至,不可言注不如。
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與先蔑同。
。
《詩》「衆維魚矣」,衆即古字。
宋人殺其大夫司馬。
上言大夫,此言大夫而兼言官何?明司馬即其大夫也。
不名者何?以爲其官尊也。
天子大夫以上不以名氏見,士乃言名氏。
此言官不名,知以尊故。
疏《左傳》以爲公子卬注。
宋司城來奔。
文世詳宋大夫,類序之例也。
疏《左傳》以爲蕩意諸,爲司城。
司馬者何?司城者何?據司馬、司城非名氏。
疏司馬、司空合爲二伯。
《詩》雎鳲二鳩,雎爲司馬,鳲爲司空,《詩》見二鳩,《春秋》之司馬、司城。
專詳二伯。
皆官舉也。
司馬、司空,天子之三公也。
宋何以言司馬、司城?宋王後,用天子禮樂,尊與諸侯異,故于宋言之也。
天子大夫言采言字,不以名氏也,唯士乃名氏,如石尚是也。
諸侯大夫如天子元士,故以名氏,大國尊不同列國,故不見名氏,言官而已。
宋如天子三公,其臣得比天子大夫,故不名。
疏以官名舉之,見三官之名也。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
王朝見宰周公、祭公,不見司馬、司城,以起之。
三公之名于宋見者,明宋變司空以爲司城。
曷爲皆官舉?據殺不舉官。
宋三世無大夫,故稱官。
《補例》:舉官而不名,明其尊也。
何爲明其尊?見王後之禮異也。
奈何不以名氏見?天子之公卿或以官舉,或以國舉,或以字舉,皆不以名氏見也,唯諸侯命卿以名氏見。
宋大夫何爲以有名氏見?有譏世卿也。
不言名氏,不見世卿也。
此何以不名氏?一見以明其例。
一見則其累言之何?三舉乃明也。
司城者何?司空也。
司空則謂之司城何?宋以武公廢司空。
名者,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注。
以名廢官,譏之也。
三世内娶也。
蕩意諸爲蕩伯姬子,魯外甥,又爲壻,有家難。
《經》不氏蕩,故《傳》以三世内娶説之。
疏意諸,杜以爲公子蕩孫。
按:七年公子蕩爲司城,九年司城出奔,且蕩乃字,公子蕩乃不當字,疑公子蕩即蕩意諸。
下壽納幣事隔四十餘年,乃爲意諸,伯、叔字有誤耳。
《解詁》以爲宋自娶,其因伯,尤誤。
九年 春,毛伯來求金。
不稱使者,天子當喪不稱使。
禮:天子居喪,諒陰三年,使冢宰攝政。
故三年中不言使,則不稱天王。
《論語》:「子張問曰:『高宗諒陰三年,何謂也?』子曰:『古之人皆然。
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
』」疏《年表》:「襄王崩,王使衛來求金以葬,非禮。
」 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據下殺文。
何以不稱使?據王臣來,非監,例言使。
當喪未君也。
如諸侯未成君。
踰年矣,何以謂之未君?據諸侯踰年稱爵不稱子。
即位矣,殯已即位,踰年而言之耳。
而未稱王也。
三年然後稱王。
未稱王,何以知其即位?内稱公然後即位,不稱王不足以見即位。
以諸侯之踰年即位,即諸侯之即位以見天子之即位。
此互文相起也。
亦知天子之踰年即位也。
其禮上推于天子。
以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特于此著三年稱王之禮,以起諸侯之當從同也。
亦知諸侯于其封内三年稱子也。
此一見例也。
正天子以正諸侯也。
諸侯多,名號紛繁,故以踰年正稱。
獨于天子見三年之制,知天子如此,而諸侯可知矣。
此《經》例也,《經》于先君之年稱子,雖即位,不稱公,明一年不二君之義也。
于封内三年稱子,而《經》踰年稱公者,不可曠年無君,特著有君焉耳。
踰年稱公矣,《經》有明文。
則曷爲于其封内三年稱子?《經》與事實出于兩歧。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此説是實于殯後即位,二君相繼不絶,未嘗一日無君。
此《顧命》之説也。
緣終始之義,一年不二君,此説《經》例也。
《經》于先君之年稱子,雖即位,不稱公。
明一年不二君之義也。
不可曠年無君。
雖于封内三年稱子,而《經》逾年稱公者,不可曠年無君。
此《經》例之説也。
緣孝子之心,言孝子之心者,以見與事實不同。
則三年不忍當也。
此又三年不稱天王之例也。
毛伯來求金,何以書?據譏求已見。
