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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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當目石碏。

    衆之所欲立也。

    不正,則以歸尹氏;得正,則託之衆人。

    衆雖欲立之,得天倫父命之正,稱人爲善辭。

    疏《白虎通》:童子諸侯服士服見天子,有奉圭還圭之禮。

    凡諸侯立,皆有天子命,當時無此制,《春秋》新立禮節,以強榦弱枝,尊朝廷。

    蓋立晉事不善行之,如唐藩鎮、留後多各立黨援,不俟朝命,以至亡,唐禍未已。

    其立之,非也。

    《穀梁》:「得衆則是賢也。

    賢,則其曰不宜立何?《春秋》之義,諸侯與正而不與賢也。

    」董子:「《春秋》常于嫌得者見不得」,于善者不許,以明君命之義。

     五年 春,公觀魚于棠。

    觀魚與觀社比。

    遊戲玩賞,事非典重,故《春秋》譏之。

    疏當時人君,如今泰西,時出遊行觀覽瑣細技藝;兩君相見,亦設戲法爲樂,如以電作三日當空。

    《春秋》以人君奉天保民,不應遊戲無度。

     何以書?此一見。

    譏。

    《穀梁》:「禮:尊不親小事。

    」何譏爾?事小,可不書。

    遠也。

    觀社先如齊,棠在境内。

    言遠,不如囿沼在國郊。

    公曷爲遠而觀魚?經説一行,後來人君凜《無逸》之戒,無遠遊嬉戲事,故據以爲問。

    登來之也。

    《左傳》:「鳥獸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齒牙注、骨角、羽毛不登于器,則公不射。

    」又:「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來當爲「采」,謂公以魚登于俎器,謂之物采也。

    百金之魚,百金猶百斤,古一金重一斤。

    百金非價,謂大小輕重。

    公張之。

    「弓矢斯張」,公射之。

    《左傳》作矢、射注。

    疏董子以公觀魚于棠爲貪利。

    登來之者何?不詳「登采」之義。

    疏舊説以爲齊人語,《傳》爲齊學,不應齊人不解齊語,猶發問。

    美大之辭也。

    據《左傳》,魚不足登于俎、器,材不足以章物采。

    親射而登之俎器,以爲足以章物采,重視魚,故曰美大之辭。

    棠者何?《國語》:「反侵地棠、潛。

    」與會戎之潛同。

    濟上之邑也。

    濟經數國,在魯,故曰魯濟。

    劉子雲:棠,濟上邑。

     夏,四月,葬衛桓公。

    葬,臣子事,故先言葬,後稱公,與卒相反。

    故責臣子討賊在葬。

    案:方伯月葬爲正,此葬已踰時。

    以其當時言,因晉主其喪,晉立以後乃有喪主,故五月而葬也。

    昭公早卒,喪至殯後乃書公即位。

    此桓公亦早葬,遲之于此,以明不討賊不書葬,既討,立君有主,乃書葬。

     秋,衛師入盛。

    據《傳》:「將卑師衆,稱師。

    」按,滅國師衆,必非微者,貶將,故稱師。

    凡滅國,皆有貶辭。

    盛,二《傳》通作「郕」,魯屬國。

    疏此滅也。

    不言滅者,莊以上不言滅。

    書者,起下入盛。

     曷爲或言率師如無駭入極言帥師。

    或不言率師?據楚入陳、蔡不言率師。

    將尊師衆,董子《爵國篇》雲:「大國四軍,古之制。

    其一軍以奉公家也。

    凡口軍三注口者何?曰:大國十六萬口而立口軍三。

    何以言之?曰:以井田準注數之。

    方裡而一井,一井而九百畝,而立口。

    方裡八家,一家百畝,以食五口。

    上農夫耕百畝食九人,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

    多寡相補,率百畝而三口,方裡而二十四口。

    方裡者十,得二百四十口;方十裡爲方裡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裡爲方裡者千,得二萬四千口;方千裡爲方裡者萬,得二十四萬口。

    法三分而除其一。

    城池、郭邑、屋室、閭巷、街路市、宮府、園囿、萎注、臺沼注、椽采,得田方十裡者六十六,與方裡六十六,定率得十六萬口。

    三分之,則五萬三千三百三十口,爲大國注口軍三。

    此公侯也。

    」稱某率師;如入杞稱「公遂帥師」。

    將尊師少,《爵國篇》:「伯七十裡。

    七七四十九,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二十八與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十萬九千二百一十二口,爲次國口軍三。

    稱將;如郤克、衛孫良夫伐將咎如之類。

    將卑師衆,《爵國篇》:「子男方五十裡。

    五五二十五,爲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四萬口,爲小國口軍三。

    」稱師;如此類是。

    將卑師少,稱人。

    如秦人入鄀之類。

    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

    如救徐、從王伐鄭之類。

    疏董子《爵國篇》:天子方千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百裡者六十六與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得一千六百萬口。

    九分之,各得百七十七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口,爲京口軍九。

    三京口軍以奉王家。

    加八則得九千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百裡者五百二十八與方十裡者五百二十八,定率得一萬二千八百萬口。

    九分之,則各得一千四百二十二萬二千二百二十二口,爲京口軍九。

    三京口軍以奉王家。

    公侯方百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十裡者六十六與方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六十萬口。

    三分之,爲大國口軍三。

    加八則得九百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百裡者五百二十八與方十裡者五百二十八,定率得一百二十八萬。

    三分之,爲大國口軍三。

    伯七十裡,七七四十九,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十裡者注二十八與方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十萬九千二百一十二口,爲次國口軍三。