譏。
何譏爾?王者無求。
此古《傳》説,先師引之。
求金,非禮也。
《穀梁》:「求車猶可,求金,甚矣。
」然則是王者與?師先言非王,此又引王者無求應。
問果王者與。
曰:「非也。
」在喪仍非王。
非王者,則曷爲謂之王者?非王,則不得以無求説治之。
王者無求,師自説引王者無求之意。
曰:「是子也。
本爲子,非王。
繼文王之體,爲文王子孫。
守文王之法度。
宜用文王之法。
文王之法,無求而求,王者無求而求。
故譏之也。
」《春秋》之王,如周字文王,爲周始祖。
故《公羊》以王屬之文王,言王主文王,言二伯主周、召。
疏以其繼體爲王,可以王法治之,非此時遂正王稱也。
夫人姜氏如齊。
此何以書?明夫人奔喪之禮也。
何以不言公?不可言也。
何以不可言?有天王喪不奔喪,而奔妻父母之喪,以文公之行爲已傎也。
如不書緻、不言者,諱之也。
疏公同如齊也。
不奔天王喪,而同婦人如齊,譏之也。
二月,叔孫得臣如京師。
記大夫如,所以見公之不如也。
使人,非禮也。
疏葬同月也。
日在下者,繫本事。
辛醜,葬襄王。
天王尊,葬以時爲正例,此與大國同者。
天子以不葬爲例。
王者不書葬,此何以書?不及時書;簡、匡、景王是也。
過時書;桓王是也。
我有往者則書。
當時則我有往,亦書,如此是也。
天子崩,公當親奔喪會葬,言此譏失禮也。
《異義》:「《公羊説》:公會其葬。
又雲:天王喪,赴者至,諸侯哭。
雖有注父母之喪,越紼而行事。
葬畢,乃還。
」《白虎通》曰:「王者崩,諸侯悉奔喪何?臣子悲哀慟怛,莫不欲觀君父之棺柩,盡悲哀者也。
又爲天子守蕃,不可頓空也,故分爲三部:有始死先奔者,有得中來盡其哀者,有得會喪奉注送君者。
七月之間,諸侯有在京師親供臣子之事者,有號泣哀悲奔走道路者,有居其國哭注痛思慕,竭盡所供以助喪事者。
是四海之内鹹悲,臣下若喪考妣之義也。
葬有會者,親疎遠近盡至,親親之義也。
童子諸侯不朝而來奔喪者何?臣子于其君父非有老少也。
」又曰:「諸侯有親喪,聞天子崩,奔喪者注何?屈己。
親親猶尊尊之義也。
《春秋傳》曰:『天子記崩不記葬者,必其時葬也。
諸侯記葬,不必有時。
』諸侯惟有天子喪當奔,不得必以其時葬也。
」 晉人殺其大夫先都。
稱人以殺,殺有罪也。
疏據《左氏》,此箕鄭父、先都、士縠、梁益耳。
蒯得作亂,殺先克,此晉人討罪而殺先都也。
不書先克之殺者,兩下相殺不志。
此殺有梁益耳,不書者,非卿。
别出先都,不與下士、箕累數者,罪尤重,以同族相殺,故别出之也。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齊。
奔喪。
公與夫人同至齊,此以夫人緻,不緻公也。
諱,不可言公,故不出公。
疏夫人歸不緻,緻者,爲公同行也。
何以知公同行?以緻知之也。
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
稱人以殺,誅有罪也。
小國不得專誅大夫,晉大國,何以書?大夫尊,不得專殺也。
凡書殺大夫,惡君也。
此方有罪,其惡之何?《春秋》之義,刑不上大夫,有罪放之,所以盡君臣之禮。
大罪歸于天子治之,不得專殺大夫也。
疏此與先都同罪,何爲别出之?先都同族,故獨異之。
言者士縠,尊也。
蒯得不書者,非卿也。
楚人伐鄭。
有鄭公子堅、公子尨及樂耳。
鄭及楚平,不書者,爲中國諱也。
楚子師于狼淵,不序從國,亦爲中國諱也。
疏鄭穆公蘭元年。
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
善救鄭也。
此大夫,何以不稱名氏?不以征伐與大夫也。
疏晉率諸侯救鄭,此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也。
稱人者,至此會伐,猶不列也。
《傳》不言善救者,楚稱人已明。
夏,狄侵齊。
此狄内何?上方狄齊,此故狄内。
如是而稱乎?前事亦如内與曹同言戎。
莊世内與曹同託戎,文世内與齊同託狄,二文相起。
秋,八月,曹伯襄卒。
曹卒何以月?由時而日,循環以見例也。
疏《曹世家》:「三十注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壽立。
」 九月,癸酉,地震。
劉子説:「《春秋》地震,爲在位執政盛也。