    加八則得六百三十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定得田方十裡者二百二十四與方裡者二百二十四,定率得八十七萬三千六百九十六口,爲次國口軍三。

    子男方五十裡,五五二十五,三分之而取其二分,爲田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四萬口,爲小國口軍三。

    加八則得四百五十裡,三分之而取其二分,得田方十裡者一百二十八,定率得三十六萬口,爲小國口軍三注。

    由此推三川城斥注城池、邑居、園囿、街路、兵車戎、牛頭、夫家人口,王臣食祿,而大九州之制成矣。

     九月,考仲子之宮。

    《左傳》孝、惠娶于商。

    《穀梁》以爲惠公母、孝公妾,《傳》以爲桓公母、惠公妾。

    《左傳》:「仲子生而有文在手,曰『爲魯夫人』注,故仲子歸于我。

    」蓋二仲子。

    《傳》以歸賵爲惠母,考宮爲惠妾。

     考宮者何?據煬宮、武宮言立。

    此一見。

    考猶入室也,入室,以生人比。

    仲子始微,未入廟,至此,隱乃别爲之立廟。

    疏生人造室,落成日入室。

    鬼道:廟成入祭曰考。

    宮不曰立而曰考,立不宜立也,考猶在可廟之類。

    《傳》「有子則廟」。

    泰西專奉天,不立廟祀祖先。

    董子説《春秋》三本,有宗廟祭祀之典,所當改良。

    始祭仲子也。

    《穀梁》以爲惠母,曰于子祭,于孫止。

    《傳》以爲桓母,則正用子例。

    「有子則廟」。

    桓未君,時爲公子。

    則曷爲祭仲子?據無子不廟。

    隱爲桓立,詳元年注《傳》。

    故爲桓祭其母也。

    用妾有子立廟例。

    然則何言爾?小事,可不書。

    成公意也。

    隱讓未成,《春秋》成之。

    《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成隱之讓,所以惡桓。

    疏《經》以爲妾母廟制。

    此特廟,非祔祀。

     初獻六羽。

    《論語》言僭禮者數章,以大夫歌天子之樂,非喪心病狂,何至于此!且僭禮之説不恒見于今世,何古人之多?其事知之者衆,又何勞孔子筆注!蓋諸人本爲從俗從衆,如西人奉天,人人皆稱天子,《春秋》改天子爲尊稱,乃譏。

    如朕字古人通稱,秦立爲尊號,後世遂不用之。

    季氏歌《雍》注、旅泰山,管仲三歸、反坫之類,皆爲改制而譏。

    僭分之事,稍知自愛者不爲,況在名卿乎!疏初者,記始也。

    孔子前由皇、帝而王、伯;此俟後法,謂孔子後由伯而王而帝而皇。

    古今不能兩大,以後之實,知前之爲託辭。

    又,效尤之罪小,作俑之罪大。

    《春秋》以前,名號儀節上下混同,《春秋》定新制,乃始嚴爲差等,決嫌疑,别同異,故正名之説,子路猶以爲迂。

    然謂六羽爲效尤,則從衆而行,難以立法。

    惟以爲作俑,變古異常,自外于禮法,然後褒貶譏刺可施。

     初者何?據同稅畝。

    始也。

    言用六羽之始。

    以「始」起前用八佾。

    疏《論語》季氏舞八佾,可知當時儀節簡畧,魯之君臣均從世俗用八佾。

    孔子新制,乃以八佾爲天子禮,非諸侯所得行。

    僭天子不可言,故言六羽。

    《左傳》引孔子「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故《春秋》爲名分之書。

    六羽者何?「佾」與「羽」名異實同。

    舞也。

    有聲爲樂,無聲爲舞。

    疏《穀梁》:「舞《夏》:天子八佾,諸公六佾,諸侯四佾。

    」與《傳》同。

    初獻六羽何以書?據祭常事,可不書。

    譏。

    不加貶絶。

    何譏爾?必有所爲。

    譏始僭諸公也。

    諸公六佾,魯爲方伯,當用四佾。

    疏魯稱公,實爲王後。

    《春秋》黜杞,以魯繼夏,稱同宋公,故魯曆建寅。

    又與《詩·頌》相表裏:《周頌》、《商頌》皆王號,魯爲諸侯,不得相比,三《頌》以魯居中,即寓王魯之意。

    《公羊》齊學大統,故每藉《詩》説以説《春秋》。

    《經》以魯爲方伯,以《春秋》小統,用次國例。

    六羽之爲僭奈何?季氏猶用八佾。

    天子八佾,《周禮》以人皇用八。

    八方、八風、八音、八節,故以八相起。

    疏《公羊》以元年爲大一統,又以三月書王爲通三統,蓋因天地人三統作爲循環周而復始之制。

    《春秋》建子之月爲天統,天數九,如乾之用九,以九畿之方千裡爲一州,帝以王九州爲一州,九九八十一方千裡。

    皇又以帝九州爲一州,立十一州,皇居中州,二伯居左右二州,八伯居八州。

    以九起數,《周禮》之九變,《易》「乾元注用九」,以明天統也。

    建醜之月爲地統,地數六,如坤卦之用六。

    以方六千裡爲一州,六六三十六,合天下立二十五州,以四《春秋》之九州爲一州。

    皇極一内州,邦國八州,都鄙外十六州。

    每州三十六,以合六自乘之數。

    《周禮》六變,《易》坤之用六,以明地統也。

    以建寅月爲人統,《周禮》八變,而以八起數。

    以方八千裡爲一州,如東西通畿之制,東京三十六,爲地統;西京六十四,爲人統。

    人居天地之中,法天象地,故其數多不及九,少不及六,如《國風》之數爲十五州。

    内三州象天之三垣,外十二州象十二月、十二次。

    《周禮》之十二土十二風十二教,皆爲人統之説。

    以八起數,爲立州之制。

    以十二次分建,爲外州之數。

    八、九、六皆爲立州開方之數,仿《國風》之法,立爲十四州,皇極居中,空其位,如《王制》王畿百裡之外以共官,二伯平分,各得七人。

    《邶風》四方每方三篇,十二月爲外州,《新臺》、《靜女》爲二伯,《二子乘舟》是皇極居中空其位。

    以《禹貢》推之,全球爲三十六《禹貢》,當得三十六王,五百六十八方伯,一千一百三十六外州牧。

    諸公六,降以二,故用六。

    諸侯四。

    卿士用六。

    疏班氏雲:「佾者,列也。

    天子以八人爲行列,八八六十四人,諸公六六爲行,諸侯四四爲行。

    」諸公者何?《儀禮》每言諸公者,不一之辭。

    諸侯者何?侯一也,諸則不一等。

    天子天子爲帝正稱,王不得稱天子。

    《春秋》一見天子者非正稱,乃小統借大統,號爲東方天子,與言天下義同。

    凡言天子天下者仿此。

    疏以《今世界大事表》比,《春秋》以天爲皇,天王也;中國如齊,在東,開化早;英如晉,在西北,如晉二伯注,地大民衆,爲地球冠。

    日本如魯,俄、美、法、德、非、奧,爲八伯。

    三公司徒、司馬、司空,《王制》天子三公。

    疏董子雲:「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備矣。

    吾聞聖王所取儀,金天之大經,三起而成,四轉而終,官制亦然者,此其儀與?三人而爲一選,儀于三月而爲一時也。

    四選而止,儀于四時而終也。

    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

    天以三成之,王以三自持。

    立成數以爲植而四重之,其可以無失矣。

    備天數以參事,治謹于道之意也。

    此百二十臣者,皆先王之所與直道而行也。

    故天子自參以三公,三公自參以九卿,九卿自參以三大夫,三大夫自參以三士。

    三人爲選者四重,自三之道以治天下,若天之四重,自三之時以終始歲也。

    一陽而三春,非自三之時與?而天四重之,其數同矣。

    天有四時,時三月;王者四選,選三臣。

    是故有孟有仲有季,一時之精也;有上有下有中,一選之精也。

    三臣而爲一選,四選而止,人情盡矣。

    人之材固有四選,如天之時固有四變也。

    聖人爲一選,君子爲一選,善人爲一選,正人爲一選;由此而下者,不足選也。

    四選之中,各有節也。

    是故天選四堤,十二而人注變盡矣。

    盡人之變合之天,唯聖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

    何謂天之大經?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規,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時,三時而成功。

    寒暑與和,三而成物;日月與星,三而成光,天地與人,三而成德。

    由此觀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經也。

    以此爲天制。

    是故禮三讓而成一節,官三人而成一選。

    凡三公爲一選,三卿爲一選,三大夫爲一選,三士爲一選,凡四選。

    三臣應天之制,凡四時之三月也。

    是故其以三爲選,取諸天之經;其以時注四爲制,取諸天之時;其以十二臣爲一條,取諸歲之度;其至十條而止,取之天端。

    何謂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止而巳。

    天爲一端,地爲一端,陰爲一端,陽爲一端,火爲一端,金爲一端,木爲一端,水爲一端,土爲一端,人爲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

    天數畢于十,王者受十端于天,而一條條之畢。

    每條一端以十二時,如天之每終一歲以十二月也。

    十者天之數也,十二者歲之度也。

    用歲之度,條天之數,十二而天數畢。

    是故終十歲用百二十月注,條十端亦用百二十臣,以率被之,皆合于天。

    其率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爲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夫夫爲九慎,而持九卿;九卿爲三慎,以持三公;三公爲一慎,以持天子。

    天子積四十慎注以爲四選,選一慎三臣,皆天數也。

    是故以四選率之,則選三十人,三四十二,人百二十,亦天數也。

    以十端四選,十端積四十慎,慎三臣,三注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

    故散而名之爲百二十臣,選而賓之爲十二長,所以名之雖多,莫若謂之四選十二長,然而分别率之,皆有所合,無不中天數者也。

    求天數之微,莫若于人。

    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節,三四十二注,十二節相持而形體正矣。

    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

    官有四選,每一選有三人,三四十二,十二臣相參而事治行矣。

    以此見天之數、人之形、官之制,相參相得也。

    」稱公,如《經》書周公、祭公,即三公之二。

    疏《王制》:「八州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

    」二伯平分天下,各主東西。

    《顧命》「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是也。

    《春秋》隱、桓用六合例,鄭爲卿士;莊、僖齊桓一匡;文以下晉、楚分伯;定、哀以齊楚晉吳爲四維,與五帝分司、各主一方制同。

    董子:「天有兩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窮。

    是北方之中用合陰,而物始動于下注;南方之中用合陽,而養始美于上。

    其注動于下者,不得東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養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