」又:「先是注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周襄王失道,楚穆王弑父,諸侯皆不肖,權傾于下,天戒若曰:臣下注強盛者將動爲害。
後宋、鄭、魯、莒、齊、陳皆弑君也。
」 地震者何?地運轉無已而人不覺。
動地也。
有物以動之,即西人火山之説。
何以書?記異也。
地質學:大塊空、成、住、毀,亦如歸息耳。
疏王莽説地本動物,震乃爲異,動則否。
冬,楚子使椒來聘。
言楚聘,明文得楚心也。
莊二十三年聘稱荊人,此進稱椒,下秦歸襚稱秦人,十二年聘稱遂楚,爲大夷,秦與吳皆從小夷之例。
此方伯之等著者也。
疏椒,一本作萩。
椒者何?楚大夫也。
楚無大夫,據荊人來聘,聘下不言大夫。
此何以書?始有大夫也。
入文公始録。
大夫以聘言之,純待以方伯之禮。
《補例》:楚夷狄,何以有大夫?《春秋》用夏變夷,合于中國則中國之也。
言聘者必出名氏,而不氏,非實聘也。
非聘而記聘,以見外方伯大小進陟之差等也。
何以知其非實來?以内無聘文。
蔡不言來,亦無如文,可知也。
何以知其非略而不言?以大國往來當一見以明之,不可略也。
始有大夫,則何以不氏?據《左氏》,椒氏鬭注越,所稱鬭越椒是也。
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
楚何以稱使?明其爲方伯也。
方伯大夫氏,此何以不氏?始進也。
始無大夫,後有大夫者,再進之也。
方伯何以不記災?陜以西之國也。
楚夷狄,何以謂之方伯?《春秋》立九州之制,新收四州用夏變夷,《春秋》之大例也。
疏引外四州以成九州,亦如今引西南諸國以成大九州。
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
僖公、成風其葬已久,來歸襚者,蓋以見非實事也。
何以獨記秦?以見漸進之義也。
此與上書椒相起,方伯以上乃言歸。
疏歸與聘同。
當稱君言使,其不稱君言使者,明實未歸也。
未歸而曰歸,待以外方伯禮也。
《春秋》大楚小秦,進楚言使,秦歸稱人,以明大小之義。
秦不與諸侯通逾年,今始歸襚,借以見成風之不正,亦以起非實事也。
其言僖公、成風何?惠公仲子,爲母以子氏。
兼之。
成風之薨已五年,僖公則九年,如以爲母以子氏,爲成風專使,不應遲至五年之久。
魯、秦不通,新通來使,故兼襚母子二喪。
兼之,非禮也。
禮,使不兼。
此因久而始通。
曷爲不言及成風?男、女當及。
成風尊也。
夫可及婦,子不及母,故爲尊。
葬曹共公。
文世内小國惟此一記葬。
疏小國葬時,正也,不以月見。
當時不時,略之也。
十年《年表》:曹文公壽元年。
春,王三月,辛卯,臧孫辰卒。
此魯卒大夫也。
三家爲三卿,外皆大夫也。
大國三卿,非卿不書,則臧叔諸氏皆不得書。
蓋方伯之國本國三卿其位尊,故得卒大夫,抑又因賢而書也。
夏,秦伐晉。
秦者,狄之。
疏《晉世家》:「靈公四年,晉伐秦,取少梁。
秦亦取晉之北徵。
」 楚殺其大夫宜申。
楚稱王,其臣稱王子,而曰公子、大夫,何也?辭尊居卑,引之中國也。
《傳》曰:物從正,名從主人,此亦物也。
據我言之,則爲公子大夫也。
舍尊而稱卑。
何以猶不氏?曰:夷狄之王比于中國之子、男,所以尊中國也。
此鬭宜申也,不氏者,猶從小國例。
至于宣、成,有大夫矣。
公子側稱大夫,是也。
疏稱大夫而不氏者,漸進也。
此何以書?明楚之執政臣也。
據《左氏傳》,此不氏,賤之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春秋》嘉僖公勤雨,責文公不勤雨。
二事相起。
及蘇子盟于女栗。
蘇子者何?天子之卿也。
及者何?不言其人,爲内諱也。
何以爲内諱?諱與天子盟也。
據與單子、尹子同。
《詩》曰蘇公,即此。
疏《左傳》:「秋七月,及蘇子盟于女栗注,頃王立故也。
」然則盟者不必魯一國,因諱其事,通無主名。
冬,狄侵宋。
狄一侵宋。
狄言侵而不言伐。
疏狄者,楚、蔡也。
蔡何以言狄?從楚伐宋,故狄之也。
楚子、蔡侯次于屈貉。
侯何以在子下?狄之也。
中國從夷狄不書,此何以書?一見以明之。
此有陳、鄭、宋,何以不書?爲中國諱也。
何以獨見蔡?以蔡爲徐州國,故言之也。
疏將伐宋,宋逆之,遂爲孟諸之田也。
十有一年 春,楚子伐圈。
圈者何?梁州國也。
梁州之國奈何?秦爲方伯,梁、蜀、巴、庸、隗、鄀爲卒正,一州共見七國。
舉其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