    」春秋各主東西,爲歲二伯。

    《孟子》曰《春秋》之事齊桓晉文,其大例也。

    由此推《詩》之周、召,《書》之羲、和,《禮》之禮、樂,《易》之兩儀,《論語》之文、質,《國語》之司天司地,泰古之天皇地皇,皆二伯平分天下之事實。

    當今海禁大通,若修《大統春秋》,以日本爲魯,中國爲齊,英爲晉,南美奧非爲荊徐梁,進退天下成皇大九州之制。

    王者之後夏、殷之杞、宋。

    稱公,魯與宋稱公。

    疏《荀子》説尊賢不過二代,《詩》以魯、商爲周之王後,故《春秋》黜杞王魯,以魯、宋爲二王後,稱公。

    又,天皇、地皇,泰皇最尊,北球爲天,南球爲地,爲中分天下之二皇;後泰皇即泰卦,合天下爲一統。

    其餘除二伯之齊、晉。

    齊晉侯,在宋公上,二伯也。

    大國伯外八牧爲大國。

    稱侯,如衛、陳、蔡三方伯稱侯,鄭秦二伯、楚吳稱子,爲變例。

    小國卒正下及連帥。

    稱伯、子、男。

    如許、曹、莒、邾婁、滕、薛、杞。

    疏按,説《公羊》者舊以爲周爵五等、殷爵三等,《春秋》從質,用三等,以伯、子、男爲一等,葢本緯候注。

    按,《經》之大國、次國、小國專指見《經》十八國二伯、方伯、卒正言,卒正以下尚有連帥、屬長及百裡以下五等,合爲十等,非《春秋》用殷法隻三等。

    董子、《白虎通》、《解詁》皆沿其説。

    緯之殷指海外,質家言即今泰西。

    緯之周爲皇號,殷如戰國六王,周如秦始;大統之國,詳于質野,即《論語》「周監二代文質彬彬」之義。

    三有中,五亦有中。

    殷三等如今泰西,儀文簡畧,名號質樸,畧以三等目之;若周皇一統,加尊號,如秦始于王上加稱皇帝,儀文加等,較前詳備。

    以三五言三五,皆約畧之辭。

    天子皇配天,帝臣皇爲天子,亦曰君子。

    《書》「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詩》「王于出征,以佐天子」,天子爲帝之正稱。

    《春秋》一稱天子,乃一見例。

    三公者何?與五官六官相錯。

    天子比帝。

    之相也。

    比王。

    《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天子之相則何以三?有四輔三官之異。

    自陜陜讀爲「夾」,《左傳》「夾輔周室」,《詩》「夾其皇澗」、「使不挾四方」。

    緯度爲橫,經度爲縱,夾謂經度,由地中直分左右。

    而東者,以東統北。

    疏東方左爲蒼龍,《莊子》北海之鯤,東北爲内,故《易》乾主東北。

    周公周公,魯公。

    以公繫代號,爲古今絶無之奇稱。

    周乃文武大號,下必繫王,以公繫周,絶無其事。

    以常例言,當爲魯文公。

    伯禽封魯當舉諡,不舉謚而稱魯,亦爲僅有之事。

    蓋周公之稱有三例:周爲王臣采邑,與召相同;周、召二公,如《春秋》之周公召伯,周、召爲采邑。

    用《樂記》説,則爲武王初得天下之二伯。

    此一説也。

    武王讓天下于周公,兄終弟及,則周公宜稱周王;七年反政成王,自以爲攝,孔子成其意,不曰周王而曰周公。

    死葬于畢,用天子禮樂,不使其子魯公得奉其喪,葬于魯新封之國,而配葬文王。

    不曰魯公,而曰周公。

    此就周公攝位、反政、封魯、葬周,自稱周公之義。

    至于《詩》、《書》,以周爲新周,爲皇號,皇周之公則爲文、武二後。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姬旦、召公爲武王二伯,若《詩》、《易》之周公直爲皇佐,爲帝後,蓋合鳲鳩雎鳩羲和,統稱曰周公,則《詩》、《易》之周公如堯舜,爲二帝之總稱,不必一人。

    《傳》稱周公東召公西,用《樂記》説武王即位,「周公左、召公右」義。

    周與召同爲采邑,如《春秋》之周公召伯,專就一時取義。

    反政成王,《尚書》成其意,不曰魯王而曰周公。

    《詩》《周》、《召》則以周爲皇佐,故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召公與魯公同爲帝佐,以鳥名官言之,則周公爲鳩,召公爲雉。

    《論語》所言周公謂魯公,「吾不復夢見周公」,「如有周公之才之美」,則與《詩》、《易》同,此黃鳥、鳲雎二鳩也,非姬旦。

    疏武王爲天子,周、召爲二伯,如《春秋》之齊桓晉文。

    主之;《顧命》:「太保帥西方諸侯入應門左。

    」主即統帥,侯、牧如今分屬分司。

    疏按,經以《春秋》名從羲和起義,借用《詩》之《周》、《召》,春如周,秋如召,晉如周,楚如召,東北爲一彙,西南爲一彙。

    《詩》以十二月配《國風》,佚文可考者六見;《詩緯》雲:齊地處孟春之位,陳地處季春之位,曹地處季夏之位,秦地處中秋之位,唐地處孟冬之位,魏地處季冬之位。

    以列宿鬥極配《國風》,佚文可考者十一見,《詩緯》:邶結蝓之宿,鄘天漢之宿,衛天宿鬥、衡,王天宿箕、鬥,鄭天宿鬥、衡,魏天宿牽牛,唐天宿奎、婁,秦天宿白虎,陳天宿大角,檜天宿招搖,曹天宿張、弧。

    今從《經》義訂爲:中三垣周、召、邶;外十二諸侯,齊處寅位,其宿尾;王處卯位,其宿房;鄭處辰位,其宿角;陳處巳位,其宿翼、軫;衛處午位,其宿柳;曹處未位,其宿井;豳處申位,其宿參;秦處酉位,其宿昴;鄘處戌位,其宿胃;唐處亥位,其宿壁注;魏處子位,其宿危;檜處醜位,其宿牛。

    又,《春秋》隱、桓用七政例:鄭居中,魯、宋居左右,齊、衛、陳、蔡居四隅。

    莊以下用八伯例:魯、衛、齊、鄭居青、豫、兖、冀四州,蔡、陳、秦、吳居徐、荊、梁、揚四州。

    定、哀用十二諸侯例,配十五《國風》:以天王居中,劉子、秦伯爲二伯,齊、魯、曹居寅、卯、辰位,在東;楚、宋、檜居申、酉、戌位,在西;吳、陳、蔡居巳、午、未位,在南;晉、衛、鄭居亥、子、醜位,在北。

    自陜而西者,以西包南。

    《易》之乾爲東北,坤爲西南。

    疏《小雅》四始五際爲齊學,與《公羊》師法同。

    原文:「《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魚》在巳,火始也;《鴻雁》在申,金始也。

    」「午、亥之際爲革命,卯、酉之際爲改正,辰在天門,出入候聽。

    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

    然則亥爲革命,一際也;亥又爲入門,出入候聽,二際也;卯爲陰陽交際,三際也;午爲陽謝陰興,四際也;酉爲陰盛陽微,五際也。

    」今訂爲:「《棠棣》在寅,木始也;《魚麗》在巳,火始也;《甫草》在申,金始也;《祈父》在亥,水始也。

    居上方。

    《采薇》在卯,《湛露》在午,《夜如何其》在酉,《我行其野》在子,居下方。

    《鹿鳴》三爲天皇,爲醜、辰上方,《菁莪》三爲地皇,爲未、戌下方,居南北二黃道;餘八辰爲四帝,分司南北球四方。

    」召公司空,鳲鳩。

    主之。

    周公召公分陜,《傳》借比齊、晉;若二南之《周》、《召》與《尚書》《洛誥》、《召誥》。

    周公合指鳲、雎二鳩而言,召公則「陟降帝之左右」二王也。

    《傳》以東比春,西比秋,專就武王、二伯以推皇、帝。

    疏六藝始于《春秋》,終于《詩》、《易》。

    以輿地相較,《春秋》州方千裡,九州開方,合爲方三千裡;《詩》方三萬裡,合爲方千裡者九百,大于《春秋》百倍。

    然畫井分州之制,小則爲井田,大則爲全球之五極;廣狹雖殊,理莫能外。

    《春秋》以小九州分内外,《詩》則以五大州分内外。

    《春秋》以東北四州爲中國,《詩》以西南半球爲夷狄,魯爲正東青州;《春秋》據以立法,中國于全球亦在正東,如《春秋》之魯。

    《春秋》化西南四州成小九州,《詩》化西南半球成大九州,帝道開通,全球分州作貢,考其蹤跡,實等《春秋》。

    鄒衍驗小推大者,此也。

    西人自明入中國,迄今約三百年,或擬作《海外春秋》,託至尊于皇、後,以中國代齊,以英代晉,以美、非、澳爲吳、楚,以北美爲秦;編年紀事,用夏變夷,以仿《春秋》,就《春秋》原文,將中西事實比附于下。

    考《春秋》三世異辭,于莊時始見外州國,先内後外也;海禁大開,在于近代,亦如宣、成以後始詳吳楚。

    就全球以推,《春秋》建州分部,朝聘典禮用舊法,而小有變通,《穀梁》「有一國之辭,有天下之辭」,董子「《春秋》以魯容天下」;蓋王一國曰王,王天下曰皇、帝,《傳》雲:「王者孰謂?謂文王也。

    」中文外質,即今中西之變文,東青陽中國,主文。

    大統以中國比魯,尤相得而益彰。

    一相秦注稱伯,居雍州,爲居守之大夫。

    託以見此制。

    定、哀葬不名,亦從内臣例。

    處乎内。

    天子三公,一公守,二公從。

    《穀梁》「智者慮,義者行,仁者守」。

    《白虎通》雲:「王者出,一公以其屬守,二公以其屬從。

    」内,謂西京。

    疏《經》見司馬、司城、周公、祭公,即此義。

    故《經》有一公、五卿、十九大夫、三十六士,不見注詳圖表。

    始僭諸公考古佚事實爲疏略,無僭可言。

    昉于此乎?古文家説。

    先文明後蠻野,皇、帝極盛,降至春秋,愈亂。

    疏今時文家專主此義。

    前此矣。

    《春秋》以前上下無别,天子與公侯混同,無所差等,如今泰西禮制,不可究詰。

    前此則曷爲始乎此?《春秋》託古,改訂之時,即以爲僭之始。

    僭諸公如作三軍之類。

    猶可言也,當時不分名器,孔子乃定名學,諸所不合新制者,皆以爲僭。

    定制:在公者以爲僭公,公、侯相去不遠,以公爲二伯,侯爲方伯。

    魯本王後,託之公;因《經》以爲青州伯,故又以爲侯。

    僭天子昭《傳》以八佾爲僭天子。

    不可言也。

    人誰敢僭天子?僭又有何取義?《論語》「三家以《雍》徹」、「相維辟公,天子穆穆」,當時天子爲通稱,如今泰西;《經》以天子爲至尊,故以爲僭,實則當時不以爲僭。

    疏八佾通八風、八極,説詳《白虎通義》。

     邾婁人、鄭人伐宋。

    序會以爵,明尊卑大小之分,崇文德兵事。

    尊卑相敵,先至者序後,後至者序先,「客不言及」是也。

    邾小,雖主兵,不應序鄭上,以稱人,故可先鄭也。

    小國上卿比于次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以此爲邾婁之上卿,而鄭之下大夫也。

    疏《宋世家》:「二年,鄭伐宋,以報東門之役。

    其後諸侯數來侵伐。

    」 螟。

    疏蟲食苖心曰螟。

    冥不可見,故曰螟。

    隱、桓隻見中國,爲官府,《詩》所謂心;故《經》三記螟,比于三京,所謂周京、京周、京師也。

    隱二見,莊一見,自此至哀,十一見螽,一見蝝。

    螽同,蝗子也。

    内三螟,外十二螽,如天道内三垣外十二諸侯。

    螟、,分内外何?以桓五年已見螽,莊五年猶言螟,始終之序有參差,所謂大德不踰、小德可以出入。

     何以書?《春秋》記中國事繁矣。

    此災其細已甚,可不必書。

    記災也。

    反常爲異,有害爲災。

    言災爲重民,備災有道,則不成災。

    又,《經》有〔失〕政緻災之説。

    疏董子《春秋繁露》《玉杯》、《竹林》等篇目與讖緯《考異郵》、《潛潭巴》名目相同,皆不可解,體例亦相類。

    故綿竹揚聰以《繁露》即讖緯之一種,因爲董子所傳,故别出單行。

    考其書,前半多專説《春秋》,與《解詁》相出入,後半專言陰陽五行,如皇、帝之學。

    孔子所傳齊學以外,博士多喜言之,惟其時海禁未開,大而無當,諸儒推以説災異,緻成詬病。

    如鄒衍爲齊學,五帝始終運本爲《周禮》五土五帝專説,秦始用其説,自以爲水德;漢、魏以後,于中國一隅強分五帝運,至今五大洲全出,乃悟五帝運爲百世以後全球立法,非中國所得言。

    董子陰陽五行爲皇帝專説《春秋》年、時、月、日之本旨。

    自地球出,《周禮》明,陰陽五行之説深切著明。

    以《周禮》證《詩》、《易》,亦如《王制》之于《春秋》。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以公子爲卿,世族之政。

    《春秋》譏世卿,故開選舉。

    凡舉公族,與譏世卿同意。

    疏《左傳》:「叔父有憾于寡人,葬之加一等」,大夫稱叔父。

    大夫不日,因加等乃日之。

    《穀梁》:「隱不爵命大夫,其曰公子彄,何也?先君之大夫也。

    」 宋人伐鄭,圍長葛。

    宋爲王後,鄭爲卿士,二國皆大國。

    宋稱人,貶之;言圍,以著其強。

     邑不言圍,據圍爲國辭。

    疏《穀梁》:「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久之也。

    伐不踰時,戰不逐奔,誅不填服。

    苞人民、毆牛馬曰侵;斬樹木、壞宮室曰伐。

    」《左傳》:「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

    」大旨皆以侵爲輕,伐爲重。

    此其言圍何?與内襄世同。

    彊也。

    《春秋》大國乃言圍。

    宋王後、大國,與齊、晉同,故言彊。

     六年疏《年表》:晉哀侯光元年。

     春,鄭人來輸平。

    輸,《左》作渝。

    《年表》:「鄭人來渝平。

    」疏《左傳》:隱公爲太子,獲鄭,則與鄭仇敵,今乃和好。

    曰輸平,猶言墮成,反其事以言之。

    自此以後,魯與鄭和好。

     輸平者何?輸平此一見。

    疏渝盟,絶裂之辭。

    即下文鄭歸邴無戰事,知此爲鄭與魯平。

    言渝所以諱前事之獲,故以輸平爲反辭。

    輸平猶墮成也。

    《穀梁》「輸者墮也」,猶言無足成也。

    何言乎墮成?據渝盟未有言輸者。

    敗其成也。

    《穀梁》:「平之爲言,以注道成也。

    來輸平者,不果成也。

    」曰「吾成敗矣」,言《經》内諱所以輸平之意。

    吾與鄭人末注有成也。

    據四年翬會諸侯伐鄭。

    鄭與魯自此和好,《經》乃反書之,以爲自此墮成,以避前獲。

    獲而曰平,諱獲也。

    和好而曰輸平,反言以避前獲。

    疏未有成而言平,所以起非平也。

    非平而曰平,又以起魯隱之獲,而爲之諱也。

    董子説:「《春秋》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辟也;書事時詭其實,以有諱也。

    」讀《春秋》者,入其詭辭,探其微妙,則思過半矣。

    吾與鄭人則曷爲末有成?問事實。

    狐壤之戰,曰狐壤之戰,以爲前事。

    隱公獲焉。

    據《左傳》,狐壤之獲,在隱公未立時。

    疏因避前獲言輸平。

    如文姜入而曰奔,季子奔而曰歸,反其事以書之。

    然則何以不言戰?前有戰事,以平言之。

    何以不曰初平,以著前戰?諱獲也。

    諱前獲,故反言輸平。

    君獲不在此時,特諱前事而已,故反其實以書之。

    疏獲爲大惡,諱不言者,《春秋》爲親者諱也。

    《穀梁》曰:「諱莫如深。

    」因其恥大,故諱深。

    深必有所見,故四年書伐鄭。

    此來輸平,不言姓氏,不出名,所以見非實事也。

    輸平,文甚;惡愈大者言愈文,言愈文者事愈顯也。

    董子雲:「于外道而不顯,于内諱而不掩;于尊亦然,于賢亦然。

    」 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盟必有所爲,時齊未伯,以強弱相結約而已。

    疏艾,齊地。

     秋,七月。

    秋爲西帝,與正月對衝;如南美洲,與中國抵足而行,寒暑不同、晝夜相反。

    《詩》曰「冬之夜,夏之日」,「夏之日,冬之夜」,中國冬夜即南美夏日,中國夏日即南美冬夜。

    地球共百禹州,南北平分,各得方千裡者四百五十;以五帝分之,各得方千裡者九十。

    據黃道作天地二京、四方四帝,以分春夏秋冬。

    一時司三月九十日,得地方千裡者亦九十。

    《公羊》以年、時、月、日爲大一統,秋帝七、八、九三月,以一日配千裡,所謂一日千裡。

    疏隱、桓之世初見中國,所謂中國者,禹九州之中州青、豫、雍,比于北半球之黃道。

    中央之極,晝夜平,寒暑時,不及南北赤黑。

    如三統之素、青、黃,爲京師,爲官府,故所見之國皆在青、豫、雍三州。

    至莊世,南始見荊、徐;僖世,北始見晉與虞、虢。

    故隱、桓爲一家辭。

    《周禮》官府,天官、地官合四時而爲六合,以中貫爲七政,齊、陳、蔡、衛四侯居四方,魯宋二公分上下,鄭以卿士居中。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故始治京師,詳六官,爲地統用六。

    由莊至昭即大伯,書同盟,爲《周禮》之邦國。

    雖由帝而王而伯,又由伯而王而帝,然皆以八起數;以帝、王、伯皆以二伯統八方伯。

    世有升降,禮制不改。

    定、哀以後,辭同隱、桓。

    以太平天下有道,由邦國施及都鄙,爲皇大一統之制,有天下辭,用十二諸侯之例,《周禮》之所謂十二士十二風十二教。

    董子「有三而易者」、「有九而易 者」注,終于定、哀,始于隱、桓,由小推大,自家而國,自國而天下,分三世之説。

    孔子中立,述古則皇、帝、王、伯,知來則伯、王、帝、皇。

    隱、桓、定、哀同爲皇,莊至昭同爲帝,僖至襄同爲王,文、成同爲伯,宣介居其中。

    初由大而小,後由小以推大,所謂九而易、三科九旨,謂有三易九易之不同始終。

    同爲皇,何以地域廣狹、諸侯多少縣殊?曰:皇輻甸以内六千裡,藩以外三萬裡。

    初詳京師,終以八方;始言六變,地統京師,終以九變之十二諸侯。

    互文相起,其實則一。

     此無事,人事,詳人道王伯之事。

    何以書?不爲人事,專詳天道。

    《春秋》《三統曆》:《春秋》與《易》同兼天人之道。

    雖無事,時、事並書,爲天人合撰。

    首時過《論語》四時行,百物生,天不言,以四時爲命令。

    疏《齊詩》四始例:寅爲木始,巳爲火始,申爲金始,亥爲水始。

    詩篇見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名,與《春秋》四首時之義同。

    則書。

    孔子藉《春秋》以明欽天頒曆之道,《月令》奉天,四帝分司,爲天命天行,王、伯出治之所本。

    葢六經雖惟《春秋》小,然《易》、《詩》年、時,《尚書》月、日,有其説、無其事,不能著明;惟《春秋》接録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曆人可以取法,藉此以衍天道。

    故人事可缺,天道不已。

    《中庸》「道不可須臾離」,四時不備不能。

    首時過則何以書?據月日多爲事出,以時統事,無事則時可省。

    如桓四年有缺二首時不書之事。

    《春秋》編年,《洪範》:「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

    」蓋以年歲比天下。

    「元年春王正月」爲大一統,年爲皇。

    元年者,以方六千裡之一州爲皇極,六六三十六,以象三百有六旬,故曰元年。

    四帝分司四方,以方三千裡爲一州,以象一時。

    《詩》曰「如三月兮」、「九十其儀」。

    今以四時象四帝,合四帝州以爲皇極,如合四時以成歲。

    春爲東方太昊,九九八十一,如《春秋》方三千裡之王者有九焉,故以春統王。

    所謂法太乙者爲皇,法陰陽者爲帝,法四時者爲王,法節候者爲伯。

    《春秋》九州比于春之十日,以年統時,以時統月,以月統日;由伯以推王,由王以推帝,由帝以推皇;由月以推春,由春以推年,由年以推元。

    故曰「元年春王正月」,大一統也,由《春秋》分三世。

    土圭之法,一轂三十輻以象月,合全球爲一世,爲皇輻;故曰世界十五輻,每輻千裡,二歲而見。

    推之藩以外之極邊,三十年乃得一見。

    故《周禮》曰九州之外蕃國世一見,《傳》曰撥亂世反之正,就三萬裡之世界言之也。

    三世之説,又如《春秋》三歲、三年、三皇、三統,循環無端,周而復始之義也。

    四時具,《周禮》四官法四帝;《山海經》五《山》,外《海内》四經,又《海外》四經,又《大荒》四經、《地形訓》之八殥八紘八極。

    然後爲年。

    四時合爲年。

    《堯典》羲和四子分司四時,各占一方,以方三千裡爲帝京,每京爲三月,千裡一日;皇合四帝京爲一皇京,方六千裡,中包四帝京,共爲六六三十六方千裡,以象一歲三百六旬,周天三百六十度。

    故人事可缺,四始難虧。

     冬,宋人取長葛。

    此與圍長葛相起。

    不言鄭者,因上言鄭,此不言可知。

     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據楚取宋彭城不書。

    久也。

    禮:師不踰時,暴師三時,強取人邑,所以惡宋而書。

    疏《春秋》常、變見于筆、削。

    如外取邑不書爲常,書者爲變,變必有所起。

    故《春秋》非變無以見常,非常無以見義也。

     七年《地形訓》引大禹之言曰:「地形之所載,六合之間,四極之内,照之以日月,經之以星辰,紀之以四時,要之以太歲。

    」按,《王制》、《禹貢》説中國明白顯易,不託天道日月星辰年歲;《周禮》主全球,則動言天道,如《考工記》:「軫之方也,以象地也。

    蓋之圜也,以象天也。

    輪輻三十,以象日月也。

    蓋弓二十有八注,以象星也,龍旂九斿,以象大火也;鳥旂七斿,以象鶉火也;熊旂六斿,以象伐也;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弧旌枉矢,以象弧也。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兇,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以十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以五雲之物辨吉兇水旱,降豐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

    凡此五物者,以詔救政,訪序事。

    」蓋地球地象華離,難于肖象,又陵谷變遷,時有改易,且在海外,不睹不聞,無徵不信;故《經》皆取象天道,以天有九道,萬古不易,人人仰望而知,故分野諸法皆借天以馭地,以地形難于形容,故借天象以定之。

    此《春秋》大一統所以託之年、時、月、日,本大禹之遺説也。

     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白虎通》引傳曰:「『叔姬歸于紀』,明待年也。

    」叔姬者,伯姬之娣。

    書此以明媵待年禮。

    疏嫡庶之禍每延累世,改爲不再娶,故詳媵待年之禮,不必當時有此事。

    所謂筆則筆,削則削。

     滕侯卒。

    方伯稱侯。

    隱、桓託爲方伯,稱侯,稱子,則託卒正。

    疏魯統六,常見卒正,辟方伯,以子伯見;外卒正常見,以稱許男。

    何以知子非爵?王朝大夫稱伯,卿則稱子,子與伯同稱,子尊于伯,知子非爵。

    列國大夫例名,齊高子稱子大夫,可以稱子而不可以稱男,以此知子非爵。

    邾婁子稱子,小邾婁子亦稱子;附庸無爵而稱子,知不爲爵。

    吳、楚之君僭號王,正之而稱子,《穀傳》曰「卑稱也」,明非爵。

    卒正莒、邾婁、滕三子子尊于伯,故在伯先。

    方伯八,四侯、二伯、二子,卒正六;二伯三子,一子、伯並稱。

    子不爲卒正定稱,故附庸、大夫均得稱子;使爲定稱,則不得稱子。

    故以子、伯共見起之也。

    伯爲字,稱方伯之秦、鄭,王臣之祭、單,皆字也,故方伯以二子二伯見。

    《春秋》「字不如子」,子在字上。

    《春秋》之字稱伯仲,如唐人鄭九、杜十:子則爲尊稱,子遊、子夏、沈子、魯子是也。

    古人相見則稱子,此正例,非爵也。

    不名者,據狄不名。

    《春秋》之義,諸侯用中國禮注則中國之,用夷狄注禮則夷狄之。

    秦、滕本中國,用中國禮,因其用夷狄道狄之也。

    滕、秦始狄,後從中國。

    楚、吳狄也,以名卒進之。

    從中國。

    禮:君前臣名,狄不臣,故不名也。

     何以不名?據侯卒例名。

    微國也。

    微國,如小邾婁,不能以其名通者也。

    滕此稱侯,莊下乃退之。

    《傳》曰微者,與《穀梁》不名爲狄道、《左傳》不名爲未同盟同意。

    微國則其稱侯何?據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不嫌也。

    後稱子,明爲方伯、卒正,故此不嫌稱侯。

    然不稱侯無以見本爵,此《春秋》互文見義之例。

    《春秋》别提《春秋》,見《經》義如此。

    當時辭號無别,惟《經》創爲新法,爲後世修辭之祖。

    貴賤爵位。

    《左傳》「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如九錫、九命之所分。

    不嫌尊卑已明。

    同號,如齊、晉大國稱侯、滕薛卒正亦稱侯之例。

    疏《春秋》貴賤相嫌則異,如諸侯在喪稱子,鄭伯在喪不稱子,嫌與小國稱伯子同。

    所謂「《春秋》無達辭」。

    美惡行事得失,彼此是非。

    不嫌是非已明。

    同辭。

    非好惡所得言。

    如内繼體君言即位,繼弑君亦言即位。

    疏美惡相嫌則又異。

    如討慶封稱楚子,殺夏徵舒稱楚人。

    説詳《公羊三十論》。

     夏,城中丘。

    中丘者,内地。

    城新作,城後言中丘者,從邑名。

    疏《周禮》體國經野之事責之量人,建國營國。

    《考工》兩「匠人」皆爲量人。

    《傳》説匠當爲量,聲之誤。

    今泰西爲工程部,凡營建之事責之。

     中丘《詩》「丘中有麻」,顛倒其説。

    者何?言「中」則有外。

    聚注族而居,村落人家最多,則作城以爲保護。

    内魯。

    《春秋》凡言内者,皆魯與夷狄對言,或由魯以推之。

    《傳》所謂「内其國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夷狄」。

    之邑也。

    城緣陵、城虎牢,皆外邑。

    城中丘何以書?據城工小事不必書,使民自城則《經》不書。

    必上自城。

    以重書也。

    以工程巨繁書。

    疏《穀梁》:「民衆城小則益城。

    益城無極,凡城之志,皆譏也。

    」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來聘之始。

    崇大國。

    隱、桓以四侯國比《周禮》四時之官:東齊,南陳,蔡西,衛北,同在甸服,故曰中國。

    疏《經》于方伯以上國乃言母弟母兄,小國以下無之。

    正辭母弟兄亦稱公子。

    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蓋朝廷義掩恩,主君臣則不言兄弟,特筆乃稱弟兄。

    或因來魯舉其親貴,或盡其親以惡之,故弟、兄皆爲特辭